前面我们对人类理解变化的微观认知进行了具体的考察。人类是如何认知变化的,以及如何与变化互动的,这是非常重要的认识范畴。而前面的探索里,我们只是对人类认知变化的那种微观视角进行了一种扼要的扫描——并未进入人类对变化建立认知的微观范式的考察之中。当然,人类如何与变化进行有效的互动——即基于对变化认知的前提下,人类选择怎样的行为方式以引导变化朝向他们期待的方向?这是人类实践的最重要的形式,需要在对秩序这一观念建立理性理解的前提下,才能进入到对人类实践形式的具体考察。而这一章,我们将目光投向人类理解变化的微观认知范式——这是人类认识论的一个根本的考察视角……
任何变化的发生,都是基于其所受到的环境力量而自动地进行的。即什么样的环境力量,会将一个个具体的变化引向某一个特定的方向。环境力量与事物的相互作用,决定事物特定的演变方向——这是人类对这个变化世界长期观察之后所得出的一个相对理性的结论。而人类对变化演变的那种方向性的认知,其实就是基于对不同环境力量可能引导事物演变的不同方向性的那种对应性的认知——当他们观察到一种环境力量的存在时,他们可能对特定事物演变的未来某个方向有着期待,而当环境力量发生了改变的时候,人们对特定事物演变的另一个方向性就有着某种预期的判断——即不同的环境力量,会导致某一特定事物朝向不同的方向的变化,是人类认知的最重要的内容。而这种对环境力量的差别,与特定事物演变的不同方向性的对应,这构成人类理解变化的主要形式……
但我们需要对前面所提及的人类所发现的变化因果关系的链条的事实上的存在——我们会发现,任何事物的某一个特定的变化结果都不是无缘无故的,它的出现或者产生某种演变的结果都是有原因的,但当时人们对这一原因进行考察或者探索的时候,人们同样会发现,这个原因的出现,同样是有它独特的原因的,而原因的原因也是有原因的——这构成自然环境下,任何事物演变的几乎可以无限上溯的原因链条——这个原因链条,从人类的直观经验的上溯上,几乎是无法穷尽的,尤其是人类有限的理性能力,当他们对事物原因的上溯进行了有限个追因的环节之后,他们很快就发现了,这个原因上溯的环节无法穷尽,并且他们将因为无法对事物演变的信息的获得,而失去了对事物演变的某一个因果环节的上溯能力——因为那些变化的信息,已经消失于时间的长河之中,无法为人类的直观感觉所获得,从而得不到其相应的演变的因果关系……
而在这一个因果链条的追溯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如果我们观察到一个事物的出现,我们就会自然地认为这一事物之所以出现在这里,是有着其相应的原因的——而这个相应的原因,在我们发现该事物的时候,其导致事物出现的原因已经消失了,我们就需要对这个导致事物出现的某一个环境原因进行某种程度的逻辑追溯,没有这一个逻辑追溯过程,我们将无法理解这一事物之所以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如一只杯子出现在桌子上。我可能会猜测,这一定是某一个与这个杯子有关的人将杯子放到这个桌子上的,即这个人是杯子出现在桌子上的原因。如果再往上追溯,我们可能会问,这个人为什么会将杯子放在这个桌子上呢?如果我恰好见到了这个过程,我可能就会知道,这个杯子之所以出现在桌子上,是因为当时那个人要喝茶,当他喝完后,他正好在桌子的旁边,于是他顺手就将这只杯子放在桌子上了……而在对杯子在这个家庭里出现在不同位置、做什么样的作用这样的追因理解的过程中,我们就可能进入到对这家人与杯子互动的复杂的因果链条之中——如果你不是这家的一个成员,或者不曾看到家庭成员与杯子的某种互动,你将无法复原杯子在这个家庭里所出现位置的因果关系的链条——这是因为,这个杯子与这家人互动的因果关系的信息并不为你所知。而要理解这个杯子在这个家庭里出现的那些位置的相关的原因信息,需要对这个杯子与家人互动的观察信息的有效获得。因为这些导致事物出现的原因的信息,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即原因信息并不法持久的存在并让人们观察,原因信息只有在发生的那一个瞬间才会让有幸在它的周围活动的人观察得到,并且能够观察到这个信息的范围也是有限的,当你距离信息发生的地点较远时,你可能不会看到该信息。并且即使你在信息发生的可观察的范围内,你会发现,当你注意力不在该事物发生之上时,你也可能忽略该变化信息的存在,从而使得你无法获得该变化因果发生的信息,因此而对相应的变化因果关系产生认知缺失……
所以一个最重要的事实就是,当一切变化发生的时候,如果你恰好观察到了这个变化的过程,你就可能对这个变化的可观察的因果关系有了认知——如果你不在这个变化发生过程的观察者之中,你就只能面对这个变化发生的最后的结果,而对这个结果之所以产生的那个变化过程,你因为没有有效观察到,而失去了对这个变化过程的理解,当然更无法理解变化的相应的因果关系——但由于自然界里的很多变化,具备重复性或者规律性的面貌。这时候,你即使没有观察到这个变化的结果,但由于你以前观察过与这个变化类似的变化,也知道该变化的相应结果与导致这个结果发生的过程及原因关系,这时候,你就可以从你曾经观察到的该变化的发生,而合理地预测你只面对的这个变化结果的变化过程的复原,并且猜测其可能发生的原因——这是你从同一类型的变化中归纳出来的变化过程与相应的原因信息,并合理地将其应用于对同类变化的那种理解上,人们认为这种理解是理性的,因此在这里,你应用了对变化理解的演绎法,来努力复原一个已经消失了的变化过程,并建立起对其变化原因的理解——这通常就是人类在认知变化过程中,那种归纳法与演绎法的灵活运用。但这种对变化过程的复原——即使是你第一次观察到一个变化,依然是有极大的可能会无法观察到整个变化的全过程的,而那些变化全过程中,没有被你观察到的信息,你能够通过观察变化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事物的不同特征,从而合理地将不曾被你观察到的信息进行了有效的复原,并且获得对变化过程的完整性的理解,并进一步建立起环境信息与这个事物变化发生的那种因果关系——这种能力,我们称之为人类的逻辑能力……
人类的逻辑能力,对人们理解变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不能人类的逻辑能力,人类对变化的理解,就只限于他们能够观察到的那些变化的因果关系以及相应的变化过程——如果一个变化过程没有被人类有效地观察到,人类面对的可能就只是一个变化的结果,而对这个变化结果究竟是在环境中怎样有效地形成的,人类却无法对此进行复原——逻辑能力就能够帮助人类复原那些即使超过他们观察视野的变化过程,这让人类大大地增强了对变化的理性理解。从而使得人类即使无法观察到事物整个的演变过程,以及那些环境力量与变化结果的关系,但他们通过有限的观察信息,依然能够使用他们高明的逻辑复原能力,对变化过程现因果关系建立有效的理解与掌握,这构成人类认知的最关键与最核心的能力……
我们会发现,人类对任何一个具体变化的理解与认知,都存在一个最初的对这个变化的直观的观察过程,并且一旦这个变化过程的一些信息,被人们的观察视野所漏失,人们就会合理地使用他们的逻辑复原能力,将不被人们所观察到的变化过程合理地复原,从而形成人们对该变化的完整的理解,并且将这个变化过程中所观察到的环境信息与相应的变化结果建立起一种因果关系的链条,从而理解该环境信息与相应变化结果的关系——这种因果关系的理解,将为进一步人类的实践行为提供最重要的认知指引,我们会在对人类的实践观念进行解构时,具体阐述这种认知与人类实践的互动关系……
而人类究竟是如何观察一个个具体的变化的呢?这是一个对人类逻辑与认知能力建立最基本理解的底层问题——即人类对变化建立观察并理解的最基础的底层范式,其具体的形而上的结构究竟包括什么样的形式与内容?我们将接下来对此进行仔细的阐述……
首先,我们将发现,任何一个变化的因果关系,在自然的环境里,都是一个连续的变化因果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即自然演变其实是一个连续的因果链条,而这个连续的因果链条的存在,其实是人类对一个个具体变化的观察并对其建立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原因的原因以及更上一层的原因进行探索时发现的,而人类在对认知的持续探索过程中,他们发现,这个事物演变的连续的因果链条,存在于所有的事物演变的过程之中,没有例外——即一切事物的变化,都是在一个连续的变化链条中具体地进行的,任何变化,都是事物连续变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而这个环节,之所以被人类发现,是因为其与人类的某个实践目标相关,或者正巧落入了人类观察的视野之中,因而被人们从自然的连续的变化链条中抽取出来,对其进行专门的观察与探索,从而成为人类理解微观变化的一个鲜活的变化事例……
所以当人类观察这个世界的变化因果关系的时候,他们无法割裂其连续的因果链条,但他们却需要在对变化因果关系建立理性理解的时候,将与他们正在观察的那个变化的节点的相关信息有效地从环境之中分离出来,从而建立对这一个具体变化的变化过程及其相应因果关系的理解——这其实是从一个连续的变化的因果链条中,单独抽象出这一个变化的节点来进行具体的理解,即对一个具体变化过程及相应的因果关系建立理解,这就进入了对一个具体变化的微观认知视角。人类是如何建立起这样一个对具体变化理解的微观认知视角的呢?我们现在来尝试复原这样一个人类智慧认知变化的具体的形而上的过程……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我们认知变化的相应的平台——这个相应的对具体微观变化的认知平台,就是观察对象与观察的时间和空间,这三个要素,是人类对任何一个微观变化建立认知的前提条件。即对任何一个变化的认知,首先是对象的确立的问题——即我们所观察的变化对象是什么?这就是相应的事物——没有观察对象,你是不能了解变化的,任何变化的发生,都是一个具体事物的身上所发生的,即需要一个观察的对象,这构成变化的主体。但任何变化,都是在一定的空间内发生的,我们说过,变化的最基础的面貌其实是运动,而运动就是物质的空间位置的迁移,即任何变化,一定意味着该变化的事物发生了某种程度的空间位置的迁移,没有空间位置的迁移,你不可能说发生了变化,即变化一定需要一个相应的究竟属性,并且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着相应的空间属性——当然这只是指物质的存在。人类社会变化的发生,如所有权的改变等等,有时候仅仅是人类意志的一种表现,其空间属性的变化,不在人类对该变化的考察视野之中,这个我们留待对人类社会变化建立理解时再进一步阐述。而现在,我们主要将考察的目光投向自然环境中物质变化的情形,以建立起对人类观察与认知变化的微观视角……
即我们如果需要理解事物之变化,则对事物变化的空间观察视野不能缺失,同时,我们会发现,变化的发生需要时间,如果没有时间 的改变,则变化就不可能发生——任何变化的发生,一定存在时间的要素,只有变化发生的时间长短的区别,不存在没有时间变化的事物变化,这是构成事物变化的又一个不可或缺的维度。
即变化的事物、事物变化的空间与时间,这三重要不构成人类理解变化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三个因素作为一种奠其性的存在,人类无法进入对这个世界变化考察的视角,即当人类建立起对这个世界变化的一般理解以前,他们需要把这个世界事物、空间与时间的一般描述完成,这才能从容进入对变化建立理解的认知视角。当然,任何人类的文明,当他们在对这个世界建立起意义的理解的同时,他们一定是完成了对事物、空间和时间的一般的意义理解与描述的,只有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人类进一步对变化进行理解与认知的可能性才可能发生……
所以,事物、空间和时间,是人类对这个世界建立意义理解的一般的前提条件,当然,也是人类对这个世界建立变化理解的一般的前提条件——康德将之归类为人类的某种先天的能力,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没有对物质、时间和空间的那种一般的理解,人类的一切知识大厦,其实都是镜花水月——相反,只要人类建立了他们一般意义上的知识大厦,我们只要考察这个知识大厦的一般构成,就一定会发现,其中物质、时间和空间的一般意义的理解,就确定无疑地建立起来了,并且事实上也在人类的一切认知中起着某种奠基性的基础作用,不可能有例外的情形……
当我们建立起了对物质、空间和时间的一般意义的理解的时候,人类就可以接下来对物质世界的变化过程与变化原理建立起他们的认知理解了。而在建立这个认知理解之前,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人类的一切认知都是基于一个最基本的微观视角而建立起来的,任何关于对事物的描述、对事物变化过程与变化因果关系的理解,如果在认知上追根溯源,我们都将自动地归依到某一个具体的微观观察过程,即使这个微观观察过程是在非常久远的年代,早已经超过了人类的观察视野之中,也不在人类的任何文献中有过记载,但这个过程,是人类的逻辑复原能力在对认知建立起产生过程的这个变化理解中,自然地获得的,并且其合理性,也能够得到人类理性的高度认同——即我们需要同意这样一个人类的逻辑结论,就是——人类对于这个变化世界的一切认知,其最初的获得,都一定有一个对具体变化的微观观察过程,而这个微观观察过程所漏失的变化信息与变化因果关系的复原,是由人类的逻辑能力有效地获得的……
即人类的任何认知,都需要经历一个最初的微观的探索过程——没有这个最初的微观探索过程,人类的一切认知可能都不可能出现。只有这一个微观探索过程曾经在人类的世界里发生过,并且成功地获得了对变化的某种认知,然后人类才合理地将其推向整个同类的变化之中,从而产生与该变化的理性的互动能力——这就是人类认知大厦建立的基础与平台……
人们对变化的微观理解,首先在于对某一个具体变化的微观理解。只有对某一个具体变化的微观理解完成之后,才可能将这个具体变化推向同一类的变化。而某一个具体的变化,当人们开始介入对其建立理解的时候,他们会发现,这个变化是在一个变化的链条之中,所以将这一个变化的链条从认知的层面进行有效的中断,而只介入这个变化链条中的一个变化的环节,是人们对一个具体变化进行理性理解的一般方法。而建立对一个具体变化环节的理解,从技术层面上而言,其实是建立对一个变化起点和变化终点之间的过程与因果关系的理解——这是人类对一个具体的微观变化建立理解的一般的方法。这就将人们对变化探索的视角,投向一个具体的变化过程,建立对某一个变化的过程的复原以及其具体变化因果关系的理解——即一个变化的起点和终点之间的确立,是开始对某一个微观变化过程进行探索 的一般前提。因为任何一个具体的变化,在人类对其进行相应的认知探索时,都会发现,这其实是一个无穷无尽的因果关系的链条,并且在时间的长河中似乎也永远找不到尽头——过去与未来都是永恒的。就如同鸡与蛋的关系,即往上追溯,永远是鸡与蛋构成一种循环因果,时间的上溯似乎也是永恒的,向下追溯,同样构成蛋与鸡的循环往复,时间也可以无穷地循环——这样,我们就需要回归到对一个具体的因果关系的构成过程之中——即鸡生蛋所构成的关系与相应过程的理解,或者蛋孵鸡所构成的因果关系与过程的理解——只有这二个过程的因果关系得到认识,而其相应的变化过程得到理解,鸡与蛋的循环的因果关系的那种永恒的链条才能有效建立起来——这是对循环因果关系的理解——这样的循环因果关系的理解,在人类对自然的观察过程中是大量存在的,如天体运行的那种周期性,就构成循环的因果关系,自然里生命的演绎,同样构成循环的因果关系——这种循环的因果关系,构成人类对自然变化认知的规律性的理解。但这些循环的因果关系的建立,其实是在对一个具体的变化环节有了充分的理解与把握之后,再将这个变化环节无限复制而形成的循环因果……
这种循环因果关系是人类对某一变化获得规律性认知的重要基础。同时,大量的循环因果关系的存在,也使得人类对自然变化的那种规律性有着近乎执着的信念!这种循环因果关系的认知,还在于一种稳定因果关系的建立,如鸡生蛋的因果关系是稳定的,太阳、月亮、行星与天体运行的规律性是稳定的——即使在很长的时间内,人们无法理解这种天体运行的规律性的原因是什么,人们只发现这种天体运行的规律性的现象,并且合理地复原了天地运行时不曾被人们观察到的那些过程,而对为什么天体运行会如此有规律的原因——或者说是什么导致这种天地运行的规律性存在并不完全理解,但人们将其归之于天道的力量,即使人们既无法理解天道的力量是什么,也无法改变这种天道的力量,但既然其变化的某种规律性是如此的确定,人们就能够在这种确定的规律性面前建立起他们与这种天道变化的规律性互动的一般方式——用这就是人类将他们日常生活时间划分为日、月和年这样的阶段性存在,并且根据这种阶段性的时间特征,而有序地安排自己的日常生活与生产行为,从而形成一种与天体运行规律性进行有效互动的人类行为方式的那种规律性……
在确立了对变化观察的三个关系的要素——事物作为变化的观察对象,空间作为变化的地点,时间作为变化发生的要素,并且有了变化的起点和终点的具体阶段性探索目标之后,我们就需要进入到对变化的观察过程之中了。对任何变化的观察,都是对该变化建立真正理性理解的前提,如果没有对变化的理性的观察过程,人类就无法理解任何一个微观的变化,当然也就无法获得其变化的无休无止的因果链条,并且对无数不同的变化的因果链条整合进一个宇宙与自然的大的秩序态中来进行一般的宏观理解。所以人们观察一个微观的变化,就会发现,任何变化都是在一个具体的自然或者社会环境之中进行的。这个具体的自然或者社会环境,并不只有人们希望观察的那一个变化存在,而是同时拥有多个事物的很多的变化在发生,而我们所希望理解的变化的发生只是其中的一个变化而已。这就需要将环境中的一些信息进行有效的取舍——即将环境中的一些信息抽象出来,视为与我们所探索的变化有关的信息,而将环境中的另外一些信息进行过滤,不考虑这些信息与我们所理解的变化之间的关系——即我们认为这些信息与我们所探索的事物的变化是没有关系的,不构成相应的因果关系。因为环境信息的杂多性、繁复性的存在,使得人们对变化的认知过程中,需要一个有效的取舍。比方说,我们在观察植物生长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发现环境中一些信息,如石头、沙子或者环境中活动的一些动物等,人们就摒除了这些信息,而对环境中的另一些信息,如水以及土壤等,人们就认为其与植物的生长有关,还有一些信息,如阳光的信息,人们同样发现,其与植物的生长也有非常深刻的关系——这样,人类如何对环境中的信息进行适当的取舍,并且将与他们所探索的因果关系相关的一些信息有效的择取出来,而将无关的事物信息进行摒弃,就构成人们对某一个具体变化建立理性认知的一个关键的因素——即对环境信息的取舍范式,就成为理性认知的一个关键的要素。
这里所引入的范式观念——其实是人类建立认知的一个基本性的地基层面的认知元素——可能在人类对认知的哲学反思里,一直被忽略,但事实上却在认知上扮演着非常重要和关键的作用,是理性认知所不可或缺的要素。这种范式的存在是隐形的,但决定了人们对事物变化认知的理性与否——范式是人类对变化建立认知的一个整体的形而上的框架——这个整体的形而上的框架,将变化之事物、变化之起点、变化的终点、变化的过程以及变化之因果关系,都纳入一个整体的形而上的框架上,对其建立起一种逻辑一致的理解,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逻辑自洽——这种逻辑自洽意味着,一个变化的框架里所容纳的是一个变化过程,这个变化过程中,事物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这些不同的特征在整个变化的过程中被人们理解为一种不同变化的时间节点里,事物变化的某种方向性与事物在一个特定的时间点上所呈现的那种特定的特征具备相融性,而不是矛盾和不相融的,这构成对整个变化过程与变化过程中的每一个时间节点的事物特征的整体的相融性,这种相融性需要由对变化建立范式理解的那个形而上的框架,与对变化过程的观察中,对不同时间节点所获得的对该变化的相关信息的整体兼融性来决定……
对任何一个变化的理解——本质上是建立起一种形而上的整体结构的理解,这个形而上的整体结构是由以下的要素所构成的——即变化的事物与该变化所发生的时空范畴,然后在这个变化发生的时空范畴内,这个变化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上所呈现的特征信息,都与这个整体的形而上的认知框架是相融而不矛盾的,从而使得这个认知的形而上的框架,能够有效地容纳人们在对这个变化的观察过程中所获得的与该变化相关的事物及其变化因果关系的信息,并且也能够容纳人们通过逻辑能力而复原的那些不在人们观察视野中的变化过程与信息,并且同样是相融而不矛盾的,从而这个整体的对变化的认知范式,就将这所有的信息,在一个整个的微观变化的范式里得到了兼融,人们所获得的对该变化的一切信息,都在这个微观的变化范式里得到了一致的理解——这种一致的理解,并不意味着事物与导致事物变化的那些原因事物处于某一种固定不变的形态与特征之中,而是它们同样是可变的,而这个对变化理解的形而上的框架理解,就包容了事物本身在这个变化的时间段里所存在的相关特征的变化范围,与原因事物在这个时间段里的相关特征的变化范围,从而使得一个整体的变化框架,能够容纳变化事物与原因事物的这些相关的变化特征,构成人们对一个微观变化的整体的相融的理解……
对变化的那种范式理解——本质上包括了变化过程、变化的因果关系的理解,以及变化过程中,所观察的变化对象事物的不同的性质特征的变化,以及导致变化因果关系的那些环境事物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上的特征变化——这些变化过程中的事物信息,有些是由观察获得的,有些是由逻辑获得的,但它们都在一个整体里形成了一个框架的理解与认知,而使得一个微观的变化过程,能够容纳上述所有信息的异同,并且通过对变化的理解,而使这种不同时间节点上的不同的事物性质特征,既得到变化的描述,又得到与变化某种特定方向性的兼融性理解,这构成人类认知的本质特征——即将不同事物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上的性质的不同性在一个变化的特定方向性里得到统一的理解,从而使得人类建立起对自然变化过程中那种无数的不同性的统一的理解框架……而这个统一的理解框架,本质上是理解变化,而变化,因为存在事物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上的性质特征的不同性,而这种不同性只有可能在变化的特定方向性上得到一种一致的理解,这就形成了人类认知变化的一般的技术特征——即建立一个形而上的框架结构的理解,而把相关的事物在不同时间节点上的不同特征,都在这个框架里得到兼融……
但是,认知范式其实是一个非常晦涩的观念——我们需要在认知与范式的关系中去展开对其深入的探索,以深度理解人类对变化建立框架性理解的那种形而上的技术存在——但我们会发现,认知范式并不是凭空存在的,是人类的逻辑能力才得以有效建立起对变化的范式理解,而逻辑能力,又是人类智慧的一种重要的能力——即将人类观察变化过程中的那种必然的间断性,与变化本身的非间断性之间,所存在的一个认知上的必然的鸿沟——而这个鸿沟需要被跨越,才能体现人类的智慧存在,而人类跨越这个鸿沟的能力,就是逻辑复原能力。我们前面举例说明了人类在观察鸡生蛋的过程中,所观察到的信息,与人们所得到的蛋是由鸡生出来的这个信息,其中逻辑能力在这个判断所获得的过程中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现在再来举一个事例来说明人类的逻辑能力的那种隐形存在……
人类是如何使用石制工具的呢?我们发现,自然界里的动物,使用石制工具的动物凤毛麟角,是非常非常的少的。而人类是很早就开始学会使用石制工具,人类在跨入文明门坎以前,我们通常根据人类制造石器的能力,而将先人们那些活动的遗址划分为旧石器时代与新石器时代,而其区分是基于石器本身的复杂性、精密性与构造性的差别。一般而言,旧石器时代的石器相对是比较简单的,只是对自然存在的石块进行简单的加工,便被我们的先人们用来作为一种有效的工具,当然,这种工具的效率自然是非常的低的。但就是这种效率很低的工具,我们的先人们使用了数十万年甚至百万年,人类的新石器时代,是对石器进行复杂和精密的加工,甚至包括了不同的工具的组合或者某一种功能的特意的精加工,如将木棍与石器混合组装在一起,或者将石器的手握部位进行光滑的打磨,将石器的尖锐部分进行有意的加工以让其更加锋利,或者使用材质更加优良的专门石材等——这是人类新石器时代打制石器的一些显著特征,而人类使用新石器的时间只有不到二十万年,而更长的时间间隔里,人类有过漫长的旧石器时代——即人类使用石器的技术是非常原始和低级的……
但是我在这里尝试复原人类最初使用石器的那个过程——这种复原,当然只能在现有的信息基础上,对人类最早发现石器的切割功能的那种可能性进行推测——人类在与自然的互动过程中,他们最早都是赤脚的,而他们生存的环境中有大量的石头存在,这些石头里,自然有一些石块是带有尖锐的棱角的,这些有着尖锐的棱角的石头,必定会在某个偶然的时刻,被人们踩中。这样,人们可能会感到一种疼感——这些尖锐的石块刺伤了某一个先人。现在那个先人可能会停下来,因为他感到了疼——并且他发现,他的脚掌上有鲜血——于是他开始在环境中寻找导致他脚掌受伤的原因——他找到了一块尖锐的石块,并且在这块尖锐的石块上发现了血迹,于是他就合理地推测,就是这块石块导致了他的受伤——这是一个活动在自然的环境中的我们的先人们,对他们因为某次偶然的采摘或者捕食活动中的意外的一个变化因果关系的复原——即他获得了使自己受伤的原因——就是他在环境中发现的那块尖锐的石块……
当然,如果我们的先人们仅仅满足于他们获得自己受伤的原因这一个变化结果,人类的认知可能就不会有进步。但是我们也不能否定,一定有很多的先人们曾经被环境中的尖锐石块刺伤,他们甚至没有时间去寻找导致自己受伤的原因,因为他可能正参与部落里的采摘活动或者捕猎行动,因此不得不忍受这一次偶然的受伤。但一定会有先人们,会去追究这一次导致自己受伤的原因,然后他发现了尖锐的石块,他可能会产生一种印象,知道这种尖锐的石块能够使自己受伤,于是他会在未来的活动中,将自己的一些观察精力投注到对环境石块的观察上,以避开这些石块,这是先人们最可能做出的出自本能的那种认知反应。但如果换一个情境,这个先人可能刚好与同伴合作捕捉到了一只小型的动物,他们正面临着要将这个动物尸体切割的难题,这时候,他可能就会联想到,这块刚刚刺破他坚硬的脚掌皮肤的尖锐石块,似乎是一个可以帮助他切割动物尸体的工具……于是他可能会将这个尖锐的石块用来切割刚刚捕猎到的动物尸体尸体,他发现,这块石块比通常他们使用牙齿来咬动物尸体,似乎更方便和实用……于是,这块尖锐的石块可能就成为人类最早使用的切割工具……
这个人类最早使用石块作为切割工具的可能性拟想,是人类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使用石器作为他们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的辅助工具的某种可能性之一。因为这个过程已经消的在人类的历史记忆之中,我们唯一知道的是,人类有过使用石器的那个原始的阶段,并且这个阶段还非常的漫长,可能长达数十万年甚至上百万年,比起人类所使用的任何工具的时间都长——也许其长度可能比不上在自然环境中更加容易获得的木棍吧?这只是一种猜想——但人类却只能通过想象来复原他们最早使用石器的那种可能性。而我在这里所拟想的人类使用石器作为切割工具的那个对尖锐石器性能的可能发现过程,只是人类与石头互动并且观察不同特征的石头的不同性质的认知过程中的一种可能性存在,并不是一种绝对的认知判断。但这个猜想在某种程度上具备合理性……
人类对变化的理解——其实主要基于二个方面,一是理解变化的过程,由于人们观察能力的那种先天的不足,人们只能对刺激强度超过一定阈值的信息能够产生直观的感觉,对变化的信息刺激也一样。有很多的变化信息,由于其强度不够,人们即使努力观察,也无法感觉到其变化的发生,如植物的生长过程,这是一个持续发生的变化,但人们只有通过一个时间间隔之后,才能感觉到植物前后这个时间段的变化的存在,而无法感觉到这个变化的微观发生。同时,人们观察变化过程,并不会对一个变化进行持续的观察,这既是出于成本的考量,也是人们观察这个世界的一般方法。所以一定会有变化过程漏失于人们的观察视野,人类如果需要理解一个完整的变化过程的发生,即从变化之起点到终点的这个变化过程,就需要借助他们的逻辑复原能力,即从他们经验观察到的对这个变化的一些片断的信息,而借助其逻辑能力,而合理地推演出整个的变化过程,这是人类理解变化过程的主要方法。同时,人类还需要理解不同的环境事物对具体变化的那种影响——即环境力量所构成的因果关系,会引导变化朝向什么样的方向演变——这需要建立对具体变化与环境事物之间的那种复杂的因果关系的理解,从而使得那些能够影响变化发生的环境信息能够被人们有效地识别出来,使得人们对其变化的因果关系建立理性的理解。但这种变化的因果关系,我们需要理解的是,并不是我们所观察的那个事物构成我们所理解的变化的唯一因果关系,而这个要素只是事物变化朝向特定方向演变的一个原因因素,使得事物朝向特定方向变化的环境事物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但当人们建立起对事物微观因果关系的考察的时候,我们在每一个考察的过程中,可能只关注一个单一的变量,理解这个单一的变化的存在与缺失,对这个具体变化的演变方向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而当对这一个单一的变量与变化的因果关系进行考察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忽略其它的环境信息对我们所考察的变化的因果关系,如果我们需要理解这些环境信息对此变化的影响,我们就将重新对此变化与这个新的变化的关系进行单独的考察——这样的好处,就在于,在对导致事物演变的复杂的环境信息建立理性理解的时候,我们将自己每一次的观察重点都确定在一个单一的变量上面,从而能够理解这个单一的变量与事物微观变化的确定性关系,从而更深刻地理解这个变化与事物演变的那种深层关系……这样,通过这样的考察技术,我们可能就能够发现,ABCDE……这若干个可能影响事物演变方向的不同的环境变量,与这一个具体变化的相互关系,从而使得人们有能力调整若干个导致事物朝不同方向演变的变量,因此人们对事物变化的引导能力,会随着对变量理解的增多,而不断地得到加强。但这种对事物微观变化能力认识的深入,是通过对一个个具体变化的细致入微的深入考察而单独获得的,当多个变量与变化的关系都一一建立起来的时候,人们与变化互动的能力就渐渐的得到加强了,因此人们就有了强大的调整这个变化的那种实践能力了,这个环境变量与变化方向的那种关系,我们可以从人类作物种植的过程中得到非常深刻与生动的印证。
我们来考察人类农业的种植技术——我们知道,作物的种子有多种多样的可能的变化方向,如生长为一棵成熟的植株,被动物吃悼,悼在干枯的地上风化,化为土壤的一部分,被其它动物所踩坏……这些都可能是一颗种子未来演变的方向之一,并且这种未来演变的可能的方向还有更多,我们可能无法罗列完毕。但人类期待的一个唯一的变化方向,就是这些种子能够得到丰收,这是人类农业文明时,种植庄稼时,唯一期待发生的变化方向,但这个唯一发生的变化方向,人们就需要考察作物生长过程中与环境的那种非常多的复杂关系,即有 多重可能的环境力量会影响这一个丰收目标的实现,如一年四季的时间因素,水的因素,土壤的因素,阳光的因素,野草的因素,害虫的因素,肥料的因素……这诸多的因素都将影响作物的丰收,人类的农业种植行为,就是通过他们自身的力量,不断地调整这诸多的复杂因素与人类期待的丰收的目标的关系,从而保证丰收能够顺利实现,这是人类农业实践的主要、甚至可以说唯一的方向——但是我们就会发现,人类理解上述诸多因素与作物丰收的那种关系,都是通过对单一变量进行考察与探索而获得的,如人们考察阳光与作物生长的时候,他们可能就不会注意水分与杂草的因素,当考察肥料与作物生长的时候,他们可能会忽略虫子与季节……诸如此类。但因为一个变化是否会朝向确定的方向演变,可能会面临环境中的诸多因素的影响,人类需要对这诸多的因素一一进行单独的考察,当人类明白一种因素与他们追求的变化目标的关系的时候,他们就会产生基于这一环境因素的一般的互动要求,而展开他们的实践活动,从而在这一变化认知的指引下,开始他们的复杂的实践活动……即任何人类的实践活动,都需要基于对微观变化里,某个具体的变量与他们所追求的变化目标的那种认知关系,而展开其恰当的行动,这是人类实践的一般形式。
我们回归到对变化认知的微观范式的综合理解——这是人类理解变化的一般形式,在人类认知探索中广泛地使用,是人类对变化建立认知的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隐形范式。这个范式,可能从来不曾被人类的思想者明确地抽象出来,但其在认知探索的应用上,却是事实上被普遍和频繁地实践着,是隐形地决定思想者认知理性与否的形而上的工具,是一切对变化认知产生的形而上的模具。所以对其建立理性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
当我们需要理解某一个变化的时候,首先当然是理解变化的对象——即某一个具体的事物。这构成变化的主体,即确定变化的主体事物,是理解变化的前提。
如果我们确定了变化的主体——即对象事物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进一步界定这个变化的事物所处的空间与时间——因为,我们会发现,任何事物的存在都需要空间,并且其变化的发生也是在一个相应的空间中进行的,所以变化的空间与时间的确立,也就是人类展开对一个具体的事物进行变化探索的前置条件。
当我们确定了变化的主体事物及其相应的空间与时间之后,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确定变化的起点与终点——因为当我们的认知进入一个微观的变化视角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这个变化的事物是在一个连续的变化的链条中不断地进行的,而我们所考察或者探索的这个具体的微观变化,只是这个连续的变化链条中的一个环节,而这个变化,会有相应的起点,也有相应的终点,而我们一旦进入对这个微观变化的具体理解,就需要首先斩断其整个变化的链条,而将目光投入只对这一个变化的环节进行考察与探索……
一旦将变化的主体事物、空间和时间范围确定,并进一步确立了变化的起点和终点的时候,我们就进入了对变化的观察阶段,这个对变化的观察阶段,就是对我们希望理解的变化的事物及其环境信息进行适当的甄别与取舍——人们对任何事物的观察,都是在一个环境之中进行的,必然存在大量的与变化有关的信息,而同时也存在与具体变化无关的信息——当然,我们会发现,在这一个具体变化中的无关的环境信息,可能是另一个人们考察的具体变化的关键的相关信息。但这些信息,因为与我们正在考察与探索的变化无关,我们需要将其排除在观察的视野之中,而将环境中与该特定变化有关的信息有效地观察并提取出来,从而构成我们对这个变化建立理解的认知条件。这样,我们就需要一个相应的范式,来对环境信息的提取提供认知的指引。但这个对环境信息进行取舍的认知范式,其实事先并不存在,需要人们在大量的经验观察的基础之上,才渐渐地获得环境信息与某一个具体信息的那种复杂和微妙的关系,并进一步确定为相应的因果关系,这是人类的逻辑能力所获得的,而这种逻辑能力所获得的那种因果关系,就自然地为人们进一步深入观察和理解该变化奠定了一个范式基础,从而使得人们得以推进对该变化的理解——这样,我们就会发现,范式本身其实依然需要人类最初的逻辑复原能力来建构起对一个微观变化的认知范式,从而使得人们能够进一步抽象出环境中的有效的信息,以夯实人们对该变化的那种认知,从而促进人类认知的不断进步——所以认知范式与认知逻辑,在某种程度上是同步演绎的,即范式的产生依赖逻辑,而一旦范式得以产生,人们就会不断通过这个范式,来对自然的变化的那些信息进行理性的取舍,从而对他们已有的认知范式进行进一步的判断,从而不断地从新获取的信息中,确立起已经树立的认知范式的那种权威性,从而使得认知的真理性面貌不断地得到实践层面的证明……
从人类对变化所建立的一般的认知范式而言,我们会发现,任何微观变化的认知范式,本身并不存在,需要人类通过长期对这个变化的观察,并且自动地甄别这些环境信息中,与变化因果关系有关的信息,而摒弃悼那些无关的信息,从而通过人们的逻辑能力,将这些信息有效地在一个变化的框架里形成一致的理解,从而形成对该变化的认知范式,并且,一旦认知范式得以生成,人们就会进一步观察他们环境中与该变化相关的事物及信息,然后通过实践层面的互动,或者进一步观察环境中这些变化的发生和演变,从而确定这一认知范式与实际变化的那种深层关系,以确定其理性与否,并且其合理性一旦得到实践层面的印证,人们就会自然地强化该认知范式的合理性的一面,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地指导他们的相应的行为,从而使得人类的认知与实践得到完美的结合……
人类的认知与实践的关系,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深度的解构,这里只是尝试着进行一种简单的切入,但不会深入。我们只是需要理解,人类的认知范式,从本质上而言,是建立起对一个变化的框架的理解,然后将这个事物与相应的那些环境的事物的信息,在这个构成框架理解的因果关系里,得到恰当的一致的理解,使得人们所观察到的每一个事物,在变化的不同阶段的不同的性质性质特征,都能够在对这个变化的框架理解中得到合理的安排,并且这种合理的安排还能够进一步与事物实际的演变的方向保持一致,从而保证人们根据这种框架的理解,以及事物的不同的性质特征,而展开其相应的行为,这些行为会因此而改变事物演变的环境力量,从而使得事物接下来的演变,会朝向人们对该变化的框架理解所自然演变的方向,这样,人类的实践行为,就得到事物自然演变的那种结果的印证,从而使得实践与认知得到完美的结合,这就促进了人类对认知认知追求的那种正向的激励,人类的认知大厦因此不断地得到推进,人类的文明因此也不断地进步和繁荣……
而在这个整个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人类的逻辑能力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即逻辑能力是弥补人们观察变化过程时,因为观察能力的受限,无法完成对一个完整的变化过程的全景观察,或者人们根本就无法观察到其微观的变化过程,只有变化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其变化的差别性特征,才能被人们所把握,即使人们有意对一个事物变化进行不间断的观察,但受制于现实的因素,如晚上看不见,或者人类成本所无法承担的原因,人们事实上是无法完成对一个变化的无缝覆盖式的观察的,并且即使是这种无缝覆盖式的观察,可能也并不能让人们建立起对变化的真正理解,因为有些影响的发生人们无法观察到,如肥料的使用与作物丰收的关系,人类是无法观察到其相应的因果关系的存在的,只有人类的逻辑能力才能形成一种认知范式,从而抽象出肥料使用与作物丰收的那种准确的因果关系——因此,可以说,逻辑能力对于人类理解变化的因果关系和复原变化的完整过程,是至关重要的,是人类认知的一种最根本和最基础的能力,没有人类的逻辑能力,人类就无法产生与变化互动的那种理性的实践行为,人类的社会合作当然就无法有效进行下去,人类可能依然会与这个星球上绝大部分的种群一样,依靠造物主所赐与的那种先天的简单能力,而追求在这个星球上简单和卑微的生存,只是被动地追求生存与繁衍,永远也无法产生对精神追求这样的高级生命目标,当然更不可能产生人类的文明……
从逻辑能力所复原的对一个具体变化过程的完整理解,以及相应的因果关系的建立,从本质上而言,就是人类的认知范式被生成了。认知范式的生成,包括相应的信息的取舍,变化的主体、空间与时间的确立,变化的起点与终点的确定,在变化的空间与时间里,对变化有关系的事物及其不同的时间节点的不同的特征存在,都能够在这一个整体的认知范式里得到合理的安排与理解,从而使得杂多的信息与不同的特征在一个变化的过程中,得到一种合理性的安排与体认,人类并且可以根据这种范式的理解,一旦得到某个变化过程的信息,他们就可以适当地通过自己的力量,来调整相应的环境事物,从而改变这种可能偏离他们期待变化方向的环境事物,得以将变化高效地引导到他们所期待的变化方向,从而使得人类所追求的某一个变化目标得到有效的实现,这是人类实践的最普遍和一般的形式,也是人类认知对实践所提供的关键的指引所在……
我们在这里,对人类理解变化的那种微观的认知范式进行了扼要的解构——我们将发现,尽管人类的大脑里,有着对无数变化的那种理解,但当我们一旦将目光投向一个具体的变化的认知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我们会自动地介入一些与这个变化相关的信息,并且将这些信息纳入一个相关的认知范式里,建立起对这些信息的差别性在一个体变化的范式里的一致性的理解,从而使得复杂的事物,既保持其本身的复杂性的面貌,同时,其不同的差别性特征,也自然地在一个变化的框架里得到一致的理解——这种一致的理解,是将这些差别特征纳入一个认知范式里建立起来的,人们将这种理解,称之为逻辑自洽——这种逻辑自洽,意味着,事物本身的复杂性与差别性,是不需要受人类认知的影响的,但人类将其纳入一个变化的框架之中的时候,这些不同的特征就自然在一个变化过程中,得到了一种与现实保持一致性的人类的形而上的理解,并且能够进一步指导人们的行为实践,从而使得变化的方向与人类行为展开所期待的方向保持一致性,这这自动地产生人类对认知追求的那种深刻的激励,并且进一步产生了人类实践的那种效率性,人们因此得以追求除了生存与繁衍之外的更丰富的精神目标,从而使得人类文明得到进一步发展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