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明(26)——归纳法、演绎法与三段论

前面,我们已经用了很多的篇幅来介绍人类意义的建立过程。这个人类意义的建立过程,确定是人类智慧需要迈了的对这个世界认知的关键的第一步。没有对这个世界的意义建立过程,人类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体系,当然是无法有效地建立起来的,所以对其于人类认知体系的重要性作用,是无论怎样强调都不为过的。

我们谈到了人类的形式与内容,即人类需要建构一个适当的形式,来表征这个复杂世界的内容——而人类对这个复杂世界的内容,其实是包括事物的那种单独性的存在、事物之性质——其实严格而言,我们单独罗列出来的对事物的价值判断与量化描述,也可以列入事物性质的范畴,但因为其重要性,我们将其作为一个单列项,而对其进行着重的阐述。但对这些事物及其性质、以及进一步的对事物价值判断与量化描述,都需要相应的形式对此进行特征界定,这个相应的形式,就是人类创造出来的观念——每一个观念,都是作为对事物及其性质以及进一步的价值判断与量化描述的形式而被创造出来,但这些观念的特征,是通过人的大脑来把握的,这个对观念特征的把握过程,就是人类的抽象过程。人类观念的创造技术,是通过抽象来有效实现的。当然,抽象有简单抽象与复杂的抽象,简单抽象是对人类经验直观的抽象,因为这种简单抽象在传播过程中,可以借助人类自身的经验直观而对抽象的观念的对应物建立理解,而复杂的抽象,就需要借助更复杂的思维技术——主要是关联思维,还有因果思维,以及更复杂的定义形式,来建立对观念意义的准确理解。这就是人类意义建立过程的那种复杂性——但人类意义建立过程,何以可以有效形成呢?我们认为这依赖人类的抽象——但人类的抽象如何可能呢?即自然存在的杂多的事物,以及相应性质的丰富性,人类如何可以获得其观念形式的独特特征,从而使得观念与事物及相应的性质、价值及量化的描述对应准确,流通无碍的呢?这需要一种更微观层面的阐述,即对具体的事物及其性质,人类是如何有效地完成其相应的抽象过程的?并最终触类旁通,而通过观念来对这个无比繁复的世界建立一致的意义理解?

这个人类具体的抽象过程,就是我们接下来需要进行系统阐述的人类归纳法与演绎法——它构成人类对这个世界意义体系建立的最底层的方法论——当然也进一步构成人类对这个世界进行信息描述的最基础的技术……

我们首先来谈人类的归纳法……

人类对这个世界是有直观的感觉的,他们能够直观地感受到这个世界的复杂性与丰富性,以及事物与事物之间的那种差别的特征,这构成人类对这个世界的直观的理解,人类这种对世界的直观的理解,是人类与这个世界互动的基础——而这种直观的理解,一定是基于对事物及其性质的特征的同一性与差别性来建立理解的——没有同一性,这个世界的事物就无法被人类有效的归类划分,人类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就无法形成。但没有差别性,人类就无法将事物归类,也无法将同类事物进行更进一步的理解。所以任何时候,我们需要理解的是,对事物存在的同一性与差别性,是我们对这个复杂世界建立分类理解、并进一步建立更丰富理解的前提。这种事物与事物之间同一性与差别性的普遍的存在,是人类的感性直观,是一种自然的属性,是人类生存于其中的环境对人类感性直观所自然呈现的一种复杂、多元但同时却有序的特征——即复杂与多元不能缺失秩序,同一性是人类寻找秩序的线索,而多元性是让变化得以生成的基础。造物主在创造这个宇宙世界的时候,他产拒绝单调性的,他需要一个多元的世界,同时他是拒绝静止的世界的,他选择一个变化的世界——而变化的世界里,无序的世界肯定不会让造物主喜欢,那就需要某种秩序,而秩序的生成,就需要事物的诸多性质呈现某种同一性并且其能够被反复彰显,从而才能构成对其秩序理解的线索——这就是造物主所给定的宇宙世界,我们上述的表达,只是对造物主所创造出来的这个繁复的宇宙世界的描述,而不是一个假设或者拟定……

其实我们需要理解的是,当人类尝试对这个世界建立意义体系并描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人类只能将一个个的观念通过复杂的组合技术而次第地将这些意义表达出来——对这个过程的考察,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单一的观念所承载的意义是单一的,无法完成对事物的复杂性的理解,并且甚至无法对这个观念所表达的事物及其相应的性质进行对应,所以如果一个单一的观念,人们可能只能获得一个观念形式, 它可能是指称一个形式,可能是不知什么事物之相应性质,甚至可能只是人类创造出来用以对事物描述的工具,如数序、如价值判断、如单位……所以完整的意义体系,需要观念的组合。当然这个观念的组合过程,我们会在接下来对人类的信息表达意义的时候进行阐述。但这里我们就会发现,人类对这个世界的意义表达需要将一个个的观念进行表达,而这一个个的观念形式的形成过程,也需要人类一个个对其事物与性质的具体的对应过程,而这一个个具体的对应过程,就是人类归纳的过程……

比方说,人们是如何有效的形成对石头这一事物的观念表征呢?人们是通过有效的归纳法来形成对石头的观念表征的。我们需要详细的阐述这样一个归纳过程……

人类在建立起对事物的意义表征的时候,需要针对一个个具体的事物,让其与人类表征其意义的相应的观念形式进行对接,这个对接的过程,每一个观念都不可能例外——石头事物与石头观念的对接需要通过归纳法,水的观念形式与水的事物本身也同样需要归纳法,飞翔这个对事物的动态描述的观念形式,也是通过归纳法而形成的,即所有的观念,当其相应的形式与观念指向的内容形成的有效对接,都无一例外是通过归纳法而有效完成的,你找不到观念形式与内容对接是通过非归纳法的例子……

当你首先接触某一事物的时候,你如何表征这个事物是一个问题。你可以随便发出一个声音来表征这个事物。但是,你在表征这个事物的时候,其实你是在一个环境中发现该事物的,这时候,你的直观感觉里,会发现该事物与环境中其它事物里,有与此相同的事物,也有与此特征存在清晰差别的事物,你其实已经将这个事物与一些事物自然地归为一类,而与另一些事物归入不同的一类——所以当你在环境中看到某一事物的时候,你的大脑里已经完成了对其的有效归类。但因为这种有效的归类仅仅是人类对事物建立理解的一步,这种理解,需要将其传播给他人,并且让大家都产生一致的理解,这是人类认知共只的达成,只有认知共识达成了,人类对这个世界的意义表征才能完成,这样,你就通过发出一个声音来表达这个事物,但同类可能并不知道你所指称的是事物本身,还是事物的性质,还是别的什么,所以你需要将你认为的另外一个在你的直观感觉里同类的事物进行再一次指称,并发出刚才的声音,甚至继续接下来就第三个同类的事物发出同样的声音——这样,你和你的同伴就能够对这一事物的指称达成共识,你们就能够一起对该事物进行初步的描述了——这是一个归纳法的普通例子……

我们会发现,任何一个观念形式,当其意义指向特征的事物及其性质的时候,其相应的意义体系的建立,都不可避免地要产生这样一个归纳法的过程,以获得对这个事物意义共识的理解。如果仔细考察,人类对这个世界的意义的理解,每一个单一的意义过程在其共同体成员大脑里的形成,都是通过归纳法而有效建立的,不会有例外的情形。即归纳法让人类建立起对这个世界的意义理解,人类无法缺失这一个基本的步骤,而可以获得对这个世界的有效的意义表达……

但这就有一个问题,即人类究竟归纳多少事物,才能形成对这个事物的共识性认识呢?其实当人类的归纳法成熟的时候,也许我们只需要有一个事物,就足以完成对其的意义指称了,比方说,现在我们让小孩学习语言,我们通常只用一幅挂图,而这幅挂职图里,每一个语言所对应的事物都只有一个——好象这样就完成了对这个事物的认识,很多聪明的小孩,当通过图画学习了某个事物的语言表达的时候,他在日常生活中看到该事物,他就可能立即识别出来,并且用他学到的语言进行准确的表达。但通常情况下,还需要让该事物的实物与图画进行一番比较,孩子对这个语言观念的记忆才会准确和深刻。但是,人类可以通过非常有限的事物,就完成对这个事物意义的表征,并且能够在新的环境中,将这个观念的形式与新环境中的事物进行准确的对应,而不会或者很少产生失误——这说明,人类对现实世界事物特征把握的直观的能力,其实是非常的强的,这是人类认识这个世界的那种高效的能力在发挥着作用……

人们在使用归纳法对事物的特征进行有效的抽象,并对其建立意义的表征的时候,我们会面临一个问题,即究竟需要归纳多少事物的同一性特征,才能构成人们对该事物特征的有效把握,而不被该事物新涌现出来的不同特征所否定,而让这种被几个事物所抽象出来的共同的特征成为一种稳定的认知呢?这其实是一个永远无解的难题。即事物特征同一性归纳的稳定性,与新事物特征对这种同一性归纳的否定,将永远地成为人类认识这个世界的困惑,即人类只能对已经接触的事物进行归纳,如果要保证这种归纳的可靠性,人类唯一可以做的是将这些事物全部集中起来,对其进行全面的考察而无一遗漏,这样抽象出来的该事物的特征,才构成人类对这个事物特征的稳定抽象,但人类是没有办法获得对某一事物在这个世界的全部存在的,这是人类有限的理性能力所决定的,所以人类对事物特征的认知判断的作出,只能根据有限的事物信息进行归纳,并同时抽象出其特征,创造一个观念形式对此进行意义表征——人类当然需要建立起对这个世界的绝对可靠的认知,但人类同时也受制于理性能力的有限性,这种有限性决定了人类的认知只能根据其获得信息的能力而作出,而不可能去勉强人类先获得所有的事物信息,然后才对这所有的信息进行全体的贯综合归纳,以期得到确定无疑的认知结论,这是不现实的。恰恰是,人类通过对简单的几种具备同一性的事物的归纳,就获得一个对事物认识的特征,并将这个特征通过一个创造出来的观念形式来表征,从而使得这一事物的这个特征,就成为人类大脑里关于该事物及其性质的意义储存,能够让这个事物的信息从此与新环境的事物信息进行有效的比较,从而使得新环境的事物可以很快被归类为熟悉的一非熟悉的事物,从而使得人类的认知会随着他们生存环境的改变而不断地得到强化与增加,这是人类在理性能力有限的前提下,通过高效的对有限事物特征的归纳与抽象,高效地获得对这个世界的秩序理解……

毫无疑问,人类所使用的归纳法对这个世界的繁复复事物以观念的意义表征技术,是存在缺陷的。这处缺陷表现在有限的归纳与事物本身的极端复杂性,使得这种从有限事物里被归纳和抽象出来的事物特征,很可能被复杂世界里更丰富的事物的新的特征所否定,从而使得人们不得不抛弃其曾经通过有限事物归纳而获得的结论,而重新评估对事物认知的那种准确性。但即使归纳法常常要面临这样被否定的痛苦,人类依然只能通过有限的归纳来对事物特征进行抽象,而不可能去尝试对全部事物归纳完毕之后才产生对其特征的抽象,这将产生人类无法承担的成本,因而使得人类认知的产生几乎不可能——所以人类需要正视其归纳法的那种不足,并且即使归纳法存在这样的不足,人类也不会放弃归纳法的那种效率性,如果一种新的认知推翻了人类曾经的归纳认知,人类其实也不会沮丧,因为这种新的信息的涌现,使得人类对这个世界的复杂性的认识又推进了一步,人在的认知大厦得到更多的信息并且也进一步被夯实……

人类离不开归纳法来建构他们的意义体系,也离不开归纳法来让他们对这个变化世界的复杂性的进一步探索,归纳法是人类对这个世界建立认知的最基本的技术,人类对这个世界只可能从简单到复杂,从一元到多元,是所有对这个世界的简单与一元的理解,都需要从归纳法起步,每一个归纳法的实践,就获得对这个世界的一种简单的意义表征与秩序理解,当更多的意义表征与秩序理解被通过归纳法逐一建立起来的时候,人们就会发现,他们对这个世界的复杂与多元的意义描述与对这个世界的繁复的变化的理解,也因此渐次地实现了——即如果将人类的认知大厦视为一幢美仑美奂的堂构,我们就会发现,是归纳法使得这座堂构里每一个砖头得以生成,没有具体的人类归纳法的实践,你无法想象,人类如何完成对这个世界的意义表征?人类如何可以对这个复杂的变化世界建立理解?这里我所阐述的,仅仅是归纳法于人类意义体系的建立过程的作用,而对复杂变化世界的因果关系的理解,其实同样是通过归纳法而有效地获得相应的认知的,这个,我们留待后表……

人类通过归纳法而获得对这个世界的有效的意义表征。但人类归纳法的缺陷在于——人类无法完成对具备某一事物的全部归纳后才产生对其的特征理解,并创造一个相应的观念形式来表征这个特征之意义,然后这个特征的准确性才能够不被新涌现出来的事物新特征所否定。比方说,人类看到一只天鹅是白的,再看到另一只天鹅也是白的,看到第三只天鹅也是白的,于是人们说,天鹅是白的。其实当人们抽象出天鹅是白的这样一个认知判断的时候,人们只看到若干只天鹅,他们并没有看到全部的天鹅。当新的天鹅出现在人们的视野的时候,人们发现,天鹅是白的这个判断一直成立的。但当有一天,突然涌现出一只天鹅,这只天鹅却是黑的,人们就会发现,他们对天鹅是白的这样的认知,却是一个错误——即有限的归纳法所获得的对事物的那种认知,永远只能对有限的事物的认知产生精准的判断,却无法确定新涌现出来的这些事物的认知,是否会符合这些由有限事物而抽象出来的特征。因而归纳法存在先天的缺陷……

毫无疑问,归纳法的这种缺陷存在,确实是一个事实。但人类却并不会放弃归纳法来获得对这个世界的基本的认知——因为人类其实是没有超越归纳法来形成对事物的认知的基它更有效的方法的。但人类也不可能等待对事物的全部归纳完成后才产生对事物某一特征的形式认识的,因为人类理性的有限能力决定了他们无法完成对事物的全部归纳再去产生相应的对事物的特征抽象,并创造出一个观念形式来表征相应事物的特征意义,这样,人类可能不能产生任何意义上的认知——因为人类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开始归纳——他们判断不了,他们目前所获得的对事物的认知,是否已经包含了事物存在的全部信息?如果要完成对事物的全部归纳才能得到真正准确而不谬误的认知,人类获得认知的可能性就接近于零——因为人类对这个世界上所存在的任何事物,都没有办法对其进行全部的归纳——即使只是对这个星球上存在的事物的全部的归纳也不可能,更何况,人类发现,宇宙上的星辰与地球上的物质构造并无二致,那么其它星球上有没有人类需要归纳的这个事物的存在信息呢?如果宇宙的其它星辰上,也有人类需要归纳的事物信息,人们是无法感知其存在的,人类通过企图全部地归纳所有的事物信息,以求获得对该事物信息的完全精确而无误的认知判断的追求,就不可能成功——这是一个超过了人类理性能力限度的苛求。最终,我们发现,人类可能只有放弃这样的追求认知绝对准确性的企图,而只能通过他们对事物信息的有限接触,而归纳出这些事物信息的一些特征,从而产生对其有限的认知,当这些认知被人类的归纳法有效产生出来之后,人类就在大脑里形成了对这些事物特征的观念形式的认知,并将这些特征储存在了他们的大脑里,一旦当新的环境中的事物与这些事物的观念形式的记忆特征一致,人们就会将这些事物与观念形式的事物进行有效的对应,而归入同一类事物,加固了人们对这个事物的认知,这个隐形的对新环境中事物的认知归类过程,就是演绎法的经济典实践……

归纳法可能存在不足,这种不足是人类理性能力有限的一种自然的表现,就象人类的力量存在不足一样,人类只能通过认知来拓展自己的力量,但人类通过认知来拓展的力量,只是一种有限的拓展,而不可能通过认知而使自己的力量得到无限的拓展。同样,人类对这个世界所形成的认知,是通过对这个世界的有限的事物的归纳方法所产生的,这种有限的归纳方法所获得的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并不能构成一种绝对的准确性——但由于人类追求对事物认知的那种获得信息的能力的有限性,人类不可能通过追求越来越多的信息来追求他们某一认知的绝对准确,这样,他们为一个绝对准确的认知判断所付出的获得信息的成本过高,结果这样追求绝对准确的认知,可能既是不可能的,在收益与成本的比较上也是不合算的。所以人类只能承认自己的认知是非绝对的,时刻可能会被新涌现出来的信息所否定,但在新的信息出现以前,人类可能构成对这个事物的那种认知,依然会广泛地指导人们的实践行为,并且人们也将其作为一种认知传承而代代相传,直到有一天,更多的信息推翻了人们对这个事物认知的判断,人类的认知又获得了某种意义上的进步——这就是人类认知的试错过程,人类的认知也在这种不断的试错过程中获得进步……

前面我们谈到了人类对于认知的获得,只能通过对所获得的有限的事物信息的特征的抽象,并建构一个观念的形式对这个特征进行有限的表征,从而构成对这个事物认知的意义形式,存储于人们的大脑之中,并通过语言和文字的形式向同伴传播,从而形成对事物意义表征的共识性理解,这是人类建构知识大厦的一般步骤。即使这样的归纳法在很大程度上,由于其对事物特征的抽象是通过有限的事物特征而获得的,必然存在一些并不拥有此特征的事物,可能在人类抽象前,人们并不感觉到其存在,这样,归纳法就存在先天的缺陷,可能会产生错误的认知,但人类理性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他们无法通过获得事物的全部信息,再对其特征进行从容的抽象,以追求对这个事物特征的更完整的认知,这样,人类认知的成本过份高昂,因此人类在实践层面从不追求对事物特征的全部归纳,而仅仅满足于对有限事物的特征归纳,并创造一个观念形式来对这有限的归纳的特征意义进行表征,从而完成对事物相应特征的认知,并将这个特征认知与观念形式以及进一步的语言和文字建立对应,从而寻找在新的环境中与这个形式特征相符的事物,并将其完成有效的归类,从而成为人类演绎法的经典实践,也是人类应用通过归纳法的认知而进一步实践的一般形式。这构成人类认知获得与推进的一般途径。人类的认知获得是通过归纳法而形成的,而认知推进,是通过演绎法而有效实践的。这构成人类认知大厦形成的基本技术……

归纳法与演绎法在人类认知大厦的建构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同的。人类对任何事物的认知,都需要通过归纳法来形成,没有有效的归纳法,人类的任何认知判断都不可能做出来,人类表征这个世界的意义体系——观念形式,也不可能产生,人类就无法对这个世界进行任何形式的意义表征,人类的交流体系当然也不可能产生。所以无论是人类的意义体系也好,人类的认知判断也好,其实全部来源于人类的归纳法,没有例外。归纳法构成人类意义体系建构与认知形成地层。但人类的认知需要不断地得到推进,而这种认知的推进,在于人类通过归纳法所获得的认知判断,能够在新的环境中,与新事物的特征进行有效的对应与类别划分,这就需要将归纳法形成的认知判断与新事物的特征进行有效的对应,而这种对应,是通过演绎法来完成的,即人们通过调动大脑里已有的形式特征,与新环境中事物的特征进行比较,形成二者特征一致的判断,从而使新事物被归入认知里的特定类别,人类对新环境的有效认识因此得以完成,这构成人类有效的认知实践,通过归纳法而获得的观念形式,得以成为新环境下的认知指引,这种认知的指引,是通过演绎法而有效实现的。因此演绎法就成为人类推演新环境并形成有效认知的基础技术。人类的认知推进离不开归纳法与演绎法这二种基础的认知技术的广泛应用……

当我们这里已经扼要阐述了人类归纳法与演绎法的一般应用之后,我们再来考察亚里士多德的著名的三段论,来理解人类认知的判断究竟是如何做出来的。从而更深度地理解人类归纳法与演绎法的认知实践……

我们举一个亚里士多德的著名的三段论来展开对三段论论述的一般阐述。

苏格拉底是人。

人是要死的。

苏格拉底是要死的。

首先我们来谈第一个判断——苏格拉底是人。这里有二个观念需要建立理解,首先是人这个观念——人是一个观念形式,是对人类这个生命类型的意义指称,这个意义指称,是把人与其它的生命进行有效的特征划分而被识别出来的,是用来将人类与这个星球上的其它动物进行差别特征划分而建立的意义指称——这个人的观念形式,使得人们能够将他们自己与自然存在的其它物质和生命的特征进行有效的差别特征的分类,从而将自己的类别成功地识别出来,这与人类成功地识别其它的生命类别和物质类别一样。只有这样的类别特征得到有效的识别之后,人类对这个世界的意义指称才能完成,人类因此也拥有了对这个世界意义指称的一般技术,并进一步对那些他们觉得有必要、但还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意义指称的事物,来创造一个新的观念形式,完成对其在人类世界的意义指称——这个过程本身并不复杂,但曾经被人类的哲学家思考得非常晦涩,以至于人类无法准确把握自己长期对这个世界的观念表征的真正意义。那么苏格拉底是什么呢?他是人类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人类中的一个成员,他就拥有我们指称人时的那些一般的形式特征,但因为他是一个具体的人,这个具体的人与其他具体的人一样,拥有其个别的特征——这个个别的特征,是人们将一个个具体的人从具备普遍特征的人里得以分别出来的原因。苏格拉底固然具备人的普遍的特征,但是这种普遍特征的拥有,只是人们将苏格拉底这个人从具备与人不一样的普遍特征的事物与生命中分离出来的技术。但对于人类而言,每一个具体的人都是十分重要的,人们并不满足于对人的普遍特征的抽象,还要进一步对每一个具体个人所拥有的特征——这些特征是人们将人类社会里每一个具体的个体进行有效分别的技术——这样,我们就能够对我们团体中的每一个个人都建立有效的分别认知,不会因为他们具备普遍的关于人的一般特征,而无法将他们在一个团体里分别出来。人类理论上是可以将每一个事物从它所存在的类别中分离出来,建立对其的单独的指认的,但这种技术只有当人类出于需要时才去使用,比方说,人类不会给每一块石头以一个单独的名字,因为将石头从它的类别里分离出来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人类创造一个观念形式来指称一块单独的石头,需要成本,当这种成本是无谡的付出时,人类在认知的实践层面就不会去做。但如果一块石头足够重要,人们可能就会专门对它进行命名,如中国历史上有一块著名的石头,就被命名为和氏璧——这块石头不仅对人类很重要,还有一个非常忧伤故事,即和氏因为认为这是一块非常漂亮的玉石,而将其推荐给国王,结果国王的鉴石师认为是一块普通的石头,而将他的手璧砍悼,最后他抱石而哭,结果鉴定后果然是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玉,这块宝玉还进一步演生了更生动的故事,这个故事,中国人可以说妇孺皆知,产生了一个成语——完璧归赵。最后,这块石头被雕刻成皇帝的印鉴,在三国演义里还有记载,后来这块石头就消失在历史的记忆之中了。

这里,我们会发现,人类在创造观念形式来对这个世界上的事物进行意义表征的时候,会根据人类自身的需要,究竟是对这个事物进行类别的意义指称,还是特定的意义指称——这个特定的意义指称是指创造一个专门的观念形式——专有名词——来指称该事物。我们 会发现,在人类世界里拥有专有名词指称的事物,其同时会拥有对其的类别指称。但人类对这个世界上的绝大部分事物,都是通过类别指称来完成对其的意义表征的。因为这个世界的是如此的复杂,事物是如此的繁多,如果人类对每一个单独的事物都建构一个特定的形式——专有名词——来指称的话,人们会发现,他们的观念形式过于繁复,对这个世界的意义指称的知识就太多了,人类学习的成本就太高,人类对这个世界的交流成本也太高,人类就可能无法有效地形成他们对这个世界的意义表征体系。所以人类就就使用一种有效的化繁为简的技术,只对这个世界的绝大部分事物进行类别指称——并且这种类别指称,也是不断地从大类分解到小类,再到更小的类,但我们会发现,这种不断的对事物类别划分的进一步细分,同样是基于人类对事物认知的进一步推进的需要。如果这种需要不曾以人类的实践里产生,人类就不会浪费精力与时间对事物进行更细致的类别划分的,即认知的推进,在很大程度是是基于人类实践的需要……

所以,我们会发现,对任何的个体的意义指称,人类其实是产生了很多的观念形式来表征其独特的意义的,如对其的类别的指称的人的观念,对其特指的姓名的形式观念,即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特有的专有名词来指称他,以彰显其重要性——毕竟我们的认知是人的认知,这个认知里,人的重要性是无与伦比的,当人类产生一种对这个世界的广泛的意义指称的时候,人的重要性,决定了每一个人都是不可忽视的,都是值得关注的,都需要建立相应的认知,这样,就需要一个专有的名词来特指每一个独立的人的个体——这样,苏格拉底就和每一个人一样,他不仅有关于人的普遍的指称的那种特征,还有着他独立拥有的特有的特征,而这个特有的特征的拥有者,需要一个专有的观念来表征,这就是他的名字——苏格拉底……

所以,苏格拉底是人——这个判断是告诉我们,苏格拉底虽然拥有其特别的属于自己的独特属性,但他同样拥有关于人这个类别的生命所拥有的一般特征,所以苏格拉底的个体的独立性,并不足以将其从类的这种类别的特征里剥离出来。即使他在某些特征上是独立的,即其他的人类个体不拥有他的那些特有属性,但苏格拉底的这种独特性,并不影响他同时拥有与其他的人的共同的那种特种,而正是这种人所共同的特征,是人类将自己从这个世界里与其它的事物与生命有效分离出来的特征——这个与这个星球上其它生命有效分离出来的人的特征,苏格拉底同样具备——所以我们认为,“苏格拉底是人”这个判断就是一个正常和理性的认知……

我们来聊聊三段论里的第二个判断——人是要死的。

凡人皆有一死,无人可以例外——这个判断,在人类的世界里可以说是尽人皆知。

那么,每一个人类的个体,是怎样知道人是要死的这个判断的呢?是他生下来就知道人必然死亡么?这是一个先天的认知么?

不——人是要死的——这依然是一个通过归纳法才得到的认知。人类一切认知的形成,最初都是通过归纳法而获得,没有例外。

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是不可能知道死亡的。也不可能产生死亡的观念——死亡,是一种生命的终极归宿状态,是生命的终结,是一切生命努力规避但却不可避免和必然到来的状态,是生命失去其自由和独立意志,再也无法与这个世界进行有意互动的状态——死亡,是一切生命最终的归宿!

但一个人如何知道死亡这个观念的?

只有当一个人第一次见证了死亡的情形,他才能真切地理解死亡的观念,没有真实的死亡,他对死亡的理解也可能产生,但必定是不真切的。死亡——是生命的某一个过程状态。一个人只可能在生命的存续期间才能见证死亡,但一个人的一生,其可能见证的死亡状态,是有限的,不可能超过他见证生存的那种状态,即任何一个人,他见证生命生存的状态都要多于他见证生命死亡的状态。并且他只可能见证有限的生命死亡,而不可能见证全部的生命的死亡——但他从有限的生命死亡里,就得出结论——凡人必有一死。甚至他进一步得出结论,一切的生命都会最终走向死亡。这是因为,即使他见证的死亡有限,但他从他人的口耳传说中,得到了这个结论,这个结论,是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全部证实的,也没有一个人见证了全部的人的死亡,当任何一个人走向死亡的时候,他必然会意识到,这个世界还有大量的活人的存在,但他不可能见证他们的死亡了,不过他是坚信,这些在他死亡时依然活着的人,他们也必然在有一天会走向死亡——这是一种怎样坚强的信念?但任何人都相信,这个信念是一个确定无疑的真理。死亡,是生命的必然归宿……

死亡——是人类对生命在无法与这个世界进行有意的互动时的那种状态的意义表征。人类要真正地理解死亡这个观念形式的意义,必然通过某一个生命的具体死亡的事实来建立理解。当一个人没有感受到死亡的状态时,他可能就很难理解什么是死亡——我们可能会发现,一个正在学习语言的儿童,当他面临死亡这个观念形式时,可能会产生疑惑,这时候,教他的大人也许会做出某一种形象的动作,如装作一动不动地闭着眼睛,无论孩子怎样摇曳他,他依然保持不动的姿势,以让孩子理解什么是死亡的观念——这是对死亡的一种形象的摸拟,但未必能使孩子真正理解死亡——也许当孩子学习死亡这个观念的时候,他还没有机会真正理解死亡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有当他的周围,有一个人死亡了,他发现周围的人为这个死亡的人举行一系列形形色色的仪式,他也发现,这个死亡的人,已经与他平时的行为大相径庭,即躺在那里一动不动,身体冰凉,什么感觉也没有——这时候,他可能才能理解死亡的恐惧与害怕,也开始清楚,死亡原来就是这个样子……

当人类希望通过对事物的完全归纳来获得其准确的认知的时候,他可以反思一下,人类对死亡的认知,一定是通过不完全归纳法来获得的,每一个人都不可能获得对人的死亡的全部归纳,除非他是这个星球上的最后一个人,那时他知道在他之前的人,已经全部死亡了,面他之后,这个星球上就不可能再有人了,这时候,他才能确信,人确定是必然走向死亡的,没有例外。但这时候,他获得的“人必有一死”这样的认知,其实就已经没有意义。但人类却坚信,人必有一死这样的认知,是绝对准确的认知,即使这是通过有限的归纳法而获得的对人的最终归宿的肯定性结论,但这样的归纳法,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同意的,不会有异议,即使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见证这个认知的最后结果,也不可能印证他的全部结论,但他不会认为,这个结论是错误的。这就是人类归纳法所获得的准确认知的一个确定无疑的例证。即使人类的归纳法存在这样和那样的缺点,但人类的归纳法确实是非常强大的,他能够对这个世界上很多的事物形成相对准确的认知,但不可能获得全部的、没有疑义的认知——如果人类能够获得对这个世界全部的无疑义的认知,人类其实就等同于上帝了,人类就不再是有限的理性能力的个体了。所以我们需要对人类无法无天缺失归纳法而获得知识保持某种敬意,但同时对人类使用归纳法来获得认知的那种可能的不足也有着清晰的判断,即既不迷信归纳法,也不会因为有时候——甚至在非常关键的时候,归纳法会失败而产生对归纳法的那种失望与此同时沮丧的情感……即使人类认知错误了,这也不是归纳法的错,而是人类在追求对认知的效率过程中,对事物特征的同一性的归纳总结,是在有限的信息的基础获得的,最初的那种错误的归纳法,是因为人类在对该事物的认识过程中,由于获得的信息的有限,还没有将导致这个同一性抽象出来的判断的异类事实纳入归纳之中,因而这种抽象,就不含有这个否定前面判断的事实,人类只有将这个异类事物重新纳入他们的认知范围之中,并更正前面的错识抽象,而将新获得的事物与前面的事实进行综合考察,从而获得一个新的判断,更正前面由于信息较少而获得的归纳判断,从而人类的认知也因为新信息的涌现而得以进步——当然也不排除,当有更新的信息涌现时,现在获得的那种被视为认知进步的归纳判断,有可能被重新更正,从而人类对这个事物的认知,又会再进一步……这就是人类认知的不断推进的过程。

现在我们再来谈这个三段论的第三个判断——苏格拉底是要死的。现在,苏格拉底已经死亡了,这个判断的准确性被事实证明了。但可以相信,在苏格拉底还依然活蹦乱跳地活着的时候,我们做出这个结论,也确信其是正确的,即使当时的一个人,只看到苏格拉底活着时的状态,然后他在苏格拉底还活着的时候,他就已经先苏格拉底而死了,他也会相信,他说的苏格拉底是要死的这个判断是正确的。这是人类通过无数的人的死亡、以及他以前曾经活着的无数人的死亡这样的事实而归纳出来的对人的死亡的一般结论,这个结论,是所有的人都确定无疑地坚信的真理,即使他死亡的时候,他的身后依然有无数鲜活地生存着的人,但他也坚信,这些人最终都会走向死亡,如他自己和他作出判断的苏格拉底一样,这是人类通过有限的归纳法而得出的一个普遍的和一般的结论,这个结论,在这个星球上所有的生命中,都是成立的,是一个真理的判断。

现在,关于三段论的一般的阐述可以暂时告一段落。我们进一步将这个三段论,与人类对这个世界建立认知的归纳法与演绎法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阐述。这种关系里,我们暂时忽略那种建立意义的语法关系——如这个三段论的三个判断里,我们会发现。每个判断里都有二个关键的观念。第一句是苏格拉底和人这二个观念,第二句是人和死亡这二个观念,第三句是苏格拉底和死亡这二个观念。而第一句有一个联接词——是。将苏格拉底与人联系起来——其实是人类在表达二个观念的相应关系的时候,将人视为一个集合名词,而苏格拉底是作为这个名词集合里的一个具体的成员,通过是而将这种成员与集合之间的关系明晰地揭示出来,这是人类表征事物与事物之间朴素关系的一种一般形式,对这种观念与观念之间的关系的意义理解,同样是通过大脑来建立起来的。但这种关系的理解,依然需要通过创造一种相应的观念形式来表征出来,让第三者理解,人类就创造了是这个观念,来让二个事物之间的包含关系或者归属关系得到有效的表达,这是人类向更复杂的意义进行表征时的最基础的技术手段——即复杂性不是单一性,即复杂性最少需要包括二个观念之间的关系,越复杂的系统,其所包含的观念就越多,这些观念可能是独立的事物,可能是事物之性质。但这些复杂性,必定是由二个观念之间的关系作为最底层的一个基本组合,而形成更复杂的更多的观念的相互关系——即复杂性最少需要包括二个观念或者以上。人类对复杂性的描述,则是从最少二个观念的关系开始起步的,而三段论作为对复杂性的理解的开始,其实是考察三个观念的相互关系的,这样,三个观念的朴素关系,就需要通过对三个观念的二二组合,最终来获得一个二个不曾建立关系的观念之间的那种观念联系——苏格拉底与死亡的关系就是通过前面二个判断而推出来的。而苏格拉底是人——其实是归纳法与演绎法这二个方法获得的,人会死亡,也是归纳法与演绎法而获得的。但这里的苏格拉底会死亡——却是通过明确的演绎法而获得的。

为什么三段论的第一个判断与第二个判断,人们不能确定获得的这二个判断属于归纳法与演绎法的那一种,而第三个判断,却一定是演绎法呢?我们对此进行一下必要的阐述……

现在,我们将这个三段论置换为一种通常的一般的表达形式,以满足三段论的那种抽象特征。三段论是人类认知推进的基本方法,所以真正理解三段论的人,就需要理解三段论是如何从归纳法进一步推进到演绎法的,这就需要建立人类三段论的一般的表达形式,从而理解人类这种基础的认知方法论的表达形式。三段论的一般表达形式是什么呢?我们转化如下:

A是B集合里的一个成员。——这是第一个判断。

B集合里的成员具备C特征。——这是第二个判断。

所以A也具备C特征。——这是第三个判断。

这里,第一个判断与第二个判断是一个已经有的认知判断,而第三个判断,是从前面二个认知判断里合理推理出来的新的认知判断,是人类认知的一种合理的推进,人类将这种合理的认知推进方法,称之为演绎法。演绎法并不是通过归纳法而获得的知识,而是在归纳法的基础上,对新的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一个理性的认知,人们认为,这个理性的认知的合理性,与通过归纳法所获得的合理性是一样的,同样构成人类认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也与归纳法一样,构成人类推进认知大厦的最基本的方法……

这里出现了集合观念——什么是集合呢?就是一个有着多个个体成员的组合体。人类对这个组合体用一个观念表示——如石头观念,其实是对所有石头这个类别事物的表征。人类为什么需要使用类别观念来对这个世界进行意义表征呢?这是因为人类理性能力的有限性决定的。人类无法对每一块石头进行单独的意义表征,这会让人类的认知大厦里的事物观念过多,过多的事物观念,会让人类在对事物的意义进行传播时,产生非常大的难度,意义体系就无法有效建立起来。因此,人类需要有效地使用化繁为简的技术,才能对这个复杂世界的意义体系建立起来。但当这个意义体系建立起来的时候,人们会发现,他们所建立的意义体系里的那些观念,很多是类别观念——即集合名词,要将这些集合名词的特征所获得的意义表征的观念形式,在一个新环境里形成有效的指称时,就需要将新环境里的那些事物,归入已经通过归纳法形成的观念形式的相应的类别里,从而形成对新事物的意义对应。这样,人类才能通过前面有限的归纳抽象所获得的观念形式,在新的环境里依然能够对这些新事物进行无碍的意义表达,就需要将新环境的事物与已经有的观念形式进行一种有效的对应,从而形成对新事物的认知,这就是人类隐形的演绎法的应用,即将已经形成的观念形式与新的环境中的事物建立一一对应关系,从而将新环境中的事物的意义体系也有效建立起来,形成人类认知的有效推进过程……

这个通过演绎法而获得的新认知其实是确定新环境里的新事物具备某种性特征——那么就需要完成二个基础的判断,第一个判断是,这个新环境中的具体事物,应该归入前面通过归纳法获得的表征事物意义的哪一个观念形式?这就是我们前面观于苏格拉底是人的判断,即将苏格拉底这个具体的事物归入了人这个观念形式的范畴,从而确定了苏格拉底的这个独立的事物的所属的事物类别之中。而其置换的一般表达形式是A是B集合里的一个成员——这里A就是苏格拉底,是一个具体的个人。而B集合则是人的观念形式,指向的是人的类别。人的类别的观念形式,我们前面需要通过归纳法形成了,或者正在通过归纳法进行形成的过程之中,而这第一个判断,是将苏格拉底成功地归入人这个集合名词之中。

第二个判断是,作为一个集合类别的人,或者B,就必然具备某一个特征——这个特征,是人类对事物建立丰富理解的认知推进,人类认知的复杂性,是不断地拓展对事物特征的认知。而对某一类别观念的特征认知,依然是通过归纳法而形成的。这让人们对某一类具体事物的认知会变得越来越丰富和多元,即对其所存在的特征有着更多的把握,这是人类认知推进的一般方式。当然这个事物所拥有的特征,同样是通过归纳法而有效获得的。

第三个判断,就是,我们已经通过第一个判断,将一个新事物成功归入了一个类别集合之中,即人的类别之中,而人的类别都是有着必然死亡的特征的,于是,我们就合理地推出苏格拉底也是要死的这个结论,从而使得这个对人的特征的认知,获得进一步的证明。同理,如果我们化为一般的形式,当A属于B集合的一个成员的时候,而只要是B集合中的成员,则必然具备C特征,我们就自然地推出,A也具备C这个特征——这构成三段论认知推进的必然结论,也是人类认知推进的一般和普遍的方法……

其实,在我们日常的哲学思考中,我会经常听到那些哲人们侃侃而谈归纳法、演绎法和三段论,但这三者之间,究竟呈现一种怎样的理性的关系,事实上并不为大多的思想者所理解和把握,也无法清晰地体认其合理性与局限性,这其实已经构成人类哲学认识论的一个深刻的盲区……

但是,我们需要再来探索人类归纳法与感性直观的关系,来理解人类认知的那种局限性,以及进一步理解人类量化突破感性直观的那种模糊理解,而进入对事物真正理性的探索过程……

我们来理解人类如何将这个世界里复杂的事物纳入分类的理解。

假设我们看到一条牛——如果是一个从来没有见到牛的人,他突然看到了一条牛,他能不能将其与其他的事物,如羊、马、石头、树木分开呢?在人类的经验直观里,我们其实是能够将牛与上述这些事物有效分开的。这是人类先天所拥有的直观能力,并且这种能力不仅仅人类拥有,我们可能会发现,很多生物,如牛本身,羊、猴子,狮子、野狗……它们可能都有这种能力。这是一种基于人类直观的感性体验的能力——这种造物主为了让生命能够基于其自身的目标而与其所生存的环境互动时,所必须给定的能力,假设生命不拥有这样的能力,即它无法将这个世界里所存在的复杂事物,进行直观的感性把握并有效地将其分类,它就无法与这个环境进行特定目标的互动,因为它将无法将基本的环境存在分为食物、水、天敌、同伴、异性、无害者……这些对环境中事物的基本的类别划分,是生命与环境互动的前提条件。所以一切生命需要具备这样的基本的分类的能力,才可能与这个环境进行特定目标的选择性互动——这是人与生命所共同拥有的直观能力。

这种的能力,本身是人类基于其感觉器官而先天地拥有的。但这种直观的能力,在人类的哲学探索中却长期被神秘化,因为人类事实上是能够将这些东西有效地分类理解的,与很多自然存在的生命一样,这是他们长期与环境互动过程中所自然拥有的先天能力,这种能力构成人类认知世界的基础。

但人类拥有这种直观的能力,是很多生命同样拥有的,这是一种并不出奇的能力。但人类通过语言而将这种直观的感觉世界的能力描述出来,却是这个星球上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不曾尝试过的,也没有一个动物拥有人类这样的复杂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将这个世界里,不仅将他们感性直观的世界表达出来,还进一步将人类非感性直观的世界表达出来,这样的强大的语言能力,才构成人类与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动物最终分道扬镳的基础——即是语言能力将人与动物划出一道森严的分界线。但我们发现,语言本身也是一种感性直观——人类首先将他们感觉里的感性直观的世界化为语言的时候,其实是将一种感性直观化为声音的感性直观,这样,人们就能够通过一种单一的感性直观而对其它的感性直观进行意义的表征。并进一步将非感性直观的世界同样的化为人类声音的感性直观,从而完成对这个世界的感性直观的描述——这是人类对这个世界建立理解的基本技术。即将一切感性的直观也好,感性非直观也好,全部分为单一的感性直观——声音,并且通过这种声音的复杂组合,来完成对这个世界的复杂的意义描述。但人类的这种感性直观,是通过归纳法来有效实现的,归纳法构成人类将一个事物、事物的特征、事物的价值判断、事物的量化理解、事物变化的过程、事物变化的因果关系——这些人类对事物相关的变化因素,都化为单一的声音,来完成对事物复杂性的描述,这样,人类就会发现,要完成对事物上述复杂性的描述,即需要产生与此描述相对应的观念体系,从而产生复杂的观念,用来完成对这个世界的意义描述,而这些复杂的观念,人类需要通过归纳法来有效地一个个地生成——就象人类创造了很多的物质财富,人们会发现,这些物质财富不是从天上悼下来的,几乎所有的物质财富,人类都有一个创造过程,只是很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们可能看不到了,他们已经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消失了,但他们留下的物质财富依然存在,如埃及金字塔、中国的万里长城等,这些构成人类文明永恒的物质财富,但是这些创造者却已经长眠于地下了……人类的观念创造也是这样,我们现在只有这些表征意义的观念存在,但是谁创造了这些观念,却已经被人为遗忘——但这些观念的创造者却是一定存在的。但每一个观念,却都是通过人类的归纳法来实现的,而我们在学习人类的语言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我们同样需要经历这样一个有效的归纳法的过程,当然,也许因为人类已经熟练使用语言达十几万年,我们在对语言的学习过程中,对归纳法的运用已经相当熟悉了,以至于我们记忆了,人类最初通过归纳法来创造这些观念的时候,需要跨过怎样的智慧的门坎——从这个星球上,只有人类才创造了语言这个事实来看,我们就可以知道语言的产生,对人类文明的极端重要性了。当然,这些可以留待对人类语言进行阐述时再深度挖掘。我们这里继续阐述人类归纳法的抽象实践……

自然存在的事物的同一性,是能够被人类直观地把的,这是人类归纳法的基础。人类是如何发现河床里石头之间的那种相同的特征的呢?如果通过哲学的深入考察,我们会发现,我们无法通过这样单一的思辨来理解人类是如何将石头有效地与树木、河水、小草这些事物进行分开的,无论从我们通常对事物理解的形状、颜色、位置、轻重、香臭、感淡……这些都不构成我们对事物分别的有效特征,即使人类的感器官同样能够将事物所拥有的这些性特有效分别开来,并且建立不同的意义表征,并且其方法同样是归纳法,但这些,依然是通过人类的感性直观而将其相应的特征进行有效分别的。如果进一步考察,人类之所以将石头与其它事物分离开来,可以勉强认为是石头的构成成份,即是石头的构成成份对人类的感觉器官自然地造成不同的刺激信息,从而使得我们能够将这些事物从它周围的环境中分离出来,形成对这些事物的独立性认知,这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接近了事实。但如果因此就将事物的构成要素作为促使人们将其产生有效分类的唯一原因,可能会在对生命的理解上产生困境,即人类或者生命的构成与自然事物的构成要素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但人类与他们所构成的物质的差别却是生命与非生命、智慧与非智慧的——所以对于事物本质的认识,人类的哲学家一开始,就拒绝将单纯的事物构成视为事物存在之本质,我们在探索生命的本质的时候,可能花费了太多的精力,可是到现在依然没有形成共识。但人类对这个世界上事物的广泛分类的完成,却是一个无可质疑的事实,我们只能将其视为一种人类直观的能力。

人类通过对事物的直观的观察,就能够有效地归纳出相应的事物特征,并且创造一个观念来表达这种特征,从而有效地完成对事物的意义表征,这就是人类的归纳法的普遍应用,这是人类一切观念得以生成的前提。但人类一旦通过归纳法而获得一个有效的观念,当其进入一个新的自然环境中的时候,人类就能够内隐地调动自己大脑里已有的观念,来与新环境中的事物进行对应,并且这种对应简单而有效,从而使得新环境中的事物,在人类的认知里自然地被归类,新的环境因此也被人们熟悉——当然,如果新环境中有事物是在人类的观念储存里所没有的,人类如果需要表征它,就会同样使用归纳法来创造一个新的观念进行有效的表征。只有新环境中的事物,已经有了人类观念的对应,人类才能将其与旧有的观念建立对应联系——这种对应联系,其实也是人类普遍使用的演绎法——人类是通过交错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而对这个世界建立一般的观念意义的理解与表征的,并且将这种观念表征,通过语言和文字而有效地表达出来,从而形成人类世界广泛的意义交流……

关于对归纳法与演绎法的理解,我们就暂时介绍到这里。下面我们要开始进入对人类世界的另一个重要的范畴——语言和文字——来建立理性的理解。因为语言和文字是表征观念的,是人类对这个世界建立意义理解的重要的形而上的工具,因此,我们将意义、观念、语言和文字进行综合的阐述……

贺道圆 Daoyuan He

贺道圆,总体哲学网站的发起人和维护者。承担父亲贺君山在海内外思想著作的发表责任,并主持“什么是文明”和“人类文明研究”等栏目,系统阐述以自由、公平、责任和协商为核心的文明观。希望通过哲学、制度和政治的结合,推动人类文明未来的反思与探索。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