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明(35)——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

前面我们阐述了人类二个最重要的分野:主观与客观、微观与宏观。现在我们再来谈一谈人类认知里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分野:自然与社会——当然,我们这里所谈的这个自然与社会的分野,还进一步推进到对秩序的理解,所以我们这里进行深度阐述的,其实是人类对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的那种认知分野……

在对这个世界的一般的分类中,我们通常会分为三大块——宇宙、自然与社会。这三大块对应三种秩序:宇宙秩序、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这种将世界分为三大块的分类方法中,其主要的特征是,宇宙的秩序是物质演化的秩序,自然的秩序是生命演化的秩序,而社会的秩序是人类演化的秩序。

但我们在前面其实已经谈到了秩序这个观念——秩序本身只是物质演变的一个特定的方向。物质是可以朝着多重的方向演变的,这种物质朝多重方向演变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个特定的方向,这个特定的物质演变方向与人类所追求的目标实现有一致性——当这个特定的物质演变方向得以实现的时候,人类所追求的目标就自然地得到实现,因此这个物质演变的特定的方向,通常就会被人类称为秩序。秩序本身只是物质演变多重方向性里的一种可能性而已——它之所以被单独挑选出来,仅仅因为其演变的方向与人类所追求的目标一致罢了,并不是自然就必然需要物质朝这个方向而演变。所以秩序演变的方向,其实只是物质所存在的多种多样可能演变方向中的一种——但这一种演变方向,因为恰恰可以满足人类所追求的某一个特定的目标,因此,人类就将其视为一个秩序演变的方向,因此就称之为秩序。

既然秩序是与人类所追求目标相契的那个变化的方向,是不是宇宙与自然中,所有与人类所追求目标不一致的变化方向,就都不能使用秩序观念来表征呢?并非这样。即使我们从变化与人类所追求目标的一致性这一特征出发,而抽象出对变化特定方向的秩序性理解,但是,人类对秩序这个观念的使用,还有更宽泛的内涵——即当宇宙与自然的演变并不以人类自身的意志为转移,而展开一个恢弘的变化过程的时候,这个变化过程在人类面前呈现出某一种特定的规律性的特征,这种不以人类之自由意志为转移、但在人类的认知里却被解读为一种规律的特征,从而这样的宇宙与自然的演变方向,也被人类纳入秩序的观念之中——这个秩序的观念,本质上是宇宙与自然所演变的一个宏观的方向——这个宏观的方向其实是人类理性对整个变化方向性的一种秩序的把握和理解——但这种宏观的宇宙与自然演变的方向,依然是人类通过对宇宙与自然的微观变化的理解而渐次地生成的——人类从一开始,并不能立即就解读出宇宙与自然所存在的那个宏观的演变的方向,而是他们能够观察到宇宙与自然的无数微观的演变规律——这种微观的演变规律,体现在宇宙与自然所呈现的一些重 要的特征上,比方说,人类能够观察到,我们所处的地球这颗星球上日夜的更替的那种极端的规律性——同时我们会发现,这种日夜更替的规律性与太阳每天有规律的东升西落有关——这种总是持续出现的自然现象,是人类对这个世界建立起宏观秩序理解的最显著的经验特征。当然,人类所观察到的宇宙秩序特征的另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月亮的阴晴圆缺——这个经验特征就比日夜的更替、太阳的东升西落没有那么明显了,你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的观察才可以得到——但人类对月亮变化特征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因为人们非常容易地看到月亮的存在,只需要简单地抬起头来,就能够看到月亮在天空中的存在状态,其阴晴圆缺的不同的特征,只需要通过一个周期,就能够给人类带来深刻的印象——而月亮在千百尤年来一直就这样有规律地、周期性地展现出其阴晴圆缺的不同的面貌,这样的变化特征,同样被人类纳入了秩序的观念之中……

另二个在宏观层面所出现的秩序特征——就并不容易被人们轻易地观察到,如这个星球上一年四季的演变更替过程。这种一年四季气候的演变与更替过程,同时还伴随着这个星球上,随着这种季节的演变而出现的诸多的自然与生命现象——人类现在其实是理解了,我们所观察到的一年四季的更替,其实是地球绕着太阳的旋转周期,在这个周期里,地球所处的位置与太阳之间的关系,从而能够接收不同数量的太阳光的能量——而太阳的能量,是地球一切生命的最重要的来源——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来接收太阳光的能源。而春夏秋冬这样的季节演变,其实是地球所接收太阳光的多少有关——当然,也只在地球特定的纬度之上,我们才能感受到这种季节的明显变换,如果我们生活在赤道的周围,我们就会感觉到一年四季都是阳光明媚、气候炎热,根本不会象我们所处的环境中的那种明显的四季更替。所以其实是地球位置的局限,才让我们感觉到这个星球上的四季更替的那种显著的特征。而伴随着这种四季更替的显著特征,我们就能够发现这个星球上其它的生命特征的变化,而这些生命特征的变化,本质上是生命在这个星球上适应这个四季变化的环境所形成的一种适应机制——但当人类无法理解这个四季更替的真正原理的时候,他们就将这些生命在这个星球上被动适应这个四季更替规律的适应机制,也视为了对一年四季进行把握的重要的特征来理解与把握——所以中国传统上产生了二十四节气——其实二十四节气,是人类对这个星球上生命被动适应一年四季更替而形成的一个适应机制,这个适应机制使得生命的行为呈现出某种宏观上的规律性特征,从而被人类的经验敏锐地观察到,从而使得这些生活与环境相适应的现象,被人类的经验观察到,并抽象出来作为一种特征的理解,而与相应的一年的特定时间形成对应,从而构成人类对这个星球上随着气候演变而所呈现的那种变化的规律性的理解……

一年四季与二十四节气的这种规律性,是需要大量的观察与经验体验才能得到,并不能通过简单的观察就能够形成的,这些认知是人类大量经验观察的结晶。而另一个宏观层面的秩序的理解,就是天空中的星星,它们一年四季都在有规律地出现在天空的中某些位置,或者有些星星,只在一年某一个时间段出现在天空中的某些位置,这些,其实是随着地球运行的规律性,人类观察太空的视野的那种变化,而不同的视野里,会有不同的恒星出现在相应的太空之中——这同样需要长期的观察才能得到相应的规律性的认识——这样,人类就通过大量细致的观察,而得到了一年四季里,不同的星星出现在天空中位置的那种规律性的认识——这个认识,比起人类对一年四季的认识就更加艰难得多——因为就人类的日常经验观察的体验而言,对天空的观察,可以说与他们日常生活中的那种实践要求几乎是脱节的,即人类日常生活的行为,他们对环境信息的把握的要求里,是不需要有对天空信息的了解的,太阳和月亮的信息,之所以被人们那么容易地认知与理解,是因为这二个事物离人类太近,其信息特征非常明显,人们非常容易地感觉得到,并且其规律性十分强烈,人们能够轻易地发现其运行的那种规律性。但夜空中的星星,其所呈现的那种规律性的面貌,却是十分晦涩的,你无法通过简单的对天空的那种经验的观察,就能够获得天空中星星的特征——相反,这需要大量的观察,还需要将不同的星星之间的相对位置有把握,这才能构成对不同的星座的有效把握,因为,夜空中的星星,在人类的经验视野中,几乎都是一致的,除了它们亮度的差别以外,但星星亮度的这些差别,人类的肉眼要将其特征有效分离出来,并不容易。所以人类要对天空中的星星建立一种差别的理解,需要将天空中的不同星星的相对位置的特征进行有效把握,才能形成对天空中无数繁复星星的有效对应——但如何有效把握太空中那些星星的位置的差别呢?人们就将星星视为一个个的点,不同的星星在太空中的位置,就是不同的点,人们将这些点连接起来,就形成一个图形,而这个图形又恰好能够与人们在地球上观察到的某个物体或者动物的形状相同或者相似,于是,人们就将这若干个位置相对固定的星星所形成的图形,而命名为一个星座——这样,当这个星座出现在天空中的某个位置的时候,人们能够通过其相对位置的固定性而有效地辨认出来,从而形成了对天空星星的有效识别——假设人类不能对天空中的星星进行有效的识别,那么这些星星出现在天空中的位置,人们也无法识别——因为天空中所有的星座,在人类的肉眼的辩识中,似乎都一样,都没有什么差别,即使个别人 视觉敏锐,能够通过星星的亮度来有效把不同的星星进行对应起来,但这个的难度超过普通人对事物差别特征的把握能力——所以无法作为一个分别不同星星的主要特征,最多,星星的亮度只能作为一种次要的特征来对其进行把握——人类确定太空中的星星的办法,就是通过星星之间的相对位置,然后把若干个星星组合起来,对其建立准确的对应,然后通过这种准确的对应,再进一步把这若干个星星在这个星座中所处的位置,从而将其确定地对应起来,从而完成对太空中这些复杂的星星的命名指称……

从人类对星星进行命名的技术分析中,我们就能够想象先人们所体现的那种智慧。而人类早期基于其对这个世界的秩序理解,他们都自动地将太空中的那些人类力所不能及的地方,视为一种神圣的存在,并且自然地将太空与人类的某种完美的情绪建立联系——人类对太空与太空中的星星是有某种崇拜情绪的,这种崇拜情绪自然使得人类对太空充满好奇心,因此会对其持续地进行某种观察——但我们知道,人类对太空的观察,并不是人类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人类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人们只是偶然的观察太空,不会长期和持续,也不会有系统的观察——但如果不长期和持续地对太空进行系统的观察,太空中星星在人类认知里所呈现的那种规律性的面貌,就不可能被人类发现——当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类对太空的观察就成为了一部分人的专门的工作,他们持续地记录星星出现在天空中的位置,同时他们可能还同时持续的观察太阳和月亮,还对太阳在地球上所形成的阴影的长短进行不间断的记录——这个持续的对太空的观察与记录的行为——就构成人类对天文理解的最重要的信 息获得方式。通过持续和不间断的观察,人类终于发现了一些重要的星座,他们一年四季里在天空中出现的位置的那种规律性——这种规律性同样与一年的时间间隔有关——这在现代科学的理解里是很重要的,即当地球绕着太阳旋转的时候,我们的夜晚在每一个特定的日期,都是面向特定的太空的,这个特定的太空,就构成人类视觉所获得的信息源,而这个特定的太空位置里的那些星星,就能够被人们观察到,当地球离开了那片太空,这样,当夜晚的人们观察天空时,他们看到的是另一片太空,呈现在他们视野里的,就是另一个星座……人类通过持续不断的对太空的观察,他们得到了宇宙与自然里,太空中星星所呈现的那种规律性的面貌——这种规律性的面貌,与太阳和月亮的运行规律一样,是有着极端的规律性的一面的,这极端的规律性的一面,在人类的认知里,自然地被视为一种秩序的特征,而纳入人类认知的理解之中……

在对太空所形成的这种规律性的面貌面前,人类还观察到了与星星不一样的太空物质——这种与星星不一样的太空存在,就是行星。除了太阳和月亮是运动的外,中国古典时代的先人们还观察到金木水火土五颗行星的那种运动——其实古典时代的国人,是把太阳和月亮同样视为行星的,即他们认为太空中有七大行星,它们就是金木水火土、再加上太阳和月亮,一起构成太空中运动的七大行星。而除了这七大行星外,天空中就是无法永远也不动的静止地悬在天际的那些恒星——其实我们现在知道,并不是那些恒星真的不动,它们其实是一刻也没有停止其运动的,只是它们离我们太遥远了,以至于即使那些恒星的运动速度其实非常的快,但无法在人类的视觉里形成位置的迁移,因此它们无法形成我们通常经验感觉里的那种运动——我们现在理解了,这在本质上其实是在人类的视觉里没有视运动。其实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时刻运动的,但人类经验感觉里的运动,与人类的视觉体验有关,只有在视觉体验里感到了位置的变化,才能形成人类经验感觉里的运动,这种运动,其实只是人类独特的感觉体验——我们称之为视运动。恒星在人类的感觉体验里,是没有视运动,而不是它本身没有运动。而人类的经验感觉里,太空里运动的星体其实主要是七大行星——另外一些运动的星星,就在人类的认知里,并不呈现规律性,如慧星,中国的先人们长期把慧星的出现与人类社会的某种灾难挂钩——认为这是一颗灾星。其实慧星也是太空中的一些小行星,其运行也是有规律的,但因为它太小,人类只有在它出现在一定的范围内才能观察到,否则他们就看不到慧星的存在,正因为这样,人类就很少系统的观察慧星,自然就无法察觉到其运行的规律性的面貌,结果,人们就认为这些星星的运行是无规律的,它对应着人间某咱偶然的灾难性事件……

人类对行星观察的结果,与对星星观察的结果是一样的,即这些行星在运行过程中,呈现出一种非常特殊的规律性的面貌——但是我们会发现,行星运行的规律性,其实是指它们绕着太阳旋转所呈现的那种规律性,如果行星绕着太阳旋转所呈现的规律性,但在地球上的观察者看来,这种规律性却有着一种特殊的状况——即我们通常所观察的事物,如果它是运动的,它一般会一直朝着一个固定的方向运行。只有朝着一个固定的方向运行,人们才会觉得这种运动是正常的,是一种规律的呈现——行星绕着太阳运行,本来也是这样有规律的,但当观察者是地球上的人的时候,他们就会发现,行星固然有着运行的规律性,但却会出现一些人类正常对运动的理解不相一致的运行形式,如行星的退行——就是地球上的观察者,会发现行星正常是向前走的,但突然在某个时刻,它们却往后退着行走,这种行星退行的现象,让人类大惑不解——这似乎不是人类对运行规律的那种正常理解——从现代天文学的知识来看,这是地球上的观察者,当他观察行星的时候,地球的运行速度刚好比行星还快,结果就显得行星是在往后走似的,其实行星依然在围绕着它自身的公转轨道向前运行,只是地球上的观察者,因为速度更快的缘故,所以看上去,行星是在向后运行一样。这是一种观察错觉,但在人类理解他们自身的地球也在运动之中,并且我们的地球是同样与行星一样绕着太阳公转以前,人类是无法理解这种行星退行现象的——西方最早的天文学著作里,托勒密为解释这种行星退行现象,他拟想了行星运行的一种特殊方式,即行星是二种运行的合成,有着本轮和均轮——这个解释,大家可以通过网络搜索去得到,我在此就不再赘述了——因为我自己可能也理解得似懂非懂,更无法用简单和清晰的语言向大家介绍了……

人类从对太空恒星和行星的观察中,得到了其极端规律性的面貌——这种极端规律性的面貌,其实是对这些恒星和行星微观观察的结果,而这个微观观察的结果,也使得人们获得他们自身所处空间环境的那种宏观的规律性认知——他们知道天体的运行是有规律的。这种天体运行的规律性,自然地被人类把握为一种秩序——即使这种秩序并没有介入人类任何的力量——但这种天体运行的规律性,却自然地被人类纳入其相应的秩序观念里。而这种规律性的存在,人类因此而形成了一种与其互动的相应的行为方式——我们知道,人类通常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即使今天我们依然如此。有极少部分有着夜生活习惯的人,也只是睡眠时间比较晚而已,他们通常还是在白天工作,晚上休息的。这种人类所养成的生活习惯,其实是长期以来作为一种生命,在自然的状态下而自觉和自动地形成的,甚至这种生活形式,已经融入了人类的基因序列里,以至于,当我们不再按照这些生活习惯而展开行为的时候,比方说,很多人有熬夜的习惯,医生和那些养生专家就要提醒我们,要根据自然的生物钟而形成相应的起居习惯,这样会对身体有好处——其实就是人类日夜更替的长期习惯,已经让人类自身的生命习惯了这种日夜交替的时间节奏,从而生命本身也养成了与这样的日夜交替的现实进行适应的生活节奏,从而进一步形成了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生物钟……

人类与这些天体运行所养成的另一个适应是,他们在农业文明时代所形成的一个主要的行为习惯——那就是春播夏种、秋收冬藏——这是人类的农业文明时代,他们主要的生存资源来自于他们所种植的一年生草本植物,这些一年生草本植物,是根据地球绕太阳运行而获得太阳能量的多少,并且和相应的降水量而形成的一种植物与环境的适应,这种植物与环境的适应,表明这些一年生草本植物,只有在特定的生存环境下才能生根发芽,而在降水丰沛的时候,它们才会进一步生长和发育,到了秋季,它们就成熟了,这时候,人们就需要将它们进行有效的收割,并且在冬天的时候,将这些收割的种子好好地收藏,以备来年的食用……这个过程是相当漫长的——相对于动物们的觅食行为——动物是没有象人类这样主动种植作物的,原因是动物们认识不到作物生长的规律,以及这种生长规律和一年的季节的那种深层关系——动物们只有在感到饥饿的时候,才会出来觅食,它们所觅的食物,也是自然的环境里现成的,要不是那些已经成熟的果实,或者茂盛的草料,要不是那些本身已经长大的其它动物——这些都是动物现成的食物,动物们在这个星球上相互作为食物和天敌而生存,而作为某一种动物食物的动物,却可能是另外一种动物的天敌,即它们构成一个食物链,从草本植物吸收太阳光,化为自体里的有机物质,同时储藏了太阳光的能量,这些有机物质和太阳光的能量,就被其它草食动物所食用——当然一定会有更多的草本植物还会继续生存下去,播撒种子,生根发芽。但会有相当一部分草本植物被其它食草动物作为食物而吃入肚中,同时这一部分能量就被草食动物储藏,这些草食动物储藏这些能量之后,一部分供自己生长,一部分就因为它们被肉食动物作为食物而吞食,从而有一部分能量转移到肉食动物的身上,而这些肉食动物同样的既自我繁殖,也有一部分被更高级的肉食动物所捕食,从而构成这个星球上一个健康的生态的链条——这是这个星球上生命的风景所存续的主要形式。人类改变了这种自然的生命存续的形式——他们通过自己创造生命所需要的资源而延续其生存和繁衍,也创造这些资源来满足自己丰富多彩的精神需求——人类所创造的资源与他们精神需求的那种深度的依赖关系,我们会在物质与精神层面展开相应的阐述……

这里我其实想阐述的是,人类发现了地球上气候演变的那种规律性面貌——在很晚近的时代,人类才明白,他们所观察到的这个星球上气候周期性变化的规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其实是地球绕着太阳旋转,致使太阳传播到地球上的热量因此呈现出某种周期性的增减变化,从而这种能量的增减变化,导致了这个星球上以阳光为直接能量来源的植物的生长周期,进一步形成了这些依赖植物为生的草食性生命的生活规律……而人类利用草本植物,就需要根据草本植物的这个生长规律,来有计划地调整自身行为的规律性,从而形成了春播夏种、秋收冬藏的那种行为的规律性——其实是地球的绕日运动,从某种隐形的力量上制约了人类种植行为的选择……

人类不仅发现了天文运行的那种规律性,并且还根据这种规律性来调整自己的生命行为,同时他们还发现了这个星球上气候演绎的规律性,并且这种规律性也制约了植物的生长,当他们需要利用植物作为自己主要的食物来源的时候,他们就需要被动地遵循这种植物生长的规律性而调整自己的行为规律,这些不被人类控制的宏观层面的规律性变化,隐形地制约着人类的行为——有些人类的行为的被制约,甚至进一步化入了人类的生命基因之中,从而使得人类与这个特定的环境形成了基于基因层面的那种适应性——即我们需要理解的是,人类是一种有限能力的生命,与这个星球上绝大部分的生命一样,他们能力的有限性,意味着他们所生存的环境中,能够被他们的自由意志而调整的,只是极少的一部分,而不能被他们的自由意志所调整的环境,占到了他们生命的绝大部分——当人类面对他们能力所不及的环境调整的时候,而这种环境恰恰与他们自身的生存状态密切相关,这时候,人类力量无法调整这个环境,而这个环境却影响到他们生存的状态,这时候,他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被动地适应这个环境的要求,从而使得这个环境能他们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而他们不能够改变的环境中的一些力量,能够最大限度地被人们所主动利用——这就体现在人类智慧的层面,我们会在接下来的章节里阐述人类对环境的那种巧妙利用……

环境变化的那种规律性与人类无法改变的现实性,促使人类与这种环境力量形成相应的互动形式,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能人类生存的影响,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人类的智慧而充分利用这种环境中对人类有利的因素,从而使得人类与无法改变的环境的那种规律性形成良性的互动——这样的环境变化的规律性,同样被人类视为某种自然存在的秩序,只是在面对这样的秩序的时候,人类的行为主动性会减少,人类需要围绕这种环境变化与人的生存关系的那种刚性要求,而主动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来适应环境的刚性要求,从而达到与环境的最佳互动——这在某种程度上深度地体现了人类的智慧。这种与环境互动的智慧,最主要体现在人类的农耕行为上,因为人类的农耕行为,是人类在农业文明时代最主要的行为方式,而农耕的收入是人类的主要的食物来源——对其与环境互动的那种巧妙性,充分地体现了人类高超的与环境互动的智慧——人类事实上从这种环境对生命的制约中,获得了他们最大的益处——当然,这种获得最大的益处的比较对象只能是这个星球上其它的生命。人类能够从他们的农业种植行为中,获得稳定的食物供应,从而使得人类能够从容地规划他们其他的精神活动,并使整个文明呈现出一种勃勃生机……这种人类与环境互动的农业种植行为,一直是人类与环境互动中最有价值的行为方式,直到人类迈入工业文明时代,人类才开始在更大的自由上,摆脱环境对人类的那种制约——但也只是人类与环境互动的自由度上,会高于农业时代的那种自由度,人类在种植上受制于环境的制约,必然还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限制人类的自由选择……

我们前面谈到了人类对他们无法改变的环境变化,但这些环境变化,从人类的认知上而言,是有着极端的规律性的一面的——这种极端的规律性的一面的呈现,人类就可以通过自身行为的调整而与这种规律性的环境变化达成某种和谐,从而使得这个环境的规律性变化,能够对人类的生活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这个规律性变化中与人类有利的一面得到充分的利用——这是人类理性与环境互动的一般形式,也是人类实践的一般形式。而这个环境变化即使无法被人类的主观意志所左右,但因为其规律性的一面得到人类的认知,因此,人类就将其归入某种自然演变的秩序态之中,从而作为整个环境中的一种秩序面貌来把握,并且进一步因此而与其形成某种良性的互动,这构成人类实践层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即人类的秩序观念里,包含了人类力量无法改变、但自然变化却呈现出规律性的一面、并可以供人类认知并且其变化的相对规律性,也可以使人类从容调整自己的行为,而与这个变化的宏观环境进行有效和良性的互动,这是人类智慧的体现,也是人类实践层面一个常态……

如果不考察人类与环境互动的那种力量,那么自然的变化就会有一个基于其环境的力量而演变的某种特定的方向性——这种特定的方向性,如果把人类的力量介入进来,但人类力量仅仅只是自然生命中的一个种群,他们力量还没有足以强大到完全生成自己的社会秩序,而仅仅是自然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就会看到,自然就会在这种自然的环境力量的作用下,而呈现出一种秩序状态——这种秩序状态,是将人类的力量作为自然力量的一个组成部分来考察的,这就会生成一种我们所理解的自然秩序——而自然秩序是以力量的自然状态展开而自觉和自动地形成的,这种秩序状态,最核心的是,缺失人类伦理的约束因素——我们会发现,自然状态下的生命,其行使力量并不受任何伦理因素的制约,而是任何生命,当它追求某一个生命目标的实现的时候,它所受到的制约,仅仅是它力量的限度——即自然环境下的生命,能够在其力量的限度内追求其生命目标的实现,环境中并没有一种力量制约这些生命有效地使用其自身的力量——这样,在所有的生命都自由地使用自己的力量来追求其生命目标的实现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自然会演绎成一种秩序——这种秩序,会呈现出植物蓬勃地生长,大量的动物生活在其中,有些吃草,有些吃草食动物,然后整个自然的秩序就构成一个和谐的生物链——当人类还没有出现在这个星球上的时候,或者当人类的力量还很弱小、他们的生存方式与动物没有二致的时候,我们就能够发现这个秩序的存在。这个秩序其实也能够在人类的思维里呈现,或者某种程度的重构——我们知道,只要隐却了人类力量的存在,或者人类力量仅仅是作为自然力量的一个分支的时候,这个星球上的生命演绎会呈现出一种秩序态,这种秩序态,就是人类认知里的自然秩序……

自然秩序的存在,是人类认知里的一个当然的判断——但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差别特征,却长期在人类的认知里处于某种模糊态,甚至人类经常还会将自然的秩序引入对社会秩序的理解中,甚至会将自然秩序的制约因素作为社会秩序制约因素的源头的力量,来限制人类社会力量行使的自由度,这是人类认知演进过程中的一种普遍的现象——我们就会发现,自然秩序的力量运行的那种非伦理性,与人类社会力量行使的那种伦理性,在传统的思考里并没有做出准确的厘清,以至于人类到现在依然有很多的思想者,他们引入自然秩序运行的那种认知,而对人类社会秩序的限制提供理性的支撑——中国最著名的将自然秩序引入社会秩序的理念是天人合一,而欧美的将自然秩序引入社会控制原理的著名的思想资源是自然法原理——我曾经在与朋友交流时,阐述过这样的观点,中国社会控制理念的思维推演,与西方社会控制的思维推演,存在思维路径上的一致的,是我们的天人合一思想与西方自然法思想。

但是,我们确实需要进一步理解的是,自然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差别特征——人类的社会秩序是从自然的秩序中分离出来的。当人类还生活在自然的环境中的时候,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开始偏离自然的秩序了——即人类自身力量的那种弱小性,决定了人类从一开始就必然进入合作态,这种合作态,就决定了人类需要一个对合作体之间人与人的力量的规范,这就是人类的伦理规范——人类的伦理规范是人类脱离自然秩序,而迈入社会秩序的文化形而上的创造,我们需要在对人类文化观念建立理解时,深度阐述人类伦理学思想。而自然秩序里,我们其实看不到动物之间规范自身行为的那种明显的伦理学规范,或者我们看不到,动物内部合作所形成的那种自然的个体的边界,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解读为群体成员的伦理学边界的确立,但这种伦理学确立,我们认为仅仅是一种造物主的先天赋予,与人类通过自身行为的认知,不断地调整他们成员与成员之间的行为边界,并建立对他们成员间行为的无缝覆盖的伦理学规范的形而上的文化理念相比较而言,我们可以认为,动物之间的日常成员间互动,并不存在人类成员互动的那种伦理学规范……

即我们通常所认为的自然秩序,它们是由动物或者生命与其环境互动时所形成的一种秩序——我们知道,这种生命秩序与宇宙间物质互动所形成的宇宙秩序是不同的,即宇宙间的物质互动,也会因为环境力量的相互作用而形成一种宏观的宇宙秩序——这种宇宙秩序,在今天人类的天文学里的感受是相当的深刻的——我们可以看到太阳系里,诸多的行星围绕太阳的那种周期性旋转,还有数不胜数的卫星围绕行星作周期性旋转,这在宏大的空间里形成了一种规律性,这种规律性被人类认知里视为一种秩序——但我们认为这种秩序里缺失一种东西,即秩序的主体——物质——对其变化过程与结果是没有主观的意志进行选择的,即这些物质变化,是接受任何可能的结果的,无论这些物质以什么形态呈现,都是环境力量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结果,物质本身不能选择,也无法选择——这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宇宙秩序,即变化主体的非选择性、而环境力量相互作用所自然呈现的那种在宏观层面的极端的规律性,这种规律性在人类的认知里,呈现出一种难以名状的美感——但这种美感,只与人类的审美情结有关,而与这个变化世界里,无数的变化主体——物质——无关。物质不会选择自己变化的结果,也不会在意环境的力量——它们是被动接受一切环境力量的那种作用,也在自己所得到的任何可能的变化结果中,怡然自得……

在我们进入对自然秩序的理解的时候,我们顺便介入了对宇宙秩序的阐述——我在对自由展开阐述的时候,曾阐述过这种物质演变的宇宙秩序的存在,并且认为,造物主之所以引入了生命,其实是厌恶了这种物质秩序的单调性——即变化主体完全被动地受制于环境力量的的作用,然后其对自身可能的演变方向也没有任何偏好,也不能有任何选择,当然除了造物主赋予了物质相互作用的那种力量,物质本身不能基于其自身意志,而对环境力量作任何有意的选择,这样的秩序,完全是造物主所规定的,当造物主规定了物质相互作用的形式,而将这些物质在一个规定的环境中进行广泛的互动时,这个宇宙秩序,事实上在其展开运行之前,就已经在造物主的大脑里自然和自动地生成了,并且一旦生成,在人类的精神审美中,可能是一种异常壮丽的宇宙图景,但在造物主的视野,可能却是一种单调和乏味的变化,造物主希望能够有一种不一样的秩序生成,来与他所创造的宇宙秩序进行有趣的比较——于是以生命力量为主要构成要素的自然秩序,就在我们这个星球上,自然产生了……

从物质与环境互动的一般形式而言,造物主给定了物质间互动的一般规则——这些一般规则,在人类的认知里谓之规律——现代物理学称之为四种基本作用力。这四种基本作用力包括万有引力、电磁力、弱相互作用力、强相互作用力。这四种基本作用力与其起作用的范围,我在这里就不介绍了,其实现代网络世界里,大家随便用一个搜索引檠就能够找到这四种宇宙间物质相互作用的基本力的相关介绍。总之,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宇宙的宏观图景与微观图景,如果仔细考察,就会发现,都离不开这四种基本力的相互作用而形成——这四种基本

作用力,就形成了我们通常意义上的宇宙世界——而这四种基本的作用力,其对一切的物质都有效——只要是物质之间的微粒,达到这四种基本力起作用的条件,这些力就会起作用——不再需要另外的一个意志来额外安排……这些力是自发的、自觉的起作用的,至于这些力为什么在其相应的条件下就自发地、自觉地起作用,它们起作用是什么机制控制的……抱歉,目前人类的认知,对导致这些力起作用的机制,还是不清楚的——即知道这些力起作用的情形与起作用的方式,至于是什么导致它们起作用的,人类还没有理解……

但是,只要造物主规定了这些物质粒子的基本力之间,相互起作用的方式与条件,这些物质间粒子相互作用的形式,就根据物质在环境中所处的相互条件而决定了,从而使得物质间就存在一种相互间的作用,这些物质间的相互作用,仅仅决定于物质间的空间距离——其起作用的方式是造物主所先天的规定的,不再有任何的意志介入这些力之间,改变其相互作用的形式,从而这种相互作用的力,就自然地让物质间产生了一种相互的运动——或者是,这些物质最初也是运动的,这些物质间相互的作用力,就使这种运动产生某种改变——这种改变,可能包括物质存在的形式、物质运动的形式、物质运动的速度——这样,我们就能够在宏观的角度上观察到这些物质通过复杂的相互作用所呈现的一种宏观表现形式——这种宏观表现形式,就是我们所观察到的那个壮观的宇宙秩序——我们的银河系与太阳系,就是这个壮观的宇宙秩序的一个局部,太阳系在银河系中是微不足道的,而银河系,在更宏大的宇宙图景中,又是微不足道的——而太阳系中的地球,在太阳系的整个图景中,其实又是微不足道——而地球——却是我们所谓的自然秩序的全部——相对于人类而言,这个自然的秩序却是无比宏大的——这个自然的秩序,就是生命的秩序。

造物主让地球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太阳系里的小行星上产生了生命——如果从今天人类宇宙的那种宏大的视野而言,我们可以说,地球这颗太阳系里的小行星,真的是渺小和微不足道,但为什么造物主偏偏选择在这一颗星球上产生了生命呢?我们只能知道这是一个事实——我们之所以知道这是一个事实,是因为我们恰恰也是造物主所创造的生命中的一个成员——我们不是造物主最初创造的生命,而是造物主在创造生命的同时,他不耐烦去持续地创造生命,也不愿意让生命与造物主自身一样拥有永恒存续的能力——而只有有限的存续期限——而生命一旦只有有限的存续期限,则生命现象的延续性就不再,于是,造物主就再给生命现象创造了一种机制,以让生命现象不再是这个星球上昙花一现的风景,那就是赋予生命自我复杂和繁衍的功能,从而让个体生命存续期有限的情形下,生命现象依然能够持续维持下去……这构成了这个星球上独特的生命机制……

即我们如果将生命现象与物质现象作一番考察与对比,我们就会发现生命现象与物质现象的相同和差别的特征——相同的特征是,生命的构成本身是一种物质——即生命的构成要素与我们通常所见的物质构成的要素是一样的,这种一样性,如果在最微观的物质构成的层面上考察,就是一样的。如生命构成的主要物质——蛋白质与水,其构成的元素主要是C、H、O,这三种元素是物质构成的元素之一。当然,生命构成元素还不只是这三种元素,还有很多的物质构成元素,同样出现在生命之中——即从微观层面来考察,生命的构成要素,与这个星球上物质的构成要素是一样的。但构成要素一样,并不意味着,生命里物质的构成的形式与这个星球上普通物质的构成形式完全一样,生命里物质微粒构成要素与物质的一致性,与生命物质构成形式的独特性,并不矛盾。正是生命的物质微粒的构成形式的差别,才形成生命的形式与物质的形式的那种不同的特征——我们这里并不深谈物质构成微粒在生命体内所构成的形式的独特性——这是生命科学所主要认知的内容。我们所谈的,主要还是生命在宏观层面作为一种整体而呈现的与物质迥然不同的一种现象——即生命作为一种整体的目的性存在,是我们理解生命的自然秩序的一个最重要与最关键的视角……

我们需要超越生命构成的物质形式,而把生命视为一个整体的那种目的性存在的特征,把这种特征与这个星球上普通物质所存在的非目的性特征建立起一个比较的视角——我们会发现,一块石头,它无论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在什么样的位置出现,对于石头本身而言,都是环境力量所决定的,石头本身无法选择,它也无意选择——石头并无自由意志来为自身的某种存在性而作出决定,石头的存在完全取决于自然的环境力量的作用结果,这与石头本身无关,而石头也不会在意这种结果——之所以不在意,是一般的认知里,石头是没有自我的意志的,即使你将这一块石头打烂,让其变成若干块石头,这对于石头而言,也没有任何不可或无不可……即自然存在的物质的存在方式、位置与环境加诸它们身上的任何变化,对于这些物质存在而言,都是可以接受的,或者它无法不接受,因为,它不存在自由的意志……

但是,生命却不同于这些普通的物质存在——生命本身只有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才有意义——离开了生命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前提条件,我们就会发现,生命现象即从该存在上消失,而这个曾经的生命,就退化为一种普通的物质存在——所以生命现象的这种独特性,意味着生命所受到的制约要远远地超过普通的物质存在,因为物质存在,无论其以整体还是以分散的方式而存在,其作为物质的特征依然是保持的,但生命现象,如果其分裂为一个个的不同的局部,其作为生命存在的现象就不再呈现,而只是退化为一种物质的存在……

但生命的存在,并不仅仅满足其作为一种整体的存在就可以呈现生命的一般特征,生命还需要保持它这种一般特征里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即主观意志的存在。这种主观意志的存在,意味着生命能够通过这种主观意志而与周围的环境进行互动,这种互动,主要是围绕生命所追求的特定目标的实现的,只有生命所追求的特定目标的实现,造物主所创造的生命现象才能在这个星球上持续,这二个重要目标是,生命的维持与生命的繁衍——这二个目标,是这个星球上生命现象存在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没有生命的这二个目标的广泛实现,我们就会发现,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现象将不可持续,将会成为昙花一现的风景而很快烟消云散……而如何有效实现这二个生命的目标?造物主赋予了生命二个奇特的功能——自由意志与力量。自由意志是指导生命与环境互动的,力量是生命追求其目标实现的手段——只有这二个能力同时具有,生命现象才可能与环境进行特定的选择性互动,从而使得其生命目标得到有效的实现,从而使得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现象不再是昙花一现的景色,而是一种持续的靓丽的风景……

即我们所考察的生命,其在作为一个整体存在所呈现的重要特征里,其自由意志与力量,是其与物质不同的最重要的特征——而对生命自由意志的考察与其力量的运行所形成的自然的秩序,就构成我们理解这个星球上生命风景的一个关键的维度——也是唯一的维度。我们要理解生命的自然秩序,就需要理解生命的自由意志与生命的力量行使——即自然界里所有的物质变化,都是环境自动地生成的结果,物质并不选择变化发生的方向。但生命不同,生命有着其特定的变化方向的追求——即追求生存与繁衍目标的有效实现,而生命追求这二大生命目标实现的有效方式,是通过其自由意志,而指导生命有序地行使其自身所拥有的力量,从而在宏观层面,我们就看到,离散的生命在自然的环境中使用其有限的力量,而生成了目前我们所可见的自然秩序……

自然秩序的生成,与生命本身的自由意志以及生命的力量有关。当然造物主所赋予的生命的力量,包括生命观察环境的能力,以及与环境互动的能力——这种与环境互动的能力,就含有生命奔跑的速度、生命捕获猎物的力量或者反抗捕猎的力量等。而自由意志,其实是居间整合二种信息——外部环境信息与生命自身行动的信息。即从外部环境获得信息,判断这个信息与自身目标的关系,从而如何展开自己的相应的行动,以符合特定环境条件下自身生存与繁衍目标的实现,这个的相应的微观阐述,我们就再展开了……

自然秩序就是这样的生命基于其自由意志与力量展开而在这个星球上的广泛互动而生成的——自然秩序在人类观察的宏观表征上,呈现出一派万物繁茂、生机盎然的景象——但是,我们需要不被这种生命现象的外在的表象所迷惑。这种生命现象在外在表象上所呈现的繁荣景象,本身阴藏着无数的凶险与杀机,无数的狩猎与逃避——我们知道,生命追求其存续所面临的有二大困境,一是食物资源的追寻,二是躲避天敌的猎杀——这二者,对于生存而言,都极端重要。在整个自然面貌所呈现的那一片繁荣的景象的背后,我们可能看不见、但可以想象其中所存在的无数的杀戮与反杀戮——正是这无数的杀戮与反杀戮,才构成我们这个星球上整体的自然秩序——而这些杀戮与反杀戮是构成自然秩序的生命力量自然运用的前提——而这种杀戮与反杀戮的伦理性,甚至连佛祖都无法做出有效的判断——生命的杀戮究竟是一种罪孽还是一种非罪孽呢?有一个著名的故事,就是佛祖舍身献鹰的——故事讲的是,一只鹰追杀一只鸽子,正好碰上佛祖,佛祖就庇护了那只鸽子,结果鹰不服了。它对佛祖说,您是慈悲的,爱护一切生命。但是您为什么庇护鸽子,让它生存,却要让我饿死呢?这使佛祖面临一个二难困境——他所做出的选择是,从自己身上割出鸽子等重的肉,但天平却总是不平,最后佛祖舍身足上天平,如此佛祖横空出世……

这个故事很有意思,其实它告诉我们的是,这个星球上,生命之间的相互杀伐与捕食是一种常态,是自然秩序生成的一个核心的机制。生命之间保持某种微妙的平衡,能够让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秩序维持持续的繁荣——整个自然秩序的繁荣与个体生命的延续,是二道风景,而这二道风景里,就自然地包含了生命之间彼此杀戮的前提条件,即生命的杀戮,在造物主创造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现象的时候,就自然地作为了一种独特的生命间的相互作用的方式——造物主只是赋予了不同的生命以不同的力量,这种力量的赋予方式也很巧妙,即造物主并不赋予任何一种生命以绝对的强势——他只赋予不同生命以相对的力量强弱,当生命运用这种相应的力量强弱去追求生命目标的实现的时候,它发现,这种力量的行使并不必然保证其生命目标的实现,其使用自己的力量去与环境互动的时候,环境的反抗力量可能会让其生命目标落空——这样,生命之间的互动,就存在诸多可能的变数,从而使整个生命现象更加丰富多彩——这是造物主的绝大智慧,这种绝大智慧,意味着,所有的生命之间,只是相对的强弱,任何生命在觅食行动中,都只能有某种成功的概率,而弱小的生命,在逃避强者的猎杀的时候,也有生存的机会——当然,造物主同时还通过繁衍机制的不同设置,而保证生命消失与生命再生的某种数量平衡,从而使得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现象的持续、稳定和繁荣,从而构成一个我们可见的繁荣的自然秩序……

但这个繁荣的可见的自然秩序,看上去是可爱的,也是与人类与这个环境的那种适应的偏好相契,从而构成人类对这个自然秩序的美好的认知判断——但是这只是人类感觉直观里的那种宏观的把握的一般的认知上的。如果我们仔细基本这种自然秩序,我们就会发现,所有的自然秩序在宏观上的体现,都是人类感觉直观里的一种朦胧的把握,并非自然秩序生成的真实本质——自然秩序的生成是微观的。我们需要理解这种自然秩序生成的真正的微观本质,才能真正切入对秩序观念的核心理解……

从物质间的相互作用力而言,我们知道,不同的环境,会导致不同的物质存在与运动形态——人类目前所认知的宇宙,从其最初的宇宙大爆炸到今天宇宙秩序的最终生成,以及不懈的继续演化,我们会发现,人类所有对宇宙理解的视角,本质上都基于一种微观视角,从最初的宇宙在畸点时刻的大爆炸的过程的描述,到我们如何理解物质的生成、银河系的产生,到太阳系的形成与地球最终演变到今天的模样,我们的研究视野,都有一个对这个整个变化过程的微观演变形态的持续不断的思维探索,这才构成我们整个的宇宙模型——这个整个的宇宙模型,已经与人类思维里的物质的微观演化过程相契——如果你对人类宇宙演变过程有相应的了解,就会发现,大量的科学家对宇宙秩序生成的那种宏观描述,总是不自觉地演变到对一个个微观变化的理解与阐述的过程之中,其实只有这一个个对微观变化的理解与阐述,我们才能复原整个宇宙演变过程的那种恢弘的场景——即使这个场景是如此的庞大与壮丽,但其由微观的物质变化演绎而成,却是科学界的一个共识——任何物质秩序的生成,都是由一个个具体的物质在其相应环境的力量的作用下而生成的,当然变化的主体物质,其自身也作为相互作用的环境力量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综合作用的力量,最终相互作用而演化,而生成我们可见的整个宏大的宇宙秩序,而这个宏大的宇宙秩序的生成,是基于一个个具体的微观变化的组合而最终成形的……这是一切宏大秩序,都无法离开其微观秩序的基础——即宇宙秩序是在微观的离散的相互作用的物质微观秩序的基础上,自动和自觉地演绎而生成的一种整体秩序……

如果说宇宙秩序是由微观的物质的离散的环境力量所作用而生成的,则自然的秩序同样也是基于这样的机理——我们知道,自然秩序本质上是一种生命的秩序——虽然这种秩序里,同样含有物质演化的秩序,但对其考察主要关注的是生命力量的运行。自然环境里,不同的生命运用其有限的力量来追求其生存与繁衍目标的实现,这所有的力量都是生命在一个微观环境里,根据具体的环境条件而有效行使的,如狮子在一个草原上看到牛群,它们悄悄地潜伏到牛群的周围,瞄准它们即将捕猎的对象,看准时机,跳跃而出,对一只牛发动攻击,牛群受到惊扰而骚动,然后牛群开始逃跑,而被攻击的牛只也开始逃跑,但这只牛却不幸陷入狮群的包围,于是它就成为狮子的食粮,而大部分的牛群就安全到达一个新的食草地点……这样一个捕猎与反捕猎的场景在自然界里时时上演,天天上演——但当我们考察整个的自然的环境,看到那些草木茂盛、牛羊成群,狮豹散步的场景的时候,我们可能就不会想起这捕食的残酷一幕——但当我们对这个自然秩序进行某种反思的时候,我们就会回忆起曾经的那一天所观察到的狮子捕食的场景——这个场景,一旦逝去,就在整个的自然的环境里消失,从此再也不为人知,唯有那只可怜的被捕食的牛只的骨头,被狮群食剩,残留在草原,很多年后,人们路过,看到这骨头,判断这是一只牛的骨头,也许能够想象,这只牛死于一场动物间捕猎与反捕猎的残酷残酷游戏——而这场残酷游戏,对于牛只来说是不幸的,但是对于狮群来说,又是幸运的——因为,如果狮群无法有效地捕猎到食物的话,它们就可能会濒于灭亡的命运。一定需要一定数量的牛只死于狮子之口,狮群才能维持其种群的生存。如果狮群无法捕食成功,牛群就可以免于被猎食——但这未必是牛群这个种群的幸运,因为牛群会因此而缺 乏天敌,它们就会大量繁殖,结果因此而在草原上恣意横行,于是大量的草被牛群食尽,结果,草原植被会因为牛群的过份繁殖而无法恢复,于是植被干枯,草原退化为沙漠,结果牛群因为草料的缺乏而大量死亡——结果牛群最终也灭亡了——狮群的存在,让牛群的繁殖保持在一定的规模,因为牛群数量的增加,会让狮群容易捕食成功,结果狮子繁殖增加,牛群的数量就减少。当狮子捕食难度增加时,狮群也相应减少,这样狮子与牛群之间保持一定的数量平衡,而牛群数量的如果不增加到一定程度,草原在牛群觅食和它们自我生长间也保持某种平衡,即植被不会因为牛群的过度啃食而无法恢复,而是即使有大量的牛群啃食植被,但这些草会及时播撒种子,保持植被的及时更替,从而在牛群与草原植被之间保持一种平衡,这样,自然的生物链就奇妙地在一种平衡状态下长期演绎下去。草木茂幸,牛羊成群,狮豹迈步……大自然的平衡在不同生命的不同数量之间微妙地持续下去,生命的现象就如此在这个星球上不断地保持其繁荣的面貌——这构成造物主创造生命的绝大智慧……

造物主在创造生命现象的时候,他并不需要给生命行为在特别的禁忌,即禁止生命做这个,禁止生命做那个——即生命的行为不存在伦理的限制。造物主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听任生命的行为的,即生命在这个星球上事实上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当我们一旦说到生命为所欲为的时候,习惯在人类伦理学框架内思考的人类,就一定感到了某种不适——怎么可以为所欲为呢?是的,对于这个星球上的普通生命而言,我们发现,它们确实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但是造物主给它们的为所欲为高置了一道刚性的门坎——即生命能力的有限性。人们会发现,无论生命怎样的为所欲为,它们其实很难打破造物主所设定的不同生物之间的那个平衡的链条——即打不破造物主设定的保持生命不同种群的延续的那个繁荣的平衡链条——而造物主仅仅是通过赋予生命有限的能力来实现的。即造物主会让所有的生命在这个星球上演变时,它们之间的力量固然存在强弱之分,但每一种强弱的划分,都不是绝对的,而是都只是一种相对的强弱,即力量的强势方并不能保证每次它捕食猎物时都绝对能够成功,而是弱势方会在另一种力量上呈现出一种强势,从而使其可能逃避捕猎——如豹子捕食羚羊,豹子的力量与奔跑的速度都强于羚羊,但羚羊有一个优势,就是它持续奔跑的能力要强过豹子——这样,一旦豹子不能在适当的距离内对羚羊发动追击,它需要长时间的奔跑来追逐羚的时候,豹子发现,它自身持续高强度奔跑的体力会不支,结果会让羚羊成功逃跑。但豹子要成功地潜伏到羚羊的调整追捕的距离内,又很可能会被机警的羚羊发现——因此豹子需要非常巧妙地隐藏自身,以使自己在加速追捕羚羊时,需要彼此的距离在一定的限度内——但这种保证追捕成功的距离,又在羚着视觉可能发现的范围内,很可能会被羚羊发现,从而使得豹子的潜伏失败,只好提前加速,而这样的远距离的追捕,则可能让羚羊因为其耐力远远强于豹子,结果会让豹子的捕猎失败,这样,豹子并不能因为自己的力量和速度的强势就必然趋势捕猎羚羊时保证成功,因为羚羊会用自己可观察的安全距离内奔跑的耐力而成功逃脱豹子的追捕——结果羚羊之所以被捕食,大部分是其警惕性不够,而使得豹子离它太近,结果豹子能够在极短的时候内就接近它,使得它无法有效发挥长途奔跑的耐力,这也是豹子能够有效生存下来的原因——因为如果所有的羚羊都能够长期保持这样的警惕性,豹子就永远会失败,结果当然是豹子灭绝,而羚羊因为过度繁殖,会导致牧草被食尽,草原沙化,结果,羚羊自己也会因此而灭绝——这种奇妙的生命之间食物链的平衡,使得我们对这种大自然那种杀戮的残酷性,减少一点怜悯的色彩……

这种大自然秩序形成的法则,其实已经被人类充分理解并把握,人类将其归结为八个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即在残酷的自然法则中,不同的生命,通过捕食与被捕食的残酷的竞争法则而生存——而那些能够幸运地生存下来的生命,无论是捕食的成功者,还是逃避捕食的成功者,它们其实都是被上天所有意选择的——因为它们成功地使用了自己的力量使自己的生存能够持续下去,同时它们也在整个生命链的平衡中保持了自己作为不同环节的那种存在。而那些在竞争过程中的失败者,就成为另一个生命成功的奠基石,从而使得自身在整个生物链中,不再是作为一种生命的功能而存在,而仅仅是作为一种食物而在生物链中起作用——但这又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如果缺少相应的生命作为一种食物的来源,整个的生物链就无法有效地建立起来,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现象就会崩溃——所以造物主在创造生命现象的时候,他同时也让这种生命之间彼此的残酷博杀,就成为了整个生物链有序运行的一个日常的风景——所以,即使佛佗以慈悲为怀,当他想通过自己的力量来庇护生物链中力量相对弱小的鸽子的时候,他面对生物链中更高端的鹰的抗议,他也没有办法否认鹰子捕食鸽子的合理性,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成为鹰的食粮……

所以,我们所理解的自然秩序,就是这个星球上的生命,在运用其力量的时候,是不受伦理规范的约束的,这个星球上所有的生命,可以运用其全部的力量,用来追求自己生命目标的实现——这种生命目标,其实就是生存和繁衍。生存,就需要在残酷的杀戮中处于优势方,否则就会成为失败者,要么,成为对方的食粮,要么因为捕猎失败而饿死。而繁衍——同样也是充满残酷的,即当一个雄性生命,要想让自己的基因得到传承,它就需要追求雌性的交媾对象——而雌性却是所有雄性都渴望交媾的稀缺资源——面对交媾对象的稀缺性,雄性动物就必须为这种稀缺性而竞争——这是生命世界里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即同类动物彼此不为生存资源、而为交媾资源而竞争,这种竞争的残酷性当然很少危及生命,即雄性只在竞争中处于优势的时候,劣势者逃避即宣布竞争结束,优胜者的奖赏是获得与雌性动物的交媾权——这使得雄性在得到交媾的快感的同时,也顺便让它的基因而被有效遗传下去——有基因研究者,认为这是基因的一种高明的技巧。所有的雄性动物在追求配偶的过程中,它们并不能意识到这种基因的遗传的结果,它们只是知道,这种交媾是一种极度快感与愉悦的,雄性动物追求与雌性的交媾,其实只是追求那种并媾的快感,但在这种交媾的快感中,就自动地实现了生命的代际传承——这其实同样体现了造物主在创造生命时的绝大智慧……

自然秩序的本质是,生命自由运用其力量,而造物主通过对生命力量的有限赋予,使得生命即使最大限度的运用其力量,其依然受制于整个生物演变的那个循环链条的制约,从而保证这个星球上生命现象的持续和繁荣,而其中,不同的生命个体的命运,都与其使用自身力量的成功与否有关——生命能够成功地运用自身的力量,其所追求的生命目标——生存与繁衍——就能够得到有效的实现,如果生命不能成功运用其自身的力量,其所追求的生命目标——生存与繁衍——可能就会归于失败。但生命个体目标的失败,却并不意味着这个星球上生命现象的失败——这些失败的生命个体,同样以其对整个生命链的独特作用,而让整个的生物的链条得以有效循环,保持一个整体的生机与活力,让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现象呈现出勃勃生机……当然,这个勃勃生机是由那些成功运用其力量的生命所呈现的,而那些没有成功运用生命力量的生命的失败者,则成为这些有形的秩序的背后的资源与能量的提供者,从而让整个生命链的功能保持某种完整性——因为没有这些生命的失败,意味着整个生命现象的不成功——这对于那些失败的个体生命而言,是残酷的,但对整个生态的链条与这个星球上迥异的生命现象而言,却是一种幸运……

而在这整个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理解的自然秩序,是一种没有伦理视角的秩序,是一种力量可以各自竞争其技巧的秩序,是一种所有生命完全自由的秩序——这种完全的自由,是人类世界里所从来批评的——即所有的生命都可以为所欲为——如果人类的世界里允许所有的个体为所欲为,那绝对是一种悲剧——但这却不可能出现在人类的世界里,因为人类的合作有其内在的必然性限制这种人类自身力量的为所欲为,只是其限制的技巧与方向存在差别而且已,而对人类力量的运行的自我限制却是绝对与普遍的,是人类世界的一个基本的现象——我们需要考察的正是这种自然生命的为所欲为而形成的秩序,与人类社会对人类力量行使的伦理限制所形成的秩序的那种差别特征——究竟是什么样的机理构成这样的差别特征,是理解人类社会的一个关键的钥匙。而在介入对社会的力量行使的伦理特征的理解以前,我们首先考察的是自然秩序里,生命行使力量的非伦理特征,而要理解这种非伦理特征,我们这里所考察的,其实是自然秩序的那种生成的微观特征——伦理特征也好,非伦理特征也好,其实都需要在微观层面上去考察。而自然秩序的非伦理特征,其实也是在一个个的微观特征上的考察而得出的——如豹子的捕食行为,牛羊的吃草行为,草原里种子的发芽与生长行为……我们知道,都是一个个具体的微观的自然行为所构成——而离开了这些微观性的考察,我们无法得到对自然的任何理解,而对这个世界秩序所呈现的那种整体性,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其实是自然环境里,无数的微观行为的集成结果。离开了微观秩序的生成基础,人类既不可能观察到宏观秩序的存在,也无法对任何宏观秩序形成其实质性的理解,当然更无法在实践层面就人类的行为具体地展开——人类行为的展开,其实也一定是微观层面的。所以我们所考察的人类自然秩序也好,社会秩序也好,从本质上而言,都是基于对微观秩序的那种考察与理解,离开了对微观秩序的考察与理解,人类的宏观秩序,其实就沦为伪秩序……

就自然秩序,我们已经谈不了少。现在我们进入对人类社会秩序的考察与理解……

就象自然秩序的生成一样,自然秩序是由生命自由运用其力量而自动地生成的,而自然秩序并没有伦理的规范存在,即生命在自然的状态下,可以随意使用其力量来追求其目标的实现,生命追求其生命目标,只有成功与失败的选项,没有合理与不合理的选项。但也可以从另一个视角来看,成功即是生命运用力量的合理性诠释,而失败即是生命运用力量不合理的证明。但人类的社会秩序的生成,其力量的运用,却并不同普通的生命秩序,其重要的特征是存在对人类力量运行的那种伦理性的限制——为什么对生命运用力量没有伦理性限制,而偏偏对人类运用力量存在伦理性的限制呢?其实人类行为的伦理性的限制,并非造物主对人类的要求,而是,人类社会自身合作体对不同社会成员运用力量对成员影响的边界要求——即人类社会作为一个合作体,其在力量运行方面,就不同于他们在自然环境下的那种情形,需要充分理解到其力量运行对合作体成员的那种影响——这是人类社会秩序生成的一种最重要的社会文化规范——而要对这种社会行为的文化规范进行合理性考察,将在我们对人类的文化存在进行探索时,再建立深度理解。而这里,我们只需要知道的是,人类的社会秩序,其对所有社会成员的力量运行,不再如自然环境中那样,没有任何的伦理要求,成员可以为所欲为的使用其力量。人类社会合作体所生成的秩序,其首要的条件是,社会存在一个对人类行为进行无缝覆盖的伦理规范的限制性条件……

在展开对人类社会伦理性规范的理解以前,我们先需要理解的是,人类最初是自然秩序里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个自然的秩序之中,人类所运用的力量是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的,人类可以力所能及地使用其力量。但其实那个时候,人类在自身的合作体里,就不再是可以随意地运用其力量了,即人类其实在自然的生存状态下,其社会的小规模合作体就已经形成,并且渐渐地在这样小规模的合作体里,形成了人类内部相互运用力量的伦理性规范——但这些伦理性规范,可能因为人类力量的弱小、在整个自然的秩序中显得微不足道,而整个自然秩序才构成那个时代这个星球上生命秩序的主流,人类是整个生命秩序裹挟下被动前行的一个弱小的生命种群而已……

人类这个弱小的生命种群,其内部合作的秩序,如果在整个自然的大秩序之下是微不足道的,那么我们其实也无法将其与人类文明的那种伦理规范相提并论——就如同我们所理解的,其实在猴群中,也存在很多的行为规范,这些行为规范规定了猴子们在种群里的行为边界。同样,我们知道一些社会性昆虫,如蚂蚁,它们也在整个蚁群中存在一些明显的分工……这些,自然也可理解为规范。但我们会发现,人类的伦理规范是由理性来理解、并由公共强力来执行的,而猴群的那些行为规范,是由猴群中力量大的猴子,通过暴力来行使的,而蚂蚁的行为,更是由生物基因介入其生命的内部,从而使得生命的展开,就是在内部的那种自然的欲望的驱动下而展开的,即自然秩序下的那些与人类伦理夫范相似的行为,其实本质上是一种生命的自然现象,与人类伦理规范的那种文化现象,是存在迥然不同的特征的——而我们所考察的人类伦理现象,是在文化意义上展开的人类行为的自我约束规范,我们需要在接下来的阐述中,对此进行深度探索与理解……

我们在阐述了宇宙秩序与自然秩序之后,进入对社会秩序的理解。我们知道,人类的社会秩序,其实是从自然秩序中分化而来——通常人类喜欢使用进化二字——指的是人类的社会秩序,相对于人们在自然界里的行为,是一种进步——所以人类从自然状态的行为,演化为社会状态的行为,是人类的一种进步……

既然人类将自身行为的那种改变,视为一种进步——那么就需要确定一个进步的方向问题——这个进步的方向性问题,我们会在对文明这个观念进行解构的时候再详细阐述,这里可以稍微提及一下,通常人类生活在自然状态的时候,我们可以称之为一种野兽状态——这种野兽状态,其实是人类在追求自己的目标实现的时候,与自然状态下的生命没有二致——无论是他们在人类种群的内部互动,还是与环境里的其它生命的互动,其所展示出来的行为方式,与普通的生命所展现出来的行为方式,没有区别。当人类的行为方式有了区别之后,他们就会呈现出人类文明的某种雏形——我将这种人类文明的那种雏形称之为野蛮状态。在人类文明的野蛮状态中,人类力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这只是相对于那些自然状态的生命而言——他们的力量远远强于那些普通的生命,一般的生命对于人类而言,就只有退而远之了,人类事实上已经不再惧怕那些大型的肉食动物。但人类的合作规模相对还较小,人类一般只生活于部落之中,他们可能还遵循着群婚制,与邻近的部落进行集体婚配……这个过程,在人类的文明演绎过程中是非常漫长的,也许长达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人类的历史学与政治学将其称作人类的部落时代——或者原始共产主义。这样的时代,在后来的很多学者看来,反而是一种非常理想的时代,但从人类文明演绎的过程而言,其实他们只是人类文明演绎过程的野蛮时代而已——从对人性的理解而言,那样的原始部落时代,认知的愚昧与落后、资源的匮乏与贫穷、人类能力之低下与认知的低劣——从任何层面,都不可以想象那个时代的人们会具备温文尔雅的道德情感,具备对同类的充分的爱心与高尚的精神追求——那是对人性本身可能体现的恶缺乏充分的理解……

随着人类合作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尤其是人类最重要的交流和思想承载工具——文字——的产生,人类进入了古典文明时代。人类古典文明时代的认知范式与伦理学规模,基本上由古典文明时代的那些哲人们所创造,同时,他们也创造了人类对于社会的认知范式——这些古典时代的哲人们对人类社会的认知范式,随着文明的演绎,与这些哲人们在人类思想史上地位的如日中天,从而不断地强化他们认知的合理性与权威性——他们的思考所留下的文本,成为人类文明史上最重要的经典,他们创造了一个时代,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基将其称之为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轴心时代产生了人类最重要的思维形式——抽象思维,这种抽象思维,与通过玄学与感性直观的思维不同,即这种思维,进入了对事物演变的原因追溯的深层的路径探索之中,从而完善了人类认知的那种思维路径,并且人类的认知既超越了纯粹的感性直观,也超越了传统的神性归因——而将世界变化的因果链条对准自然演变的本身,开始了对这个自然世界的那种探索——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哲学本体论的探索。同时,他们也开始尝试探索对人类社会的理解,进入对人类合作的公平、正义、效率这些领域的探索,从而展开了对人类社会自身合作体系的广泛的公平与正义的探索,从而展开了人类思维的伦理学视角,同时他们开始尝试理解自身知识体系究竟是如何构成的,这种人类主观的认知体系与自然演变本身的关系,从而劈开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论领域……这三大领域的全面拓展,是人类认知领域所取得的重大研究方向,最终,人类文明在这些先哲们所开拓的认知的道路上奋勇前进,最终形成今日人类科学、社会学、人文学这样丰富的学科,构成瑰丽的人类认知大厦……我们慢慢考察……

人类的社会形态,与生命的自然形态,是有着迥然不同的特征的,这是我们尝试建立对人类的社会秩序理解的一个最重要和关键考察的方向——即如果不能有效理解人类的社会特征与自然特征的那种差别,我们就无法进入到对人类社会秩序的真正理解。人类的社会秩序,其所使用力量的最重要的制约是存在一个伦理的文化规范——这个伦理的文化规范,在自然状态下的生命是不存在的。即当生命可以随心所欲地地使用其力量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人类在他们的社会形态中,是不能随心所欲地使用其力量的——他们必须受制于社会伦理规范的制约——如果他们不受这种伦理规范的制约,则他们将会受到社会力量的制约——这种社会力量的制约主要有二种,一种是内生的社会压力,二种是公共的社会合作强力。这二种力量,构成人类社会秩序对人类力量行使的主要制约力量。人类如何会产生内生的社会压力与公共的合作强力,来制约人类的行为?人类如何理解这种人类的行为,并且将其与其相应的伦理性保持一种对应的一致性——如果没有人类的行为与人类的伦理性的那种对应,那么人类行为的行使就处于伦理属性所指向的对应的混沌态,人类当然就无法有效地使用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从而使得这种伦理属性事实上处于无用的境地。所以人类的伦理属性与人类的行为的那种对应性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是人类社会认知所不可缺少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对应性存在,人类就无法将相应的人们的行为与他们这种行为的伦理属性展开对应,从而基于伦理属性而相应展开的社会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的行使也就缺失针对性——这将进入对社会认知的领域……

人类社会秩序的生成——这是一个非常晦涩而深奥的问题——包括对社会秩序的理解,同样了是非常艰难的认知难题。我们这里需要理解的是,人类在社会行为里,引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制约因素,那就是——人类的行为伦理。这种人类的行为伦理,如果我们深入地考察,就会发现,这是规范人类社会合作里人与人的行为边界的,这种边界的确立,主要是希望有序地调整人类社会的合作力量。如果人类无法有效地调整他们内部的合作力量,你就会发现,人类对自身认知所形成的那种对合作的指引所产生的收益,很可能会因为内部合作力量使用的无序而无谓地消耗——即人类的合作力量,如果没有伦理学对行为边界的确立与调整,人类合作的效率将会降低——甚至可能会因为伦理学边界的缺失,而导致人类社会内部的冲突,从而导致整个合作体的破产——即人类即使有着认知的能力,但当这种认知所调动的力量需要通过合作来支持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如果没有恰当的对人的行为的伦理制约,这种合作体系就无法有效建立起来,或者至少会削弱这种合作的效率,所以伦理因素是人类社会合作的主要考察的方向——是我们理解人类社会秩序的关键的维度……

在对社会秩序展开真正深度的理解以前,我们现在只需要理解一个简单的方向,即人类的社会秩序,之所以不同于自然秩序,其关键和核心的差别在于,人类所行使力量的基本特征是,其受制于人类行为的伦理规范——如果人类的行为不再受制于其相应的伦理规范,则人类就自然地退化到他们曾经的生存状态——即这个星球上的自然秩序状态——而人类之所以不愿意退回到这种自然的秩序状态,是因为基于人类伦理规范的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合作秩序,能够更加拓展人类的实践力量,从而使得人类的社会合作效率,远远地高于他们的自然状态下的那些实践行为——人类不愿意放弃社会合作状态下的那种合作优势,他们希望能够在这种合作形态下展开其高效的实践追求,从而愿意在文化认知上承认这种伦理规范对其行为限制的合理性,从而保证他们的合作体能够持续、稳定和有序的发展,这是人类愿意放弃他们自然状态下不受约束的情形,而选择社会状态下遵守相应的伦理规范的更深层的人类认知理性……

所以,要真正理解人类的社会秩序,就需要进入到对人类伦理学规范的那种深层理解——而到目前为止,我们其实还没有介入到对社会形态的一般理解,即人类社会的特征与自然的特征的那种差别究竟体现在哪里?这里我们只提及了一个差别特征,即社会行为的伦理性规范的存在,但人类的社会状态与自然状态,肯定不只存在一个特征的差别,而是有着多重的特征的迥然不同。而人类对社会的理解,也是渐次地演进的,从最初的对社会的朦胧理解,到渐渐地理解人类社会的更深层的合作原理,到最后理解人类文明秩序的那种深度理性,从微观到宏观,从认知到实践,从伦理到文化,从利益到效率,从经济到政治,从文化到合作……这多重的人类社会所展现出来的与自然状态下完全不一样的全新的特征,我们如何去有效理解呢?

人类的社会秩序,伦理学当然是其区别于自然秩序的核心,但人类社会更多的其它特征,我们怎样去探索与挖掘?让我们慢慢地、一步步展开对人类社会的深度探索与思考……

贺道圆 Daoyuan He

贺道圆,总体哲学网站的发起人和维护者。承担父亲贺君山在海内外思想著作的发表责任,并主持“什么是文明”和“人类文明研究”等栏目,系统阐述以自由、公平、责任和协商为核心的文明观。希望通过哲学、制度和政治的结合,推动人类文明未来的反思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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