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明演变的方向问题,其实是一个非常艰难的问题——他并不体现在对文明的技术理解的层面,而是主要体现在人类社会合作力量行使的认知层面,以及对个体自由的拓展层面——由于长期以来,人类对规则与文化认知上所存在的缺陷,人类文明的演变方向,事实上在社会合作的层面存在诸多的误区,最著名的就是亨停顿的文明的冲突问题,以及很多史学家所主张和鼓励的多文明的问题——他们只是将现在文明所存在的那些特征进行归纳,然后通过特别的差别,而简单地建立起不同的文明类别,然后将这些不同的文明类别之间所存在的冲突——尤其是表现在显性层面的暴力与战争的冲突,就归结为宏观与显性层面的文明的冲突,从而导致了对文明认知的误解,其实其根在于,对人类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的认知,没有化约到对人类社会认知的微观层面,从而确认这些冲突的微观根源,并不溯到不同的规则体系以及相应的利益格局,并进一步从这些相应的利益格局与人类逐利的一般方向上,去理解人类合作的一般的公平、正义与效率,从而有效地将冲突在认知层面确定其合理性与非合理性,并进一步确定冲突双方的是非曲直,从而最终他就会自然得出,冲突无关乎文明,只关乎有理与无理,以及进步与落后、文明与野蛮……
我们来理解人类文明演变的方向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即我们如何理解,人类在微观层面的那些认知与实践的改变,究竟在宏观层面上,是推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还是让人类的文明退步了,尤其是实践层面的行为方式的改变问题,其实构成对人类文明进步方向的关键认知视角,但这个关键的文明认知的视角是如何有效地建立起来的呢?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去理解人类文明的进步呢?
人类文明演变的方向问题,我们可以分解为不同类的问题,不同类的问题的进步的方向,都是可以单独进行考察的,如文明进步的方向,可以理解为认知进步的方向与实践进步的方向。而认知进步的方向,又可以分为二个方向——认知的增加的问题,认知的深化问题。而实践的方向,其实也可以化为以下的问题,如合作公平性的问题,合作的效率的问题。当然,文明进步方向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个体自由的选择的问题——即个体自由选择域的拓展,才是文明进步的根本的方向,我们会发现,其实认知的进步与实践的进步,本质上都是推进人类的自由的,但人类基于个体独特目标而展开的自由选择域的增加,同样可以视为一个文明进步的重要方向——我们在这里,将会慢慢展开这诸多对文明进步方向的理解。当然,可能最难于理解的层面,依然还是人类合作实践层面的进步方向问题……
文明进步的方向里,形而上的方向主要是认知——但一般的认知进步,我们可以化为二个方向——科学与技术。科学与技术的进步,对于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可能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但如果要谈人类科学与技术以及认知,首先是认知工具的诞生——即观念、语言与文字。所以人类表征这个世界意义体系的语言与文字的产生,是人类认知进步的前提条件,也是认知进步的一个重要的方向。而这种认知的进步,是首先产生语言,然后当合作体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随着人类合作复杂性的需要、以及人类智慧发展到一定程度,从而催生了比语言更复杂的另一个表征人类知识的工具——文字。即语言的产生是人类认知的第一步,然后进一步推进,就产生了更高级的承载人类意义体系的文字工具——其实语言与文字都是人类直观里的一个范畴——人类意义体系的建立,无非是先把不同范畴的直观,化为同一个范畴里的同一种直观感觉的对应——语言就是把所有的感觉直观里的那些刺激特征,通过观念的形式进行对应,然后将这个观念形式统一用语言的直观形式表征出来,这是语言的一般意义。同样,文字,就是将观念的形式,用符号的直观形式表征出来。语言与文字本身仅仅是人类表征意义的工具——观念的一种直观的对应形式。因为人类表重意义的观念形式,是存在于他们的大脑中的,是不可见的,也不可感的,仅仅是可思的,但人类需要将其化为直观的形式,才能有效传播,让他人理解,从而使得人类的意义体系,不是基于个体的理解,而是基于一个共同体的共同识,从而使得整个合作体的交流变得可能,因而,人类的合作体才能有效建立起来——所以我们需要从合作的交流需要来理解人类的语言与文字形式……
现在我们还没有展开对科学的定义——但这里我们可以尝试首先介绍人类认知里的那些科学存在。比方说,当人类知道火能够带来热量,并且这种热量能够将食物煮熟、还能够防止野兽的侵犯的时候,这样的认知,就进入了科学的界域——即人类对自然变化里那种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准确与理性的理解,就进入了人类认知上的科学范畴。这样,尖锐的石头能够用更少的力就切入物体——这样的认知就成为一种科学认知——你可以说这是一种最浅层次的科学认知,与万有引力是导致地球上所有物体都向下运动的那种惯性的科学认知不可同日而语——当然,这一点显然我也是承认的。但尖石头能够更容易刺破动物的身体、与地球绕太阳旋转——这二个判断都是人类的科学判断——这样,我们就可以简化人类对科学的那种高大上的神秘,即科学是对这个变化世界事物与事物互动关系的那种准确的描述……
当我们建立了对科学认知的那种比较准确的理解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进入到对人类技术进步的理解——我们会发现,人类在很长时期内,其实其认知主要介入对人类技术的指引,如人类早期三大最重要的技术实践——火的使用、石器的使用、陶器的打制,都是基于人类一些最基本的科学认知而获得的。而这三大工具的大量使用,其实跨越了人类整个的野蛮时代……
科学与技术的进步是人类最容易获得的对文明进步的判断——可以说,一个能够使用石器的人类部落,其进步性当然优于还不懂得使用石器的人类部落。一个懂得使用火的人类部落,自然其文明的先进性会优于不会使用火的部落。而一个会使用钻木取火的部落,其在使用火的技术上自然就比一个只懂得保存自然的火种的部落更具备技术的先进性——这是我们纯粹从技术应用的层面上去判断不同的人类部落的那种先进性。但从本质上,我们需要理解的是,人类的一切技术应用,从认知上而言,一定需要具备某种科学的认知,才可能将这种科学的认知,应用于人类的技术应用之上。即人类对于火的应用,应该是在对火所烧烤的食物更加可口、火能够让野兽害怕这样的认知的基础上开始尝试使用火的。并且人类在使用火的过程中,他们可能需要面对一个对火势的控制问题——这样,他们对火力的大小与自身取暖、烧烤与防敌之间的关系的一种把握——这样,他们才能更熟练地使用火这种工具。人类使用火的历史应该有数十万年。北京周口店的猿人,就懂得使用火——但它们应该还只会使用自然的野火,应该还没有进入到人工取火的阶段。火的使用,是人类智慧得到进步的一项重大的工具应用——因为当人类懂得使用火来烧烤食物并且食用的时候,我们会发现,随着火的使用,人类的饮食结构得到某种程度的改变,人类的消化道结构也得到某种程度的进化。很多的病菌因此也与人类拉开了距离,这样,人类的健康得到某种无形的保障,同时熟食使得人类的营养结构也得到改变,这些使得人类的寿命因此得到增长的重要原因。同时,火作为一种能源,因为人类能够自由的控制火,从而使得人类能够大量地使用这一工具,而进一步创造更多的工具,如最初的陶器的制造,就与人类能够使用火有关。如果人类不懂得火的应用,人类是不可能使用陶器的,而陶器的发明,使得人类有了他们日常生活中又一个重要的工具。进一步,人类还发明了冶炼青铜与铁,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又一个显著标志……
如果我们谈文明的进步问题,一个重要的方向当然就是技术的进步——技术的进步体现在技术制造的复杂性与精致性层面和人类控制的主动性层面——即一种技术制造越复杂与精致,通常就认为技术越先进。而另一个方面,人类在技术制造的主动性控制层面,其控制的主动性越强,说明越具备先进性……这是对技术进步方向的一般判断。
如果我们从人类打造石器这一最原始的技术来考察其进步性,我们就可以这样看,当最初的时候,人类对石器的使用,可能就是在他们的生存环境中,看到了一块尖锐的石头,于是我们原始的祖先就利用它来作为一种切割工具——这就是使用天然的工具。天然的工具当然是不需要制造的,只需要从环境中就地取用。人类使用工具的最初阶段,一定是从环境中就地取用,而能够被人类就地取用的环境工具,当然一定不只有石器,还应该有一种更广泛、更普遍的工具,那就是木棍——当然很难说木棍能够被就地使用,人类使用木棍,可能需要一些简单的加工,即将木棍上的一些枝丫去悼——其实这是很多聪明的灵长类动物就有的技能,如黑猩猩,它就能够使用木棍——并且其使用过程中,也将这些枝丫给去悼了。但人类通常是不能在他们先人们的遗址中发现使用木棍的遗迹的,因为这些木棍,不能象石器那样保存长久,它们一定腐烂无存,不能留下痕迹。我们还是回到人类对石器的最初应用,那就是从自然的环境中寻找那些尖锐的石头。但当人类使用石器成为一种习惯之后,而自然环境里能够满足人类使用的特定形状的石头渐渐地无处可寻的时候,人类可能就开始了他们人为打造石器之旅——这种人为打造石器之旅,其实就可以视为一种技术的进步——当然,以今天的视角看来,可能这种人为打造石器的最初尝试是非常粗糙的——我们可以合理想象先人们最初的打造石器的那个可能方式——也许就是取一块他们觉得大小合适的石头,用力砸在一块更大的石头上,将这块石头砸碎,然后在新的碎石中寻找可能的符合他们要求的那些尖锐的碎石头。如果一次没有成功,他们就砸碎另一块石头来再一次尝试,直到他们获得满意的一块尖锐的石头为止——这应该就是人类最原始的主动制造工具的开始——作为一种合理的想象,我想,人类最早使用的石器工具的原始制造工业,与我这里的想象可以说八九不离十……
随着我们的先人们使用石器的时间的增长,他们对石器的性能就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他们制造石器的技术就更成熟了,这样,他们就可以能够主动挑选石器的大小、相应的形状,然后通过合理地控制对石头的加工,从而使得石器的制造更加成熟——这样,人类石器制造的技术就进一步成熟了,可以说,石器制造的技术进步了。然后再进一步,人类还发现了石头本身的坚硬性、加工性、韧性……等诸多与石器制造和使用相关的石头性能,从而对一些特定的石头情有独钟,先人们发现,这些石头用于制造石器,石器更耐用、性能更优越,并且这些石头更便于加工——于是某一个地方的某种特殊的石头就成为专门的石器制造的材料,这些石器制造的材料,就成为了人们的资源。我曾经从一本人类学著作中看到过,欧洲某地的一些石头,在一些部落中成为交易的主要对象,就是和使用这些石头制造的石器性能更优良有关,结果,这个地方的石头就成为当地部落的主要的资源,他们可能通过对这些石头的交易而获利颇丰……
技术进步,一定是伴随着文明的进步——其实这个方向是比较好考察的,也最容易被人类的思想家所发现——我们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我们在对人类的教研遗址的挖掘过程中,我们通常会将那些出土的文物,在技术层面进行考察,从而确定这个遗址的技术水平,而技术水平当然与文明进步的程度自然地挂上了钩——当然,我们对先人们的那些理解,大部分只能从他们所留下的一些遗物来认知,这种认知其实只有二个方向,首先是考察这些遗物的制造工艺的水平,从而确定他们处于人类文明的哪一个发展阶段。然后另一个信息就比较难以发现——这些遗物所呈现的那些特殊的构成、包括其摆放的特定的位置,以及遗物里的图形的意义——这些与人类精神的意义相关。而所谓人文的意义——其实就是人类除了生存与繁衍这二大追求之外,他们需要追求精神层面的意义,而精神层面的意义,却不能仅仅简单地通过人类器物的制造技术来获得,而需要考察人类器物的造型、图案、甚至摆放的方位这些复杂的形式来解读——因为人类的文化意义,是通过这些特定的造形、图案与位置来呈现的——但这些信息,在人类考古学不成熟的时候,经常会被人类的观察者所漏失,尤其是那些特定物品的摆放位置。但技术水平的高低,却是可以通过考察器物本身而获得的,所以我们对先人们的技术水平的高低与优劣,可能了解是最多的,也最容易被我们发现……
但是,当我们发现人类技术的进步的时候,我们其实不应该忘记,这种进步一定意味着另一种进步的发生——即认知的进步。如果没有人类认知的进步,你无法想象人类会有技术的进步。无论是人类打制石器也好,控制用火也好,烧制陶器也好,制造衣服也好,种植庄稼也好,酿造美酒也好……无论哪个方面的技术进步,都一定意味着,人类首先需要在认知层面上取得进步——没有人类在认知层面上对石头的性能、以及不同形状的石头与其它物质互动关系的那种认知,你无法想象人类可以主动使用环境中特定形状的石头,更不用说人类主动打制石器,甚至使用某一个专门地方的特殊石头来打制石器了。人类之所以有这样主动的形形色色的打造石器的行为,一定与人类对石头本身的性能、石头特殊形状与物质互动、加工成这样的特殊形状的石头的选择与加工方法……这一系列的认知有关。人类只有产生了上述一系列的关于石头的认知之后,人类才可能渐渐地演化出他们成熟的打制石器的技术……
我们考察一个文明,希望对其发达的程度有理性的认知,我们最容易发现的是他们在技术上面的成就——因为这些成就通常是人类的感性直观——如埃及金字塔、中国的万里长城、大运河,城墙、精美的青铜器,精致的玉器,庞大的水库,精美的丝绸,精致的瓷器,发射很远的弓箭……这些,都是人类非常容易发现的显而易见的技术成熟——而对这些外显的技术成就的考察,很容易就不同的文明的那种优劣作出一个清晰的比较标准。即哪一个文明的技术更复杂、更精致,就显现出其文明成就似乎就更高——从技术层面上对一个文明的优劣的比较与考察,其实是非常浅显的一个视角,也是一个比较具备说服力的视角——我们在对不同文明进行先进性比较的时候,也常常会使用这种技术制造的优劣视角,即冶铁术,最初是哪里发明的,然后传播到什么地方,再传播到什么地方……从这个传播的路径,我们就知道,最初发明的地方的文明,在这一单项的技术层面,就优于后来传入的文明——这样,不同的文明,他们通常会努力挖掘他们祖先的技术成就,希望这些技术成就越早越好,在证明他们的文明,比起其他的文明,是更具优越性的——这是人类学术史上通常使用的视角。我们也经常能够发现,哪一种技术发明,在哪一个文明中最早实践,从而这一个文明就在这一技术成就上具备某种优越性与先进性。而我们这些年经常提及的是四大发明——造纸术、印刷术、指南针与火药——国人通常认为这四个发明,是最早源自于中国,是中华文明对世界文明的重大贡献。而这四大发明,其实从本质上而言,全部都是技术层面的……
但是,我们知道,人类的技术,本质上是在人类认知的指引下才能实现的——所以一切的技术进步,本质上都是认知的进步。技术应用上的那种完善性,意味着认知上的那种与变化的相符性——即人类只有在认知上真正理解了一个变化过程,他们基于对这个变化过程的理解而形成的那种技术才变得可靠——如人类在使用尖锐石头的时候,一定是认知到了,石头的尖锐部分的锐度与硬度,与切入物体的难度呈反比,即石头越尖锐、越坚硬,就越容易切入物体。反之,切入物体就越难——这是一种理性的认知。只有这样理性认知的指引下,人类才可能去主动追求尖锐的石头,并进一步制造石器。而人类制造石器,其实从某种程度上与人类改变事物形状的那种变化理解有关——没有人类对如何改变事物形状的那种认知理解,人类其实也不可能主动去打造石器。即人类无论是使用工具也好,制造工具也好,本质上都与人类对使用工具的那个变化与制造工具的那个变化的认知有关。人类如果不理解使用工具的那个变化,他就不可能把工具作为一种扩大人类力量的对象,而介入该变化。同样,人类如果不知道制造工具的那个变化,他就不可能把相应的材料打制成相应的工具,这二者——即人类制造工具也好,人类使用工具也好,本质上都是人类对变化的那种认知或理解所导致的,没有认知,就没有人类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实践……
这里,当我们谈文明演变的方向的时候,我们首先谈的是人类认知与技术进步的方向——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这个方向,是人类力量得以有效拓展的关键的方向,当然,这个方向,也是人类对自身文明进步性最容易把握的方向,以至于现在我们很多的认知,通常都会从技术进步的单一的角度去考察,而忘记或者忽略其它的文明进步的角度。当然,认知与技术进步的角度,对文明进步的方向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不可或缺的,其实,没有人类认知与技术的进步,你可能就无法去谈人类的文明——因为认知与技术的进步,是帮助人类有效提升自己力量的最重要的方式,而这种力量的提升,可以说是人类文明成就能够取得的几乎最初的原因——人类的一切文明成就的取得,都与他们的认知和技术成就密切相关——无论其它的因素对人类文明成就的取得怎样的重要,你都不可能忽略这些成就取得的技术因素,甚至,在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时代,有很多人非常信奉科学至上,他们甚至将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视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唯一的方向——当然,对这样的单一的进步认知论,我们确实是需要警惕的,尤其是在一些落后和欠发达的国度里,他们的知识分子最容易对自身科学技术的落后痛心疾首,从而有意无意地夸大科学技术在整个文明成就中的作用,这种心情从某种程度上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科学技术至上论的观点,其实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人类文明认知的偏颇,是需要警惕的一种非理性的观点——因为,人类合作力量行使的理性,也与人类的文明优劣密切相关——这些人类全力力量的行使方向,可能不关乎人类技术的进步,但它关乎人类自身目标的有效实现,以及人类合作的更高的效率追求,这其实更构成人类文明应该追求的更终极的方向,我们会在接下来阐述这个方向。我在这里,只有是提醒大家注意一个不良的倾向,即警惕科学至上主义者的那种认知的非理性……
科学技术至上——其实从本质上而言,应该是认知技术至上。科学其实是人类建立认知的一种理性的方法论。人类在迈入认知的科学时代以前,还有一个认知的巫术时代。认知的共述时代,其实是一种认知的后证解释技术,关于科学与巫述的分界线,我们会在将来进行专门的阐述,这里我只是稍微提及一下,科学与认知的那种关系问题。科学只是关乎人类认知的方法论,而认知的理性,在某种程度上关乎人类认知的真理性问题,这是二个层面的问题,我们不能混淆……
如果我们需要理解文明进步的方向问题,一个重要的维度当然是认知与技术——而我们也最容易从认知与技术上去判断人类文明的进步性。比方说,我们通常会把国家视为一种文明进步的要素——而考察国家的标志性的特征,通常又与城市的是琐出现有关。而城市其实是人类建筑技术的最重要的应用——如果没有城市的出现,人们通常就认为,这些人还生活在部落时代,而从部落演变到城市,是人类对文明进步标志的一个重要表征。没有标志性的城市技术,学术界通常就不承认某个合作体进步到了国家这一组织形态。这就是几乎纯粹从技术应用层面来认定文明的分界线的……
从某种程度上,纯粹从技术层面来理解文明的进步其实是狭隘的。我们还需要从更多的层面来理解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即使技术进步的方向可能是对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和不可或缺的视角。因为,没有技术的进步,你很难谈什么文明的进步——但文明进步却并非只有认知与技术一个层面,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去理解人类文明的进步,而这多个角度里,还有人类的合作角度与文化多元角度——同样,这二个角度,是考察人类文明进步的最重要的视角,但在很多的时候,可能经常被人们遗忘或者很少谈及——主要的原因是,这二个理解人类文明进步的视角,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产生成熟的认知范式,因而让人们对这二个层面的对文明进步的理解,充满了非确定性与认知层面的争议性……
在谈人类合作的进步之前,我们需要先谈人类文化的进步。人类文化的进步,其实是最关乎人类自由的维度。我们前面谈到了人类对自身行为的伦理学视角——这个主要关乎人类的合作的,当然也是关乎人类进步的一个重要和关键的视角,这个需要在人类合作进步这样一个同样重要的文明进步的层面去展开理解。但人类的文化进步,我们却要先一步对此建立认知……
人类是从自然的形态转向社会的形态的——在自然的生存状态下,人类不需要对自身行为建立什么文化的合理性理解——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行为,其实与普通生命在自然状态下的行为一样,受其欲望的机制而自然地驱动他们展开行动。当它们渴了,它们就会去找水喝,当它们饥了,它们就会去寻觅食物,当它们发情了,它们就会努力去与异性交媾,当它们面临天敌的威胁的时候,它们就在恐惧的驱动下逃跑……所有这一切,都是普通生命在感性直观的驱动下而行动的,而它们所具备的行动能力,也是先天所具有的,即它们只需要通过一个简单的对父辈的模仿学习的过程,即会自然地具有相应的生存的能力,并且它们所具备的能力,从它们的祖辈开始,一直到它们自己,哪怕经过了几十、上百万年、甚至长达千万年的演变,它们的能力几乎都维持现状,没有任何改变——即它们所具备的能力,与十万年前、百万年前、甚至千万年前,它们的先辈所具备的能力,几乎没有差别。即这个星球上普通动物的能力,可能从它们出现在这个星球上就不曾有过改变和进步——这是这个星球上普通生命在追求它们生命目标实现的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基本的事实……
即动物们在面临能力普遍停滞不前的情况下,它们的生存目标也几乎没有改变过,即仅仅追求简单的生存和繁衍——除了这二个主要的生命目标,这个星球上的动物的其他的生命目标,也许就少得可怜了——如果我们考察,它们可能会在闲暇的时候,有过一些嘻戏与娱乐的举动,也有过一些同伴间的亲昵的举动……除了这些举动之外,你很难看到这个星球上的动物的其它行为方式——而这些其它的行为方式,与它们特殊的生命目标有关。即动物们所追求的,仅仅是简单的生存和繁衍,而在绝大部分的情形下,它们生存与繁衍目标的出现,也与它们内在的欲望驱动机制有关——同时,它们追求目标实现的能力,也长期停滞不前,没有任何的进步性可言……
但人类在文明的生活状态下,他们所追求的生命目标,就比这些普通的生命丰富多彩得多——人类当然也需要生存与繁衍——但即使人类的生存与繁衍这样的看似简单和先天的目标,人类其实也附加了很多不同的行为方式在里面,使得人类的吃喝充满了文化的内涵。饮食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形式——每一个合作体,都有其独特的饮食文化的形式。尤其是中国,其饮食文化在世界上是非常有名的,所谓吃在中国,就是对中国饮食文化的一种褒奖。并且不同的饮食文化,并不仅仅是相同与差别的问题,而是一种适应性的问题,有些不同的饮食文化,不同的人,可能根本就无法适应——我们可能会对非洲某些地方的包含习惯非常不适,甚至难以下咽——并非这些不同地方的饮食无法解决我们的饥渴的问题,而是这些饮食习惯可能在另一种饮食习惯里含有不洁的文化判断,从而使得不曾习惯这种饮食文化的人,根本就对另一个文化群里的美食敬而远之、难以下咽,这在人类饮食文化里,其实是非常寻常的情形……
就象止渴——人类和动物一样,需要喝水——但动物喝水,只在渴了的时候,直接到水源,低头喝水,止渴就停了。但人类喝水,有着复杂的讲究——茶文化的存在可以说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情形。红楼梦里就记载过多次品茶的行为,尤其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贾母曾带着宝玉一干姐妹到妙玉的观里品茶,妙玉还专门请黛玉和宝钗喝体己茶,关于宝玉在妙玉那里喝茶的详细记载,大家可以去读红楼原本,里面,从茶水到茶叶到茶具到喝茶的环境、喝茶的多少、乃至喝茶的人、喝茶的气氛,都极有讲究——谈到茶文化,人们很容易达成一致的共识,那就是博大精深、不可穷尽……
人类与这个星球上共同的目标还有繁衍——动物通过直接的交媾行为来完成它们种群延续的目标。而人类所追求的种族繁衍目标的实现,是通过婚姻来完成的——人类婚姻的文化,在人类不同的文明里,其所体现的形式是千差万别的,你几乎无法穷尽人类婚姻文化的多元性特征,而通过婚姻所完成的人类种族繁衍的生命目标之后,人类还进一步赋予男女性交以更深刻的文化内涵——即通过爱情这样的文化形式,来对人类普遍的性爱关系以独特的合理性诠释,使得这种看似与动物有着相同性的异性的交媾行为,在人类对其行为的合理性诠释里,就拥有爱情这样高贵的文化内涵……
这里,我们考察了人类与动物所共同存在的行为——饥、渴与交媾——它们都是生命最基础的追求生存和繁衍目标的实现的。人类与动物一样,无法缺失这三项基本的活动。但在人类文明的生活方式中,却通过巧妙的文化形式的赋予,使得人类在追求这三个与生命相同的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却具备了更高层面的文化合理性,从而使得即使是人类与动物做出了相类似的行为,却因为这种人类行为与动物行为的差异性的存在,而拉开了与普通生命相同的目标追求时,其所展开的行为的不同的形式,因而具备了人类所追求的文化意义,从而为人类上升到其文明生活,创造了一个高级的形而上的文化合理性判断,从而使得人类的行为与这个星球上的普通动物,在文化判断上拉开了他们间行为的差距……
人类的文化存在——如果从根本性上考察,应该是有效提升人类对自身行为合理性认知的一个高级的形而上的判断工具——我们将其视为某种工具属性,是因为其只存在于人类的大脑之中,是只对人类的价值判断行为进行排序的。象这个星球上的普通生命一样,它们在长达十万、百万甚至千万年的时间间隔里,能力没有得到任何的提升,它们的行为方式也几乎是一成不变的,即它们的祖先如何行为,它们自己也如何行为。无论时间过了多少年,除了环境的改变促使它们的行为有了被动地适应环境的改变外,你看不到它们基于自身目标追求的不同而产生的行为的差别改变——但人类与这些生命的不同之处在于,人类不仅仅需要追求生存与繁衍,人类还需要追求更广泛的精神目标的实现——而人类的这些精神目标,是多种多样的,是丰富多彩的,甚至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而当人类面临多重的精神目标的时候,人类需要对这些精神目标的存在与出现,提供文化合理性的解释,并且进一步,需要对这些精神目标的价值高低进行排序……
现在,我们可以开始对这种人类的文化存在进行适当的理解了。
即人类的文化,是对人类复杂行为的合理性解释,并且提供价值排序——我们当然需要开劈专门的章节来阐述人类的文化存在。但在这里我们阐述人类文明的进步的时候,我们是因为需要阐述作为进步的一个最重要的分支——人类的文化多元是进步的一个不容忽视的方向。而一旦将文化视为一个进步的方向,我们就需要适当对文化的存在在人类社会合作体里的意义建立理解,并进一步阐述人类文化的基本存在形式,而并不对人类的文化内涵进行深度挖掘,因为,这并不是这一章的重点……
前面我们阐述了关于自由的观念——在自由的观念里,我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即造物主并不干涉人类或者生命在其日常行为中的力量行使——恰恰是,造物主希望能够通过人类力量的自由行使,而使得他所创造的宇宙的物质秩序的那种单调性,能够得到某种程度的修正。同样,当生命仅仅基于其生存与繁衍这样简单的目标而展开其行为时,自然的秩序固然相比于宇宙的物质秩序而言,具备了某种程度的活力与丰富性,但依然因为其创造力的缺乏而使得这种秩序依然缺乏某种变化而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单调性——造物主通过赋予人类独特的智慧力量的方式,来拓展人类的力量,从而使得人类所生成的社会秩序,与自然秩序具有非常不同的特征,从而进入我们所认为的文明秩序——而这种文明秩序,本身是人类力量得到有效拓展后而展开的,但这种文明秩序究竟向哪个方向发展呢?造物主并不规定这个发展方向,他将人类文明力量发展和演绎的方向赋予人类自身,由人类通过对这种力量行使的不同可能方向性,而选择出一种、或者若干种可能的文明演变方向,从而使得这个星球上的文明演变,时刻保持变化生成的可能性与文明本身的那种勃勃生机……
从对造成物主绝大智慧的理解而言,人类需要为自身行为的合理性提供文化解决方案——人类无法从上帝的智慧里获得他们自身行为合理性诠释的那一整套文化解决方案——人类对自身行为合理性的文化解释是一种认知——需要基于人类自身的智慧,而对自身什么样的行为更具备文化进步性的层面上,去不断深化自身的文化见解,从而在自己为自己提供进步方向的同时,又同时促进文明本身的进步,从而使得人类文明的活力——进步的方向与不断的能力拓展与合作效率与公平,都是内生的,又同时是通过这种内生的复杂互动而让人类产生对其合理性的理解与把握——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动力与深刻的文化合理性,都需要通过自身的智慧有效建立起来……
我这里将人类行为的文化合理性,实现了与造物主意志的那种有效切割——这对于人类传统的文化思维而言,可能是一个根本的反动。因为,人类传统对自身行为的合理性探索,尤其是伦理学的探索,其终极的归因经常会追溯到上帝那里。圣经原本就曾经长期是人类规则的最高的合理性的源头——而这个规则的源头,源自于人类的先哲对上帝启示的记录——如果真正从人类知识社会学考察,我们会发现圣经里的十戒,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是人类社会的某种自然的演变过程而生成的,其基本的原理依然可以追溯到对人类合作的理解。但在传统的认知与宗教的理解里,十戒是上帝与人类的约定,是上帝意志的完美体现……
我们回到人类文化多元与文明进步方向的理解上来。人类所追求的目标,并不仅仅是生存与繁衍——即使人类在追求生存与繁衍这样的目标的实现的时候,人们其实还有着与普通生命实现这些生命目标迥然不同的文化形式。而人类的文化多元,本质上是人类所创造的更多精神目标,而这更多精神目标的涌现,就体现了人类进步的方向。我们知道,人类的科学、技术、文化、政治、法律、艺术、音乐、宗教、教育、文学、音质、娱乐……这些,都事实上成为人类丰富的精神目标的一部分,而这只是人类精神目标的大类,在每一个大类里,人类又有很多不同的更具体的目标追求,这些构成人类庞大的精神目标……
而在这人类庞大的精神目标里,我们又发现了这些精神目标的有效实现,有些是实现人类的合作目标的,有些是人类个体目标的实现的。如娱乐与竞技——在某种程度上是追求个体目标的实现。而科学、政治与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又是追求某一种合作目标的有效实现。如果我们仅仅考察人类的娱乐形式,我们就会发现,其形式数不胜数。其实音乐、文学、竞技、艺术——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人类娱乐形式的另一种体现罢了,只是人类在价值排序的时候,将这些精神目标的追求,放在高于一般和普通的娱乐形式的追求之上,因而人类将其单独分类,以示这些精神目标的追求,是人类高于普通娱乐的更高文化追求形式……
人类的这些文化追求形式,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的,即当人类从自然的形态向社会形态转变的过程中,这多种多样的人类精神目标的追求,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演变过程而渐次地出现的,而这些目标的不断的涌现,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人类文明的一种进步——而人类进步的一个最重要的考察方向是,人类精神目标的追求的丰富性、多元性、以及更多的价值排序里的高级精神目标的追求者的多少——这都体现了文明进步的方向性问题。这种文明进步的方向问题,如果仅仅从精神目标的多少而言,其方向性可能比较容易考察——即一种过去不曾有过的人类精神追求,在今天突然产生了,于是,人类精神追求的目标库里,有增加了相应的元素,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但对另一种进步的考察就要难得多。比方说,相比于二种精神追求,一种精神追求是艺术的,另一种精神追求是娱乐的,当更多的人把他们从对娱乐的追求转向对艺术的追求的时候,我们就认为,这呈现了一种社会进步的形态……这是从个体精神追求的变化而考察人类文明进步的。这种进步方向的考察,在很多的时候,并未被人类的思考者非常明显的提出来,尤其是当个体精神追求的改变发生的时候,什么呈现出个体精神追求的文化意义上的进步形态——如果我们进入微观的层面进行考察,也许我们就非常容易发现,比方说,一个学生,昨天还贪玩,今天他突然改变了,他变得上课认真听讲,课余积极完成作业,认真学习……这对于几乎所有的人来说,都是一种进步的判断。而当这种进步判断扩大到一个宏观层面的时候,对其进步的理解,可能就为很多人所不知——人类的思想者很少在他们的著作中,系统阐述这样的一种人类文化多元的进步——即精神目标的创新与对处于更高价值排序的精神目标的追求……
文化多元是人类追求个体精神目标实现的最重要的方向。人类精神目标的丰富性,是文明进步的重要方向——而不断创新更多的人类精神形式,就构成人类精神目标创新的基本方向。但人类精神目标既可能关乎人类合作目标的实现,也可能关乎人们个体生活目标的实现。这就需要从人的行为方式所呈现的不同意义去理解——比方说,一个人喜欢垂钓——这可能会被归为某一个个体之精神目标。一个管理者追求公司管理之效率——这既可能是因为其被动地因为工作要求,也可能是因为其对于工作之爱好。只有是出于工作之爱好,才可以归之为个体文化多元类别之精神目标。而纯粹的工作则可能是因为一种社会责任对它的刚性要求——无法归于个体爱好的类别之中。人类精神目标之选择,是个体自由之领域——以足球为例来说明。足球作为人类体育竞技之项目,最初就是人类娱乐项目之一。这种娱乐项目,是人类日常生活中工作之外的一种调剂——人类工作是一种被动的选择,不属于人类个体精神目标之一。但人类所追求的精神目标,需要是为了满足其生命目标之精神追求——而娱乐则是其追求的精神目标之一。当然人类更希望一个人的追求是与更高级的精神目标。但是更多的人可能更喜欢娱乐追求——为了娱乐的追求,他们可能花费很多的资源与时间来满足这种追求的实现。我们会专门阐述人类生活目标的不同类别,以进一步建立对自由的理解。而这里,我们主要以文化多元的形式来涵盖人类追求丰富精神目标实现的一般生活行为。但人类追求精神目标的文化多元的一般文化意义,我们放在对文化建立理解的章节进行探索和理解。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人类的行为方式包括学习、工作与生活——人类的终极目标其实是生活,而非学习与工作——学习与工作是一种人类被动作出的行为方式。而人类要使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人类就需要努力创造丰富多彩的精神形式来让生活所追求的目标的多元性——这构成人类日常生活的那种丰富性。而学习与工作,从根本的目标出发,其实是满足人类的生活追求——即学习与工作并非人类作为一种生命的真正目标,而只有生活才构成人类作为一种生命的真正目标——人类之所以需要学习与工作,仅仅是因为,人类的一切生活都需要资源的来源,而工作是人类生活所需要资源的唯一来源,而之所以要学习,是人类的工作与生活,都无法仅仅凭着简单的先天的能力就可以进行,需要进行大量的知识学习——没有学习过程,人们就无法有效地工作与生活。因此,学习同样是人类必不可少的行为……
这里,我们所谈人类文化多元的进步,其实只介入到文化领域里属于自由选择层面的文化多元——但其实这种自由选择层面的文化多元,我还是只想界定在人类追求精神层面的文化目标的增加与更高精神目标的追求上——这里所体现的人类文明的进步,既构成人类文明的丰富性,也构成人类文明的终极目标的实现——其实,人类建立一个合作体,构建起他们对于文明的理解,本质上就是为了努力满足合作体里人们个人生活目标的高效实现的——这些生活目标,包括生存目标、种族繁衍目标,更多的是个体丰富与多元的精神目标的有效实现……
但当人类追求更丰富的精神目标的实现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人类需要能力的拓展——没有人类自身能力的充分拓展,你很难说人类可以实现他们所追求的丰富与多元的那些精神目标。而人类能力的拓展,其实首先当然在个体能力的拓展,但个体能力的拓展,主要体现在认知上,然后通过认知而获得技术能力的拓展。比方说,我们本来是打不过那些猛曾的——但随着人类认知的进步,我们发明了枪,有了枪这样的工具,人类就会发现,他们就能够战胜那些大型的食肉动物,这就是能力的有效拓展。但个体能力的拓展,毕竟是有限的。人类还通过另一种方式来更深度地拓展他们的能力——那就是合作。而人类合作的进步——是考察文明进步的最重要的方向……
人类是一个事实上的合作体——只是合作的深度存在差别。不存在没有合作的人类共同体。这是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判断。我们只有在合作的基础对人类的文明进行探索和考察才是理性的——离开了合作的视角,你将会发现,对人类文明的诸多理解就会处于困惑之中。比方说,人类合作体里有一种规则的存在——规则几乎存在于人类所有行为之中,而规则本质上是限制人类行为的某些选择项的,这就与人类的自由存在某种意义的冲突——为什么人类需要失去这些行为的选择项呢?只有理解了这些行为选择项之所以失去的合理性,我们才能真正地理解人类规则的深层理性。而这需要从人类的合作开始展开其相应的论述……
作为一个合作体,当我们需要理解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的时候,我们就需要理解,从合作层面,如何构成对人类文明进步方向的理解。其实在这里,我们只介绍一个理解人类合作的最基本的判断视角——那就是基于人与人的关系而建构不同的合作形式,而对这不同的建构合作形式的进步性进行简单的判断。在这样的视角之下,我们就会发现,人类其实只有二种建构合作的视角——基于平等关系而建构合作的视角,基于等级关系而建构合作的视角。从一般的社会合作进步性出发,我们能够简单地判断人类合作进步的方向——基于平等的人与人的关系而建立起来的合作体,相比于基于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关系而建立起来的合作体,是一种进步的形态……
人类建立其合作体,需要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关系才能有效建立。而人与人之间的那种相互关系——其实只有二种基本的形式,即人与人之间基于等级而形成合作体,人与人之间基于平等而形成合作体。并没有第三种构成人类合作体的其他的文明形态的存在。但人类文明一般的演进形式,通常会构成人与人之间的那种等级制——这是出于什么样的机理呢?这确实很难说清楚。我们需要从对人类暴力的解构上去探索人类等级制形成的最初的原因——当人类的合作体形成相当的规模的时候,人类就会发现,他们与通常的生命有了不同的生存环境,而这不同的生存环境里,人类发现,他们主要的敌人不再是其它的生命,而是不同的人类合作体——这些不同的人类合作体,为了追求生存的资源而彼此展开激烈的竞争,这些激烈的竞争充满残酷性,不再如普通动物为了争夺交媾对象那样单打独斗,而是一个部落与另一个部落之间,展开生存资源的殊死争夺——胜者将占有失败者的全部资源,败者将失去其全部所有,轻则被奴役,重则连生命都不可保——这时候不同部落之间就不得不有效组织起来,从而构成人类最重要、也最残酷的竞争形式——战争。
为了获得战争的胜利,人们发现,他们需要有效的组织,以将一群离散的个体捏合成一个目标明确的战斗群体——而这个过程中,需要组织者与指挥者——而这些组织者与指挥者将拥有在战争时,对其他个体行为方向的指挥权——这种指挥权,可能最初仅仅局限于在战争的状态下,但随着战争成为一种常态,或者战争组织成为一个部落生死存亡的关键保障,这种战争的组织形态也自动延伸到没有战争的时候,战争组织的那种指挥的层级关系,也在平时非战争的状态下得以保持,从而形成了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制关系,而这种等级制关系,通过不断的演变,最终形成了人类社会合作体里,事实上的等级制……
这种人类等级制的生成——相对于人类的野兽时代,可能是一种进步——即人类力量被有效地组织起来——虽然这种力量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那种杀戮而被动地组织起来的,很难说是一种文明的进步。但这却是人类文明演变过程中的一个基本而不容抹杀的事实。人类文明确实也是这样一步步地走过来的,并且几乎在所有的合作体里,都自动地形成了等级制——只是,我们考察不同的文明,他们对他们社会组织的等级制的解释是不同的,如印度对他们合作等级制的根源,与中国传统文化里对等级制的文化解释,他们的文化合理性原因的解释是存在差别的,但相同的是,印度的传统社会,与中国的传统社会,是由等级制构成的,这是一个事实。其实,其他的人类社会合作体,你几乎看不到现代意义上的那种平等制——无论是伊斯兰的社会,古典二河流域、埃及文明、波斯文明……甚至印加文明,非洲的部落文明……你会发现,人类合作体构成的那种等级形态,是人类从野蛮时代向古典文明转变的基本形式——即人类的古典文明,无一例外是由等级制组成的,即使是今天备受推崇的欧洲古典文明,希腊时代到罗马时代,到中世纪时代直到现代文明诞生之前,我们所看到的欧洲文明,同样是一个等级森严的文明……
但等级与平等是二个非常重要的政治学观念,同时也是一个社会观念与法律观念——对这二个观念建立理性理解并不容易,尤其是当我们对社会理解还处于某种模糊的状态之中的时候。所以我在这里展开对文明进步方向的理解的时候,仅仅是揭示出文明进步的方向性,即从等级制的文明形态向平等制的文明形态转变,是文明进步的方向。而如何理解这种进步的理念?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认知问题——尤其是中国长期以来,一直处于等级制的社会合作体之中,等级思维已经成了我们的认知惯性与思考习惯。而平等观念只是停留在一些廉价的口号上,至于究竟什么才构成人类社会真正的平等,并未成为大众日常认知的一个组成部分。路径依赖是很多有着悠久历史传承的民族所形成的一种行为的惯性,这种惯性,其实是基于这个合作体里大部分的人的日常生活里的那些基于社会合作的认知,并进一步在这样认知的基础上而展开其日常行为,从而使得一个社会合作的方向,自动地在曾经左右这个民族很长时间的认知结构里演变,从而自动地形成与传统观念相契合的利益格局,而无法让现代更进步的文明观念切入合作体的日常行为之中,而形成在文化价值判断上更符合现代理念的利益格局,这构成现代社会学认知上的路径依赖……
当然,这种从合作视角而介入的对文明进步形态的理解,同样需要分解成不同的社会行为领域,而对不同的合作领域里的进步形态建立更清晰的对应与理解——而基于社会合作的进步方向,无疑体现在对等级制与平等制的理解上。而如果要将这种合作分解为不同的行为方式,我们就会发现,其实这种合作,无非就是政治合作、经济合作、学习合作与生活合作这样的基本类别——但这固然构成我们对文明合作进步的基本考察视角,而我们也可以尝试从其它的角度进行切入,这其它的角度就是,组织的视角与社会功能的视角——因为,任何社会等级现象与平等现象,本质上都需要在微观层面上再现出来,人们也是从一个个具体的等级与平等的事实上抽象出平等与等级的观念的,而这一个个平等与等级的事实,其实都是在合作过程中呈现。其实如果没有人类的合作,你就无法看到平等与等级这样的人与人的关系形式,当然更无法抽象出人类合作体的基本构成方式是等级还是平等。而人类合作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通过组织而有效实现的。而任何组织之所以出现,其实与组织本身所实现的社会功能密切相关,而人类平等与等级观念,同样与这种不同组织所实现的社会功能的那种平等性密切相关——所以我们将来可能会抽象地阐述人类平等与等级的观念,但会通过对人类组织与社会功能的那种具体而微的考察,来厘清人类等级与平等这些抽象观念的具体而微观的存在,从而让平等与等级观念,能够在人类的社会理解中得到鲜活的再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把平等与等级这些形而上的人类顶尖观念,与日常生活中的那些具体而可理解的社会事实形成一种鲜活的对应,这样,从等级到平等观念的蜕变,如何才体现其进步性,才能被人们具体而微地把握……
追求进步是人类进入文明状态后,所自然存在的一种当然目标。但如何将某种改变与进步形态挂钩,这本质上依然是一个认知任务。我们会发现,认知可能构成人类一切形而下行为的终极指引,包括对行为进步性的那种理解。我在这里所变的是文明进步的整体判断的视角,即文明演变的方向性问题——我清楚,现在我在谈这个文明进步的方向性的问题的时候,大家可能会面临诸多的困惑——主要的原因是,当我还没有展开对社会特征的各个层面的真正意义的阐述时,就进入到对文明进步方向的理解上,就存在一些需要在认知上迈越的门坎。所以我这里就只展开对文明进步方向的一种泛泛而谈,而暂不深入。而在对文明进步的方向性上,我们前面最早提及的是认知与技术的进步——这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当然,这那里主要谈及的认知与技术的进步,其实只是局限在对自然的层面的。而对社会认知认知与社会组织技术的进步——这依然需要留待对社会建立理解的基础上才能进一不深度挖掘。而这种进步,我只是简单地阐述了一个基本的组织社会方式的二种特征——等级与平等——这二种组织社会的方式的差别,需要在社会合作的认知层面与调动社会力量的技术层面进行深度解构,这是社会认知的核心,也是难点与重点,是长期困扰人类思想家的命门,也是我即将展开对人类文明真正理解的关键的切入点。我仅仅将建构社会合作的形而上判断的平等与等级观念作为不同的价值判断,从而将文明从等级向平等演变,视为社会合作进步的一个核心的判断视角。而其深奥的社会合作与人性机理,我们留后阐述……
当然,我们所谈及的文明进步的方向,一定需要突破自然存在的生命所追求目标的那种单调性,因为我在给人类定义的时候,就引入了一个与自然生命所不曾有的特征——精神追求。既然精神追求是人类与普通生命的主要和关键的分野,那么,对精神目标的追求的那种丰富性的增加,以及精神目标的更高价值的追求,自然地作为一种文明进步的方向——这个其实才构成人类文明进步的终极目标。而人类的合作,其实只是拓展人类的力量,以保障人类更多精神目标的实现的,所以人类的组织形式,其实作为人类文明为了实现个体精神目标的那种方向性而言,其实只是一个中间阶段——但人类真正的混乱其实是对组织这种实现人类目标的中间阶段的认知的混乱,需要对此进行深入的考察——人类现代社会科学的横空出世,本质上是对这种合作的中国态进行深入的探索与考察的,但是,追根究底,我们还是需要理解,这种对中间态的理解,离不开对人类生活所追求的那些终极的精神目标的实现——所以人类精神目标丰富性的增加,与更高级精神目标的广泛追求,自然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最重要的方向,也是终极的方向……
对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性理解是非常重要的。我这里所阐述的三个主要的方面,其实如果再进一步考察,就还需要对二个层面的人类行为的进步性建立理解——这二个层面的人类行为,就是人类的知识传承与人类的日常交流——人类的知识传承与人类的日常交流,是人类得以成为合作体的一个基础的层面。因为人类的所有的知识体系,都不是先天所拥有的,而是后来习得的,这些后天习得,需要通过恰当的学习方式来获得——如果不能够有效获得人类的知识体系,人就无法有效地切入社会合作系统,从而合作体系就无法建立起来。当然,任何人类日常的生活行为与合作行为的有效实现,同时还需要伴随着有效的交流——这种交流,意味着人与人之间彼此互动的基本的意义告知——你如果不告知同伴你的意愿,合作行为自然就无从展开,从而也就无法形成有效的社会合作体。所以学习行为与交流行为,构成人类一切行为的基础——对不同学习行为与交流行为的那种进步的判断,同样也构成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性判断——我们在这里就暂时并不深谈了,留待以后对人类交流与学习行为进行解构时,再进行探索与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