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明(48)——理解人类的逻辑

长期以来,逻辑其实是一个非常晦涩的观念存在,即使逻辑这个观念已经出现了二千多年,人类也建立了一门复杂的逻辑学科,产生了诸多的逻辑分支学科,如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形式逻辑又分为归纳逻辑与演绎逻辑,而辩证逻辑又分为矛盾逻辑与对称逻辑……诸如此类。

通常人们认为,逻辑是一门关于对人类思维规律进行研究和认识的学问,这是狭义上的,广义上的逻辑又包括人类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即逻辑既是思维规律,又是人类对这个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这是传统上人们对于逻辑这一观念的一般理解。

但是,我个人却并不完全从这样的层面去理解人类的逻辑,而是把逻辑视为人类的一种理性能力——或者一种智慧能力。这种智慧能力,是用来弥补人们在观察这个变化世界的时候的某种不足,而进一步通过人类的逻辑能力来弥补这种人类观察的不足,而完善对这个变化世界的理解的,因此,逻辑能力其实是人类对未被人类观察到的那个变化世界的理解能力……

我们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人类的逻辑能力吧……

我们认为,鸡蛋是母鸡生的,没有例外。所有的鸡蛋都是母鸡生的,这也是人们的常识。如果你说这个世界上有不是母鸡生的鸡蛋,那么我相信没有人会认可你的观点,都会笑话你。但如果你随便问某一个人,问他有没有看见过母鸡生蛋?他一定会说,我不曾看见过。我其实自己也没有看过母鸡生蛋。但如果问他,他是否相信鸡蛋是由母鸡生的?他会说,相信。

这就奇怪了,为什么绝大部分没有亲眼见过母鸡生蛋的人,却坚定地相信这样一个判断呢?鸡蛋是母鸡生的?

其实鸡蛋是母鸡生的,这个判断,是人类通过逻辑能力获得的。人类是很难观察到母鸡生蛋的那个过程的,但即使绝大部分的人并没有看到母鸡生蛋这个事实,并不妨碍人类相信母鸡生蛋的那种真实性判断!

我们可以合理地描述一下我小时候在乡下年经常观察到的母鸡生蛋前后的那个过程——我们可以将母鸡生蛋视为一个变化的发生。而把蛋之所以生出的原因归之于母鸡的功劳。而人类获得母鸡生蛋这一个判断视为人类的一种认知。我在这里就简单描述一下我小时候在乡下经常亲历的那种母鸡生蛋的经历……

我们小时候,鸡通常会被关在屋子前面的屋檐下,而在屋子后面搭一个鸡窝以方便母鸡生蛋。母鸡通常会自己在屋子前后啄食小虫或者其它食物。当它想下蛋的时候,就会悄悄地到屋子后面的鸡窝里蹲着,我经过的时候会发现它一动也不动地蹲在那里,你去赶它它也不会走。这个时间通常不会长,我也不会耐烦地守在那里,因为过不了一段时间,那只生蛋的母鸡就会发出欢快的咯咯声,这时候,母亲就会对我说,母鸡下蛋了,快去捡起来。于是我就高兴地到屋子后面,将还有着微微的温暖的鸡蛋捡了起来,放到专门放鸡蛋的坛子里……

这就是我在乡下经常体验到的母鸡下蛋的一般过程——这个过程中,我看到的关于母鸡下蛋的这一个自然的变化过程中的一些信息,包括,母鸡在屋子前觅食,母鸡不见了,母鸡蹲在屋子后面的鸡窝里,母鸡在屋子后面的土坡上咯咯地欢快地叫唤,我去鸡窝里去看,捡到一只温暖的鸡蛋——我将这些信息串了起来,然后我得到这样一个判断:这个鸡蛋是刚才叫唤的那只母鸡下的……

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认为我的这个判断是靠谱的。即使我并没有看到过这只鸡蛋亲自从母鸡的屁股里钻出来,但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对以上与母鸡下蛋的若干个片断信息里,合理的推出,这只鸡蛋就是那个母鸡下的。这个复原整个变化过程并且理解母鸡与新下来的蛋的那种因果关系的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就构成人类的逻辑能力——这样,人类的逻辑能力就脱离了其传统的晦涩的面貌,而变得清晰起来了。即人类是需要一种能力,来有效弥补他们在观察过程中的那种不足的。就如同人类需要一种能力来弥补他们归纳上的不足——那就是演绎法。同理,当人类的理性能力没有办法来对整个变化过程进行完整而没有遗漏的观察的时候,人类必须依然要有能力理解这整个的变化过程以及进一步推出变化的那种复杂的因果关系,而这种能力,我们就称之为人类的逻辑能力……

记得有一次我与朋友交流的时候,我就使用母鸡生蛋这个简单而易于理解的事实,来解释我对人类逻辑能力的那种理解。不过我进一步推进了一层,那就是,人类的这种复原事实变化过程的能力,有可能会失败——即当人们需要通过片断的观察来复原整个事物的变化过程并进一步推出其变化的因果关系的时候,会有一些对变化因果关系产生关键作用的因素,恰恰不在人类的观察视野之中,这时候,因为这个关键的因素超越了人类的观察视野,人类的逻辑复原能力可能漏失这个导致变化发生的关键因素,因而在对事物变化过程的因果关系的理解过程中,会出现错误——我还是以母鸡生蛋并羼入一个人类无法观察到的导致变化错误的刚性原因,来说明人类逻辑能力可能导致的归因失误……

比方说,我们还是看到母鸡在庭院里觅食,接下来你看到它在后屋的屋檐下趴着,再过一会,你听到母鸡欢快的叫声,你知道这母鸡生蛋了。于是你慢慢的踱到屋子的后面,想去捡起那只鸡蛋。这时候,也许你的好朋友,或者就是隔壁的邻居,想和你开个玩笑,他在你到达那个鸡窝前,飞快地跑过来,将另一只鸡蛋放到鸡窝里,而将那母鸡生的蛋给替换悼了,而这个过程,你完全没有看到。

现在,我们会发现,你依然会认为,刚才捡的那只蛋就是那只母鸡生的,但其实这只蛋已经被你的邻居替换了,你捡到的其实是邻居家母鸡生的蛋,但你坚定地相信,这是你家母鸡生的蛋……

但是,显然你的这个判断是错误的,原因是你所得出的判断,是基于对母鸡生蛋这一个一般的变化过程而获得的,但这个变化过程被一个人为的行为有意的淆乱了,即人为的羼入了一个新的变化因素,而这个人为的关于这个母鸡生蛋的变化因素,被你的观察所漏失了,你对这个母鸡生蛋的变化过程的理解,是不会羼入这一个变化因素的,因此,你显然就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结论,但你却并不知道自己错了——因为这个信息不在你的理解之中。

这种人为地淆乱对变化过程的那种理解,是人类社会里比较普遍的情形,通常最容易出现在犯罪的行为当中。人类对一切犯罪行为,都需要复原犯罪变化的整个过程,这也是犯罪分子所理解的,因此,他通常会在犯罪过程或者犯罪完成之后,有意制造一些现场信息,让那些复原犯罪过程的人,引入一个错误的变化过程之中,而当人们一旦被成功引入到一个对错误变化过程的复原过程之后,这个过程就会将真实的犯罪过程隐去,而犯罪分子因此就能够逍遥法外……

这里,我们就能够发现,人类的逻辑过程,本质上是对自然与社会变化过程的那种复原——而之所以要复原,是因为人们在获得对变化过程的理解的信息的时候,没有办法去得到变化过程的全部信息,只能得到这个变化过程的片断信息——这些片断信息,可能是变化过程中发生的信息,也可能是变化结束后人们对变化现场里观察而获得的变化结果的信息——这样,人们在理解整个变化过程的时候,就只能够通过他们已经获得的与变化有关的这些事物的信息,去合理的复原这个变化的可能过程,以及导致这些变化发生的相应的因果关系,这构成人类逻辑能力的最主要和基础的方面……

人类的认知——其实是对变化过程的复原与其因果关系的理解。我们在这里,不妨以人类农业文明里的经典行为——种植作物为例来进一步说明人类的逻辑能力。人类在远古时代,因为其能力的有限,他们通常很难通过打猎来维持生存,他们主要以采集植物的果实为生。在采集的过程中,他们可能会发现有一些果实如谷物悼在地上。由于这个采集的环境是人类熟悉的,也经常在这里活动,这样也许过一段时间,他们可能会发现,这些谷物的种子不见了,而在那些地方发现了谷物生出来的幼苗,也许他们还能够发现,谷物长出幼芽的情形。再过一段时间,人类也许进一步发现了,这些幼苗渐渐地长大了,最后,他们发现,他们长成了植株,然后结出了果实——这个过程,因为人类采集的关系,他们一定是非常频繁地发现的。而他们的大脑中,就会渐渐地出现了谷物的种子发育成幼苗,幼苗长成成熟的植株,这些植株上就结出许多可以食用的果实——这是一个缓慢的认知的获得过程。这样认识到谷物从种子到幼苗到植株,然后到一棵结满果实的情形……我们的先人们一定经历了大量的观察,获得了谷物生长过程中的很多的信息,但可以合理地猜测,这些信息的获得,都是人类在他们采集过程中,偶然地观察到的,他们不会一开始就对这些谷物生长的过程进行详细的观察,可能他们最初也无法建立起那些幼苗与谷物种子的那种关系,只有当他们有一天看到了一棵谷物的种子处于发芽的状态的时候,他们才会朦胧的感觉到,也许那些植株就是这些种子发芽后长出来的……即我们的先人们对这些植物生长的过程,其实也只是最初观察到植物生长过程中的一些片断信息,通过不同时间里所获得的这些植物生长的片断信息,先人们渐渐的在他们的大脑里产生了一个植物连续生长的整个过程的理解,这时候,他们开始进入到了对植物生长过程的认知——只有首先进入到了对植物生长过程的认知,我们的先人们才有可能渐渐地产生如何对这些植物进行人工栽培的可能性——即当一种认知形成,到这种认知可以化为人类主动的实践行为,其实最初的阶段可能会是非常漫长的,只有在人类的智慧到达一定的阶段,人类的认知化为实践的阶段的那个过程可能会缩短,到最后,人类也许才会基于其实践的要求,而去主动地追求认知——如现代的技术创新,其实就与古典时代里将认知被动地化为实践不同,而是在实践过程中觉得一些行为的效率不高,想主动通过某种技术手段的改变而追求实践的更高效的收益,这时候,人类会主动地追求技术层面的创新——这应该是人类智慧演进到非常晚近的时代,才开始产生的认知实践……

人类最初工具的使用,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认识到了这种工具在人类的实践中的那种作用,能够有效弥补人类实践能力的不足。比方说,石器的使用——人类如何会使用石刀与石斧的?我曾经猜测过人类对石刀功用的认知获得过程,很有可能是人类被那些尖锐的石器刺破其皮肤的经历——即当人类在有石头存在的自然的环境中行走的时候,他们可能会偶然因为不小心踩在一些尖锐的石器上,而受到伤害。这时候,他们可能会去观察环境,在观察环境的过程中,人类会发现一个带血的石器,这时候,因为自己被刺伤,他就能够合理地推测出,这个带血的石器也许正是刺伤自己的石头。于是他就去观察这块石头,也许他能够发现,这块石头与通常石头的那种差别,即石头有着尖锐的部分,而正是这尖锐的部分带有他身上的血迹——这样,这个受伤的先人可能就朦胧地感觉到,这种尖锐的部分也许可以用来对他打猎提供帮助……于是他可能就顺手拿起这块石头来帮助自己打猎或者切割那些动物的尸体……

我们会发现,人类对于尖锐石器的作用,其实可能是通过自己被这些尖锐的石器所刺伤而发现的。而人类在环境中被尖锐石器的刺激,通常也不会被人类自己直观观察到——他们只可能在被刺伤后,通过对环境中所存在的那些可能刺伤的事物的搜寻之后,才能发现石头的存在,并且也需要进一步观察之后,才能获得这块石头的尖锐的特征,并通过观察血迹所处的位置,来判断出是尖锐的部分使自己受伤,于是他们才能够进一步合理推断出,这些石头的尖锐部分具备切割的能力,他们才会产生如何使用这些尖锐部分来帮助自己切割动物尸体的念头……这些认知是一步步地在人类的大脑里生成的。这个过程,可能在今天人类的智慧里来说,是非常简单的,但要从人类最初的先人里生成这样的认知,并且主动纳入实践,这其实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也许长达百万年……

从人类挖掘出来的考古证据来看,石器可能是人类最早使用的工具,但也许这是一个错误的认知,因为在人类自然生存的环境中,木棍也许更容易获得,木棍成为人类最早使用的工具的可能性,一点也不比石头低——只是木棍不容易长久地保存,结果在人类先人们早期的陪葬品中消失了,而石头因为其能够稳定地存在于人类的地穴里,因而使得今天的人们普遍认为,人类最早使用的工具是石头。我们可以合理地还原人类使用石头工具的那个过程——这个是从人类通过考古挖掘而获得的先人们陪葬品的证据,然后将这些先人们所生存的时间进行一个适当的排序,我们就能够发现,最早的人类先辈是使用一些非常简单的粗糙的石制工具的,渐渐的这些石制工具会变得精致和光滑,然后明显发现石制工具的组合,最后才是更复杂的石制工具的出现——这其实就是人类技术的进步过程。我们会发现,这个人类技术进步的过程,其实是人类自己创造一个变化,期待这个变化能够出现人类希望的某个特定的结果——当人类在发现尖锐石器的作用之后,他们就会习惯地使用那些尖锐石器来帮助自己日常生活里的切割行为,因为人类使用牙齿或者手来撕咬那些动物的肉时,他们会发现,不如使用石器来切割更方便,于是他们就更加频繁地使用尖锐的石器进行切割。但这些石器可能会在使用过程中损坏,这样,习惯了使用石器的先人们,可能就会去自然的环境中搜寻那些有着尖锐特征的石头,以作切割器来使用。但久而久之,这些切割器的搜寻也许就会变得越来越难,因为使用频繁,自然存在的那些尖锐的石头都被人们找遍了——尖锐的石头不容易找了。这时候,人类可能会开始尝试自己来制造尖锐的石头——他们的方法也许就是,把一块大小合适但不怎么尖锐的石头砸碎,然后在被砸了碎的石块中寻找可能形成的那些尖锐的新的石块——这样,也许最初的先人们也许只是胡乱地将石头砸碎,来形成一个变化,看这个石头被砸碎的变化能不能形成他们理想中的尖锐石头——人类通过创造一个变化来让其生成自己的某一个特定目标的行为方式,也许最初就是从破坏石头开始的,而这也是现在人类普遍使用的创造工具的技术手段,而最初的这种低效的制造尖锐石器的方法,就是人类制造工具的最初的先河……

这里,我们不能小看人类最初打造那些粗糙而原始石器的幼稚,它其实是人类与变化进行深入互动的文明实践的最初的先声——人类主动打造石器的成功,是人类后来与自然广泛互动过程中,最早的那种通过认知而追求与自然高效互动的实践形式的雏形。当这种与自然互动的认知指引的实践形式发展到极致,人类会发现,他们的实践能力已经足以使他们创造无比辉煌的文明……

但是,无论人类最初打制石器是如何的粗糙,以及后来发展到那些广泛而精致工具的应用,以及越来越精致的器物被人类创造出来,这其实都是源自人类认知的指引——之所以先人们开始制使用尖锐石器,与他们对尖锐石器刺伤自己的那个过程的复原、并且进一步认识到这种刺伤是源自石头的尖锐部分有关——这个认知在今天的人类智慧而言,简单太简单了。但在远古时代的人类先人们而言,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认识,而是一种智慧的飞跃!人类的认知是从简单到复杂的——我们今天已经处于人类认知的极为复杂的阶段,并且还将向着更加复杂的过程演绎,这时候,我们可能就会忘记,那些在今天看来是非常简单的认知,曾经在人类的智慧里其实是非常的复杂的,因此那时候人类尚处于智慧发展的蒙昧阶段,所以相对于智慧高度发达的当今人类而言,先人们的那些极端高深的认知,可能就是我们认为的常识和简单的知识罢了……

但是,对于人类的认知而言,绝大部分其实是对于变化的理解的,而对于变化的理解,无非是二个方向,即这个变化发生的整个过程,以及造成这样的变化发生的因果关系——从人类对一切变化观察的那种常规性情形而言,我们能够发现一个普遍的现实,就是,人类对于变化的观察都很难达到持续和不间断,这是因为人类的理性能力有限,同时,即使人类对一个变化采取持续和不间断的观察方式,人们可能也并不能发现变化发生的情形,因为很多变化发生的那种程度,无法达到人类的感性直观里的那个阈值,因此并不能构成一个变化的有效刺激,如植物的生长过程——人类是无法直观地发现植物的生长变化的,中国明朝时代的哲学大师王阳明,他就曾经持续不断地观察竹子,希望能够通过这种对竹子的持续观察,达到对竹子认知的目标,最后他发现,毫无所得,反而使自己处于一种心智上的癫狂状态,最终他放弃了这种观察方法。但是,我们能够发现,植物事实上是处于一种持续生长的过程中的,只要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就能够发现,植物的大小有了改变,这种大小的改变,虽然我们并没有通过直观的观察而发现,但我们可以通过植物在不同时间点的大小,来合理地推断出植物的那种从小到大的生长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人类通过观察发现的,而是人类通过对植物不同时间节点的大小的观察,而通过逻辑的方法合理地推出来的认知……

我们当然无法穷举人类对一切变化的观察,并推出整个变化过程的那种合理的逻辑推进——但是从人类对这个星球上的大陆构成的版块说,到人类发现地球绕着太阳旋转这样的理论,到一个考古遗址里人的遗骨与动物遗骨的那种关系,以及到人类刑侦工作的一般方法,和人类经济学对人类行为的那种理解……我们会发现,这些构成人类一般的认知,而这些认知,其实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变化过程,而这些构成人类认知的那些变化过程,人类事实上都只获得极少的信息,人类并没有获得这个变化过程的全部信息,事实上这超出了人类获得这个世界信息的能力,但人类就是从他们所获得的对变化过程的那少部分的信息——有些信息还是非常非常少的,如考古信息,大陆版块飘移的信息——但人类就能够通过有效的逻辑复原方法,来合理地推测出整个变化发生的那个宏观过程,甚至能够复原出很多变化发生的技术细节,并且进一步推出导致这些变化发生的深度的因果关系——这些,都是通过人类的逻辑能力而有效地复原的。即人类的逻辑能力,本质上是复原变化过程以及合理地推演出变化的那种已经逝去的因果关系的能力——没有这样的逻辑能力的存在,人类其实是无法对这个变化的世界建立理性的理解的,因为,人类不可能完整地观察一个变化的发生后,才能理解这个变化的整个过程,这样,人类的认知进步将变得非常缓慢,也非常艰难——人类的逻辑能力突破了这个天堑——人类观察变化信息的非连续性与变化本身的连续性的那个并不对接的鸿沟!

当然,复原变化过程并且进一步理解变化因果关系的这种逻辑能力,并不只是人类智慧的唯一能力。我们可能需要接下来继续阐述人类智慧的另一种能力——推理能力。这种推理能力,同样构成人类智慧的重要能力。当然前面我们了介绍了人类智慧的一种重要的能力,关联能力,这种关联能力与人类建构对这个世界的意义理解有关。因为人类对这个世界的理解,不仅仅需要理解他们经验直观的世界,还需要进一步突破这种简单的经验直观,而进入到对非经验直观的世界,而要将这个非经验直观的世界建立起一个有效的意义理解,并且将其传播出去,而成为共同体的某种共识,这需要人类智慧的关联能力来建立。但相比于关联能力与推理能力,其实都需要建立在人类对变化过程一变化因果关系的理解之上,意义体系是为了对变化的理解建立起一个平台的,而量化理解,则是进一步推进人类对变化理解的那种深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人类智慧的演化出来的关联能力与推理能力,都是基于人类逻辑能力的一种拓展——而人类逻辑能力,理解变化过程及其变化发生的复杂因果关系的能力,事实上构成人类认知大厦的核心的能力,是人类认知大厦生成的基础……

人类面对这个复杂的变化世界,他们最初也许是被动的——因为人类无法逃避命运把他们置身其中的那个复杂的变化世界,他们只能被动地应对这个变化的世界。当他们在与这个世界进行频繁的互动过程中,他们发现,自身能力的那种限度,会深度地约束他们对自身目标追求的那种实现——即他们经常会发现,生命所追求的目标,要实现是如此的艰难!因为他们的能力是如此的受限,从我们对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能力的考察所得到的结果而言,我们人类的能力在所有的生命中,其实是相对比较弱小的,无论是我们的观察能力,还是奔跑能力,还是力量强弱等,都有很多的生命超过人类,有些还远远地超越我们,这无疑使得我们在与环境互动的过程中,大大地增加了我们的先人们生存的难度——而在这种追求生存的艰难实践中,人类会渐渐地发现了他们的一种能力——智慧,这是一种柔性的能力,不容易被发现,更难以被有效地开发。但这种能力却是这个星球上所有生命都无法企及的一种高级的能力,人类最终是依赖这种能力来突破他们刚性能力不足的那种深度的约束,而终于在与这个星球上众多的生命的生存竞争中脱颖而出。在这个星球上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开劈出一个有效的生存环境,并且将影响他们生存的其它生命全部逐出他们的范围,并最终统治这个星球,人类所依赖的唯一能力就是智慧——而人类智慧的核心就是他们的认知——即对这个复杂世界里事物变化的有效认知,而促使人类认知生成的智慧能力——就是人类的逻辑能力。可以说,正是人类的逻辑能力,最终升华了人类的文明,也创造了人类社会这一人类独特的生存方式……

前面我们在人类意义体系的建立过程中,谈到了归纳法、演绎法的一般应用——我们会发现,人类在建立意义体系的过程中,他们会将几个同类事物的特征抽象出来,从而使用某一观念形式来表征这几个事物,将其视为意义相同——这被视为归纳法的应用。当这一事物特征被有效抽象出来的时候,在一个新的环境中,会将新环境中的事物与大脑里已经储存的观念形式进行对应,将观念形式里所对应的事物特征,与新环境中的事物特征通过有效比较,从而将新环境中符合某一观念形式特征的事物归入这一观念范畴——这被视为演绎法的有效运用——在人类意义体系建立的过程中,人们是普遍地使用归纳法与演绎法的。但在人们对变化的因果关系的建立过程中,归纳法与演绎法其实也同样在普遍地使用着……

但是人类在建立事物与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时候,其同样是通过一种微观的方法,对具体的A事物与B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通过直观的观察而获得,或者即使人类没有观察到A与B之间的直观的因果关系,但依然能够通过逻辑的方法合理地推出其相应的因果关系,从而使得二个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得以有效建立——如前面我们举例所说明的蛋与鸡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蛋是母鸡生的这样的因果关系,其实是通过逻辑的推演而合理地获得的。当这样变化的因果被人们不断地发现,一次、二次、三次……这样,人们就会通过这若干次因果关系的发现,而归纳出事物A与事物B之间的一般的因果关系的链条——即A是B的原因。这样,事物A与事物B的因果关系,就被人们通过归纳法而有效地建立起来了。这是归纳法在人类建立认知因果关系过程中的一般的应用……

即人类在建立对事物之间相互因果关系的过程中,他们也是通过归纳法而有效地获得最初的事物之间的那种明确的因果关系的,没有归纳法的有效运用,人们就无法对事物之间的那种因果关系建立有效的理解,因此也就无法对这个变化的世界建立一般的理解。人类对变化世界的理解,说到底其实同样是通过归纳法而有效建立起来的,就如同人类对这个世界的意义体系的建立过程,同样离不开归纳法的具体运用一样。因此人类对这个变化世界的理解,是建立对不同事物之间的那种具体的因果关系,而每一个因果关系,最初一定是通过对一个个具体的变化的观察,而建立起一种因果关系,而当人们不断地观察这同类的变化过程,而这些同类的变化过程中,人们发现A事物与B事物之间似乎总是有着稳定的因果关系的对应,这样,A是B的原因这样的因果关系,就在这若干个变化的观察过程中,被有效地建立起来,而这个过程,其实就是若干个变化过程中,A与B的关系特征被有效地建立起来的过程,是一个归纳法的普遍和一般的运用,当然这个因果关系的建立过程,可能是观察获得的,也可能是逻辑推演出来的,但这整个的认知的因果关系的获得过程,其实就是归纳法的一般运用过程——即人类的一切认知的因果关系的判断,无一例外是通过归纳法而有效建立起来的……

同样的道理,当二个事物的因果关系被人们通过归纳法而有效建立的时候,人们就可以将这二个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形式储存于他们的大脑之中,从而将其有效地应用到新的环境中,当在新的环境中同样发现该二种事物的存在时,人们就能够合理地将这二种事物之间的关系与大脑里已经建立起来的这二种事物之间的关系的那种因果观念的形式对应起来,而将新的环境中的这二个事物纳入相应的因果关系的对应之中,从而构成对事物与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判断,这是演绎法在认知判断过程中的一般运用——即二种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一旦被人们通过归纳法而有效地获得其相应的因果关系的判断,人们就可以在新的环境中对这二个事物之间可能的因果关系的演变直接建立起来,而不需要等待其变化关系完成后才作出判断,这样就可以使得人们在变化尚未发生时,就能够对变化可能的因果关系进行前瞻性判断,从而构成对人类行为的前瞻性指引——而这是人类认知的最重要的能力,即有效指导人类的实践行为,而这种前瞻性的认知指引,其实是人类演绎法的基本运用……

即人类无论在意义体系的建立过程,还是对变化因果关系的认知判断的获得过程中,都需要普遍地使用归纳法与演绎法——归纳法是认知判断获得的前提,而演绎法,是人类在已经获得对事物与事物之间变化因果关系的前提下,在新的环境中,对这二种事物演变过程的未来的演绎所形成的那种因果关系的一种前瞻性判断,从而能够有效地指导人们展开其相应的行动,使得变化能够朝向人类期待的方向进行,这就构成人类演绎法的普遍和一般的运用——这种演绎法的运用,未来我们将在对实践观念进行阐述时,还需要更深入的挖掘其实践意义,这里暂时只提及其存在,以让大家对其建立起一般的理解……

当然,在通过归纳法而获得对事物与事物之间一般因果关系的理解过程中,人类依然会处在那种对变化观察过程的受限的情境之中,人类有限的理性能力,并无法使他们观察到整个变化的完整过程,或者他们很难将自然存在的那些变化完全观察得到。一定有事物的演变过程会被人类的观察所遗漏,但这些被人们观察所遗漏的信息,人们需要有一种技术,来对这些不被他们观察到的事物变化的信息得到有效的复原,而这种有效的复原能力,我们称之为人类的逻辑能力。即人类在对若干种同样类型的变化进行观察时,他们可能很容易抽象其同样的特征,从而对其进行有效的归纳,但这个过程中因果关系的建立,以及对漏失的观察信息的复原,是通过人类的那种逻辑能力而有效的理解的,没有人类的逻辑能力,人类无法复原那个变化过程,因而也就不能就事物与事物之间的那种准确的因果关系建立起理性的判断,一旦没有这种逻辑的复原能力,人类对事物变化的认知就永远无法建立起来,人类对变化世界的理解,就会永远受限于他们狭隘的观察视野,人类认知大厦的建立就是镜花水月——即人类打破其观察的受限性,是通过逻辑能力而获得的。人类对一些变化过程即使没有通过他们的观察而有效获得,但并不意味着这些没有在人类观察视野中的变化过程,人类就无法发现——人类可以通过他们的逻辑能力,而合理地复原不曾被他们的直观观察所获得的事物变化的那些信息,并且进一步推出不同事物与事物之间的那种复杂的因果关系,这是人类智慧的一种关键与核心的能力,有了这种能力,人类认知大厦的建立,就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人类对这个变化世界的观察,其实受限于人类的感觉能力——即这个世界的有些变化过程,人类是可以观察到的,但有些变化过程,人类却无法通过他们的感觉器官而有效地观察得到。而人类的逻辑能力,对这些变化过程,却既可以窥透人类可以观察到但却没有观察的那些变化,也可以窥透人类无法通过他们感觉器官有效地观察到的事物变化,即人类的逻辑能力可以进入人类感性直观无法抵达的那个变化的世界——这为人类认知大厦建立起对非直观世界的理解,奠定了一种能力基础——人类如果只能就他们直观的经验世界建立理解,那么这个变化世界的大部分事物与变化,就必然与人类的认知无缘,但当人类的逻辑能力,能够窥透非直观的世界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这个世界的更复杂的面貌,就向人类打开了一扇门,人类可以通过这扇门来对这个变化的世界建立起更深刻的理解,而这种更深刻的理解,却是人类的感性直观所无法抵达的世界。人类的认知,只有跨过感性直观的领域,进入感性无法抵达的非直观的领域,才能对这个复杂的变化世界建立起更准确的把握,而这种对非直观世界的理解能力,是由人类的逻辑能力所抵达的——人类能够抵达到他们的感性直观所无法抵达的世界,从而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却可能达到更理性的认知,这构成人类智慧的一种重大突破……

突破人类的感性直观,而进入对这个世界的非感性直观的领域,是人类智慧的一个重大的提升——这种提升,是通过人类的逻辑能力而有效实现的,没有人类的逻辑能力,人类无法建立起对非直观世界的认知,人类就象这个星球上的那些普通的动物一样,年复一年、月复一月、日复一日地依赖他们的感性直观而与这个世界进行简单的生存互动,他们就永远只能停留在一种只能追求生存与繁衍这样最原始的目标之中,而无法进入精神的领域,创新新的生命目标。而进入精神领域,创新生命目标,是人类文明的最重要的外显的表征。而这样精神目标的产生与实现,需要人类自身能力的提升,而这种能力的提升,需要通过对这个变化世界建立起深度的认知,而这个深度的认知,如果无法突破人类感性能力的限制,而进入更复杂和更深邃的非直观世界,人类的认知就只能停留在变化的表层,而无法深入事物演变的深层的本质,从而使得人类只能重复一些简单的行为,而技术能力与实践手段以及深度的合作,就会无法建立起来,人类的文明就没有产生的可能——而这一切得以产生,其实都源自于人类的逻辑能力——对变化的那种深度理解,是人类逻辑能力带给人类认知的一种最深刻的突破与飞跃……

贺道圆 Daoyuan He

贺道圆,总体哲学网站的发起人和维护者。承担父亲贺君山在海内外思想著作的发表责任,并主持“什么是文明”和“人类文明研究”等栏目,系统阐述以自由、公平、责任和协商为核心的文明观。希望通过哲学、制度和政治的结合,推动人类文明未来的反思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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