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明(63)——人类行为的伦理维度

前面我们谈到了对人类行为建立理解的二个维度——行为的利益维度、行为的价值维度,现在我们再来谈理解人类行为的又一个重要的维度——人类行为的伦理维度……

我们在谈人类行为的利益维度的时候,是将利益存在视为一个人在社会展开其行为的激励机制。即一个社会人,其之所以展开其在社会的行为,需要有一个相应的激励机制来驱动他展开行动。这个激励机制就是行为展开的利益维度。没有相应的利益维度的存在,人可能就不会展开他们的行为,或者他对行为展开的积极性就会大打折扣。所以我们需要理解人类行为展开的利益维度,它是人类社会行为得以离散地、广泛地、动态地展开的主要原因。利益是人类社会行为展开的驱动机制……

价值维度,其实是人类行为展开所需要的一个价值判断机制。因为人类行为的展开,无非是二个方向,与物的互动,与人的互动。这二个方向,都需要提供适当的行为认知指引,而与物互动的行为认知指引,就是人类的价值维度,与人互动所提供的行为认知指引,就是人类的伦理规范。前面我们谈及了人类与物互动的价值维度,当然,只是简单和扼要的提及,让大家理解价值维度的一般存在,将来我们还需要对价值维度作更深入的挖掘与了解。现在,我们来理解人类行为的伦理存在……

人类行为的伦理规范,主要指向人们在社会展开其行为时,其与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边界的调整。我们前面已经将人类行为展开的主要的激励机制定位于对利益的追求——但我们会发现,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追求自己的利益存在的,当其通过直接合作与间接合作来追求自己的利益存在时,就必然涉及到与其他的社会成员的互动,我们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利益就自然会存在冲突——这样,我们就需要通过适当的伦理边界,来确定各自利益的合理性,从而为不同的社会成员追求其自己的利益存在时,有一个适当的行为边界,从而为广泛的社会合作互动,建立起一套文化规范,使得社会成员的行为边界等到适当的确定……

所以,如果说人类的价值维度——是人与物互动的认知指引,即你理解不同物的价值排序——这是通过人类的价格机制而有效建立起来的,而人类的价格机制,我们会发现,其实是人类社会力量互动而形成的对不同的物的动态的价值判断。而人类行为的伦理维度,就是人类在追求利益的时候,涉及到与其互动的广泛的其他社会成员的时候,需要确定不同的社会成员的利益边界,然后社会成员行为的展开,需要受制于这个利益的文化边界,从而让自己的行为在伦理规范的范围内展开,从而构成一个适当的社会伦理秩序。没有一个伦理规范来界定相应的社会行为,我们就会发现,人类所希望追求的社会利益格局的那种理性秩序,就会无法有效建立起来——会是另外一种秩序来替代人类所追求的理性秩序,而这另外一种秩序,其实只是社会的一种不同的利益格局而已。即人类期待追求的利益格局的理想秩序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现,社会运行的利益格局被非伦理规范的行为导致的利益格局所取代,从而构成另外一种利益格局——这是人类社会伦理规范的沦陷……

人类伦理规范的产生,其实是意味着对人类自由方向的一个适当的调整——我们知道,上帝其实并不干涉生命的自由。因为上帝不必要干涉生命的自由。上帝只是给你限定一个能力值——通过这个能力值,上帝其实就给定了你自由的边界。只有你沿着某一个特定的方向展开其行动的时候,你才能说有自由——并且说,这种自由是受限的。因为自由不能漫无边界,没有一个清晰目标的行为的展开,不能说是自由。我们不说云彩是自由的,也不说电子是自由的,即使它们都是时刻运动着的,似乎无拘无束——但是我们知道它们的运动是无目的的运动,是受制于环境力量的被动的迁徙,这不能称之为自由。所谓的自由,是有目的的自由。当你无目的地展开其行动的时候,别人问你,你为什么这样做?你茫然不知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这时候,你能说你是自由的吗?人们也不会认可这是一种自由。所以当一个人的行为缺失目标而行动的时候,我们不会说他是自由的,我们反而会说他这是一种盲动。

所以自由的目的性很重要,但当你朝着某一个目标展开相应的行动的时候,你会发现,你需要相应的力量作为后盾,你的目标才能得到实现。如果你的力量不够,即使你想追求这个目标,你会发现,你也依然无法有效实现,这时候,你会发现,你并非不自由,而是你的力量不足以实现你的自由——你的自由是受限的。谁限制了你的自由?上帝或者造物主。所以上帝与造物主并不干涉你在这个星球上的自由,因为他通过给你赋予适当的力量,就自然的限定了你自由的边界,他不必再介入你日常与环境的互动,然后耳提面命,告诉你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在这个星球上,你能够做得到的,就是你的自由。当你无法做到的时候,你会发现,这就是造物主给你界定的自由边界!

人类是造物主所特别垂青的一个物种,因此被赐予了一种极为高级的能力——智慧。这种极为高级的能力,使得人类能够通过对这个变化世界形成的认知,从而有效地拓展他们的能力,从而跨过所有其它生命所受到的能力制约,而获得比这个星球上所有生命都大得多的自由空间,并且人类还有效地利用这些自由空间,而创造了灿烂的文明。但是,人类能力的拓展,不仅使得人类能够拓展自由,同时这种能力又会对自然与社会造成诸多的负面的影响,从而使人类的能力并没有能够在文化与精神层面有效地提升人类自身,反而产生了人类合作体里无数的冲突——这构成人类文明的主要问题。而人类文明所衍生的问题,并不由造物主来替你解决——因为造物主给你自由的时候,他只是通过赋予你能力的方式来完成他的意愿。他赐给人类的并非一种刚性能力,而是一种极为高明和巧妙的能力——智慧。人类如果要将造物主所赋予的这种能力,纳入一个他们期待的文明演变的秩序的轨道上,需要发挥他们自身的高度的理性能力——我们会对人类的理性存在作深入的挖掘与探索……

但是,人类的文明秩序,其实最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类的利益格局的有效实现,而让非伦理的人类利益格局受到适当的人类合作力量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最大限度地生成人类文明的理性秩序。但这种人类所期待的利益格局,在人类文明的演绎发展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其实现的难度不在于人类的认知,而在于人类自身力量运用的调整技术。所以这一个系列,我倾向于仔细厘清人类社会合作的力量运用的技术,从合作力量运用的技术层面,去理解人类文明秩序实现所面临的技术困境,而不仅仅从人类的伦理与道德规范上去恣意发挥——因为,如果一种人类的目标,如果从技术实现层面上是不可行的,再高的人类文化目标,就都会自然地落空。所以,如果你希望为人类文明设定一个非常高的目标,你最少需要在技术层面上有一个有效的实现的手段。但这种有效的实现的手段,又需要在个体自由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因为作为一个合作体,如果以个体自由不能得到保障的技术手段来调整社会力量,你会受到个体基于其自由追求的反动,这会导致这种技术手段的高成本,从而实质性地不可行——并且,当你以个体自由不能充分保障的技术手段来追求社会目标的实现的时候,你会发现,这是人类的被伦理所一般否定的奴役行为——人类现代的文明理念,已经充分从文化合理性上诠释了,通过奴役的方式来追求人类的文化目标,天然就是不正当的——当然,这些深刻的社会运行的文化机理,我们需要以后再慢慢解构其认知原理……

如果要理解人类行为的伦理规范,我们就需要从人类追求利益的行为上开始建立理解。我们知道,人类行为展开的激励机制是利益。没有利益的激励,人类行为的展开就没有积极性。而人类行为的选择方向,通常会朝着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展开行动。但在一个合作体里,不同社会成员的利益最大人,就会导致同一个利益存在,在诸多社会成员对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上,自然地产生了争执行为——这些争执行为,如果放任其通过个体自己的力量去解决,就会进入通常我们所理解的丛林状态,这样,利益争夺就会变为社会成员之间的暴力竞争,人类的合作体系自然地瓦解,自然的丛林秩序就回到了人类的社会合作体里,这是人类合作体需要努力回避的。这样,不同的社会成员的互动,当存在利益的分配情形时,就需要相应的社会伦理的介入,从而有效地决定社会合作参与者的利益边界,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在这样一个利益边界内展开其行为方向,从而生成人类利益归属伦理秩序——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人类的伦理秩序,其实主要是追求人类文化所希望的利益格局的有效实现。一个社会的合作,如果有效地实现了其文化的利益格局,我们就会发现,社会最重要的冲突源泉就自然地消失了。一个社会合作体,如果无法解决社会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边界的冲突问题,我们就会发现,社会合作的内生冲突,就会无休无止,永远也不会得到安宁——最终的结果,可能会导致社会秩序的崩溃,社会成员之间彼此暴力相向,最终社会秩序就在一个大的暴力过程之后进行无奈的重整……其实中国传统社会文明秩序的崩溃与重整,本质上是社会合作利益分配的秩序无法在实践层面得到践履,导致社会内生冲突的愈演愈烈,最终形成社会秩序的崩盘……

我们需要在人类的文化维度内来展开对人类利益格局的理解与追求。但这种人类的文化目标所期待的利益格局,需要一个形而上的文化观念来约束人类的行为边界——这就如同人类与物互动时,需要一个形而上的价值观念,来确定人与物互动的一般方向一样。人类的伦理规范,本质上就是人类在社会展开其行为时,由于其行为所有导致的变化,与社会其他成员的那种关系,从而决定了其行为受到约束的方向与可能展开的方向,从而为人类行为的展开,确定一个社会可以允许的方向,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类关于合作的文化理念。没有人类行为伦理的产生,人类成员在社会日常动态的互动过程中,其所展开的行为的方向,就无法保障一个合作体能够有序地演绎,因为当社会成员追求利益的方向,产生了不同成员间的广泛的冲突的时候,社会合作力量就会在这种内部冲突中被消耗悼,而无法朝向合作力量的方向行使,社会合作效率就会大打折扣,最严重的后果是,社会合作秩序的瓦解与崩盘——社会合作会在一个剧烈的破坏中重组。而这个剧烈的破坏,包括一个社会合作体所付出的生命与财富的代价——其通常是天文数字的。中国历代王朝的更替,所付出的生命代价之巨大,稍微有历史常识的国人就会了解……

伦理规范是基于人类的合作秩序的要求而产生的,而合作是人类拓展展力量的重要方向,人类认知固然可以提升人类的能力,但这种能力是柔性的,如果不能通过人与人之间有效的合作,人类的有些能力就无法得到有效的提升。或者即使能力得到提升,也十分有限。而人类自由的追求,与能力的提升成正比。当人类没有能力实现他们的生命目标的时候,他们对这个生命目标的追求就会落空,他们的自由的追求就无法实现——人类对自由的诸多的目标——其实是大部分的目标,都需要通过合作来实现,人类的合作越广泛,范围越宽,人类对合作的依赖就越严重。到今天,我们会发现,如果人类拒绝合作,不要说实现什么人类文明的目标,即使人类作为生命的最基础的目标——生存,都会受到威胁。人类如果拒绝合作,他们这个种群不仅仅是回归到丛林的自然生命的状态,可能还要面临灭绝的风险——这是一个基本的现实。人类已经无法拒绝合作。人类秩序的生成,都需要从合作层面去展开理解与探索,合作是提升人类力量的主要和基础的途径,是人类自由拓展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手段。我们需要理解人类的合作,就首先需要理解,人类基于其合作需求而产生的对社会成员的广泛的伦理规范——没有相应的伦理规范的产生,人类的合作秩序就不会有效,甚至合作秩序时刻存在瓦解的风险……

人类的伦理维度是一个社会合作维度——是对人类行为展开时,其对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边界的界定的。当你的行为展开的时候,你需要从伦理维度上遵守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边界——只有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边界得到遵守的时候,其他的社会成员才会认可你作为与他建立合作关系的意愿,并且你们才可以建立在这个利益边界内的合作关系。所以确定利益边界,是我们确定人类伦理边界的一个最重要的方向——其实我们即使在一些非重要性的利益强度相对较弱的人类行为边界的界定时,也会自然地与这个行为所展开的变化方向所形成的自然的利益边界而确定其伦理规范。即人类行为事实上都存在利益边界,只是这个利益边界的强弱有差别而已。人类的社会合作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当行为的展开,其利益相对较少的时候,产生冲突的可能性就越低,冲突产生的强度也较低。如果利益比较丰厚,就会发现,产生冲突的可能性就越大,冲突的强度就会加剧——所以利益争夺构成人类社会冲突的主要原因,自然,也构成人类伦理规范最主要和最基本的约束方向——没有对人类行为的伦理约束,人类的社会秩序其实就无法建立起来,人类的伦理规范,是社会行为合理性展开的最重要的依据……

即当我们展开对人类社会行为的文化合理性理解的时候,其与社会成员互动方向的行为约束,就需要人类的伦理规范来限制——人类的伦理规范是如何产生的呢?它其实是基于人类通过合作而拓展力量,来拓展合作体里成员的自由的。即伦理规范,最终的目标,是实现人类的自由。但伦理规范,却将人类行为展开的一些方向限制了,为什么还可以说是拓展人类的自由呢?这是因为,人类力量的拓展,需要通过合作来实现——而合作是人与人之间一起朝向某一个特定的目标而努力来实现的。这就产生了一个维度,要想与其他的社会成员建立有效的合作,你需要尊重其他社会成员的目标追求,就如同其他社会成员同样尊重你的目标追求一样。他是以自身目标追求的实现而参与合作体系的,你也是以自己目标的实现而参与合作体系的。即你们都是以自身目标的实现而加入某个合作体,如果你的行为破坏了他目标追求的实现,则他就有强烈的意愿拒绝与你合作。当然,你也一样——如果其他社会成员的行为展开破坏了你所追求的目标的实现,你同样会拒绝与他进行合作——这样,基于尊重其他社会成员目标追求的正当性,你需要让自己行为的展开的方向受到一定的限制,而这个受限的方向,就是其他成员目标追求实现的方向,这才能构成一个有效的社会合作体……于是,人类社会合作的伦理规范就这样横空出世了。没有这样伦理规范的产生,你无法想象人类社会的合作能够理性和持久!

为什么人类行为需要受到伦理规范的限制?这是产生于人类社会合作的维度——即人类的合作是人与人之间沿着某个共同的目标实现而展开的行为,既然你需要沿着某些共同的目标而与社会成员展开合作,你就不能在这个合作过程展开的时候,有对其他社会成员目标实现的破坏行为——因为这个对其他社会成员目标实现的破坏行为,会让你与社会成员追求的共同的合作目标的行为会落空——这是在人类还处于小规模的合作体的时候。当人类的合作体规模扩大的时候,你的对其他社会成员目标实现的破坏行为,就会使他的权利受损,从而导致合作体的内生冲突。所以,那些对其他合作成员目标实现有损的行为,就需要进行适当的限制。最终,就在整个社会合作体里,构成了一系列的伦理规范——人们形成某种共识,即对所有社会成员追求他的目标实现的行为,确定为一种权利,任何人都不应该侵犯他的权利。当然,所有的社会成员,在一个合作体里,都是有权利的,这个权利,就是一个社会成员,在一个社会里展开利益追求的行为边界。凡是对这个行为边界产生破坏的其他社会成员的行为,都是受到伦理规范的约束与限制的。于是,人类社会对其自身成员的伦理约束的规范就如此产生了……

实际上我们会发现,人类行为的伦理规范,本质上是基于合作体的持续与有序性而产生的一种社会共识——人类的伦理规范,最初是在一个小合作体里自然地产生的。即使在一个小合作体里,人们也会发现,离散的社会行为,当其展开的时候,并不总是合作和共赢的,一定会有很多的社会成员,当其行为展开的时候,会冒犯到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这时候,其他的社会成员,就会对这样的行为进行抗议,或者产生冲突。当这样的抗议与冲突频繁发生的时候,这个小合作体当然就面临解体的风险——为了保证这个小合作体能够维持稳定,人们就不得不形成某种程度的共识,即你不能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造成破坏。大家都自觉地遵守这样在自然的秩序下不曾有过的规范,于是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合作体里的那些广泛存在的伦理规范……但究竟什么是合作体里的伦理规范呢?我们需要在对社会展开阐述时,对此进行微观分析,这里就不再深入探讨了。这里,我们只是扼腕的阐述,人类社会合作体里那种事实上的伦理存在……

伦理的存在,并非限制了人类的自由——从本质上而言,人类在这个星球上的行为的展开,都是追求自身目标的有效实现。这种追求自身目标的实现,其实就是人类自由的目标——即人类的自由并非一种空泛的存在,而是有着明确而清晰的目标存在的。人类追求自己目标的有效实现,其实就是自由。但人们会发现,他们是一个只有有限能力的生命体,即他们能够实现的目标是有限的。这种有限的能力,决定了他们自由的边界。人类要想拓展他们的自由,其实他们有三个方向,一个方向是认知创新,一个方向是工具创造,一个方向是合作。当然,认知创新,只是理论上产生了提升人类自由的可能性,人类的自由事实上并没有得到实质上的提升,只有将认知化为某种实践,人类才能获得他们提升自由的实际能力。如你理论上知道火能够让人们防患天敌的能力与在严寒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得到提升——这是提升了人类的自由的。但是你只有获得了火种、并且在实践层面真实地生起了一堆火,你才获得了火带给你的自由的提升。这里,火就成为了人类提升自由的一个有效的工具。即人类使用火、石器、铁品、弓箭、瓷器……这些,都是实质性地提升了他们的自由。但这些自由的提升,都是通过工具的使用提升人类的能力而实现的。你没有通过工具的使用而提升能力的实质的过程,你的自由就得不到提升。但人类即使获得了工具,他们的自由得到了提升,但这种提升是有限的,人类还需要通过范围广泛的合作,从更多的层面提升他们的能力——没有人类的合作,人类的能力永远会受到一个瓶颈的制约。所以,合作就成为人类能力拓展的一个最重要、最不可或缺的方法。到今天,人类事实上已经无法离开合作而生存,更不用说,人类文明的绝大部分成就,其实都是在合作的基础创造出来的。可以说,没有人类的合作,就没有人类的一切……

即人类是依赖合作的——没有合作,即使人类产生了认知,创造了工具,但人类个体力量确实是十分有限的,哪怕你是一个十分中壮的个体,也拥有人类强大的工具——如尖锐的长矛,如果你在自然的环境中碰到一只狮子,你会发现,你的能力依然不足以抵抗狮子的凶猛。要想在自然的环境有效抵抗狮子,没有群体合作的力量,是不可能实现的。当然,人类的合作并不仅仅限于对抗他们的天敌,人类几乎在任何的方面都通过合作来创造丰富的财富,从而实现他们生活中丰富多彩的目标,这是人类合作的现实。

人类合作的现实存在,以及人类离不开合作的事实,这就必然产生一个约束人类行为的方向,即如何让合作体的成员不产生破坏人类合作持续性、可连续性的发展,这就需要对合作体成员展开的某些方向——这些方向对其他合作体成员的利益构成了损害——产生适当的约束,这就自然地构成了人类的伦理规范。人类的伦理规范,并不产生于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生存,而是在人类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合作过程中,自然和自觉地产生的。它从人类小规模的合作体开始时,就渐渐地萌芽,到人类合作体的规模扩大,对人们行为的伦理约束也就渐渐地成熟,最终,任何一个合作体,就都会自然地演绎于大家都认为必要的对其自身成员进行有效约束的社会文化规范,这样的社会文化规范,就成为一个合作体里隐形存在的伦理规范……

人类的伦理规范,与许多的社会观念一样,并没有一种物理的存在,而是存在于人们大脑里的一种对社会行为展开的合理性边界的认知。我们会接下来理解人类的文化存在——这种文化存在,会有人类关于对物的认知的合理性,也有对人类行为认知的合理性。对物的认知的合理性,就构成人们对他们价值行为的合理性解释。对行为认知的合理性,就构成人们对他们伦理规范的合理性认知。我们需要从更高的人类文化观念上去进一步阐释人类伦理规范的合理性认知,这就自然地上升到人类的文化合理性理解。而这种人类的伦理存在,即使是不具有那种有形的物理形状的,但却是依赖人类对社会行为展开的一种全新理解——人类社会意义体系的建立——在人类社会合作意义体系的基础上而抽象出来的对社会成员利益追求合理性边界的那种理解与把握。其实我们需要在社会广泛互动的过程中,体认到合作过程的展开,与不同的社会成员的利益边界的存在,这是社会合作动态展开过程中,每一个参与其中的社会成员的必要的认知,是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需要具备的知识。没有这样的知识,社会成员在合作展开的过程中,就会频繁地侵犯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从而产生频繁的内生冲突,合作就会在这些冲突的内耗中不断地降低效率,因此,对社会成员利益边界的清晰把握与体认,其实是一种广泛的社会常识,所以伦理规范,同样对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而言,也是一种常识的存在,是大家在长期和广泛的社会互动过程中,所自然地达成的共识。没有这些利益与伦理边界的共识的达成,一个社会合作体就会频繁处于冲突之中,社会合作体能不能有效建立都是一个问题,当然,其合作效率自然也要打一个很大的折扣——所以,伦理规范的存在,作为一种社会属性,本质上是对人类行为的一个方向的社会约束,是对人类社会行为建立理解的一个关键和不可或缺的维度……

人类的伦理规范的边界,需要从权利观念去探索。但权利观念其实是一个非常晚近才出现的观念——在人类的早期阶段,其实并没有出现什么权利观念,相反,倒是责任观念在人类世界里出现很早,那就是一个人应该为他的合作体做什么,至于一个人可以在合作体里主张什么,早期人类的思想探索对此是忌讳的——他们也不知道一个社会成员,可以在合作体里对自己利益主张的边界究竟在哪里——这需要社会发展到现代阶段,人类的权利意识才渐渐地在认知上趋于成熟,我们现代社会对人的行为的社会展开,其实是建立在权利本位的基础上的,而古典时代,对社会合作行为展开的认知探索,却是建立在道德导向的方法上,这是二种完全不一样的思考方法。一种方法是你在一个合作体里有什么样的权利,另一种方法是你在一个合作体里,需要受到怎样的约束——这二种思考方法的差别与异同,我们在这里暂不展开。当我们需要理解人类的伦理存在的时候,我们会发现,现代的权利观念并不清晰地出现在古人思考的头脑里——当然,没有清晰的权利观念,并不等于古人的大脑里没有与现代权利观念相对应的一些个体在社会行为合理性展开的那些认知。古人其实是通过利益而对一个人的社会行为展开的合理性进行理解的。当然现代社会权利观念,是对利益的更进一步具体化而产生的观念。但古人的利益观念,却是对利益持某种批判的视角而展开他们的思维探索的,这当然无法让社会合作的权利思考进入理性状态。但即使是这样并不成熟的对社会伦理学的思考,依然自然地形成了人类广泛的文化伦理合理性的认知。我们知道,中国古典时代的哲人,大部分其实是伦理学思考的大家。而在西方,元哲学的三个重要的方向里,有一个主要的方向就是伦理学,其实就是界定人类社会行为展开的伦理边界的。当然,这些伦理学的思考,很少清晰地将其与社会成员的利益追求整合在一起,成为一种对利益追求边界的明确的理解,这是人类哲学对伦理学思考长期不足的地方,而我在这里所展开的对人类伦理学的探索,却主要基于社会成员利益边界——最终这种利益边界被确定为社会成员的权利——然后在权利的基础上来进一步探索人类行为展开的伦理规范的合理性边界……

人类的合作,本质上是拓展人类的能力——这个合作过程中,一个基础的方向,就是创造更多与更丰富的财富,以实现人类更多与更丰富的生活目标。如果缺失了这个方向,你几乎无法找到人类合作的动力。当然,人类力量拓展的过程中,会衍生出一个全新的方向,即人类之间相互的杀戮——当人类力量得到拓展的时候,他们发现,这个星球上的其他生命已经不在人类的话下了。人类之间就彼此攻伐,通过奴役人类自身而追求财富最大化——这是人类力量拓展而产生的一个人类自我奴役的方向——我们需要在对人类暴力——尤其是组织暴力的滥用上展开对此的理解。但对人类合作的一般理解,是人类通过合作而创造更丰富的财富,以追求人类更多元的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这就需要从人类合作的效率与公平性上去展开对人类行为伦理规范的一般理解。人类合作行为的展开,确实是极大地拓展了人类的能力,也创造了更丰富的人类财富,但在财富的分配上,就产生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这构成对人类伦理行为的最重要的理解,也构成对人类不同的合作形式的合理生的重要的理解。人类仅仅进入合作状态还不够的,他们还需要通过不断调整自己的合作方式,来获得他们合作的最大效率,同时也需要建立一种广泛的公平观念,能够让合作体的成员对他们参与合作的合理性建立理解,这是人类社会认知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对人类合作的真正理解的方向,我们需要渐次地展开。只有展开了这样更广泛的人类合作方向的理解,人类社会合作的伦理规范的合理性,才能得到更深一层的理解。我们会在人类展开文化合理性认知的维度上,去探索人类伦理规范的那种深度合理性。对人类合作文化合理性的理解,其实长期是人类认知的薄弱之处。无论是对物的文化理解,还是对人类合作伦理的文化合理性理解,其实都长期困扰人类的思想者。在这一个系列里,我可能需要主要阐述人类是如何建构起他们对其伦理合理性的深度理解的,如何通过这种伦理合理性的理解,而不断地通过调整人类的规则体系——最重要的是人类的制度体系,从而建立起对人类合作的更深层的合理性的文化观念。这是人类文明之所以能够进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思考方向……

当然,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并不仅仅只是伦理观念进步的方向,人类精神生活的拓展,人类认知的推进,人类物质创造的越来越丰富……这些,都构成对人类进步方向的重要理解。但这一切,如果没有人类伦理规范的有效实践与进步,我们就会在人类合作的内生冲突中耗费太多的精力,严重地降低了合作体的效率,我们就很难对其他维度的文明进步也保持同样的乐观的判断——因为,一个合作体里,内生冲突的频繁是最容易降低大家对这个合作体的归依与认同感的。因此,有效地降低一个合作体的内生冲突,是任何一个社会里最重要的目标,当然,这种内生冲突的降低,是在合作体的伦理规范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践履作为前提的。如果在一个合作体里,其伦理规范得到广泛的社会实践,人们对这个合作体的文化认同自然是最高的。如果伦理规范不断地被突破,社会成员广泛而频繁地侵犯伦理规范,则社会利益冲突自然就会愈演愈烈,社会合作就会趋向于瓦解,人们对这个社会的认同与归依的情感,就会倾向于越来越低,这是社会合作力量偏离了人类广泛的文化目标所自然导致的社会裂痕……

人类的伦理规范,对一个社会合作走向理性是非常的重要的。当然,我们还需要有效建构一种社会合作力量,来努力实现人类的伦理规范。但这需要首先产生相应的伦理规范,同时还需要有文化建构,来为这种伦理规范的合理性得到有效的主张与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只有在伦理规范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的时候,它才可能成为一种规范合作体成员行为选择方向的一种形而上的指引,然后社会才地形成相应的力量,来保障这种形而上的认知指引,成为合作体里可以落地的实践——即伦理规范的生成,是合作体力量产生的前提条件。没有伦理规范,合作体的力量就没有选择的方向,因此伦理规范对于社会秩序的生成,其实是一种形而上的认知指引。但如何理解人类伦理规范的合理性,我们需要从人类文化合理性建构的一般技术上去理解与探索……

人类伦理规范的产生,是基于人与人之间互动的适当的利益边界的。人的行为的展开,需要驱动力——当你将驱动办界定为利益的追求的时候,你会发现,人类合作的复杂性,使得这种个体的利益追求,会自然地产生与他人利益的重叠。这种在合作过程中,与他人利益的广泛的重叠,就会产生各自利益边界的逾越,如果不产生相应的伦理规范,基于利益的驱动而展开的人类逐利行为,就会产生广泛的竞争,从而使得合作不趁无法有序的进行,还会因为利益的追求而产生争执,这会让人类行为的合作性瓦解,不同社会成员的冲突增加——所以产生适当的伦理规范,以让社会成员明白自身利益的边界,从而在行为逾越利益边界时,就停止行动,减少社会冲突,增加合作的有序性与凝聚力,这是伦理规范给人类的逐利行为所给出的社会合作方向的边界……

所以人类的伦理规范,是人类基于社会合作需要而产生的规范,是人类在自然环境下的生存状态时所没有的。我们需要从人类的社会合作层面去展开对伦理规范必要性的探索。即建立起对人类伦理规范的社会合理性探索——这种对人类伦理规范的社会合理性探索,其实是对人类的文化存在的必要性的探索。如果说造物主并不干涉生命的自由,即造物主对生命在自然的环境下的日常行为选择,是听任生命通过自由而作出的。即生命的任何行为选择,都是它的自由——但造物主通过赋予生命有限的能力来限制生命的自由。当生命追求某一个目标的实现的时候,它发现,无力实现这一目标,生命的自由就受到了限制。人类的自由,造物主同样并不干涉——造物主同样赋予人类以不同的能力,而赐予人类不同的自由。造物主所赐予能力的大小,就是生命自由的多少。造物主赐予的能力越大,生命的自由就越多。反之,生命的自由就越小。造物主赋予了人类一种非常特殊、但不同凡响的能力——智慧。人类通过智慧的的有效运用,获得了比这个星球上普通生命强大得多的能力——但这种能力,不仅仅是智慧获得的,智慧只是在认知层面让人类产生了这种能力获得的可能性,但人类需要通过合作与实践,去真正拥有这种能力——而人类如果通过通过合作,能够拥有某种远远强于自然环境下,单独个体所拥有的能力,但这时候,人们会发现,如果要让人类所获得的这种能力永远拥有的话,他们就必须让合作体本身能够持续下去——而合作体本身的持续,人们发现,会有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一个合作体,必须努力让成员之间减少冲突——他们需要为自身成员间的互动探索一个合理性的行为边界——这个合理性的行为边界,人类交由文化来担纲。而文化合理性所确定的行为边界,就被称为人类的伦理规范——而这个伦理规范,其实主要是调整人类行为展开利益边界的。因为人类在一个社会展开其行为,其实是由利益而展开驱动的,文化合理性其实只是确立其利益的正当性的范围而已,而这种利益的正当性范围,当产生与其它社会成员的利益的交叉的时候,就需要一个适当的利益边界来减少成员之间利益争夺,这就产生了人类的伦理规范——所以人类的伦理规范,是一种社会规范,并不是一种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生存环境所拥有的,当然更不在人类的生命里所先天地拥有,而是通过后天的学习而习得的。当人类的社会成存在日常的大量的互动的时候,我们不能缺失伦理规范——因为一旦伦理规范缺失,人与人的行为互动的边界就会模糊,人与人的行为展开就会自然地走向与人类合作效率相冲突的方向,从而使得人类合作的能力被内耗悼了,人类争取自由的方向就无法得到有效的实现。这是人类的伦理规范产生的必要性问题。

我们前面考察的人类的价值维度,与这里所考察的人类伦理维度,都是给人类在社会合作环境下展开其行为的一种适当的认知指引。人类需要这产的认知指引,这为他们行为展开提供了适当的方向性。价值维度所提供的方向是如何让合作体的利益最大化的,而伦理维度所提供的方向是,如何在行为展开时,避开与合作体成员的冲突的方向,从而保证合作体的秩序得以有效的延续。我们会发现,人类的价值维度与伦理维度所提供的人们行为的方向,在人类广泛的社会合作实践中并不重叠——即这二个人类行为展开的方向,会产生冲突,即当人们追求价值维度的利益最大化的时候,他们会发现,伦理维度的行为方向会妨碍这个价值维度的利益最大化。这个冲突,是人类社会合作体的最重大的方向。人类社会力量对合作体成员的利益调整,主要就是这种个体行为展开的利益方向与伦理规范的利益方向的矛盾而产生的——如何会生成这样的矛盾呢?这其实是一个认知问题。如何在一般意义上认为这个问题,以及人类的社会力量调整如何努力解决这个问题,并且进一步,人类解决这个问题会面临什么样的困境,并且人类的实践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时,为什么会被长期扭曲,从而导致这个问题事实上并没有得到解决,而是合作体内部的利益争夺会愈演愈烈,最后导致整个合作体的秩序的崩溃——这是一个人类深刻的政治问题——我们需要在对人类政治观念展开阐述的时候,再来回到对这个问题的一般理解,与人类解决这个问题所给出的技术方案的优劣的考察——其实,这就进入到对人类的政治文明优劣的核心考察,这是人类社会认知里的一个于关重要的问题,一个到现在也无法得到理性层面认知的一致性的问题,我们需要有一个思维的艰难探索过程,才能抽象出这个问题的深层的人类合作理性……

我们谈到了人类基于价值维度而产生的利益最大化的方向,会与人类合作展开时,与社会成员所产生的那种利益边界之间,会自然地产生冲突,而这种自然的冲突,依赖人类文化建构所产生的伦理合理性的规范的约束,显然并不足以让人类伦理规范期待的利益格局得到自动的实现——当然,我们也能够发现这种利益格局自动得到实现的很多的情形,但更多的时候,其实是存在利益的冲突的。人类因此需要调动适当的合作力量来介入社会成员之间互动的利益争夺,从而决定不同的社会成员,在其行为展开时不同的利益边界的支持方向。社会通过二种合作力量来决定社会对不同社会成员的利益支持方向。这二种力量就是内生压力与公共的强力——这是人类合作力量对社会成员互动的利益方向支持的二种主要的力量。这二种力量,均是基于社会共识而产生的——其实人类的合作力量,均是基于社会共识而产生,没有人类社会合作过程中那种自然的社会共识的达成过程,人类认知的共识无法达成,人类价值、伦理、文化、规则、力量的产生也不可能。这个机理,我们在对人类共识的生成过程中进行了简单的探索。这里,我们只是展开人类合作力量行使的二种共识生成——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这二种合作力量,构成人类社会合作利益边界调整的重要的力量,内生压力是日常人与人互动的微小利益边界的调整的,公共强力是当内生压力对利益的调整无力实现时,再介入的合作强力,是人类合作体所建构起来的政治力量,也是人类合作体里最强大的力量——我们会在对人类政治观念进行解构时,理解人类公共强力运行的一般技术……

我们完成了对人类社会合作伦理规范意义的一般阐述。伦理规范是基于社会合作,而对个体行为展开时,其利益边界的适当界定的,个体只有在伦理规范的范围内的利益,才得到社会正当性的支持。如果个体的行为逾越了伦理规范所决定的利益边界,就会自然地受到非合理性的文化认知,并且进一步会受到人类合作体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的制约,从而使得个体产生利益调整的压力。我们对这些机理会在接下来的观念阐述中进一步探索。现在,我们开始展开对人类文化合理性探索的进一步的理解——即理解人类行为的文化存在……

贺道圆 Daoyuan He

贺道圆,总体哲学网站的发起人和维护者。承担父亲贺君山在海内外思想著作的发表责任,并主持“什么是文明”和“人类文明研究”等栏目,系统阐述以自由、公平、责任和协商为核心的文明观。希望通过哲学、制度和政治的结合,推动人类文明未来的反思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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