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明(77)——人性之安全属性

我们前面提及了人性之竞争属性、变化属性,这二种人性之属性,会引导人们的特定的行为方式,如竞争属性会引导人们在社会中行为时,总是追求层级之上升,以及那些能够彰显自己层级特征之显性的物质存在,从而使得人们的行为方式,在生活层面上体现为对品质优良与价格昂贵的物质的追求,而在经济行为上,则体现为对财富的聚敛与贪婪——这都是人性竞争属性在他们社会行为中的具体体现。而人性之变化属性,则体现出人类与变化互动的过程中,人们既无法摆脱变化之存在,但同时,也对变化形成某种依赖性——即当他们形成了将他们日常工作与生活中的常见的变化的一般互动方式之后,这些变化就在他们的认知上失去了变化的形式,而变成了某种确定性的理解,这种对已有的变化形式所形成的确定性理解,立即就会促使他们去努力追求新的变化——而这些新的变化,可能会在他们追求对财富的聚敛中,这是他们所追求的最重要的变化形式,但当他们追求对财富的变化渐渐地达到某一个极限的时候,他们就会转而追求其他的变化形式,如娱乐或者某一种艺术、宗教与认知的追求,这些能够满足他们与变化互动的要求——当然,人们可能会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追求多种多样的变化形式,既有对自然变化的追求的,也有对社会变化的追求的,也有对人类所创造的变化形式的追求的——而对人类创造的变化形式的追求,就包括音乐、艺术、宗教、体育、竞技、文学、历史、考古、娱乐……等,其实人类所创造出来的变化形式,我们几乎无法穷尽——但这一切,都说明了,人性中对变化的追求,本身是源于人类对认知探索的那种激励,而最后,这种认知探索,变成了人类对自身创造的变化形式的追求,而当这种追求,一旦变化人类的经济行为,就不再将其视为与变化的主动互动,而成为一种为了其他的生活目标而追求财富的增加或者社会层级提升的那种竞争需求——只有源自于对变化本身的那种乐趣或者爱好,而产生的与变化的互动,才成为人性中对变化追求的那种属性,这是我们对人性的变化属性的一种适当的定位——因为当人们与一种变化的互动,一旦进入了经济行为层面,我们就需要考察该经济行为的利益格局,从而进入了对社会合作层面的考察——这种考察,就存在对利益的不同走向的那处伦理属性与规则属性的理解,而对此所建立的分析框架就会与普通的生活行为的分析框架是不同的……

我们简单的阐述了人性中的竞争属性与变化属性,现在我们将视角投向人性中的安全属性……

人性中的安全属性,其实是人类与变化互动过程中,变化的非确定性带给人类的某种困惑——这种困惑一旦达到相应的强度,就会给人类的生存带来某种危机,甚至可能会危及人类的生命,这就构成人类的生存危机——而追求生存,是最基本的人类生活目标,因为如果人类无法生存的时候,他们所有的生活目标的追求,就都会落空。而要追求生存,就需要正视与他们互动的变化过程中的那种非确定性,这构成人性中对安全属性的根深蒂固的追求……

当然,人性对安全属性的追求,与普通生命在自然的环境中对安全属性的追求是迥然不同的。社会环境中的人性的安全属性,是由特定的社会合作规则所决定的,与自然环境中的安全追求有着完全不同的特征,就如同人类在自然环境下的生存方式,与他们在社会环境下的生存方式,是完全不同的一样。考察人类社会中的那种人性对安全属性的追求,当然应该从社会环境中去具体地考察与理解,才能准确把握人性在社会中关于安全属性追求的那些基本特征,但我们依然需要从生命在自然环境中对安全的追求入手,来理解人类在他们生存环境的演变过程中,关于安全属性追求的那种相应的演变方向……

在自然环境中,所有的生命都是有着对其安全性的追求的——这种自然状态下生命的安全性的追求,当然首先是面对生命天敌的捕猎,这也是自然状态下生命最大的安全威胁——严格地说,在自然的状态下的生命,当面对生命安全的威胁时,它们通常并没有什么理想的方法能够完全规避天敌的捕猎——因为毕竟它们的能力相对于天敌而言是不足的,即它们没有办法正面抗衡天敌对它们的猎杀行动。它们只能借助一些其他的能力,来弥被自身与天敌对抗能力的不足,如它们可能聚集在一起,依靠集体的力量来对抗天敌的猎捕行动,但这种动物间聚集在一起与天敌对抗,通常并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合力,如牛群与羊群,虽然它们在自然的环境中是群居的,但当狮群或者其它的肉食动物对它们进行捕猎时,它们很少组织起有效的合作抵抗,而是试图通过躲在群体的中心,而让边缘部分的其它个体牺牲,来追求自身的安全,这种安全的追求方式,本质上并没有有效扩大自身的力量,而只是让自己不成为天敌的捕杀对象,而求得自己的生存。这是自然的环境里,那些群居的动物的一般的追求安全的方式——只有极少数的高智商的动物,如猿群,能够通过合作的方式来抵抗天敌,从而使得它们的力量得到相应的放大。而在自然的环境下,那些动物们应付天敌的更普遍的方式是,他们通过提升自己的警惕性,及时观察周围的环境,当天敌还出现在自己的安全的视野之外时,就采取逃避的措施,来有效追求他们的生存安全——但这种安全策略是有一个缺陷的,即这要求那些动全天候地观察它们周围的环境,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从而使得自己能够随时应付可能出现的危及自身安全的天敌的捕猎行为,这就给动物在追求自身的安全时,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因为它们无法这样全天候地保持那种高度的注意力集中与对周围环境的及时的观察与信息获得——这超出了几乎所有动物的理性能力。它们通常只能对周围的环境作一下简单的评估,然后还需要展开其他的行为——如觅食。一旦当它们进入其它的行为的时候,它们就不能保证自己对周围环境的安全观察,依然在他们追求安全保证的水平之上,从而使得对周围环境的安全信息处于某种未被观察的状态,因而产生安全的风险——几乎绝大部分的安全风险,都是在这些动物观察倦怠的情形下产生的,这也是肉食动物得以生存的前提——如果所有的被捕食者都时刻能够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使得肉食动物的每一次捕食行动都以失败告终,则肉食动物终将会因为其无法获得及时的能量补充而死亡并濒于灭绝,结果也会使得其他生命得以大量和无顾忌地繁殖,最终也会因为这种过量的繁殖而导致食物的匮乏,结果这些生命种群也将面临灭绝的命运——这就是奇妙的大自然生物繁荣链条所决定的,所以,即使在自然的环境下,生命时刻面临生存的威胁,但它们对自身安全的追求,也会因为其专注能力的有限,而不得不让他们追求生存的那种努力,只是一种概率,而无法保证它们追求一种绝对的生存……

人类在自然的环境中,也如那些普通生命一样,面临安全的威胁——这些安全的威胁,当然最初也是那些大型肉食动物对他们的捕食。但随着人类能力的不断提高,人类渐渐地能够抵抗这些肉食动物的捕食——我们无法准确地确定人类在什么时候能够有效地抵抗那些肉食动物的捕杀的,但可以对此进行某种合理的推断——即当人类的能力——尤其是他们使用工具的能力得到拓展的时候,人类就开始能够通过组织有效合作的方式来抵抗那些大型肉食动物的侵害了。因为人类是能够通过组织有效的合作来拓展他们力量的,所以一旦他们组织起有规模的群体生活模式时,他们其实就不再担心动物们对他们的安全威胁了——这时候,人类唯一担心的是他们的单独行动所构成的威胁,因为人类如果没有有效的合作,他们的单独行动,即使拥有相应的武器工具,他们依然是无法抵抗那些大型肉食动物的侵害的。

面对自然的安全威胁,人类通过工具的使用和有效的合作,而将这些安全威胁消除了——即当人类社会进入合作态的时候,他们在自然环境下的那种安全威胁,就不再存在。那些在自然的生存环境中对人类构成安全威胁的大型肉食动物,面对人类力量的有效拓展,它们就不再对人类的生存构成危险——即使是早期,当人类的合作力量还处于弱小的时期,那些大型的肉食动物还能够在人类生存的周围环境进行活动,人类还没有能力将这些动物驱离出他们生存的安全距离,因此我们依然会发现,不断地有人类的社会成员会丧身于这些大型肉食动物之口。但随着人类合作规模的不断扩大,人类的力量也不断扩大,这些生存在人类周围的大型肉食动物,几乎都逃不脱人类对它们的围猎——最终,它们只能躲藏在森林的深处,而与人类保持相当的距离,才能勉强维持它们自己的种群生存与繁衍,这时候,这些大型肉食动物对人类的安全威胁就完全而彻底地消除了——而到今天,我们发现,这些大型肉食动物的生存,需要依赖人类专门开辟出来的自然保护区才能勉强维持它们种群的繁衍和存续,人类成了它们生存的保护神,在几乎所有的动物园,这些曾经威风不可一世的大型肉食动物,已经成了需要人类保护和饲养的对象——它们依赖人类的保护而存续……

我们这里所谈的自然环境里对人类的安全威胁,曾经主要是来自他们的天敌——所以在自然环境里对天敌的防御,是人类最主要的安全需求。但当人类渐渐地迈入他们的社会合作,我们就会发现,人类关于安全的需求,就发生了改变——这与人类行为方式的改变有关。如何理解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对于安全需求的改变,我们需要首先理解人类行为方式的改变……

如果我们考察人类的社会实践,我们就会发现,人类的社会实践本质上是与变化的互动——人类与变化的互动,其实是追求某一个特定的变化结果——这是人类与某种变化互动所形成的那种基于认知的一般的实践形式。这种基于认知的人类实践形式,我们就需要考察人类的认知特征。而人类的认知特征,本质上是建立起对变化的方向性理解。而这种对变化的方向性理解,我们就会发现,其实是理解环境条件与特定变化结果的那种对应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人类是通过对大量的环境条件的观察、并理解不同的变化过程与这些特定的环境条件的对应关系,才形成对这个特定变化的方向性的认知的。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会发现,有一些特定的变化方向,与他们所追求的生活目标有关——如植物朝向丰收生长的方向就是人类在种植作物时,所期待的变化方向——这个变化方向,人们发现,需要具备若干个条件才能有效实现,这些条件,包括阳光、水份、肥料……还需要除草、灭虫……这些复杂的环境条件,人类通过实践的形式而对此予以尽量满足,以保证作物朝向丰收方向的生长顺利。在这个过程中,人类会发现,他们在大部分的情形下,都能够顺利地实现他们丰收的目标。但自然环境的多变,会导致一些特定的环境条件出现,这些特定的环境条件的出现,人类力量有限,无法改变——如突然出现大规模的旱灾,或者大规模的洪水,或者大规模的虫害……这些是环境条件变化超越了人类能够改变环境条件的能力,这时候,人类就会发现,他们所期待的作物朝向丰收方向演变的期待落空了,而在这个过程中,人类为了实现作物的这个目标,已经付出了大量的辛苦劳动,但这些辛苦的劳动,会因为自然环境所出现的超出人类预期的变化条件而落空——这是因为,人类理性能力是有限的,他们能够控制一定限度内的自然条件的变化,但当自然条件的变化过于剧烈,或者十分强大的时候,人类的能力就不足以改变这些自然条件,以达到他们追求实现丰收的目标——这些突然涌现出来的自然条件的变化,让人类所追求的目标无法实现,而与此相应,他们相应的生活目标的实现就会落空——如他们未来一年的粮食供应就会出现恐慌——因为当人类进入了农耕时代的时候,由于人口大量的繁殖,他们对粮食的需求大大地提高,自然环境里所生长出来的供人们食用的那些植物果实和动物数量,都满足不了人类的需求,并且,人类已经习惯了自己种植作物与养殖动物,来保证他们日常生存资源的供应,对野生资源的获取能力也大大的弱化了,再也不能象自然状态下的原始先人们那样,拥有从自然界里获取资源的那种能力了,这样,人类就陷入了饥饿的恐慌之中……这样的自然变化,人类称之为无常——即当人类进入他们的社会生存状态的时候,他们即使是拥有了比自然状态下强大的能力,但自然的有些剧烈的变化,依然是人类有限的理性能力所无法应对的,而这种自然强烈的变化,对人类的生存却带来了强大的威胁,这是人类对自然变化产生“无常”的哀叹的原因……

其实,在面对大自然的时候,即使人类的力量再扩充,他们在大自然面前依然是渺小的——相对于人类在自然的生存环境下的那种行为方式,人类所受到的安全威胁,与人类进入社会合作状态所受到的自然的安全威胁,在社会状态下的安全威胁依然要小得多——并且当人类在社会状态下的自然的安全威胁的时候,他们产生了许多的行为方式——这些行为方式是,这些超出人类能力控制的自然变化的环境条件,虽然人类无法改变它们,但它们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在人类对自然变化的认知之中的,只是这些自然变化的条件,并不经常出现,并且那些人类力量所不能控制的自然的环境条件,在人类选择生存环境时,就先已进行了有效的规避——如中国古典时代有一条著名的等降雨线,在这条等降雨线的东端,雨水充沛,足够人类种植的那些谷物生长的雨水,而在这条等降雨线的西端,则只能让那些耐旱的植物生长,人类农耕时代所种植的主要谷物,无法在那些环境生长——即人类在选择他们的生存环境时,就自然考虑了天然的环境条件,并且选择了在大部分的情形下环境条件都能够满足他们种植作物的需求。但即使人类有意挑选了这样的环境条件,依然会有极个别的情形下,这些环境条件会偶尔产生剧烈的变化,从而导致人们种植谷物的行为目标无法有效实现——人类在这样的情形下,他们可能通过向神灵祈祷的方式,希望有一个更强大的力量来保证他们所追求的环境条件的改变,但即使这些环境条件达不到人类的要求,人类会在那些特殊的环境条件到来时,他们一年的劳动付之东流,但人类依然会有方法来应对这样的特殊情形,即他们会在那些丰收的年份里,预留下一些粮食,来保证他们渡过灾荒的年份,而随着人们合作规模的扩大,他们会发现,这样灾荒的年份,很少会大面积地出现在所有的地区,这样,他们可以通过不同地区的粮食的有效调配,来实现对灾荒地区粮食匮乏的及时补充,从而使得人类面对大自然的那种非确定性的变化时,依然能够让他们渡过艰难的时光……

所以当人类有效地规避了自然环境里,那些大型肉食动物对他们的安全性构成的威胁时,他们所进入的社会合作,自然的环境依然对他们的生存构成某种安全的威胁——当人类面对自然的环境对他们生存的安全构成威胁的时候,人类其实只能被动地应对这种安全威胁。人类感叹自然变化的无常——即自然的环境变化,是永远会有超出人类对变化的那种预期的条件的,通常是洪水、旱灾与虫害——当然,自然变化里长期让人类感觉到安全威胁的,还有流行病——人类在他们认知的幼稚时代,他们所受到的流行病的威胁是长期的,但人类并不能认识到这种流行病对他们所造成的伤害的那种变化机理,所以长期以来,人类其实只能被动地应对这些流行病的爆发,而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应对,直到现代医学对这些流行病的致病机理产生了相应的认知,从而使得人类对流行病对人类所造成的安全威胁有了相应的应对机制,人类与流行疾病的那种互动,才进入了某个相对理性的阶段——这可以说依然是自然的环境条件带给人类的安全威胁,当然这些安全威胁,有很多可能是人类在无知的情形下的错误行为所导致的,应该算是人类社会化生存所带来的新的变化条件,如人类居住的环境过份拥挤,人类与他们所饲养的牲畜的混居,人类自身对他们环境的卫生条件的不注意……这些都构成对人类生存的某种安全威胁……

当然,这里我们所谈及的都是自然的环境条件对人类所构成的安全威胁——人类需要产生应对这些安全威胁的特定的行为方式,如人类应对自然环境下那些大型的肉食动物的安全威胁时,最早他们选择在树上或者洞穴居住,当他们懂得使用了火的时候,他们就用火来驱赶猛兽,进一步,他们开始建筑房屋,躲在房屋里来让猛兽无法对他们进行侵害——当然,人类建筑房屋,并不仅仅是躲避猛兽的侵害,更主要的还是规避风雨——但风雨依然构成自然环境下对人类身体健康的某种侵害。而当人类进入社会状态的时候,他们在种植谷物的时候,也会面对自然不确定的变化条件对他们生存的安全威胁,而这些安全威胁,人类通过有意的选择他们的生存环境,来尽量规避那些恶劣的生存条件带给他们的伤害,当他们无法回避一些偶尔出现的那些自然的灾害性变化的时候,如气候的异常等,人类就通过积蓄粮食,或者通过不同的地方的互通有无这样的方式来应对这些安全的威胁,当然,我们还会发现,人类还有一些特别的方式,来尝试让这些自然的异常的变化进入某种有常态,如通过向神灵的祈祷,期待通过神灵的力量来改变那些异常的自然环境——但这些自然环境可能会在人类的祈祷下改变,但可能人类的祈祷无效——但即使这样,人类依然对这些祈祷行为情有独钟,今天,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自然的那些超越人类预期的变化环境,是自然变化的一个必然的组成部分,神灵并无意介入这样的变化过程,并且,甚至神灵究竟是否存在,在很多人的认知里,都是一个未知数——但向神灵祈求一切风调雨顺,依然是人类行为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那些信仰的群体,当他们在面对自然的安全威胁的时候,如果人类的力量无法改变这一切,他们就倾向于这是造物主或者上帝对人类作孽的惩罚——这些对安全追求的行为方式,在人类社会中,可能永远也会存在下去……

人类在社会合作的状态下,与自然互动时,是基于对自然变化的特定方向与自然环境条件的那种对应关系——如果自然的环境条件与人类所追求的变化方向一致,人类就会听任这些条件的出现与影响和改变自然变化的方向,如果这些环境条件无法满足人类追求的变化方向的要求,人类就使用他们的力量来改变这些条件——只有这些条件是人类力量足以改变的,人类才认为自然的环境条件不对他们构成威胁,如果自然的环境条件是人类的力量所无法改变的,而这些条件的出现,会破坏人类所追求的特定变化方向的实现,这些自然的环境条件,才构成对人类安全的威胁——如自然的水灾、旱灾、虫灾以及流行病……这些被人们称之为灾害的那些变化,如水灾,仅仅是自然的环境里,某一个地域里,雨水的降落比平常的年度多了一点而已,人们之所以将其视为灾害,是因为他们在这个地方种植了大量的谷物,他们需要依赖这些谷物来维持来年的粮食供应,结果这一场大雨,会导致他们丰收的美梦破灭,也会让他们来年的粮食供应产生危机,即大自然的这个变化条件,导致了人类所追求目标的落空。但如果我们考察这一场大雨所造成的对其他生命的影响,有些可能是非常有利的,如那些河里的鱼,它们可以利用这些天降的大雨,到更广阔的生存空间里生活……即自然的一些特定的变化,即使对其它的一些生命是有利的,但因为这些变化导致了人类所追求的特定的生活目标的落空,因此,人类将其视为一种自然的灾害变化……

当然,自然的灾害变化,人类在某种程度上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类与自然进行互动时,他们的理性能力是有限的,他们需要大量地借助自然所生成的那些条件,来追求自身目标的有效实现,如人类的农耕文明,其实是借助自然对植物生长的那种有利的生存条件,而努力让他们种植的谷物得到丰收——但在人类借助自然的力量的同时,人们会发现,自然的力量,同时也会有不利于他们种植的谷物生长的条件,但这些条件,有很多是人类力量能够改变的,如他们能够将那些作物生长环境中的其它植物清除悼,以保障自己所种植的谷物的顺利生长——但人类改变自然环境条件的能力毕竟有限,当自然变化的条件超过了人类能力的极限时,人类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所追求的目标无法实现,甚至一年的辛苦完全付之东流,而这种自然演变的环境,人类无法改变,他们除了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来适应这种自然变化的挑战外,别无选择——这是人类应对自然环境的安全挑战时所采取的一般方式,即使人类会因此产生“变化无常”这样的慨叹,但当他们面对自然对他们安全的威胁的挑战的时候,人类其实是不会埋怨的,他们只能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继续努力,来抚平自然灾害对他们造成的创伤……

当然,我们在这里对人性中的安全属性进行考察的时候,自然对人类的安全威胁所导致的人类行为方式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并不造成人类关于安全的困惑——因为自然对人类的这些安全威胁固然是存在的,并且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人类还没有能力去改变自然的这种现状,人类只有被动地接受自然的这种安全的挑战。这种自然的安全挑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类的认知来担纲的——即人类努力探索自然条件的变化,提升他们对自然变化的认知,更能前瞻性地理解这些自然变化出现的条件——如现代人类社会努力地通过对地震进行预测,来减少地震发生对人类所造成的伤害,或者人类努力将他们的建筑建造得更加牢固,以保障在地震到来的时候,人类自身的生命安全不受到威胁——随着人类认知的不断推进,人类面对自然的威胁的时候,他们的应对就更加得心应手,即使人类因此而付出了更大的代价,但人类依然在这些不断到来的自然的安全威胁面前,推进着他们文明前进的脚步,自然的灾害固然带给人类文明以困扰,但渐渐地人类发现,自然的灾害已不再是他们前进方向上的主要的困扰了……

而我们这里,需要将我们的目光投向社会合作带给人们的安全困扰,以及人类在追求在社会的安全需求时,所体现的一般行为方式的理解与认知……这才是我们对人性的安全需求考察的一个主要和核心的方向。

如何理解人性在社会中的安全需求,这种安全需求的有效满足,如何可以让人类社会越来越走向健康的合作秩序,是我对人性安全属性建立理性理解的一个核心方向……而对人性的安全属性的理性理解,其实一直是人类的思想者认知薄弱之处,对这种人性内在需求与社会理性秩序生成的那种深层关系,是理解人性安全需求的着力点……

即当我们离开人类与自然的环境互动中的那种安全需求,而介入人类社会互动中的安全需求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切入人性关于安全属性而展开的那些行为的理解——即关于社会安全需求的追求,而导到人们行为的某种改变,是人性安全需求的一个基础的方向。如何理解人性关于其社会安全属性的理解?这需要理解社会力量运行的一些基本的方向。我们现在还没有切入对社会力量运行基本方向的一般理解,但我们已经阐述了,人类与自然互动时,追求的其实是一个确定的变化方向的发生——这个变化方向的发生,与环境条件有关。人类对自然变化的理解,意味着一般的环境条件的出现,可能是人们所追求的变化的需要,人们就会放任这些环境条件对变化的影响,如人类的种植行为中,他们的庄稼地里会出现青蛙这些动物,人们称之为益虫,为什么青蛙是益虫呢?因为它以捕捉虫子为食,而这些虫子通常却是以植物为食的,而庄稼地里主要的植物就是人们种植的谷物,所以这些以植物为食的虫子自然就是害虫了。而庄稼地里出现的青蛙就成为人们欢迎的环境条件,但如果出现害虫,人们就对这样的环境条件不喜欢,必要除之而后快——我们知道,人们通常会在稻田里喷撒农药,就是除悼害虫——这是破坏他们作物生长的环境条件,人们需要破坏这样的环境条件,才能达到作物生长的目标。所以人们与自然进行某种变化的互动时,为了某一个特定的变化目标的有效实现,他们需要努力营造能够促进这些目标的环境条件,而破坏那些可能使他们的变化方向不能实现的环境条件——人类的实践就是这样与环境条件进行互动的——当然,环境条件是复杂的,会有一些环境条件的意外出现,这些环境条件能够让人们追求某一个特定变化方向出现的努力落空,但这些环境条件是如此的强大,人们发现,他们没有能力改变这些环境条件——如古典时代,人们会发现,一夜之间,他们的庄稼地里会铺天盖地地充满蝗虫,即使单个的蝗虫,人类是有能力将它们有效捕杀的,但当面对成千上万的蝗虫大军时,人们就发现,他们对此无能为力,于是只好听任蝗虫大军掩过他们的土地,让庄稼颗粒无收——这就是环境条件的那种意外的变化,导致人们所追求的目标的落空,人们将之称之为无常变化——所谓有常的变化,就是环境条件即使有不利于他们目标实现的情形,但人类的能力能够改变。这就是有常变化,如果环境条件的改变,超过了人类能力的限度,偏偏这个环境条件,又是破坏人们所追求的目标的有效实现的,这样的变化,就是无常变化——人类面对自然的无常变化的时候,他们除了喟叹与请求神灵的援助外,几乎就无能为力了——而这些无常变化的出现,在某种情况下还是有迹有寻的——中国有一句谚语,叫做瑞雪兆丰年——就是说前一年如果天降大雪,十分寒冷,第二年通常就不会有蝗虫这样剧烈的灾害,人们就容易得到丰收的年景——这是人类对自然观察的某种朴素的经验结果,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人们也渐渐地理解清楚了其中的机理,那就是,当天气寒冷的年月,那些蝗虫产在地里的虫卵就被冻死了,结果第二年,蝗虫就会大大的减少,在减少蝗虫灾害的时候,人们丰收所受到的意外因素就减少了,这就能够让丰收更加可能……

环境条件能够带给人类与自然互动的那种意外的无常变化,导致人类追求的某些特定的变化目标的落空,这是自然带给人类的安全负担——但人类面对自然的安全负担的时候,他们通常无能为力,除了对神灵祈祷之外,他们并不能够做什么。即使今天,人类除了努力拓展自己的力量,来努力应对自然的那种意外与无常的变化外,基本上不可能再有其他的方法——因为人类现在可能已经清楚了,自然变化的意外,是自然演变的一个组成部分,并没有一个特别的神灵,会因此而垂顾人类,而将他们从自然的无常变化中拯救出来,所以对神灵的祈祷,在很大的程度上,只是一种心灵安慰,人类与自然的互动,依然需要依赖人类认知的不断提升——这种人类能力的提升,能够使得人类与自然变化的互动过程中,获得更确定的变化结果,从而减少自然意外带给人类的安全威胁——如果人类的能力不足以应对这些自然的安全威胁,那么,这些自然的无常变化所带给人类的伤害,人类除了默默地承受外,并且在这种创伤的基础上重整旗鼓,正视失败,然后重新开始他们创伤后的新生活外,人类几乎没有其它的选择——当然,今天,人类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已经开始对那些自然的无常变化进行保险,使得人类即使在这些无常变化中遭受损失,但因为有事先的保险,可以得到一些补偿,从而减少损失的严重程度,这是人们应对自然意外的一个现代社会的新的解决方案,当然,这并不在我这一个系列的考察范畴,就不深入对此探讨了……

这里我们来适当作一个转向,聊一聊人类的社会力量的运行,所带给社会成员追求某一个特定的变化方向时,这种社会合作力量所带给他们所追求目标的落空——全部落空或者部分落空——而这种社会力量本身并不需要介入这个变化过程,或者社会文化合理性要求这些社会力量支持这些变化的有效实现,但因为这个变化实现过程中的特定的利益存在,导致这些力量不仅会有意地阻碍这些变化过程的实现,从而使得那些社会成员为了追求自身目标的有效实现,而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而向那些能够运用社会力量来阻碍他们变化目标实现的成员进行适当的利益输送,以保证他们对自己所追求的变化目标的实现,本质上是那些有能力调动社会力量来阻碍这些目标实现的社会成员,就因此而在这个过程中获益——社会力量在对个体追求变化过程中,不仅没有实现有效的助力,反而因为能够破坏这个变化目标的有效实现的这种伤害能力而获益——这种额外的社会阻力,是社会复杂的合作过程中,人类所建构起来的社会合作力量的一种必然存在,这种力量,是社会合作效率追求的破坏者,它给社会成员在追求确定的变化结果时,不是因为自然的无常变化而导致他的变化结果的落空,而是社会合作的一些力量让他所追求的那些目标无法有效实现,这使得他不得不被动地向那些人支付利益,以保障自己目标的有效实现,这构成社会合作力量对个体行为的安全性威胁……

这种对个体所追求特定变化目标的有效实现的社会合作层面的破坏性力量,是社会合作力量中的一个非常普遍而平常的运行方向,对这个运行方向的理解,我们会在负向的社会合作层面展开对此的探索与理解。但这里我们需要展开一些扼要的阐述。这里,我们展开对中国古典时代司法腐败的一些说明,来理解这种社会合作力量对社会所期待的变化方向的扭曲,从而使得那些有权判断司法曲直的官员如何从中牟取利益。我们知道,在中国古代,衙门既是行政部门,执行现代意义上的行政职能,同时也是司法部门,执行对社会冲突的调解与判决——即社会成员的冲突,其仲裁方是衙门里的父母官。父母官需要对他的子民们在日常动态互动过程中的利益争夺上升到冲突层面时,负责对此作出相应的仲裁,以决定社会公共力量对冲突双方中的某一方的支持。但是中国古代有一句谚语,叫做衙门大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就生动地诠释了古典时代,官僚在对社会冲突判断时的基本方向——唯钱不唯理。这种唯钱不唯理的判案方向,就使得社会冲突各方,当他们基于社会合作过程中,社会通常公认的某种合理性而展开行动,并因此而分享这种合理性所形成的相应的利益时,他们发现,这种利益的主张,一旦上升到冲突的层面,需要得到官府的支持的时候,他们认为的正当的利益诉求,却会因为官府里负责对此进行仲裁的官员的私利而落空——即官员不会根据社会成员通常认为的文化合理性而判决上诉到他面前的冲突案,他会根据当事双方,谁对他行贿、或者谁行贿的数额更大,而选择支持哪一方,从而导致那些冲突的案子,通常就会让那些行贿者胜诉,而没有行贿,或者行贿的金额不够的人,就会陷于官司败诉的境地——这是古典时代中国司法实践的非常普遍的情形,以至于人们产生了一句谚语——衙门大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来生动地诠释古典时代官府判案的那种明显的贪婪性……

如果我们考察这种古典时代中国官员判案的一般方向——即唯钱不唯理的方向,我们就会发现,官员本身是对社会运行进入理性秩序的一种公共支持的力量,他需要对社会合作过程中,那些社会成员运用其力量进行合作互动时,基于某一个社会支持的利益方向而进行相互的合作互动,从而构成一种理性的社会运行秩序——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社会成员有人不遵守相应的社会利益规则,从而获得了不应该获得的那些非正当的利益——这就意味着,与他进行互动的其他社会成员损失了该项利益,他们就会产生相应的争执,从正当的社会变化方向的认知而言,那些受损失的社会成员,他们是有权利来主张那些受损的利益的,而一旦他们将此上诉到官府层面,官员是需要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的,但官员却基于自身的利益——受贿的需求——他就会公然扭曲这里正当的社会利益的边界,而对那些行贿他的社会成员的利益主张曲为维护,导致了社会正常的利益格局无法在实践中践履,从而使得社会公平被破坏——这会导致社会成员,无法预期他们正当的利益追求,会得到公共力量的理性支持,从而产生在社会合作互动中,所追求的确定的正当的利益追求的落空,从而产生了相应的安全性需求的缺失……

这种安全性需求的横空产生,其实是基于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公域力量的被扭曲而导致的——我们会发现,当人们在他们日常追求利益的行为展开的时候,这些行为通常是基于合作的,而这种基于合作的逐利行为,会自然地产生某一个相应的利益边界,这个利益边界,在社会文化合理性的认知上是正当的,但由于社会合作的复杂性,会有参与合作的其他社会成员,有意地扭曲这个利益边界,而那些被这些扭曲利益边界的社会成员造成侵害的其他成员,他们就会去寻求公共力量的支持——但公共力量却被这些有意扭曲利益边界的人所收买,从而构成了他们对追求自己正当利益的目标落空——这些目标的落空,意味着他们所追求的某些生活目标无法有效实现,从而构成他们生命中的安全性的失落——这样,为了追求这种安全性的不被失落,他们需要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向,即向能够影响他们利益的那些社会成员,无论是有意侵害他们利益的社会成员也好,还是在公域能够影响判决结果的官员也好——他们需要与他们重建新的利益格局,从而使得社会利益在正当利益的基础上被扭曲,从而重新达成一个新的利益格局,这就构成了整个社会运行的潜规则——我们能够发现,社会运行的潜规则的普遍存在,正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普遍的现实情形,即社会并非在他们认为的文化合理性的正当的利益边界的,而是在这个利益边界之上,向更强势的社会力量一方偏离利益,从而构成一个强势方享受更丰厚的收益、而弱势方被迫让渡利益的新的利益格局,这是社会潜规则的一般利益方向——我们几乎看不到,一个社会的潜规则,会向弱势方让渡利益——这通常是道德与人类价值高端的方向,只出现在很少的情形下——基于一些强势社会力量成员的某种道德情感而偶然出现的方向,并不是整个社会成员普遍而流行的行为。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如果强势方的力量无法得到有效的制约,我们就会发现,潜规则通常就会使得弱势方的利益被有效挤压,而强势方会借助其社会力量的强大,而有意地挤压弱势方的利益蛋糕,从而使得社会真实的运行规则,重新分配利益格局,在这个过程中,强势方会因为他社会力量的强大而普遍地受益——社会力量越强,其受益就越丰厚,社会力量越弱,其利益受挤压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构成社会运行的一般的现实情形……

这种力量运行的方向,与社会公域力量运行所遵循的一般的利益激励方向有关——人类对公域力量运行所遵循的这种激励方向,所带给社会合作的文化正当性的冲击,是非常严重的——但人们发现,他们很难在社会合作层面阻断这种合作的现实存在性——因为社会合作力量,其实是一种离散的力量,当官员作为一种社会授权的成员,他在使用这种力量的时候,同样是一种离散的力量,但这种离散的力量,却得到整个官僚系统的支持,从而使得官员的力量得到了放大,而社会组织的其他成员的力量,却无法与官员的这种被放大的合作力量相提并论,所以官员在整个社会合作体系中就显得异常强势——这种力量之所以得到支持,是因为当官员以利益激励为自己的行为方向的时候,他需要通过适当的方向将这些利益向整个社会合作系统流通开去——这个流向,是从底层的官员一层层地向上层官员流动的,这就构成一个官场的普遍的合作体系——不仅他们在行动上是合作的,他们在整个利益的分享机制上,也是利益共同体,这就构成了我们传统所说的官官相护——因为利益相同,所以他们就对彼此的行为进行有力的支持,从而构成了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共同体,这个利益共同体,深入社会合作的几乎每一个细胞,因此拥有强大的合作力量,使得整个社会的合作,都因为官员阶层的利益而被绑架,从而使得整个社会都在深度的负向合作的基础上运行,社会的潜规则如此深入社会成员的骨髓,以至于这种合作秩序是如此的深入人心,人们似乎永远也无法打破——中国传统几千年的官僚实践,事实上印证了这种秩序运行的深刻的力量——负向合作而成为一个社会秩序运行的基础的方向,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的秩序特征……

这样,我们就会发现,由于这种深度的社会负向合作,导致人们在社会合作过程中,那些试图追求正当的文化合理性利益的社会成员,他们对其所追求的社会变化的确定性,就自然地产生了安全性困惑——这种安全性困惑,是他们认识到,整个社会合作本身,并不支持他对自己正当的利益追求,而不得不被动地适应潜规则的要求,从而让渡出一些利益,来让社会强势的社会成员因此而获得相应的收益,社会的运行因此就自动地进入了潜规则所要求的轨道,从而导致整个社会利益格局,在负向合作所引导的利益流向上自然地分流,从而构成一种新的、被权力重新有效整合的负向社会合作模式,这就成为了中国社会合作的一种特征——这种特征,就是基于社会成员对社会力量所影响到他追求的特定变化目标实现过程的那种现实情形,而作出的相应的妥协,从而适应负向合作的社会现实,重新在社会合作中,让利益格局产生不同的流向——而这种利益格局的流向,使得人们会发现,他们所追求的整体合作的效率,将因为社会其他成员对利益格局的左右,而产生改变,于是,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也就发生改变,整个社会因为这种潜规则所左右的利益格局,而产生了他们所追求的社会行为的改变……

这种社会成员因为安全性缺失而改变的行为方式,在社会激励上会产生什么方向呢?那就是社会成员对权力的膜拜与追逐,这成为中国传统社会主要和基础的社会激励——我们尝试来对此作简单的阐述……

权力本身是一种社会合作力量——对权力本质的理解,一直是人类社会认知里的薄弱之处。这种社会合作力量,如何被一种合作方式扭曲为一种广泛的牟取私人利益——主要是权力拥有者牟取其个人利益——的被扭曲的力量,这需要通过广泛的社会负向合作才能有效地形成。没有这种广泛的社会负向合作,权力被其拥有者作为实现个人私利的手段就会受到限制——毕竟个体力量是有限的,权力拥有者的个人力量同样有限,并且人类社会合作体,权力拥有者,通常还是个体力量——尤其是物理力量的弱势方,如中国传统是文人治国,相对于武人的孔武有力,文人通常是手无缚鸡之力,但为什么这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却在社会合作体中,能够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呢?这就是社会合作的魅力。所以如果要溯源人类权力的源头,其实需要溯源到人类的合作力量的生成。这里我们等到对权力进行理性解构时再进行其力量溯源的探索。但我们需要理解的是,权力在一个社会的运行中,如何使得人们为其安全,而改变其行为方式,从而为整个社会的负向合作开了方便的大门?

在人类社会的安全追求中,我们已经阐明了,一个社会成员,其在社会中所追求的安全,已经不再与自然环境中的那种对安全的追求一样了,即人类在社会中所追求的安全的行为,是不同于他们在自然的环境中所追求的那种安全的。自然环境中所追求的安全,是为了逃避虎豹等大型猛兽的猎杀——人类通过使用火与矛等工具,建筑房屋、通过集体合作的方式来抵抗那些肉食动物的侵害,最终当人类的力量扩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那些肉食动物甚至无法在人类生活的村落周围落足,它们不得不远避那些偏远的森林,以逃避人们对他们的伤害——即人类的社会生活环境,虎豹等大型肉食动物,已不再构成人类安全的威胁,但并不意味着人类在社会生活中,没有安全之虞。因为人类在他们的社会生活之中,既然已经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那么这些力量是源自于哪里呢?主要源自于合作——这种合作,会产生人类社会谓之——权力——之怪兽,有一个哲学家将其称之为利维坦,即一种体型无比庞大、力量惊人的怪兽,之所以这位哲学家将权力称之为一种怪兽,其实也是他对权力的本质没有认识清楚,但他却知道,在人类的社会合作体里,人们无法躲避权力这一怪兽的伤害,以至于有哲学家认为,这种权力的利维坦是人们通过契约而自愿让渡的权利所形成的一个强大的力量体——但考察权力的产生过程,人们并没有发现这一个权力的让渡过程。所以权力的源头,一直是困扰人类思想者的一个盲点……

但权力本身在社会中不仅拥有力量,还是与普通人一样,那些权力的拥有者,都是为了广泛的牟取私人利益的,即中国古代时候就有一句清晰的谚语——千里当官只为财。在中国的历史上,不爱财的官僚可以说廖廖无几,著名的如海瑞,但中国几千年的官僚史,却只产生了一个海瑞——包拯可能是另一个著名的清官,但他只是铁面无私,现实生活中的包拯究竟有没有敛财的行为,人们并不清楚。但我们所看到的公正清廉的包拯,其实是戏剧场景上的创造,并非真实生活中的包拯形象——即使在中国的史书上,每一代都不乏所谓的清官形象,但不仅这些人的数量几乎是凤毛麟角,不足以改变整个官僚贪财爱财的那种贪婪形象,即使是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几乎所有的官僚,都可以说是贪污的代名词,即使他们声称他们只是人们的公仆而已……

当所有的官僚阶层,都将他们的触手伸向利益这块蛋糕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这块利益的蛋糕所形成的财富的分配情形就会被扭曲——这种扭曲的本质是什么呢?那就是,一个社会成员,当他参与社会合作来创造财富的时候,他发现,那些社会文化合理性上所认可的正当的利益走向,无法在这个合作体里得到有效的实现,官员们通过多重的管制手段,来介入社一利益蛋糕的分配情形——而这种官员所介入的利益蛋糕的分配情形,并非官员们在这个利益蛋糕的创造过程中,他们付出了多少了不得的贡献,而是,他们是通过对利益蛋糕的创造者的行为进行某种基于公共利益的规制与约束,而扩大了这些利益创造者的社会合作成本——这样,当官员通过规制与约束来限制利益创造者追求他们正当的个人利益的时候,就会因为这种管制而产生相应的成本——这种官员的管制,是一种社会合作力量,这种社会合作力量,会导致他们所追求的正当的利益目标落空——这就产生了这些利益创造者的安全的担心,为了保证他们所追求的利益能够实现,他们承认这种官员的非合理的规制的现实,而通过利益赎买的方式,向官员实现利益输送,从而使得他们的利益得到减少的实现,这就为这些利益创造者与官员之间形成了一种负向的合作关系,官员减少其对利益创造者的规制成本,但官员本身从利益创造者那里获得相应的收益,这就实现了一种有效的社会负向合作——这通常被称之为潜规则……

当然,利益蛋糕的创造者与官员之间通过这种利益收卖所形成的负向合作——我们可以视那些利益的创造者为合作过程的受害者,而官员则是合作过程中的得益者,其机制是,当官员向那些利益的创造者们进行权力寻租的时候,利益的创造者本来是不愿意的,因为从社会合作的文化正当性考察,这些利益是他们正当的合作回报——但因为官员可以调动他们的权力系统,对他的利益或者财富创造行为进行以管制的名义的检查或者惩罚——即使利益创造者能够在一种制度层面进行更上一层的申诉,但这既需要付出成本,也会耗时耗力,并且还存在广泛的官官相护的现实情形,这使得他们很难通过制度层面实现对他们正当利益的保护,而选择适当的妥协,可以让他们创造利益的行为持续地运行,所以通常他们会面对现实而选择妥协。当权力阶层一旦与这些利益的创造者形成了某种利益的关系,这时候,那些利益的创造者与权力阶层,就事实上形成了一种合作关系——当然,这是一种负向的合作,并且这种负向的合作可能还会再推进一步,即将对社会利益的侵害,再一步推向到那些与权力没有任何关系的无辜的群体——这种将利益的侵害的向更深一层的社会其他成员的推进,也是在社会利益激励的因素下进行的,并且也需要依赖权力拥有者对这些行为的默认与保护,否则,那些利益创造者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的侵害与剥夺,就很难成功——这就构成了一种真正深度的负向合作的体系,那些利益的创造者,最初还是权力阶层的剥夺者,现在,他们也成为了利益的侵害者,并且通过这种利益的侵害,他们不仅向权力阶层再一次奉献了利益,自己也从这种侵害行为中获益,从而构成一种更深层的社会负向合作……

这个过程是如何现实的呢?我们会发现,权力拥有者,并不同那些利益创造者的所有成员都构成合作关系——人类社会的合作,很多是通过组织的方式有效实现的,而社会自合作起来进行利益创造的那些组织,通常是由组织的拥有者,负责对本组织的人力与物力资源进行通盘的安全与配置,这样,他们才是与权力进行接洽的真正的社会成员,这些社会成员,在现代通常称之为资本家或者企业家——这些人发现,当他们在追求利益的时候,需要通过对官员的适当的贿赂手段,来保障他们企业的正常运转,这虽然让他们付出了相应的成本,但也建立了与权力阶层的私人关系,利用这些私人关系,他们在对组织的运行以及组织与社会其他的成员进行互动时,他们可以通过逃避相应的社会责任的方法,来获得并不正当的利益,从而使得自己收益因此得到提高,虽然这种提高的收益可能因为权力的管制而需要付出一部分,但依然会让他们在利益的蛋糕上占有更多的份额——当然,这种逃避社会责任的方法,是因为这些组织的运行者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资源,而这些信息资源,是与其互动的社会成员所不知道的,这才构成他们获得更丰富的社会利益的基础,同时,他们也拥有与权力阶层的隐形合作关系——这种隐形合作关系,通常是通过利益的输送而有效实现的,这样,那些利益受害者,即使是明知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但这种利益的损害,并不集中于某一个社会成员,而是分散在无数的社会成员之中,所以即使个别的社会成员,清楚自己的利益受损,但其追求自己受损利益得到补偿的成本却是十分高昂,即使有个别的人,努力想要通过社会公共权力系统来挽回这种被偿,但因为权利的侵害者与权力阶层的那种深层合作关系,使得很少的权利被侵害的主张者,也得不到权力系统的支持,反而会蒙受更大的损失,这就导致了他们最终选择忍气吞声,接受这种利益被侵害的社会现实——这就构成了更广泛的社会负向合作,从而使得人们在社会合作过程中,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不再追求从正当的社会权力系统中去寻求他们利益受损的补偿,而是追求在他们自己所构成的社会利益创造的合作组织中,通过与权力阶层的那种合作关系,来侵害其他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从而实现自己的高收益——这就构成了一个人人都是受害者、人人都是为害者的广泛的负向合作的社会体系……

这种负向的社会合作体系,本质上是权力运行的不受监督而导致的——要打破一个社会的负向合作体系,需要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接受充分的监督,才能导致那些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无法与权力建立起一种负向合作关系的社会成员的利益不受到侵害,或者其受侵害的程度要大大的减少——这种机制的深层机理,我们依然留到对权力运行的社会机理进行探索时再深度挖掘。但这种负向的社会合作,本质上是由人性在社会合作中对安全性的追求而导致的——这种安全性的追求,是人们发现,他们在社会合作过程中,其所追求的正当的利益,会受到权力的非正当的侵害,这样会导致他们所追求的利益落空,为了让权力不对自己的正当利益进行侵害,他们不是选择通过冲突解决的方式来反抗权力,而是以利益收买的方式,来寻求权力对他们的某种保护,这就构成权力牟利的社会基础。而人类社会的这种对权力的妥协,本质上并非这种权力所获得的这些利益具备正当性,相反,权力以这样的方式来牟取利益,会导致社会运行成本的增加,从而导致整个社会合作效率的降低,使得社会运行成本大大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自然就因此而下降——但是我们会发现,即使整个社会运行的福利水平下降了,权力阶层的福利水平却上升了,因为其他社会成员在追求利益过程中的那些额外的成本,却成了权力阶层的收益,结果他们在其他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下降的同时,他们的福利水平却非理性地上升了,这构成了对他们行为的某种激励,这样,权力就在这种高成本的社会运行过程中,却不断地得以固化,从而导致了整个社会运行的低效……

但是,如果不解决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问题,将权力引向文化观念为其所规定的正当的社会功能目标,而放任权力向其拥有者牟取私利的方向,我们就无法阻止人性基于其对某种特定社会结果追求的方向性,而与权力进行妥协——因为权力会导致他所追求的这种结果无法出现,而导致了他们对自身行为结果的安全性的忧虑——是对安全性的追求,导致了社会负向合作的有效生成,也是潜规则形成的社会基础,而这个潜规则所具有的力量,并不是单纯的人类文化建构与道德谴责可以改变的,需要有一种真实的社会合作力量介入到对权力的运行过程中,才能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人类的这些负向合作才能被从理性上被打破,从而使得人类所追求的权力系统的正当的社会功能得到实践,而不再沦落为权力拥有者的私器,只用来牟取他们的个人利益,而他们所追求的社会公共目标,则部分甚至完全落空——这是权力运行不受制约的社会的悲剧,这样的社会中,一些人的福福不断地得到非理性的提升,而大部分的福祉则不断地被权力侵害和削弱,从而导致他们长期生活在极低的水平之下,被贫困与痛苦折磨,生活中了无乐趣……

人类社会安全性的追求,是不同于自然环境中那些动物为了逃避天敌的那种安全性的追求的,人类在进入了他们的社会合作体系中的时候,他们对那种天敌的安全担心就几乎消失了——在社会生活中的人类成员,是很少有被老虎或者狮子这样的大型肉食动物所伤害的。人类在他们的社会生活中,只担心其他的社会成员对自己的非理性伤害——这种伤害,大部分发生在利益创造的领域,这种社会合作力量,对利益创造领域里其他社会成员的侵害,构成社会成员安全性追求的主要的方面——这种安全性的担心,导致人们社会行为的改变,尤其是在权力不受监督的社会合作体里,他们会主动选择负向合作的形式,来追求自己利益的那种确定性,从而使得权力拥有者的地位无形中被固化,而权力的固化使得他们获得利益的方法更加多元且有效,于是整个社会所追求的文化目标,就会自然地落空,而为了私人的非正当利益的有效实现,社会就在整个合作体里形成了以负向合作利益为主要导向的潜规则,这些潜规则的力量,远远地超过了明规则的力量,从而使得即使有社会个别的理性成员,即使他身处社会层级的最顶端,他发现,也无法改变这样的负向合作的机制,即使有偶尔个别的社会成员会因此而受到追责,但却无法改变整个社会负向合作的面貌——朱元璋在明初的反腐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他悲哀地发现,他无法改变明帝国官僚阶层整体贪腐的现实,即使是是史上使用最残忍的力量来进行反贪行为的帝王,但却无法使他手下的官僚阶层,放弃他们对非正当利益的那种贪婪心,而来遵守良好的道德教条——这是利益激励的强大,与制度合作本身的那种不受监督性,使得官员们能够非常方便地聚敛财富——而对财富的聚敛,本质上构成人类社会合作的真正核心的激励,是非常难以改变的人类社会成员展开其行为的基础的方向——司马迁在二千多年前的史记-货殖列传篇里,就十分清晰地揭示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方向——千里熙熙,都为利来。千里攘攘,都为利往。为了利益,人们其实在很多时候,是无视那些道德的教条的……这一点,我们需要有清晰的理解。这样,如果获得利益的安全性受到影响,人们通过利益的输送来保证这种安全性的实现,就构成整个社会负向合作的人性基础……

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人性——人类社会合作体系,使得人性对安全性的追求,与他们在自然环境中的那种安全性的追求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人们在社会中追求的安全性,主要是他们对影响他们利益有效实现的那些社会力量的妥协与利益的输送,从而构成一种负向的合作链条——并且这种负向的合作链条,还进一步延伸到一切社会合作体系,从而使得那些社会力量的最弱者,将最终承担那些社会其他成员追求安全性的成本以及相应的收益,并且,不同的社会成员,其在社会中所处的层级的不同,其从其他成员中追求安全性的目标出发而付出的利益中受益会有差别,社会层级越高,他越来从其他成员所付出的安全性成本中受益越高,这就形成了一条社会为追求安全性的一般的利益链条——这个利益链条,从社会的最底层,延伸到社会的最上层,而这个社会的最上层,在整个社会为安全性的追求而付出的利益中,他是最大的受益者——这个机理,也许当我们从权力的运行中建立理解的时候,就同时也能够理解了……

关于人性的安全性,我们就暂时阐述到这里。

贺道圆 Daoyuan He

贺道圆,总体哲学网站的发起人和维护者。承担父亲贺君山在海内外思想著作的发表责任,并主持“什么是文明”和“人类文明研究”等栏目,系统阐述以自由、公平、责任和协商为核心的文明观。希望通过哲学、制度和政治的结合,推动人类文明未来的反思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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