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性之理解问题,竞争性可能是最容易能够被人理解的,而对变化之人性的理解,就不会那么容易能够直接理解。安全性——如果仅仅从自然环境中天敌的存在来孤立地考察安全性,可能是最简单的。但人类社会的安全性存在,却是需要对人类的社会行为建立理解之后才能渐渐地建立理解。接下来我们可能还需要谈人类的审美属性,与前面已经谈及过的人类的欲望——这二种人性,一种是基于人的外在的审美欲望,一种是基于生命内在的需求,这些可能都比较容易理解。但惰性作为一种人性存在,其实应该是一种最难以理解与把握的人性存在……

但我们需要对惰性这种人性存在建立起一种理性的理解……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是中国传统文化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也是十分被人们所欣赏的一种重要的文化观念——即一个人持续不懈地追求他们生命目标的实现,而时刻不敢懈怠与放弃——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是一种为克服人性的那种惰性存在的深刻的文化建构——这里,我们其实可以从“健”这个观念被传统中国的人们所偏爱的程度,来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人性之惰性存在,本身是有着深刻的理解与把握的……

我们先来理解“健”这个观念的抽象过程——我们知道,在人类漫长的历史的演变过程中,他们对置身其中的世界作了持续不懈的观察,试图从对这个世界的持续不懈的观察过程中,来理解这个世界运行的真正的本质——当然最初的时候,人类只对这个世界的变化过程有了越来越深刻的直观的理解,这种直观的理解,不仅仅限于人类的生存环境,还在于一个更大的宏观环境——我们通常称之为天文环境——或者宇宙环境。对这种宇宙环境的观察——人们主要着眼于对那些直观的天象的观察与理解,而直观的天象,人类会发现一些印象非常深刻的现象,即在浩瀚的宇宙中,人类发现了二个最大的天地——太阳和月亮,还有一些有规律性地运行的星星,人们称之为行星,但还有一些夜晚点缀在浩瀚的太空中的星星——这些星星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似乎它们总是出现在天穹中的固定的位置,千百年来它们的位置似乎从来就没有改变过——这些夜晚的天空出出现的从不移动的星星,其实只是人类的视觉器官感觉不到其运动而已,于是人们将其称之为恒星……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些恒星其实是与太阳一样大、或者更大的发光发热的并且与太阳一样地也在持续不懈地运动的星体,只是因为它们离我们的距离实在太遥远,所以我们的视觉器官无法感觉到其运行,同样,其实在白天的太空中,我们的上空也是有无数的星星存在的,但由于太阳光太强烈,那些遥远处的星星所发出的光芒太过暗淡,所以我们无法在白天看到这些星星的存在,而只能在夜晚看到星星的闪烁。而那些运行着的星体——我们称之为恒星,之所以人类能够看到其运动,是因为它们离我们的距离相比于恒星而言,是太近了,所以我们能够看到其有规律的运动——但这些行星,其实比起那些恒星而言,要小得多,并且它们并不发光——我们之所以能够见到它们,与我们在白天能够看到其它事物一样,是因为有光线照在它们的身上,它们将这些光线反射出来,从而使得我们产生了视觉的刺激,因此能够看到它——而我们之所以能够看到它们,其实都是因为太阳发出的光线的缘故,而我们在这个星球上能够看到事物,都是因为太阳的缘故——如果这个星球的上空没有太阳,人类的视觉器官就无法发挥作用,因为离开了光线,我们就会陷于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什么都看不见——所以光线对于人类而言是如此的重要,西方圣经的创世纪里,上帝首先想到的事项是——要有光——所以上帝最初创造了光——是光线让人类看到了万物,也是光线才让人类感觉到这个世界的缤纷与灿烂的存在,如果没有光线,这个世界的美丽就会立即暗淡无光……

当然,我们随意地发挥了这一切,只是将人类对这个世界的那种观察建立一般的理解,这里,我们还是来继续谈中国传统文化之“健”之观察——通常我们认为天行健指的是太阳的持续不懈的运行——这种太阳的持续不懈的运行给我们的先人们带来了如此深刻的印象,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太阳在运行的过程中,是从不停息的,并且它总是均匀地、持续不懈的运行着,从不间断——这种太阳均匀地持续不断的运行的那种特有的秉性,被我们的先人们以“健”这样的观念来有效地表征——健在这里所表征的,不仅仅是太阳的运动属性,而是还含有一种更深刻的特征,这种深刻的特征就是,这种运行是不间断的——我们在对自然的观察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虽然运行是这个世界的基本本质,但很多运动都是断续性的、并不持续、更不能持久,如飘风不终日——飘风是一种非常强烈的运动,但人们发现,这种运动是无法持续不断地进行的,它只能持续有限的、甚至可以说很短的时间,而太阳的运动,人们发现,它的持续性是惊人的,超过我们所观察到的其它的任何运动,即它似乎是永不间断的、永远地持续地进行下去,从来就不知道疲倦——当然,从今天我们对太阳运行的理解而言,太阳的运行也是会最终停下来的,即当太阳的燃料耗尽了的时候,太阳将寂灭和死亡,那么我们就无法再从这个星球上观察到太阳的运动了——因为那时候我们这颗星球也将随着太阳的死亡而一起死亡,但在古人有限的观察时间内,这种有限的观察时间可能长达几千年、上万年甚至几十万年,这对人类而言,可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段,在这个如此漫长的时间段之中,人们都发现了太阳的那种持续不断的运动,这构成人们对太阳运行的健这种本质的深刻理解,并且将这种太阳运行的健的本质,引入对人类社会行为的理解,认为君子应该效法太阳的那种持续不懈地运行的本质,而在社会目标的追求过程中,努力做到“自强不息”——在这里,我们可以理解一个中国传统观察里的天人合一的真实的例证——即天地运行——当然主要是太阳运行的那种持续不间断,是人们认为的天的一个高贵的品质,作为人,应该效法这种高贵的品质,从而使得自己的行为与天道的行为保持那种完美的一致性,这才是中国传统观念里的真正理性的天人合一的理念——即我们一定需要抽象出天体与自然运行的那些秉性,然后将这些我们认为与天体运行相符的秉性,运用到我们相应的社会运行层面,从而达到人的行为与天地运行的秉性完美的吻合,这才构成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天人合一,而这里的健之观念,与君子的自强不息,就是天人合一的一种完美的典范……

当然,这里我们有些离开主题,进行了一些不必要的发挥。我们回归到惰性这一主题,来尝试理解人类社会行为中的惰性这种人性的存在,究竟应该如何去有效的把握……

我们知道,生命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存在,这种生命的物质存在,意味着生命既需要与其环境进行互动——其实一切的物质都会与其环境进行相应的互动,但这种互动,与生命与环境的互动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即物质与环境的互动,是基于环境力量的存在而被动的互动,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本身并不选择环境条件,它是在特定的环境力量作用下出现在特定的位置,也是在环境力量的相互作用下被演化成一种特定的存在,这对普通的物质存在而言,一切的变化过程与一切的变化结果,都不是它能够选择的,它也不能选择,一切的结果都是环境条件自然演变而成的,与物质本身的意愿无关——而物质本身也是没有意愿的,即不存在物质之自由意志的表达。但生命其实是有特定的目标追求的,生命只有有效实现了其特定的目标,生命的意义才得到彰显——而人类就更与普通的生命不同,人类不仅需要追求特定的目标的实现,他们还创造一些精神目标,去努力追求实现,从而构成人类的文明秩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发现,生命与人一样,都需要围绕着他们所追求的目标的有效实现,而与环境进行高效的互动,这样,在环境中就会出现了一些情境条件,这些情境条件是,生命可以与这些情境条件进行互动,但这种互动与生命本身的目标实现是无关的,这样,生命就会在它展开行动时,不会把这些行动作为它们行为的选项——因为即使生命是可以与这些特定的环境条件进行某种互动的,但由于这些互动,与生命所追求实现的那些生存目标无关,生命就没有激励来进行这样的互动——因为任何生命行为的展开,都需要消耗一定的能量,而这些能量,相对于生命而言,都是从环境中通过它们有效的行动而展开的,这样,如果生命与那些实现它们的生命目标无关的环境情境进行互动,除了浪费它们从其它行动中所获得的物质和能量外,生命不能得到任何的益处,所以生命就不会有激励与这样的情境进行互动,这从某种意义而言,是造物主对生命展开其行为的一种效率机制的设定……

如何理解这种生命的效率机制呢?其实是生命在追求它们的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它们需要将它们的注意力最大限度地使用在与目标实现有关的情境上,而与目标实现无关的那些情境,生命需要有效的忽略——因为生命的能力是有限的,这种有限的能力必须实现有效率的分配。如果生命将它的能力过多的使用在与它们所追求的生命目标无关的情境的互动上,生命在与追求生命目标实现的情境的互动上所使用的能力就自然地减少了——这就会降低生命追求其生命目标实现的效率,从而使得生命生存与繁衍的概率会因此而降低,因此,造物主在创造生命这一奇迹的时候,他就需要考虑,怎样使生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有限的理性能力——这样,造物主就通过一个效率机制,来约束生命的行为,使得它们在日常行为的展开中,只围绕能够满足它们生命目标实现的情境而展开互动,而对不能满足它们生命目标实现的情境,进行必要的过滤或者无视——进一步,甚至在一些能够满足生命目标实现的情境中,但因为生命本身暂时没有欲望的需求,它也会选择对这样的情境进行无视——如一只刚刚吃饱的狮子,当它看到旁边有一只羚羊,它也可以快速地出击将羚羊击杀,但狮子可能懒得动,因为它肚子很饱,即使它杀死那只羚羊,它也吃不下任何东西,白白浪费自己的精力,因此它就可能懒懒的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听任羚羊在它的身边吃草——这种生命的效率机制,本身是造物主的一种高级智慧,而这种高级智慧,当然也在人类的身上得到了某种完美的体现……

所以,我们会发现,人类的身上其实也携带着这种先天所拥有的行为展开的效率机制——人类在与这个世界进行广泛而复杂的互动的时候,我们就能够发现,人们其实是带着他们所追求的生活的目标而展开其相应的行为的,他们在与自然和社会的互动中,会遇到数不胜数的情境,但人们只与有限的情境进行互动,而会选择忽略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情境,虽然这些情境,人类是可以与其互动的,但人们通常选择直奔他们选择好的目标而行动,只有环境中出现与他们所追求的目标实现有关的情境的时候,人们才会展开他们积极和主动的行动,而会与大部分的其它情境擦肩而过,而不会展开任何的行动,来浪费他们有限的时间和精力——这一点上,我们可以从成年人与婴儿的行为方式的比较上去理解,即当一个成年人观察婴儿的行为时,他们经常会发笑,因为他们认为,婴儿的很多行为,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与他们所追求的目标的实现完全无关——当然,这些很多体现在成年人与婴儿之间的认知差距上,也体现在成年人对婴儿所产生的那些兴趣的价值排序上,但当然也会体现在,一些在婴儿看来的有趣的情境,在成年人的视角看来,是完全偏离了他们所追求的社会功利的目标的,因此这些行为中可笑的,是浪费时间与精力的……

人类行为的这种直奔生活目标的功利性质,最初的缘起就是源于造物主所创造的生命的效率机制——这种效率机制,促使人们在行为展开的时候,需要围绕他们所追求的生命目标的有效实现。因为人类与生命一样,只有有限的时间与精力,即使人类相对于这个星球上的普通生命而言,他们的能力得到了大大的拓展,但依然是一种能力有限的生命体,这种能力有限的生命体,就需要将他们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即将这些能力应用在他们所追求的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上,而不能在那些无助于生活目标实现的行为上,浪费他们有限的时间与精力,从而使得因此他们的一些生活目标的实现受到影响,这其实是传统观念上的一种功利视角——人类其实是需要建立起一种必要的功利视角,来为自己的行为展开确定方向的,这本质上而言,是一种造物主对生命创造所赋予的一种高级的效率机制……

效率机制是一种非常深刻的生命运行的内在的机制——我们在对人类的经济行为建立理解的时候,会更深刻地探索和理解这种机制,它其实是作为一种社会运行的最高级的目标,而被社会主张和实践的,一切的社会行为,无论是个体行为的展开,还是合作行为的展开,我们都发现无法离开对效率维度的理解,来对这些行为的合理性建立理解,即效率是人类无法绕过的维度,也是人类社会合作所必须追求的维度——而对效率维度理解的难点是,个体的效率机制,与合作的效率机制,这二者并非是完全一致的,而是在大部分的情形下,个体所追求的效率机制,与合作所追求的效率机制,并不一致,从而产生社会内生的冲突——这是我们对社会认知的难点所在。即当个体的效率机制与合作的效率机制产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就会需要在二者之间追求一种平衡,这就作为人类合作行为的文化合理性建构的一个目标,从而建立起人类文化意义上的公平观念——即效率与公平,就成为人类社会合作的一个最重要的观念,也是最顶尖的观念,如果我们要考察人类的合作的合理性,就需要从效率与公平二个角度来建立同步的理解,我们无法单独来理解效率,因为,当人类进入合作态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个体所追求的效率,与合作体所追求的效率,并不是同一的存在,二者之间是有冲突的,而人类需要解决这个冲突,就需要在个体的效率追求与合作的效率追求上寻求一个可以让所有人接受的平衡点,这个平衡点的产生,就是人类传统文化观念上的公平理念,所以效率是个体行为展开的激励机制,而公平观念的产生,是因为人类在追求效率的过程中,他们的力量有限,需要通过合作才能有效拓展他们的力量,而这个合作过程,不同个体的效率追求就会自然地产生冲突,于是需要对这种不同个体间的效率追求的冲突中,寻求一个彼此都可接受的平衡点,于是公平的观念就在人类的合作体里应运而生了……

人类对效率的追求,可能并不仅仅基于某个个体在具体行为中对自身行为的效率的那种追求,也基于在人类的广泛的互动中,人们会发现,会有一些行为,这些行为会导致整个社会的效率的增加,但是对于行为人自己而言,他的效率未必是增加的,或者相比于他的付出,他所获得的效率的增加也许微乎其微,可以忽略——这样,我们就会发现,对公共效率或者他人效率的增加,未必是具体行为人个人效率的增加——对于整个的合作体而言,当然就希望这样的行为是能够得到有时的展开的,因为对整个合作体的效率是有益的,但对于那些行为的具体展开人,他们因为本身看不到具体的利益所在,就倾向于不愿意展开行为的激励——这种情形下人类不愿意展开其行为,其相应的人性激励机制就是惰性——人类的惰性,本质上是一种功利的视角,即当行为展开于自己无益时,他就倾向于不行为——即使这些行为,可能于整个合作体是有益的。为了让这样的社会情境下,人类能够主动和积极地行为,人们需要建构一些文化观念,来对抗这种人性深处根深蒂固的惰性观念……

我们举一个具体的事例,对说明这种惰性的存在,与人类建构文化观念来征服惰性的基本的方向。这是一个西方著名的事例,就是一个抢劫杀人犯,他在夜晚的大街上对一个女孩进行了抢劫和杀人。虽然这时候街上并没有行人,但女孩的呼救声依然惊动了街道二边住在房间里的人,在女孩呼救期间,二边房间里陆陆续续地有几十盏灯被打开了,还有一些人探头向黑暗的街道中观察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抢劫与杀人的恶行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没有一个人对着黑暗的罪恶处发出谴责的声音,也没有一个人报警……这个女孩几乎是在众目眩眩之下,被歹徒杀害的。这半个小时之内,如果有任何一个声音发出来,也许整个犯罪过程就会改变,也许女孩就不会丧身凶手的刀下——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但如果即使那些亮着灯的人,他们有一个人选择了打一个报警电话,因为犯罪过程持续有半个多小时,这时候,警察也有足够的时间直到现场,制止犯罪,甚至将犯罪份子逮捕和刑之以法……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事后,心里学家对那些人进行了一些调查,发现,这些人普遍的心理就是,这件事是有很多人看见了的,也许别人会报警,也许别人会制止,犯不着我亲自出面去做什么,反正有别人做了……就是这样一种微妙的心理,就导致了仅仅需要做出一点点行动,如大喝一声:干什么?或者拔打几个电话号码,然后向警察报告这里发生了什么……这样一些非常简单的行为,但几十个旁观者,却没有一个人做出,最终的结果就是,这个可怜的女孩就这样在众人的旁观下死于非命……

也许心理学家们会将这种现象归之于大众的某种从众心理,或者符合乌合之众的行为之类,但我个人将这里的人的行为之所以最终没有展开,视为一种人性的深刻的惰性机制——我们知道,在这里,那些所有的旁观者,他们其实与事件本身是没有关系的——即使他们做出了某种行为,他们发现,自己并不能从中受益,即没有利益与相应的事件纠缠在一起,当一个变化的事件与自身没有利益关系的时候,他们就会被惰性的人性所激励,而倾向于不行为——因为一旦展开其行为,他们就需要付出——并且这些付出,可能还会为事件的进一步演变而有更多的付出——这是基于他们对社会变化的一般理解而适当地推出来的可能社会情境,如这是一个刑事案件,一旦他因为某种机缘而在这里显示了作为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的话,可能会面对刑事调查的作证,需要不断地接受警察的询问,还需要面对自己的出面而让大众对自己在事件过程中的道德角色而质疑……这一切,都是这个可怜的女孩在被侵害时,他们挺身而出所面对的可能情形——当然,他们是期待这个女孩的被侵害事件是能够被制止的,并且他们认为,这种制止,不仅自己可以做,他人也可以做,你看,不是有这么多的灯被打开了吗?不是有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了吗?也许他们会做,这样,事件本身很完美,而我也不必要冒失参与其中,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人类的惰性,本质上是一种深层的人性——是从人类在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追求生存的那种深刻的效率机制而演化形成的——而当这种惰性机制,在人类社会的合作过程中,面对可能出现的那些与整个社会秩序有关的情境,而在这个情境中,偏偏又与个体本身的利益之间缺失一种有效的社会联结,这样,当社会成员面对一个与整个社会合作秩序有关的事件,而自身却无法从对这一社会秩序有关的事件的参与中获得任何益处——本身参与其中却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这时候,人性深处的那种惰性就会常常起作用,从而使得人们会无视公共利益的受损害,而选择置身事外,拒绝作出相应的行为——这种深刻的惰性,在人类社会的合作过程中,几乎是一种普遍和寻常的行为,而在这样的社会情境中,选择积极作为者,其实并非是多数人的一般选择……这是一个我们需要正视的社会现实!

但是,在人类合作体系的建构过程中,我们并没有能力,能够让社会自动的运行过程中,一切对社会合作有利的行为的展开,都会自然地得到其正当的利益与收获,从而使得对社会有利的行为,会在一个合作体中,得到普遍和积极的实践——人类理性能力是无法达到这一实践的境界的,这是一个人类无法改变的事实,即一定存在社会努力需要实现的某些目标,由于这些目标,在那些展开行为的社会成员中缺失了利益的存在,结果他们因被惰性的引导,而放弃该行为,导致社会因此而失序,并由那些直接的利害有关者承担这种失序的成本,从而使得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与人类所追求的文化目标的失落,这是人类必须正视的现实情境……

这里我们所阐述的是,面对某种公共利益的被侵犯,而其他社会成员,在明知这种情形的发生,并且他可以展开适当的行为来改变这种行为的发生的时候,基于其利益缺失的原因,使得他缺乏相应的利益激励,从而被人性之惰性机制所指引,放弃该行为的选择,导致社会某种失序——这是人性的惰性行为,对于某种公共利益目标追求的失落……

但人类的惰性,可能也会基于其成本的付出,而放弃某些生活目标的追求——如一个人的房间很零乱——这种房间布置的零乱,本质上是人类的文化目标,即将人类那些有用的物质安排在一个有序的空间之中,是人类追求他们生活的舒适与惬意的一种文化审美——这种文化审美,本身并不出现在自然的生存状态之中。我们知道,在自然的环境下,动物们并没有什么审美的追求,他们听任物质在自然的环境中随意呈现,很少见到有动物会有意将自然环境中的事物通过有意改变其位置,而追求对这种环境的审美情感。但人类却刻意地追求这些,包括城市的格局,街道的设计,房屋的造型,乃至于一个房间里物件的摆放位置,这都是有着相应的审美标准与文化要求的——但是要使一个房间保持某种在人类审美目光下的整洁和有序,是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的,那就是,当人们在他们的房间里日常活动时,这些摆设与物件会因为这种活动而随时改变它们的位置,这种因为活动而改变位置,由于是基于特定活动的需求而产生的,就必然与在静态的非活动状态下的物件的相应的位置不能保持一致,所以当某种特定的房间活动结束的时候,那些物件就与静态的审美位置不再一致,要使这种静态的审美情境得到恢复,就需要在那些相应的房间活动结束后,立即将这些相应的物件,通过清洁和整理,重新恢复其所在的位置,这需要持续不懈的付出——但当日常生活展开的时候,人们其实是对这种持续的付出怀有一种抗拒情感的——这就是人性中的惰性在起作用。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固然能够看到一些时刻将房间收拾得很整洁的人,但也经常能够看到,那些房间乱七八糟地乱得一团糟的人。世说新语里有一个故事,就是说某人的房间很累,他的朋友见到之后,就希望他收拾一下,这个房间的主人说,大丈夫当扫天下,何事一屋为?其实这个人是为自己的惰性作某种辩护,即将收拾房间视为一种不值得做的小事,而将他自身的行为展开确定为一个宏大的目标,即经营天下大事——但他的朋友驳斥他,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成为一句经典的箴言,在中国流传甚广,经常用来形容那些好高骛远、不视实际、充满空想的人。但其实这里,二人都存在某种逻辑上的诡辩——首先那个为自己懒惰辩护的人,其实他将二种没有关系的行为进行了价值排序,他认为,只有扫天下的行为才是大丈夫值得追求的,而将个人的小屋子经营得非常整洁与温馨,并不是大丈夫的行为——其实将个人的小屋子经营得很整洁,与一个人是不是大丈夫没有关系,只是他可能认为,大丈夫的个人的小屋子,是不值得他们亲自动手来保持整洁的,需要其他的下人来动手给他营造,并不是他讨厌或者厌恶房间的整洁,而是他不屑于做这些行为,认为这是小人所营之事。这体现的是中国文人传统上对某些行为的内心的排斥与抗拒——但驳斥者的逻辑就更不通了,他将扫屋与扫天下并列,认为,不能扫屋者,就不能扫天下。其实二者是不同的技术,一个完全不懂得扫屋的人,并不妨碍他拥有经营天下的才能,而一个能够将屋子打扫得很干净的人,很可能对如何经营天下一窍不通——相比而言,这个将扫屋与扫天下相并列者,本身对社会问题的逻辑理解就成问题——当然,我们并不就这个问题再作进一步发挥了,我们只是揭示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即当一个人的生活环境要求他不断地为这种环境的整洁与舒适而付出的时候,人性的惰性却会抗拒这种追求整洁的行为,这就会经常导致,一些人可能出来时衣冠楚楚,但他所居住的房子环境就是零乱不堪,物件摆放十分混乱,这与他懒于收拾房间的卫生有关,这其实是一种惰性在支配他的行为——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本人也是有着深深的惰性的,一旦爱人有事离家几天,家里一定就混乱不堪,她回来就要收拾半天,当然也要唠叨半天了,我既然自己不愿意收拾,当然就只好忍受她的唠叨了——但这种忍受唠叨的收益,就是我能够享受到她收拾好的干净整洁的家居环境……

实际上日常生活中的惰性——通常体现在一些价值排序相对比较低的生活目标,如前面所举的家居环境整洁这样的生活目标之类,当为追求这些目标而不得不被动付出成本的时候,通常人们会受到惰性的支配,而对某些行为的付出并不积极,即使因为而导致一些生活的目标得不到实现——我们会发现,家居时经常会有碗筷被积累在厨房等待清洗的情形——本身也是一种惰性在起作用。即从文化合理性的建构上而言,正常的家庭生活里,一旦吃完饭后,最后马上将碗筷清洗干净,然后收到碗柜里,这才能让厨房显得整洁。但我们会发现,经常有一些小家庭,他们会将好几餐吃饭未洗的碗筷积聚下来,一直到最后,家里可用的干净碗筷没有了,再吃饭就要没有碗筷可用了的情形下,才不得不被动地将这些碗筷一次性的清洗干净——这其实也是一种惰性在支配人们的行为。如同房屋的混乱,是惰性在支配人们的行为一样,但当一个人长期不收拾房子,当房间混乱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会发现,他的生活简单无法过下去了,因为所有的东西都失去了其正常的位置,他继续在家里展开某些必要的行为时,他发现,由于东西摆放的混乱,导致了他可能找不到那些有用的物件,结果让这些他必须进行的行为的成本大大地提高了,这样,为了改变这种家居生活成本过高的窘境,他就不得不选择对屋子进行一番大清洁和大收拾,将一切因为其他行为而使那些摆乱了的物件,重新归到其应有的位置,并且将因为其他的活动而产生屋子里的不必要的多余的物事,将其作为垃圾进行清理,然后丢到垃圾桶里,从而使房屋重新回到其整洁的面貌——其实这也是现实生活的成本要求,使得人们不得不抗拒惰性,而展开对房屋有序的收拾行为……

当然,这里的惰性所引导的人们所放弃的行为,其收益是行为人本人所主动放弃的——即并未对他人产生影响——这就只停留在文化多元的个人自由选择的层面。但当惰性行为导致的行为放弃的后果,不是由行为人承担,而是由其他的社会成员来承担,而行为放弃者本身被要求展开这些行为,并且作为他获得收益的一种社会责任的时候,这样的惰性行为,就需要从制度上对此进行约束,以让人们改变其惰性,而选择主动和积极地展开其行为,履行其正当的社会责任,这构成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的方面,也构成对公共领域进行有效性管理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这里,我们可以举一些适当的例子,来说明人类的惰性行为,与社会管理对这些惰性行为的某种约束机制,从而努力使得社会成员,在其相应的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如何有效地约束他们基于惰性而规避对合作应尽的责任问题——我举电子厂的仓库管理的例子。电子厂里的电子元器件非常非常多,有些仓管管理的元器件有上百件之多。这些器件都非常小,有些数量还非常大,因此要求将这些器件都在规定的位置摆放,并且时刻有清晰的数量记载,与这些元器件保持准确的对应,并且由于日常流水线的生产,时刻需要调用这些元器件,并且生产过程中,这些器件的需求会因为生产过程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导致这些元器件经常性的被调用,在这个过程中,仓库管理员就需要频繁地填写表格,清点数量,将元器件进行对应,并且及时将其整理得整整洁洁,放到规定的位置,这是一个合格的仓管员的岗位要求……

但是,现实工作中,这些仓管员可能很难做到这样的要求,那是因为频繁的元器件的调用,使得这些元器件会经常移位,不断的数量的清点,也使得表格填写过于频繁,从而使得仓库管理员在工作过程中感觉到疲惫,这样,他们通常就会减少一些整理与清点的行为,如一次出货之后,他们可能就只将点出去的数量登记了事,并不会重新清点库存,这是为了再一次核查刚才出货数量的准确性——如果出库时出现点数失误,这一次核点,就会及时发现。如果只在登记簿上记一下数量,甚至数量都不记,只把出货单集中起来,等将来闲了再一并归总,这就会非常容易导致仓库的数量出现错误,久而久之,就会让仓库里出现出货与存货不再保持一致,导致仓库数量出现损失的问题,这是仓库管理员最害怕的——因为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他可能就需要为这个失误而被追赔,如果损失太大,他可能还会失去工作,但在日常仓库管理的工作中,这样的情形却是非常普遍的,在每一个月审计员对仓库库存进行例行的审计中,这样的仓库数量不符的现象,经常出现,并不是少数,很多仓库管理员因此而被开除……其实,我们会发现,这从本质上而言,是人性的惰性因素在这里引导了仓库管理员的行为,而仓库管理员即使清楚,这样可能会导致管理的失误,但他存在某种侥幸心理,相信他的某一次出货清点的行为,是准确无识的,但就是这种轻信,导致他能够及时通过进下的存货清点来发现问题的行为,却没有及时实行,结果产生了工作的失误……

惰性是一种深刻的人性——在人类社会广泛的合作过程中,我们能够发现,当一种行为,作为一种应该付出的社会成本,而其成本本身,却已经体现为某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工作责任——但这种行为本身所体现的与变化的某种互动,虽然是防止一些变化方向的出现,但这些行为在很多时候,即使人们并不行使,也许这些人们希望防止的变化,本身也不会出现,即当人们放弃特定的行为责任的时候,人们希望规避的变化结果,可能也并不会出现——即这种人们不希望发生的变化的出现,本身只是一个概率事件,人们将通过防止这种变化出现的责任作为一种工作中的成本——但履行该工作的人,因为认识到了该变化出现的概率性,因此而在工作中,出现侥幸心理,尤其当他最初习惯地履行了责任,这时候,他发现,这些责任的履行似乎完全是多余的,这个他的工作希望规避的变化,或许根本就不会出现,于是惰性就在他的认知里占上风,他就会经常性地惰怠,放弃履行相应的行为责任——当这种放弃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这时候,那种认为不会出现的变化,就会成为一个高概率事件,直到有一天,这个事件终于发生,于是这个人的惰怠行为就终于曝光……

这种惰怠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可能在火害的风险里体现最为明显——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我们能够发现,火灾是一种偶然出现的灾害事件——为了规避这种偶然出现的灾害事件,需要时刻绷得对火灾警惕的琴弦,即定期检查那些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定期在检查那些关键部位和易燃材料的安全环境,这些都是预防火灾的一些常规措施,这些常规措施,是让火灾风险大大降低的日常例行活动——但这些日常例行的活动,却需要人们去履行相应的检查责任——这些检查责任,其实就是防止火灾的重要保障——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这些行为,在很多时候被人们认为是多余的,并且人们越来越觉得火灾离自己的环境很遥远,于是渐渐地就惰怠起来,对这些日常的检查工作就自然地松懈起来,结果就慢慢地使得这个本来安全的环境,却变得让火灾的风险越来越高了起来,最终,有一天可能就终于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惰性是人性中的一种天性存在,人类只有通过对特定行为的某种必然的要求进行不懈的文化强调,来对抗这种人性中的天性——或者在行为过程中,强调明确的责任意识,来加强对人的行为的监督,使得他们能够及时履行其责任,而不被他深刻的惰性所绑架——我们知道,人类与变化互动的过程中,所有的环境条件与变化结果,都存在一个相应的范围与出现概率——即任何条件对变化的影响,并不是其一出现,就必然会导致某个变化结果的出现,而是其出现会加大这个变化结果出现的概率,当这个条件的力量越大的时候,这个变化结果出现的概率就越大。并且这些环境条件的出现,也是一个概率事件,并不是说环境中必然出现这样的事件,而是这样的事件的出现是偶然的,并非必然,是一种概率——但既然是一种概率,人们就无法预测它什么时候出现——当人们希望规避这个环境条件的时候,他们就通过进行一些确定的行为,来减少这个环境条件出现的概率——如人们日常生活中防止火灾出现的那些例行行为,就是努力减少火灾出现的概率——但本身这些行为,并不必然能够防止火灾的出现,却确实能够从概率上大大减少火灾的出现,并且在人类的现实生活中,我们能够发现,每一次火灾的发生,当事后追溯其原因的时候,都能够发现,这些日常例行工作存在做得不到位的情形,而如果这些例行工作做得到位了,要不就会有效地防止火灾的发生,要不就会让火灾所导致的损失减少到最少——但由于这些确定的防止火灾的行为,并不与火灾必然出现的情形相对应,于是当这种工作长期反复进行时,缺失了对个体变化的激励,使他们感觉到某种单调性,即使这是一种他们工作中必须履行的责任,但那种未必如此巧合的侥幸心,使他们内心深处的惰性起了作用,于是放弃了那些例行应该履行的工作行为,渐渐地,这种工作行为的放弃,因为相关的监督的缺乏,就成为一种习惯,结果就导致最终,本来是低概率的火灾事件,却终于在有一天突然酿成了惊天大祸……

我们现在再来理解,人类合作中惰性所导致的工作中的一般情形。通常,当人们不希望某个变化的出现的时候,如果这种变化在人们的预期之中,但这种变化却并不必然出现,但人们依然需要为了防止这种变化而与之进行某种必要的互动——而为了让这些行为得以履行,人们就需要安排相应的社会成员来履行这一行为,这就作为一种工作责任,而成为这个社会成员的工作内容——但这个社会成员是清楚他的工作与相应的变化结果的关系的——也许刚开始的时候,他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地履行他的工作,但他很快就发现,他所履行的工作,为的是防止特定的环境条件的出现,这个环境条件的出现,会导致某一个人们不希望的变化发生——但他的日常的常规工作,却是单调和乏味的,而他希望规避的那些环境条件,他发现,即使他不履行这一常规的工作,似乎也不会出现,并且他还发现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对他工作的检查,也是一种常规性的,只在规定的时间内会有人来检查他的工作是否到位,而他只需要应付这一检查,就可以让日常大部分的常规工作行为放弃,从而使得自己更轻松——这种惰性会引导他这样行为,从而放弃了他的工作责任——在大部分的时间里,这种放弃工作责任,并不会导致他工作希望防止的那种消极的后果的出现,于是这渐渐地就成为了一种习惯,于是他就将消极怠工作为他工作中的一个平常的内容——但这样,环境条件由于他长期的不作为,就会让一个本来只是极低概率才能出现的那些环境条件,就越来越成为一种高概率事件,于是风险就渐渐地累积起来,而让惰性左右而放弃工作的社会成员,这时已被习惯支配,于是终于有一天,那个他不希望出现的环境条件突然涌现,他来不及展开行为,而那个变化的恶果就出现了……

当然,我们可能也发现,有很多人类的惰性行为,是行为本身无法带给人们某种变化的乐趣,即行为具备单调性。这种单调性的行为的不断重复,会让人产生厌烦心理,这也是导致人们产生惰性心理的原因,因为那些日常的规避某个特定环境条件的行为,本身是一种例行的工作,这种例行的工作,也在大部分的情形下,并不必然就有效地防止了环境条件的发生,于是让人们在内心里认为,这是一种多余的行为——但由于人们无法逆测导致这个变化结果的环境条件何时出现,只能通过一些常规的行为对这样的环境条件进行规避,因为人类的理性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人们能够对这个环境条件的出现与某个特定的变化关系形成对应,但却无法预料什么时候环境中会出现这样的条件,只能通过人们日常的常规行为,来不断地努力检查环境中的信息,以及时获得这些环境条件出现的信息,并且在尽可能的前提下,将这些可能导致环境条件出现的因素清除悼——如人们防患火灾,只能努力防止火源的可能出现,或者让那些易燃之物远离火源……但这些行为,会有大量的单调和重复,并且很多时候可能确实是无用的。但人们却必须去做,即必须时刻调紧他们警惕的琴弦,以防止这个可能变化的出现……而这样的行为,经常会导致人们的惰性发生,结果人类很多的意外的灾害事件,我们就会发现,其实是与他们本身的惰性有关的——就如同开车出现车祸一样,人们通常知道,开车过快,就容易导致车祸。于是他们开车时通常会提醒自己不要开快车,但当长期开慢车并没有什么后果的时候,他们就会觉得偶尔开开快车也无所谓,他们安全的琴弦就渐渐地松懈了——这也是惰性在起作用,因为当行为展开时,安全是需要时刻在他的心里出现的一个要素,但这种时刻在心理提醒自己产生安全意识,却是对人性惰性的一种挑战,他们无法长期专注于某一特定的安全意识,最终惰性可能左右他,渐渐地开起了快车,结果有一天终于导致了车祸——人们对车祸原因的总结是,十次车祸九次快——如果从人类车祸发生的原因的概率上去考察,我们会发现,惰性所引导的人们放松安全的琴弦,可能是导致车祸发生的最重要的原因……

人性中的惰性因素,其所导致的人类的行为,其实在很多的时候,需要对这些行为的终极的人性因素进行某种程度的考察,才能让我们对其有相应的理解与对应——人性中的诸多因素存在,可能会导致人们产生不同的行为,这需要对人类行为进行具体而细致的考察——而这是对行为理解的微观层面的认知探索。人类当然只能从微观层面建立起他们对行为的认知,而人类对宇宙、自然与社会的宏观理解,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都是建立在微观的认知基础之上的,没有这些微观的认知基础,人类其实无法从宏观层面上去理解这个世界——当然,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我这里想说的是,如果我们想理解人类行为中,哪些是由惰性的因素所导致的,我们就需要对这些行为进行细致入微的微观考察——对不同的行为,建立起微观层面的那些细节的理解,我们才能将其与相应的人性机理建立起一种有效的对应关系,对惰性的理解也不例外……

惰性的存在,在二种情形下体现出来,一种情形是,人类的某一类生活目标的追求,需要通过人们的相应的行为才能得到实现,而这些行为会让人感觉到某种枯燥性,或者这个生活目标实现的激励,不足以让人们展开其相应的行为,这是发生在个体惰性的层面。而在合作层面,当一个行为的展开是作为一种责任而要求具体的社会成员去履行,但这个行为所防止的某种社会结果,可能是一种低概率的事件,加上缺乏有效的对该行为展开的监督,于是人们就会渐渐地让惰性占上风,而放弃对该行为责任的履行,最终可能导致不可控结果的出现依然是一种概率事件,但这种人类不期望出现的变化的概率就会大大地提升,结果导致了人们在社会互动过程中的损失或者成本……

我们需要对人性中那种深刻的惰性存在建立理性的理解,当人类展开某种行为的时候,一定是这种行为会让人们产生某一个特定的目标追求,如果这个行为所导致的特定的目标追求的实现,其激励强度不足,可能导致人们的惰性。或者这个行为所阻止的某一个变化结果的出现,并不是必然的,即可能这个行为不展开,这个人类不期待的变化结果也不会出现——并且有大量的实践表明,人们放弃这个行为的责任,也不会出现他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于是人们就产生了一种侥幸的心理,让惰性占上风,于是他们就倾向于渐渐地放弃一些行为责任,导致一些本来可控的灾难性或者损失性的事件发生——这在人类的社会合作中,其实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情形……

贺道圆 Daoyuan He

贺道圆,总体哲学网站的发起人和维护者。承担父亲贺君山在海内外思想著作的发表责任,并主持“什么是文明”和“人类文明研究”等栏目,系统阐述以自由、公平、责任和协商为核心的文明观。希望通过哲学、制度和政治的结合,推动人类文明未来的反思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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