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一个社会,如果不考察家庭在其中的功能,不能理解家庭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作用,其实就并没有真正理解社会,也没有真正理解文明体一切文化解决方案的合理性内核所在。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是社会最基本、最稳定、最亲密、最长久、最忠贞、最信任、最相濡以沫的合作关系。这种关系既基于人的生理需求,也基于人的社会需求。这二种需求相辅相承,缺一不可,是个体幸福的重要基石,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如果没有以夫妻关系为依靠的家庭的支撑,个体在社会的位置就不是清晰的,他的归属就是不明晰的,他的社会地位就不是稳固的。夫妻关系是个体在社会成人后必须面临的一种重要选择:找一个年龄相当的异性,与自己构成一种超越一般社会关系的利益与共、患难相依、荣辱同享、进退同归的目标一致的合作体。夫妻关系的双方一般的社会文化观念要求是匹配:年龄、能力、社会地位以及相应的家庭背景等。年龄的匹配指的是根据男女生理特征而产生的相应的年龄差距,即不可过大,也不可过小,而是恰恰好的年龄差。能力方面,一般要求女性的外貌,而男方要求相应的才能。家庭背景与个体的社会地位同时也要求有相应的对等性,避免双方结合因这样的差异导致一方对另一方的优势感而使夫妻的平等地位受到动摇。这样的文化要求从本质上是希望使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里彼此地位相当,智识相当,能力相当,这样就可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对家庭所面临的问题的解决方案的争论较小,共识容易达成,合作关系易于稳定与长期,保证夫妻双方能够长期和睦相处,亲好日密。而适当的年龄差距保证双方结合时处在最佳的生育期,其旺盛的精力可以保证后代的优生和优育。这样的夫妻配对具备稳定的社会文化认同,是一个文明体对本民族健康发展而自然产生的对男女这种核心社会关系的理想要求。我们如果见到一个妙龄少女嫁给一个老头子,便会产生:鲜花插在牛屎上的感叹。如果一个人对他明显高攀的少女进行非分之想,便会讥笑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诸如此类。中国古典戏剧里的爱情故事基本符合这些理想的文化规范。其中尤其强调郎才女貌,而女方一般是社会地位显著高于男方,但男方通过自己的才能迅速改变自身的社会地位,从而使社会广泛形成一种正向激励:鼓励个体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变社会地位,从而实现社会认可的健康的地位升迁。

由夫妻这种核心关系为依托的社会合作关系上推和下延,自动产生了父子这种文明体里的核心传承关系。一般家庭模式是父子孙三代。由子这一正当盛年的一代负责对老父的赡养与对幼儿的教育培养,从而使社会个体因为时间上的一种错位而产生的资源配置的不当得到纠正,从而通过血缘的外显因素产生社会更替解决方案,于是血缘纯粹性的文化价值也由此产生,通过不懈的代代传播,夫妻双方彼此忠贞的义务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责任,文明体里的所有个体均认可其合理性与重要性。这是对家庭核心关系的社会文化观念的压力所寄。

同时家庭承担的另一种社会职能是知识的传承。个体要想顺利地融入社会,如果不具备一定的对社会关系的认知,对一定生存技能的熟悉,对自身社会地位与职责的清晰,对社会复杂规则体系与文化观念的认可,则融入社会的可能性就很低,或者根本就要受到其他文明体个体的排斥,使他正常履行其社会职能并同时为家庭带来与此相应的生存资源的能力大打折扣,影响社会整体合作效率的提高。这种个体的学习任务在人类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事实上大部分是由家庭来承担的,当然也依靠整个社会个体的互动来提供辅助作用。但许多核心的知识,如谋生的技能,在长时期里是由家庭负责传承的。即使其技能不由家庭主要传授,而由个体通过自身向他人学习或以阅读的方式来学习,但其所需要的资源也必须由家庭来提供,如学徒所需要的学费,自己学习儒家经典时所需要的生存资源以及参加考试的一切需要,都必须由家庭提供。没有这样的家庭支持,个体要想在社会成功立足是很艰难的。更何况,个体从小呀呀学语的过程更是一个艰难的历程,需要父母细心呵护、慢慢教诲。个中艰辛,非作为父母亲身体验不能得知,如果幼儿不跨过这一阶段,则他的未来一切梦想皆是空谈,而这一阶段的最关键无疑就是父母与爷爷奶奶等家庭核心成员的大力提携与耐心教诲。

家庭同时提供给个体恰当的社会地位,每一个个体,当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之时,他是不能自己选择的。也许他含着金钥匙而来,也许他的父母本就是一个清贫的个体。这种不同的社会地位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个体在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虽然社会提供了依靠个体自己能力提升社会地位的途径,但由于这并不是完全依靠个体的努力就能够达成的,个体还必须依靠相应的社会物质资源的支持,而这种支持的多寡也将对个体的社会地位上升产生关键影响。这种个体起点的不公平为一切的文明体所察觉。文明体产生了多重解决方案来应对这种不公平性。比方说信仰的产生,印度的种性制度,即通过一种广泛的灵魂文化观念的产生,使个体的生命不局限于世俗的生命过程,而是一个无始无终的生命转化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这样,生命在某一个阶段的不公平可以通过自身的个体努力而在另一个阶段得到适当的补偿,从而使生命的公平性在文化与认知层面上得到一种长期的平衡状态。当然即使是这样,一切文明体都不会产生在生命的某一个静态的阶段的上升空间的完全杜绝。中国尤其主张个体通过自身努力改变低下的社会地位与个体的命运,其文化观念十分丰富,比方说个体虽然清贫,但通过自身的坚持学习,甚至在艰苦的条件下,创造条件进行学习,如凿壁偷光、自制萤光灯、牛角挂书、边卖柴边读书等,从而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支持,最终得以在社会贤能选拔赛中脱颖而出,济身社会上层,实现个体的凤凰蜕变。这样观念与社会典型的产生,是社会想努力削平那种由于社会财富分配规则与个体能力与际遇的不同而产生的社会地位外显的高低所导致的新生个体起点的不公平所致。因为这种由社会规则所导致的广泛社会分层,既有不公平因素的存在,但更有无数社会自觉力量的合理合作而产生的不同社会利益走向,而这些利益走向是广泛的社会自愿合作达成的,具备社会认知层面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社会不可能以个体到来起点不公平这样的单个的理由来调整这种自愿产生的社会分层现象,并且其重新配置资源以求个体起点公平的方案也无法产生,因为无法达成有社会共识的公平,社会财富的不均等配置本质上是一个历史传承的过程,是一个广泛的公平与不公平错置其间的综合结果,社会既没有能力从这种外显的不公平中厘清出其中合理的成分与不合理的因素。社会调整必须从制度层面进行,并且有效的调整手段是从单个的制度更新上着手,因为一种单个的制度调整的合理性认同容易得到厘清,也容易得到认同,所面临的阻力相对较小。当然这是与政治相关的话题,我们容后再议。

贺道圆 Daoyuan He

贺道圆,总体哲学网站的发起人和维护者。承担父亲贺君山在海内外思想著作的发表责任,并主持“什么是文明”和“人类文明研究”等栏目,系统阐述以自由、公平、责任和协商为核心的文明观。希望通过哲学、制度和政治的结合,推动人类文明未来的反思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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