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生命与人
2-1 物质概述
当我们理解这个世界的时候,其实是有三类具备不同特征的存在——物质、生命与人……
这三类不同特征的存在,是人类认识这个世界的主要对象——因为这三类认知对象的存在,人类也间接地理解了时间和空间这二类存在。其实如果没有物质之存在,人类会不会产生时间与空间的观念,都是一个问题。其实,时间与空间是依赖物质的存在,才在人类的观念序列里产生的——当然时空本身之存在究竟是依赖什么呢?这是一个问题。从人类的哲学思考而言,很难说真正理解了时间与空间,看多少哲学家对时间与空间的宏篇大论的叙述,但你依然会对时间与空间的存在本质充满颖窦。对这些哲学问题的考察,是我尽力回避的问题——我愿意切入人类认知的常识视角,而对深邃的哲学洞察含有某种敬意——却并不想如哲学家们一样的去深入考察,宁愿冒被哲学家所认为的浅薄之讥——也许这代表了我对深刻的一种畏惧……
物质一直是人类认知的基础的对象——最初尝试理解物质的是人类的哲学家们——他们想知道这些存在的本质——哲学家们怀有一种深刻的偏见——即只有形成了对物质本质的认知,才能说你真正理解了这个世界。而物质的本质,是你任何的感官与视觉所不与的,即你所看到的物质存在的那些表象,都与物质的本质无关,物质本质是在物质表象之外的一种独特存在——但究竟什么构成物质的本质,却在哲学探索中聚讼不休,人类从来就没有获得过一种共识性,因此物质之本质存在,也就成为一桩几千年的学术公案——但对物质本质的理解,其实是分化成二个方向的——这二个方向也是哲学本体论的基础的问题。那就是,外在的表象纷繁复杂的物质存在,究竟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构成要素?这是本体论所分化出来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这些物质的变化是通过因果链条而有序演绎的,但当人类追溯物质演变的因果链条时,他们发现了一个基本的变化链条——那就是,物质的原因——本身也是一种物质存在。而一种物质的存在,当然也会有产生它的原因——这就是物质的原因是有原因的。当我们追溯这物质的原因的时候,发现物质的原因的原因,也是有原因的……这是一个可以永远向上追溯的疑问——即使这个物质的原因的原因的原因……早就超出了人类经验感觉的范畴,是在人类能够经验感觉之外的时间与空间演化的——但这种理性层面的无穷上溯,却在人类的世界里被认为是一种理所当然的对事物演变的终极探索。这可以简化为一个鸡与蛋的问题——即鸡生蛋、蛋孵鸡——鸡再生蛋、蛋复孵鸡……这是一个可以永恒上溯的因果探索链条,没完没了,无穷无尽——而在这个似乎可以永恒上溯的探索链条中,人们产生了一个疑问,究竟这个世界里,是先产生蛋?还是先产生鸡?如果先产生蛋,那没有鸡的蛋是如何出现的?如果先有鸡,那不由蛋孵化的鸡怎么可以出现?这会成为一个悖论——即这二个存在,无论如何也无法在其最初的出现源头能够实现逻辑自洽!这构成人类理性的一个基础的困惑——即这世界究竟是从来如此的,还是有一个最初的源头。如果是从来如此——那就一定有事物的出现是无法找到源头的——这与人类对所有事物的出现都有原因这样坚定的理性判断相矛盾。如果这世界存在最初的源头的话,那么什么才构成对这个世界的最初的源头呢?这同样构成最初的哲学探索的根本困境——我们会发现,人类最初对这个物质世界演变的探索,都会最终归到这二个终极性的问题而无法达成一致的共识……即这个世界有没有一个最初的开始?所有的物质存在,会不会有一个统一的微观构成结构?这是本体论的基本问题。而围绕这二个基本问题的理性共识的达成,成为人类对这个物质世界建立一致和统一理解的智慧的重大挑战……
当然,先腊先贤对这个世界的本原问题进行过重大的思考。不过他们似乎更着重于物质外在的复杂性与内在的统一性层面——即物质构成的一致性问题上,他们有诸多不同的物质构成的统一性观点,诸如万物皆水、万物皆火、万物皆气、万物皆原子……这些看似荒诞的思考,其实昭示着人类的思考开始走向某种终极性的拷问——而不是停留在简单的对理解世界的那种肤浅的理解上。我们需要跳过他们给出答案的那种看似可笑的层面,而洞察到他们对表象外世界的深刻的探索方向——关于这个物质构成的统一性理解的问题,印度认为是四种基本存在——地、水、火、风。中国传统理论认为是金木水火土。即这个世界物质构成最终化为的那些基本元素,在印度被认为是四种,而在中国被认为是五种——当然这些对物质世界构成基本元素的探索,最终所有的文明的哲学理解都被现代科学所否定——现代科学所给出的物质基本构成微粒的类别,就没有上述构成要素的位置。当然,希腊早期一位哲学家的世界构成皆原子的学说,其原子观念被现代科学共同体所继承——但仅仅是将他的原子观念方便地视为物质构成的基本微粒——但现代科学的原子观念与德漠克利特最初的原子观念已经大相径庭——并且现代物理学里的原子——也不再是物质构成的最基本粒子,因为原子这种基本粒子,依然是可以被继续分解的,还有比原子更基本的粒子存在……
物质演变的因果关系的链条,其实在不同的文明里,都有一个基本的方向——那就是,几乎所有的文明,在对这个世界变化的演变链条探索中,都不约而同的认为,这个世界并不是从来就是如此的,而有一个最初的开始,从这个最初的开始进行演变,渐渐地到达今天人类所看到的模样——从人类所观察到的不同文明所建立起来的对这个世界变化链条的理解中,我们发现了这似乎是一个人类认知的共识,尽管我们发现,不同的民族,对这个世界变化的源头的解释是千奇百怪,并且更多的具备神性的意味——就如同基督教所声称的,最初的世界是上帝创造的一样。神创论可能成为这个世界诞生的最初原因的基本观念。而唯一有所不同的是中国传统文化里所认为的世界的源头,他们并不是神创论的,而是一种自然的演化论——即我们认为最初的世界是一种混沌的存在——即混沌一团、没有分离、也没有产生万物——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个神秘的道产生了,道的出现,让这个世界分化成了阴阳二种力量,而这二种力量,导致了这个混沌一体的世界出现了分化——沉浊者下降,清虚者上升,于是就产生了天和地,而在这个过程中,阴阳二种力量赋予物质产生了演化,混沌之物质在这二种力量的不同赋予中相互作用,从而生成了万物——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万物阴阳演化的观点——与其它文明的神创论相比较,可以说是独具一格。当然这个演化过程,在中国先哲的阐述中,具备某种神秘的特质,并没有得到某种清晰的理解——如老子对这个演化过程的阐述,历来就聚讼不休,莫衷一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可以视为中国本体论的完整而简洁的叙述,但这种叙述,因为过份简单,因此也被后人不断进行复杂的阐释,从而使得其意义变得复杂而多元,似乎并没有达成一致的理解,我在这里的阐述,只能代表某一个观念……但是我并不想介入这些争论。因为一旦介入,可能会耗费过多的精力,大家见仁见智吧……
关于神创论的问题,如果我们有心去考察不同的文明,就都会发现神创论的痕迹——当然人类世界里最著名的神创论其实是出现在圣经里——圣经开篇里就详细记述了上帝创造世界的过程,因为这个神创造世界的过程太过于著名,我相信大家一定都有印象,在此我就不再赘述了,大家可以去打开圣经,开始阅读吧——
当然,中国古代其实也有世界最初是由神创造出来的传说,算是与其它文明的思考接轨,但因为并不算中国传统学术的主流,算是一个备胎的说法吧,我就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将这些文字附在后面,补充一下我们关于神创论的观念……
三国时吴国人徐整在《三五历记》中记载了这样一则神话:“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后乃有三皇”。大意是说,天地没有分开的时候,就像一个鸡蛋,盘古就生在中间。经过一万八千年,这个像鸡蛋的东西破开了,清的阳气比较轻,就浮上去成了天,浊的阴气比较重,就沉下去凝结成地。盘古就在天地之间。盘古一天能变九次,比天地更加神通广大。天一日长高一丈,地一日加厚一丈,盘古一日也长高一丈。这样又经过一万八千年,天长到最高处,地落到最深处,盘古也长到了头。以后才有三皇时代。这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盘古开天地”说。
南北朝时期的一些学者还曾就当时关于盘古的种种传说进行了概述,大意如下:从前,盘古死的时候,头颅化为山岳,双眼化为日月,血脂化为江海,毛发化为草木。秦汉间流传的说法是:盘古的头化为东岳,腹化为中岳,右臂化为北岳,脚则化为西岳。先儒的说法是:盘古的眼泪化为江河,气息化为风,声音化为雷,瞳孔化为了闪电……。这个时期关于盘古开天辟地的传说,更为神秘了。
其实,这些人类思想者对这个世界的源头与演变的思考,与他们最初探索这个世界的那种因果关系演变的链条的无形的建立有关。但是这种坚信世界一定有一个最初的源头的理念,最终也带到了人类的科学共同体之中。科学共同体也为这个世界演变的最初的源头作了不懈的努力,并且诞生了今天可以说在科学界里暂时有最大共识的理论体系——宇宙大爆炸学说——宇宙大爆炸学说指的是人类今天能够观察到的宇宙空间——人类不能观察到的究竟就暂时不计算在内。人类为他们所观察到的所有宇宙空间中的物质的最初的来源,建立了一个从最初出现到现在如此宏大的空间的理论模型——那就是最初的时候,有一个在爆炸的发生——那时宇宙是极小极小的,但温度极高极高,大约在一百三十八亿年以前,突然之间,这个究竟极小、温度极高的宇宙发生了巨大的爆炸,然后空间迅速膨胀,最后扩张到今天广袤达到一百三十八亿年的距离,数十百亿恒星和数不胜数的行星与宇宙杂质……总之,这是一个比神创论更加玄妙的理论,但被科学共同体所一致认可……我也不置喙了——因为这不是我的学术水平能够理性阐述的领域……
总之,宇宙大爆炸理论告诉了我们今天所观察到的时空,是从那个神秘的畸点的爆炸开始的,从此这个宇宙的时间与空间以及物质都在那个宇宙大爆炸之后产生了——如果人类需要继续追问宇宙大爆炸以前发生了什么?那科学家们会告诉你,我们不知道宇宙大爆炸之前有什么,因为没有任何信息到达我们这里。我们所获得的关于这个宇宙的全部信息,都来自于宇宙大爆炸之后的宇宙演变,我们只能就这些获得的信息进行宇宙演变以及相关的时间与空间的思考,无法就没有任何信息来源的宇宙大爆炸之外的存在进行有实质意义的思考,就如同于,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但谁创造了上帝?这不是追因思维应该思考的问题——因为我们创造出来一个上帝,本身就是为了让我们斩断追因思维的链条——而一旦我们重新追问上帝的来源,我们就又进入没完没了的追因思维之中——这是没有意义的。因此上帝是怎么出现的这个问题,就变得没有意义了,有意义的是这个世界是上帝创造的——或者今天的科学家所告诉你的,这个宇宙是大爆炸所创造的,而大爆炸之前是什么?这没有意义,因为时间、空间与物质都没有产生,我们不知道宇宙大爆炸之前的世界是什么,因为那个世界于我们没有任何信息——追问没有意义……
物质是人类对这个世界建立认知的对象——离开了物质存在,人类其实无法切入这个变化的世界,并且产生他们繁复的知识大厦。当然,人类对这个物质世界的认知,其实永远是有限度的,这是因为人类的理性能力有限——但人类通过对这个物质世界的探索,从而建立起对这个变化世界的深刻理解,从而产生了与之互动的广泛实践,并且将自身的实践能力不断扩张,并且最终成为这个星球上事实的主宰,从而使得这个智慧的生灵,创造了这个宇宙中生命的奇迹——从某种程度而言,人类奇迹的创造,是从他们对这个物质世界的探索开始的,而物质世界的复杂的演变过程,人类因此而产生的对其演变的追根溯源的探索,构成人类认知的不懈动力,也构成人类实践的不懈动力——人类与这个物质世界的互动,从他们来到这个星球上的第一天就开始了,并且从来也没有停止过,将来也会持续地进行下去。他们认识这个物质世界,并且通过这种认识而与物质世界进行深刻的互动,从而努力对这个物质世界进行符合他们心意的某种改变,因而创造出他们文明的生活——没有对物质世界的理性的理解,人类就无法踏出他们的社会实践,他们的一切文明成就,本身都是对物质世界的那种深刻改变中取得的——当然其中可能有某种曲折的过程,即人类对这个物质世界的认知,永远是在一个探索过程之中,他们不敢说、也不可能说穷尽了对物质变化的理解,因此必然存在对这个变化复杂性的某种误区,从而使得他们的实践,在看似取得了某些成果的时候,突然发现,他们所加诸于物质变化过程中的力量,本身对环境造成的冲击,会让他们自身承受某种更消极的后果,而这种消极的后果,会让他们取得的物质成就大打折扣,甚至归零——这会让他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这个变化世界的复杂性,让他们的实践行为更具理性,不断地调整自身的行为方式,而与这个变化世界进行更理性的互动,努力既实现自身的实践目标,同时也让他们力量加诸于变化之上的世界,与自身所生存的环境保持某种和谐性,从而使这个星球,既充满人类文明行为的印迹,又使得环境对人类自身与所有的生命都更友好——这构成人类与物质变化的更深层的互动,也充分说明人类对变化世界的认知,不仅仅停留在表面的功利层面,而是深入到了对变化的更深刻的认知链条中,让这个星球更适宜于生命与人类自身的持续与永恒的发展,就成为现代人类与物质世界进行互动的更重大的主题——人类必然会在这个过程中取得更辉煌的成就——我对人类选择这样的与物质世界互动的方向充满信心——即使可能我们在某个时间段会产生一种曲折性,但必然是短暂的,人类有智慧来充分调整自身的行为,让他们与这个变化的物质世界的互动,更加文明与友善,这个星球上所有的生命——当然包括人类,必然有一个更辉煌美好的未来。这是我对这个世界的美好祝福,也是这个世界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而人类事实上也在朝这个方向昂首阔步地迈进……
2-2生命概述
生命其实是一种寂寞的存在——从人类目前视野所及,他们所观察到的几乎所有的行星上,都不曾发现生命的存在——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机缘,使得这个星球上出现了奇特的生命现象——这是一个谜。现代科学认为生命是从单细胞的存在渐渐地演化成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复杂的生命现象的——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一个自然的进化过程——这种观念的产生,在神创论是一种主流与基本的社会观念存在时,曾备受抨击——因为这种进化过程,使得人们似乎需要面对一个现实——人是从猴子进化而来——因为从生命进化的链条而看,猴子是自然的生命里与人的关系最近的存在。这让那些有着坚定信仰者的朋友感觉不可思议!其实即使是今天作为一个似乎没有信仰的我来说,这样的观念也很难在内心里得到苟同……当然,现代我们似乎并不倾向于使用进化这一观念,因为它会导致我们认为,生命似乎存在一个单线条的变化链条——但也许并不是这个世界生命变化的真实反映——于是一种与生命变化线索更接近的观念——演化论——就渐渐地成为人们通常认为的观点。其实无论是进化论也好,演化论也好,或者进化论是我们翻译的一种失误也好,达尔文的思想其实最初更接近演化的本意也好……这些都是对生命存在及其产生的机理产生深度困惑而生发出来的理论——这些理论未必构成我们这个星球上生命演绎的真实过程——我们对这个星球上的生命产生、发展与演变的过程,其实目前还知之甚少,还无法得出真正权威而不具备争议的结论——我并不想在这里进行生命起源与演化的探讨……
前面我们谈到了物质存在——物质的存在是人类经验感觉里的一种基本特征。人类是通过他们的感觉器官来感受这个世界里繁复的事物存在的,当然物质与生命的存在,就自然地成为他们经验感觉里所获得的外部信息的不同类的特征存在——这些不同类的特征存在其实是人类的经验直观,并不需要什么深刻的认知背景去进行厘清,是外部世界的信息直接刺激人类的感觉器官,然后这些信息就自然地进入人们的大脑,人们的大脑从这些信息刺激的差别特征,就自然地分离出外部事物的物质和生命的不同特征——这是人类的一种先天的能力。即人们是具备一种能够自然地区分物质与生命的不同特征存在的那种能力的……
生命本身是具备相应的物质特征的,现代生命科学对生命的身体构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生命的蛋白质本身的构成元素与普通物质的构成元素其实并没有差别,只是蛋白质的分子结构与那些物质的分子结构存在差别而已。这其实也是从物质本身在人类感觉器官里的差别,是从物质本身的分子结构的差别而产生的,是一样的机理。当轴心时代的哲学家们对这个世界物质构成的统一性进行某种神秘的思辨探索时,现代化学科学对物质与生命的构成元素进行了深刻的探索,分离出了自然物质与生命的一百多个单一的物质元素——正是这一百多个单一的物质元素与其复杂的结合,才形成了这个世界物质与生命构成的复杂多元——当然,人类进一步将这些单一的物质构成元素又进行进一步的分解,了解到了它们更基本的构成结构是由电子与原子核组成——不同的单一的元素,其实只是其原子核与绕核旋转的电子数的差别而已。而这个世界里,由单一元素构成的物质其实并不多,大部分物质其实是由多个元素通过电子的交换而结合在一起,从而构成复合的化学物质——生命与人类主要组成成份是一种复杂的蛋白质分子——其化学分子式十分复杂,我也并不知道怎样写。但蛋白质是生命构成的基本组成成份,是现代生命科学的一个基本常识。
我们其实主要考察生命不同于物质的一些特征,而不将重点放在生命与物质的相同点上。从变化的角度而言——无论生命也好,物质也好,其实都是时刻变化的。变化是这个世界的基本特征。但生命和物质,其与变化的态度是存在差别的——考察物质与变化的关系,我们就会发现,物质是不存在对变化的某种选择性态度的,物质变化纯粹与其环境变量有关,环境变量决定了物质的变化方向——当然物质本身也是作为环境变量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可分割。但一个物质在这个星球上最终的呈现形式,与环境变化及物质本身作为一个变化而形成的组合因素相关——至于其最终的结果,并不由物质自由选择,而且物质也没有自由选择的能力——这是我们将物质存在与生命存在建立区分的一个重要的视角……
即我们发现,生命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存在自由意志的——生命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存在,其对变化的追求具备某种方向性,并且其拥有力量来自由选择它所追求的特定的变化方向性,这可以理解为生命的某种自由意志——我们是从这样的角度去理解这个星球上的生命存在的……
当然,为什么生命会出现自由意志,并且会主动选择某种变化方向呢,完全不同于我们所观察到的那些普通的物质存在呢?从人类所观察的浩瀚宇宙空间而言,他们的发现,其实物质是一种更普遍的存在,无论是一颗小小的石头,还是一颗巨大的行星,或者是一颗发射出无限光芒的恒星,其实人们都会发现,它们本身并不能有意控制自己的行为——完全是一种环境力量在左右着它的变化方向,所在行星会围绕着恒星作着持久的周期性的运转,而恒星总是会发射出无限的光芒,而一颗小小的石子,可能会静静地卧在河床里,听任流水静静地淌过它的身体,将它的四周打磨得十分光滑——如果没有外部的力量介入,这颗石头会躺在那个地方,孤独的听任河水洗刷亿万年……
但是,生命不同——生命是一种拥有自由意志、意识与力量的一种独特的存在——它会追求自身的生命目标。当然,我们通常观察到的生命,其所追求的生命目标相对简单,那就是生存与繁衍——这构成这个星球上普通生命的基础目标。为什么这个星球上会出现生命现象——这是一个谜。就象通常的神造论一样——其实神造论是主要将目光投向人类的——他们不由自主地放大人类在这个星球上的位置,因此生命在神创论的视野里,只是人类的某种附属物而已。圣经-创世纪里记载,上帝根据自己的形状而创造出亚当,然后用亚当的肋骨创造出夏娃,并命令他们管理这个世界上的万物——即人类的出现是这个世界上的管理者,上帝为人类而创造出了万物——包括这个星球上的普通生命——但是,生命并非为人类而出现,我们要打破这一个误解。生命是一种独特的现象——是这个星球上的灿烂风景。人类本身其实仅仅是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现象之一,是生命大家庭里的一个成员,人类并非这个星球上超越生命的高高在上的一种神性存在。从更深刻的本质而言,人类所具备的意识能力、行动能力与欲望存在,都是这个星球上普通生命一样的——并没有什么特殊性。当然,人类随着他们智慧的萌芽和发展,认知能力的提升,他们的行动能力也得到极大的提升,而这种行动能力的提升,也就使得他们自然地产生了精神目标与文化观念,从而使得人类创造了不同于自然秩序的一种全新的文明秩序,在某种程度上,我们认为人类的文明秩序是相对于自然秩序的一种升华——但这种升华,从其发展与演变的过程而言,是从生命的自然秩序发端的,是自然秩序里分化出来的一种新秩序,而即使人类创新出了一种全新的文明秩序,其本身深刻的生命属性依然无法脱离——人类依然需要与生命一样,追求生存与繁衍这二个基础目标的有效实现,离开了这二个目标的实现,人类更高一层的精神目标,就全部都会落空——这是人类需要正视的一个基本事实……
2-3人之概述
人首先是一种生命现象——然后才是一种精神现象。人类的精神是从人类的生命意识而发端的。如果我们视生命体为一种独特的物质存在,那么,人就是一种更高级的生命存在而已。人类是通过发展他们的智慧,而渐渐地脱离其动物的本能,而升华到对更高级的精神目标的追求的——即使这些更高级的精神目标,在人类的世界里可能同样存在着复杂的排序,如游戏与艺术的追求,在人类世界的价值排序是迥然不同的,但即使这样,游戏的追求也是一种精神追求,相比于动物的那种简单的生存与繁衍,其实又上升了一个层次。并且,人类的游戏追求——也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其价值的变化会非常大——如踢足球——在很多时代,这都是一种不入大雅之堂的小技,但时代进入二十世纪,足球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运动,足球运动员就备受人们的追捧,而成为世界级的明星,到哪里都享受着鲜花与掌声……这是人类对他们精神目标追求的价值变迁所自然演化的结果……
所以当我们开始考察人类这种智慧生命的时候,我们就需要给生命与人类作一个简单的定义,以将其重要的特征进行某种抽象,并从这样的特征抽象中去进一步理解人类之意义。这就成为一种必要——尽管这样的定义可能会充满争议,但却是展开思想阐述所必不可少的。因此是这一个系列所需要的。
生命——为追求独特的生存与繁衍目标,而能够运用自身的意识与能力与环境进行选择性的互动,以追求特定变化目标实现的独特的物质存在,谓之生命。
人——通过认知与合作而与环境进行更深刻的实践互动,以追求生存、繁衍以及更进一步精神目标之实现的高级生命存在,谓之人。
当然,定义永远是简单的,无法将所定义之对象的全部特征都涵盖进去,这是定义之不足。但定义能够将对象的关键特征进行概括,从而使得我们对相应的研究对象的那些关键特征建立深刻的理解,并因此而把握对象的本质意义,这是定义之目的。其实从对生命的定义而言,我们主要关注其运用意识与力量的能力与环境的互动,这种互动能够帮助生命实现其生存与繁衍这样的基础目标。而对人类的定义时,我们并没有简单切入意识与力量——而事实上人类其实也是拥有这二种能力的,并且还远比生命强大——因为人类的这二种能力通过认知与合作而得到有效彰显——当我们考察人类的认知与合作时,自然就会得到对意识与力量这二种能力的理解,并且人类所追求的目标,也从普通生命的生存与繁衍中,扩展了一个新的目标项——精神目标,这才是我们需要对人类进行主要考察的方向。而作为高级的生命存在,其实主要是对其精神目标的发现与考察……
人当然具备极端的复杂性——而这种极端的复杂性,我们会在接下来的篇幅中,通过对人性的适当考察来进一步建立深刻的理解。而人类实现他们更丰富的生命目标的技术手段——认知与合作,更是我们这一个系列着重考察的难点和重点。我们理解人类,确实有更多的领域需要不断得到拓展的理解——人类是一种高级的生命现象,因此对其的理解当然更艰涩,也更困难——而我们对生命的理解,其实在人类的生命科学的探索中,已经展现了那种深刻性与复杂性,这些专业领域,当然不是我能够置缘的——我只是从常识层面来理解生命现象——即仅仅简单的将其与物质存在作一个扼要的特征区分,而进一步,我又将这种特征的区分从生命与人之间建立起一个分野——这是一种常识的理解,但不要认为这种常识的理解是简单的,其实在很多时候,常识可能是人们日用而不知、习焉而不察的一种深刻存在。理解常识比理解最前沿的科学困境,其难度其实是一点也不差的——我们不要误解常识对人类合作的极端重要性——而我的一切思考,其实是从常识层面入手,就如同这里对生命与人所作出的定义一样,其实是一个基于最基础的常识认知而作出的,而构成我的定义里的那些观念要素,本质上也是常识——但当你反思这些要素——如认知、合作、精神、意识时,你会发现,这些我们日用频繁的词澡,其实并不简单,它可以从几乎无限复杂性上去拓展,极到你进入到对这些日常观念难以企及的深度,你依然无法把握其本真面貌之万一,这就构成人类常识的某种深刻性……
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深刻的存在,作为一种智慧生命,他们创造了一种神奇的文明生活,构成一种最独特的社会秩序——相比于物质秩序生命秩序而言,人类的秩序是更独特的——通常我们也认为这是一种更进步的秩序——从物质秩序进步到生命秩序,再进步到人类秩序,这是一个简单的进化的链条——当然,从人本位而出发,这是一个当然和勿容质疑的事实。但从整个宇宙的宏大尺度而言,我们会发现,人类秩序与生命秩序一样孤独——是物质秩序主导这个世界。在生命与人类秩序出现以前,物质秩序早就存在亿万年——当然,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生命秩序与人类秩序都会消失,但物质秩序依然会亿万斯年地存在——人类秩序只是这个宇宙世界里芸花一现的短暂风景,但这个风景却是独特的,并且充满迷人的色彩——而我只是作为人类成员中的一员,来努力阐述这个风景生成的基于人性与他们所拥有的技术而形成其秩序的内在机理——而这个机理,在人类的思想家的不懈探索中,已经被反复地思考与拷问过,但这个机理的内在的理性原理,依然深隐在某种迷团之中,而我的努力,其实是想争取去解开这一个困扰人类思想者的大迷团……
人的独特性在于,他们既是一个群体,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当我们去理解其群体的行为时,我们不能忘记他们作为独立的个体的属性,而当我们去理解他们个体的属性的时候,我们又不能将他们在群体行为中展开的行为方式,完全与他们的个体的属性挂钩——这就构成人类行为的极端复杂性——个体性与群体性的某种混淆,事实上长期困扰人类的思想者对他们行为本性的理解——我们怎样建立起人类个体与群体的那种界线,在理解个体的同时,不忘他们必然的群体性,而在界入对群体合作的理解的时候,又不能涅没其个性——这其实是一个二难困境——但理解人类个体的独特性的问题上,其实有更多需要超脱的困境——即个的无限复杂性上,怎样建立起一种扼要的共性的理解,这是一个问题。相对于所有的生命而言,人类的重要性勿可质疑——即所有的个体都是不能忽视的——不能象研究普通生命一样,只切入其共性,而忽略其个性——人类的健康发展,是建立在个体独立发展的前提上的,只有保障个体独立发展的前提下,来理解人类的群体合作,才是现代的视角——古典时代人们常常偏向于对群体共性的重要性,而对个体独特发展有意无意地忽视,从而构成了相应的社会约束理论——这些理论自然地限制了个体的发展空间,但因此也使得人类社会的激励机制进入了某种认识的盲区——因为个体独立发展的重要性,会激发人类认知创新的活力——这是古典认知上所不曾产生的视角,而这种认知发展的重要性,本质上构成人类文明发展的活力之源——只有现代的认知视角,才开始理解这个深刻的理性机理,从而把对个体独立与健康发展的方向,视为现代社会合作的奠基性存在——这是人类思想方法上的一个根本的转变……而对这个人类思想方法的体认和把握,是理解一个人是否拥有现代思维方式的分野……
2-4人性
人性是建立对人之理解的基本预设。人类对这个世界之理解,本身是理解变化——对自然与物质环境变化之理解,当然是建立起一种因果链条——即环境之力量——包括我们所观察或者研究之对象亦成为环境力量之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们是作为某个变化结果之原因。而环境力量之出现,就是对另一个变化因果关系的上溯理解,这种上溯理解就是这个环境条件是在一种怎样的环境条件的力量作用下生成的——这样不懈地上溯,从而使得人类从现有环境条件所形成的变化结果,而上溯到时间极久远前的变化的初始条件,并到达世界演变的最初的起点——从而完成对世界最初发生的原因到现在最后的结果的整个因果关系的链条——这是人们理解整个完整变化链条的一般的思维追溯过程——这个思维追溯过程,通常就是对这个世界的哲学本体论理解——中国的哲学本体论的理解,就是认为这个世界是道体通过分解成阴阳二种力量,而渐渐地演化出天地以及万物,并最终变成今天我们所观察到的这个模样,并且还将持续不懈地在阴阳力量的相互作用下继续演变下去——这就是中国古典时代关于世界演变的一般理解。在这种理解中,环境条件作为一种力量而被人们认识,人们因此而建立起一个特定的变化,其不同的方向与环境条件之关系,从而进一步产生人类的实践方向——即当人们期待某一个变化结果的时候,他们发现这个变化结果的环境条件不曾出现,他们就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变环境条件,而创造这个能够产生相应变化结果的环境条件,使得他们所追求的特定的变化结果得以生成。当然他们也可能发现,某一个环境条件已经出现,而这个环境条件之出现,意味着他们所认识到的某个变化结果可能出现——而这个变化结果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于是人类就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将这个环境条件进行改变,从而使得特定变化结果可能出现的环境条件不复存在,该变化就得以避免出现——这也从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人类的实践愿望,这是人类与自然变化互动的二种基本的实践形式,我们需要对这些实践形式建立基本的理解……
这样,在变化的链条中,我们会发现,有二种力量在起作用——环境的力量与人的力量。环境力量为何会如此变化呢?这是我们需要理解的——因为环境力量是物质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就需要进一步理解物质之间为何会如此变化,因而需要对物质的变化性质建立理解,这在传统哲学的思考上就是对物质本质之探索。而人之所以行为——固然是基于认知之因素。即是认知在指导人类如此行为。但当我们进一步解构人类的认知的时候,我们其实发现,人类的认知是分为对自然之认知和对社会之认知——而对自然之认知里,我将会进一步进行分解,理解人类为什么会在理解特定的自然变化之后,会如此行为——而这种行为的展开,将切入到人类自然之人性。而当我们进入对人类社会行为之展开——又会进一步理解,人类在社会中的行为展开,究竟是基于什么样的内在动力而促使他做出某个特定的行为呢?这就进入了对社会人性之理解……而无论自然之人性,还是社会之人性,其实本质上都是人性……
在传统的思考中,我们会发现,物质为什么会如此变化呢?人们通常并不认为是那些表象的外在因素是导致物质变化的原因,而是一种物质本身所拥有的内在机理,在导致物质变化的生成——这种导致物质内在变化的机理,就是人们通常认为的物质的本质存在——人类思想史上曾长期存在对物质本质的深刻探索——但最终,人类其实到现在依然没有探索到什么是物质之本质存在——这种对物质的本质存在的探索,最终在康德那里被划上了一个句号——康德为人类理性探索确定了一个边界,即他认为,人们只能认识到那些纷繁复杂的现象世界,至于发出这些现象的物质之本体,是一种物自体,其本质是人类理性能力所不能及的——即物自体,不可知……
当然,当人类探索到这些他们似乎不可知的物自体的世界的时候,他们会发现这些物自体本身被人类所追溯到的最初的现象——这种最初的现象,是人类可以通过特定的方式而观察到的。如人类在对物质的构成结构进行探索的时候,他们就发现了,正负电子相互作用的现象,即正负电子之间存在一种现象,同性相互排斥,而异性相互吸引——这就是人类所观察到的最终之物性——但这种最终之物性,人类想再向上追溯时,他们发现,已经无法再追溯了——即他们无法再往上追溯,为什么同性的粒子会相互排斥,而异性的粒子为什么会相互吸引?于是他们就将这最后追溯到的物性视为物质相互作用的某种本质——或者终极的原因。就如同牛顿发现了物质间相互作用的万有引力之后——而这引力其实是他的某种预设,指的是物质之间广泛的相互作用,其形式与他们日常观察到的那种力的相互作用具备完全的特征相同性,因此就将其称为万有引力——但至于万有引力何以在二个看似完全不相干的事物之间出现,以及为什么会出现超距离的相互作用,牛顿却完全无法理解——但这种物质之间万有引力的存在,却是人类通过特定的观察所能够获得的最终的现象——因此这也就成为物与物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本质存在……
当然,当人类追溯到这些物质之间最终的相互作用的形式,并根据其物征而赋予其相应的观念——如果人类渐渐地坚信这是物质所固有的一种特征,人们就将其视为一种物质的单独的性质存在,而不再视其为一种预设——如物质构成之粒子的相互作用,正负电子之间的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人类是作为一种物质构成粒子的基本性质的,并且人类通过大量的实验而验证了物质的这种性质的确定性存在。因此而形成了学术共同体的某种共识——这就不再是一种预设,而是人类在他们对事物演变过程中,追溯其因果关系的链条时,最后的因果关系的链条的确立——如万有引力的存在,人们也不再视其为一种预设,而是一种物质之间的固有的属性……
即这种对事物演变的探索,当人类追溯到最后的因果关系,而无法再上向探索时,这就构成了人类对物质演变因果关系的最初的原点的理解——这种原点的理解,当然会随着人类认知的推进而不断的推进,但最终的原点总是存在的,只是在原来的原点上得到了推进了而已——这种最初的原点,通常就构成我们所观察到的变化秩序生成的起点——如我们认为是万有引力作为一种原初的力量,在引导宇宙之间的物质的相互作用,从而形成了我们所观察到的太阳系秩序、银河系秩序乃至于宇宙之秩序。而正负电子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性质,就构成我们所观察到的宇宙中物质演变的复杂性与多元性,从而构成我们所观察到的复杂的物理世界的那种丰富性与繁复性……即当人类追溯到一个终极的变化起点,而无法再上溯的时候,这个终极的变化起点,就构成人类对物性本质理解的预设——如果人类对这个预设是确定无疑的,坚信其正确性,人们就可以将其视为物质的某种固有属性而存在……
当然,前面我们所谈及的是人类对物性的理解——这种对物性的理解,其实就是人类所追求的对事物本质的理解——当然这种对事物本质的理解,在对纯粹物质的理解,与对生命的理解,并进一步对人的理解,其实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当我们对物质建立某种理解的时候,我们就能够将物质分解成其构成成份,从而通过这种构成成份的进一步分解的理解,来建立对物质构成的某种终极理解——最终可以分解到对质子与电子关系的那种理解——但当我们进入对生命和人的理解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将生命与人分解成与他们的构成物质的那种相互作用的理解,是存在极大的缺陷或者不足的——即假设我们将人分解成其构成要素,我们会发现,人无非是一些蛋白质和水而已,而蛋白质与水再分解,无非是碳、氢和氧原子而已——最终,生命就是一堆没有意义的原子——而生命之意识、精神、欲望、力量、认知、文化……这些构成生命更高级的存在,在这种分解中被消解无形——因此,生命或者人就无法如通常我们所理解物质的那样进行某种无休止的分解,而应该将生命或者人作为一个不可分解之整体,再来上溯到上述生命的诸多生物与社会性质,从而来理解生命与人的本质。当然,我们这里并不涉及到生命的理解——因为对生命本性之理解,可以在对人的生物属性的理解上来形成,而不再进行专门的阐述。这样,我们就需要一个非分解的视角,将人视为一个整体的存在,再来上溯基于这个整体存在的那些构成人类行为展开的因果关系链条中的最初原点,从而理解我们人类秩序生成的力量起点——这就构成我们对人性探索以建立对社会认知之因果关系的某种必然性……
实际上我们在理解为什么需要建立起对人性预设的时候,我们是基于这样的考量的,即人类社会的合作,每一个单独的个体,本质上都是一个力量发生的原点——这个力量发生的原点,我们需要理解他为什么这样行为,对人的某些行为的展开,我们固然可以通过某种社会认知,而追溯到他行为的原因——但人类并不满足于这种简单的社会因果关系的追溯,人们还需要追溯到个体作为一个力量原点,其出于社会因果关系的理解的力量发生之后,再进一步理解其内在的行为动机——而这种内在的行为动机,人们会发现,可能如我们追溯物质变化的那个因果关系的链条一样,会追溯到一个不可知的起点——而这个不可知之起点,其特征是人类可以明确归纳出来,并且建立起某种观念的指称的,但是什么导致这种人类行为特征的发生,人们会发现,他们无法再往上追溯,这就构成我们对人的行为展开的最内在的动机的原因追溯的原初的起点——而这个原初的起点,通常就是我们所认为的人性的预设——即人类社会力量发生所能够追溯到的力量的终极原因……
人性的预设,其实就是人类对变化的因果链条的追溯过程中,他们需要理解一个连续的变化链条,当一个变化环节被人们理解之后,他们就会自然地上溯到这个变化环节的上一个变化环节,从而构成一个环环相扣的变化的因果链条,通过这个变化的因果链条,无限上溯到这个世界变化的起点、以及形成这个世界变化的起点的原因——如西方通常所说的上帝创造世界、中国传统的道打破混沌而演化出一个阴阳相互作用的万物的世界——这就形成了一个从事物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完整的变化的因果链条——当人类发现,他们无法就这个变化的因果链条进行无限的上溯时,他们就打断这个因果链条,而设定变化的一个最初的起点,并且预设这个起点的原初的力量,从而构成了他们从起点到终点的整个完整的变化链条的理解——这是人类理性成熟的一个表现,也是人类认知的一般形式——而当人类建立起这样认知的基本形式之后,他们就需要同样建立起对社会变化的因果链条的完整理解,而这个完整理解,是基于人的独立性而不可被分割的事实的,人不可能被分割成一个个的物质粒子来理解,需要作为一种整体的存在而建立起力量的最初源头的理解——而这种理解,就是人性预设在人类认知里横空出世的原因……
当我们理解了人性预设于人类社会认知的一般意义之后,我们再来反思人类思想史上关于人性预设的一般情形。其实我们会发现,人类思想史上的人性预设其实是非常简单的,通常只有三种可能的人性预设被人类的思想家所广泛使用——那就是人性善、人性恶和人性非善非恶……
从一般的倾向而言,通常我们认为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是主张人性善的,中国著名的人性善的主张者是孟子,他被尊称为亚圣,是仅次于孔子的准圣人,他就极力主张人性善,而人性善也就成为儒家的标准主张。而西方,通常被人们认为是人性恶的主张者。这是我们对社会思想里对人性预设的一般的洞见。但其实无论是东方也好,西方也好,对人性的预设都不是这样单调的,中国传统认知里,对人性的预设,其实并不只有孟子一人主张人性善,儒家里另一个代表人物,荀子,他就是主张人性恶的,而法家更是人性恶的极力主张者。而人性非善非恶的主张者,在中国其实也是存在的。当然,西方也并不是只有人性恶的主张者,著名的启蒙时代思想家卢梭就是人性善的主张者。其实传统社会思考里,无论东方也好,西方也好,都产生了对人性善恶的预设——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东西方的思考,本身都是对变化因果链条的不懈探索——只有这种不懈上溯的探索,才会产生最终的原因的困惑,而当这个最终的原因困惑无法得到有效的答案时,于是这个被上溯到最终的起点的地方,因为其特征能够被人们的清晰把握,人们就将其抽象出来,从而构成某种人性特征的观念表征——而东西方不约而同的以善恶来作人性之预设,这就充分说明了东西方在思维方法上存在某种同构性——通过这种同构性的思维方法的考察上,我们就可以窥探到二种思维因果链条的理性与否,从而建立起东西方思想的比较思维方法——当然,这是题外话,并非我们这一个系列的主旨……
我们并不尝试对人类思想史上人性善恶与非善非恶预设之争论进行深入挖掘——这并非我对人性思考之原意。恰恰相反,我个人是并不对人性进行某种善恶的预设的——因为善恶是我理解人类社会的一个重要属性——伦理属性,而这种伦理属性,其实是由社会力量的相互作用而生成的,是对人在社会行为的展开中,某一种社会结果的主动选择,从而产生善恶的判断——这就为社会力量介入对个体行为选择提供某种合理性的探索——这是社会认知的领域。即善与恶并非是人类先天的存在,而是后天的一种文化观念的熏陶的结果——既然是一种文化观念熏陶的结果,则善恶当然就无法作为一种人性的预设出现——人性的预设必然是人所固有的一种属性,是先于人的社会化而出现的,不是从人对自然与社会的适应之后才产生的——这才构成一种真正的人性固有属性——如果是一种后天可以改变的,则只能是一种基于认知的可以被人的自我意志所约束的属性,因此无法作为人性的预设而出现——因此,人性善或者人性恶,是对人们在社会上所展开行为的一种伦理判断,而不能作为一种人性的固有属性。所以如果一定要与善恶观念挂钩,我个体更倾向于人性的非善非恶——即人性本身是固有的,无法以后天人类社会伦理观念之善恶去约束之,所以是非善非恶的……
我个人更倾向于我们在对人类行为的追溯过程中,将我们无法再往上追溯的人类行为的内隐动机,归纳到几种有限的性质上,因为这些有限之性质所引导的人的不同行为方式,在社会认知上是具备不同的特征的,从而使得不同特征的行为,可以被这几种人性之性质所容纳,而自然地成为我们对人之行为追溯链条之终点,并进一步构成我们对人的行为的完整链条的理解,这就是我对人性预设在人类社会认知链条中所起作用的理解。而完成这种社会认知的理解是重要的,这将为我们对理解人类自身,建立起更理性的社会探索路径,从而使得社会认知进入更理性之域——这是我对人性预设基本认知功能的理解……
人是复杂的,因此人性也并不会简单——但究竟什么是人性呢?这是一个问题。当我摒弃通常的人性善恶之预设之后,我们会发现,要理解人,就需要对人性最终的某些属性与其相应行为的关系建立起一种有机的联系——这才能将之归结到人性层面的原因,从而完成我们对人的行为链条的终极追溯——因此,人性的预设其实又是必要的。现代经济学预设了理性经济人——理性经济人指的是人的经济行为里某种利益最大化的趋势或者倾向——这是不是一种人性的预设?通常人们认为这是一种人性的预设,但我个人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一种基于社会认知的个体对其复杂行为的终极结果的理性计算,与我们所理解的终极的人性关系不大。人性应该是人类行为特征里那些内在的激励因素,其驱动着人们去展开某种行为——但人们却无法将这种行为的因素往超越个体的更深刻的方向去归因——因此而成为某种行为的初使因——也可以说是人们展开该行为之终极因。但因为人类在社会行为中所体现的那种极端的复杂性,我们无法将这些行为的上溯特征进行单一的归类,而让人性呈现出某种可以理解的简单的单一性——因为其显而易见的特征的差别性,当其无法再往上溯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将人性的特征通过这种差别性而分别表征,而不再尝试着将人性与某一单一性的特征建立起一种简单对应,而将与这种单一性的对应里,那些具备不同特征的行为,将其归类为其它后天的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得人类的一些行为符合人性,而另一些行为则不符合人性,而是受后天认知的影响——这就使得这些受后天影响的行为,无法与先天所存在的人性特征建立起有机的对应,从而使得其行为的完整链条存在缺失——这是社会认知之缺失……
那么,根据人类行为的复杂性特征,我抽象出人性之若干种特征,并且对这若干种特征进行分别阐述,以建立起我个人所理解的人类行为的完整的归因链条,而这人性的基本特征分别为——人性之变化、人性之竞争、人性之安全、人性之惰性、人性之欲望、人性之情感、人性之审美这七大类的人性存在,并且分别对此进行扼要的阐释……
2-4-1人性之变化
将变化作为我所阐述的第一重人性,不仅仅是因为这是一个变化的世界,而是,人类的智慧本身就是一个因应变化的机制——人类通过智慧而建立起对这个世界变化的深刻理解,从而使得他们能够通过有效的实践,而与变化进行深刻的前瞻性互动,从而使得人类不再如动物般那种仅仅通过经验的直观而展开行动,而是他们的行为具备深刻的前瞻性的特征——这一点,从人类的行为方式中是可以非常明显地体现出来的——最简单的如人类的种植模式,当春天开始的时候,人们就播下种子,然后细心地照顾他们土地上的作物,等待着秋天的丰收,然后将这些粮食收入谷仓——这样的行为方式,是具备非常深刻的前瞻的认知性的,没有这种对植物生长规律与人类自身与这种植物果实的相互依赖的关系的前瞻性认知,人类是不会产生主动种植谷物的行为的,而这种行为,事实上在这个星球上,除了人类以外的其它所有的动物,都不曾具有。而人类这种行为的前瞻性,是与人类与变化的深刻认知密切相关的——没有对变化过程中,不同环境关系与未来变化结果的确定性认知,人类是无法预测可能的变化结果,就不会产生如此复杂的行为,来为未来可能的变化结果而行为的,正是因为人们认识到了未来的变化结果与自身有利的关系,他们才会进行这样复杂的具备高度前瞻性的行为——这是因为人类对变化的深刻认知,使得他们能够前瞻性地预测变化结果,因此就可以在变化结果还远未出现以前,就沿绕着这个变化结果的生成,而展开一系列有计划的行动,因而使得人类与变化互动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人类与变化互动的能力的提升,其实是人类实践能力的提升,而这种实践能力的提升,使得人类从自然中所得到的回报提升——如人类依赖自然的植物生长而得到的粮食回报,远远不如人类通过主动的种植行为而获得的粮食的回报——有人认为,人类从这种种植行为中得到的谷物的回报,超过谷物自身在自然的环境中生长所得到的回报二百倍——这是一个人类获得谷物能力的惊人的提升,这样,当人类从自然中获得的谷物回报可以得到二百倍的提升后,说明人类自身的种群数量可以扩张到二百倍,人类的数量就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同时,这种人类数量的增多,也使得人类的力量得到了增加——有更多的人能够从事与谷物种植无关的事,从而使得人类可以与更多的变化进行互动,当然,人类与这些变化的互动,依然是有着丰富的回报的,否则人类就不会产生这种与变化互动的实践——如人们蓄养动物、种植果树、修筑道路、建造房屋、纺织衣服、打造工具、制造饰品、烹调食物、创造艺术、体育竞技……人类逐渐使得他们的行为向复杂化与多元化的方向演绎——这是人类文明走向丰富与繁荣的征兆——而这种文明向繁荣方向演变,是因为人类具备了越来越强大的与变化互动的能力——而这种与变化互动的能力,是人类对变化的认知越来越深刻,而人类之所以对变化认知越来越深刻,是因为人类的智慧得到了开拓性的发展——当然这种智慧的开拓性的发展,所获得的与变化互动能力的提升,本身使得人类生活目标的丰富性得到了增加,人类的自由选择得到了提升——这种人类自由的提升,是人类对智慧认知变化能力的正反馈……
人类与变化互动的一般特征是,他们可能在某一个时间段与一个变化互动,在另一个时间段又与另一个变化互动,在第三个时间段又与第三个变化互动——如一个人可能既在种植谷物,又在种植蔬菜,同时还在建造房屋,也许还参与村里的某个集体活动……而这些与变化的互动,可能却是不连续的——并且不仅某一个人可能同时参与若干个不连续的变化互动, 人类所有的人,几乎每个人都会与若干个变化进行连续的互动——这种互动的基本特征是,人类通常认知到了变化与环境关系的那种确定性对应,当这种变化关系与人类的预期相符时,人类就听任这些环境条件参与变化过程,但如果与他们期待的变化结果不同,他们就会改变环境条件——而这就让人们与特定的变化形成了某种确定性的互动方式,即当一种变化出现某种环境条件时,人们应该如何行动,而当变化出现其它环境条件时,人们就用另一种行为方式来应对——即人们日常生活中,很多的与变化互动,是基于认知而产生了诸多确定的行为方式的——这就使得人类与变化的互动,其实是具备其种确定性的,即使这种确定性是与变化过程中环境条件的差别而决定的,但依然是一种行为展开的确定性,一旦人类与变化互动时,进入这种确定性的领域,人们就认为他们只需要依据环境条件而适当调整自身的行为,因此这种与变化互动的方式,就不再构成人们认知里的变化元素……
不过,有一种情形就在人类的世界里出现,当人类即使同时与若干个变化互动时,但与每个变化互动时都形成了特定的行为应对方式,即这种与变化互动具备了某种确定性。而当这种确定性,通过长期的实践而得到不断的印证与重复,人们对这些变化的关注就会降低,而会将他们的精力优先朝向其它更具备不确定性的方向——这是因为,人类有限的精力,在适应变化过程的时候,需要对其进行某种优先级别的排序,以便能够更高效地应对变化的情形——这更能够让人类在自然的环境中生存——如人类在自然的环境中,他们对熟悉的环境条件是习以为常的,并不以为意,并且对这些环境条件,他们都产生了通常的应对之法,只有对环境条件中的变化因素,他们需要予以优先的关注——如环境中是否会出现威胁他们生命安全的大型食肉动物?因此这是他们的优先关注级——而一旦环境中有风吹草动,人们就需要特别予以注意,从而对变化的事项最先发现,并且以最快的速度作出发应——这是人类与自然环境中变化因素互动的一般原则,而这种互动的一般原则,可能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带入了人类的社会生活——举一个事例,如人们在街上行走,街上行人熙熙攘攘,但人们通常并不以为意——因为这是人们所熟悉的街上的风景,但突然在街上形成了某种人流的聚集,很多人突然向某一个地方汇聚,这显然就不是人们通常所见到的街景,而是一个变化的情形,人们就会关注这个人流聚集的原因,而投以好奇的目光,也会不自觉地向人流聚集的方向走去,从而形成了更大的人流聚集……这其实是人类从他们在自然环境中关注变化的基因所隐形地携带的,并且即使到了今天的复杂的社会形态中,他们的这种对变化的好奇心依然没有改变……
这是人类与变化互动的一种基础的技术——就是,当人类认知到某种变化与环境条件的关系,并且进一步理解这种环境条件与自身所追求的变化结果的关系时,人类就产生了相应的与这些环境条件的不同的互动方式,从而使得人类通过放任或者调整环境条件来达成他们所追求的变化结果——而这个过程中,人们与不同环境条件的互动形式其实也就渐渐地具备了某种确定性,从而使得人们与特定变化的互动得到了某种方式的固化——这时候,在不理解该变化的人的视野里,可能这种变化依然具备某种神秘性,但对已经经常与习惯与这个变化互动的人而言,这种变化就是他们某种习惯的行为方式的对应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该变化也就失动了神秘的面貌,而成为一种常规的行为应对之法——这是人类与变化互动的基本技术,而在这个过程中,构成了常规应对的环境条件,就不再被他们视为变化的因素,只有还不曾产生常规应对之法的环境条件的出现,才是人们眼里的变化因素——而当人类社会实践中,大量的与变化互动时,常规应对之法是一种常态,而不曾产生常规应对之法的变化,在人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却反而并不常常出现——尤其是某一类特定变化,成为人类的专业技能之后,这些从事专业技术的人,他们对这个变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条件与变化因素都了如指掌,任何变化因素的出现,在他们眼里,都是一种不同的常规应对方法的恰当运用而已——他们成为应对这个领域的高级专家,具备对这个变化过程中,通常出现的变化因素的一切简易应对之法,在他人眼里的繁复的变化因素,在专家眼里,却只是不同的常规应对方法的简单运用而已……这是人类所建构起来的与变化进行深刻互动的一般技术,在这样的人类应对技术的过程中,大量的变化因素在人类的世界里,被无数动态的常规应对的方法而轻松地应对过去,人类与变化互动的高效就如此从容地建立起来了……
但当我们进一步考察人类与变化互动的过程时,我们就会发现,即使整个人类是不停地与无数不同的变化进行互动的,但具体到某一个个体,他却可能只与某一个或者若干个变化进行互动——如某一个行业的专家,他可能就专注于与某一个特征的变化进行互动,并且拥有与这个变化互动的深刻的经验——但同时,他也可能与其它的变化互动,但在与其它变化互动的过程中,他可能就不如他在专业领域那么出色——而这个专业领域的与变化互动的能力,就成为他主要的社会能力,而其它的与变化的互动,可能就只是他的业余能力,或者业余爱好而已——但他可能对他专业领域的那种与变化到动的能力感觉到厌烦,而对其它他并不擅长的与变化的互动,却显得尤其热衷,而成为他的个人爱好——尤其是人类产生了一类游戏形式,这些游戏形式,本身与人类日常工作中获得经济资源的能力完全不相干,但却是很多人所热衷的变化形式,如扑克游戏,这种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游戏活动,无法带给人类任何的经济回报,恰恰相反,这种活动,本身需要消耗人类大量的资源与时间,但很多人却情不自禁地沉溺其中,无法自拔——这是一种人性对变化依赖的能力所产生的广泛的人类行为——这构成我所理解的人性里的变化因素,我需要对此作适当的阐释……
当人类的智慧在与变化互动的过程中得到极大的发展的时候,我们发现,人类智慧具备一种能力,即引导他们与已经建立了确定性方向理解的变化进行特定的互动,并在这种过程中,将人类自身的行为方式,因应不同的环境条件,而产生不同的应对方法,从而形成与变化的确定性的互动,并从这种与变化的确定性的互动中从自然的变化中获得最大的收益,这种人类与变化互动的实践,鼓励了人类继续对变化进行认知探索,从而产生了一种正向的激励——人类因此而对神秘的变化世界产生了好奇,无数的人开始关注他们环境中的变化,并且从对这种变化的理解中,不断地产生新的实践形式,以其与其进行理性的互动,从而进一步从自然中获得更丰厚的回报——这促进了人类智慧的发展,也让人类的智慧产生不断地切入变化世界的激励——人类不仅被动地应对着变化的世界,人类的智慧也需要变化的介入来使得其不断地发挥应用——这就是人性对变化的某种依赖性……
而当我们将视角切入人类的社会生活中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大量的人其实只是将前人认识到的某种变化以及与这种变化进行互动的基本技术进行学习,从而形成了他们与变化互动的能力,并且通过这种与变化互动的能力,而形成获得资源的能力,因此而形成他们日常生活里的工作形式——人们的日常工作其实都是与变化互动的,并且这种与变化的互动,其实是前人所探索出来的常规的应对这一变化的方法,只们只要掌握了这种方法之后,他们与该变化的日常工作互动就成为了一种常规的应对方法,缺失了变化的因素——而人类智慧内隐的对变化的那种激励,使得他们并不满足于这种与变化的常规互动之方法,他们需要一种非常规的与变化互动,来满足智慧对变化的那种依赖——但日常工作与生活中的那种变化,显然都产生了常规的应对方法,以求得某种与变化互动的效率性,人们虽然不得不被动地根据这些要求去做,但显然内心对变化的追求的那种激励,却并没有得到满足,人们还需要一种变化因素的介入,来满足智慧对变化的追求——这就构成了人类对这个世界的普遍的娱乐、游戏、竞技以及其它丰富变化形式的追求……人性对变化的依赖性,构成这些变化因素在人类世界里普遍出现的深刻的人性背景……
其实,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不会发现,人类世界里诸多的变化因素,化为某种娱乐形式,而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地流行,如人们打牌、下棋、看电影、看足球、集邮、旅游、欣赏艺术、欣赏音乐……诸如此类丰富的游戏活动,本身似乎对人类的经济活动无关——但人们的这些需求,却构成人类经济创造的源头——而上述这些活动,本身都是纯粹的消费经济资源的——但为什么人类会热衷于此,乐此不疲呢?尤其是人类的赌博行为——有很多人因为赌博而倾家荡产,但他很难将停止这种行为——其实考察这些行为因素的背后,都有一个变化的因素在里面起作用——即这些娱乐形式,其实是满足人性关于变化的需求的。所有这些娱乐形式,都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的变化因素,人们无法产生某种常规的应对来形成这些娱乐形式的确定性,每一次人们参与该游戏,本质上都得到了一种变化的元素,而正是这种变化元素的存在,导致人们对其的追求,并且不肯放弃——尤其是,当人们对某一游戏形式非常娴熟时,并非他产生了对这一变化形式的所有变化元素的确定性应对,而是他与同类参与该游戏的成员而言,具备对该变化的更丰富性的理解,从而使得他与其他成员进行互动时,更具备优势,而在每一次的该游戏的参与中,变化的因素也适度的加入了,使他既获得了变化的享受,同时也获得了竞争优胜,这是他坚持不能懈地追求该游戏形式的激励之原因……
人类的生活中不能缺失变化的因素——如果一个人工作中的变化因素被他化为了某种常态化的应对方法的时候,你会发现,工作就对他失去了吸引力,于是他的生活重心就会围绕怎样发现一种具备适当变化因素的爱好而转移——这样,个人的爱好就会适时而入,成为这个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考察每一个人,其实他们都会有自身的爱好,有些人的爱好很平常,和大家的爱好没有差别,就是喜欢打牌、赌博或者游戏——当今电脑游戏成为很多人——尤其是青年人爱好的一个重头。而为社会成员的爱好提供服务,几乎是很多生产制造者与服务提供者的重要的方向,哪怕是扑克这样的简单的纸牌,我们能够发现使用扑克进行娱乐活动的形式有数十种之多,人们通过扑克进行大量的娱乐活动——这些娱乐活动即使使用同样的纸牌,但其规则却千差万别,人们通过不同的规则而进行不同性质的优胜竞争,并且乐此不疲——而围绕给这些活动提供的服务,其实能够让很多的厂家和服务业从业者长期保持稳定的收入规模——人们对变化的追求,成为社会需求的重要的源头。我们需要理解的是,一个家庭主妇追电视剧的续,一个赌徒等着看下一场开牌的结局,一个其迷仔细长考后在棋盘上下出了慎重的一手,一个球迷在分析这个星期他支持的球队与队手的胜负可能性,一个钓鱼爱好者整装出发准备去钓鱼,与一个糖纸爱好者收集某一个时期市场上出售的水果糖的那些包装纸里最后一张图案的包装款式……这些,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所带给每一个爱好者的不确定性,都是让他们倾注精力来关注他们所期待的变化的原因之一。但这些变化,都不是遥遥无期,而是所有的变化都会在一个时间间隔内结出,但每一次变化的结果,都无法完全确定,即使是有资深的爱好者,能够大致确定变化的结果,但依然会有某种不确定性冒出,而让他失去对这个变化的准确把握——如家庭主女可能能够猜出电视剧大致的结局,但不到她看完整个电视局,她依然无法猜测这些电视剧是不是和她预期的一样,因此她依然必须饶有兴趣地将它看完——并且她猜得越准,她对该电视剧的兴趣就越大,她并不认为这个电视剧被她猜中了结局,就了无趣味,恰恰是她认为她有高明的预测能力,能够判断这个电视剧的走向,因此这就增加了她对电视剧不懈地追逐的热情——而一个球队的爱好者同样和家庭主妇追电视剧的那种心情一样,他对球队的表现越来准确预测,他就越对这个球队充满热爱,他就越会不断地看这个球队所有的比赛,甚至当有时他因为特殊原因而不能观看直播的话,他还需要回看该比赛的全部过程,并且努力不让已经出来的结果来减少他对比赛不确定性的乐趣,结果他就有意不看新闻的报道,以免能够前知比赛结果,让他的回看了无趣味——这是人类对变化追求所造成的人类创造出来的与变化的独特的互动方式——无论是人类的娱乐也好、游戏也好、体育竞技也好——这些都是人类自身所创造的变化形式,这些变化形式完美地满足了人性对变化的那种依赖——于是很多人在适应工作的变化形式之后,他们又从这种娱乐的形式中获得对变化追求的那种激励,而这成为人类社会最重要的需求领域,很多这种满足个体对变化追求的需求,上升为一个完整的产业,有无数的人为这样满足人性对变化需求的产业提供服务,是人类社会相互服务的重要形式之一,而这恰恰完美地诠释了人性对变化的那种深刻依赖……
人类离不开变化的世界,他们需要被动地与变化进行互动——但当人类发展到相当的队段,人们发现,他们与变化的互动,就具备某种主动性,这种主动性是他们在认知的指引下进行的,而一旦当他们进入与变化互动的主动性的时候,他们就从自然里获得了更丰厚的回报,而这种更丰厚的回报,当然激励了人类探索变化的激情。在这个过程中,人类能力得到不断的提升,他们的生活目标也变化更加丰富多彩起来——人类就会发现,人类的诸多生活目标里,有很多其实是人类渐渐的产生的对变化的某种依赖——即是一种人为创造出来的变化形式,然后人类主动与其互动,并且这些变化形式,不再如人类早期与变化互动那样,可以带来资源的回报,而只是纯粹的消耗资源,但人类依然对此非常执着——这成为人类娱乐的重要的形式,也成为人类日常生活中的娱乐源泉——渐渐地人们承认这是人的一种正当的需求,并且社会因此而开始为满足这种需求而创造并且提供服务,从而使得这种对变化依赖所形成的独特爱好,成为了人类社会合作的巨大的产业——这些巨大产业,其实是伴随着人类自身的发展,资源的丰富,而需要消耗这些资源来满足人类形形色色的需求,而这需求里,就产生了为满足人类变化需求的那些新颖的变化形式……
2-4-2人性之竞争
人性的竞争因素其实是我们所常见的——人类在三个方面引导竞争属性在社会合作中走向有序。资源运用的竞争、人力资源配置之竞争、社会分层之竞争、学习之竞争——考察人类的竞争形态,需要就竞争本身的人性属性作充分的考察——理解人性深处的这种竞争属性之存在……
在自然之环境中,竞争是一种生存属性——所有的生命都需要通过竞争而求得生存——这种竞争主要是通过不同种群的生命博弈而产生的,如狮子与羚羊——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生存竞争。狮子捕食羚羊,羚羊逃跑追求生存——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生与死的竞争。如果羚羊不能逃跑,它就失去生存机会,而狮子如果总捕捉不到食物,它也会被饿死——所以人们说,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一种强烈的竞争关系。当然,这也可以说是生命力量的一种运用形式——不同种群之间的生存方式,通过力量强弱的形式来决定彼此的生存机会,从而使得整个食物链保持某种恰当的平衡关系,这是造物主创造出来的一种生命运行机制,我并不将其归入人类竞争这一形式之中,就如同人类征服了自然里诸多的动物,并且将其驯服而为人类自身服务,并不是说这是一种竞争关系,甚至都不说是一种征服关系,而是人类利用资源的一种形式……
动物同类种群间所存在的竞争形式,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应该是争夺与雌性的交配机会——动物要维持种群的延续,就需要繁衍,这是基本的动物生存目标。因为所有的动物都会面临死亡的命运,如果动物个体全部死亡之后,整个动物种群就消失,那么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现象就会消失,而要让生命现象不消失,就需要一个解决机制来保障动物个体的死亡与种群的延续不再矛盾——这个机制就是动物的繁衍机制。即通过动物二性的交媾形式而产生后代,让新的动物个体不断地接续种群的延续——而这个机制,需要动物间的二性繁衍。而造物主通过创造一种机制,让动物们感觉到与异性交媾存在一种强烈的快感,从而产生了对这种快感的依赖,并且努力追求可能出现的交媾机会——但我们会发现,这个星球上的雌性,尽管也有交媾的快感享受,但牝并不需要通过竞争的方式来寻求交媾机会,牝只是通过发情的方式产生了可以进行交媾的愉悦形式——这时候,竞争这种交媾快感的机会就留给了雄性——结果动物雄性间就努力通过竞争的形式来追求与雌性交媾的愉悦机会,这是动物世界里同类竞争的基本形式……当然,从一般生物学的解释上而言,通常我们认为这同样是一种优胜劣汰——即同类中力量的强大者,能够通过这种竞争优胜的方式使得自己的基本得到传承,同时也实现了整体力量的强大,因为强大的基因传承的后代,力量同样会更强大,因此而在生存竞争的机会面前,更能获得优胜,这是造物主所有意创造出来的一个竞争机制,使得动物们能够让优秀的基因得到有效的传承——这是生物学上的通常解释……
人类是有一个自然生存的时期的,在这个自然生存的时期,人类是否也好动物这样通过同类竞争来争取配偶的机会呢?这当然是很有可能的。而早期人类争夺性资源确实也很普遍——荷马史诗里的那些征服者,对被征服者的资源掠夺时,就存在征服部落里的英雄具备优先挑选性资源的特权。其实在人类古典时代的战争中,女性都是战争失败后被主要掠夺的对象——这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说明人类社会对性资源的掠夺一直是根深蒂固的,只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这种以男性为主的对性资源的争夺其实依然普遍,只是争夺方式与动物的形式有差别而已——我们需要从对人类家庭的考察上去理解人性性资源的配置与文化解决方案的合理性理解上展开探索,这里就不再累赘了……
我前面谈到了人类竞争的四种基本形态——资源运用之竞争、人力资源配置之竞争、社会分层之竞争、学习之竞争——但这是人类社会竞争存在的显性形式——与我在这里希望阐述的人性之竞争属性其实并非完全同一。而是上述四种竞争形式,其实是巧妙地利用了人性的竞争属性而在社会更广泛的层面上,充分的让个体发挥其创造力,从而使得人类社会的资源与人力都在社会相应的位置充分发挥其作用,形成人类社会合作的效率,并且因此而产生了整个社会的那种有序的层级,从而生成人类的理性秩序,而这个过程中,学习的竞争,其实是人类知识传承所引导的认知在不同社会成员中的分布,而通过一种有序的社会激励,使得知识的传承高效——而这最终当然是为整个社会合作的高效,为资源配置与人力资源的配置的效率服务的——这是我们需要理解的……
首先我们需要着重阐述人类的分层现象——在人类的世界里,其实等级制是一直存在的,并且构成人类合作的主流——我们会发现,人类古典文明的合作形式,无论是早期埃及、二河流域,还是相比它们较晚的印度,接下来是波斯、中国和希腊和更晚的阿拉伯帝国——它们全都是等级制的社会合作体系。早期希腊产生了让人类惊艳的民主形式,这在今天依然让人们感觉到不可思议——但这其实是一种小共同体里,大家就公共事物进行共同商量的一般形式,这在小共同体——如几十个人、上百人的小部落时,其实是比较容易实行的,但象到希腊时代,那样的部落,规模扩大到几万人、甚至几十万人时,依然能够有效的实行,才可以称为奇迹——但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早期代理人制度了,如判处苏格拉底死刑的那五百人的大陪审团,其实就是一种代义制了——这五百人是大家选出来的。后来的罗马贵族元老院——也是一种代义制,只是这是一种等级制的代议制罢了。而那时的希腊无疑是等级制的,后来的罗马也是。他们本质上是一种奴隶社会,能够就社会公共事物进行协商的人,都是具备公民资格的人,就是成年的男性公民,他们每人都是一个小集体——大家庭的代表——他们的家庭成员、奴隶,在公共事务中是没有发言权的。人类的等级制,其实是将不同的人,分为不同的社会等级,拥有不同的政治权利,而政治权利,是体现一个社会成员地位的重要的标志——构成我们对社会层级认同的一个基本的标准……
但社会层级还有其它的分类方法——如果离开了政治地位,而谈社会里的层级存在,这依然是可能的——现代社会里的层级其实是超越了政治地位的,因为大家在政治地位上是平等的,但政治地位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人与人之间层级的平等,社会依然有广泛的层级存在,这种层级存在,是通过财富来划分的,即拥有更多的财富的人,自然地拥有更高的社会层级,而财富越少的人,其层级就越低——这是社会对层级的一般理解——但当然不是百分之百的准确,因为我们会发现,其实层级还通过某种权威而自然地在社会上呈现,如知识的权威,同样构成一种广泛的社会层级存在——爱因斯坦——其在财富的层级排行上,虽然不会是社会最低的层级,但绝对排不上高层级,甚至较高的层级都算不上,但人类绝对不敢将他置于低层级的位置,而自然而然地将其置于社会层级的最顶层——因为他是人类知识等级里最顶级的人物,是人类层级里处于最高的云端位置的存在者——我们会发现,人类其实是存在诸多的层级排列方法的,财富的层级现象,只适合普通的大众,但并不对应那些顶级的知识精英——但如果我们考察人类社会的合作现象,就需要将最普适的大众偏好作为一种层级的主要排列形式——因此,我们需要着重阐述平等社会里依赖财富分层的现象,就如同我们需要着重阐述等级社会里通过政治权利来划分层级的现象一样……
先来谈谈人类知识的分层现象——人类的能力拓展,从根本上而言,是通过认知而拓展的,所有的认知,本身都是人类后天的创造物,而这种后天的创造物,自然并不会在人类的头脑里自然地拥有——希腊时代柏拉图有一个奇怪的理念,就是知识回忆说,指的是这些知识都是人们的头脑里先天所固有的,只是被遗忘了,需要通过回忆的方式而重新被唤醒——当然通过回忆来唤醒——其实只是学习的一个另类表达而已,我们不要太当真。反正你需要通过学习来获得人类后天习得的知识。人类掌握的知识越丰富,他们就越能与这个变化的世界进行更复杂和更高效的互动,所以学习就成为人类重要的激励。人们努力鼓励人们去从事学习活动,以掌握人类传承的知识体系——但人们从事学习活动,本质是上枯燥无味的,大部分人并不喜欢学习,年轻人和小孩子尤其如此。但有一小部分人,他们对学习情有独钟,并且方法独特,能够很快并充分掌握人类所传承下来的知识,并用成为知识精英——这些人,在一般的社会中都是受尊敬的,其受尊敬的程度与他所掌握的知识的重要性程度相关。如果是一种被整个社会公认的最重要的知识,他就会备受尊崇——如在中国传统社会,如果你对儒家经典了如指掌,你就会成为大儒,成为到处都受尊敬的地位尊崇的人物,社会有一条独特的门是向他们敞开的,那就是科举,通过科举考试而晋身于社会的统治阶层,并且可能通过在官场系统的攀登,而到达社会最顶级精英的人物之列。而在伊斯兰社会,掌握可兰经的要义,并且对其理论有深刻理解与把握的人,并且能够与同类进行反复辩驳而获得优胜的人,同样会备受这个社会的尊崇——这是人类的知识层级现象——当然,现代的知识层级是通过对科学与技术的充分掌握而到达人类某一类学科的最尖端的理论大师与实践权威,如中国的科学院院士与工程院院士,他们就晋身于知识阶层的顶尖层级,而象爱因斯坦、牛顿……这样的人物,就成为人类知识精英里神一样的存在——他们的位置在所有的知识精英之上,而成为指引人类文明进步的划时代的明灯与引檠……这是人类知识分层的一般情形……这种知识分层现象,会在人类资源与人力分层中也同样充分地体现出来——但当这些分层的顶尖人物,却会因为资源分配的某种技术上的不足,使得其知识的层级与财富的多少无法完全形成有效的对应,这并非人类不愿意向知识的精英进行财富的倾斜——恰恰相反,从文化意义上而言,人类是非常愿意向这些知识的精英倾斜财富的,但却存在技术上向知识精英动态倾斜财富的困境,这导致了很多人类最顶尖的知识精英,其实他们在财富的拥有上,是非常有限的,很多甚至很清贫——他们只拥有人类世界里那种精神上的高贵地位,却无法拥有世俗人所希望拥的天文数字的财富,这是一个现实的困境,我们暂时无法改变,未来,这样的困境依然会同样地存在……
其实人类社会最重要的是通过社会财富的多少而实现的分层现象——这种分层现象,导致了大众对财富的追逐。因为在一般的社会认知中,财富越多,意味着其所处的社会层级较高。而在现代西方社会,通过财富的来实现社会的分层,其实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现实。但在东方的社会中,财富的多少并不必然体现出社会的层级关系——即使在很多的情形下,可能社会层级的高低,同时也就伴随着财富的多少的情形,但这种财富的多少并不体现层级,而是与权力的高低有关。即通过权力的高低来决定某种社会层级,而并非通过财富来形成有效的社会分层,在这样的社会中,一般的情形是,谁拥有的权力越高,谁所处的层级就越高,通常也会伴随着财富越多这种情形——因为当一个人的社会层级越高时,意味着他越有力量调动社会成员来向他提供服务,虽然他可以通过权力来调动社会成员的服务,但他们会发现,通过权力来实现自己的私人生活目标,远不如通过财富来调动社会成员的服务来得可靠和快捷——因此他就通过权力来聚敛财富,然后再通过财富来调动社会成员来为自己的私人目标的实现服务——这种情形在中国古典时代最为常见,当然即使今天其实也并没有怎么改观。古典时代中国官场就有一句箴言,千里当官只为钱。又有社会广泛传诵的谚语——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都与权力敛财密切相关。当然,这种通过官僚的层级来体现社会层级现象——就是人类社会一般的等级制,在古典时代的西方国家,等级制是通过贵族等级的形式来实现的,那就是贵族是一种能够进行世袭的社会高等级阶层,一旦你通过某种血缘关系而成为贵族阶层的成员,不仅你自己终生是社会的高等级成员,即使你的后代,也通过对你贵族爵位继承,而世世代代保持着贵族这种高贵的社会等级。当然这种贵族的世袭制,在中国的先秦时代也一样。那个时代的中国,是以国王为一个社会的最高等级者,而在国王以下,分为若干个等级,如公、侯、伯、子、男这样的贵族爵位,还有公、大夫、士这样的职位等级,从而形成一个品级森严的等级社会——当然中国古典时代的等级制,最终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被官僚制所取代,从而中国的封建制事实上从东方这块土地上消失——不过后来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那些冬烘学人,以马氏的社会发展理论来生搬硬套中国的社会现实,结果我们的封建社会就从秦时代延伸到了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推翻皇帝的那一年。其实从秦朝开始一直到今天,我们本质上并不是什么封建制,而是官僚制——而辛亥革命其实只是推翻了一个名义上的皇帝,并没有从实际上改变中国社会由官僚体制进行有效控制的现实——这是后话了……
这种社会层级现象——我们就能够发现竞争机制的存在。首先是财富的分配的竞争机制——我们会发现,社会上的成员在社会中会追逐财富——而这种对财富的追逐,通常就是在一个竞争的机制中完成的。如何形成有效的财富竞争呢?那就是消费者与消费者的竞争,生产者与生产者的竞争——这种竞争机制是一个社会资源配置的主要的机制——如生产者如何与其他生产者进行竞争呢?其实是竞争产品质量、服务与价格——生产者通过这三个方面与其他的生产者进行有序的竞争,从而让社会其它成员选择他的产品与服务——即只有他努力提升自己的产品质量、服务以及价格,他才能被消费者从众多的生产者中被选中,从而使他的产品与服务与社会实现衔接,这样,他的产品与服务就能够被社会承认,从而他们的组织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就能够获得资源的回报,形成源源不断地向社会服务的动力,假设他们所提供的产品,因为质量、服务与价格这样的原因,而不能被社会大众所自愿地接受,则他们的生产和服务就无法持续,他们就面临组织低效的困境——因为资源的消耗无法得到社会消费者的资源支持而难以为继,只好选择停止产品的生产与服务,在这样的现实生存环境中,只有那些高效的生产与服务的提供者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因为其产品与服务的效率而生存下去,这就保障了社会资源与服务的品质与服务,同时也使他们既在保障品质与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能够以最优质的价格向社会提供他们的产品与服务,这是社会资源创造方面的竞争机制……
当然,社会合作不仅仅是资源创造本身的品质保障和高效,同时还需要让资源向最有价值的方向流动——即任何一种资源,如果流向了其社会认为的最有价值的方向,我们就认为这种资源实现了最高价值,而如果所有的资源都实现了其最高的价值,则整个社会资源就都实现了最高价值——这样,当资源流向社会上有需要的人群时,人们就通过竞价的机制来保障这些资源运用的高效——这就是消费者通过竞价来让生产者提供的资源更高效的机制——这其实同样是一种竞争机制——通常一种资源流向社会的时候,当有众多的消费者时,这些消费者就会通过提高资源价格的方式来追逐这些资源,这就构成一种竞价机制——资源就会自然地流向提供最高价格的消费者,从而使得资源的使用趋向于高效——即社会通过生产者相互间的竞价机制,来保障产品的品质、服务的质量与以优质的价格向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这能够保障创造与流通领域的高效。同时又巧妙通过消费者的竞价机制,来让资源向最有需要的社会成员中流动,从而保证了资源在社会使用中的高效——而这就从整体上既保障了资源创造的高效,又保障了资源使用的高效,而这种资源的创造与运用的高效,都是通过资源的巧妙的竞争机制来实现的,这是竞争在社会合作中的巧妙应用……
当然,这种竞争机制,我们就会发现,当进入创造与流通领域的时候,这些向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创造与流通领域,其实是通过一个个的组织来承担他们的社会功能的,而这种承担社会功能的组织,其实是存在着广泛的分工与管理的,而这种分工与管理,又是通过一种有效的层级管理而实现的——人们会发现,不同的社会管理层级,就有不同的社会回报,层级越高,其所获得的回报就越高,这样,所有的人都就会有激励来追逐组织更高的层级——这就构成一种有效的社会竞争。即一个人如何成为一个组织里的成功者呢?这与他在社会层级中的地位有关——当他渴望成为一个层级较高的人,或者他希望不断地向更高的组织层级进行攀爬时,他就会发现,他需要通过有效的竞争,将与某一层级位置的同伴进行竞争,这就构成了组织层级位置的有效竞争——这会让那些最能够让该层级位置的社会功能得到发挥的社会成员成功晋身该位置,从而实现组织层级的有效人力资源配置——即当一个组织希望其整体的资源创造有效时,他需要有效的管理,而这有效的管理,就需要对每一个层级的成员能否胜任其工作进行甄别——这个甄别本身是通过一种有序的竞争机制来实现的,即竞争机制,构成了一个社会人力资源配置的高效——没有一个高效的人力配置机制,社会的合作就无法决定哪一个社会成员在什么位置比较合适——而通过这种竞争机制,人类社会能够实现人力资源的配置高效——因为每一个人都希望自身能够处于更高的社会层级,这样他们就能够拥有更高的社会地位,这是一种人性的竞争性所决定的,而这种竞争性,使得他们在资源的争夺中,努力获取最丰厚的资源,而在一个组织中,处于层级更高的位置,自然就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因此他们就通过竞争层级更高的位置来追逐资源,从而使得每一个层级位置都存在竞争者,社会就能够通过这些有序的竞争,而使得每一个层级位置都找到合适的社会成员来承担该工作,从而使得人力资源得到高效的配置……
但是,如果我们考察人力资源在不同的组织的层级配置中,就会发现一个问题,其实社会组织中,不同的组织层级,其所运用的知识是有差别的,并且这个知识既包括理论的知识,也包括实践的知识,这些不同的知识存在,是人类资源创造过程中所必须应用到的,但这些知识本身并不在人的大脑里存在,是通过一个艰难的学习过程而获得的,有些是人们直接通过书本而获得的知识,有些是人们在工作实践中所获得的——但无论人们从什么渠道获得这些知识,需要通过一个艰难的学习过程、并且付出相应的成本来获得这些知识,其实是一个共识——而当社会不同的层级向拥有不同知识背景的人倾斜其位置的时候,对不同的层级位置有追逐野心的人,就会自然地主动地去学习那些知识,从而使得自己能够胜任这个位置——即任何一个社会层级位置的追逐者,都会清楚,自己究竟需要掌握哪些知识,他才能在这个位置的竞争中获得优胜,并且进一步能够胜任该位置的职务。这就会形成一种激励,使得社会成员有对知识追求的激情,从而保障了人类社会知识传承的高效——人类的知识需要通过有效的传承,才能成为一种实践能力,同时也才能保障该知识不致于没有人学习而失传——因此社会必须建构一种有效的激励,来保障知识得到及时和高效的传承,而这种传承,莫过于把人类的知识分解到实践的应用中,每一种知识的应用,都会自然地得到相应的回报,当一个人通过运用知识而在社会中得到相应的回报时,他就会自然地追求这些知识,并且主动花时间去学习,从而实现了知识的有效传承——而这本质上其实依然是一个竞争机制来有效实现的——即当一个社会,通过某种机制而开放其功能位置,以实现不同的功能位置的不同的资源回报的时候,这个竞争机制,使得人们就会主动追求能够胜任这个功能位置的相应知识,而当人们主动学习相应的知识的时候,这些知识就自动地实现了在人类社会中的高效传承……这其实依然是一个巧妙的竞争机制来使知识的传承得到有序的实现……
人类知识的传承是一个社会保障繁荣昌盛的前提,没有知识的有序传承,人类社会的创造就会没有效率,人类文明其实就失去进步的认知推动力——因此一个有效的知识传承机制,其实是实现人类知识应用高效的保障——人类是通过知识应用在一个社会中的资源回报率来实现知识的传承的——当然,如果一种知识的回报更高效,人类就会都去努力追求该知识——但如果所有的人都追求该知识,而其它知识可能就会不会有人去学习,这当然也是不行的,因此就需要一个竞争机制——这个竞争机制就是,当对一种知识进行学习的人增多时,人们就会发现,这种知识在社会应用的位置是有限的,并非任何一个掌握了该知识的人,就都能够获得这个知识所应用的社会位置,于是那些拥有该知识的人,就会努力竞逐非常有限的这些知识应用的社会位置,导致了这些社会位置竞争的激烈——而一些人就会因为竞争失败而失去了机会,他们就需要介入其它社会位置的争夺,但因为他们所学习的知识与那些社会位置所应用的知识并不匹配,结果他们就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这就会导致对特定知识进行追求的人群,在一定的限度内就会因为社会需求的减少而减少,人们就会去追求其它的知识——这既实现了所有的知识都有人去学习以实现传承,同时也会让某一知识的传承者保持在一定的规模,不至于大家都去追求某一单一门类的知识——这是社会知识传承的效率机制——依然是通过竞争机制来有效实现的……
竞争机制是人类社会合作被充分应用的一个激励人们主动发挥其能动性的机制——这个竞争机制在社会合作中的应用,主要是充分利用社会成员,当在一个合作体时,都有充分的激励去厕身于社会的高层,而这种激励,会让人们努力围绕某一个特定的社会激励方向而努力,而这个社会激励方向,通常会是一个社会合作的效率方向,如果一种激励,能够让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向有效率方向的地方运用他们的智慧,则这个社会合作就会自然地走向高效——但如果这个社会合作机制,并不足以促使社会合作走向一个高效的效率方向,如等级制的社会合作,可能会促使社会创造的萎缩与低效——则这是一个有问题的社会激励机制,这是我们需要考察的。如中国传统的激励机制是官本位——大量的士人通过熟读四书五经来参加科举考试,然后在这个考试的激烈竞争中,高中者一举成名——谓之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闻。而失败者则垂头丧气、沮丧异常——这其实是一种错位的社会激励,它导致了我们的社会自然地走向管制方向,而这种管制方向,本身是通过向社会的创造力进行挤压的,以从创造方面获得更丰厚的回报,结果就自然导致创造的低效——整个社会陷入贫穷的困境之中,而创新的活力却被窒息了……
在任何社会中,人性不断地向社会层级的高端位置攀爬是一种基本的激励——这是竞争的第一人性。如果一个社会,什么样的激励机制能够让人们形成社会层级的上升通道,人们就会努力向这个方向进行竞争,从而构成一个社会基本的竞争激励——贵族社会之所以备受争议,并且认为不公平,其实就是因为在那样的社会,社会层级被贵族所垄断,从而失去了其他社会成员竞争的资格,而贵族本身却承担着一种社会功能——而这种社会功能需要充分的运用相应的知识,由于贵族本身的地位是世袭的,他们并不同激励去学习与他们履行相应功能的那些知识,因为人性中其实还深隐着一种惰性,这种惰性,其实是他们追求与自然和社会互动时的一种效率机制——当一种知识的学习是需要付出成本的,但他们的位置的天然世袭,使得他们即使缺乏这样的知识背景,他们依然能够占据这个位置,因此贵族本身并没有学习的激励,从而使得这种知识在社会的传承中会存在问题——这是贵族世袭所带来的知识传承的困境。同时,贵族本身所处的社会位置,需要具备相应知识背景的人,而当贵族不愿意学习时,这个位置的社会功能的履行就会有问题——结果是社会人力资源配置的低效,即掌握了相应知识、能够充分履行该位置社会功能的人无法进入贵族的位置,而贵族本人却因为知识缺乏而在履行政该社会功能时,却低能和无序,因此而产生社会冲突——这是贵族制度备受质疑的地方——其实是因为一种社会功能位置,因为某种世袭的原因,而失去了社会资源配置的动态性,从而就自然地让社会追求资源配置——主要是人力资源配置的高效——这一个基本社会目标的失落——这是人类贵族制度最终失去其合理性的根本原因……而中国传统社会,贵族制度消失其实是非常早的,在公元二千多年前,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中国就由官僚制度取代了贵族制度——其实这个过程持续了只有几百年。在这几百年中,是中国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春秋战国时代——这个时代,士阶层渐渐地从贵族的附庸地位中上升,并且在社会合作中充分地体现出了他们的才能——他们通过给贵族阶层服务,而渐渐地取代了贵族阶层的社会职能——这个过程比较漫长,但是在一种潜移默化的过程中自然地实现的,最后,贵族阶层发现他们渐渐地失去了他们所获得的社会地位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因此当秦始皇统一中国的时候,士阶层的代表人物李斯就有力的批驳了为贵族阶层代言的博士们,从而使得秦始皇终于决定,在整个社会治理上,全部采用官僚制——并将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全部由中央政府派出官僚进行治理——百代皆行秦政治——这是毛泽东的诗。其实从秦统一中国之后,官僚统治就成为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传统——我们的社会因此也就被官本位所长期垄断,从而成为一个资源不断向权力集中的独特的社会合作体……
竞争机制在社会合作中的巧妙应用,其实是人类资源创造与运用高效的一个机制——我们需要从这样的角度去考察,并且进一步理解这也自然可以促使人类知识传承的高效,这个机制,在人类的经济行为中还需要进一步考察,今天就不再累赘。而人性机制,本质上是社会上的个体,努力超越他人的那种竞争动机——如果社会鼓励某种形式的竞争机制能够形成这种层级地位的差别,人们就会努力去追逐,无论是从名望也好,权力也好,金钱也好——但是如果考察一个人追求名望与权力这样的行为方式来看,他们最终的动机其实也是金钱,所以对金钱的追求,就渐渐地在人类社会演变成一个基础的激励机制。如果无法真正理解社会所形成的这个竞争机制的合理性所在,我们就很难说人类社会真正理解了他们的合作体。而金钱与自由的关系,其实是需要得到某种理性的厘清的,我们真正需要理解的是人们获得金钱的方式,而不能人们对金钱所表现的那种激情——很多思想者将其视为贪婪——其实对金钱的追求更与对自由的渴望相关,这是我们需要理解的。但一个人在社会中为什么总是渴望超过他人呢?这就构成了一种人性的竞争机制了——我们是无法再去理解人渴望超过他们的这种竞争的天性的存在的,但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实……
这种普遍的社会现实,如果从人类的经济行为中来看,其实是为了追求更多的财富,如果从政治行为来看,是为了在组织里得到更好的提升,如果从学习行为来看,是为了让自己的学习更优越——但整个社会利用这种竞争的人性,而促使了人力与物力资源的更优配置,这是竞争机制在整个社会合作中的运用——但是我们还需要考察人类生活中的那些竞争机制——比方说,一个人是通过步行出行呢,坐公交车出行呢,还是打的或者自己开小汽车出行呢?而自己开小汽车出行,究竟是廉价的车呢,还是昂贵的豪车呢?这取决于一个人的消费能力,但同时我们也会发现,竞争的人性在其中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商家经常利用人性的这种竞争机制来巧妙地促使人们购买更昂贵的奢侈品来满足他们炫耀的愿望——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实。因此竞争的人性,就形成了社会的某种有效的需求——当我们发现一种品牌的衣服的价格比普遍品牌衣服的价格昂贵得多时,我们发现人们依然会对那些昂贵的衣服不懈地追求——其实这就是为了某种炫耀的需要——很多时候甚至这种炫耀都变成了一种隐形的存在,人们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追求那些更高品质的资源,并且乐于向同伴们告知他们所拥有的这些更高品质的资源——这成为某种普遍的社会行为方式。在二十世纪初期,有一位著名经济学家,他写了一本书,名字叫有闲队级论,就是嘲笑那些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奢侈消费的——那些富人们使用一些千奇百怪的奢侈消费的方式来竞相炫耀他们的财富,以追求社会的倾慕——这就构成一种竞争的心态——这种让某种具备外在形式的事物让大家普遍的周知的行为方式——仅仅是为了表示自身拥有财富,是一种努力向社会宣示自身社层级有行为方式,而这种向社会宣示自身社会层级,其实是社会本身是存在层级的,人们也自觉地认可这些层级——但当人与人站在一起时,你们会发现,这些层级其实并不能直接通过人们的外在的形态得到直观的宣示——人们并不知道二个并排而立的人,他们在社会层级中究竟谁高谁低——古典时代为了宣示一个人的社会层级,其实使用了诸多的方法,如皇帝就通过一种公开的禁止的方法,某种颜色是皇室专用,如黄色——普通人不得在建筑、衣服……以及相关的一些装饰品的颜色搭配上使用黄色,黄色是皇室专用的颜色——这样来宣示其至高无上的社会地位。同样,我们会发现,古典时代的官僚们,他们使用不同的服饰颜色与胸前的图案来宣示不同的层级——也通过出行的仪仗队的不同的规格来表明官员的等级,现代军队通过军衔的形式来彰显其层级存在,以让官兵们方便辩认其军阶的高低,从而自然地形成一种服从的关系——这些都是一些通过明显的标志来彰显层级标志的方法——当然这些层级标志的方法,既昭示了社会地位,但从另一种角度上而言,又是某种职务履行时的一种方便识别标志,如官员的服饰与仪仗,军衔标志等,这些是为了方便社会的层级辩识标志的……
但当社会发展到平等阶段,我们就会发现,即使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但社会的层级现象并未消失,而层级现象的存在,就会自然有人想通过某种恰当的外显形式而将自身所处的较高的社会层级表达出来——而当人类进入平等社会的时候,他们就会发现,社会分层的方式,就主要通过对财富多少的拥有来划分了——即拥有财富越多的人,就会自然地被人们认为处于更高的层级,而拥有财富较低的人,就会被人认为处于较低的层级——而如何让人们识别一个人拥有更多的财富,因而被认为处于较高的社会层级呢?一个方便的方法就是将他们所拥的的日常用品里那些昂贵的用品或者饰物显露出来,从而让人感觉到他的财富存在,因此而被社会成员认为处于较高的层级——这样,社会成员就开始进行某种炫富的行为方式,这种炫富的行为方式,就成为了某种社会层级的公开宣示——这成为了竞争人性的外在表征的主要形式——这也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人们的寻常的行为方式……
我们会发现,人们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追求那些昂贵的器物,如汽车、住房、衣服,饰物等,举凡日常人们生活中所用到的事物,人们就都能够发现其存在价格从高到低的不同的排列顺序,人们在对这些物质的追求过程中,固然有价格高者品质更优的考量,但同时这种价格更高的物质,其所自然地将拥有它的主人的社会层级地位提升,也成为人们追求某些物质的重要原因——这是一种隐形的人性竞争,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商家正是巧妙地利用了这种人性竞争的心理,他们在推销他们的产品的时候,更多的时候将某种产品与拥有者的社会地位进行巧妙的挂钩,从而形成一种强烈的暗示,使人们产生某种错觉,认为拥有它即是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而有些事物,当在传统上就是高阶层的社会成员所拥有的时候,人们对其更是趋之若鹜——如在罗马时代,紫色是王室的专用颜色,因此其价格就特别昂贵——同理,在中国,如果某种产品,被人们认为传统是皇室的专用品时,人们就会对其倾注特别的情感,自然地产生追逐心理——这都构成人性深刻的竞争属性……
人性的竞争属性与变化属性一样,其实是我们从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中发现的一些基本特征,其与人们追求变化或者追求竞争相关,而当我们进一步考察人们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对变化的依赖与对层级的追求时,我们就无法再往上追溯其机理,因此就将其定位于一种人性存在——竞争与变化是一种非常普遍与深刻的人性,尤其是竞争,人类其实在社会合作中是充分利用了这种人性的存在的,并且努力让竞争的人性在社会资源的配置方面更高效,也让社会人力资源的配置更合理,并让知识的传承更高效,而商家,也巧妙地利用了这种人性的竞争因素,使得他们产生了更丰富的社会需求,使得产品因此提代了更丰富的品质,这些都是人性竞争性在日常生活中的普遍存在,所产生的人类行为方式……
2-4-3人性之安全
追求在社会合作中的安全性,同样是一种深刻的人性——但这种人性的机理,并未得到人类思想家的深刻梳理,甚至可能其作为一种人性的存在,也未必得到思想家们的认同,但其实人性之于安全性,是一种比竞争与变化的更基础的人性——我们如果真正考察人性关于安全性的追求,我们就会发现,当人们的安全受到某种威胁的时候,他们就可能倾向于放弃其他的追求,而愿意将安全追求置于更高的地位——这就是人性的安全性。我们需要考察这种人性关于安全需求的深刻存在……
自然存在的安全需求可能非常好理解——比方说,在自然的状态下,人们会对那些大型的肉食动物充满恐惧——如果一个环境中有大型的肉食动物,人们就会放弃到那些场景中去寻觅食物,及时躲避可能被其猎杀的危险——当然,人类通过合作,而拥有了能够战胜这些大型肉食动物的能力,因此现在他们其实就不再对这些大型肉食动物感到恐惧,其安全威胁就荡然无存……
安全追求是怎样产生的呢?人们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其实是有对他们自身生活、工作与事业上的稳定性与相应层级上升空间的某种追求的,这种追求与他们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这些社会环境的某些社会合作力量与自然力量可能构成对他们这种确定性追求的影响,从而构成了他们对这种确定性追求的破坏——这时候,他们就感觉到了某种安全的威胁,为了消除这种安全性的威胁,人们愿意采取某种行为方式来规避之,这就构成人们一般的安全追求,而这种安全追求,我们视之为人性的一种安全属性……
安全性与人类与变化互动的环境有关——当一种变化环境,某些变化形式,是人类无法调整的,人类需要被动地应对的时候,这些变化本身并不构成人们认为的安全威胁,恰恰是人们认为的他们与变化互动所必须付出的成本——如人们在种植谷物的时候,他们需要培育种子、移植、施肥、管理水源、杀虫、扯草……这一系列的行为,而在进行这一系列的行为时,环境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的变化,导致他们所追求的效果的差别,但这并不构成人们认为的他们对种植行为的稳定性追求的威胁,而是他们需要就这些变化行为而更加频繁地付出——如一块田里的草特别茂盛,人们就需要不断的增加在田里除草的付出,而当那年虫子较多时,他们就不得不被动地多除虫……但有一些变化,可能就构成对他们的安全威胁——这些变化是人们可以预期的,但并不频繁,或者很少,但当这些变化出现的时候,人们的力量有限,无法与其进行有效的互动,以促使他们所追求的目标的实现,同样以种植行为为例来说明,当人们种植谷物的时候,他们有时候是会遇到天灾的,著名的天灾就是水旱无常——当暴雨连降,大雨倾盆的时候,人们就会发现,他们无力与这些蜂拥而来的大水相抗衡——结果他们的田被大水掩没,丰收的愿望泡汤——同样,如果那一年雨水很少,导致田土干裂,人们无力将远处的水引入他们的田里,或者到处都干旱,他们就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的谷物死亡。当然,还有一种情形,那就是大量的蝗虫——当铺天盖地的蝗虫到来的时候,人们会发现他们无能为力了,他们的力量能够对一只、二只、或者千百只有限数量的蝗虫有效,但当蝗虫的数量达到一定的量级,以万只、十万只、百万只甚至亿万只为数量级时,人们就无能为力了,这超过了他们捕捉蝗虫的能力,结果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蝗虫将他们的庄稼全部吞食干净,丰收的愿望成了泡影……
人类与自然的变化互动时,如果一些变化形式,即使是与他们所追求实现的目标是相冲突的,但其变化的强度,是人类能够通过自身的力量来进行有效的调整的,并且人们也认识到了这些可能变化形式的存在,也有相应的与之互动的确定的行为方式,这些就不构成变化对人类的安全威胁,而仅仅是人类追求确定性的变化结果的成本而已。但如果一种变化可能是一种偶然的出现,但这种变化的出现会破坏人们所追求的特定变化结果,并且当这种变化形式出现的时候,人们因为自身力量有限,无力对这种变化条件进行改变,从而只能被动地听任这种变化的力量破坏他们所追求的目标,这就构成了对人类行为的一种安全性的威胁——人类在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其实经常面临这种安全性的威胁——尤其是当人类进入农业文明的时代,这种自然对人类种植行为的安全性的威胁就频繁出现,从来没有使人类省心过——但正是因为人类没有力量改变这种偶然出现的破坏性力量,人类渐渐地就需要直面这种安全性的威胁——他们通过积聚余粮的方式来应对这种可能的安全性的威胁,当然更早的时候,他们可能通过一些神秘的方式与这些安全性的威胁进行互动,如每年开春布种之际,皇帝都会率领大臣与一些老农,举行祭祀仪式,祈求上天庇护,让他们风调雨顺——但究竟这种仪式是不是有用,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天灾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预测的,但人们依然愿意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祈求上天的恩惠,这就如同于沿海流行的妈祖信仰一样,渔民们出海,最害怕的是大海的风浪——因为这不仅会让他们打鱼没有收获,还会有性命之忧。在人类的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时代,人们是无法预测他们出海的时候的气候变化的,自然那些不寻常的风浪可能会不期而至,导致出海捕鱼的行为受到严重的威胁——于是大家就产生了妈祖信仰,期待妈祖的神灵保佑他们出海的平安——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是人类古老神性力量的一种沿袭——即当他们面对可能的变化的不确定性对自身所追求目标的那种破坏时,他们希望有一种更高级的神灵的力量来为自己提供帮助,从而使自己的目标得到顺利实现——这是古典时代,人们追求特定目标实现的安全受到威胁时的一般应对情形,这种应对,当发展到今天,人类的科学已经非常昌明的时候,人们就渐渐地认识到这是一种迷信,是一种不可靠的力量存在,并不会让这种不可预测的变化得到有效的阻止,人们的安全性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提升——但当人类没有更进一步的力量来与这种变化互动,并且人类又需要通过特定变化而追求相应的目标时,这些迷信活动依然会在人类的世界里流行——如妈祖信仰。并且即使是气候预报已经相当准确,人们出海安全得到大大的保障的时候,一种深远的文化传承的力量,依然使人们对妈祖怀有虔诚的信仰——这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生活形式——即古老的对安全的追求,随着岁月的沉淀,已经与人类的文化生活方式紧密结合,成为人类生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就如同当代人类广泛的信仰生活一样……
人类追求自然变化的确定性,并且努力从这种自然变化的确定性的理解中,与这些变化互动,产生相应的行为方式而从与自然变化的互动中获得更丰厚的收益,但自然变化中必然存在一些变化的因素,这些变化的因素会介入人类互动的领域,而导致人类所追求变化结果的失去,但这些偶然出现的变化因素,却因为其具备某种强大的力量,人类有限的力量无法改变它们,因此一旦它们出现,人类就只能听任他们所追求的目标的失败——这构成人类与自然互动过程中的安全性的威胁——这种安全性的威胁,随着人类认知的深入,渐渐地减少,但不会完全消除,并且会长期存在——人类曾经通过对一些神秘力量的追求,以试图达到阻止这些强大的破坏性力量的出现——但现代科学告诉我们,这些对神性力量的希望,本质上是一种认知错位,并未改变自然那种破坏性力量的出现,因此是一种无效的力量,但因为一种深远的文化传承,人类其实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对这种力量的存在保持某种信心,并且这样的行为方式依然在民间具备广泛的影响力,这其实是源自于人类对他们所追求目标实现的安全性需求而产生的,但当它们成为一种文化形式时,就是人类文化生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不再是人类对自身安全追求的一种方式……
这是人类与自然互动过程中所面对的那种安全性威胁的一般行为方式,但我们更需要介入的是人类在社会互动过程中,面对社会力量对他们所追求目标的安全性威胁时的一般行为方式的考察,这才是我们对人性安全性的一个重要的考察方向——也是我们对人性安全性考察的一个难点所在……
当人类离开丛林,而开始了他们的社会生活,建立村落,修筑城墙,组织防卫,开辟田畴,引水灌溉,播种施肥……这一系列的行为方式得以有序展开之后,人类其实就不再是自然秩序之一部分,而升华为了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秩序,在这个全新的文化秩序之中,有一种力量开始介入了人类野性力量的运行之中,并逐渐地改变人类野性力量之运行方式——这种力量就是人类之社会合作的力量。
人类之社会力量,是基于人类社会合作之需要,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复杂关系形式,从而生成的一种力量。这种力量究竟是如何在社会中产生、发展与运行,这其实是目前人类思想领域之一个认知上的薄弱环节——大部分的思想者其实并没有充分体认到人类社会合作力量运行之一般形式以及相应之特征,这其实也就自然地形成了人们无法真正深刻地理解社会运行的内在机理——因为你对人类社会合作所形成的力量运行的一般特征缺乏清晰的理解与把握,在这个原初的力量源头方面的认知缺陷,自然就会导致对社会运行的真正理性机理无法建立深刻的理解——从而就形成了人类对社会运行认知上的某种混沌状态。这种社会运行力量究竟是如何有序地引领社会秩序的生成呢?即使深刻如哈耶克,也未必完全透彻地理解——他更喜欢使用内生力量和内生秩序来揭示这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即由这种社会关系所生成的力量,在哈耶克的思想中,被视为一种内生的力量,而这种内生的力量相互作用,自然就会沉淀为一种内生的秩序——但究竟这种内生力量与内生的秩序的理性生成机理,在哈耶克那里并未得到明晰的揭示……
社会力量之存在,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之真实感受——这可以举一个非常浅显的事例来说明之。假设一个人在村落里看到一棵果树,果树上长满了梨子。他即使非常想吃这梨子,但他依然不会谬然就爬到树上去摘下梨子,然后自顾自就大会快朵颐——如果是一只猴子,它也看到了这只梨树,它就会这样做。但人不会。他知道这棵在村落旁边的梨树其实是有主人的,没有得到主人的同意,而谬然地上树摘梨子,是会受到人的指摘的——这种让人自觉地不摘梨子的力量,其实就是社会力量的存在。我曾读过一个小说故事,说的是一个人幻想学隐形术,他从一本书上看到某树上有一片叶子可以将他身体隐形而不让人看到——于是他就将树上的叶子摘下来,挨个挨个地遮在额头前,询问其妻子是否能够见到他。每一次他妻子都说能见,但后来烦了,妻子就不耐烦地说,看不见了。该男子就大喜,以为这是一片能够让他隐身的叶子,于是他就立即将该叶子遮于额前,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将人家店铺上的货物大把大把地抓起装入口袋中——自然他立即就被人逮住送官。这也说明,社会财产的所有权的保障其实是有条件的,即需要人们能够看到谁拿走了该物——该物是不是属于他——这样社会才能追究。这个人就是窥透了这一点,如果他能够隐形,那么他拿走人家的物事就不会被追究到,因为人们看不到他,就不知道是谁拿走了他的物事,就无法追究到他的偷窃之罪——可见社会力量的存在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并且他们也知道社会力量能够起到作用的限度——这个企图隐形的男人,就是想钻社会力量无法起到作用的那个空子——可惜他的隐形术是不成功的,要不他真的可能成功……
在复杂的社会合作过程中,那种合作力量所运行的方向——即使人们无法完全理解,但也基本上能够大体上把握——假设人们完全无法把握社会合作力量的运行方向,他可能就无法从容地介入社会合作体中,与社会成员进行互动——只是这种运行方向可能与他们与现实层面的那种真实的利益判断有关——即社会合作力量其实主要是趋向于逐利之方向的。但这种逐利的方向,会同时产生与其他社会成员互动时的利益纠葛——即利益的追逐同时会影响到与社会成员的利益分配——如果个体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对其他成员的利益产生了影响,就会产生冲突——社会需要调整这种利益冲突,从而产生伦理与权利的方向——即个体与社会互动时,他有一个权利的边界,这通常是个体能够体认与把握的,如果他无法把握权利的边界,他可能就无法与社会进行有效的互动,当他能够清晰理解自己的权利边界时,他就能够清晰地判断自身与社会互动的行为方向,从而努力保持自己与其他社会成员进行互动时,遵守其利益边界,努力在自身权利边界内追求利益——这就构成社会成员行为展开的伦理边界——这是一个社会赋予其成员在社会互动过程中的利益边界与伦理边界——而一旦个体离开了这个利益边界与伦理边界,他可能就迈入了其他社会成员的权利边界之域,从而构成了一种实质意义上的侵权行为,从而形成了一般意义上的伦理越界——这就是社会产生冲突的源泉……
社会力量之运行是非常复杂的——它未必是单一的方向。但这种力量的运行,从社会成员的认知机制而言,基础的方向是利益——人类通过复杂的认知指引,成功地将个体成员在社会互动中形成了一个非常明确而清晰的利益方向——这个利益方向构成个体日常行为展开的某种动态的认知指引。一个人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对自身利益的体认与把握,构成他基础的社会认知——假设一个人在社会运行过程中,无法有效地把握住自身的利益边界,则他通常会在合作过程中被人欺负,挤压其利益边界——就如同假设他给人打工,却不知道需要争取自己的工资一样,要不就是白痴,要不就是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人,否则,你就很难找到社会中的成年人,他们与人互动时会不清楚自身利益的居——这种对自身利益的清晰与明确的理解与把握,构成几乎所有社会成员的基础的认知方向……
当然,仅仅认知到自身在社会互动过程中的利益所在,还不足以构成一个人的全部认知,只是他的认知的一个非常狭小的组成部分而已,即使是与利益相关的认知本身——他还需要充分认识到,整个认知生成过程的完整的变化链条,只有他能够把握了这个完整的变化链条,他才能从中获得他所追求的利益——如一个擅于种植的农民,他认识到自身的利益就在于种植作物——作物的丰收构成他全部的利益所在。但他要追求这个丰收的利益,他就需要完成整个作物种植的整个过程——即对作物与他的利益的关系的整个完整的变化链条,他都需要有清晰而完整的理解,然后他才能在复杂的变化过程中,如何与该变化互动,并且通过完成整个种植过程而最终获得他的利益——因此他所认识的利益,不是一种孤立的最终的利益产生,而是整个利益生成过程中他与变化互动的完整形式,都构成他理解利益完整性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利益产生、发展、演变到最终分配的这个利益的创造链条,都是他理解利益的认知组成部分之一,对利益链条的完整理解,构成对利益有机把握的社会认知组成部分……
其实这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对利益的理解问题,而是对利益的发现、创造与分配这一个完整的利益生成链条的理解与把握。这个过程中,如果整个过程只是一个社会成员在展开行动,可能就比较简单。但在人类社会的合作体系中,这一利益的生成链条,通常并不是个体简单的行为展开,而是一个复杂的合作过程,而在这个合作过程中,利益的分配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每一个利益生成过程中的参与者,其实是都存在利益诉求的,没有例外——而社会为了保障每一个参与者的利益,就产生了权利与伦理的边界,来确定所有的成员在整个合作过程中的利益诉求并进行合理性的保护,这就构成一个有序的社会合作秩序……
其实社会合理性的理解,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合作的利益的正当性与非正当性的问题——即正当的利益诉求就是合理的,而非正当的利益诉求就是非合理的——但这由深刻的社会文化合理性来界定个体成员的利益边界——但在社会动态的过程中,这种利益的正当性边界受到侵犯却是一种社会的常态,这与社会力量运行所受到的拘限性有关——即人类理性能力有限,无法使得他们的文化正当性,在社会动态的合作过程中都时刻得到充分的体现——因为没有一种机制,能够高效地界入社会动态的合作过程中,获得所有的社会合作信息,并且时刻对非正当性的利益行为进行约束,而保障社会的正当性的利益边界,这是社会合作所无法企及的理想境界,人类的理性能力是有限的,无法达成他们所追求的利益正当边界动态实现的文化目标……
人类固然主要依赖自身对其利益边界之把握——并通过自我力量的有序运用来实现其利益的,但因为涉及到社会不同成员的互动,而这互动就存在一个利益的分配问题——而利益之分配,因为复杂的变化过程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社会力量的非平衡,会导致利益之分配与理想中的权利生成的利益秩序并不完全一致——有些社会甚至其不一致性的概率非常高,而在权利边界内的利益分享反而很少能够实现——这就形成了社会的利益争夺。为了阻止社会的利益争夺,社会合作需要建构力量来对这种非正当的利益追求进行约束,从而在社会中生成了二种基础的力量,来调整社会合作的利益边界——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在理解这二种利益力量的产生情形时,我们需要理解的是,社会的利益保障其实主要依赖利益主体的自我力量的运行,这构成社会正当利益保护的主体,而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只是社会正当利益保障的一种辅助力量,而非主要的力量。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公共强力渐渐地在社会中演变成一种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在人类的社会认知领域,通常被称为政治力量,这种政治力量,是社会维护正当利益边界的重要的力量,也是社会履行一些重要的公共功能的力量,我们需要对此进行深入解构——但这种力量,一旦介入社会合作过程中,我们会发现,由于其依赖相应的社会成员来运行这种力量,而这些成员本身会形成自身的独特利益,结果他们可能会有意扭曲其力量运行的形式,从而导致了社会成员在追求其利益时,需要面对这种力量存在的社会压力,因此他们的行为方式,会因为这种力量的存在而改变,使得社会的利益格局因此而产生了相应的改变,这是社会内生力量相互作用过程中所自然产生的一种情形——在这里,我们将政治力量介入社会合作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新型力量,即公共的政治力量,也视为社会内生力量的一个分支,我们考察社会合作过程中,需要理解这种力量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其它力量的影响,而对其建立一种理性的理解,这是对人类政治力量运行建立理性认知的基础方向……
公共强力是一种公共力量——通常人们所理解的政治力量——本质上是为了追求公共目标的有效实现的。而私人力量——则是追求个体自身目标的有效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通常会认为公共力量所追求的目标比个体成员所追求的私人目标更重要——这是人类历史演变过程中非常普遍和寻常的认知,即使到今天人类社会发展到普遍的平等观念的时候,很多人依然会坚持地认为公共目标的实现比私人目标的实现更重要,这是一个认知之局,对社会运行走向理性存在着一种重大的认知阻力——我将尽量在文化合理性阐述上对这个非正当的认知观念进行劈谬!但这种认知其实是一种社会的一般观念,它指导着绝大部分人的行为,因此政治力量就在社会运行过程中自然地高过一般的私人力量——这是人类社会长期不平等的终极根源……
我们前面阐述的自然情境下的人类安全性追求,其实是对自然里,那些不常见之变化因素——而这些变化因素会破坏人们对特定变化目标的追求,且这种非常见变化之力量,也是人类自身力量无法改变的,因此就构成了对人类与变化互动的安全性威胁——人类面对这种安全性的威胁时,他们形成了一种借助神性力量来帮助他们与之互动的文化传统——即使这些神性力量的引入,可能会在很多的情形下是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的,这并非今天人们才认识到,即使是这种力量被普遍引入的古典时代,当时的人们就对此有认识,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迷信行为,对他们目标的实现并无帮助——但因为人类并没有其它方法来获得与这一变化因素出现时更高的确定性,因此这种引入神性力量的方式,也就自然地沿袭下来,认为聊胜于无——这是对神性力量持怀疑态度的人们。但在那个时候,有很多我其实是对神性力量坚定不移的,他们就能够得到更多的安慰。当然当这些力量经常用会使他们陷入失败的窘境时,人们就会感叹自然的变化无常——这种感叹,更多的是人们对自身认知变化能力的那种有限性的绝望——人们渴望更深刻地理解变化,并且努力把导致变化发生的所有环境力量都介入考察,而且希望这些环境力量都能够在他们有序的控制之下,但这显然是一种一厢情愿——因为人类的理性能力是有限的,他们的力量有限,智慧也有限,他们无法穷尽自然变化的全部情形,甚至哪怕一小部分变化的情形都无法穷尽,并且即使这一小部分的变化,他们可能能够理解一些,但依然会有一些环境变化的力量,会无情地破坏他们所追求的变化结果,并且他们无力改变这种环境力量的破坏——因此他们只能发现变化无常的这种深刻的感叹……
当人们追求自然变化的确定性的时候,他们慢慢地进入了一种深刻的合作态,并且进入了社会合作秩序之中——这个时候,人类其实不仅面对自然的变化,他们还需要面对社会的变化——即自然变化的力量可能是无常的,社会变化的力量其实也可能是无常的,人们如果想追求一种变化结果的确定性,他们发现,不仅需要对自然变化的确定性理解,同时还需要对社会变化建立确定性的理解——这让人类产生了进一步的困境——即这个困境在于,人类不仅需要通过调整自身的行为方式来适应自然的复杂变化,同时还需要努力调整自身的行为方式,来适应社会力量运行的非确定性,这让人类的行为产生了与更复杂的环境进行互动的挑战——而这个更复杂的环境,是在自然变化的复杂性的前提下,又介入了社会力量运行的复杂性,人类的社会力量深度地影响着个体在社会中的行为方式,而这构成人类社会认知的基础方向……
当然,要理解社会变化的方向,就需要首先理解社会力量运行所追求的基本方向——这个基本方向通常就是人类观念层面的利益方向——关于对利益的考察,可能是我们接下来需要着重阐述的,即人类如何将他们纷繁复杂的行为,化为一个单一的利益方向,从而使得他们的复杂的行为得到一个清晰的方向指引,并且进一步形成社会认知的效率机制——这是个体在社会中展开其行为的一个重要和基础的驱动力,没有利益的驱动作为一种激励机制,我们其实很难发现人类的文明成就会被有序地创造出来——公路、桥梁、房屋、工具、汽车、粮食、玩具、书籍、艺术品、电视剧、演唱会、文物、饰物……这些丰富而形形色色的人类物质与精神财富,究竟会如何产生——即使人类社会可能会在鞭子的驱使下也创造了非常丰富的物质财富,有些还令人震憾——如埃及金字塔、中国万里长城……等。但这并非人类财富创造的最有效率的形式——人类在其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中,产生了公平地创造财富的深刻的文化理念——这些都是需要得到深刻解析的……
对人类社会的理解——其实主要是关于对利益的理解问题。人类社会的首要的激励是利益——没有了利益之存在,就不会有大部分的人类行为——或者人类本身就是为了自由而追求利益——这是一个从来就不能被人类的思想者真正理性的正视过的问题。但利益的生成——其实在绝大部分的情形下,是自然的演变过程而产生的,人类的力量会介入这个自然的演变过程,但这种力量的介入是在自然演变的环境条例所产生的力量会导致人类追求的变化结果不会出现的时候,这时候人类的力量介入就是改变这种环境条件——即人类在自然力量无法演变到他们所追求的变化结果的时候,介入自身的力量而改变自然的环境条件,从而让自然的变化朝向人类所追求的方向演变。这就生成了人类最终的利益——但这些利益在人类的力量介入时,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人类是通过合作而创造出这些利益的——而合作创造的利益,就自然地存在一个利益的分配问题。而利益的分配问题,就在人类的世界产生了一个重要的观念——正当利益与非正当利益,即一个人在参与社会合作过程中,他所获得的利益存在正当与非正当之分,而这种利益的正当性问题——与自然的变化无关,而与社会的变化有关。社会需要建立有序的合作关系,就需要保护正当的利益,而阻止对非正当利益的追求——这就构成人类社会合作的一个基础的问题……
那么对非正当利益的追求者,谁能阻止其非正当利益的获得呢?除了合作体的成员外,自然中不存在一种力量来阻止人类的成员来获得非正当的利益——甚至自然的系统里也不曾产生非正当利益的观念——只有人类社会的合作体,才可能产生非正当利益的观念——并且我们也会进一步发现,不同的社会合作体,其正当利益与非正当利益的文化观念的认同还是有差别的——那么社会中有什么力量来保障正当利益与阻止非正当利益的追求呢?有三种力量——那就是非正当利益的受损者——即权利人是作为对这种非正当利益的直接受损者而出现,来防止其他社会成员对非正当利益的追求。另外就是社会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他们同样会对非正当利益的追求者进行约束。而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对非正当利益的约束其实是有差别的,即内生压力是基于社会成员对某种利益的追求的不认可——社会成员在追求其他成员对自身行为认同的这种压力下,自愿地放弃这些非正当利益——但这种内生压力,通常只在一种比较小的利益时有效,当利益的追求非常大的时候,这种社会内生压力对非正当利益的调整就可能不会起到作用,于是,社会公共强力就会介入,作为一种合作强力,其所追求实现的主要的公共目标,就是阻止超过一种强度的非正当利益的有效实现……
社会权利的自我保护力量、社会成员对非正当利益的不认同的压力以及公共强力对非正当利益的阻止——构成人类社会促使所有成员努力追求正当利益的基础的手段——但这些基础的手段未必有效。这些力量运行的社会机理是非常复杂的——如果深度考察,其实涉及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我在这里所谈及的人性的安全性的问题,主要涉及到对这些力量的非稳定性与社会秩序生成的那种深度关系。这是一个基础的人类文化目标追求的问题——需要得到某种理性的解构。为什么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呢?因为它关乎一个社会理性秩序的问题——人类社会的理性秩序——其实是我们考察在社会变化过程中,所有的社会成员追求实现的利益都是正当利益——这就构成人类社会秩序观念里的理性秩序。而非理性秩序,就是当我们考察其社会成员的利益实现时,会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的利益实现其实是非正当利益,这就构成了一种非理性秩序的文化观念——其实我们会发现,在任何社会中,无论是理性秩序也好,非理性秩序也好,都不构成人类社会合作秩序的全部——即所有的社会里,理性秩序是在微观层面上一定存在的,非理性秩序也在微观层面存在——只是在宏观层面,我们会发现一个理性秩序实现的概率问题——当理性秩序实现的概率较高,甚至相当高的时候,人们就认为这个社会进入了理性秩序之域,而当人们发现,一个社会的利益实现,非理性的秩序概率更高,而理性秩序概率相对较低的时候,我们就认为这个社会其实是一种非理性的秩序在主宰……
个体在社会行为的展开中,他其实是逐利的——但他同时也有追求理性秩序的愿望——即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他会有愿望努力使自身的利益正当化——这是社会文化观念的熏陶所产生的一种结果。但我们不能将这种文化内化所产生的个体自觉的力量过份放大——当在适当的土壤存在的时候,个体逐利的本性会远远超过他的文化自觉,因此建构一种健康的社会公共强力,来阻止个体追求非正当利益,是一个社会走向普遍追求正当利益的基础,也是社会秩序走向理性秩序的基础——这些的机理会在未来的篇幅中得到深度阐述。现在我们需要阐述的是非理性秩序的生成与人类追求安全性的那种深层的理性关系……
人类与变化互动时,他们追求的是首先理解变化的某种确定性。那么当人类发现社会存在一种力量——尤其是公共强力——他们也要追求社会力量运行的某种确定性——只有他能够确定某种社会力量运行的确定性的时候,他们才能产生自身与这种力量互动的恰当方式。当这种力量的运行具备非确定性的时候,人们就会发现,他们无法与这种力量进行理性的互动——这是变化的非确定性带给人们的困境——社会力量变化的非确定性,同样会带给人们以困境……
我们需要承认一个基础的事实——那就是公共力量在人类历史演变的过程中是一个合作体里最强大的力量——它以其深刻的触角切入社会几乎所有的领域,从而深度影响整个社会的财富创造与分配,并在这个过程中,公共力量自然地在财富分配的过程中占有较大的份额——这个份额的大小,与公共力量运行的理性有关,与公共力量所接受的监督程度有关。当公共力量越不接受监督的时候,其在社会财富分配的蛋糕中所占的比例就越高——但当公共力量不受监督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它所占有财富的比例之所以越高,并非公共力量在这个过程中对社会合作的贡献越大,而是他的贡献本身并没有增加,但其财富占有的份额就增加了……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在这样的社会合作体中,人们就会发现,限制公共强力在整个社会利益占比中的份额,就成为一个理想的文化方向——这从本质上就是阻止公共强力机构获取非正当利益——因为这些越来越大的利益占比的蛋糕,其实是从一个个微观的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不断地通过巧妙的搜刮而实现的——即这个本身是通过维护正当利益边界的社会组织,现在成了非正当利益的掠夺者……
我们可能误认了人类的公共强力的性质——在最初的时候,公共强力可能仅仅是面对人类社会必须面对的某一个故人——如其它部落的侵犯而产生的组织暴力,或者这个组织本身就是一个暴力的征服者,他们本身并非为了维护社会合作的正当的利益边界,而是一个征服集团,在他们的意志下产生了基于暴力征服的社会秩序,但即使在这个秩序之下,依然会存在他们承担一定社会功能的那种正当性,从而使得我们自然地将这些它们所承担的社会功能的正当性附加到他们的身上,而对他们组织本身与社会其它主体的利益边界,从来也就没有得到清晰的厘清——这需要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才能不渐地产生政府这个组织与社会其它组织的利益边界问题——但我们现代的思考本身就需要就这个边界进行清晰的界定与厘清……
当公共强力成为社会非理性利益的掠夺者的时候,这个本身被寄予希望来阻止非理性利益的掠夺的组织,就被扭曲变形了——成了非理性秩序的维护者——这时候,人们发现,要扭转这个社会秩序的生成,就需要限制政府的权力——社会上就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对政府权力的反对者——但政府通过其不受监督的权力而对这些反对者进行打压——在经济上进行强力压制,包括让他们在追求权利保护的过程中花费极高的成本,甚至对这些人进行肉体消灭——这样的行为方式,就会对那些权利的维护者——不管是维护自身的权利,还是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即他们发现,一旦他们进入对这种社会最强力量的反对者队伍的时候,他们的生存安全就受到了威胁——即安全的保障不再存在——而这种安全的失去是社会合作的公共强力带给他们的——他们基于自身的安全威胁,因此而不再对公共利益受损的问题进行追究——甚至不再对自身利益受损的问题进行追究——这样,社会合作的非正当的利益格局就会持续下来,从而生成一种非理性的秩序……
在人类社会的合作秩序中,我们会发现,公共强力在现代认知中其实是被视为非理性利益获得的有力阻止者,但这种非理性利益的阻止者,却在社会合作过程中成为了非理性利益的追求者——而当这种权力不受监督的时候,它对非量性利益的贪婪似乎就没有止境——这也是我们所看到的基本的社会现实,在人类的世界里,对公共强力的监督是非常晚近的事,人类在古典文明时代,还没有产生一种有效的社会管理技术来监督公共强力的妄为——即使现代社会产生了这种对公共强力进行有效约束的社会管理技术,依然还没有在所有的合作体中得到成功的制度实践——即很多合作体,还固执地维持着旧有的社会管理模式,即权力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这就会导致这样的社会里,非理性利益的掠夺几乎不受限制——因为这种非理性利益的掠夺,是在政府这样一个公共强力机构的助力下进行的,或者就是它垄断了非量性利益的掠夺,社会其它机构与主体如果没有公共强力的支持,就没有办法能够获得非理性利益,而只能被动地被剥夺——而在这样的社会中,这种非理性利益的掠夺,本身并未获得人类文化观念上的正当性认同——但当社会成员对这种非理性利益的掠夺进行权利的维护时,他们发现,根据社会分工,这种权利的维护需要通过政府这一个公共的强力机构来进行,但这一个公共的强力机构已经与那些掠夺非理性利益的机构形成了一种负向的合作关系,政府依赖他们在社会合作过程中的知识强势而获得非理性利益并且从中占据大头,自然就会对这些组织与机构进行曲意的维护,结果那些追求权利保护的社会受损的组织与个体,就会受到政府这个强力机构的打压,从而使得他们的安全受到威胁……
当一个社会的成员,当其追求某种正当的社会利益的时候,如果他发现,这种正当的社会利益的追求会受到社会合作力量的打压,并且让他承担着高额的成本,从而使得他得不偿失,结果他就会放弃对这种正当的社会利益的追求,甚至会与非正当利益追求者合作,而去追求那些受到社会力量保护的利益——即使这些利益可能会被文化观念视为非正当性——但他们依然会去追求,而放弃那些正当利益的追求,这就构成了一种广泛的社会负向合作——负向合作指的是通过合作的方式而追求非正当的利益——当一个社会正当的利益追求者会受到安全的威胁的时候,他们就会自然地趋向于去追求那些非正当的利益,社会合作进入广泛的负向合作形式,从而形成了一种非理性的社会秩序——这是因为正当性的利益追求或者公共目标的追求被社会公共强力所压制而形成对这些利益追求者的安全性威胁,从而让这样的群体大大地减少甚至最后消失——于是,非理当的社会合作秩序——非理性秩序被固化……
安全性是一种基础的人性——当人类在社会合作体中尝试运用某种力量来追求他们的文化目标的时候,如果社会合作体中有一种力量会对这种力量的运行产生安全的威胁、并且当这种安全的威胁无法在合作体中得到解除的时候,那种追求文化目标的力量就会弱化甚至消失——如果消失的力量所追求的是一种正当的文化目标,那么这种正当的文化目标就可能会成为人类追求目标中的幻想而无法实现。除非人类建构一种力量来支持对这种文化目标的追求——而对非理性限制这种文化目标的力量进行约束,以保障这种文化目标追求的力量的健康发展,否则人类将无法有效产生他们与文化目标追求相配套的社会合作力量,从而使得文化目标的追求落空——因此阻止对社会成员正当文化目标追求力量的那种非理性限制,就成为一个社会合作体产生理性秩序的基础——而这个基础本身在于公共强力的运行必须正当和有序——即公共强力的利益边界必须得到清晰的界定,一切利益边界的逾界问题,都需要得到社会力量的强力阻止——即有效完成对公共强力非理性运用力量的阻止,我们的社会合作才能最终走向理性……
对于安全的人性问题的考察,也许在这里我可能阐述得较为晦涩,这与我需要深度理解的诸多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清晰的阐述有关,尤其是利益问题——也许在将来,我们需要就人类的权利问题里,一个最重要的权利——反对的权利进行考察时,再回到安全这一深刻的人性的理解上来,这里我就暂时不再累赘了……
2-4-4人性之惰性
我们来谈人性的惰性机制。
人类是需要与变化互动的,即意味着他们需要展开一系列的行为,来追求与这个世界进行物质与能源的互动,这从本质上来说,是人类的一个被约束的机制——即生命本身是被动地与这个世界进行物质和能源的互动的,而这种互动,生命是需要消耗能量的。但生命的一切能量,其实都是从与外部世界的能源互动中获得补充,通常就是说从外部的世界获得食物,来补充生命活动所需要的能量——这样,人类其实就需要发现,他们为什么需要与这个世界进行互动。他们需要进行有意义的互动,在自然的状态下,这种互动,其实是追求生命自身欲望的实现,如果生命没有欲望产生,即意味着它们没有与外部世界进行互动的必要,因此生命就不会主动地展开行动——这就可以节约体内的能量,从而使得生命能够使自己更好地生存……
即生命本身其实是有一种效率机制的——这种效率机制,就是生命需要减少不必要的活动,以减少能量的损耗,而这种能量损耗的减少,就能够合得生命在获得有限的能量的时候,能够生存更长的时候。因此除非是有必要与有意义的活动,生命在其它的情境下它们就不会有主动展开行动的激励,这就是生命的惰性……
人——自然也存在这种惰性。当然,人所存在的这种惰性——就象我前面阐述生命在自然的机制中那样,其实是一种效率机制——这种效率机制是生命需要判断其行为的意义,如果行为有意义,就会展开行动,如果行为无意义,生命就不愿意主动展开行为——而自然的生命是在一种欲望的驱动机制下展开行动的,生命在无欲望的情境下,它就不会产生展开特定行动的激励,这种无欲望就不行为的生命机制,我们称之为惰性机制——而作为生命中的一个成员,人类自身是先天就携带了这个惰性机制的,并且是作为造物主的一种效率机制而深刻的影响着生命的行为方式——只是人类的惰性机制,当其在社会运行的过程中,会产生与自然机制不一样的形式。我们需要考察的是人性里的惰性因素,对人类社会行为的那种内在影响……而人性的惰性因素在社会行为展开中的特征存在,如何去建立理性的理解呢?这是一个问题……
人们在社会中展开他们的行为——在二种方向上会体现出行为之积极性——这二种情形下他们会主动行为——即在追求生活目标和利益的实现时,他们会积极和主动地行为。而与他们的生活目标及利益实现相关的一些情境,他们同样会展现出积极的行为。比方说,一个人在业余爱好是打牌——这样他就会积极地组织牌局,并且乐此不疲——因为打牌构成他重要的生活目标。如果一个人喜欢钓鱼,他就会努力搜寻什么样的钓竿比较好,什么样的鱼饵容易被鱼喜欢,什么地方更容易钓到鱼,哪里钓鱼的爱好者比较多,电视台什么时候会播钓鱼的节目……这些都与他的爱好相关,他会努力搜寻这些信息,并且购买与自己爱好相关的一些产品,以让自己在钓鱼时能够更加尽兴——这其实是人类为了实现自身的生活目标而主动展开其行为的情形。人们在追求其利益的时候,同样会主动展开其行为——如一个人工作时非常努力,按时上下班,工作时兢兢业业,克勤克俭。或者他自己投资其个行业,努力在行业竞争中站稳脚跟……这些构成他们追求利益时主动行为的一般情形……
但是,并非人们在所有的情形下都会主动展开其情形——比方说,这些年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情形,就是一些老人,在街头因为特殊的原因而摔倒在地,如果有人及时搀扶,这些老人就会得到救护,但遗憾的是,尽管人们从倒地的老人身上走过,但大多数的人视而不见,结果老人就不幸去世……
关于老人倒地无人相扶的话题,其实有点沉重——人们将其归咎于一个社会道德的堕落——这在某种意义下其实是有意义的,但是我们的社会里所普遍存在的人们对于公共利益关怀的那种淡漠——却与整个社会合作过程中的人们所受到的公共支持之缺乏有关,当一个人在社会上做那些对公共合作平台有益的事情的时候,如果他既无法在这样的行为中得到回报,但却可能在这样的行为展开中产生责任的时候,他们就会对这样的行为产生畏惧,从而使得社会期待的公益行为得不到响应,结果就会导致老人倒地,但人流熙熙,却个个视而不见最终没有人扶这样悲剧的诞生——这对于一个传统的礼仪之邦的国度而言,多少有些令人尴尬和无语。但我在这里并不想阐述这个备受诟病的老人倒地不扶的深层的社会机理,而要进一步阐述人类社会的责任与义务体系之差别,以及人类文化观念在鼓励社会成员履行社会义务的时候,所需要面对的人性惰性之困境……
人类社会秩序之生成,其实是与人类行为的展开密切相关。没有人类的行为展开,其实就没有一切意义上之文明成就——当然可能树上所自然结出的果实,与人类在果园里的果实,在本质上没有差别。但是自然之果实不构成人类的文明成就,而果园里的果实,则是人类文明成就的组成部分——因为果园里的果实是人类劳动的结晶。而自然的果实,如果它们落地或者被鸟兽所食,它们就构成自然秩序的一部分。但如果被人们从山上采摘下来,它们就可能构成人类秩序的一部分——之所以有这样的差别,是因为采摘也构成人类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只要是人类的行为展开,因为凝结了人类的劳动,因此就被视为劳动成果,是人类文明成就之一。
一个问题就是,人类的一切文明成就,本质上都是人类劳动的成果——马克思就曾经说过,劳动是价值的创造者。当然劳动并不创造全部之价值——比方说,树上的果实,人类将其摘下来,果实是有价值的,但这些价值主要是自然变化生成的,人类创造之价值只是果实价值的一个极小的部分,如把其从树上摘下来。但文明成就的本质其实就是凝结了人类的劳动。没有人类的劳动介入其中,果实依然是果实,但因为它寂寞地在树上生长,然后寂寞地落地生根发芽长出新枝,就无法融入人类的文明秩序之中,而只是自然之秩序而已……这是我们需要仔细分别并厘清其差别的……
人类是为了追求某种价值而行为——在社会运行过程中,这种人类追求价值的行为就演变成了一种对利益的追求。人们会发现,一切利益的追求都需要付出成本——如果人们不主动展开一些特定的行为,他们的利益就无法实现——即使是树上现成的果实,如果人们不上树去将其摘下来,那么这些果实就不会为人所拥有。因此人们一定需要展开主动的行为来追求他们的利益——而这些主动的行为,其实就构成了人类的付出,是一种社会运行成本。在自然的激励机制里,人类是基于他们自身的需要才会展开行为的,因为这些行为的付出,会让人们消耗能量与资源,从而使得他们需要进一步觅食以补充这些能量与消耗的资源,因此一切行为的展开,都需要有相应的激励,人们才会主动去做,否则,人们就不会行动。如一棵树上的果子,如果在自然的生存环境中,人们不感觉到饿的时候,他们就不会爬到树上去摘果子。只有他们感觉到饿、有进食的欲望的时候,他们才会上树去摘果子——这就是说,有一种主动展开行为的激励,这里是欲望。自然的环境下,人类的行为与普通生命的行为展开没有区别,就是在欲望的驱动下行动。但在社会合作体中,人们展开的行为激励,主要是基于利益……这是我们理解社会的基础。
利益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地存在——无论是道路、桥梁、房屋,面包、谷物、书籍、饰物、衣服、汽车、卫星、艺术品……其实举凡人类的一切创造物,本质上都构成人类的利益。人类之所以创造出来,其实无一不是为了追求利益,几乎没有例外。这是一个基本的社会事实描述,相信大家都会认同——但是,我们会发现,上述我所举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人类通过特别的生产行为而创造出来的——而这些生产行为,构成人类劳动的主要方向。没有劳动,就没有上述诸产品,也就没有上述诸利益——而这所有的创造,都构成人类社会运行之成本——我们需要努力理解人类的成本观念……
经济学观念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任何资源的产生,都是有成本的——而成本需要人们主动地展开行动——或者是人们曾经展开过行动所获得的现成的物质——但这些物质本身同样是有成本的,并且这些物质通常也是有的有权的归属的,需要得到所有者的同意才能被使用——当然最终追究这些现成资源的来源,依然会到一个或者一群特定的社会成员的劳动付出——即经济学家眼里的不免费的午餐——其实都是人们劳动的成果而已,没有例外……
所以我们发现,人类之所以工作,其实是为了获得相应的利益。假设没有利益存在,我们就不会去主动工作——主动工作本身就是一种劳动,是一种付出——这种付出,在人类的观念里就是承担这一利益的成本,只有承担了相应的成本,才能产生利益,否则利益就不会出现,而当利益不会出现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人类的文明成果其实就会落空——这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成果、利益与成本追溯的链条。所有利益的产生,都需要有主动的成本的承担者,没有成本的承担,利益就不会产生,文明成就就不会实现……这是人类社会合作体的一个基本的事实……
但成本与责任还是有一些区别的——这些区别与合作有关。即利益与成本本身并未完全捆绑在一起,是一种分离的存在,这种分离的存在,就会产生出人类社会的责任观念——责任是成本的一种特别的存在,是在社会合作体中产生的,离开了合作,我们就不会产生责任观念,但成本观念依然是存在的。比方说,一个人做鞋子给自己穿,在这个过程中,他做鞋时是需要付出成本的,这些成本是做鞋的材料与他的人工,这些都构成他鞋子的成本。但如果他做鞋给别人穿,而别人通过付费购买他的鞋子,那么他做鞋所使用的材料与人工,就构成了一种责任了——即当他使用的材料比普遍的材料差时,如果这鞋是自己穿,他就自己承受这鞋品质较差的后果。但如果这鞋是别人穿的,结果就由其它人承担了鞋子品质较差的后果了——这个制鞋的人就逃避了一部分责任——即他所使用的材料没有达到品质要求,他没有完全履行其制鞋的责任——这就是人类社会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责任观念……
人类社会认知产生了一个责权利对称体系,来理解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就,其创造过程中的利益享受与责任承担的问题,这构成对社会合作合理性建立理性理解的基本方法论——这个责权利对称体系,指的是一个人如果享受了某种利益,那么因为这些利益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需要相应的成本付出——而这成本付出是有相应的标准的,这些相应的标准就成为一种社会责任,由享受该利益的社会成员来承担这个责任,他不能逃避这个责任,否则就会形成责权利不对称的社会合作情形,就是,享受利益而不承担责任,这会导致人们争相享受利益,而不愿意承担责任,导致社会承担责任的群体减少,而享受利益的群体增加,最终因为无人承担责任,而使得利益无法产生,结果社会整体财富缩水,人们的生活水平因此降低——因此一个社会需要努力鼓励责权利对称的合作体系,这种合作体系,促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主动承担责任,或者不允许其逃避责任——因为当他享受了相应的利益的时候,与该利益相对应的社会责任,就应该由他来承担——如果他逃避这个责任,而只追求利益——就会导致整个社会合作体系的责权利非对称,结果就会导致人们劳动的积极性降低,整个社会合作效率降低,人们的生活水平降低,文明成就自然就会减少……
人类社会合作的常态是责权利对称——人们在社会行为的展开过程中,其实当他们处于工作状态时,他们就是在履行他们的社会责任,而社会也会同时为他们履行该社会责任而付出相应的利益,如他所获得的工资就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回报。人类几乎对所有创造出来的财富都自然地建立了这一套责权利对称的体系,让社会财富在这个体系里自然地产生,而不必有人去特意的规划——其实如果一旦社会新财富的创造需要人去规划与安排,我们就会发现整体社会合作效率的低下——关于计划经济的弊端,也许我们需要留待以后再进行分析。但我们是知道,人类履行社会责任,是在一种利益追求这种主动激励的背景下展开的,没有利益激励,人们就不会主动地去展开行为、履行其相应的社会责任……
当我们考察一个社会合作体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几乎所有的社会责任,都是有相应的利益主体的,利益主体需要履行其责任。并且当一些问题产生的时候,我们会很容易地发现谁是责任的主体,并且自然地认为需要他来履行责任——但存在一些情形,即当问题发生的时候,人们发现,与该问题发生的责任主体并不在现场,即他无法及时履行该责任——如果等到人们告知责任主体,等到他赶来履行该责任的时候,履行责任的适当时机已经过去,造成了更大的社会损失,该责任主体因此产生了更大的成本——但如果当时在现场的人及时而主动地展开了行为,则问题不会扩大,责任主体不会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整个社会合作效率就更高——但问题是现场发现问题的人,当他们主动展开行为的时候,他们发现,在社会责权利体系里,他们的行为并无利益回报——因为该行为链条之利益存在,已经被相应的责任主体分配完毕,并未产生额外的份额给该行为的主动展开者,即行为人缺失了社会行为展开的一般的利益回报——这时候,因为缺失激励,社会成员对该行为的展开,就只限于一种义务存在……
人类社会的义务存在是什么呢?就是在社会运行过程中,虽然所有的利益产生,都是基于人类的行为展开而被将相应的责任归属到特定的行为主体,从而构成了一种责权利对称的体系——但有一些特定的情形,即当一种动态的变化发生的时候,这个变化并未出现在责任人的视野里,因此他无法及时履行相应的责任,但这种责任主体的缺位,并非责任人的有意,而是一种超出责任人预计的非常规变化——如果听任变化的发生,则可能导致责任人更大的损失,或者社会更大的损失,但如果在现场观察到该情形的出现者,如果他及时履行其责任,就可以避免相应的损失,从而使得社会合作效率更高——不过他在履行该行为时,因为责权利已经存在了确定性归属,因此就没有利益的存在,缺少利益激励——结果导致行为驱动的激励不足——当这种行为驱动的激励不足时,人们会因为其人性深处的惰性,而倾向于不展开行为——从而使得人类的义务行为存在激励机制的障碍……
即惰性行为可能会阻止这些行为的发生,从而使得人类文化所追求的社会义务,因为缺失动态的利益激励机制,而无法让社会成员产生主动的行为冲动,这构成人类追求理想义务行为时所必须面对的人性困境……
我们举街头老人倒地的情形来说明人类惰性行为对救援行动展开的那种人性阻力存在——当一个街头老人突然倒在地下时,人们发现,他和老人陌路相逢,彼此并不相识,对老人的照顾完全没有责任。而在社会责任体系中,老人是由他的儿女们照顾的,但老人在街头行走时,儿女们并不在老人身边,因此无法及时尽到照顾责任。这时候,如果路人走过去及时扶住老人、并且将他搀扶到安全处,然后为其做适当的照顾或者送医,是一个社会文化观念所提倡的行为——因为这样的情形可以说在几乎所有的社会都存在,但当人们去展开这样的行为的时候,他们首先可能就会想到,这一行为的成本是多少?因为他们知道这一行为通常是不会有什么回报的,社会互动机制并没有赋予这样的行为以相应的回报,因此自然就在人们的心里产生了没有回报的预期——这不同于你卖一个面包,当你标明面包的价格时,你就知道卖出这个面包有多少的回报,因为社会责权利对称机制赋予你卖面包所获得利益回报的确定性——而在扶街头倒地老人时,这是一个可以预期完全没有回报的行为……
但这一行为却是有成本的——并且不同的社会环境,这一行为的成本是不同的。有时候这一行为仅仅限于将老人扶到路边,让他休息一下,这是低成本的,有时候需要为老人联系家属,让他及时回家,这个成本就相对较高了,但有时候还需要将老人扶起来,并且送到医院让他看病——这时候的成本就更高了。如果当后来,老人家属想知道事情的因果,并且找他来询问老人倒地的原因,甚至认为他可能是老人倒地的肇事者的时候,这个的成本就高到令人望则生畏了……因此我们会发现,当成本越低时,人们主动展开行为来履行相应的社会义务者就会较多,如果成本越高,人们主动展开行为所履行的社会义务就会越来越少,到最后人们就会视为畏途,结果老人倒地就会半天夫人理睬——这是与成本相关的,成本越高,相应的行为就越会没有人去做——因为没有利益存在,人性的惰性本身就会阻止他们去主动展开行为,如果成本较低,他们还会勉强施以援手,而成本越高,当然人们就会越来越少的愿意施以援手了……这本身是一种社会文化激励机制与人性的惰性相竞争的情形,而要让这样的义务行为得到普遍,当然更理想的社会解决方案是让这些义务行为的展开得到利益的回报,如果社会利益回报机制成本过高,无法有效产生的话,最少也需要让这些义务行为减少成本,成本越低越好,这样人们才有愿望来克服他们内心的惰性,而趋向于愿意履行社会义务——当然在信仰的社会里,基于对神的信仰与理想社会合作秩序的向往,人们更愿意在这样的情境下履行义务——这是另一种社会文化氛围所促成的不同的行为方式……
2-4-5人性之欲望
欲望是一种自然存在的人性——是人类在自然生存状态下之行为驱动机制。生命本身在自然的状态下,如何展开其行为?这需要一个驱动机制——而这个自然状态下生命的驱动机制就是欲望。人类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其本质依然是一种生命存在。但这种生命存在,通过智慧的发展而获得了能力的巨大提升,他们就不只是能够获得一种简单的生存与繁衍,还能够展开对更丰富与更高级的生命目标之追求,这些更丰富与更高级之生命目标之追求,就是通常人类所称之的精神目标——人类的精神存在彰显着人类与普通生命之差别特征,但这种精神存在,并不能够将人类所自然隐含之生命属性完全遮盖——其实人类依然存在那种深刻的欲望机制——但这种深刻的欲望驱动机制,在人类的社会力量的约束下被隐藏起来,当然,人类并不是完全压制这种欲望,而是将欲望通过一种文化的形式进行再包装,从而使得人类通过欲望所形成的那种行为的驱动机制,似乎穿上了文化的外衣……
比方说,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饥饿——是一种欲望,这种欲望驱动机制,能够促使动物进行主动的觅食行为——这种主动的觅食行为,就构成了自然界里的那种生命竞争的链条——这个生物的竞争链条,就构成了自然界里的普遍和寻常的风景。但人类社会却通过对饮食文化的巧妙设计,使得他们解决饥饿的方法与自然状态下的生命完全不同——但如果剔除人类饮食文化里的那些审美的因素,我们依然能够发现其最深层里的饥饿驱动机制所促使人类展开的进食行为。而我们不得不承认,是人类饥饿的欲望在驱动着人类进食——只是人类的饮食文化,甚至将进食的这一行为进行标准化与规范化,不再如动物那样,需要等到饥饿感到来的时候才去觅食,而是每天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食,并且每次进食都不象动物那样草率,而是如同进行一种复杂的文化一样,他们的进食具备了一种仪式化的特征——即人类已经将他们纯粹基于动物的那种饥饿的欲望,通过饮食文化而对其进行了复杂的文化包装,使得饥饿这种欲望的驱动机制,似乎成为了人类饮食文化的那种不可见的内核,而人们通常观察到的是人类饮食文化里那些外在的形式的存在——精美的食品,美好的味道,相聚的欢娱,友好的交流……这些更繁复的仪式性存在,成为人类饮食文化里所主要追求的东西,而饥饿本身在人类的饮食文化里就退诸次要的地位,但这种深刻的饥饿欲望——其实是人类本身作为一种生命存在,而必然存在的欲望人性之一……
人类是通过对美食的追求,而来间接地满足人类关于饥饿之欲望的。饥饿之欲望——其构成人类社会的刚性需求之一。人类需要满足饥饿之欲望,来维持生命运行的物质与能量需求——而最初人类行为方式之改变,其实是基于自然状态下的食物能量之匮乏——人类通过农业的种植行为来从自然的环境中获得更多的粮食——有人统计,在人类农业种植行为之后,人类从自然环境中所获得的食物资源,超过了他们纯粹从自然本身所提供的食物资源的二百多倍——这样,人类就大大地增加了他们从自然的状态下所获得的粮食资源,而这种粮食资源的增加,就缓解或者根本解决了人类早期食物资源之匮乏,也使得人类的人口数量得到井喷——而人口数量的发展,是人类文明得以发展展的基础条件。只有大基数的人口存在,人类的力量才能真正提升,人类才能尝试进行更复杂的合作,从而创造了人类的文明秩序。但是,从自然界获得更多的食物资源,是人类社会智慧提升,高效解决他们生存的饥饿欲望的方式,人类如果不能满足自身的饥饿欲望,则人类本身立即陷入生存危机之中——当今世界,无论人类文明怎样发展,但前提条件是人类需要保障他们食物资源供应的安全,在中国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农业一直是一个最基础的行业,无农不稳,民以食为天的古训,说明古典时代的中国,其实一直受制于粮食供应的不稳定——粮食危机的真正解决,其实是现代西方农业技术的传播,以及更多的粮食作物的种植,才使得我们渐渐地摆脱几千年的粮食匮乏的困境……
渴是人类的又一种基础的欲望——动物在感觉到渴的时候,它们就会去寻觅水源。相比于饥饿的欲望,渴同样是一种最基础的人性欲望——人类满足渴的欲望问题,同样与他们解决食物的欲望一样,他们产生了丰富的水文化——同样以文化的形式来包装人性关于对渴的欲望——这是人类文化对他们自身欲望解决的一种基本的形式创造。人类最初当然也与动物一样,渴了的时候就走到水边,趴在地下喝水。并且因为人类需要经常饮水,他们就需要居住在离水较近的地方,并且方便他们取水。但人们发现河水通常较脏,于是他们就开挖水井,喝地下水——因为这些地下水更干净。当人们使用火的时候,他们就将水烧开来喝——这二种活动形式,都是动物所不具备的。但人类并不满足于这样单纯的喝水的方式,他们需要在水中增加更丰富的元素,以让水的滋味变得更美——于是人类开始喝酒——酒是人类最早的饮料,我们发现了公元七千年以前的啤酒配方,说明人类饮酒的历史其实是非常漫长的。后来人类就用蜂蜜掺与水中,追求那种甜味的饮料,再后来人们开始将一些树叶泡在烧开的水中,这产生了人类深刻的茶文化,然后是一些地方的咖啡,被欧洲人发现后传播到全世界——今天咖啡是一种几乎可以与茶相提并论的文化形式。而现代科学的发展,人们几乎可以将任何的营养成份——尤其是糖与植物的果实的汁液混合在一起,而成为饮料——而饮料的形式就更加丰富多彩了,这些本身都与人类追求水以解决他们的渴的欲望有关——这些丰富的文化形式,使得人类解决他们的渴的欲望的形式,是可以与他们的饮食文化相提并论的……
当我们谈欲望的时候,当然需要谈性欲望——性是一种深刻的人性欲望,这种人性欲望,在动物的世界里,其实与饥与渴的欲望几乎没有什么差别。但性欲望在人类社会里却得到了非常丰富的发展,成为了一种社会文化深度界入的人类欲望形式……
其实人类是离不开性的存在的,因为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总有死亡的那一天。但人类的种群需要延续,而这种种群的延续,是通过二性的交配而实现繁衍——造物主创造这个世界上的生命的时候,如果他希望一种行为得到生命主动的追求,他就通过赋予生命以欲望的方式来促使生命去追求这样的行为——这就构成一种主动的行为展开的驱动机制——我们其实是从这样的层面来展开对人性欲望机制的理解的。而性的欲望,其实是促使人们努力追求种群之繁衍,从而使得人类的种群得到有效的延续——这就必须有一种机制,来促使人们主动追求特定的行为——而性的愉悦感,就是人类主动追求与异性交配的那种驱动机制……
自然状态下的生命,它们对性的追求其实是在性的欲望的驱动下的一种主动行为的展开——但性交媾产生的机会非常稀少——通常只有在雌性发情的时候才能产生二性交媾的机会。而这种机会产生的稀少,对于雄性动物来说,是一种难得的享受欢娱的时光——但雄性动物要取得这种难得的欢娱机会,就需要通过有力的竞争,这种竞争是在同性之间展开的。雄性为了争夺与雌性的交媾机会,它们需要通过努力的打斗——这些打斗通常只分出胜负,很少会危及生命,这是动物之间争夺性交媾机会的一般情形,在进化论里,这种机制被解释为基因的选择性传承——即优质的基因因此得到传承,有力的雄性动物获得交配机会,它的后代具备同样有力的基因的概率就会更高,这就是雄性动物间通过力量角逐来竞争交媾机会的某种生物合理性。我们权且认为这是一种合理性的解释——但人类社会是否存在过这样的情形呢?即在人类自然的生存状态下,他们是不是通过雄性的力量角逐来获得性交机会呢?也许最初的时候是这样的,但这只能通过猜测来想像了——因为这个过程已经被人类的历史所湮灭。人类的性行为——从他们有历史记忆开始,就进入了人类的隐私领域,成为一种深刻的隐私文化——人类是通过家庭与性配偶的稳定性来解决他们的种群的繁衍的,但同时,人类的性爱也作为人类在这个世界里的一种基础的愉悦形式而备受他们的追捧——因此追求丰富而复杂的性愉悦,成为人类社会文明化后的一种主要的欲望驱动力——这导致了人类社会性资源竞逐的激烈性——人类通过财富与权力来分配性资源,并且在长期的文明演变过程中,性别的另一个对象——女性,长期是处于一种被动和被支配的地位的,并不具备与男性同等的社会权利,因此她们具备某种被动性,是被支配的对象,她们并不能够在社会中主动追求或者支配自身的命运,这几乎在所有的人类文明中都是一种普遍的形态——直到非常晚近的时代,女性的生命意识与性意识开始觉醒,开始追求与男性一样的平等的权利——这种权利意识的觉醒,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在黑人的觉醒过程中得到了某种启示——即在美国黑人长期追求与白人平等权利的过程中,渐渐地产生了女人追求和男人平等的权利这样的全新的意识,而在此以前,长期的文化熏陶,使得人们认为女人与男人的不平等好像是一种天性,是造物主或者上帝的意志,人们并没有觉得这之中有什么不平等。但女性一旦觉醒,女权意志就如潮流般涌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为追求女性与男性的平等而呐喊,其中不仅仅只有女性,也包括很多的男性同胞……
人类是通过婚姻的形式来解决他们关于性爱的匹配对象与种群的繁衍问题的——而通过婚姻的形式,进一步演变到社会的家庭这样的最基础的社会组织,而解决同样重要的资源运用的有效、少儿养育与养老问题,还进一步包括重要的知识传承与相应的费用承担的问题的——我们会发现,很多人类最基础的社会问题,都是通过家庭这样一个组织来解决的,而最初人类的生产形式,也是通过家庭这一组织来进行的,只是随着人类社会合作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在承担社会资源创造方面的能力存在不足,人类才开始产生更复杂的生产组织,从而使得家庭渐渐地与社会的创造脱钩——但在农业文明的时代,人类社会的基础的生产形式——农业种植,基本就是在家庭这一基础的社会组织里完成的……
人类的婚姻与家庭文化,需要得到进一步的考察与探索,在这里我就不再累赘了——但我在这里只想说明的是,人类的婚姻形式,本质上是为了解决人类最基础的性需求的欲望的——而这种性需求之所以在人类中产生,本质上是造物主为了促使生命的繁衍机制能够有序进行——假设造物主不赋予人类对性爱的愉悦,人类可能就不会产生与异性交媾的愿望——这样,人类这个种群是否能够被有效地繁衍,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因此性欲望其实是一种促使人类通过对这种愉悦感的追求而自动地实现种群繁衍的高明的生命传承机制……
欲望是一种生命生存的机制——即只有生命产生了欲望的时候,生命才会产生主动行动的激励,从而使得生命的力量,是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而行为的——即欲望为生命的行为展开提供动态的方向,而这种欲望所驱动的生命力量行使的方向,就自然地沉淀在对其生存环境的改变中,从而就生成了我们所看到的自然秩序——人类在他们的自然生存状态下,其实与普通生命一样,是受欲望的驱动而行为的,但当人类进化到文明的生存状态时,他们的欲望其实依然存在,并且同样需要相应的行为方式的展开来满足他们的欲望——因为这些欲望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满足,人类的生存与繁衍就会存在问题。因此欲望是人类最基础的需求之来源,也是人类的刚性需求。无论人类怎样追求他们丰富的精神目标,但他们需要在欲望得到满足的前提下进行。但人类的文化创造改变了他们在自然状态下追求欲望满足的方式,如我们所阐述的人类的饮食文化、茶文化、酒文化、咖啡文化与饮料文化,都是人类满足他们内在深隐的欲望的文化形式,而人类的性爱文化与家庭文化,其实就是人类满足他们性欲望从而保障他们的种群得以延续的文化形式——人类需要超越他们的欲望,但前提是人类最基础的欲望是必须得到满足的,如果基础的欲望得不到满足的话,人类的整个文化大厦的最地层的部分就会崩塌——即人类的生存与繁衍将面临危机。因此人类的一切发展,其实都需要在基本的欲望得到满足的前提下进行——当人类基础的欲望得到满足之后,人类才会进一步发展其它的文化形式,从而创造出更丰富与更多元的精神文化,使得人类文明得到有序的发展……
当然,从理性的角度而言,承认人类欲望的存在,并且认同个体对欲望追求的正当性,一直是人类文化合理性里的一种存在,而人类在智慧与认知得到发展,其技术能力不断地提升的过程中,他们事实上也不断地就这些欲望的满足而发展出越来越丰富的文化解决方式,就如同我们所看到的饮食文化、茶文化、酒文化、咖啡文化与饮料文化的越来越丰富发展一样,这些文化形式的底层是依托于人类的欲望形式的,并且也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人类力量的大力的提倡与推广。一个人在追求精美的饮食过程中,是不受大家指责的,但样,一个人追求茶文化、饮料文化、酒文化、咖啡文化的过程中,依然会让大家对他的爱好表示欣赏——但当人们在追求性的愉悦与享受的过程中,其实就受到某种文化观念的约束——通常人们认为对性的追求是一种较低端的享受,是难登大雅之堂的——这是一种深刻的社会文化观念。但这种深刻的文化观念,本身并未妨碍人类社会技术进步对性追求的那种丰富性的追求,人类的很多的性文化形式,都需要技术的追求,并且在社会中也颇受追捧,如避孕套的发明,性感服装的不断的推陈出新,与性有关的图片与影视的越来越丰富,也与人们追求性的愉悦享受相关,并且在社会中也广泛传播——只是因为人们害怕社会成员对性的过份沉溺,因此而对性行为的文化约束就相对于人类对美食的追求而言,相对就更加深刻一些,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对性就特别反感——特别对性持贬抑态度的人,通常是宗教人士,有些宗教根本就以是将性视为禁忌而作为其主要的教条的,但这并未让人们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因此就排斥性——欧洲中世纪对性的社会观念十分保守,但人们日常生活中对性十分迷恋,包括那些声称性邪恶的宗教人士,甚至宗教高层,他们的私生活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混乱的,这说明基于人性欲望的那种深刻需求,社会文化的禁忌其实对其的阻力是有限的,人类文化并不是不可以约束这些人性之欲望,但对其的约束需要尊重人性内在的需求与其相应的社会功能之实现,这是一个深刻的理性问题,我们在此并不深入探讨……
欲望对人类行为的影响非常重要,我们需要正视人类的欲望存在,作为一种深刻的生物人性,人类是不可能剥夺欲望的存在的,只能努力满足欲望的需求,并且作为一种刚性的社会需求,而在创造领域,首先努力满足这些欲望之实现——当然,人类任何的欲望,都需要在社会有序的状态下追求实现,而这些欲望的满足形式,社会也产生了丰富而富有文化内涵的解决方式,人类需要尽量在这些文化解决形式上去追求他们欲望的满足,从而既能够使他们的欲望得到一定的实现,同时也能够让社会秩序保持某种文化观念上的有序性,这才构成我们所理解的人类文明的秩序——这才是我们这一个系列里所努力追求的——离开了对人类文明秩序的满足,我们在追求欲望实现的同时,可能会破坏这种文明的有序发展,也许人类的秩序就会堕落成为一种与自然秩序没有差别的秩序,这是人类追求其文明不断提升的那种强烈的文化观念的不愿意看到的现象——人类需要满足他们的需求,但人类需要在追求他们文明生活方式的基础上来满足其需求,即使是最刚性的欲望需求也不应该例外……
2-4-6人性之情感
我们来谈人性之情感问题。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睛圆缺,此事古难全。就是说,人们总是希望乐乐和相聚的情境更多,但总是有悲伤与分离的时刻,就如同月亮不会总是圆的,而有非圆的时候,这是任何时候都必然的存在。人类是一种充满情感的动物,他们的爱恨情仇——是基于他们复杂的合作关系里的认同与利益的冲突所导致的。当人类是一个合作体,他们总是很多人聚居在一起,就必然产生远近亲疏这样复杂的关系,就必然产生不同的合作体系,就必然产生不同的利害冲突,必然产生不同的合作形式——正是这些,导致了人类复杂的情感存在……
人类的情感是由于他们复杂的合作而产生的——当他们成为一个共同体的时候,他们就会自然地产生对这个共同体的归依——这种归依是由复杂的文化熏陶而由后天习得的——这种文化熏陶,包括对合作体行为方式的认同,合作体不同的社会功能解决方案的合理性体认与把握,日常生活中合作体成员互动的一般方式——根据远近亲疏的关系而形成的社交礼仪而产生的人们之间日常互动的习惯——这些渐渐地成为人们对这个社会运行的合理性的认知——这些认知是社会互动过程中渐渐产生的共识而生成的——但在人类作为一种生命体时,他们会自然地对异性产生爱慕——这种爱慕也许是缘自一种生物的天性。而恨会缘自于他们对天敌的一种自然的情感。但当人类进入他们的社会合作形态的时候,他们的爱与恨就发生了基于社会合作的变迁——他们会因为与他们形成一种特定合作关系而进行某种利益创造与分享机制而产生爱的情感,这种爱的情感进而转移到一个纯粹的合作体之中,从而使得他认同本合作体的那种合作模式,并产生一种归依的情感——这种对合作体的归依的情感,本质上是源自后天的文化熏陶而习得的一种观念——这种观念,现代社会发展成为爱国观念。同样的文化观念的熏陶,使得他们对一些特定的生活方式产生了一种审美偏好,如饮食文化、建筑文化、信仰文化、服饰文化、娱乐文化、竞技文化、艺术文化……这些他们本合作体所创造出来的独特的文化形式,使得他们产生了一种独特的审美趣向,这就发展为一种民族情感。同样,他们会基于他们所信仰的不同的神灵、所进行的不同的宗教仪式、不同的灵魂升天方式……而产生了独特的宗教信仰……当这些生活方式与信仰方式乃至于合作方式,使得他们通过学习习而习得,并且形成复杂的文化合理性的认知之后,他们对这些生活方式、合作方式与信仰方式形成了共识的认同,从而产生了某种归依感——这构成了他们生命意义的源泉,并进一步升华为一种爱的情感——这是合作体的一种重要的情感。这些情感,被认为是爱国、爱民族、爱宗教……
这种爱的情感,其实是通过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亲密互动而渐渐地生成的——这种亲密互动,源自于小共同体的频繁的相互合作——尤其是家庭的亲密互动,是一个社会中最频繁的互动,这种互动中,又以夫妻的亲密互动来得最为彻底与透彻——因为他们还需要进行最亲密的二性的交配行为——这构成人类家庭的基础。这种家庭的合作形式,其实主要是为了解决人类繁衍的问题,同时形成性资源的有序配置——而这种家庭的合作形式,同时会让诸多的社会功能依附于其中,如人类知识的传承最初主要依赖家庭,即使现代社会产生了很多的学校,但家庭在知识传承的过程中依然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很多的社会互动的常识,是无法从学校学到的,它们主要在家庭中通过父母的言传身教而习得。并且现代社会通过学校的学习成本,主要还是由家庭来承担——即学习成本构成家庭资源分配的一个重要和基础的方向。同样,家庭还承担着资源的高效利用这样的功能——社会通过合作创造而生产出有用的资源,这些资源基本上通过不同的社会成员,而流向了不同的家庭,每个家庭都需要根据他们所获得的这些资源的多少,来合理分配资源的使用,从而使得资源的运用更有效率。家庭还承担社会创造力不均衡的问题——即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当其在生命的幼年时期与老年时期时,他们是不能创造资源的、但他们有资源需求,只有成年人才有资源的创造能力——如果一个社会成员,在没有资源创造能力的时候,就没有办法获得他所需求的资源,则社会就无法有序运行,因此需要一个社会机制来弥补这种资源创造与需求的时间的不均衡性——这样的社会功能是由家庭来承担的。即家庭承担了社会成员幼年时的资源需求的支持、也承担了一个社会成员老年时无法创造资源时的资源需求——当然现代社会这种幼年与老年时的资源需求的解决方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变,即养老的问题,很多国家由整个社会的创造力来承担,而幼年的养育资源,社会也适当提供相当一部分——但这只是现代社会才逐渐产生的情形,而在整个人类的古典时代,家庭一直承担着这样的功能——同时,我们还会发现,在人类的农业文明时代,家庭其实还是社会创造的最基本的合作单位——即以家庭为背景而从事农业生产,生产出粮食资源,是农业文明时代主要的社会创造形式——当然,只有发展到现代社会,这种以家庭为背景的社会资源的创造形式才得到改观,社会财富的创造,由专门的社会组织来承担,而家庭里那些成年的成员,则进入不同的社会合作组织,通过在合作组织里的工作而获得社会资源,并将这些资源流向不同的家庭,然后在家庭再对这些资源根据家庭成员的恰当需要而进行再分配——这是一个让整个社会资源的创造和运用都有效的机制——而这个机制,最初都主要在家庭中进行,只是随着社会的分化,才会渐渐地将资源创造的效率移出家庭,而被社会专门的组织所承担——但家庭依然承担着资源使用有效这一根本的社会功能……
正因为家庭对一个社会是如此的重要,因此它需要超越一般互动形式的一种独特的情感因素来维持——而这种独特的情感因素就是爱——爱,使得人类能够超越社会的一般的认知,而在家庭成员中仅仅需要来配置资源,而不是根据这些资源的创造者、功劳大小、能力大小……诸如此类的其它形式来决定资源的分配。即家庭成员的彼此相亲相爱,使得他们能够充分理解不同家庭成员的需求,以及家庭有限资源的情况下,对资源的合理配置,怎样充分地尊重家庭不同成员的需求,从而构成在家庭里资源的自然和有序的配置,并使家庭有限的资源配置达到最有效率,并且大家都充分认同这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从而使得家庭氛围永远充满温馨与和谐——这构成人类最深刻的爱的情感的底色——如一个孩子喜欢吃某种美食,父母就会努力让孩子满足。如家里的老人,因为身体的原因,需要特殊的营养支持,孩子就会努力保障这些营养的供给,以满足老人身体的独特需要。如家里的主妇在从事家庭劳动时需要相应的工具配套,于是就节约资金,及时买回这些家庭用具。如男主人外出工作和社交时需要相应的高档服饰,于是家庭就努力为他配备齐全……这些资源的配置,都是基于需要而产生的,而不是基于家庭成员对这些资源创造的功劳……而这种仅仅因为需要就努力满足他——是因为家庭成员之间充满了爱的情感,因为爱,就愿意努力让他的愿望得到满足,从而使得家庭里永远充满温馨与和谐的情感与氛围……
人类是需要爱的,并且这种爱的情感,也自然地突破家庭的小范围,而扩张到一个大的共同体——我们所日常主张的爱国、爱民族、爱宗教的这种爱,其实是从家庭这一个小范围里的那种爱扩张与延伸而来——因为家庭的爱的支持,需要有效的资源来源,而一个共同体,同时也支持家庭这种资源的创造与分配,家庭的很多资源是通过在大范围的合作体内通过创造而获得的,而这个大范围的合作体,也渐渐地形成了统一的规则与伦理——而这些规则与伦理,是所有的成员从小学习的过程中,就被通过语言的学习,而自动地习得了,他们形成了对这一规则与伦理的共识性的认同——这种认同同时也会上升到对其的某种归依与爱的情感,从而产生了他们对其自身合作体的那种爱的情感,而当合作体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时,这种情感就是爱国之情。而当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种一致和独特的生活方式,其文化特征是其它共同体所不具备的,这就成为了一个民族形成的基础。而对这个民族独特生活方式的偏好与归依,就形成了爱民族的基础情感。当然,如果是一种信仰,一种共同的宗教仪式,一种对灵魂升华的共同的追求——当这些都是从小就通过文化的熏陶而被习得,并且不断地得到共同体成员的高度的认同时,就形成了爱信仰的情感……
这些爱的情感,其实是日常生活相互亲近而自然产生的情感,并且通过某种认知的形式而自然地延伸到更宽广的领域,从而构成了人们爱国、爱民族与爱宗教的情感基础。而家庭其实是爱产生的最坚实的领土——基于性与亲情的爱,才是人类爱的最地层的支持——国家、民族与宗教的爱,是这种最地层的爱的情感的不同的分支的延绅——对国家的爱是基于对合作创造财富的那些复杂的规则体系、伦理规范的认可,而对民族的爱,更多的是对生活形式的那种独特偏好、对自身日常生活目标选择的那种价值的自然的排序——这构成人们日常生活幸福感的最重要的来源。而对宗教的爱,则源自人类不同的生命终极归宿的不同的解决方案和宗教仪式的差别以及宗教经典的不同的解释形式——但一旦适应或者认同这些宗教的文化解释,则对其就自然产生了一种文化的内在归依,并且最终上升到更高的爱的情感……
与爱相对应的情感,自然就是恨了——有爱就有恨。而恨就是那种破坏我们爱的行为——我们对此产生恨。因为我们需要通过爱来享受我们日常生活里的温馨的情感,构建和谐的家庭、民族、宗教与国家的氛围——而一切可能对这种氛围产生破坏的行为,都可能会导致我们恨的情感的产生——而恨的情感的产生,当然更主要的会在利益的冲突中出现——即当我们的利益被侵犯的时候,我们就会产生恨的情感,尤其是当利益被不符合伦理的方式所破坏,我们就恨得理所应当。但恨的情感,可能是仅仅在于利益的被破坏,而与利益本身的正当性无关——这些情感的存在,很多的时候,其实是逾越人类的伦理规范的……
恨是人类重要的情感之一,它很多的时候产生于人类的社会冲突之中,而这种社会冲突,通常会出于某种利益的争夺。人类既可能在共同体内部产生冲突并导致恨的情感的出现,也可能在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因为资源的争夺而产生恨的情感——国与国之间经常会产生恨的情感,如国人其实就长期痛恨美国人,为什么要恨美国人呢?仅仅是因为我们的宣传机构经常将美国置于一种敌国的宣传状态之中,因此就自然地产生了恨的情感——但如果真正考察美国与我们的关系,我们就会发现,其实并没有产生恨的必要,这是一个额外的话题,我就打住,不再深入挖掘了。
人类世界里,恨很多是基于生存资源的争夺而产生的,如果在一个合作体内部,人与人当然是合作的,但这种合作依然会产生利益的冲突,而这种利益的冲突,即使不会全部产生恨的情感,但依然会有很多的情况下导致恨意的滋生。而不同的共同体之间,会经常因为处于战争状态,而彼此充满恨意,于传统中国社会与北方游牧民族之间,就长年处于彼此争夺的战争状态,这成为中国历史的一种常态,因此南方农耕文明与北方游牧民族就长期彼此敌对,并且充满恨意——我们的传统观念里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就是产生对他们恨意的某种文化原因。其实人们了意识到了这种恨意的产生,会导致敌意的日益浓厚,就会容易产生冲突,并且使彼此处于战争的状态,这其实对双方都是得不偿失的,因此追求国与国的和平,其实也长期是所有民族的某种主流的情感,但由于语言、文化与规则的诸多的差别,与交流的缺失,使得彼此的理解不够,从而产生了隔膜,并且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而产生了特定的冲突,而对这种冲突,会因为彼此的敌意而被放大,结果战争就成为常态——而现代社会,其实大家都已形成共识,就是要彼此尊重对方,以和平协商为主,国与国之间,相互充分尊重,互动时首先进行规则差别的调整,充分尊重彼此的差别性,并且努力协调规则的一致性,从而实现友好的互动,而消弥战争可能的因素,这是让人类恨的情感找不到生根之地的有效方法……
人是一种充满情感的高级生命——他们的爱的情感是高贵的。他们并不是完全逐利的动物——即使他们在日常的创造中是把利益作为首要的激励的,但他们所追求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其实也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情感需求的,他们也可以在创造的过程中,引入情感的因素,让对合作的同伴充满爱的情感,在这种爱的情感的支配下,他们能够友好地进入合作状态,从而使得合作时的利益走向也更加和谐与有序——当爱的情感处于人与人互动的主流时,我们就能够发现,和谐是一种主旋律。其实即使是家庭,我们认为爱是主要的,但当家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让爱无法生根时,我们就会发现,本来应该由爱来支配的家庭,却充满了恨意,也充满了对立,那是因为,爱在这个家庭中消失了,家庭成员彼此厌憎,恨间滋生,家庭就进入分裂的危险境地……
其实,在任何的家庭、任何的合作体,任何的人与人之间,要一直保持爱的持续,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但爱确实是让人们产生幸福感与归依感的重要的因素,是人性里最深刻的情感存在。我们需要努力让社会成员之间保持一种浓浓的爱意,让恨的情感消失其产生的土壤,这其实只有充分尊重每一个社会成员,让社会在一种博爱的氛围中,才能产生这样的情感土壤——法国大革命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理念——自由、平等、博爱——这三个观念对社会是如此重要。自然当然是至高无上的,平等是一个合作体得以建立的核心。但即使是一个社会是自由与平等的,如果人与人的互动,缺失爱的情感的话,这个社会依然可能很难让他的成员产生幸福感与归依感。因此爱是一种让理想社会的最基础的情感。一个没有爱的社会,是永远不会让人产生幸福与归依的情感的——当我们在追求自由与平等的时候,我们需要记住,与自由与平等同样重要的是,人类需要爱……
其实一个人只有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社会里,他才能衷心地对这个社会产生归依的情感,因为被爱的氛围所包围的人,他会自然地回报以爱的情感。当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带有浓浓的爱意的时候,每一个成员就都感受到其他人对他的那份常常的善意,当他面对善意时,他会自然地回报以友善——这就构成了一种深刻的人性情感。人类需要爱的氛围,只有在这种浓浓的爱的氛围中,人类的生活才会产生真正的幸福,他们才会对这个合作体产生充分的归依的情感——这时候,他们不需要你天天去提倡爱国,他们会自然地对这个国家充满爱恋,他们会真正以生活在这个国家为荣!
2-4-7人性之审美
前面所谈及的人性之情感,与人类的社会合作的那种复杂的关系有关。但人性之审美存在,却与人类自身的感觉器官有关……
人类是需要感受外部世界的信息存在的——如果人类无法感受到外部世界的信息存在,人类就没有办法与外部的世界进行有效的互动,这种人类感受外部世界信息的能力,我们称之为意识——而人类为什么拥有意识能力呢?意识能力是一种生命的能力,是造物主赋予人类的。而人类如何获得外部世界的信息呢?就是通过他们的感觉器官。而感觉器官的存在,就会自然地产生人类的某种审美倾向……
人类的感觉能力——可能在很长的时间内并未得到人类理性的认知。人类如何能够感知到外部世界的环境信息?眼睛通过光线而看到外部物质的存在,听觉通过声波刺激而获得外部世界相互作用的声音,味觉通过舌头接触食物而感觉到味道的存在,嗅觉通过物质分解出来的那些微小的颗粒而感觉到事物的气味,触觉通过接触事物而感觉到事物的软硬与冷热……人类五种主要的感觉器官,其接收外部环境的信息,其实都是被动的受到外部环境信息的刺激,从而产生相应的感觉并传播到大脑,而被大脑识别为特定类别的环境特征——这就构成人类的感觉能力……
人类感觉的能力是一种生命的基础的能力——这并非人类所独有。其实这个星球上很多动物都有感觉能力,只是它们的感觉能力与人类有些差别而已,但大同小异。基本上也是这些能力——视觉、听觉、味觉、触觉和嗅觉……当然有些动物的感觉能力比较独特,如蝙蝠,它们能够感觉到超声波的存在,因此就能够在晚上出行,而不需要依赖光线——这是一种独特的感觉能力。人类最重要的感觉能力其实是视觉——因为这种能力极端依赖光线的存在,如果没有光线,或者光线强度不够,人们就发现,他们不能看到周围环境的信息了。比方说,他们是能够看到客厅里的事物的,桌子、椅子、碗筷……这些东西,在有光线的时候,人类能够看到,但当光线消失的时候,人们就会发现,这些东西从他们的视野里消失了——因此人类的视觉是依赖光线这个中间物的存在,才能起作用的,假设这个星球上没有光线的存在,人类就永远生活在黑暗之中——而黑暗是人类最害怕的世界。当人们发现,这个星球上的光线其实主要是依靠太阳的照射的时候,他们产生了太阳崇拜——太阳神在几乎所有的神性力量中,都是一个等级相当高的神——中国其实也极端重视太阳的存在,太阳的重要求性几乎就与天等同——比方说,易经里有一个暌卦,其卦辞就是——天与水违行、暌。这里的违其实是朝相反的方向运行的意思——为什么天与水违行呢?就是指天上的太阳是从东往西运行的,但中国最重要的水系——那时主要指黄河,却是从西往东流的——所以二者运行方向相反——暌卦就是通过这一自然现象的特征而抽象出来的。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太阳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里,其实就是天之代名词……
其实人类社会现代科学的重大发展,最初就是从对光线的理解开始的。牛顿通过三棱镜来分解光线,然后又将分解的光线再回到白光——于是他得出结论,光线其实可以分解成七种颜色,红橙黄绿青蓝紫……人类通过对光线所建立的不断深刻的认知,开始展开了现代科学漫长的征程——这是后话,我并非一个科学史家,对这个过程其实也不能进行生动的阐述,大家可以通过相应的文献去理解人类对光线的探索与理解之旅……
但人类只能看见可见光——光线其实是一种波,波谱的区间非常宽,而光线本身只是这个波谱区间里非常窄的一个区域,离开了这个区域,就不再是人类可见光的范围,人类的视觉就不能再“看见”那些波的存在了,如红外线、紫外线、微波、短波……
这只是我对人类视觉的一种粗浅的理解——人类的视觉只能观察到波谱里非常窄的一个区间,在这个区间里,人们是可见的,一旦波谱离开了这个区间,这些波当然依然是存在的,如红外线和紫外线等,但人类却视而不见——因为这些波所形成的物理刺激并不能唤醒人类视觉的阈值——阈值是人类的感觉器官所能够感觉到的最小的信息刺激,这种最小的信息刺激,人们能够形成一个视觉信息,从而能够感觉发出信息的外部环境中事物之存在——假设这个外部环境中的事物,所发现的光线信息,不能唤醒人们视觉器官的阈值,则这个事物即使是存在的,但人们依然看不见——因为它所发出的信息,无法在人类的视觉器官里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刺激,这样大脑就感觉不到这个信息的存在,当然无法进一步识别出这个信息的特征,从而在人的大脑里“看见”该事物。这是人类视觉信息成型的一个完整的过程,我们只需要理解这个过程的存在就行。人类是通过视觉感觉到特定信息的刺激,这个刺激被通过视网膜的神经传递到大脑中枢相应的视觉信息处理区间,然后被大脑的神经系统识别该信息的特征,从而解读出外部传播该信息的事物之特征,因此人们就看到了该事物,这就是视觉感觉器官与大脑神经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人类所“看到”的外部事物的信息……
其实无论是看到也好,听到也好,嗅到也好,吃到也好,触到也好——这些信息获得与相应的信息特征的基本处理流程,都与人们眼睛看到的过程一致——即这些信息通过相应的触觉器官形成一个刺激信息,然后传递到大脑的相应部位,从而形成对该信息的识别,并因此而获得对该事物信息的特征的认知——这是人类内部信息处理的过程,这个内部信息处理过程,是现代脑科学与神经科学所主要研究的对象——这是一门新兴科学,其发展前景十分光明,但目前,人类对自身大脑、神经系统的运行机制的理解,确实还非常有限,还有无比广袤的发展空间……
对于人类感觉器官及其相应的神经系统与大脑的工作机理,当然我了解非常有限,这里只能简单的作一个介绍——甚至这种介绍也只是出于我个人对于这些学科的启蒙书籍的一种阅读理解,肯定有很多不当之处,希望大家批评指正。我在这里需要谈的其实是人类关于感觉器官的那种人性存在问题——这种人性存在,我将其抽象为人类的审美存在——为什么人类关于感觉器官之人性存在是一种审美存在呢?这是因为,人类的感觉器官,其实是感觉自然环境中的信息刺激的,但人类其实只能够感觉到部分的信息刺激,大部分的信息刺激,人类的感觉器官是无法感觉到其存在的,即人类的感觉器官只能就他们能够捕捉到的那种特征信息的某一个范围限度内的信息,超过这个信息,人类可能就无法感觉到这个信息的存在。比方说,人类的触觉器官是能够感觉到外部对它们的接触信息的,如果用一根尖针来刺激人类的皮肤,人们就能够感觉到其疼感。但如果是一些非常微小的细菌或者病毒,它们接触到人类的皮肤的时候,人们就无法感觉到相应的信息刺激了——但这种信息刺激显然是存在的,无论细菌也好,病毒也好,它们和任何事物的接触,都会构成一种刺激,但这种刺激的强度太弱,无法超过人类接触感觉的那个阈值,因此当细菌或者病毒落到人体身上的时候,人们是不会感觉到刺激的,当然也就不会知道其在自身上的那种存在……
环境信息对人类感觉器官所形成的刺激,有一个舒服的范围——这个舒服的范围,是人类的感觉器官所决定的。即人类的感觉器官当然是感受外部环境信息的,但当环境信息在某个区间的时候,人们的感觉器官会对该信息感觉到特别舒适,而当环境信息超过某个区间的时候,人们会感觉到这种信息刺激的不舒服,从而会促使人们努力离开该环境——这构成了人类对特定环境信息的某种选择性的偏好,这种偏好,并不由人类自身的主观意志所确定,而由他们的感觉器官的特征所决定——即人类对环境的舒适度,是由他们自身的感觉器官对特定环境信息的刺激的那种舒适度所决定的,是一种与环境互动过程中,感觉器官本身的舒适性所决定的,这可以说是一种先天存在的偏好——而这种人类感觉器官先天所存在的偏好,就构成人类的审美倾向……
这种人类对环境信息刺激的偏好,如从视觉信息而言,人们可能会对那些绿色的环境情有独钟,而对某些荒凉的环境,如沙漠、石山这样的环境自然地排斥。他们喜欢那些轻柔的声音,而对燥音怀有抗拒。他们喜欢处在相对温暖的环境中,而对温度过高与过低的环境,都不太适应。人类喜欢柔软的质地,而对过分坚硬的物质并不亲睐。人们喜欢香味,而对臭味避之唯恐不及。人们喜欢甜味,而讨厌苦味……这些构成人类复杂的审美倾向。而作为一种生命,其实他们是有选择的自由的,这种选择的自由,当然是基于其生命的那种偏好。而对环境中事物相应的信质特征的偏好,有很多其实就是基于人类自身的感觉器官的那种特殊偏好而决定的——这种特殊偏好,在很多的情况下可能与人类的视觉适应性相关,人类主要通过视觉来获得外部环境的信息,久而久之,他们就对视觉形成了依赖,而视觉本身的偏好,会自然地引导人们去追求与他们的视觉器官感觉到惬意的环境信息,从而使得他们喜欢逗留在视觉感觉舒适的环境中,这就构成了人性中深刻的审美存在——而当这种审美存在切入人类自身的创造物之中时,人们就会努力让他们所创造出来的事物,符合他们的审美偏好,从而使得人类绝大部分的创造物,事实上是与人类的视觉审美相契合的——人类的服装、饰物、建筑、工具、以及艺术品等,其实无不在追求与他们的视觉审美相一致,从而构成了人类复杂的审美倾向,而这种审美倾向,自然地形成人类复杂的审美文化——但人类复杂的审美文化,并不仅仅限于视觉领域,人类的饮食,其实并不仅仅是补充他们生命的能量需求,他们在对饮食进行加工的时候,产生了复杂的烹饪技术——这些烹饪技术,其实纯粹是追求食物可口的那种感觉的,当食物特别可口时,人们会大快朵颐,吃得十分开心——其实就是食物的味道符合人们自身的味觉审美——这同样是一种审美。同样,人类在听声音时,他们追求悦耳的声音——最初,他们可能觉得森林中的很多的鸟儿所发出的声音,会让人类感觉十分愉悦,他们用悦耳的声音来表征这种感受——进一步,人类通过创造音乐来使他们对声音的欣赏进入艺术的领域,从而产生了一个非常广泛的人文学科——人类的音乐存在,人类的音乐与人类的艺术,其实都是人类深刻的文化创造,但其实都是源自于人类对自身感觉器官的那种愉悦感而产生的——这是人类基于其自身审美人性而产生的深刻的文化类型……
人性之审美,本身是基于人类的感觉器官所接受信息范围内,那个能够使感觉器官最有愉悦感的范围——人类在这个信息刺激的范围内,他们的感觉器官自然地感受到一种非常舒适的感觉,因此而对这些刺激而产生沉溺或者喜好——从而形成人类对特定刺激类别的偏好——基于这种偏好,人类产生了艺术、音乐、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建筑文化、审美文化……这些复杂的文化形态。我们其实可以非常容易地从人类的文化形态中解读出那些基于人性审美的存在——人类长期追求甜味的食物,从而对蜂蜜、白糖情有独钟,这其实与人类自身追求那种愉悦的口感是相关的——而愉悦的口感,其实是人类的味觉器官所受到的一种舒适的刺激,本质上是一种人性之审美追求——人类通过对使他们感觉器官感觉良好的那些信息刺激的发掘,从而产生了丰富的文化形式,通过文化形式的包装,使得人类单纯的追求对他们感觉器官的愉悦,而上升到文化审美的层面,从而使得一种感官刺激被通过文化升华,自然地成为人类丰富的精神追求里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是人类的文化功能的作用……
人类的审美文化是无处不在的,但任何审美文化,都与人类愉悦其感觉器官有关,人们努力追求一种适意的方式,来刺激他们的感觉器官,从而产生对感觉器官的愉悦感——而这种愉悦感的追求,当通过人类的文化形式完成巧妙的包装之后,就成为人类广泛的社会需求,并且成为人类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这其实是基于人性的那种审美倾向而产生的,而这种审美倾向,本身是与人类的感觉器官密切相关——人类的文化所创造的精神需求,有很多与人类对自身内在的人性需求的那种妥协有关——因为人性需求,从根本上而言,会在个体对自由的追求中,非常自然地上升为他生命中的目标,如果不对人性需求作适当的妥协,并且通过文化形式来完成升华——人类很难纯粹从外在的存在中去探索他们前进的方向,基于人性之存在,并且努力满足这种人性之需求,但通过人类自身的文化创造而对这些人性需求进行改造与升华,从而使得其成为一种保符其实的精神追求,这就是人类文明在目标创造方面的一个基本的前进方向——这里我就不再深挖了……
2-5意识
人类是一种生命——生命与物质不同的特征是,生命本身存在自由意志,即他们有对特定变化方向的那种选择性偏好。生命重要的变化方向的选择——当然是生存与繁衍,这是生命存在的基本目标。自然秩序是生命选择生存与繁衍而选择性地使用其力量,从而构成一种复杂的力量互动,最终这些力量的互动,就沉淀为一种秩序——这种秩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然秩序……
自然秩序本身是生命力量的运行结果——但我们所观察到的可能是这个结果,而对于力量运行的过程,我们观察到的就非常有限,但当然我们可能也会能够观察到非常小的一部分。如自然环境中不同的动物之间的相互竞争求存——其实这些信息,我们几乎都不曾实际观察到过,现代社会我们通常是通过那些大量的电视片而知道的——这些力量的互动,并不构成我们观察这个世界的主要信息,但却构成我们看到的这个世界秩序的生成者——是这些力量的运行才最终生成这个秩序,因此我们的认知方向,其实并不是这个外在的静态的世界,而是这些动态力量的相互作用——这构成人类认知的主要方向,无论是自然的认知也好,社会的认知也好,真正的认知是理解自然力量的互动以及相应的结果,社会认知也一样,就是社会力量的运行及其相应的结果——没有对这种力量运行及其所形成结果的理解,你既不能说自己理解了自然,也不能说自己理解了社会……
但生命力量的运行,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它需要获得外部环境的信息——如果生命不能获得外部环境的信息,它就无法与环境互动。就如同人类一样,人类的活动绝大部分是在白天进行的,到了晚上,他们就进入睡眠状态,而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因为在晚上,太阳落山,光线缺位,整个世界陷入一片黑暗之中,人们无法获得外部环境的信息,这直接导致了他们与世界进行互动时的那种信息缺位……这其实就是说,离开了对环境信息的感受能力,人类无法与环境进行互动——而人类感受环境信息的能力,就是人类的意识能力。
人类的意识能力是人类与动物所共有的能力——这种能力是通过感受外部环境信息的能力——它实际上是人们感觉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处理而形成对环境特征识别的一种综合能力……而我们通常将这种综合能力视为人类的意识能力,或者人类的意识存在……
意识是一种能力——是生命识别外部世界环境特征与感受生命内部环境信息的一种能力。它是通过感觉器官来接收外部之刺激信息,并将这些刺激信息通过生命神经系统传递到大脑部位,并由大脑部位来识别这些信息之特征,然后指导生命与该环境信息进行恰当的互动——这种能力是物质所不具备的,是生命所独有。人类作为生命中的成员,是具备意识能力的。没有意识能力,生命无法与环境进行具备目的的选择性互动,这样生命就与物质一样,而不是一种比物质更高级的独特存在。而人类是一种高级生命,具备生命的一般特质,所以人类同样是有意识存在的……
长期以来,人类并不清楚意识运行的机制是怎样的。虽然他们清楚人类的意识运行,是与他们的感觉器官密切相关的,是通过感觉器官来获得外部环境世界的信息,也通过内感器官来获得他们生命体内部的信息——如感觉到饥、渴与性交的欲望,也感觉到爱、恐惧与害怕的情感——但这些信息究竟是通过什么样的传递机制,到达身体的哪个部位,然后由那个部位来最终决策的?这其实是一个谜。这个通过意识来获得外部信息、并将其识别为不同特征以及建立起对其变化之确定性理解、并进一步据此决策的机制,被视为人类的思维机制。但人类只是知道这个机制的存在,却无法如具体的物质存在一样,来触摸这个思维机制——不过有人认为只有思维机制才能确定为一种生命的真实存在,而并不是人类的肉体——这样的认知,被称为唯心论。而有人认为,人类真正的存在是他们的肉体,而并不是思维机制,思维机制仅仅是肉体的一种依附性存在,离开了人类自身的肉体,思维机制就失去存在的依托,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或者没有存在的意义——这样的认知,通常就是唯物论。这是一种较为简单的对人类本质的认知。这种认知其实永远也无法得到真正理性的结论,因为无沦是肉体也好,思维也好,其实都不是一种独立的存在。人类的肉体,如果没有了思维,那就是一具行尸走肉,其生存的价值与意义无法自动获得——它是被人类的思维机制所赋予的——所以笛卡尔就认为,只有思维的存在才是人类真正意义的存在,如果你无法确定自己思维的存在,你就不再存在了。他的思想被简化为一句箴言——我思故我在。这句箴言被广泛传播,成为笛卡尔思想的生动诠释。一般人只要说我思故我在,就会联想到笛卡尔——并视其为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家,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我们通常所认为的唯心论主张者,因为他认为只有思想的存在才构成人的真正和本质的存在,并且思想的存在——即使是不可见的,也不可触摸,但任何人都知道自己在思考、能够思考、并且也清楚自己正在思考——因此思考就构成存在的终极本质——你可以怀疑一切存在的真实性,但不可怀疑思考的真实性,如果你怀疑思考的真实性——则是怀疑思考者本身存在的真实性,当思考者存在的真实都无法确定的时候,思考对象的真实性自然就无法谈起了……这是笛卡尔的观点。
当然我们现在是知道人类的思维机制主要是大脑——而信息接收是他们的感觉器官,传递信息的机制是神经系统。这是一个渐进的发现的过程。中国传统上认为人类的思维器官是心脏——现在我们还有很多的词语来表达思考时,使用的是心这个观念,如用心思考、专心致志、心心相印……诸如此类,相信大家都能够举出更多的关于心与思考的关系,这说明中国古人认为,人类的思维器官是心脏。但现代解剖学告诉大家,心脏其实是一个血液在全身运行的驱动器官——通过心脏的跳动而赋予血液以能量,从而使得血液得以在全身进行循环,而将能量输送到各身各个部位,这是一个生命的机械系统,而非生命的指挥系统。
当然,意识带给人类一种奇特的感觉——人类不觉得意识与物质有关,虽然他们朦胧地认为,意识确实离不开物质而存在,但意识确实是一种能够离开物质而存在的某种实体——在人类的思想史上,长期赋予意识以独特的地位——那就是灵魂。他们认为生命是有灵魂的,灵魂才构成生命真正的本质——生命的肉体只是灵魂短暂的栖息地,当肉体消失的时候,灵魂是并不会随着肉体的消失而消失的,灵魂会独立于肉体而存在,并且灵魂是永存的——正是这种灵魂永存的思想,产生了人类深刻的信仰存在——信仰成为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一种追求。有一段时间里,信仰是西方社会里主要和超出一切的追求。人们认为世俗生活是并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灵魂的永生。而灵魂怎样永生呢?灵魂的永生依赖上帝的拯救。如果没有上帝的拯救,人类的灵魂就会下地狱,或者没有归宿。因此对上帝虔诚的信仰,就成为中世纪个体生命里最重要和最根本的事情,信仰成为一个社会个体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其实今天,信仰依然是许多民族生活中的重大需求,如伊斯兰信仰者,就将信仰阿拉视为他们宗教生活中的头等大事,社会中的任何世俗生活的展开,都不能与他们的信仰追求相冲突,一旦产生冲突,世俗生活就必须为宗教目标而让步,这些世俗目标就无法在这个信仰盛行的社会里产足……这依然是今日许多伊斯兰国家里非常平常的事……
灵魂存在的独特性,为信仰的产生奠定了基础。但灵魂与肉体的关系问题,却长期在人类的认识领域无法达成统一的共识,究竟人类灵魂的本质是什么?人类为什么会有意识?意识与肉体的关系问题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存在?这都长期困扰着人类的思想者。但随着人类的认知深入微观的世界,人们渐渐地发现了人类信息的传播机制,以及大脑的工作机制——他们发现,感觉信息其实是通过人类感觉器官将其所接收到的信息——其实是物质在微观层面的一种互动,人类的感觉器官能够感受这种微观层面的物质互动的刺激,并将这种刺激,同样通过微观的粒子,在神经系统实现有效的传播,并最终到达了人类的大脑系统,不同的感觉器官,在大脑系统有不同的接收部位,并对这些传递过来的信息进行识别,然后再通过神经系统将行动指令传递到相应的人体器官,从而完成一个从信息刺激、接收、传递、识别、行动的完整的行为展开机制——这是一个思维与行为机制的完整的统一,而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一个独特于物质存在的其它实体在影响整个过程,恰恰相反,所有的信息接收与传递过程,都是微观粒子的一种运动——因此人们发现了意识活动其实是一种微观的粒子运动而已,意识不再是一种超越于物质之上的独特存在,而仅仅是物质粒子在微观层面的一种运动而已——于是意识就被反原成一种物质的运动形式,这样的观点,被称为还原论——即将人类的意识活动,还原成一种物质的微观粒子的运动……
当然,即使是人类的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人类的脑科学与神经科学都得到长足的发展,其进步的趋势也不可抑止,但依然有很多坚定的信仰者,依然认为意识活动是灵魂活动的一种独特形式,人类的灵魂依然是存在的,肉体只是灵魂短暂的居所,人类的灵魂最终会升入天堂,灵魂永存的观念,在人类世界漫长的信仰传播过程中,依然拥有大量的拥趸……
我个人并不想将人类的意识神秘化——我认可人类脑科学与神经科学对人类意识活动在微观层面的那些研究,并且这种研究也带来实证层面的例证,无可争议地说明了意识活动的微观机理,因此是具备合理性的,并且我相信随着脑科学与神经科学的进一步发展,我相信人类最终解开他们意识的大部分奥秘是有可能的,但今天,人类对大脑与神经系统的认识,可能还处于某种初级的阶段,对很多大脑与神经系统的工作机制,还并不明晰,我们只能期待它们继续发展,以解开我们关于意识与思想的更多的谜团……而意识与灵魂的关系问题,灵魂永生的问题,这些其实是人类宗教永恒的话题,其争论并不始于今天,而是从灵魂观念产生的那一刻起,就有信仰者,也有怀疑者,对其的坚信不疑,与对其的怀疑,以及半信半疑……各种各样的观点,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我也就不介入这样复杂而历史悠久的争论了……
对于意识而言,我仅仅将其视为一种生命的能力——生命是需要这种能力来感受外部与内部环境的信息,并且根据内部的需求与外部环境信息的特征,来展开它们的力量运行,从而使得生命在努力追求他们目标实现的过程中,成就我们所观察到的那种自然秩序——所有的自然秩序都是在生命的一个个具体的微观力量的运行中而形成的——人类只是观察到这个生命力量运行过程中的某种结果——人类将其解读为自然秩序——我们需要理解的是,一切秩序的生成,都是力量运行的结果,而我们需要理解这个秩序的机理,就需要理解力量运行的过程——人类的社会秩序也是这样,离开了对人类力量运行过程的理解,我们所解读到的人类秩序就会处于认知上的混沌态。人类当然无法从认知上的混沌态上来获得某种文明秩序的合理性的,需要复原某种结果的运行过程,理解这个过程中,不同社会力量行使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只有正当性与合理性得到认知层面的肯定的时候,这种秩序才能被认为是一种合理的文明秩序——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清楚的是,人类的意识功能承担了这种从外部信息与内部信息的整合功能,并因此而进一步生成人类的行动机制——这个行动机制,就是人类的实践行为——离开了人类的意识存在,人类的实践就是一种混沌的行为展开,是没有意义的,无法对此进行理性的解构……意识构成人类行为展开的前提与基础……
2-6精神
我们需要谈人类的精神存在——在我对人的定义中,将精神进行了单独的归类,并将其视为人类与普通生命建立分野的一种基本存在。意识与精神是一种性质上同类的存在,但精神却是一种比意识更高级的存在——因为意识仅仅是感受到生命内部与外在的环境信息刺激而形成对环境的某种特征的识别,然后产生行动——这种行动如果仅仅是基于意识层面的,就是一种普通的生命行动,与动物的行为是一致的,即基于欲望而产生的生命行为机制——而这种欲望,通常是基于纯粹的生存与繁衍的,这是一种独特的生命机制……
这种生命机制,是自然秩序生成的基础。但人类与普通的生命其实还是有区别的——这是高级生命不同于普通生命之所在。而人类作为一种高级生命,他们在展开其行为的时候,还需要一个更深刻与更高级的选择机制——这个选择机制,就是人类的精神存在……
人类的精神存在,是人类区别于普通生命意识的一种独特存在。人类当然依然是有意识存在的——即他们能够感受外部环境的信息,也能够感觉到生命内在的那种欲望驱动机制,如果仅仅在这二种信息的驱动下,就直接施展生命的力量并展开其行为,从而为追求欲望的满足而行为,这就构成一般的生命特征——但如果人类的认知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他们对这个变化世界的理解更加深刻,而且他们在展开其力量的时候,他们还通过一个复杂的合作机制而行为,这时候,人类的行为的复杂性就远远超过那种自然的生命状态,因此需要更深刻的选择机制来为人类的行为决定方向——这个机制,就从单纯的意识决策机制上升到人类的精神决策机制,人类的精神存在,是人类意识存在的一种升华与超越,其复杂性远远超过生命那种简单的意识活动所形成的生命行为机制……
人类的精神存在,是一种对这个外部环境信息与生命内在的需求信息进行更高级权衡的一个机制——这个权衡机制将产生更复杂的价值判断行为,与更深刻的动态行为选择,从而为保障人类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能够不断地升华他们的行为方式,也能够让他们与环境互动过程中更理性,也更丰富——人类文明的生发,依赖这一个深刻的精神判断机制——而精神判断机制,本身是一种创新,即选择不同于普通生命的行为方式,而以一种与他们自身的能力更相契合、也与他们长远的目标更有机统一的方式而展开行为——从而使得他们能够超越普通生命的基于简单的生存与繁衍目标所展开的行为,而成就真正的文明目标——但是这种人类精神机制的产生,是需要依赖更深刻的认知作为指引的——而这种更深刻的认知,是人类对这个变化世界的理解的不断加深相契合的——没有对这个变化世界的更深刻的认知,并由此而催生人类复杂的合作行为,进一步产生人类的社会认知,人类的精神机制就无法派上用场——因为人类用简单的意识判断机制就足以让他们与这个世界进行互动了——精神机制的产生,源自于人类更深刻的认知所形成的与这个世界的更复杂的行为方式——而复杂的行为方式,首先在于,人类会发现,他们可以建构起更长期的生命目标,而为了这个更长期的生命目标,短期目标是可以放弃甚至牺牲的——而这个选择,使得人类渐渐地远离其生命那种追求目标的单调性,而不断地在复杂与丰富的目标之间进行选择与徘徊,从而使得精神的选择机制,不断地进入复杂性与艰难性的困境之中……
这种复杂性与艰难性是可以理解的——当生命处于自然的状态中的时候,他们与环境的选择其实是非常单调的——当饥饿的时候,他们就只需要选择去寻觅食物,当渴的时候,他们就只需要去寻觅水源。当恐惧的时候,它们就只需要选择逃跑。当有性的欲望的时候,它们就只需要去选择与异性交媾……这种需求的简单性,导致了它们与环境互动的单调性——没有什么复杂性会介入其中,让他们的行为方式需要依据复杂性而调整——也许只有一种较少的情形,可能会让它们在二种目标的选择中徘徊——那就是当饥饿与恐惧同时存在时,它们需要权衡,究竟是逃跑还是继续觅食——但这通常也并不复杂,即当天敌出现的时候,觅食通常就退诸次要的地位,而逃跑就成为当然的选择——再有就是,当产生性的欲望而尝试与异性交媾的时候,却面临同类的强大的竞争对手,这也是简单的选择,那就是进行竞争,如果竞争失败,就只好放弃交媾的目标……
其实我们会发现,自然世界里,生命的目标是简单的,只有简单的生存与繁衍——这种目标的简单性,导致了它们选择的单调性——当复杂性不存在时,生命的行为也就简单,它们只需要直接依赖其欲望机制而行为,就足以让它们与自然的环境进行互动了,在这个自然的环境里,它们努力使自身的力量发挥到最大的程度,为的是追求其生命目标的有效实现——努力追求食物、逃避天敌、竞争性伙伴……如此而已,这成为这个星球上生命追求其生存与繁衍目标而运用其力量的基本风景……
普通生命的这种简单性,当然就不可能促使它们产生更高级的生命权衡机制——精神。精神是当生命进化到更高级的阶段,当与自然的环境——因为其对变化认知的深刻而产生了更丰富的互动选择,并且当人类通过合作而产生了更丰富的合作形式与利益流向时,人类的精神机制就需要不断地与动态出现的行为选择方向与生命所追求的目标之间的关系进行权衡——从而构成一种复杂的选择机制,这种复杂的选择机制,就是人类的精神机制……
人类的精神机制其实是一种复杂性的催动下而自动生成的,当简单的意识与欲望驱动机制不足以应对认知产生的那种行为的复杂性的选择时,人类对行为与目标的可能的价值方向产生了多元性,这种多元性,会导致人们存在更丰富的选择性,这其实是人类自由得到实质性拓展的时候,人类自身对其不同的目标选择的那种甄别机制,即什么样的目标才更重要,什么样的目标是可以暂时放弃的,如果仅仅依赖欲望与意识来进行判断,人类就可能会永远处于自然的秩序态,而无法进化到他们的文明秩序,而这个时候,人类的精神就渐渐地产生了,他们的行为判断机制得到了有效的升华,选择的复杂性催生了人类精神机制的横空出世……
人类进入了他们与自然环境下完全不同的社会合作——这种社会合作产生了新的复杂性——复杂性其实是在诸多的方面的增加的,首先是在他们生活目标上丰富性的增加——我们会发现,人类有了更多的生活目标的可选择性——信仰目标、娱乐目标、艺术目标、文化目标、音乐目标、休闲目标、认知目标、体育目标……这诸多的目标,比起自然环境下纯粹的生存目标与繁衍目标,无疑是丰富得多、也复杂得多……人们发现,他们需要在这诸多的更丰富的目标上进行自我的独立选择——但如果进一步考察,这些目标其实只是为了满足人们在某种程度上对变化的追求的——信仰目标从更深的层次上其实是人类发现他们在现实世界的有限的生存时期的不满足,从而试图追求更长久的生命存在——这种更长久的生命存在甚至是一种生命的永恒存续——而不仅仅是在这有限的生命存续的时间段里与这个复杂的变化世界的互动,他们追求更长久与永恒的在这个世界里的生命互动,这才真正构成人类信仰目标的最深刻的本质……娱乐目标——我们会发现,人类的娱乐形式其实都是人类自身创造出来的,在自然的环境里,这样的娱乐形式其实并不存在,我们如果考察人类的娱乐形式就能够发现,几乎所有人类的艺术、音乐、体育、竞技、休闲项目,都可以称之为人类的娱乐形式——但是人类却将这些具备独特特征的娱乐形式单独列出来,作为一种人类所特有的文化需求——而将一些小众类的、或者大家认为其文化价值并不高的与变化互动的形式视为娱乐活动——如扑克、麻将、电脑游戏、棋类……作为一种通常认为大家喜欢从事的娱乐活动……当然,人类的生活目标其实还有非常的多,我们很难完全罗列出来——比方说,人们追求饮食的精美,服饰的华丽、用具的精致、生活环境的舒服……这些都构成人类的生活目标之一,而这些生活目标的追求,其实与人类本身深刻的人性审美需求有关……人们对性的需求——其实就是人类的欲望机制在驱动。其实人类的饥与渴都是一种欲望的驱动机制在促使人们对食物与水的追求,但这种追求却被人们更深刻的美食文化、饮料文化、酒文化、茶文化、咖啡文化……所隐藏或者包装起来,以至于人们甚至忘记了他们的吃与喝的更深层的本质是生存的欲望,但性的欲望在人类社会里可能更让人类追求——因为人类的文化对性欲望的满足具备非常复杂的约束机制,这种复杂的约束机制,导致人类对性的禁忌超过了任何对人类其它生活目标的追求——并且由于其在日常生活中的动态性、复杂性与非确定性,导致性文化成为很多合作体里非常难于进行理解的一种人类文化形式——人类不断地创造出满足人类性之视觉与生理需求的技术形式,但同时人类又不断地产生伦理规范来对人类的性需求进行复杂的约束与限制——这需要进行单独的考察,才能真正理解人类社会复杂的性存在……
但人类社会的合作,并不仅仅限于他们在生活目标上追求的复杂性,以及在这种复杂性的基础上的精神选择——人类的精神选择还需要介入更复杂的人类合作形式以及由此而生成的利益边界,这就进入人类的创造领域——人类的创造领域是人类力量拓展的主要方向,人类是通过创造的高效率来追求他们力量的拓展的,并因此而获得自由的扩张——这非常重要。但人类的创造是通过合作而实现的——这种合作非常复杂——基于技术层面的分工、基于社会合作层面的资源配置、基于创造过程中不同的人员的付出而形成的利益分配、基于社会互动过程中的责任的履行、基于力量互动的那种伦理属性……这些都构成人类社会合作的极端复杂性的层面——而这在都需要在自然认知与社会认知上进行深度的考察,但对于个体成员而言,他们同样需要进行对这种复杂合作过程中,自身动态行为的一种选择机制——这个选择机制在于,他如何处理他在合作过程中自身所追求目标以及社会合作目标的那种动态关系,从而形成他在社会合作中的行为选择的优先机制——这就形成了人类在社会合作过程中的一个复杂而动态的判断机制——这个复杂而动态的判断机制,就构成人类的精神判断机制……
人类的精神判断机制在创造领域的选择——是基于二个基本的方向的——效率方向与伦理方向。而效率同样存在二个方向——个体的效率与合作体的效率。伦理方向也同样存在二个方向——符合伦理的利益边界与不符合伦理的利益边界——而这个边界同样存在双重的选择方向——个体在一个合作体里的利益边界、合作体与合作体之外的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边界——这些都会导致组织与个体行为选择的不同方向——而这些不同的方向的选择的判断机制——既是认知的,也是精神的——而精神选择机制,其实是人类努力让人类向更符合合作体所期待的选择方向的一种价值排序——即努力鼓励社会成员向符合社会伦理边界的利益方向,而阻止社会成员向不符合社会伦理边界的利益方向,这构成人类行为价值排序的基本方向,也是人类追求精神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在创造领域里的基本的伦理判断方向……
但是人类的精神选择机制,本质上是一种价值选择机制——因为人类无论与物互动也好,与人互动也好,都存在一个价值选择的问题。与物的互动——就存在物的好坏与优劣的问题——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你喜欢什么样的物?如何对物进行价值选择?同样,当与人互动的时候,尤其是进入合作领域的时候,你选择符合伦理的利益?还是在条件允许的时候,你就会有追求超越伦理利益的冲动?这都构成人类在他们与这个世界进行动态互动时的行为选择——而人类的精神机制,其实是努力促使人们去追求在共识领域里更具备资源优化运用的物——也努力使人们去追求与伦理约束相一致的利益,这构成人类价值排序的基本方向——当这个基本方向得到确定的时候,人们就妈在文化层面上努力去促使人们去追求这样的资源运用与利益角逐——这构成人类精神价值排序的基本判断技术……
总之,精神是人类对于意识判断机制的一种升华——人类需要一个更高级的选择机制,来与这个世界与他们所建构起来的更复杂的社会合作体进行互动——而在这种复杂的互动过程中,依赖简单的人类自然状态下的意识机制,是无法与变化的环境进行更复杂与深刻的互动的,因此需要一个升华的选择机制,来指导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那种频繁与动态的互动,指导人类力量的有序运行,而这种升华之指导机制,就是人类的精神存在——人类的精神指导人类在复杂的生活目标中进行自我的选择,并且在合作过程中,在自身利益与合作伦理之间,进行复杂和动态的行为选择——这些复杂性与人类的价值排序以及利益的边界的动态识别有关,与个体对利益与伦理遵守的意愿有关,但这些构成人类复杂的精神选择机制……
2-7自由
我们来进一步阐述人类的自由观——但在阐述人类的自由观的时候,我们其实需要首先理解生命的自由观。从造物主的角度而言,生命的自由是他们在这个星球上追求生存与繁衍目标的有效实现。而为了追求这个目标的有效实现,造物主赋予生命以独特的能力,这种独特的能力,就是生命的就是生命的力量——生命自由地运用这些力量而与这个世界进行互动,就构成生命的自由意志——所以我们需要从自由意志的角度来理解生命——假设没有自由意志,生命的存在就如同普通的物质存在一样,缺失了作为生命存在的意义。所以生命之第一要义是自由意志。造物主允许生命运用其自由意志在这个星球上追求其生命目标的有效实现,对其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唯一的限制是生命力量的有限——即生命并不是拥有无限的力量,它们都只有有限的力量,它们需要在造物主所赋予的有限的力量的基础上去追求其生命目标的实现,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现象……
自由意志是一种生命的自然意志——是造物主赋予所有生命的,但这种造物主所赋予生命的自由意志,其实并非没有目标的——即造物主没有赋予生命一种无目标之自由意志——假设造物主赋予生命一种无目标之自由意志,生命失去其力量运行的有效方向,这些当然也会构成一种力量运行,但这种力量运行,将使我们对生命力量运行的认知处于缺位与混沌态——因为一种非方向性的力量运行,会使人类的认知困惑——无法对力量所加诸的变化的那种稳定性产生理解——这样,人类其实就无法理解生命在这个星球上的行为。但当生命力量的运行有了特定的方向性——比方说,生存与繁衍——并且这种生存与繁衍也不是生命本身所愿意追求的,而是造物主自然地产生了一种深刻的欲望机制,来驱动生命有效运用其力量——即当生命感觉到饥的时候,它们就会去觅食,感觉到渴的时候,它们就会去寻找水源,感觉到性的欲望的时候,它们就会去与异性交媾——这是一种欲望的驱动机制,而这种欲望的驱动机制,在有效的促使生命主动运用其力量——而当存在一个欲望的驱动机制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生命在运用其力量时的那种特定的方向性——追求生存与繁衍目标的有效实现……
即生命的自由意志本质上是非自由的——不存在一种自由意志,可以随意地运用其力量,从而成为一种纯粹的无目的之自由——这并非自由——而是一种随机性的行为——当行为进入某种随机性而缺失目的性的时候,我们不认为这是一种自由,而是一种神经性的莫名其妙的冲动——这一点,在人类的世界里,最普遍的并非自由的所谓自由——就是精神病患者的自由——这其实最应该是一种纯粹与本质的自由,但却不在人类的自由范畴之内……
人类的自由意志本质上是一种在自然自由的基础上的升华,这种升华在于,人类超越了自然状态下纯粹的生存与繁衍这样简单的目标,而产生了更丰富的文化或者精神目标——这些目标的丰富性甚至大大地超过了人类对生存与繁衍目标的追求,即使生存与繁衍目标的有效实现,一直是作为最基础的刚性需求而在人类的世界里根深蒂固。但精神目标却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显得更重要,人类也更愿意去不断地拓展他们的精神目标,并且为了这种精神目标的实现,而不断地拓展他们的认知能力——进一步在这种认知能力的基础上建立起复杂的社会合作体系——但当这种复杂的社会合作体系得以建立起来的时候,人类的在自然环境下的自由状态也就得到了升华——他们不再追求自然的那种纯粹追求生存与繁衍目标的简单实现,而是在共同体内,通过复杂的合作而实现他们更高级的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这让人类的自由得到了极大的拓展——这种自由,就是人类的社会自由……
人类所追求的是社会自由,他们的自由意志,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受到社会意志的约束——就如同人类的生命的自然状态下,他们受制于自然意志的约束——他们有限的力量无法在复杂的自然变化面前,总是使他们的生命目标得到有效的实现,他们需要受制于自然状态下的变化形式对他们追求目标实现的限制,同时他们所受到的约束还在于,力量的有限性——这就是上帝或者造物主对生命自由的限制,当然也是对人类自由的限制——上帝与造物主创造生命与人类的时候,他们其实是不必要限制他们的自由选择的,恰恰相反,他们需要通过这种生命力量的自由运用,来考察生命能力的极限,而人类,更是造物主所特别亲睐的,因为他还赋予了人类更高级的能力——智慧。当人类拥有了智慧的时候,人类就能够更深刻地理解这个变化的世界,从而产生与这种理解相匹配的更高级的力量运用形式,从而使得人类的力量得到了实质性的扩张——当人类的力量得到有效的扩张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人类如果仅仅限于他们生存与繁衍目标的实现时,他们的力量就会无用武之地,于是人类就需要进一步创造更丰富的生活目标,而让他们的力量得到有效的发挥,从而使得人类的精神目标日渐丰富起来——这种生活目标的暂趋丰富性,本质上与人类的力量得到越来越成功的拓展有关,而这种力量的拓展,其实是认知的深入与合作的理性……这是我们需要深刻阐述的方向。
人类的自由是有目的的自由——这是第一重的理解。离开了目标性,其实你几乎无法真正阐述自由——但当人类发现,他们追求自由的实现的时候,需要有效的力量。如果缺失实现自由目标的力量,人们就会发现,他们无法真正实现自由——于是他们就努力拓展自身的力量——但人类拓展力量的方式,首先是认知层面对变化的深入理解,对变化的深入理解,就产生了与变化更高效的互动方式,这样,人类就能够从自然中获得更多的资源,这有助于他们自由的实现。但他们发现,要与变化进行高效的互动,仅仅依赖认知的理解是不够的,因为他们力量是有限的,有些互动,个体有限的力量无法实现,他们就通过选择合作的形式,从而使得人类的力量得到一种整合,有限的力量可以通过合作而集中放大,结果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通过个体无法实现的与变化的互动,在合作过程中就成功实现了——于是人类就进入合作社会……
自由与合作是密切相关的,人类需要通过合作来拓展力量,离开了合作,人类的力量得不到拓展,于是人类的自由就失去了,没有力量的保障,人类的自由会永远停留在自然与生物的层面,而人类的合作,使得人类的力量升华到社会合作的层面,结果诸多在自然状态下无法出现的物质成就,就在人类的合作中实现了——但我们需要理解的是,这些合作的物质成就,本质上是人类自由实现的过程中产生的,而这些自由都是通过有效的合作才能实现……
所以理解人类在合作层面所展开的对自由的努力,是非常重要的。就如卢梭所说的,人类追求自由,但无往而存在枷锁。这种枷锁,本质上是社会对人类的约束——人类是无法埋怨自然加诸于他们身上的那些约束的,人类一切行为的展开,首先都是努力拓展自身的能力,而与自然的枷锁进行斗争,从而从自然的约束中获得更多的自由。如果人类没有一种力量能够突破自然的枷锁,人类就只有拓展力量来突破自然的约束——而无法通过对自然的埋怨而解除自然对自身的约束,这就如同自然的河流的存在,使得人们无法有效通过。人类如何通过河流?要不自身学会游泳,要不人类通过制造船只,要不人类在河流上建一座桥——突破河流所形成的二个地域的物理隔断,人类除了自身有效的力量运用外,没有其它途径。自然的约束是刚性的,人类对自然约束的突破,是他们通过技术的努力来提升自身的能力,而这种技术的努力,是通过认知而实现的,没有认知的存在,人类是不会产生相应的技术能力的,而相应的技术能力,人类就能够突破自然对他们的某一种形式的物理约束——如河流所阻断的物理空间,人类就可以通过上面的这些技术创造来突破其约束——这是人类从自然的环境中获得自由的唯一方式——获得相应的物理能力,而这种物理能力的获得,是通过认知的发现,技术的发明并进一步通过合作创造而有效实现的……这是人类从自然里追求自由的一般方向……
自然对人类的约束是一种刚性约束——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不存在什么差别待遇。但社会对人的约束却是柔性的,对不同的人而言,是会因为社会环境条件的千差万别而存在差别性——这是社会对人的约束与自然对人的约束的不同之处,即差别性的存在是一种社会力量约束,而非差别性的存在,是一种自然的力量约束——人类在追求社会平等的过程中,其实就是努力追求社会约束的非差别性存在,这进入对平等观念的理解,我们在对人类的文化创造的理解上再进行解构……
人类追求自由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力量拓展的过程。没有力量的拓展,人类将生活在自然之状态中,除了勉强追求生存与繁衍外,人类没有其它自由——精神层面的选择自由,是人类在力量得到极大的拓展之后才存在。而这种力量的拓展,是人类通过认知之进步、与合作之进行而获得的,没有认知之进步,没有合作的有效进行,人类的自由是无法得到有效拓展的。因此人类需要通过认知的不断深化来拓展他们的自由,还需要通过不断地深化合作来让认知之力量化为实践的力量,自由才得到真正的拓展。因此人类的自由与认知的深度有关,所以认知创新是人类创新的一个最重要的方向,因为认知的创新意味着自由的拓展。人类需要不断地从认知的创新中追求自由,因此在人类行为的价值排序中,认知创新是最重要的创新。但这在传统的社会认知中,可能并不被重视——因为传统认知里,通常以社会的有效组织与协调作为最重要的功能,而对认知的创新方面,并不重视,尤其在技术层面的创新,在中国传统认知里,被认为是器之应用,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道体的体用与把握——但现代社会极端重视科学与技术之创新,认为其重要性超出一切,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矫枉过正——社会学学同样是极端重要的,社会学科之创新,从本质上是理解人类的合作效率与公平,从而追求社会合作之效率最大化,这是人类认知的最重要的方向,是通过规则约束来有效调整社会合作力量的,但这种调整方向长期在人类社会的认知中处于混沌状态之中,是社会认知中的艰难之处,但却是人类自由拓展的一个最重要的方向,即从人类自我管理中追求合作之公平与效率,是人类自由拓展的又一个基础的方向……当然,人类自由之拓展,还需要生活目标之不断地推陈出新——在自然之状态下,人类其实只有简单的二个目标,生存与繁衍,而人类社会里,人们所追求之目标,可谓花样翻新,有太多的目标让人们自由选择,信仰、政治、文化、艺术、体育、音乐、娱乐、游戏……每一个大目标之下,又有无数之小目标,如单纯只是棋类,就有中国象棋、国际象棋、日本将棋、跳棋、围棋……而体育项目,进入奥林匹克运动会之中的就有数百项,而这每一项,都是人类可以自由选择的生活目标——即我们会发现,人类通过文化目标的有效创造,来不断拓展他们生活的丰富性,从而使得他们的精神领域得到更大的丰富,文化生活变得丰富而多元——所以文化之创新,同样是人类最基础的创新之一,但这个领域的创新,却一直并未被人们所发现并认为是一种人类的创新活动,这其实是有些遗憾的……
人类的自由——本质上是个体的自由,而非群体之自由。如果一定要说群体的自由的话,那也只是一个群体如何更好地支持个体的自由,或者个体更愿意通过群体的方式来实现他之生活目标——这其实是二个话题。比方说,群体如何更好地支持个体的自由——这需要通过合作来拓展力量,并且因为力量是通过合作而获得拓展的,所有参与合作的个体都有力量之贡献,这些力量之贡献就需要从这种力量的拓展中得到相应的利益份额——但人类在合作过程中,个体力量之奉献与其所获得的利益常常存在某种倾斜,即有些付出较多者,其所获得利益的份额较小,而有些力量付出较少者,其所获得的利益的份额反而很多——这构成了人类社会利益流向的不公平——这种不公平就是力量的付出与其所获得的利益不符合人类一般的伦理规范,或者在文化观念上被认为这种利益格局是非正当的——这其实是人类认知的最艰难的地方,也是社会合作中经常产生冲突之处,它包括认知层面的进步,实践层面的运用与认知层面的脱节——这二个问题。即一种认知是承认某种利益格局的合理性的,但当新的认知出现的时候,这种利益格局的正当性就被否定了,人类追求新认知下的全新利益格局。但另一个现实的存在是,一种认知层面的利益格局,但在现实中被实践层面的力量运行所扭曲,导致合理的利益格局不能出现,这同样是产生社会冲突的根源——这二个社会冲突的最重要的方面,我们会从文化与实践二个层面进行重点阐述——人类需要从这二个层面去不断地追求社会合作的公平,并从这种公平中进一步使得人类的合作效率得到有效的提升——其实社会的一切合作,都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一切没有公平的社会合作,本质上是无法去谈什么社会合作的效率的——这是社会认知的地层——只有在这个地层上去理解人类社会合作的效率,才能进一步从这种效率中使得人类的自由得到根本的拓展——这其实是现代社会学科的一个最基础的认知方向……
这种整体社会合作的效率,其实是关乎一个社会的集体合作效率的,这种集体合作效率,是通过社会复杂的规则体系来调整社会合作力量的,而对规则合理性的认知,就成为人类社会认知的一个重要的方向,因为这是关乎社会合作的力量调整的。人类是在规则的作用下而建立起有效的合作体系的——但规则的生成、发展与演变过程,构成社会认知的核心领域,是人类社会认知的关键维度,我们会在以后进行专门的阐述,人类社会的自由,通常被称为社会自由,而社会自由,其实是规则下的自由……
个体的自由需要一个相应的选择域——个体选择域越大,其自由就越大,个体选择域越小,其自由就越小。人类社会的自由,其选择域与财富的多少有关——人们会发现,个体如果需要追求其自由,他就需要调动相应的社会合作力量来支持自己的目标,但这种调动社会合作力量的一般技术手段,其实是财富。拥有财富的社会成员,就拥有调动社会合作的力量,其财富越多,能够调动社会合作的力量就越大,这样,个体的自由就越大——这样,我们就能够发现,人类社会自由的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追求财富的不断增加……
但如果个体要追求财富的增加,就需要参与财富的创造过程,个体在社会合作中所获得的财富,与他在财富创造过程中的作用有关。当个体在社会财富创造过程中,其作用越大,其所获得的财富就越多,其作用越小,其所获得的财富就会越少,而财富关乎个体的自由,所以几乎所有的社会成员,都有追求财富的渴望——他们不断地努力追求更多的财富,以追求更大的社会自由——这个过程构成社会最基础的激励机制——对利益的追求。我们需要理解人类的利益激励机制,其实是对自由的追求——如果不能理解这一点,同时不能理解自由是人类最深刻的本质,我们就很难理解社会合作的深层理性……
但个体在社会合作过程中,其实是受到社会规则的广泛约束的。但约束的本质并非限制社会成员追求其自由——恰恰是社会约束是限制社会成员在追求自身自由的过程中,对其他成员自由追求所造成的冲击,因为这会构成社会成员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会导致合作的瓦解——因此这种约束的合理性需要得到理解。一旦我们理解了这种约束的合理性,其实我们就会进入对人类社会规则合理性的更一般的理解,从而建立起对规则理性的深刻解构——这个过程,其实在人类漫长的认知之旅中,是非常滞后的。人类对自身规则的正当性的认知,是存在一个长期的认知的困惑的。但人类要保障其合作体的有效的持续,规则是必须存在的,而规则的存在,又需要有一个力量来支持规则的实践,这就自然地产生了人类的政治制度——当然,人类的政治制度其实并非基于他们认识到规则的重要性而建构的,而是基于规则的内在需要、在实践层面自然地通过组织暴力而不断地型塑的,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当规则出现在人类社会合作体的时候,人们其实就渐渐地发现了,个体在社会中力量运用的一个合理的区间——这个合理的区间,是任何社会都必然存在的,是每一个个体都会拥有的,即使是奴隶,其实也有一个他的力量运用的合理区间——这个力量运用的合理区间,渐渐地演变成了人类复杂的权利观念……
自由与人类的力量运用密切相关——而人类力量运用,在每一个社会中都会自然地存在着某个区间——这构成权利存在。一个社会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力量运用的那个合理区间,构成他追求自身利益的重要的认知指引。即他需要理解自身力量运用的区间,并在这个区间里去获取自身的利益——即权利是与利益密切相关的。其实通过对权利观念的深刻考察,我们会发现,没有利益存在的权利其实就不构成一种有效的权利,因为人们并不稀罕这种权利。只有能够带来相应的利益回报的权利空间,才构成真正的权利存在——而一个社会对这个权利存在的稳定性与保障的确定性,就构成制度效率的重要的考察方向,并且也构成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的判断基础——即努力保障权利,构成一个社会合理性运行的基础……
而人类对自由的拓展,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权利的拓展,只有权利得到了拓展,才有更大的追求利益的空间,每一次权利的拓展运动,意味着一个人在社会中运用其力量的范围的拓展,这种拓展,其实是社会约束的退让,个体对其力量运用范围的扩张而已——现代社会风起云涌的权利运动,都是对传统社会约束的一种反抗,是对传统约束非合理性的一种彰显——但是传统约束力量并不会轻易退出其历史舞台,他们会在文化合理性与制度实践层面努力坚守他们的权力阵地,因为任何一种社会约束的存在,都意味着对社会成员某种逐利动机或者内在需求的限制——这都会自然地构成利益的源泉……
2-8智慧
当然,要建立对人类的理性认知,就需要知道,人类的智慧究竟为何物?
人类的刚性能力——如他们的运动能力、攀爬能力、感觉能力、搏斗能力……在自然的环境中,其实都不是出类拔萃的。其实不要说出类拔萃,甚至是出色的都算不上。任何人类的物理能力,相比于动物世界里,有太多超出他们能力的动物存在。尤其是那些凶猛的肉食动物,它们在人类还处于自然的生存状态时,就一直是人类的噩梦。但人类最终成为了这个星球上的主宰者,成为了名符其实的高级生命,创造了动物世界的不可能企及的文明形态,是他们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拓展,而人类能力的拓展,依赖他们一种特殊的能力——智慧。
人类所面对的是一个变化的世界——这是没有争议的。但这个变化的世界,其实是有一些变化的规律可以遵循的,这也是人们认为的,世界是变化的,变化是有规律的——而人类的智慧,其实就是对这种变化的规律性的发现。什么是规律呢?其实从最简单的层面去理解,就是事物变化的那种重复性——我们可以观察到自然存在的诸多的重复性的变化存在——如太阳的东升西落,从人类观察天空开始,这个天空上最大和最显著的星体,就是人类膜拜的对象,也是人类一直以来视为一种神灵的存在——太阳的极度的规律性,构成人类对这个世界的最深刻的印记!这种太阳运行的规律性,也导致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又一个显著的自然现象——白天与黑夜的交替出现,并且这种交替出现的时间几乎也是有规律的——当然,这个规律的发现,人类需要经过漫长的经验观察,他们是通过日昃这一最简单的天文仪器来测得白天黑夜交替的规律性的,这构成了人类对一年冬夏春秋四季的认识——这其实已经是人类智慧的一个极大的提升了。这种自然演变的规律性,不仅体现在太阳的运行上,天上的星辰,人们会发现,月亮是极有规律的,阴晴圆缺,几乎从来都是准时出现,时间间隔也几乎完全一样。而夜空中的行星,同样是如此有规律——人类通过他们漫长的天文观察,发现天上的星辰的那种极端的规律性,是构成人类对变化认知的规律性这一基础观点的根本原因……
这种事物变化的规律性,其实也体现在人类对他们生存的自然环境的认知上——当然,这种规律性就不如天文现象那样显著,但依然是存在的,即事物在运动变化中所呈现的那种显著的特征——如水往低处流,四季里不同的植物的开花结果,动物生活轨迹的那种规律性,都构成人类对自然规律的朦胧认知,而这些朦胧认知,随着实践中观察丰富性的增加,人们越来越确认,自然变化也是极有规律性可以遵循的,如生命的生老病死的规律性,这构成生命的代际传承,也是一种根本的规律存在——即使有些国家的人们,在一些时间内追求生命的永恒存在,但他们都失败了,一些信仰者,追求灵魂的永恒存在,到今天,其实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再认为灵魂是可以永恒存在的。即生命的自然的更替现象,是人类发现的又一个深刻的规律性的变化。
当然,这种对自然的观察,随着人类所获得的信息的越来越丰富,人们对自然的变化的认知就越深刻,他们也产生了与自然的某种互动——这种互动,本身其实是基于他们对变化的认知的,而这种对自然变化的认知,最终是通过人类的智慧来有效实现的……
所以智慧本质是人类的一种认知能力。人类需要面对这个变化的世界,当他们依赖对变化的认知来互动的时候,如何理解变化就成为人类智慧的重要课题——但人类的智慧是在对自然的不断观察过程中渐渐地得到萌芽的——人类也许最初的时候,与这个星球上的动物并没有什么差别,他们仅仅依赖某种天性而展开其行动,但随着人类观察的丰富性,他们开始理解某些变化,并且在对这些变化建立了不同于动物的一般理解的基础上,他们根据这些变化而展开了与以前不一样的行为方式,他们从这种新的行为方式中获得了相应的回报,这种回报,促使人们坚信这种与变化互动的形式是可以坚持的,因此他们就把这些行为保留下来,进一步,他们发现,这种行为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他们对变化建立了理解,如此他们会尝试在其他的变化发生时,尝试同样的理解变化的方式,于是人类的智慧,在这种对变化的不断理解的过程中,得到萌芽与发展……
人类的智慧究竟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还是人类在与自然的互动过程中,通过对变化的那种认知的深入而不断地得到加强的一种能力,这其实是一个无法解答的问题——我个人更趋向于后者,即人类的智慧是在与变化的互动过程中,因为得到变化的非确定性的不断的考验,而不断地观察变化,并且尝试以多种方式与变化互动,从而选择其中的最优解,从而达成与变化互动的最好的形式,这促进了人类智慧的不断发展和演变,而这种智慧的发展与演变,自然就提升了人类对自然变化的认知能力,对自然变化的认知的深入,引导了人类实践能力的扩张,结果,认知、实践与智慧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构成一个良性的发展循环——当然这其实也是一种理想的假设……
那么,人类智慧,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能力呢?我们需要对此进行仔细的考察……
我们知道,视觉是一种能力,能够看到环境中事物的外在形状、颜色以及运动之情形。但视觉是离不开光线的存在的,假设环境中没有了光线,人类就无法观察到环境中事物之存在——即人类的视觉能力依赖光线的照射,当然这个星球上最重要的光线来源是太阳。当太阳出来,光芒尤丈,照射万物的时候,人们就能够看到这个世界的一切。但当太阳落下山去,人们立即就感觉到四周漆黑一团,他们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即使他们依然知道事物之存在——但已经无法被他们的视觉感知了。因此视觉是一种需要光线才能感知的能力,但视觉能力也是有强有弱的,在同样光线的前提下,有人的视线强,有人的视线弱,这是一种刚性的强弱,是可以比较的。
同样的道理,迁徙也是一种能力——人们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这是将自身移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依赖生命自身能量的消耗。迁徙速度是这种移动自身能力大小的一个刚性判断维度——在自然的环境里,如果奔跑的能力弱的话,动物就很容易被那些强者所追上,因此而丧命——因此如果动物能够快速移动的话,其迁徙的能力就会越强……
力量也是一种能力——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普通生命最重要的能力,没有之一。二种动物,如果存在力量的强弱,则自然的环境下,通常力量强大的一方就会吃悼力量弱小的一方。如羚羊的力量不如豹子,当它在草原上和豹子相遇时,如果依靠彼此的力量相搏,羚羊就肯定会丧身豹口……
这些能力,都是生命所拥有的刚性能力——包括他们感觉外部环境的敏锐性、奔跑速度的快慢,力量的大小——鸟类与鱼类还能在特殊的空间里活动,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漫游——这些也构成一种刚性能力——即通常动物在这个世界上展开他们对生活目标的追求,通常需要运用到的能力,一般都是刚性能力……
人类是拥有上述刚性的能力的——如人类能够感受外部世界的环境信息,人类也能够自由移动自己的身体,人类也有力量与其它的动物进行搏斗……这构成人类所拥有的刚性能力。当然,人类的这些刚性能力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不足,有很多的其它动物,在刚性能力的比较上,都是强过人类的,有些甚至远远地强过人类,如果人类仅仅依赖他们所拥有的刚性能力,其实不要说成为这个星球上的主宰,甚至他们是不是能够维持其生存,都是一个问题……
我们需要承认,人类先天所拥有的刚性能力是有限的——无论是奔跑的速度、感觉的敏锐性、还是力量的大小,他们都无法与这个是生球上上述能力的强者相提并论——但为什么是人类最终成为这个星球上的主宰,并且创造了非凡的文明成就,而不是那些刚性能力远远强过人类的其它生命呢?那是因为人类还拥有另一种能力——智慧。智慧不是一种刚性能力,而是一种柔性能力——但确实是一种非凡的能力,可以说是人类一切文明成就的终极源头——没有人类的智慧,就没有人类的文明……
人类是在与变化互动的过程中,感受到环境变化的存在,而渐渐地关注变化的那种方向性以及变化与环境条件的关系问题的,这就构成人类对变化理解的二个关键的方向,也构成人类智慧运用的关键方向——即人类的智慧是理解环境条件与变化之关系,以及变化的特定的方向性之存在的——当然,智慧并不仅仅止于此,他们还需要创造工具将这种他们对变化的理解描述出来,因此而产生了人类的语言与文字——进一步,当人类需要对变化进行更精确描述的时候,他们还创造了数序与数学这样纯粹推理的学科……这些都可以说是人类智慧所自然衍生的表达他们智慧成果的工具而已……
人类智慧的出现——在圣经的记载里,被认为是蛇教唆亚当偷吃了禁果——而这禁果的名字就叫做智慧果。有了智慧——人类立即就有了羞耻之心——这其实是一种社会化之后的结果。当人类需要离开他们在非洲那种酷热的环境中的时候,他们进入了亚热带的气候中,在这个气候中,人类需要面临着寒冷的冬天,于是他们就穿上了兽皮来遮挡风寒,而这一简单的动作最终导致了人类穿上了衣服——而人类在穿上衣服之后,他们产生了身体的隐私——性成为他们最重要的隐私之一。其实我们可能发现,大型哺乳动物有时候也是有性隐私的,据说,象群在交媾时是在隐蔽处进行的,如果这个时候它们受到打扰,象就会发怒——但人类的性隐私并非是他们吃下智慧果后的产物,而是人类广泛的社会化产生之后、性资源的争夺成为一种需要进行深刻的社会约束的时候,性隐私才渐渐地产生出来——我想圣经的作者一定是在社会化之后、人类的性隐私成为一种显性的社会现象的时候,对其的某种来源的合理想像……
但是人类的智慧开始瞄准变化、并进一步理解变化,以及变化方向与环境条件的那种特定的关系之后,人类就产生了一个深刻的选择方向——那就是理性——理性就是特定变化方向与人类自身所追求目标实现的那种清晰的关系把握的,这构成人类对变化方向与自身所追求目标关系的一个复杂的选择机制——这就产生了人类的理性机制。理性依然是人类智慧的产物,没有人类智慧的出现,你很难说人类会产生他们深刻的理性机制,尤其当人类的理性进入越来越复杂的情形之下,智慧其实才真正构成人类理性的终极根源——没有智慧,就没有人类的理性……
理性是我们需要专门阐述的话题——我们还是回到智慧的存在。当这个世界的变化不断地呈现在人类的面前的时候,人类开始对变化进行理解与把握——这样我们就需要理解,这个世界里变化发生的情形。变化是事物特征的那种改变——没有事物特征的改变,人们无法发现变化的情形。假设一块石头,它静静地躺在一块草地上,人们今天来看它,它还在那里,明天来看它,它还是在那里,如果千百年来这块石头都没有人动它,它就永远地在那里,一动不动——这时候,人类就会认为这块石头并没有什么变化,它一直是老样子,甚至位置都没有变化——因为人类对变化的理解,其实最初是基于他们的经验感觉的,一块草地上的石头,其外在的变化非常有限,人们的感觉器官并不能发觉——当然,以我们今天的认知视野而言,这块石头的变化依然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变化非常小,人类的感觉器官是无法发现其变化的发生的,即它事实上存在着某种风蚀的变化,只有经过千百年的漫长观察,人类才能最终感觉到其变化的发生,就如同河床里的石头,其实是被流水缓慢地摩擦而渐渐地变得光滑的——但人们的视觉观察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石头这种变化的存在……
但这个世界,有大量显著的变化,人们是能够非常方便和简单地发现其存在的,如太阳的运行轨迹,月亮的阴睛圆缺,日夜的更替,四季的运行,乃至于石头滚下山坡,水不停地向下流动,风摇晃着树枝,白云在天上游动……这些都是人类能够直观地观察到的变化情形,这种变化情形通常被人类称之为运动。而另一些的变化情形,人类就可能没有那么容易发现,如树木与生命的生长过程——这个过程,就需要一个较长的观察时期才能被人们发现其变化的存在,但通过时间的累积之后,人们依然能够观察到变化的存在——这些人类能够通过他们经验观察到的变化存在,成为人类认识变化的基础的前提条件——假设人类无法通过他们的经验感觉器官来感受外部环境世界的变化情形,人类其实就可能永远也不可能理解这个复杂而丰富的变化世界……
人类对变化的认知,其实是从对变化的事物的一个个静态的存在,然后通过不同的时间点的静态存在的特征的改变,从而串起一个连续的变化过程的——这是人类智慧的成果。即当人们观察某个事物的时候,他们发现了事物的A特征,当他们过一个时间之后,他们发现了事物的B特征,然后再过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发现了事物的C特征……于是人们就将上述ABC这不同时间节点的事物的不同的特征串联起来,建立起一种连续的理解,从而理解了整个变化的过程……而这个变化的过程,其实并不是人们观察到的,而是他们通过对不同的时间节点的离散的观察,而将这些离散的特征串联起来,才构成对整个变化的完整理解——如果考察人类对这个变化的观察过程,他们就会发现,这种观察并不完整,他们所理解的完整的变化过程,并未被人类完整的观察到,人类只观察到了这个变化过程中的某几个时间节点的不同的特征,是他们将这些特征进行合理的串联,并且构成对整个变化过程的完整理解——这就是人类的智慧能力,而这种将片断信息进行有效的串联,并且成为一个完整的变化过程的理解的能力,我们赋予另一个观念来表征——逻辑——即逻辑是人类的一种理解变化的能力,人类通过对变化过程中不同的时间点的事物变化的特征的观察,从而获得不同时间点的事物特征,这些特征其实是一个变化过程中事物中在特定的时间点所拥有的,但人类需要理解完整的变化过程——而将这些片断的事物变化过程中的信息,通过恰当的方式进行变化全过程的复原,就构成人类高级的逻辑能力……
智慧本身,就是理解变化——即使进一步,他们创造了将这种理解了的变化表征出来的能力——如语言、文字与数学——这样高级的表征意义的工具,但这依然是人类智慧的范畴。而这种对变化的理解,与人类观察变化的特征——人类是很难连续的观察一个变化的,这与他们需要与这个复杂的世界进行互动有关。最初的时候,人类只是在与自然的互动的过程中,通过一种偶然的观察而看到了事物在某一个时间点上的特征,然后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又看到另一个特征,再过一段时间后,他们又发现了事物的一个新特征……于是他们在记忆中将这些特征串联起来,从而构成了对事物变化整个过程的完整理解,这种理解,并不是人类在变化的过程中完整观察到的,而是通过他们的逻辑能力复原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人们可能某一天上山,他偶然看到一棵树的果子悼在地上。因为他经常看到这种果子,因此就产生了记忆。过一段时间,他经过同一个地点,他看到了这颗果子发芽——然后再过一段时间,他看到了果子芽的长大,然后再过一段时间,这颗芽长成了一颗小树……这就是果子发芽、长苗、生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人类其实是无法完全观察到的,他们也不可能完整的观察,但他们能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看到从果子到芽到小树到大树的变化,于是他们就在大脑里复原了树的整个生长过程——这构成人类对树木生长的一般认知……
当然,人类对变化的认知,还涉及到环境条件与变化不同方向性的关系,这构成人类智慧认知变化的一个重要的方向,也构成人类理性运用他们力量的重要方向——没有对环境条件与变化方向性的那种确定性对应关系的理解,人类其实就很难真正与变化进行理性的互动,人类对变化的认知依然处于某种模糊态——即使人类可能能够对其整个变化过程进行完整的描述,但依然没有用。人类一定需要理解,变化的发生是与其环境条件密切相关的,不同的环境条件,会导致不同的变化结果,这就构成人类所理解的变化的重要的方向性问题,当人类选择某种特定的变化的方向作为他们追求实现的目标的时候,他们就一定需要理解,生成这样的变化方向,需要什么样的环境条件,这构成人类智慧认知变化的一个最重要的方向——没有这个方向的准确理解,人类是不可能产生他们的理性行为的——这一点,我们在进入对理性的阐述的时候,再进行深入挖掘……
智慧是人类最重要的能力——其重要性远远超过人类的刚性能力——如奔跑、观察与力量——在现代社会,人们会发现,人类先天所拥有的那种刚性能力,几乎很难派上用场——如人类的力量,在社会生活环境中的作用越来越不重要,如果一个人仅仅只有这种力量的能力,他就会很容易处于社会层级的较低的位置,因为拥有这种能力的人,在社会上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因此并不会被赋予更高的回报,中国传统社会对体力劳动者尤其存在偏见,这是人类社会力量得到拓展之后,对他们自身在自然环境中很重要的那种刚性能力的重要性,渐渐地退诸次要地位的结果……但人类智慧的能力,却越来越重要。如一幢房子的建筑,人们会发现,真正建造房子的人,他们是一种简单的力量的运用,在房屋建筑中的重要性远远比不上建筑的设计者与施工者,他们才是一幢建筑的灵魂——尤其是设计者,当人们看到一个幢房子时,他们通常只看到其设计者或者设计单位,而建筑这幢房子的那些具体的建筑工人,是不会被人们所记起的。而建筑的设计者与施工者,其实是一种高级智慧能力的运用——是对变化的深刻理解之后再将其应用于人类的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这构成人类智慧的理性运用……
这个复杂的变化世界,考验人类的智慧能力——我们在谈人性的时候,其实发现人性中存在一种变化的属性——其实是人类本身对变化存在依赖——这种对变化所存在的依赖现象,与人类的智慧能力有关。当自然的环境不断地呈现出变化而让人类需要被动应对时,人类通过他们的智慧能力而理解变化,从而形成了与变化的恰当互动,在这个过程中,变化考验了人类的智慧能力,但当一种变化渐渐地在人类的智慧中被认识了的时候,人类的智慧就没有了用武之地,这时候,智慧不会追求新的变化的征服——于是需要一个变化的介入。但当人类与自然的互动时,他们是基于其生活目标的实现而进行的,即具备某种功利性,人类并不会随意地介入对自然变化的认知——这样的时候,人类的生活中就一定会进入某种没有变化存在的情形,这时候,智慧与变化互动的那种依赖性,导致了人类对变化的主动追求——人类通过发明娱乐的变化形式,来满足他们对变化的追求——这就是变化之人性存在——这种变化的人性存在,本质上是人类智慧与变化互动过程中的那种依赖性存在……这是一个奇妙的转变过程——人类从被动面对变化,到主动追求变化的发生,最终产生了变化的深刻人性,这个机理其实是奇妙的,值得我们好好挖掘……
变化的世界需要智慧的应对——离开了智慧的发挥,人类也许就无法产生他们那些辉煌的文明成就——但智慧的本质,却值得人类对其进行理性的反思与省察——人类的智慧作为一种强大的柔性能力,却比起他们所拥有的那些刚性的物理能力更强大——因为这是一种应对动态变化世界的深刻能力,人类的理性也因为智慧对变化的认知、并且进一步理解了与变化的互动形式之后,才开始渐渐地产生,没有智慧,可能就不可能出现人类的理性现象,当然也不可能有我们所看到的人类文明成就——其实一切人类的成就都是智慧的成果,我们对人类智慧的理解,目前而言,现实还处在一种非常浅的层次,我这里对人类智慧的阐述,其实只是一种随机和常识的解构而已,要真正理解人类的智慧存在,是一个深刻的哲学命题,需要深刻的哲学家长期专注的探索与研究,才能真正揭开人类智慧的本来面貌……而我个人能力有限,自然无法切入智慧的本质层面,对其进行透彻的理解与解构,期待识者对智慧进行更智慧的言说……
2-9理性
我们生活在一个理性张扬的时代——但究竟什么是人类的理性,也许一直是学术界聚讼纷纭的话题——个人并不想介入学术界里对某一特定观念的那种多元理解——我们知道,每一个公共的社会观念,一旦进入对其之认知考察,就必然能够发现,大家对其的认知很难达成某种统一的理解,而是各执一辞,莫衷一是……其实关于对人类理性的理解,又何其不是如此呢?
我只想从自己对理性的理解上去阐述人类的理性存在——人类的社会观念,包括思想观念,从其抽象的对象而言,很多是从社会变化或者心理变化的过程中建立起一般的理解,而这种社会变化与心理变化的过程,其实是不可见的,即使有一些外在的物理表征,以帮助人们去理解——但这些外在的物理表征,如果当社会变化走向不同的方向的时候,我们所抽象的对象之社会意义,就可能发生迁移——因此社会变化之外在的物理特征,并不构成我们理解某一个特定社会观念的那种确定的对应,因此任何一个社会观念,会因为这样的困境而导致统一意义指向达成之不易,这是社会观念抽象之困境。而人类之心理观念,也自然地存在这样的困境——心理观念同样是不可见的,依赖人们对人的心理变化过程之阐述,然后才能据此抽象出观念指称之对象,从而构成一般的共识理解——这样的困境导致人们在指称社会观念的时候,可能会面临相当的困境,从而导致仅仅是一个观念的共识性理解,可能就是学术界千年不休的话题——就如同,你几乎无法清晰地指出哲学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一样,即使是顶尖的哲学家,他都可能面临这样的困惑——而理性这个观念,其实也面临这样的困境——因此对其学术源流的梳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许值得做一个长篇大论的学术考证,以梳理其在传统学术思考路径上的存在,然后再对一般之理性理解,建立起一种统一与分歧都存在的理解——当然这样的学术专著其实成就了很多的学者,同时,如果不做这样专门的梳理,一篇对某一个观念进行阐述的论文,其实在很大程度上都需要对这个观念的学术流变作一般的整理,通过这种整理而清晰出学者本身的思路,然后推出他所阐发的内容与前人思想不一致之处,从而构成其学术上的创新——这构成当代主流学术圈学术路径的一般形式……
理性与人类的自由意志相关——也与生命的自由意志相关。当人类处在一个变化的环境中的时候,他们不仅仅需要理解变化,还需要进一步理解这个变化与自身的关系——并且当这种关系得到理解的时候,他们还需要理解自身如何展开其行为,方能使自己所追求的生命目标得到有效的实现——从这样的层面而言,理性可能并不只是人类所独有,而是一种生命现象——即在自然状态下的生命,也是有理性的——这种理性能够指导生命与其所生存的环境进行恰当的互动,在实现其生命之目标——即一种自然环境下的变化方向与生命所追求目标的方向的那种相契性,构成生命理性之存在,这样的理性,我们通常将其称之为自然理性——即自然环境中的变化方向与生命目标实现的关系——而这种关系之存在,需要通过一个理性机制来进行适当判断,并指导生命之行为——这样的自然理性,是生命所具有的,当然也是人类所具有的,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一种具备自然理性的动物,这种自然理性的动物,指导人类与他们所生存的环境进行恰当的互动,从而实现其所追求的生命目标……
当然,自然理性是在自然环境下恰当行为方式的一种指导机制,而社会理性——则是人类在社会合作环境下,其与社会力量进行某种契合的行为方式——但这种行为方式,并未从深层上改变人类所追求的那种自我目标的有效实现的这种方向性——这其实是由生命之自由意志所内在指引的一个生命自然选择的方向。只有这样的一个清晰的方向性存在,生命之自由意志才能将其引向与其生存与繁衍目标的有效实现,只有生命目标得以有效实现,生命现象才得以延续——因此这种生命目标的清晰的方向性,其实既是自由意志的方向性,也是理性的方向性——但是,理性不同于一般的自由意志的区别是,理性可能会甄别不同的环境——当在自然的环境下,理性所指导的人类的行为方式,就是人类的自然理性,而在社会合作环境下,理性所指导导人们的行为方式,就是人类的社会理性……
其实无论自然理性也好,社会理性也好,都是通过一种理性的甄别机制来让人们与相应的自然环境或者社会环境进行互动,从而让人类从与这个环境互动中,更优地实现其生活目标——这一点,在人类的经济学探索中,其实已经进行了非常深刻的挖掘,理解了人们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一般的行为选择方向的那种功利的特征,经济学称之为理性经济人预设——这种预设,为人类在社会合作的经济行为的理解中,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个体行为方向性的深刻洞见——当然,这种洞见,其实还是源于某种技术因素的有效介入,即人类的经济行为,在社会合作的过程中,其实是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效率指引方向的,即已经通过对人类经济行为的量化技术,成功地将他们日常的经济互动完成了统一的量化,这就为个体在特定的行为选择中,能够清晰地理解其效率的方向性——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方向。这种预设,就在某种意义上进入了纯粹技术的层面,而非单纯对人性的一种深刻理解——即是一种完成量化的社会认知技术,在指导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经济行为的有效选择……
理性经济人预设,其实是一个社会环境下人们行为选择机制,通常属于社会理性的范畴——即理性机制本身是基于特定之环境而通过认知机制所建立起来的生命与环境互动的有效形式——当人类处于自然的环境之中时,他们就会遵循自然力量运行的方式而与自然互动,这样的理性机制,就构成人类的自然理性,而当环境演化成社会合作体时,人们发现他们力量运行的方式,会受制于社会合作力量的约束,因此他们的力量运行方式就产生了改变,以适应这种社会力量的约束形式,从而生成了人类的社会理性——当然,人类的社会理性其实依然是复杂的,因此我们需要对此进行更深刻的解构——但我们如果想真正理解人类的理性,其实主要是理解人类的社会理性,而人类的社会理性,与自然理性的差别在于,人类社会合作体,基于社会成员的互动,而产生了对人类力量进行有效约束的伦理规范,而这种伦理规范,在自然的环境中并不存在,因此,人类的自然理性是一种不受伦理规范约束下与变化互动的选择机制,而社会理性,则是受制于人类的伦理规范而与变化互动的一般选择机制……这是我们理解人类的自然理性与社会理性的那种差别特征所在……
但人类的社会理性,其实并不容易被窥秀。我们所真正理解的人类社会理性,其实存在诸多的特征,首先我们知道,人类的社会合作,是需要伦理力量规范之存在的,没有伦理规范之存在,人类无法指导社会成员在日常生活中之互动,从而使得社会产生冲突——这会导致合作体之瓦解——只有约束了社会互动人与人的一般行为方式,使得他们认知到与人互动必须受到的相应约束,才能进一步产生出相应的社会合作秩序——这就构成人类社会伦理规范之存在。但是,我们其实知道,无论社会合作之伦理规范怎样地无缝覆盖人类行为之所有方面 ,其实人类依然无法普遍和完全地遵循伦理规范的边界而行为,这是一个基本的社会现实——其实如果一个社会,所有的成员均自动地遵守伦理规范而行为,这样的社会,就与人类理想中的天堂无异了。但正因为人类社会里,不可能让所有的成员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自觉地遵循伦理规范——人类社会就总是存在着缺憾与不足的,这是一个现实的困境——人类社会并非天堂,而是由人类自身建构起来的、努力朝向他们期待的文明方向进行演进的合作体,在这个过程中,一个更重的激励——利益,可能会让人们在其日常动态的行为选择中,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偏离其伦理规范的方向,从而使得人类所追求的理想秩序产生偏离……
所以人类社会其实同时生成了二种力量,这二种力量就是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由这二种力量来维持人类社会合作体伦理规范目标的实现,并调整社会合作力量,努力遵循伦理规范的方向,人类所追求的是在伦理规范的方向上,来实现利益的创造与分配,从而实现他们所认可的文化目标,这样的秩序,才是人类理想中所追求的文明秩序。但我们知道,无论是内生压力也好,公共强力也好,因为并不是一种如自然力量一般的刚性存在,人类其实永远也存在一个进一步的困惑,即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在追求其公共的文化目标的有效实现时,会出现缺位的情形——其实这种缺位的情形是经常出现的。并且进一步,这种力量甚至还会让人类朝向其非文化目标的方向——即其所追求的利益格局不仅无法出现,反而在内生压力或者公共强力——尤其是公共强力——之作用下,人类的力量朝向公共文化目标相反的方向运行,从而形成了一种非理性的社会利益格局,人类的文明秩序就在这样的社会合作力量面前,永远也无法实现,或者让社会合作力量有意地扭曲了文化共识所追求的文明方向——这导致了非理性秩序的路径锁定——从而成为人类文明的悲剧性合作形式……
当然,这种机理其实是非常复杂的——也很难以进行简单的阐述,我们会将目光主要投向人类非创造的力量——如组织暴力——其如何在社会秩序生成的过程中,扭曲合作的公平,从而使得社会合作被非理性秩序所锁定——而这个过程中,神性力量其实也在催波助澜,对其的解构也需要建立起理性考察的视角。现在,我们主要理解人类行为的选择中,与社会理性相关的选择机制,根据其特征的不同,而对理性进行进一步的范畴分类,而这进一步的范畴分类,有助于我们对人类的理性存在,进行更深刻的理解……
首先我们来谈人类的个体理性与公共理性——这是人类理性的二个非常重要的范畴。因为当人类在广泛的社会互动过程中,他们其实是通过合作而实现其所追求的利益的——当然并不排除在一些情形下,人类不通过合作也能够实现其相应的利益,如一个人单独在地里劳动,其收获即是其利益,这些利益的实现,似乎并不是通过合作实现的,而是个体单独创造出来的,但其实人类的合作形态可能依然隐形地存在,如个体生活在一个村落中,而这个村落其实就构成了一个合作体,这个合作体,可以使个体免受很多自然的伤害,因为有村落里诸多人的相互帮助,那些猛兽就不能侵犯村人,同时如果他单独劳动的时候,庄稼成熟了,在自然的环境下,其它动物会破坏,但人也会破坏,而在合作环境中,合作力量会保护他,使他免遭同类对他种植的庄稼的破坏行为,或者抢劫他的种植成果——其实这些都深度地依赖合作平台的作用,因此,即使是在一个社会中,看似个体的单独劳动,其利益似乎是并没有通过合作而实现的,但依然需要合作体对其的隐形支持——当然,这种隐形支持并非无代价,而是通过税收的方式而成功地实现了公共力量的建构,而这种公共力量,其实正是他能够安心地从此独立种植的原因……
所以在一个社会里,并不严格地存在个体单独创造利益并独享的情形——即使是一个农民,完全由他个人从事农业种植,依然会通过税收的方式,而让社会合作平台来分享他的种植收获。当然,这个农民同时也有家庭,他的收获也并不是他个人独享,而是和他的家人分享——而其家庭成员,如他妻子,其实也有她的创造,如她从事家务劳动,从而保证这个农民家庭生活的满足,并且她可能还织布来让农民有衣可穿,享受着妻子的付出——而他的回报当然是努力种植庄家,满足家庭的粮食需求……这构成一种最简单的合作形式,相比于现代社会合作的那种复杂性,这可以说是最简单的,这只是想让大家理解,社会合作体,严格意义上不再存在个体单独创造利益并独享这一情形——所有的利益,其实都是在社会的合作支持环境下被创造出来,并且由社会成员共享其收益——只是这个收益,通过什么样的社会规则与技术手段来进行分配而已——而这个复杂的机制,正是社会合作需要深度探索的问题。而最终的结果,其实是一个利益分配的结构与其合理性问题,这是社会认知的一个基本方向,只有理解了这个社会利益格局的基本方向,才能说你对社会有了最基础的理解,而社会秩序,其实就是在这个最基础的利益格局上进行深度演绎的……
这让我们理解人类的利益走向,就构成个体理性与社会理性的基本判断维度——个体在一个社会合作体中,如果存在一个通过合作而产生的利益——这个利益其实是一个给定的量,在这个给定的利益的量面前,个体并不能完全占有这个利益,而要与社会其他成员分享该利益——而当利益的量是给定的时候,个体发现,如果其他社会成员获得的量多了,他所获得的量就少了,因为总量是给定的。而如何在这个合作体中获得其最大的利益量,就成为他在日常动态合作过程中的最基本的激励——这就构成个体理性在社会互动选择过程中的一般行为选择——即利益最大化。其实这也构成经济学的一般预设——理性经济人……
即个体在社会合作中,当他参与特定的利益创造的合作时,他有一个一般的选择方向,即利益最大化——这构成个体理性选择的基本方向。因为在给定的利益总量面前,个体占有的利益最多,意味着其收益最大,而这种收益最大化,也构成他个体参与特定的经济合作过程中的效率最优——而追求合作过程中自身的利益回报最优,当然是个体行为展开之基本的效率追求——这就自然地成为了个体行为的最基础的选择。无论个体在自然的环境中,还是在社会的合作环境中,这个追求从环境中获得最优回报的效率激励机制总是存在的,只是当个体在社会合作过程中,其行为选择,是基于自然力量与社会力量相互互动的那种合力的,而不再是在自然的环境中那种单纯的与自然力量的互动而已,环境的改变,仅仅是个体行为展开方式的改变,而不是个体内在的追求其行为效率的激励机制的改变,而这种激励机制,在社会认知中,其实是一个认知的指引机制——并且通常会被有效地量化,可以通过利益获得的数量多少来进行简单的判断,从而这种标准的简单化,也使得社会成员的选择方向简单化和明晰化……
当然,个体理性的最终生成,尤其是社会中个体理性的生成——还与人类社会合作力量的运行有关,这就会进入到对人类社会合作力量的有序理解——但当我们理解人类社会合作力量的运行与个体理性的关系的时候,还需要理解另一个与个体理性同时存在的理性观念——即人类的公共理性,公共理性构成与个体理性相对的观念存在,这是因为,个体理性并不是在一个单独的空间里展开的,而是在一个合作的环境中,特定个体成员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这种利益最大化固然是个体的主要激励,但每一个社会成员也常常发现,他的利益最大化,也经常意味着利益边界的逾越——而利益边界如何有效确定,我们就自然地需要引入公共理性观念,来界定个体理性应有的利益边界,从而进一步确定人类的伦理边界与力量运行的合理性理解……
人类的公共理性,与其相应的伦理规范、社会合作规则的生成有关。当人类进入合作态的时候,就会发现,他们并不仅仅只是简单地通过合作而与自然进行互动——而是这种互动是有着深刻的机理的,这种机理就是认知。但同时,这种互动同时还需要调动多个社会成员的力量,而社会成员的力量本身是为了追求其自身的自由的实现的,这就需要帮助社会成员自由实现的方式来调动其力量,从而使得这种合作创造的利益中,有所有参与者的份额——而这种参与者的份额,并非在合作创造成就出来之后才确定,而是在合作创造之前,其相应的分配方案就已经生成——这就是一个社会合作体中,不同成员的利益格局,在创造展开之前,就已经被社会规则所确定,这就构成了一个社会合作体的利益边界——这种利益边界,在现代社会认知体系中,被视为权利边界——即当社会成员参与合作创造时,其在创造前与相应的合作体成员协商后之利益边界,是受到社会保护的权利边界,而其创造成果之后,该利益就自然根据其协商之利益边界而进行分配,不得对此利益边界进行逾越或者侵犯——这就形成了一个有效的社会权利保护机制——这其实就形成了一般的公共理性的范畴。公共理性主要构成社会成员互动过程中的那种利益分配的合理性边界,一旦这种边界被通过社会成员恰当的规则而得到确定,即被社会合作体的内生压力所自动认可,也被公共强力所充分保护——这种保护是没有时间的终点的——即这种利益不仅仅是在分配过程中理应被相应的社会成员所拥有,禁止其他成员的剥夺,在分配到该成员的名下之后,社会依然对此进行长期保护,该成员对此拥有永远的权利——只有合作体秩序被瓦解后才有例外——其实如果新的秩序生成,同样需要就这样传承下来的权利继续保护,以让社会秩序的运行具备某种延续性——这构成人类社会的公共理性,也可以视为合作理性……
其实我们会发现,人类社会之合作,利益争夺所形成的冲突构成社会冲突的基本主题,其他社会冲突固然存在,但只是枝节的部分,并不重要——社会合作之非理性,在于社会合作创造过程中,对利益的巧取豪夺的非理性——这种巧取豪夺,其实就是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侵犯——进一步,这种利益的侵犯,甚至受到公共强力的某种支持,从而形成了一种非理性利益格局的秩序锁定,这构成人类等级制社会合作非理性的一种常态化现象——这种现象,本身就是个体理性与公共理性之间的冲突——其实是个体理性在社会互动中的利益追求,突破了公共理性所认可的利益边界,从而逾越了伦理规则,破坏了社会合作规则,从而构成人类文化认知上的非合理性——这是个体理性与公共理性冲突的一般社会认知范畴……
个体理性与公共理性之冲突,构成社会合作内生冲突的主旋律,也是社会秩序难以走向理性的根本方向,我们会在人类合作的文化合理性阐述上,对这一冲突主题进行着重介绍——我们这里主要涉及到利益格局的问题,是因为个体理性在社会合作过程中,追求利益与自由拓展密切相关,当他们在对自身利益进行密切关注、以求最大限度地拓展自身自由的时候,如果社会力量在对其非理性利益的追求过程中的限制强度不够,他的利益激励就会有突破社会伦理规范的冲动,从而导致非理性利益的追求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存在——这其实涉及到对人类社会文化与规则以及力量运行的那种深刻而复杂的机理,并非三言二语可以清晰地予以揭示的,只能留后慢表……
我们进一步来谈人类其它二种基本的理性存在——知识理性与实践理性——人类社会有二个基本的范畴划分,就是认知与实践这二大基本的分类。这二种基本的分类,其实就是由人类的知识理性与实践理性所界定的。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年,中华大地上曾有一次非常广泛的讨论,就是——实践是检验真正的唯一标准——这一讨论其实是中国社会从文革时代向改革改变时代转变时,需要首先在认知层面上为这种转变建立思想上的准备,所以这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一种进步的方向。但其实从整个认知的层面而言,这种观点其实是错误的,或者说并不准确。因为人类的实践固然能够形成对真理的某种理解,但人类真理的获得,其实是从更高层次的认知范式而确定的,实践只是人类在确定了认知的某种真理性面貌之后,再进一步确定其与自身的关系,然后才能有相应的实践展开行动。但这种实践展开行动,固然可能会对以前的真理性认知产生某种修正,但并非唯一的修正,而是人类对认知修正的某一个方面而已——而真正的实践,更多的是基于利益层面的考量的,而一旦实践是基于利益层面的考量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它们其实主要的目标不是考察实践的真正面貌,而是考察实践过程中的那种社会合作的公平与效率的问题——而当进入社会合作的公平与效率的考察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真理之面貌也许就并不重要了——而这才是人类实践里最普遍与频繁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对公平与效率的理解,往往与真理无关,而与人类的价值观和价值排序有关……
我们先来谈人类的知识理性问题——其实人类是与变化互动的,尤其是当他们在自然的环境中的时候,他们能够观察到许多的自然变化的情形,并且他们渐渐地发现了自然变化的那种规律性的面貌——当然人类早期所发现的自然变化的那种规律性,他们是并不知道其真正的理性根源的,即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导致了自然变化的这种极端规律性的面貌存在呢?如人们所观察到的太阳的东升西落、月亮的阴晴圆缺、四季春夏秋冬的那种持久的更替——这些自然深刻的变化机理,是早期人类所无法真正理性理解的。但人类观察到诸多的变化,这些变化却与他们自身的生存密切相关——如人类所观察到的植物的生长规律、动物的活动规律、自然物质的很多运行规律……这些是人类日常生活中经常互动的对象的变化规律——这些变化规律却对人类而言,是比起太阳升落更重要的认知对象。人类如何认知这些变化呢?其实从人类智慧运行的一般方式而言,就是首先观察变化,然后看变化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然后还继续观察变化发生的环境,看环境中有什么样的自然条件——这些复杂的观察,当然不会只是一天或者一月,而是某种意义上的长期观察,并且这种长期观察也并非特意的——只有在人类后来进入某种专门的研究状态的时候,他们才会专注于某个特定的变化进行观察,这其实已经进入专门的研究态了,这是后话——但人类早期是在他们的日常与自然的动态互动中,自然的变化在他们自觉与不自觉之中,就被动地进入了他们的观察视野,然后他们发现了这些变化规律之存在,然后还进一步发现了环境条件与这些变化不同方向性的关系存在——这就使得人类对变化的认知,渐渐地进入了一种确定性的理解,这就构成了人类认知的最根本的本质——即理解变化的方向性,以及特定变化方向性与其环境条件之间所存在的确定的对应关系——这就构成人类的认知……
人类之认知,其实是对变化本身建立理解,这种理解,基于二个层面,一是变化本身的不同的方向性存在,二是变化之不同的方向性与其环境条件的那种特定的对应关系,这构成人类对变化建立认知的基本形式。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并不介入自身的力量,或者即使人类介入自身的力量,也只是将这种力量的介入视为环境之条件之一,并不将人类力量从环境条件中独立出来,从而使得只在变化方向与环境条件之间建立起一种纯粹的对应关系,并且进一步获得这种对应关系之确定性,这构成人类探索变化的知识理性之存在……
人类的知识理性,在马克斯-韦伯那里有较早的阐述,但他所说的是价值中立这个观念——马克斯-韦伯之价值中立的观念,其实是指社会学研究过程中,需要对人类的行为进行去价值化的趋向,从而不在价值层面来理解人类的行为,而只是纯粹理解该行为的某种社会后果,然后理解这种后果之合理性,这种去价值化的行为,其实就是知识理性的独特运用——我们知道,人类的价值化倾向其实是无缝覆盖人类的所有行为的——但价值本身,其实同样需要经过考察,才能获得其合理性,一旦价值本身不具备合理性,依赖这种价值判断而对人的行为建立的社会认知,就会存在问题,因此需要对价值判断进行考察,而在对价值判断进行考察的时候,需要首先理解整个行为展开过程的变化方向与最终结果,然后从这个最终的结果来重新考察人类价值判断的问题——即人类的价值判断本身是从一个社会合作的变化过程中被抽象出来的,其价值判断的合理性,如果不能从整个变化过程中去进行考察的话,你永远无法获得这种合理性之生成机理,即合理性的认知探索就会无法有效进行——而为了让这种合理性的认知探索得以顺利进行,社会学科的研究就需要首先有去价值化的技术手段,从而理解整个社会变化过程中的那种变化方向与不同的社会结果的合理性认知——最终为人类的价值排序找到一个理论探索的方法,从而使得人类的价值理性得以最终确立,但这需要一个价值中立的研究方法——即在对人类力量介入社会研究的过程中,不对其进行某种价值判断和相应的伦理学规范的约束,从而能够完整理解整个社会演变过程——这构成人类社会学科研究的一般方法——而这种一般方法,本质上是人类知识理性在社会学研究上的一种主动运用……
人类的知识理性,其实是一种对变化认知的去目的性理解——这种去目的性理解是很重要的,即当人类需要理解特定变化的时候,他们并不尝试知道这种变化与自身的关系,而是纯粹带着对变化的好奇而去理解其不同的方向性存在的,并且努力理解环境条件的差别与变化结果的差别这种确定的对应关系的理解,这就构成了人类纯粹理解变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当然主要追求变化的因果关系,与变化方向的不同性存在——在这个理解过程中,如果有人类力量的介入,也只是理解其与变化不同方向性的关系问题,与环境中的自然条件一样,只是促成变化发生的诸多条件之一罢了……人类需要这样的知识理性来深化他们对变化的理解——这种知识理性是纯粹理解变化发生的因果关系与变化的不同方向性与环境条件的那种确定性的对应关系的把握的,这构成人类理解变化的二个基础的方向——人类就是在这样知识理性的支配下,不断地深化他们对变化的理解的,这就如同一个研究蚂蚁社群的观察者,他从不带入任何主观的价值观念,来希望蚂蚁该如何行动,他只是一个纯粹的观察者,不对蚂蚁社群的行动带来任何的扰动,听任蚂蚁的行为展开,然后他努力理解蚂蚁如何会这样行动——并进一步从蚂蚁的角度去解释蚂蚁的行为方式——即使在这个过程中,他可能需要通过自己的力量来创造一个蚂蚁社群里不曾有的环境条件,但这个环境条件的创造本身并非为了让蚂蚁朝向他期待的变化方向,而是他需要考察,蚂蚁社群在这个环境条件之下,会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以适应变化……这构成一个蚂蚁社群研究者应有的学术态度——而这就是人类的知识理性之存在……
知识理性之后,我们再来谈人类的实践理性——实践理性是基于人类对变化的认知得到某种确定的理解之后,才进一步在这种确定的理解之下,展开的一系列追求特定变化结果的行为方式,从而构成人类的实践理性……即人类的实践理性,指的是人类在认知这指引下,对自然之特定变化发生这环境条件与特定变化结果的那种对应关系的准确理解,因而产生了相应的行为,来让环境中产生特定的条件,从而促使特定的变化结果之出现,而这些特定的变化结果的出现,与人类所追求的生活目标的实现密切相关——因此人类的实践,本质上是人类追求自由实践的行为努力,而这种行为努力,是基于他们对变化的某种特定的方向性及对应环境条件的确定性理解的,因此在他们行为的展开中,是有意创造一些环境条件,改变一些环境条件,从而使得人类的力量在与变化互动的过程中,会让变化朝向他们期待的特定方面而演变,从而构成人类实践的一般行为方式,而这种行为方式在形而上的指引,就构成人类通常的实践理性……
实践理性,从本质上是追求特定的实践结果的——当然我们会发现,实践理性未必一定会达成人类所追求的实践结果,这就会产生相应的问题,究竟是人类的认知产生了问题,还是人类力量运用的层面产生了问题?这就进入到对这种认知与实践的差异性存在的原因的理解上——我们会发现,如果认知存在问题,人类所追求的实践理性的结果可能就不会出现,或者其理想的结果会打折扣。如果认知没有问题,并不意味着实践结果就会理想,因为还存在一个人类力量运行的有序性的问题,和人类力量运行的合理性问题——这形成人类自我力量的运用管理——这构成人类文化合理性的基础,是人类的价值问题,与人类对变化的认知无关,而在于人类对什么样的利益格局,与社会力量如何约束其社会成员之行使方向问题,而这个行使方向的问题,与人类社会的利益走向密切相关——即确定一个什么样的利益格局问题,同样关乎人类不同的实践结果问题,这依然构成人类的实践理性——即价值观的问题,这是一个文化问题,而非认知问题——当然,社会合作同样存在认知问题,即当文化问题得到合理性的理解的时候,力量的运行同样存在一个技术层面的有序管理问题,因为利益的合理性,同时也需要力量运用的正当性,尤其是公共力量运行的正当性的问题,长期构成人类社会合作的冲突源泉……
理解人类的理性是非常艰难的,尤其是当不同的社会特征,需要不同的理性观念来对应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人类的理性存在,其实是一种生命追求自身生命目标有效实现的一种形而上的认知判断技术,其依赖对复杂的环境关系的理解,与自身力量在这种环境力量的合并作用下的综合结果,与自身所追求目标实现的契合性的问题——其实如果没有这种理性的判断机制,人类如何去追求其生命目标的有效实现呢?人类当然不会在混沌中胡乱行为,他们需要观察环境信息、判断信息与自身的复杂对应关系,然后才展开相应的行为,然后当环境从自然的形态演变成社会的形态的时候,人类的理性机制自然需要发生深化,而这种深化,就会促使人类的理性机制,产生更深刻的个体理性、公共理性、知识理性和实践理性——但这一切,其实都是人类追求自由的不断拓展的一种自然的激励机制而已——其实追求自由才是生命真正内隐之本质,无论是人类的欲望也好,感性也好,理性也好,智慧也好,这一切,本质上都是人类对自由的那种深刻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