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行为概述

对人的理解,其实分为二个层面,一是对人类认知的理解,一是对人类实践的理解。这二个理解其实都十分重要。认知是形而上的层面,只在人类的大脑里存在,离开了人类的大脑,就没有人们的认知。但一种单纯存在于大脑里的认知存在,如果没有办法转为人类的实践,其实依然是无用的——人类的认知需要通过一种恰当的方式转为他们的实践力量,而人类认知转为实践力量的一般方式就是他们行为的展开——所以人类的行为展开,本质上就是人类的实践——而实践如果与认知的形而上相对应,就构成人类一般意义上的形而下的存在。我们要理解人类的实践,就需要理解什么是人类的行为。现在,我们就来一般地阐述一下人类的行为……

这里我们揭示了二个人类最重要的范畴存在——形而上与形而下、认知与实践。形而上是大脑中对变化理解的无形存在,属于人类的认知范畴。而形而下,是人类在认知指引下而展开的具体的实践行为,属于人类的形而下存在。

即人类一切行为的展开,都属于人类的实践范畴——而人类的实践,其实是与变化互动的——但这种与变化的互动,是人类追求特定变化目标实现的过程——这个追求特定变化目标实现的过程,是在人类认知的指引下有效进行的,人类的一切实践行为,都离不开人类自身的认知指引。但认知如果无法化为人类的实践行为,认知就失去其价值。因此对人类的实践建立理解十分重要——而人类的实践——本质上都可以化为一个个人们的具体的行为,没有对人的行为的理解,你就无法真正理解人类的实践……

当然,我们可能最终需要完成的是对人的理解——但对人的理解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其实无法看到人们行为展开的内在的动机与目的——这些是人的大脑里的存在——是无法被人们外在的观察到的——当你无法理解一个人的内在的动机与目的的时候,你其实就很难说自己能够理解他人。而人们能够观察到的人的外在的存在——只有人的行为。即对于他人而言,人的行为是可以观察到的——这是因为人的行为的展开,就会自然地具备一个物理特征,人们能够通过对这个物理特征的观察,而观察到人的一个个具体的行为,而人的内在的动机与目的,是不可观察的——这是一个基础的事实存在……人类只能够通过对可以观察的具备外在的物理特征的人的行为,而借以理解人的行为展开的内在的动机与目的,并进一步上溯到人性、精神与价值这些更抽象层面的理解……而通过对人的行为的研究,并上溯到人类的行为动机,而进一步理解人性与精神及价值排序,这些就构成了人类一个非常庞大的学科——人类的人文学科……

人类行为的展开,并不只是单纯用来理解人的内在的动机与目的——这是一个对人建立理解的方向。我们还需要理解另一个方向——那就是人的行为的展开并非是一种对他人没有任何影响的孤立的存在——人们会发现,人们的行为一定具备外部性——这种外部性其实是对环境和他人构成了某种影响,这是二种外部性的存在。但人的行为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其实归根结底是因此而对其他社会成员构成了影响,这种人的行为对其他社会成员所构成的影响,并对其进行研究,形成人类社会学科的主要探索方向……

其实这里我们所理解的人类认知的三个重要的分类——自然科学、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后面二个重要的分类,其实都是对人的理解的,一种理解是对人个体的理解,如人文学科,二种理解是对人类合作的理解——社会学科。这二大类学科构成人类对其自身文明认知的最重要的内容。但这二大类学科的研究对象其实都是人的行为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人——人当然是需要终极理解的对象,但人类是通过对人的行为来理解人的,这是因为对人的理解需要进入到人性、精神与价值排序这些非直观的层面——但这些非直观的层面,需要通过某种直观的切入通道,而这个直观的切入通道,其实就是人类的行为——即人类的行为具备外在的可观察的物理特征,人类需要通过对这种外在的可观察的物理特征,从而通过建构起一个特定的变化方向,从而理解人类更抽象的非直观存在——人性、精神与价值……

但是,我们不仅需要理解人的人性、精神与价值,我们还需要理解人类的合作——我们会发现,人类其实是通过合作而追求他们实践目标的有效实现的,因为只有通过有效的合作,人类的力量才能得到拓展与放大——而既然有合作的存在,就必须会产生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那就是人类行为的展开,对其他社会成员所形成的影响——人类需要根据这种影响来调整他们的行为方向,这就是我们需要考察的一个重要方向——人类合作体是如何有效建立起来的?

其实考察人类行为对其他成员的影响——本质上是考察人类行为对环境的影响。我们知道,人类的行为是作为一种力量而呈现在他的环境中的——这种力量的呈现,会改变环境的变化,从而会因为力量的不同作用方向,而使环境变化朝不同的方向演变——这就是人类行为展开的力量方向的考察,这种力量方向,其实会呈现出可以观察的二个方向——即个体期待的方向,合作体期待的方向……这样的变化方向之所以复杂,是因为个体所期待的变化方向,与合作体所期待的变化方向,未必会完全一致——这正是社会冲突产生的原因。而在自然的环境中,并不会产生什么冲突——因为任何方向都是自然愿意和接受的——即自然或者物质的变化并不方向性选择,只有人与生命才存在对变化的特定方向性选择——但这种对变化的特定方向性选择,因为是在合作过程中,就自然会产生个体的方向选择与合作的方向选择的那种歧异,这构成人类社会冲突的源头……

当然,对人类冲突的产生与化解的技术手段,我们需要对此建立起相应的文化观念的理解之后,才能形成理性的社会认知——这其实是人类不同成员的价值与利益选择的复杂的方向性歧异所导致的。人类社会合作有二个基础的方向——价值与利益——这二个基础的方向,构成我们建立起社会认知的主要维度。但对此建立真正深刻的理解之前,我们需要在更基础的人类行为层面稍作停留,理解人类认知如何来对人类的行为进行意义的建构与分类……

其实,我们会发现,在人类对自然建立理解的时候,他们就需要对自然的存在物与这些存在物的变化与变化过程建立起一个相应的意义体系——假设没有一个相应的意义体系来对应自然存在物与其相应的变化及变化过程,人类其实依然是无法真正理解自然及其变化的——当然,因为自然及其变化是具备物理特征的,而这物理特征,人类可以通过他们的经验感觉器官来感受——于是人类就非常方便地将自然的存在物进行单独的命名,并对其相应的在人类感官经验里的性质进行类别的划分,并同样地进行命名指称——这构成了人类对自然存在物与变化的意义赋予——只有在意义赋予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谈对自然存在物的变化的理解——人类理解自然的变化,同样也需要对不同的变化进行意义的分类——这些不同的变化,其实就是人类词性里的动词——人类所有的动词观念都是描述变化的,人类其实只有首先对自然存在物、性质及其变化有效地描述出来,他们对变化的进一步认知探索才能有效展开,这是人类认知展开的一般步骤……

对社会与人的认知其实也是这样的,因为对社会与人的认知,是通过对行为的理解而间接地形成的,因此就需要建立起对行为的意义赋予——前面谈及了,之所以是行为而非其它,是因为对人的理解与社会的理解,都是一种理性溯源过程中抽象出来的,真正让人类形成直观经验感受的是行为——因为没有行为,你就无法溯源到人性、精神与价值排序,也无法探索社会变化的过程与因此而形成的社会利益、伦理、规则这些更进一步的维度的理解,因此行为是一个理解人与社会合作的中间的极为重要、不可或缺的节点,通过行为的节点,上溯行为展开的原因,可以进一步理解人,而下溯行为展开的社会结果,可以形成对人类利益、伦理与规则的理性理解——这样,人类的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本质上都是通过对人的行为的考察与探索而有效产生的人类社会认知的学科门类……

人类对行为的意义赋予,与对自然存在物的意义赋予是有差别的,这一点是我们尤其需要关注的要点——即人类对行为的意义赋予,并非通过行为本身的物理特征而直接形成对应,而是需要通过对行为与整个社会变化过程中的特征进行对应,才能形成相应的社会意义,而与行为本身的物理特征关系并不大——但行为是一定具备物理特征的,只是这种物理特征是因为其具备外显的可观察的特征,是对人建立理解的基础——假设一个人不展示其具备外在的可观察的物理特征,人类就无法将其纳入相应的行为类别之中——因此人类行为的物理特征,其实仅仅是让人们能够感知其行为之存在而已,但其意义却并非由物理特征而自然地拥有,这与自然的意义赋予的方法是不同的……

比方说,我们举一个事例来说明人类行为的社会意义的赋予与物理意义的特征存在的那种非对应性——假设一个人站在讲台上讲话。这是一个物理特征——即人站在讲台上进行演讲,这个物理特征是可以通过人类的感觉器官来感受其存在的。但这个行为的社会意义,却并非由讲台与讲话这样的可观察的物理特征来界定。假设这是一个教室的讲台,这个人是老师,他在给学生讲课——这样,这个行为的社会意义通常就是讲课、或者在从事教学工作,这构成一种社会意义。但假设这同样是一个课堂,而这个人之所以站在上面演讲,是因为他们在讨论一个学术观点,双方正在进行辩论——这个行为的意义就变成了学术探讨,而非教学了。如果这个人站在讲台上是向其懂事会成员汇报一年的工作,这就是工作总结……

我们会发现,同一个行为——站在讲台上演讲——这是具备相同的物理特征的,但根据不同的社会变化过程,却被赋予了不同的社会意义——上课、学术探讨、工作总结……这些社会意义的赋予,是需要通过对一个特定的社会行为——在社会变化过程中的作用与位置,才能获得其相应的社会意义的,假设你无法复原一个行为,在整个社会变化过程中的那个变化链条,你就无法获得这个行为的相应的社会意义,从而就对这个行为的理解产生了困惑——即社会意义的赋予,并非自动地从行为本身中获得的,还需要从行为的连续的变化链条中去理解,而这些行为的连续的变化链条,其实并非我们所观察到的,而是我们所理解到的——即对社会复杂合作与其过程的相应的理解,构成我们理解社会意义的一种基础的能力,这种基础的能力,其实也是人类的社会常识……

对行为的意义赋予,如果特意去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其实它并不简单——而是具备某种神秘性与复杂性,即行为的社会意义,本质上是不可见的,而是通过人类的理性复原相应的社会过程,并对这个行为在这个社会变化过程中的作用而产生相应的理解,然后就对这个行为的社会意义产生进一步的理解,这种理解,是基于对这个行为本身与行为所界入的社会变化过程的双重理解而产生的,只理解行为本身,而不理解行为展开的社会变化过程,我们无法赋予行为以意义,只理解整个社会变化过程,而不理解行为本身与这个变化过程的相应关系,我们也无法赋予这个行为以相应的社会意义——因此,我们由此而获得了行为的社会意义的赋予过程的那种复杂性与非直观性,而这种非直观性本身,其实是人们在社会复杂而频繁的互动过程中,渐渐地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方式与一般的选择方向建立理解之后而渐渐地生成的,这构成了对社会合作的理解,人类在这种对社会合作理解的基础上,而进一步理解相应的社会意义,并且在这个社会意义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社会复杂的合理性推演,从而理解人类社会的利益、伦理、价值、规则、文化存在……而只有建立起了这种复杂的利益、伦理、规则、价值、文化存在,我们才能真正开始切入对社会的理解,从而建立起理性的社会认知……

这个对人类行为的社会意义的赋予过程,其实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中自然地生成的——可以说是一种内生的意义赋予过程。是人们渐渐地根据社会合作的那种复杂关系,而基于交流和对彼此意图理解的需要,而渐渐地生成了一个完全基于社会合作的意义体系,并且将这种意义体系与人类的行为以及进一步的行为变化的完整链条,而生成了相应的意义赋予,从而构成了对人类行为的意义指称,这种意义指称,使得人们不仅能够单独地指称某一个独特的个体,还能够就他的行为进行单独的指称,从而使得人们对行为的意义赋予,与对个体对象的指称,在社会意义体系里就被分离出来,行为就具备了能够被独立理解的社会意义——如果这个被独立理解的社会意义体系无法有效地建立起来,人类对行为的理解就不能独立,结果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的研究对象——行为——就不具备独立性,当然二大类学科也就无法被单独考察,而社会认知自然会进入混沌态,人类就无法产生他们的社会秩序……

即人类的社会秩序是从行为中产生的连续的变化链条的理解,这种连续的变化链条的理解,当然需要将行为从个体的对象中独立出来,并且能够被单独的进行意义指称,这个行为的意义赋予,对于人类理性成熟而言,也是十分重要的——人类行为的意义是超越于他们行为的物理特征的,需要从行为在社会中的连续的变化链条中去抽象和理解,这是人类理性所承担的功能,即行为是被人类的理性所捕捉到的一种社会特征,而不是由人类的感性所获得的一种自然特征,只有在对社会变化过程建立起清晰的理解之后,再将相应的行为切入这个社会变化的连续的变化链条之中,行为的社会意义才得以产生,人们才能通过理性来抽象出这一行为的社会意义,然后就在这个社会意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起社会变化的认知体系,从而生成理性的社会变化秩序……

人类行为的物理意义,对他们理解其社会行为意义当然也很重要,因为这个物理意义在于其可观察——行为之所以被确定为社会认知的探索对象,正是因为其具备外在的可观察的物理意义,并且这种物理意义,同时还作为一种力量存在而加诸于自然的变化过程中,是作为一种力量存在而被认知的,需要将其叠加到自然认知里的一个变化力量,从而对自然的变化方向建立理解——但作为社会认知里所必须的社会意义的赋予,其物理意义并非是最重要的,而是社会变化过程的那个完整的链条,才形成社会意义赋予的基础存在——如果一个单独的行为,无法界入任何一个社会变化过程中,人们就会发现,他们很难赋予特定行为以社会意义——即社会意义本身是从人类行为的社会连续变化的链条中被有效抽象出来的,离开了对社会变化连续性的理解,行为的社会意义的赋予就不会成功,对行为的理解就会进入混沌态——或者只有纯粹的自然的物理意义……

人类行为既有物理意义,也有社会意义——只有从社会变化中抽象出来的意义——才构成人类行为之社会意义。但社会意义本身是从物理意义之上而额外地被人类的理性所赋予的,并非行为本身所自然地拥有。因为人类行为之社会意义是被人类理性所发现并赋予的全新的意义——这样,行为的社会意义,如果不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去解读的话,就无法建立有效的理解,这也就导致了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中,需要理解人与人互动的那种复杂关系——假设不理解人与人互动的复杂关系,人们就无法理解彼此行为的社会意义,从而使得他们就无法与他人进行有效的互动,因此每一个人在他从年幼到成年的过程中,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学习过程,这个学习过程中,就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即理解人类行为之社会意义——这个学习过程,在古典时代,通常就从日常的语言学习中自动地习得——人们因为需要进行日常意义的动态交流,这种动态交流依赖一种工具,这种工具就是语言。作为日常交流的最重要的工具,语言承载了人类社会日常动态合作的大部分的知识,人们通过对语言的学习而自动地习得了这些知识,这些知识也就成为日常生活中人类的常识成份。而这常识成份里,就包括人们对这个世界里对自然变化的理解与描述,对社会变化的理解与描述,而对社会变化的理解与描述,当然就含有相应的社会意义的有效建立与理解——这是一个非常自然的过程。人们也许并没有对这些日常语言交流的内容部分进行某种有意的特征分类,但当我们进入对语言的理性理解的时候,我们发现,当为这些日常交流的语言进行恰当的分类理解的时候,其内容无非就包括对自然变化的理解与描述和对社会变化的理解与描述这二大类,这些都构成人类日常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构成人类认知里的常识组成——这些知识,在日常指导人类的行为方式时,起到了基础的支持作用,人们就是在这样的日常动态的交流中理解彼此的意义,并在此意义上进行互动的,当然这里的意义就包含了自然的意义与社会的意义……

如同人类会将他们对自然的意义进行基于对象的不同特征的分类一样,如人们将自然的存在物,分为物质与生命,又将物质分为固体、液体和气体,再将生命分为植物与动物,又进一不对植物与动物进行不同的特征分类——这是人类对事物不停地进行越来越深入理解的过程中自然产生的分类方法,这种分类方法当然也就自然地将人类的行为进行了分类,即人们会通过对行为的社会特征的不同,而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如人类的生活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法律行为、学习行为和交流行为——这也是对人类行为进行一般分类的方法,这六类行为,其实涵盖了人类所有的行为——当然,这种行为的分类,通常是以人类生活中的具体目标的不同而进行的——因为人类的行为其实并不会无缘无故,即人们在他们社会生活中的行为通常是有目标的,很少会有没有目标的行为,只有一些人的行为的目标,他人可能无法理解——但这种无法理解,也许是对人的理解缺失所致。如我们无法理解精神病人的行为,是因为我们不知道他们有些行为的展开究竟是想做什么?如阿Q常常会莫名其妙地唱着——我手执钢鞭将你打——这一句古老的戏剧唱词,人们就会阿Q会不会是突然发神经,因为他们不知道阿Q为什么会突然冒出这一句戏剧台词?有些孩子的行为,我们可能也无法理解,但我们可能认为他们是天真——所谓天真就是他们的行为是在自然的状态下展开的,还没有对人类的社会意义建立起某种理解,如二张有图案的纸张,一张是百元的钞票,一张是漂亮的糖果纸,当一个小孩看到这二张纸约时,他十分喜欢那糖果纸,而对百元钞票却弃而不顾——这是孩子还未真正理解人类的社会意义——所以他只能从纸张的自然意义去挑选他所喜欢的一种,而不能从纸张里所包含的社会意义中去进行选择——这是孩子对社会意义的了解欠缺所导致的,被人们视为天真……

我们来理解基于行为的社会意义而所进行的生活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法律行为、学习行为和交流行为而对人类的社会行为建立起一种一般的整体和无缝覆盖的理解——这很重要,那就是当我们需要对行为的社会意义进行某种形式的分类理解的时候,这种分类理解的特征的清晰性需要非常容易被人们把握,同时这种分类又需要能够将所有的人类行为进行无缝的覆盖,能够尽量包括人类行为的绝大部分,或者能够全部涵盖——只有这样能够将某一类事物进行全部涵盖的分类,对这类事物的理解才是有意义的,对行为的社会意义的分类也是如此——假设这种分类,将这类事物的很多特征都遗漏了的话,这种分类就缺乏一般的分类意义——而这里的六大类的行为分类,其实可以将人类行为的全部内容都进行无缝覆盖——下面我们对此进行扼要的阐述……

首先理解人类的生活行为——相对于人类的其他行为,生活行为其实是人类所追求目标最终实现而展开的行为。是人们通过有效使用他们在经济行为中所获得的那些财富,来调动社会合作力量,以帮助他们实现其生活目标——对人类社会生活行为的分类,可以与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生活行为进行某种比较——人类在自然状态下也需要追求他们相应的生命目标的有效实现,但这些生命目标相对比较简单,无法与人类社会中复杂而丰富的生活目标相提并论。即人类在自然的状态下的生命目标,可能只有简单的生存与繁衍而已,但人类在社会中的生活目标就要丰富和复杂得多,即使仅仅是在自然状态下的生存和繁衍,人类其实也产生了一种丰富的文化形式,来满足他们的生存与繁衍这样的自然存在的简单目标的实现,因为附加了诸多的精神成份,如人类进食食物,这是追求生存的,但他们复杂的饮食文化,使得他们的进食行为,不仅仅只是简单的能量补充行为,还包括对食物品味的复杂烹调,对进食场所和器皿的要求,还有时间、礼仪的要求,这些都构成人类的文化审美与社会礼仪等,都含有精神层面的目标——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自然状态下的那种进食行为……但无论人类的生活目标怎样复杂,他们为了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而展现出怎样的文化形式,他们在一个大的方向上,其实只是通过使用其财富而有效地选择某种独特的文化方式来实现其所追求的生活目标而已——但这构成人类社会行为展开的终极目标——即所有的社会成员,当其在社会中展开其复杂的行为时,他们的最终目标,其实是为了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

当然, 人类如果要想有效地实现他们的生活目标,他们就需要展开相应的经济行为,或者说创造行为——而这种创造行为如果是通过有效的合作与分工而进行的话,人类就还需要通过一个高效的交易机制,才能将他们所创造的财富与社会成员的生活需求进行有效的对接,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合作机制——而对这个机制的有效理解,就构成人类的经济学——当然,我们其实会发现,人类的生活行为、政治行为、法律行为、学习行为与交流行为,都会自然地隐含经济激励的机制,这是因为当人们需要实现上述诸目标的时候,他们发现,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要为他们的生活、政治、法律、学习与交流的行为付出相应的成本,当这种成本是由成员自己承担的时候,他就不需要付出额外的资源成本。但当这种成本是由其他社会成员来履行时,他就需要为此成本的付出买单,从而构成一个有效的交易机制,因此经济行为,其实是切入了人类一切行为的几乎所有的方面……

经济行为之后就是对人类政治行为的理解——政治行为本身是对人类规则合理性而产生的一个最终决策机制——这个最终决策机制是因为,在人类社会的合作过程中,会产生广泛的规则存在,这种规则存在是用来调整社会成员之间的行为边界的,但人们会发现,即使在大部分的情形下,社会成员之间的行为规则的产生,都由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但依然会产生一些行为,这些行为会超出人类行为的自愿边界,或者他们不遵守社会成员通过自愿机制所形成的自愿的边界——这种不遵守的行为,有复杂的理性机制在其中起作用,主要的理性机制与人类的信息不对称有关,这需要对此进行深入的阐释。但当人们超越规则而互动时,就会产生社会成员之间基于规则遵守的那种冲突,这会导致社会成员之间的争执与暴力,这就需要一种公共的力量来维持这种规则的存在,同时还需要通过广泛的交流机制,而能够对规则的存在和合理性进行探索并产生一个最终的决策机构,来决定规则的最后权威——这就形成了人类的政治行为……

即人类的政治行为,其实是对规则的最终拍板权——因为人类社会力量的调整,是通过规则来有效实施的,而这种规则的有效实施,需要对规则进行发现和合理性的阐释,这需要一种专门的力量来发现和决定规则,从而使得人类的规则得到某种程度的确定性,而这个力量的行使者,就构成人类的政治存在——当然,人类的政治存在是为了保证一个合作体里合作的稳定和持续,只有这样,合作体才能进行下去——即使人类在大部分的情形下,他们的规则其实是通过社会离散的力量,在一种自愿的机制下生成的,并且渐渐地将这种自愿互动的规则形式拓展到社会所有的成员之中,从而产生在某一类行为展开中的一般行为规范,这些行为规范也许最早只是存在于成员的社会认知里,但当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他们觉得需要将这种存在于成员社会认知里的规范公之于众,于是就形成了一般意义上的成文法,这种成文法,就构成人类的明规则,每个人都知道的规则存在,这些规则存在,就成为约束社会成员行为展开的人类社会社会力量的约束源头——人类的规则存在——并且通过政治力量来发现和完善这些规则,从而产生了人类复杂的政治行为……

政治行为之后,就是人类的法律行为——其实在很长时期内,人类的政治行为与法律行为都是混合在一起,并没有得到清晰的划分的,但随着社会复杂性的增加,人类冲突加剧,尤其是人们发现政治力量在同时充当法律仲裁者的角色时,就无法有效约束他自身在社会中的自利行为,而需要一个与他无碍的社会的第三方来约束政治人物的自利行为,因此就产生了司法独立的观念——当然,人类司法独立观念的产生的学术源头,识者可以自己去探索,个人并非一个纯粹意义上的学者,因此无法给出人类司法独立这样理念产生的真正源头。但是现代社会的最重要的理论当然是司法独立,当然还包括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这三种权力的各自独立。人类的法律行为——如果从狭义上而言,也许就仅仅是法院通过独立的司法判断而解决社会冲突过程中的权利归属。但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而言,人类对规则合理性的探索和司法过程中,各种力量理性互动的边界——这构成一般意义上的法理学,也属于人类的法律行为——它包括法理的逻辑推理过程与人类的司法实践……

人类的法律行为——其实是解决社会合作过程中所必然存在的成员之间的冲突,而法律是为了通过对冲突过程的充分认知,而决定公共力量究竟应该支持冲突的哪一方,这种支持意味着冲突双方所主张的权利的归属问题——即通过法律的判断,来决定社会对冲突者所主张的权利归属问题,而这种权利归属,其实是从人类的行为的文化合理性的推理过程中而产生的,因为人类文化合理性的推理本身是非常复杂和艰深的,因此人类产生了一种简单的方法来决定权利的归属,就是通过对冲突的特征,将其归类为不同的冲突类别,而这不同的冲突类别,就由不同的成文法来判断,或者由已经产生法律交流的那些案件的特征的相同性而进行判断,这就产生了人类法律实践的二个大的体系——成文法与判例法,或者是大陆法体系与自然法体系。因为大陆法体系是从德法这样的欧洲大陆国家中产生的,而自然法体系是从英国和菏兰这样的海洋国家中产生的,因此这种法律体系又称为海洋法体系……

我们再来聊人类的学习行为——其实很容易理解,人类是通过认知来指导他们的行为的,一个社会生活中的人,离开了他的认知,他可能什么也做不了——当然,这种认知包括人类对自然的认知,也包括他们对社会的认知,无论是自然认知也好,社会认知也好,都是人类日常行为动态展开的重要的指引,人们其实须臾也离不开认知之指引,这是一个现实。但人类的认知并非从天上悼下来的,而是通过学习而习得的——因此,学习行为是人类行为中必不可少的,其实一个人从小就通过对人类日常语言的学习过程,而自然地获得人类的自然知识与社会知识,并因此而渐渐地理解自然与社会,并最终通过相应的成人仪式,而让社会承认他是一个成熟的社会成员,当然现代社会,很多都放弃了那种成人的仪式,而选择了一种相对简单的方法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成人?那就是根据他的年龄来决定其是否是一个成熟的社会成员——通常是十八岁即自动承认一个人的完全的社会成员的资格,从此他就可以独立地对他的行为进行选择,并且对此负责——而以此以前,通常人们认为他们是未成年人,因此不会以完全的社会要求去约束他们,当然他们也会因此而失去一些相应的社会互动的资格。但这个过程,其实是需要通过努力的学习才能获得那些认知的,而当人类社会越来越复杂的时候,学习行为就比起古典时代更漫长了,我们需要对人类的学习行为进行专门的考察……

我们最后来谈人类的交流行为——其实人类是一个合作体,在这个合作体中,会产生大量的合作行为,而合作行为是需要通过二个人或者以上的人共同行动而实现某一个特定的目标的,这种合作行为,就必然伴随着合作者的意义交流,这就构成人类合作的基础行为——人类的交流行为。交流行为是人类最基础的行为,无沦是人类的生活行为也好,政治行为也好,法律行为也好,经济行为也好,学习行为也好,都无法离开人类的交流行为而有序进行,因此交流行为是一切社会行为得以理性推进的基础行为,正因为这样,人类需要最大限度的让社会成员进行开放性的交流互动,因为只有这种开放性的交流互动,才能让人类的合作理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实践,也才能产生人类社会最丰富的创造行为与创新行为,当然也才能够让人们的日常互动进入他们所渴望的理性的领域,离开了人类自由的交流行为,人类的合作行为就无法动态和有序地展开,因此交流行为作为一种基础的社会行为,其实是人类行为展开的一个意义表达与获得的平台,是人类合作的地基……

我们扼要地阐述了人类的生活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法律行为、学习行为和交流行为,但对这六种人类的基础行为,我们还需要进一步阐述其相应的社会意义,以及人类将上述行为纳入理性秩序领域的基础的技术,这是人类实践领域里的六大基础版块,每一个版块对人类社会认知的理解,都十分重要,不可或缺,下面我们就对这六大类人类行为再进行分配阐述……

4-2生活行为

人类的六大类行为里,生活行为是最基础的行为——而生活行为,是人类为了直接实现其生活目标而展开的一系列行为。这一行为与其它行为进行区分的特征是——将生活行为与人类的创造与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的区隔,同时也将生活行为与人们通过工作而获得货币资源的行为进行区分——即我们只是将生活行为界定在个体利用已经创造出来的资源或者通过使用货币来直接购买资源来实现他所追求中的生活中的目标——将这一类行为,界定为人类的生活行为。

所以在一般的社会认知中,我们将人类的生活行为与工作行为进行了区分。这种区分在于,将人类满足生活目标而使用和消费资源与获得资源的手段进行区分。其实这是一个连续的变化过程。即一个社会成员,通过工作而获得相应的资源,然后他消费这些资源来满足其生活目标的实现——这构成一个完整的变化链条。而人类的社会认知里,将这个变化链条分为了二个阶段,一个阶段是工作过程,一个阶段是生活过程——但其实二者是一个连续的变化过程中的二个阶段而已。不过这个连续变化过程,并非人们通过观察能够获得,需要当事人自身的理性理解才能清楚这个连续变化过程的存在——于某人今天即参与了工作,也购买了一些生活必须品——而他参与工作的收入也许与未来某一次的生活必须品的购买形成一个连续的变化过程,而他当天所购买的生活必须品所使用的货币——却是他以前某个时间段工作的收入——这二者构成一个连续的变化链条。但因为在人类的日常社会认知里,即使这一个变化链条是存在的,人们也认为他们能够复原这个变化链条,但因为在社会认知的指引里,这个变化链条的复原并不重要,因此通常就都被人们所漠视,而人们更重视的是另外一个变化链条——即人类为满足其生活目标而形成的购物行为,与人类为了满足其购物行为而形成的有效市场供应——这形成一种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连接了人类的生活行为与经济行为,从而构成人类社会合作里一个最重要的连续的变化链条——供给与需求的对接——这种对接,是人类经济学思考所重点探索的方向……

人类的生活行为——构成人类社会生活的最基础的需求源头。没有人类围绕生活目标而展开的一系列生活行为,人类的经济生活当然也就无从展开。因为需求端被窒息了——没有了需求端的存在,经济行为里最重要的创造与交易的行为就会停止。人类社会的一般行为是生活行为与经济行为——但经济行为里,最源头的是创造与交易的行为,这是与人类社会合作所形成的与自然状态下的行为方式的改变有关。在自然的状态下,固然也有生活行为,也有创造行为——但这二种行为都是由同一个生命主体所实行的,即狮子吃羚羊可以说是它的生活行为,狮子捕羚羊就可以说是它的经济行为——当然也可以说是它的创造行为、或者工作行为,这二者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事,只是一个连续变化过程的二个阶段而且已,并且这个连续变化过程,都是由狮子自己来完成的……

人类的生活行为与经济行为其实是做了分类的理解的。这是因为,人类的经济行为与生活行为,固然也能够在认知里构成一个连续的变化链条,但这个连续的变化链条里,与自然所形成的生活与经济行为的变化链条里,还是有些区别的,即经济行为的展开者,与生活行为的展开者,可能就不再是同一个社会成员——即资源的创造者可能是A,资源的流通者可能是B,资源的使用者可能是C,即这个连续的变化过程中,社会成员会在不同的变化阶段而有所改变,这就构成了一个有效的社会合作体系……

我们需要将人类的生活行为界定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因为从人类行为的变化过程而言,其实是一个连续的变化链条,如果我们不将这个连续的变化链条作适当的特征区分的话,那么我们其实就无法对人类的行为进行相应的特征分类,从而建立起不同的观念表征。因此生活行为通常就限定在人类使用已经创造出来的资源来满足他们的生活目标——这一个比较狭窄的范围。但因为人类的生活目标其实是一个经常变化的参数,人类固然会有一些稳定的生活目标,在他们的个体生活的安排中会处于优先的选择域,如衣食住行及教育、养老、健康……但人类除了这些优先的生活目标之外,还有很多动态和随机产生的生活目标,如偶尔的闲逛时忽然看到某一个商品很可爱,就随机买下了……诸如此类的临时的生活目标的出现……这会导致人类的生活目标的某种非稳定性,而社会为了满足这种生活目标而展开的复杂的经济行为——就构成人类社会合作的基础的地层,我们在这个地层上去拓展对人类其它行为方式的更深层的理解——尤其是政治与法律行为的理解……

人类的生活行为,在传统的范围内通常可以在家庭这样一个社会的基础的组织里得到考察。即理解人类的家庭生活,就可以大体上理解了人类的生活行为——人类通过家庭来使用他们创造出来的资源,从而使得个体的生活目标,通过在家庭这一高效的资源运用组织里的得到有效的实现,成功地实现个体成员主要和基础的生活目标的满足——这构成人类社会个体生活目标实现的基础的社会解决方案。在这个基础的社会解决方案里,我们会发现,家庭就成为了一个纯粹的资源运用的组织,在这个家庭的组织里,家庭成员通常以夫妻为主,上面有老人,下面有小孩,无论是作为家庭生活主体的夫妻、还是年老、已失去资源创造能力的父母,和年纪尚幼、还不能参与社会创造合作的小孩,并且还需要进行大量的教育投资——这些构成家庭生活里需要主要实现的目标,即家庭生活里,个体成员的日常生活需求,老人与小孩的需求——这些都需要得到满足,然后一些非必须的需求,如娱乐需求、休闲需求、社会需求……这些需求,也需要得到满足。还有一些基于人性深处的需求,同样也需要得到满足,如社会生活中的攀比存在,就是基于竞争的需求的,还有社会生活中,弱势者对强势者日常生活中的那种资源付出——这构成一种安全需求,同时为了在社会工作中形成稳定的上升通道,基于合作关系而形成的那种社会需求,都构成个体生活需求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复杂的需求满足,都需要资源的消费——即我们需要理解的一个重点是,所有的人类需求的满足,都存在一个资源的消费问题。人类几乎没有发现,一种需求的满足,是不需要消费资源的——这是一种不存在的需求。即使如达摩祖师,他坐在少室山上面壁悟道,其实他同样需要资源消费,这种资源消费包括他的生活开支,住处开支,这些开支都不是小数目——达摩祖师的少室山,可以说是一般人无法享受的宫殿级别的资源消费,是一种名符其实的高消费……

即任何人类的生活目标的实现,都需要资源消费。即使仅仅是资源消费,也并不能够就直接满足人类的生活目标——人类还需要进一步使用这些资源,来具体地满足他们那些直接的生活目标的实现。如人们要吃饭,他们不能仅仅将粮食买回家就够了,他们还需要通过复杂的烹饪行为,来将粮食烹饪成可口的食物,还需要将食材烹饪成可口的菜肴,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大快机颐,以饱口福,同时也满足他们自身身体的能源需求——而这个过程其实还并没有结束,因为当吃完饭后,人们会发现,他们的餐厅上会一片狼藉,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收拾餐桌,然后将那些垃圾带离家庭,抛到垃圾堆里,还要进一步将餐具清洗干净……这些构成人类生活里最重要的家庭劳动——其实人类的家庭劳动,是人类的创造劳动的延伸,创造劳动是将人类生活中需要的资源生产出来,以满足生活目标的实现,而家庭劳动,是具体地实现这些生活目标,并且将实现生活目标之后的混乱的秩序回归到正常——这就是家庭劳动的本质。在很多的思想者的眼里,他们非常重视人类的创造性劳动,而对人类的家庭劳动视为一种拖累——长期以来,人类的家庭劳动,都是由妇女们来完成的,她们因此也就获得了一个特殊的家庭主妇的指称,即指她们的劳动本身是限于家庭生活目标的实现,以及一些相应的善后工作的——但从整个变化的链条来看,家庭劳动与人类的创造劳动,其实是社会变化过程的二端,创造劳动是前端,生产出人类生活目标所需要的资源,而家庭劳动,则是将这些资源进行有效的运用来最终满足生活目标,并且进一步将变化过程中不与人类追求的环境秩序相契的物的摆放,重新归到人类认为的秩序位置而已……

当然,我们会发现,人类生活行为的展开中,将家庭生活中的垃圾清理出去,丢到垃圾桶里,或者将家中用过的水,直接从下水道里排出去,并未完成社会变化的整个过程——这些垃圾,如果在自然的环境下,当然就不会有人去专门清理了。如狮子在捕捉到一只羚羊之后,它就直接大快朵颐,它吃饱之后,不会考虑这个环境变乱了,需要整理一下,恢复它应有的面貌,而是径自离开,剩下的自然有其它动物来处理,或者环境的自然变化而让羚羊的尸体重新回归到整个自然变化的链条之中。人类社会其实是拒绝让自然的变化链条完全界入他们的行为之中,只有一些与他们所追求的目标相一致的自然变化方向,会被人类所主动接纳,如果自然的变化方向不与人类所期待的一致,或者即使会一致,但因为需要时间的沉淀才能实现其目标,人类就会倾向于使用自身的力量来直接改变它——因此人类是会专门处理垃圾的,并且随着文明的发展,垃圾产生越来越多,对人类自身的生活也构成了非常重大的负面影响,这构成人类追求生活目标实现的不可回避的负外部性,人类需要付出成本来改变这种被他们破坏的环境,因此垃圾处理,成为现代社会重要的公共行政的目标……

人类的生活行为的展开,对人类而言,是极端重要的。即人类的一切目标的有效实现,都是最终通过生活行为的展开而实现的,没有人类的生活行为的最终展开,人类的生活目标就无法实现,而生活目标的无法实现,意味着人类的生命目标与精神目标都无法实现,而实现人类的生命目标与精神目标,其实是人类文明的终极目标——人类文明所创造的一切成就,本质上都是追求人类生命目标与精神目标的有效实现的——生命目标当然包括生存与繁衍目标,而精神目标,即举凡人类所追求的一切生活目标,除了生存与繁衍之外的目标,就都归于人类的精神目标之列——而人类建构起复杂的合作体,本质上就是满足人类的生活目标的,而最终,人类的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是通过个体的生活行为的展开而实现的,没有个体的生活行为的展开,生活目标就无从有效实现……

实际上人类的一切经济行为,都是围绕生活目标的需求而展开的。人类的生活目标需要粮食,人类的经济行为里就会生产粮食,人类的生活需求里有住房需求,人类的经济行为里就有房屋的建筑。人类的生活目标里有出行的需求,人类的经济行为里就会有道路的修筑与运输工具的生产,人类的生活目标里有衣服的需求,人类的经济行为里就会有服装的生产,人类的生活目标里有娱乐的需求,人类的经济行为里,就会围绕这些娱乐需求而展开一系列的生产,如扑克、麻将、围棋、象棋、国际象棋、电脑游戏……这一系列产品的生产与供应——其实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围绕人类的生活目标所产生的需求而自然地衍生出来的,人类有一个市场机制,这个市场机制的效率在于,它能够充分的发现人类生活行为中的需求目标,并且围绕这个需求目标而展开生产与服务,从而使得人类的生活行为得到适当的满足,并且使整个社会的资源运用充满效率,这构成人类社会合作主要的效率机制,这个市场机制的效率性,我们需要在对人类的经济行为进行阐述的时候,再来建立理性的理解……

在自然的状态下,人类的一切生活目标,是需要自身去追求实现的,并没有其它的动物来主动满足它的需求,除了动物在幼年期,会有一个短暂的其父母的哺育阶段以外——这构成一种生命的天性,如果没有这种生命的天性,处于幼年期的生命就无法生存,结果生命现象就会终结,这是造物主通过生命的遗传机制,而自然地赋予父母对子女的那种深刻的爱而产生的。但在人类社会里,个体固然需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追求其生命目标的有效实现,但这种有效实现,却是在一种合作的机制里被重构行为方式,即人们不再通过直接满足自己的需求来追求生活目标的实现,而是通过满足其他社会成员的需求,来间接地实现自身的生活目标,这个机制是有效的,并且在人类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社会合作的市场模式,使得人类的生活目标得到极大的拓展,从而与他们在自然状态下的单纯的自我目标的满足与实现的方法有很大的提升,这种提升,形成了一种正向的反馈机制,促使人类的合作机制得到固化,从而使得合作成为人类社会的主流,并且创造了人类辉煌灿烂的文明……

但人类社会的一切合作机制,其实都是围绕着最终实现他们的生活目标而展开的,而生活目标的最终实现,其实是通过他们日常行为中的生活行为的展开而实现的——因此生活行为是人类生活目标实现的最后的环节,而人类的生活目标,其实是人类自由选择的最重要的领域——人类在社会中的其他行为的展开,本质上就是为了实现他们的生活目标,而在生活目标中的自由选择域,构成个体自由选择的最基础的方向——个体需要自由地选择他的生活目标,而不是由他人赋予其生活目标,这构成自由的内核——即人类在生活行为的展开中,其生活目标需要自主地选择,如果生活目标无法自主地选择,除非他是非成年人,需要受到其父母的适当指导,而在其他情况下,对个体自主选择生活目标的干涉,通常构成对自由的侵犯……

人类生活目标的自由选择,构成人类伦理规范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方向,一切对个体生活目标选择进行限制的行为,从伦理的合理性推演上看,都不具备文化观念上的合理性——而最重要的选择自由,其实是人类的政治自由与宗教信仰的自由——政治生活与信仰生活,同样构成人类生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人类的生活目标,通常是吃穿住行以及更进一步的娱乐需求,但这只是大部分普通人生活的日常,而很多重要的需求,在人类文明的演变过程中,常常会受到限制——因此对人类生活行为展开中的伦理规范的考察,是我们理解人类生活行为的一个重要的方向,尤其是小众群体的独特需求,如性需求、同性恋、信仰自由、特殊的嗜好等这些小众的生活目标,这些在人类的伦理探索上,曾长期面临冲突——当然最主要的伦理规范的冲突可能源自于人类政治与信仰的生活目标,与现实政治与信仰团体所形成的强大的利益冲突,因此人类的政治与信仰生活目标的自由选择,其实长期是一个合作体里冲突的源头,并且形成人类社会无数的悲剧发生。这确实是我们需要深刻思考的……

对人类生活行为的考察,属文化多元的范畴——即人类个体的生活选择,既是人类的文化创造,又是人类的文化多元——文化创造,与人类的器物创造不同,文化创造是一种形而上的创造,但这种形而上的创造,是寄托于器物或者行为之上的,因此是一种意义的全新赋予——即人类的文化创造是一种器物创造之上的文化或者精神的全新赋予——这种赋予,更多的是价值层面上的——因此在人类的世界里,属于文化多元的范畴……

人类的文化创造是与他们的实物创造同等重要的形而上的价值赋予,没有这种形而上的价值赋予,人们无法从他们行为中获得意义,即行为的价值将是无意义的,而这种无意义的行为,将使得人们缺失对其追逐之乐趣——当然可以纯粹从人类的感官中获得某种乐起,如茶叶——当人类没有赋予茶文化的独特内涵时,人们可以从茶叶的泡出的水中品尝出某种独特的滋味,这种滋味比起人们单独喝溪水而言,感觉要好得多——但是,人类为这种好的感觉所付出的代价,却要多得多,为什么呢?因为人们需要从树上摘下茶叶,然后通过复杂的加工,再制成成品,然后还需要通过交易的环节,到喜欢茶叶的人的手中,然后喝茶之人,还需要准备专门的茶具,将水烧开——水可能还需要专门选择,烧水的器皿也挺有讲究,然后喝茶也需要地点,茶具也不是随意可以使用的……这些都是喝茶所需要付出的成本,比起单纯到小溪里,弯下腰去,用手捧起一掬水来,直接送到口里,你会发现,人类仅仅为了喝茶,他们就花出了太多的成本,仅仅为了让茶水的口感得到某种微妙的改变——但这种改变,未必所有的人都喜欢,一些纯粹的山溪水,可能还有天然的甜味,比起一些茶的味道可能更好……这样,人类通过这样的复杂行为所形成的喝茶的价值,从哪里去获得呢?除了从文化层面去获得这些价值,使得人类觉得他们的高成本的付出物有所值的话,人类其实无法得到他们行为的合理性解释……

茶文化就为人类选择喝茶的方式来提供合理性的解释,或者提供价值寄托—— 人类从茶文化的那种复杂的合理性解释里得到他们茶文化选择的物有所值——至于茶文化如何有效地对人类的喝茶行为进行解释呢?其实是分解成各种各样复杂的行为细节——如茶叶的选择、采摘、制作的工艺、包装、收藏、竞卖……当然,不仅仅是茶叶,还包括水的选择,红楼梦里妙玉请黛玉和宝钗喝茶,其繁复性就令人叹为观止,包括茶叶、雨水、器皿、场地乃至于人物,都极有讲究,构成茶文化一个经典把玩的场景……

其实不仅仅是茶文化,人类的饮食、服装、建筑、汽车、船舶……举凡人类所创造的一切器物与工具,你都会发现,人类从文化层面上去重新诠释其价值,这种重新的价值诠释,一定是超超物与行为本身的那种单纯的物理意义的,而从一种全新的文化意义上去建构一种新的价值存在,这种新的价值存在,就是人类的价值行为,人类的价值行为,本身就构成他们对自身追求的目标的一种价值排序——即他选择什么样的行为,与这种行为所体现的文化价值,其实是密不可分的。我们会发现,不同的文化价值,在社会中因为影响到不同的人的追求,因此会导致满足这种文化价值的器物的价格发生变化——那些拥有更多追逐者的器物,因为其文化解释的原因,导致大众对其趋之若鹜,因此相应之器物与工具的价值也就水涨船高,而这种器物与工具的水涨船高,同时也就拉升了与这种器物与工具相应的行为的文化价值,这构成了一种有序的文化创造,从而使得人类的文化创造在社会生活中,成为一种提升人类生活品味的文明形而上的工具……

当然,这些我们需要从人类的文化创造上去进行深入挖掘。这里我只想谈谈人类的文化多元的行为——人类的文化多元,其实是人类自由的最主要的领域——当人类进入价值共识之域时,我们就会发现,那其实是人类自由受限的领域,而文化多元,则更多地彰显人类的自由选择域的广度、宽度与域度——人类的自由与他们的文化选择的丰富性密切相关,即一个社会能够向其大众提供更多和更丰富的文化选择时,这个社会的自由度就是得到有效的拓展的,而当人类的自由在限制人类的文化多元的选择,或者其文化多元的选择集是非常有限的,人们也没有能力创造出更丰富的文化生活的形式,人类的自由就是受限的……而自由本身意愿着选择的自愿,即人类的文化多元之选择,需要个体的自愿——任何一个生活目标,都是个体自愿的选择,并且社会需要允许这种个体自愿的选择——人类在文化多元的领域里,那种个体的自愿机制,其实就是他有效地运用自身所拥有的资源,来满足他选择的相应的文化目标,当然,个体不可能只有一个文化目标,人类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其实都是同时拥有多个文化目标的,只是有些文化目标,可能他已经实现,并且一直在享受,有些文化目标,是他所乐于追求的,但目前限于财力有限,他可能还没有办法去追求,但他会努力通过赚取更多的财富,来实现他的文化追求的梦想。如一个人已经拥有了一幢别墅,这幢别墅所给他提供的居住的舒适度,其实就构成其住这种文化选择的价值追求——当然,他需要为这种文化需求的满足买单——这种买单的成本,就是别墅的购买成本,而他住在这幢别墅里的收益——其实也无法量化,但对于选择这幢别墅的社会成员而言,他是知道别墅的成本的,他一定认为这种成本的收益高于他付出的成本,他才觉得购买这幢别墅是物有所值——即人类社会合作过程中,个体在文化多元的价值满足上,并没有完全实现有效的量化技术,但只是在文化目标实现的成本付出上,社会合作通过有效的器物与服务的价格交易,而得到量化——即当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当其清晰某一文化目标的追求所必须付出的成本的时候,他一定会觉得这种成本比起他在实现这一文化目标时的收益相较,是物有所值的,因此是值得的,他愿意为这样的文化目标而付出,哪怕这种付出价格再高,但让他觉得他的收益比付出更多……

人类最重要的日常生活目标是衣食住行——这四大基础目标,是人类文化多元里被大家所普遍追求的,并且每一种文化目标,人类都细分成很多的不同目标的实现形式,这些实现形式,呈现出不同的价值,从而使得每一个人都可以根据他自身的需求与相应的承担成本的能力,来追求相应的衣食住行目标的有效实现。如衣服,我们能够发现,人类的服装形式是非常丰富与繁复的,能够满足人们追求取暖、服饰之美、以及更高层次的气质彰显与身份彰显这样不同的文化目标,人们会发现,如果他们的服饰仅仅只有取暖这样的单纯的最基础的目标,他们就可以通过廉价的服装选择而满足,这不需要多少付出。如果他需要以服装的取暖得到实现,同时还想获得服饰上的审美目标的实现时,他就需要选择一些款式与质地都相对较高的服装,这样,他在服饰的选择上就必须花费更高的成本。如果人们还想进一步地通过服饰来体现他们个体的气质与外貌之美,那么对服饰的要求就更高了,其设计、款式、质地、材料都有更高的要求,当然人们就需要为此付出更高的成本,如果最后,人们还希望通过服饰来衬托出他的社会地位,这样,人们就会发现,他们需要为此而付出更高昂的成本,当然这些成本的付出,与个体在这种生活目标的有效满足上的那种收益其实是相匹配的,因为这是自愿的领域,当一个社会成员,愿意选择某种高昂的服饰品牌时,他一定是觉得在这种高昂的付出之后,他在文化价值的获得上是物有所值的……

衣食住行这四种基本的人类生活目标的满足, 人类社会衍生出了非常复杂和繁复的解决方案,足以让所有的社会成员在他能力所能承担的范围内,选择最适合于他的某种文化生活方式——其实人类的每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一定是文化层面的价值合理性提供的,在自然的状态下,人类是不需要为这些额外的文化选择而付出更高的成本的,但在人类社会合作体里,我们会发现,人类是需要一种最基本的文化付出,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的,如服饰的选择方面 ,人类一旦进入社会化,他们就将身体神秘化——尤其是他们的隐私部位,这成为人类性文化的主题。而一旦这种隐私进入了人类的文化领域,人类就必须将他们的隐私部位遮盖起来,这样,服饰就成为了一种必须——人类需要为他们的服饰文化而付出必要的成本,即使在炎热的非洲,是完全不需要服装来取暖的,但人类依然会穿着最少限度的服装,这种服装主要将人类性文化中的关键部位进行遮掩,从而形成人类复杂的服饰文化——而当服饰文化进一步发展,人类就将更深刻的审美、等级、品味、个性这样更丰富的文化目标附加于服饰之上,从而使得一种看似简单的穿衣行为,其实被人类赋予了太多的额外的文化内涵,从而使得人类的文化追求成为超越单纯的器物追求的形而上的价值存在……

人类在生活目标的追求上,当然也会受到相应的社会伦理规范的约束,但因为文化目标更多的是个体的自愿和自由的选择,并不构成人类冲突的主要源泉,因此在文化多元的行为上,人类更多的受到相应的内生压力的约束,这种内生压力的约束,相对而言是并不太大的,并且这种内生压力,是通过对其行为的认同与否来构成个体选择的取舍的,假设一种选择,大家都不太认可,个体即使没有被大家明确禁止,他可能也会觉得这种选择的文化意义有限,因此他可能就不会选择了,这也构成人类某些流行之所以成为一种趋势的原因所在,即一种文化形式的选择——如某一款服饰,当一个时期之内,大家都纷纷选择,结果就成为了一种时尚,街上到处都是穿着这一款服饰的人群,人们都对此进行追捧,当一个人穿着另一款不同的服饰时,人们就会向他介绍这一款最新的流行款式,这就会促使其他的人也主动选择,而将曾经的流行款式放弃,这就构成一般意义上的流行色……

当然,这种选择是对其他的社会成员无碍的,但有些选择,可能构成对其他社会成员的某种压力,如人类选择奢侈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需要大量的财富的支持,但大部分的人可能没有这个实力选择这种生活方式,于是他们就努力在社会中追求财富,如果是正当的追求财富,当然无可厚非,结果一定会有很多的社会成员,为了满足他们奢侈的生活方式,他们就通过不正当的行为方式来牟取利益,导致社会合作的效率与公平受损——这样,人们会发现,这种行为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对财富的过度觊觎,而这种对财富的过度觊觎,是因为要追求奢侈的生活方式,而之所以追求奢侈的生活方式,是因为社会上有些人在炫耀这种奢侈的生活方式,从而构成一种文化激励,导致了他们在社会上追求财富的非理性——于是人类通过这种追根究底的思维探索,将社会上非理性追求财富的人的行为的原因,上溯到奢侈生活方式的炫耀性激励上,于是就对炫耀的生活方式产生某种不认同的态度,从而构成一种内生压力——当然,这其实也并不构成一种严格的因果关系,最多是一种关联,是炫耀的生活方式构成了对一个没有足够财富的社会成员的非理性激励而已——但通常一个社会是努力让炫耀的生活方式不受到社会的普遍追捧的,最少,人们努力让这种奢侈的生活方式不在大众面前显现,从而使得这种炫耀式的消费方式,渐渐地成为一种隐形的生活方式……

炫耀式的生活方式——其实是人们在拥有财富之后,所自然地产生的一种行为方式,是人性深处竞争性的一种体现,即当社会呈现出某种自然的层级状态时,一个社会成员,总是想让自己的社会层级处于更高的位置,而怎样让社会上其他成员认识到自身所处层级的高位置呢?这需要一种外在的直观的形式来体现,而这种外在的直观形式,当然与他们选择的生活方式里,那些被人观察到的器物与服务的价值有关,一种高价值的器物与服务的选择,能够让社会成员认识到他的财富能力,从而知道他所处的社会层级,这其实是满足竞争的人性的,是人类社会所不可避免的——其实如果从更深层的意义去探索,前面我所说的对服饰的不同层次的追求,就隐形地体现了人性的竞争因素——当你选择一件更高价格的器物,或者选择一种更高价格的服务,来满足你的某个特定的文化目标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文化目标在社会生活目标中的价值排序,就会自然地彰显你的社会层级,而竞争的人性使你有激励向更高的层级攀爬,于是你就会自然地希望选择更高价格的器物与服务,从而使自身的社会层级地位得到上升——这也是人们在满足他们基础的生活目标的过程中,他们努力选择那些更高价格的器物与服务的深层原因,而这种更高价格的器物的选择,当到达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就不再是一种简单的文化目标的满足,而是所有的选择都倾向于最高的价格,并且努力让这种选择,让社会成员普遍地周知,这就构成一种炫耀式的奢侈消费——这种炫耀式的奢侈消费,其实是一种人性竞争属性的本能体现而已……在西方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的富裕程度的时候,人们就会发现,很多有钱的资本家,都倾向于这种炫耀式的消费,他们大筵宾客,在筵席上,开支十分奢华,排场惊人,令社会为之侧目。这时候,有一个著名的经济学家,他就仔细地观察和研究了这种社会的奢侈性消费,写出了一本经济学的名著,叫有闲阶级论——在该书中,这位经济学家辛辣地嘲讽了这种炫耀的奢侈性消费,给西方早期那些暴富阶层的人敲了一记警钟,他们反思了自己的消费行为,以及这种行为对社会竞争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他们就收敛了那种炫耀式的奢侈消费方式,而转向更平民和更大众化的消费,当然,有些富翁可能不愿意就此放弃他们奢侈的生活方式,但他们不再追求社会大众的普遍周知,而是隐身到一些贵族俱乐部部中,在那里进行隐形的昂贵消费,保持他们对自身所追求的需要昂贵财富支持的生活方式,但大众就不再对他们的行为侧目——因为他们的那种奢侈的生活方式,被通过俱乐部与会员制的形式,而被有效的隐藏起来,不再为大众所周知……

当然,从人类的文化多元的角度来考察,这种奢侈性的生活方式,本身也无可厚非,因为这些财富本身属于富人所有,如何支配这些财富来实现自身所选择的文化生活方式,是他们的自愿,但从社会合作的伦理上出发,其实任何行为都会受制于社会成员的文化价值的认同,如果一种奢侈性的消费,能够引发一些相应的社会合作的负面影响,因此而导致大家对这种文化生活方式的批评——这就会产生一种内生的压力,从而使得这些富裕阶层的行为受到压力而有所约束,这是人类内生压力对个体生活方式选择的一般形式,西方社会发展比东方较快,因此这种财富的炫耀式消费就出现得更早,其实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阿拉伯、日本与中国,都出现过财富的炫耀性消费的现象,并且他们的社会体内,内生压力的强度其实并不足够——除了日本,他们因此脱亚入欧的缘故,因此对社会的内生压力能够有相应的回应,而阿拉伯与中国这样的传统等级制国家,对制度的刚性压力尚且不顾,更何况内生压力呢?他们更会不以为然,因此这样的社会里,炫耀式的消费就比起西方早期有过之而无不及,并且即使面临社会广泛的文化批评,这种炫耀式的奢侈消费,可能一时半会暂时无法改变,这是一个社会独特的文化价值观所决定的,我在此就不再累赘了……

从人类的生活伦理而言,奢侈性炫耀消费构成人性竞争因素所引发的非理性行为方式,需要受到社会内生压力的适当约束,使得社会财富能够在得到更恰当的运用,而不是在那种炫耀的消费中被浪费,但社会可能更必须关注财富创造过程中的那种分配的公平与效率问题,而当财富到达社会成员的手中的时候,如何使用这些财富本身就成为一个权利问题,不再是社会合作体的公权力能够干预的,因此我们只能在充分尊重个体自由选择的前提下,对这些行为进行某种不认同的内生压力的调整,从而期待社会资源的运用走向更理性的方向,这是人类文化多元里伦理规范产生的主要方向……

人类生活行为里的奢侈倾向,与人类社会的层级呈现有关。 人们期待通过某种外在的直观形式来彰显他们的社会层级——而在通过奢侈方式来呈现人类的社会层级的时候,人类其实更多的并不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呈现他们社会生活中的层级存在的——因为在现代社会以前,有一种人类社会分层的形式,即通过等级制来呈现社会的层级,并且一些特定的物质或者形式,是体现社会层级的存在的,不具备这样层级者,就不能拥有这样的物质形式——如仪仗队、衣服的款式、建筑的格式与规格的大小,甚至包括特定的颜色等,如中国皇帝时代的黄色这样的颜色,作为一种修饰的色彩,普通民众与官僚都无权使用,而是皇家专用,或者得到皇家的特别授权才能使用,这是等级制社会里层级呈现的特别方式——这种特别的仪式与物质形式,让社会方便地识别出社会成员的层级存在,从而使得其自然地与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形成对应——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渐渐地习惯了贵族与那些特权阶层所拥有的特定物质形式并从中呈现出他们高贵的社会地位——而社会其他成员就只能对这样的物质形式侧目相看,渐渐地皇室专用,或者上流社会专用的那些器物与形式,就成为一个社会里显贵的标志,成为一种社会分层的认知——而普通的平民,即使拥有这样的财力可以购买那些高等级者所拥有的物质形式,但因为不具备社会合理的地位,而无法真正拥有,或者拥有也会因为觊觎而被视为非法,甚至会因此而丧失身家性命——古典时代,妄用皇家的礼仪与器物,是大罪、重罪……儒林外史中曾有记载,就是一个商人,本身并非是秀才,但他却穿着社会规定只有秀才才能穿戴的衣裳,结果给二个穷酸秀才发现,这二个穷酸秀才其实比起那个商人而言,财力相差很远,但因为社会特权的规定,使得这样的衣服只有他们才有资格穿,那个商人即使买得起这样的衣服,他们依然没有资格穿戴,结果就被这二个秀才将他扭住,教训和训斥了一顿,乖乖地将违规的衣服脱下才算完——这体现了等级制社会与现代社会里层级呈现的某种差别特征——现代社会里,人与人其实是平等的,但其差别在哪里体现呢?只在财富的多少中呈现。而这种财富多少,并没有象古典时代那种社会等级的专门规定的形式来体现财富的多少,财富的多少主要以贵金属、地产和房屋而呈现,而这些并不能够让社会成员直观地感觉到他社会层级的高低——于是高层级者就努力让自己身上有足够的外在直观形式,来彰显其相应的社会层级,如他们穿的衣服,体佩戴的饰物,所开的汽车,使用的器物等,都努力让这些外在的器物呈现出高价格的特征,从而使得自己的社会层级地位得到直观的呈现,这就成为一个以财富为社会主要层级地位表征时,人类一般的生活行为方式,这种生活行为方式,到了某一个极端,就成为了一种奢侈式的消费方式,从而备受社会大众的批评与反对——但当这种形式并没有走向极端的时候,却被大众所普遍的接受——如人们会经常通过他们的服饰的品牌、饰物的价格、汽车的优劣、所居房屋的豪华程度、外在消费的慷慨性……这诸多具备外在直观形式的生活行为方式,自觉或不自觉地彰显其社会层级地位——这其实是人性的竞争属性,在以财富来划分层级的现代平等社会里,正常的行为方式而已,而奢侈性的消费,只是普通大众这种努力通过自身的外在直观形式提升自己社会层级地位的行为方式的一个极端而已……

竞争属性在人类生活行为中其实是非常普遍而寻常地呈现出来——这种呈现,使得社会努力通过财富的方式来竞争某种昂贵的社会消费品,这也成为生产者努力提升自身产品的社会评价的主要形式,即通过保障其产品的品质的方法,来让他们的产品具备高的社会评价知名度,从而使得使用这种产品的社会成员,无形中也就拥有了高的社会地位的评价,这就成为人类社会比较普遍的一种品牌现象——品牌现象是现代人类经济生活中,为了满足人们对产品品质的要求,从而努力让人们的生活品质得到提升,同时在这种生活品质得到提升的同时,其社会层级也无形中得到提升这样的正向的激励循环中形成的一种社会互动方式——当大众对某一品牌的选择具备这样的激励时,这种品牌就成功地在一个社会中,切入了人性的竞争因素,从而在社会层级地位的塑造过程中,品牌效应起到了其应有的作用,这也导致了品牌本身在社会消费者中受到追捧,从而使得品牌拥有者就会成为一个非常成功的经济组织……

我们来聊聊人类生活行为中的那种对变化追求的呈现吧。其实人类不仅在生活行为中充分地体现了竞争性,他们其实还体现了对变化性的追求——我们会发现,一个人在他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呈现出某种常态化的形式之后,都会发现,他的生活中会有一种比较重要的行为方式,这种重要的行为方式,会占据他日常生活里大部分的休闲时光——即只要他不是工作和生活中的某种必须,他就会在这种行为方式中消磨时光,并且努力为自身的生活作好安排,仅仅是为了能够有更多的时光消磨在这一行为方式中——这种消磨普通人日常生活与工作之外的闲暇时光的行为方式,通常被称为人们的娱乐生活——如一个人喜欢打扑克、玩电子游戏、看电视、看足球、下棋、钓鱼……如果我们有心去观察一个人,就会发现,这个人其实一定有其自身的业余爱好——这种业余爱好会占据他工作和必须的生活行为之外的大部分的休闲时间,甚至他的很多工作和生活行为,都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为他的业余爱好让位——如一些沉溺于赌博中的人,他们的赌博爱好,在很多的时候,会侵占他们的工作与生活这样的主业,而将大部分的时间与金钱都花在赌博之上——通常的生活的主业指的是什么呢?其实就是一个人安排好他的家庭里主要成员的吃穿住行以及学习与工作的必要支出——在这样的基础才能进行适当的业余爱好,这也是社会上通常认为的业余爱好所必须把握的边界,并且因为工作是保障这一切业余爱好得以顺利进行的原因,因此工作也需要得到重点的维持——即努力履行工作中所应尽的责任,保证工作收入的稳定与持续——这也构成社会个体成员稳定的生活安排的一个支撑。但社会的千奇百怪,必然会有很多的人,因为个体业余爱好的原因,而导致他们个人的工作和日常生活受到严重挤压,甚至因此而使工作与生活的重心倾斜,并最终导致工作与生活秩序受到破坏——那么如何考察一个社会成员的业余生活爱好呢?这与什么样的人性有关呢?

其实人们日常生活行为中所展开的对业余生活中娱乐行为的追求,与人们在与环境互动过程中对变化的依赖有关——即人类即使是被动地与变化互动的,在这种与变化互动的过程中,人们形成了一套与不同变化的稳定的行为方式,从而构成了与特定变化的确定的应对技术,这主要体现在人们日常工作与生活中那些必须面对的变化环境,而这些必须面对的变化环境,其实是人类被动应对变化的结果,是人类所不愿意面对的变化,但他们必须去应对这些变化,并且在长期的工作与生活中,他们也自然地形成了与他们工作与生活中的常态变化的一般的互动方式,而工作与生活中的变化,对他们而言,就只是一种常态应对方法的选择而已,变化的魅力不再存在,或者应对变化的压力也渐渐地消失——这样,人们的生活就会步入常态化的轨道,而一旦生活进入常态化的轨道,其实意味着他们的生活中变化的失去——还有,人们的日常生活与工作中,与变化的互动,其实并未完全充实人们的所有时间,即使他们在工作与生活中有些变化暂时还未完全适应,需要打起精力努力去应对,但这种应对也有一个合适的时间段,只有在需要与变化互动的时间段里,他们的工作与生活才成为人们必须应对的主流,而不在这个时间段的时候,他们就会依然处于闲适的状态,这时候,也需要某种变化的因素介入他们的生活之中,否则他们就会感觉到无聊——这其实是人性对于变化的那种深刻的依赖——这时候人们就发明了很多的娱乐方式,来打发这些休闲的时光——我们会发现,人类的所有娱乐方式,都是对人性变化需求的一种巧妙提供,所有的娱乐方式,都是充满变化与不确定性的,但这种变化怀不确定性,又是在一个适当的范围之内,使得人类在应对这些变化与不确定性时,不会完全盲然无措——如果人们面对一种变化,会完全盲然无措,除非他们一定需要与此互动,否则他们就会选择许诺,所以娱乐形式所提供的变化,如果让人们完全处于茫然无措之状态,这样的娱乐可能就无法成为社会流行的娱乐形式。因此现实生活中的娱乐形式,通常会让人们产生有限的选择方式来应对,但最佳与最差的应对方式,都是人们可以理解的,因此这样的娱乐就会成为人们生活与工作之余里,打发闲暇时光的重要方式——我们会发现,几乎所有的社会成员,无论他日常生活与工作内容是什么,也无论他的地位与层级的高低,他的日常生活中需要恰当的娱乐方式来填补其闲暇的时光,却是一种必然,几乎没有例外——因此,娱乐生活方式是人类生活方式里的主要形式,是人类对变化的适应过程中所自然形成的一种对变化的依赖,这成为了一种深刻的人性存在,我们对此需要有充分的理解……

人类为了满足他们对变化的需求,其实开发了大量的娱乐活动,远古时代的很多娱乐活动,可能渐渐地消失了,如中国古典文献中所记载的博弈之类的游戏活动,中国古代文人们发明的那些酒令娱乐形式,渐渐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消失,但并不意味着娱乐这种缩弥补人们日常生活中闲暇时光的变化形式的消失,人们总有很多的娱乐形式来填补他们生活中的空白,现代最著名的娱乐工具可能是扑克了,但当电脑横空出世之后,电脑游戏就普遍起来,手机成为生活必须品之后,手机游戏就渐渐地成为主流,而人类进入二十世纪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人们生活方式的重大变化,即人类进入了欢娱时代,人类产生了流行音乐,追捧者不计其数,接下来有电影、电视、体育竞技……奥林匹克成为全球瞩目的重大体育赛事,而足球更成为全球第一大运动,而传统的棋类游戏,同样爆发出新的生命力……其实这些都成为人们的娱乐形式,一个小孩对明星的追捧,就是他对电影这一娱乐的充分喜爱……人类其实渐渐地发现,他们的生活重心,不再是工作,而是娱乐,当人类文明渐渐地发展和演变的时候,他们的生活变成了娱乐——这构成现代文明前进的一个重要的方向……而如果考察人类的娱乐形式,我们就会发现,其实一切人类所创造的娱乐活动,本质上都是人类所创造出来的一个变化形式,通过与这个人类创造出来的变化形式的互动,满足了人性深处的对变化的那种根深蒂固的依赖……

当然,人类的生活目标,其实还有更普遍的形式——我们会发现,人们其实在创造他们的任何物质形式的时候,都会打造成某种特别的外在形式,这些特别的外在形式,其实是符合人们的某种审美预期的,即人性深处的审美属性,会促使人们在创造一切物质形式时,都会自觉和不自觉地追求一种美感,甚至人类还产生了一种专门追求美的独特形式——艺术。当然,我们也可以将人类的音乐视为一听觉之美,与艺术所形成的视觉之美相得益彰,而人类并不仅仅在音乐与艺术上追求美,人类会追求服饰之美,器物之美,建筑之美,生活之美,食物之美,饮水之美,性爱之美……这些都构成人类根深蒂固的对美的追求,而人类显然对这种美的追求,是努力通过他们的实践努力而满足的,这也成为人类生活行为展开里的一个重要和基础的目标,如果我们足够敏锐,我们就会发现,人类对美的追求,会涵盖他们生活与工作行为的几乎所有的方面,以至于人们认为,一个没对美的追求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因此,对美的生活的追求,就成为人类满足其深刻的审美人性的一种自然的行为展开——人性对美的追求,是基于人类感觉器官与环境互动过程中所形成的那种惬意性,当人类改变这个世界的能力还是有限的时候,人们就只能被动地追求环境中与他们的审美需求相契合的地方活动,而避开那些高原、沙漠、莽林、森林,而进入一些温度、湿度以及与人们生活相适应的绿色环境中活动,但当人类具备了改造物质的能力的时候,他们对一切物质的改造,都不仅仅只是满足他们对其的生命需求,而自然地让这些器物具备他们感觉器官上的那种适意与相契的审美视角,这构成人性里一种深刻的审美存在……

谈到了人类生活行为展开中对美的那种自然的追求,其实是与人类本身的感觉器官与其相应的环境的那种愉悦感与相契性,是人们自然地追求与他们生命中天性的相适感而产生的对环境的要求,这种要求被我们抽象为人性中的审美属性,而这种审美属性本身一旦在人类的需求中被内在地产生出来,人们就会自然地追求他们所创造出来的器物的那种精美性,这里,我们可以想象远古时代,人类通常以及贝壳为货币——但为什么是贝壳而非其它呢?我们可以猜测,在远古时代,人类对器物的加工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在这种有限的加工能力之下,人们就只对选择自然环境中天然产生的那些具备美感的事物,并对其充满偏爱——而贝壳的美好的曲线也许刚好与人们的审美属性相符,并且其大小也适合于人们携带,并且还可以通过在贝壳上打洞而将很多的贝壳穿起来,从而形成贝壳串,这样可能会让古人们更加觉得有美感,从而形成了对贝壳这一自然产生物的追逐,形成了一个贝壳的需求市场,这样贝壳就会被集中起来,作为人类早期的饰物使用,而当人类有更多的其它物品用来到交易的时候,人们发现,最适合交易的中间物似乎非贝壳莫属,因为人人喜欢,个体愿意接受,于是在古典自然经济演变过程中,贝壳就渐渐地发展成了古典时代的钱币,从而成为人类最早的货币——这其实与人们对美的事物的追求的那种天性有关,而贝壳恰恰是古典时代的人们认为的具备天然美的事物,因此其就充当了早期的货币功能——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而已,但我相信在人类互动的过程中,基于内生需求而产生的对贝壳接受程度的普遍性,使其充当货币的功能,其实是水到渠成的,而这之中的最深刻的人性根源,当然与人性的审美属性相关——如果你认为人类追逐贝壳不是人性对美的追求,也许我们就需要对这种审美预设进行重新设计了……

审美属性与人类生活行为的展开的一般关系得到理解之后,我们还需要对人性中的欲望属性与人类生活行为的一般关系进行阐述,这是一种比审美属性更根深蒂固的人性存在——因为欲望,是生命在自然状态下的行为驱动机制,但人类社会合作,需要调整他们的行为方式,当然这种行为方式的调整,就需要社会互动过程中,一些重要的行为的展开的驱动机制得到改变,这种改变,当然是基于人类的社会认知而产生的,这个机制是利益,但在人类的社会合作过程中,欲望这种自然的驱动机制依然是存在的,因此人类基于其社会合作的需要,就必须限制人类的欲望驱动机制,但这种限制,只是将欲望驱动机制约束在人类生活行为的展开中,而不是说,人类需要从根上杜绝人性中的那种欲望驱动机制——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我们需要理解的是,人类是如何将他们的欲望驱动机制,适当地约束在他们的生活行为展开之中,并且这种约束,其实主要是基于人类的性欲望——将性的欲望进行适当的约束,成为人类社会生活中一个重大的内容……所有的文明都会提供解决方案,但其解决方案之优劣,却需要一个理性的权衡过程……

性是人类生活里一个重要的目标——孔子曾说,食色性也。当然,孔子这里的原意可能并不把单纯的美色,也许还包括人类审美的人性。但我们确实需要把性这一欲望单独提出来,作为人类被欲望驱动而展开行为里,被社会文化观念与伦理规范乃至公共力量约束最多的一种欲望加以专门的考察。人类世界里对性的竞争显然是非常明显的社会现象——只是人类世界里对性的竞争,不同于一般的动物世界,动物世界里是雄性动物们通过力量的角逐来竞争交媾对象。一旦有雌性动物有交媾的愿望,雄性动物就需要通过力量角逐来争取这难得的基因传承的机会,当然动物们并不知道这是基因传承的内在需要在促使它们争取交媾机会,它们是被欲望的激励而愿意享受这种交媾的愉悦。这样的竞争机制,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解释,人们认为那些具备力量强势的雄性,更能够产生力量强壮的后代,因此是一种有利于物种生存的自然机制,这是进化论者对动物通过力量角逐而争取交媾机会的合理性解释——当然这有一定的道理。但人类为什么就需要放弃这样的竞争机制来分配性资源呢?这其实与人类社会进入合作体之后,力量体现的形式发生了改变有关——人类早期一定有过一个通过力量而竞逐女性的过程——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荷马史诗里得到隐晦的印证。荷马史诗里通常那些战争胜利中立功最大的英雄,是有权利优先挑选被征服者群体里的漂亮女孩的。这是一种规则——这说明女性资源被男性竞争,其实一直是人类社会合作体中的一个传统,只是那个时代是通过勇力来竞争——后来是通过层级、权力与资源来竞争女性资源,这是人类社会化之后竞争女性资源的一般方法——当然请原谅我在这里将女性视为一种资源,并且是一种性资源——其实在人类社会化之后,女性很少能够独立决定自身的命运,他们在配偶的选择上,缺乏自主的能力,通常由男性来主宰——要么是其父亲,要么是其丈夫,这几乎成为所有社会不成文的规则——女权运动的兴起是非常晚近的事,它是受了美国黑人权利运动的启发,而这种黑人权利运动其实是反对种族歧视——人们发现,这个社会不仅仅有种族歧视,还有性别歧视呢,于是女权意识开始萌芽并渐渐地蓬勃发展,呈方兴未艾之势,现代女权运动依然在更深远的方面切入人类日常的社会工作与生活之中,我们对此暂不作考察——我想说的是,从黑人与白人争取平等的权利运动,到女性争取与男性平等的运动,最后上升到少数爱好者群体争取不受社会歧视的平等运动——其实人类日常生活中的反歧视与追求平等的历史并不长——这种少数爱好的追求平等的运动,如同性恋、双性恋、亚文化运动等——本质上都是人类个体独特性所体现的生活目标中,那些并非阳光且受主流文化观念排斥的个体独特需求,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受到主流文化观念的压制,从而不得不被动地将他们的爱好压抑并转入地下,形成独特的亚文化圈这样的现象,而在权利平等观念渐渐地升起的今天,这种亚文化圈渐渐地开始了他们的权利诉求并且要求社会对他们平等的待遇……

当然,人类在性的追求上,其实是受欲望的驱动的——就如同饥饿与干渴也是受欲望的驱动一样——其行为展开是一种基于人性中最基本的欲望的激励机制而产生的。不过,相比于饮食上受欲望的激励,而人们不断地追求美食,并且这种追求美食的行为备受人们的称赞不同,人类在性上不断地追求满足其丰富的欲望,却受到诸多的社会伦理规范的约束——并且我们会发现,所有的社会都不允许男女随便进行性结合,而是对所有的性结合,都有严格的伦理规范的约束,并且很多社会还对男女在性上的限制,都是由社会公共强力深度介入的,与人类对其它欲望的追求备受鼓励不同,人类在追求性的愉悦与满足上面,所受到的社会规范约束最多,也最严格,同时也是思想者对其深度关注的方向……

我们暂且打住人类关于性的生活行为的深入探讨——其实这是一个文化观念上很难真正深入的领域,我想将其留在对人类组织功能的考察时,通过对家庭这一最基础的社会组织的理解,来进一步阐述性资源在人类社会配置过程中的那种文化合理性,而在这里我就暂不累赘了……

如果我们来谈人类的文化多元领域,其实最容易想到的当然是衣食住行,这是人类生活目标中的基础的部分,是每个人都必须努力追求实现的生活目标之一。但是,对于其它的生活目标,如娱乐与休闲目标,我们其实也很宽容——每一个人都会发展自己独特的爱好,然后整个社会发展的趋势,其实也是在不断地拓展人类在娱乐休闲方面 的发展空间——当人类的科学和技术在通过工业革命而得到空前的发展之后,人类的物质财富得到水涨船高,于是当时间迈入二十世纪的时候,人们发现,他们进入了娱乐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传统的文化艺术继续保持其持续发展的势头,而娱乐行业,却异军突起,不断地丰富和繁荣起来,如音乐、体育、影视……这些行业的发展,本质上都是从更丰富的方面满足了人类对于娱乐休闲的需求——而人类就渐渐地进入了一个与传统社会生活形态迥异的新时代——娱乐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与传统单纯依赖政治与贵族血缘而生成社会层级的顶尖人物不同,人类进入娱乐时代之后,娱乐明星渐渐地成为更家喻户晓的人物,一个球星在世界杯决赛里踢飞点球,将会在几年、几十年后被人们长期记忆,一个影视明星的偶然的裙子被风吹起而走光的照片,会成为所有娱乐媒体的头条,从而风闻全球。一场披头士音乐会的门票价格,会被炒到天文数字,一个流水线上工作的人,也许一年也赚不到这张门票的收入……人类其实在他们不断的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是努力向他们更愿意追逐的娱乐生活拓展更宽广的空间的,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娱乐的份额越来越重要的时候,并不意味着一个社会的堕落,恰恰是一个社会发展的丰富性与繁荣的标志——因为人类渐渐地告别曾经的匮乏时光,而迈入物质的丰裕时代。而在这样的时代里,更多的社会成员,选择通过不同的娱乐形式,来丰富自身精神追求的目标库,从而使得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极端追求娱乐的精神色彩……

人类的生活行为,是由人类所追求的生活目标的最终实现而有效展开的——我们将其界定在使用已经获得的资源来实现他们自由选择的生活目标——这里有一个重要的生活行为展开的驱动引檠,就是他们的生活目标的产生问题。从自由的观念而言,生活目标是个体所自愿追求的,并且这些生活目标,也是他们利用自身的资源来实现的,因此社会其实在绝大部分的时间内,对其并不怎么干涉,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听任个体自由行为,这是自然的最大领域,社会认知中通过文化多元而界定其边界——即文化多元,就是个体自由选择的领域,在很多程度上就涵盖了其生活目标的产生与实现过程——但是人类的生活伦理,其实依然会界入个体生活目标的选择与实现的过程中,而并不会对其完全无视,只是因为大部分生活目标的实现,都是社会自愿的领域,因此我们看到社会公共强力与内生压力的介入并不多,如前面所提及的对奢侈生活的那种批评的声音,就是内生压力对这种奢侈生活目标追求的反对,但这种反对,也仅仅是一种不认同而已,对于社会成员并无过大的约束力——但有些生活目标的追求,可能就不仅仅需要受到社会内生压力的反对,还会受到公共强力的反对——如人类对于性生活目标的追求过程中,选择与婚姻对象之外的异性来满足其性需求,就会受到人类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的双重约束——卖淫与嫖娼其实在所有的社会里都是非道德的,是备受人们反对的,并且很多的社会,都是使用公共强力对此进行禁止——如传统伊斯兰社会,今日的中国……都是对卖淫嫖娼现象进行公权力的强力禁止的,尤其是伊斯兰社会的处罚还非常严厉。当然,今天在中国,人们渐渐地趋向于宽容这种现象,认为公权力应该退出在这一社会生活中的干预,而仅仅让内生压力对这种不太道德的社会现象进行自动的调整,但这只是停留于争议的层面——要真正让公权力退出这一领域,还需要有效实现对公权力的制约才具备现实的可行性,我在这里就不再多发挥了……

但内生压力对个体行为的约束,有时候其实也是非常残酷的,这通常出现在信仰的领域——人类的信仰生活,曾经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他们占据社会生活中的显著的领域,甚至包括对社会创造与资源分配的控制——如政教合一的社会,人类通过信仰来组织他们的社会生活方式,从而从各个方面实现了对人类世俗生活的控制,而日常生活中,基于信仰群体的庞大,他们的非理性行为,常常会对那些与信仰不协的生活行为进行强力压制——这种强力压制,甚至包括非常野蛮的暴力行为,这样的内生压力显然超出了社会力量在调整个体生活目标里的那种微调范围,但因为公共权力通常偏向于这种社会压力所形成的生活主张,因此对其就无法形成有效的约束,从而形成了一种社会的大众暴力——即在信仰时代,经常会形成大众的暴力来干扰小众日常生活中的行为选择,导致了一些文化生活方式无法得到社会有效的支持,或者长期受到严厉的打压——这是一种常态。亚文化在现代社会平等理念渐渐兴起的时候,成为争取权利的主流——权利扩张运动,通常是少数人愿意追求的生活方式而被多数人所排斥,并且因为社会公共强力偏向于认同大众的喜好,而对他们的非理性的行为并不排斥,甚至公权力公然袒护这种对少数人权利的侵犯行为,从而导致少数人的权利被社会所漠视,这是现代社会权利运动的一个重要的方向,如当今的同性恋权利运动……

4-3经济行为

我们来聊人类的经济行为——其实如果我们要谈人类生活目标的实现问题,我们会发现,那就需要有人类的经济行为。没有人类的经济行为,人类生活目标所追求实现的一切物质资源都不会出现,而人类一切的生活目标,都离不开资源的支持,一旦没有资源,人类的一切生活目标的实现都会成空——所以如果说人类的生活行为是一相棵树上的那些绿叶、鲜花与果实这样鲜活的表象的话,人类的经济行为,就是从树根上吸取养份,将其输送到树上的所有部位,从而使得树得以繁荣地生长发育——即人类经济行为,构成人类生活方式得以实现的主要动力源头……

人类有一类重要的行为——创造行为,创造行为,构成人类经济行为的源头。即人类社会生活中所需要的一切物质财富,本质上都不是由大自然直接提供的——而是需要通过人类使用力量去进行创造,才能获得人类所需要的物质财富的那种独特形式。当然,我并不是说,一切人类的物质财富,都不是大自然创造的,而是大自然创造的物质形式,与人类所追求实现其生活目标的物质形式,总是存在一些不同,人类需要改造这种不同,而这个改造过程,就是人类的创造过程。并且即使大自然创造了一些完全不需要人们改造的物质财富,人类如果需要将其用来满足他们的生活目标,他们依然需要通过一个搜寻与采摘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样构成人类的某种与创造同源的劳动。早期人类的采集与狩猎生活,可以说是一种简单的创造——但现代社会,人类其实已经远离了这种采集与狩猎的生活方式,而形成了一种完全的财富创造方式——即大自然向人类提供的物质形式,本质上都经过了人类的创造,而形成了更适合于人类需求的全新的物质形式,因此我们就不再关注那些没有经过人类创造劳动的物质财富在人类世界里的作用,它们是微乎其微的,几乎不会对人类的生活形成实质性的影响,因此对其的忽略,并不会影响我们这一个系列的思考结果……

人类的经济行为,首先是一种创造行为,没有人类的创造行为,你就无法去对人类的经济行为进行进一步的理解。但创造行为并不构成对人类经济行为的全部理解,人类的经济行为,其实还有更丰富的内涵——因为人类的这种创造行为,与动物世界里与创造行为特征相类似的行为——如豹子的猎食行为,可以说相同。但是,豹子猎食之后,它就直接进食——即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现享受者,是同一个对象。这种现象,在人类世界里其实也很普遍,如很多的农民,他们种植粮食,这些粮食也用来自己食用,但农民其实还将粮食用来出售,并通过出售这些粮食所获得的货币,来获取他需要的其他商品——而其它商品,农民并未自己生产。所以我们考察人类社会的创造行为的时候,还会发现一个问题——即这些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还需要通过一个适当的方式,而流通到社会其他成员的手中,从而使得这种财富被创造出来之后,能够被有效地用来实现人们所追求的生活目标,这就完成了人类社会创造行为的最终目标——即如果一种财富被创造出来之后,如果它并没有被有效地流通到社会所需要的成员的手中,而是随便弃置于地,并被浪费悼了,这样的创造行为,就缺失了创造的根本的意义——即创造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就会发现,人类的创造行为,其实是为了使得其创造的财富,用来实现人们的生活目标,不管用这些财富来实现其生活目标的社会成员,是不是创造者本人,但只要这种创造出来的财富,被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那么这种财富就是有用的,否则,就是一种浪费——其实早年我们批判资本主义生产制度的罪恶时,我们经常举的一个例子就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爆发时,资本家宁愿将牛奶倒进下水道,也不愿意降价出售给贫困的工人阶级,这构成我们对资本主义邪恶的最生动与直接的认识——这里的例子就是说明,一种物质财富——牛奶——是需要被人们食用才发挥了它应有的用途,如果它并没有被人们所食用,而是生产出来之后,就被直接倒悼了,我们就认为这造成了浪费,尽管这些牛奶,可能会被水里的其它动物所食用,并且使它们也得以生长发育,但我们认为的财富的用途,是最终被人来使用并且满足人们的生活目标——如果这一个目标没有被实现,我们就不认为这些财富发挥了其在社会中应有的作用……

所以人类的经济行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创造行为,创造行为,仅仅是人类经济行为展开的一个源头存在。我们不能仅仅从单纯的创造行为,来理解人类经济行为的意义,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基于创造行为与接下来的将这些创造出来的财富,通过一种恰当的方式,而有效地流转到广泛社会的不同需求者的手中,以让这些财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功用——这里的社会功用,就是指这些创造出来的财富被不同的社会需求成员用来满足他们的生活目标。这就构成了一个人类社会财富的创造与流转的财富运行机制——我们对人类经济行为的考察,就是要理解这样一个社会财富的创造与流转机制的合理性的问题,而如何理解其合理性,是人类经济行为展开里,文化合理性探索的最重要的方向……而对人类经济行为的考察,首先当然需要建立起这样一个对经济行为合理性理解的文化认知——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认知,它将实质性地决定一个社会经济行为的公平与效率……

当然,对任何人类行为的理解,都离不开对行为的合理性理解,这是人类合作的必然要求。但在理解人类经济行为的合理性以前,我们需要仔细厘清人类经济行为所生成的社会变化的链条,只有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对社会经济行为变化链条的理解,对人类经济行为的合理性的分析与解构,才是靠谱的,因此这里,我们会首先将目光投向对人类经济行为所形成的社会变化链条的完整理解……

如何融解人类经济行为之变化链条呢?其实从人类经济生活形式而言,我们会发现,人类社会曾经有过四种基本的经济生活形式,这四种基本的经济生活形式就是狩猎和采集经济生活、农业经济生活、工业经济生活和现代信息文明——这四种基本的经济生活形式构成人类经济发展的主线。而与农业经济生活相并行的还有一种经济生活形式——畜牧经济生活形式,也长期存在于那些适宜于养殖的草原地带,并且农业经济生活形式与畜牧经济生活形式,也因为长期的冲突存在,而使得农业文明与畜牧文明似乎成为人类文明冲突之又一根主线,这根冲突之主线通常成为人类历史考察的一个主要方向。但如果从人类经济生活的形态而方,其实农业文明的生活方式,更能说明人类那个时期主要的生活形式——毕竟大部分的人类成员其实是生活在农业文明的形态之下的,而在农业文明以前,人类并不主动种植作物,而仅仅从自然生长的植物中获得他们主要的生存资源,比起自然的生存方式并不高明多少——当然,人类的采集和狩猎生活,可能还是有一些技术成份在里面,毕竟那时的人们已经创造了语言,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就自然与社会的大部分情境进行语言的交流,同时他们还懂得了火的使用,这样,他们就能够通过火来将食物烧烤成熟,更有滋味,也容易消化。因为火的使用,人们还制造了陶器——陶器其实是人类清洁生活的开始,也是人类饮食的开始——因为只有陶器出现了,人类才可能烹调食物,同时陶器出现,人类才可能将他们食物进行专门的盛放和储藏——火的使用、陶器的发明,其实是人类生活方式改变的开始,饮食文化如果没有这二种技术的产生,是不可能出现的,而恰恰是有了火与陶器,人类尝到了饮食的美味,他们的饮食文化才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当然,火的使用,渐渐地使得人类运用能源的方式的进步,这其实是人类一切进步之源——因为人类文明的进步,意味着技术的进步,而技术的进步,都需要能源的运用,而火,是人类能源的源头……暂且打住,不再发挥了。

人类狩猎采集生活,其实比起人类的农业文明和后来的工业与信息文明的时间都要长,可能长达数十万年。人类的狩猎采集的经济生活形式,其实是一种不停地随着生存资源而进行迁徙的生活方式,并且因为自然的环境中存在着那些强大的猛兽,因此人类需要通过互助的方式而保证安全——因此他们其实是一种部落自助的生活,这也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化的雏形——那时候其实还是地广人稀,人类在这个星球上的主要的敌人还不是他们的同类,而是自然环境中的那些食物链顶端的猛兽。人们过着妇女采集、男人狩猎、生活资源共享、一起应对环境中的挑战、与其它部落进行集体通婚……这样的生活方式,基本上是自给自足——但这种自给自足,是一个小集体的自给自足,即大家统一生产,统一分配生活资源,相互扶助,一起应对外部的威胁……这个过程,不知道经历了多长的时间——但渐渐地,人类社会得到了发展,他们进入了农业文明时代……

人类的农业文明时代,经济生活当然比起狩猎采集时代要复杂得多,但比起人类的工业文明而言,依然是简单的一种自然经济形态。所谓自然的经济形态,就是大部分人们的生活必须品,其实都是源自于自己的直接生产而获得的,只有少部分生活中必须品,需要通过购买的方式来获得,如盐、铁器,还有一些装饰品,以及特殊的物质,如车马等,这些是通过购买而获得的,而大部分的生活必须品与生活资源,即使是房屋这样的需要消耗大量人力与物力的生活必须品,也主要是通过人们自己的劳动而创造出来的——当然,这也就说明,人们的住宿条件必然是简陋的——因为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建筑的房屋不可能太豪华,只能是简单的砖瓦性,甚至是茅草屋而——但是还是有一些商品的交易行为——只是不够普及而已。这种自然的经济形态,要转为发害的商品经济,其实需要社会创造力的有效提高,如果没有创造力的提高,人类社会是很难有发达的商品经济的,当初英国通过工业革命以后,他们的技术成就得到一个质的飞跃,于是整个社会的创造力就变得非常发达,生产能力过剩,大量的商品急需要寻找市场,于是到全球寻找他们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买家,他们瞄准了中国,这个庞大而古老的神秘帝国,有多在几亿的人口,他们想当然地认为,这个国家的市场需求一定非常庞大,因为如果每个人用一尺布,就能够够英国人生产很久了——但是,他们发现,这个国家人口虽然众多,但生产力极端低下,人们没有创造力,他们自然也就无法产生更多的财富,并且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决定了即使他们创造出来的财富,有一小部分剩余,也会被其高阶层的成员所巧取豪夺,大部分的下层成员,其实是处于食不裹腹的赤贫状态,指望一大群处于变贫状态的人们有消费他们生产出来的商品,其实是天真的……

人类的农业文明时代,其实是一个生活资源匮乏的时代,在那样的时代,人类处于一种森严的社会等级制的合作秩序中,而这种森严的社会等级制的合作,其实是处于高等级阶层的成员生活优裕,而处于低等级阶层的社会成员,大部分只能勉强维持基本的生存,而还有许多的人,甚至食不裹腹,这样的社会里,固然存在一些商品交易的形式,但大部分的资源是通过社会管制的抽水管而进行流通与向上集中的,并未进入自愿的商品交易的领域,当然,商品交易也是存在的,但只限于少数人们自给自足过程中无法生活出来的商品,然后就是上层阶层的奢侈品的交易,当然,也有少部分与海外其他国家互通有无的交易——但这些交易,其实也主要是奢侈品,与中国与外贸交易的主要商品,长期就是丝绸——这种产品,中国肯定是上流社会才用得起的奢侈品,西方其实也是。记得有一首唐人悯农的诗,简单直白,说明了农业文明时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常态——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这首诗其实说明了,人类的等级制时代,因为生产剩余有限,而这些剩余,其实是通过社会管制的方法而被上层抽走了,因此生活在底层的社会成员,其实大部分处于赤贫的状态,只能通过简单的生产维持基本的生存,大部分时间挣扎于温饱线之下,是人类文明的匮乏时代……

人类要跨过匮乏时代,进入丰裕时代,现代经济生活的复杂面貌才得以呈现出来,要不,人类农业文明朝代的经济生活,其实是相对比较简单的。但这种从匮乏时代向丰裕时代的社会转型,需要伴随着人类创造力的极大的提升——这种提升,首先在于人类农业生产技术的提升,就是说,人们能够使用更少的人口,来养活更多的人,因为粮食生产是一个社会秩序得以有序运行的最基本的底层支座,如果一个社会存在粮食供给的不足,这个社会就会长期在生存的基本线上挣扎,你无法去考察这个社会里其他的创造能力,因为他们需要为了维持生存而努力,这是匮乏时代的基本特征。当然,人类的农业文明时代,其实农业是能够维持整个社会的生存的,并且还有剩余,但其社会合作模式,注定了绝大部分农业生产人员,无法产生更多的剩余,而他们有限的剩余,都被上层阶层巧取豪夺而去,成就了他们的奢侈的生活——我们可以想象中国古典时代,帝王的豪奢,那是任何现代成员可能都无法想象的,而在一个社会中,当普遍的成员都在生存线上挣扎的时候,却允许一个社会成员如此地紫醉金迷,这说明了这个社会的合作形式,肯定出了极大的问题——我们会在人类的公平观念的阐述时,再来考察人类的财富分配不均的基本形式,来理解人类的公平观念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人类的经济生活进入复杂性的一面,是随着人类创造能力的提升,每个人所参与的创造,都有剩余向社会其他成员提供时,才会出现的。但基本的底层是农业生产得到发展,现代社会,西方之所以发达,其实与他们农业的发达有关——如果考察当今美国的农业生产,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农业人口其实不到三百万,但就是这三百万人口,能够支持他们国内三亿二千万人口的粮食需求,并且这种粮食需求还是高营养的需求,肉食、谷物与副食的市场供应都十分充足,而且他们还能大量的出口粮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粮食出口中,人们说,美国出口的粮食,能够再满足其他国家一亿五千万人的需求——这就意味着,美国一个农业人口,能够满足一百五十个人的粮食需求,而反观我国,一个农业人口,只能满足七八个人的粮食需求,这说充分说明二个国家创造能力的高下,一个美国农业人口的创造力,是我们一个农业人口创造力的二十倍……

我们再来谈人类衣服的生产问题——来考察人类创造能力是如何得到有效的提升的。中国古典农业时代的自然经济,有一个词语,相信所有的中国人都耳熟能详——那就是男耕女织——这是中国农业文明时代的基本特征。即衣食住行四个基本的社会生活需求里,衣服这种需求的满足是由家庭主妇来承担的,当然还包括家里未成年的女儿的帮助——她实际也是一个对她未来必须掌握的技能的一个学习过程,一旦她嫁到婆家之后,这一技能就是她操持家庭的基本能力。即家庭成员衣服的来源,主要依赖家庭主女通过纺织机来创造,而一个社会男女比例通常是一比一,即有一半的家庭劳动力需要用于衣服需求的满足上,当然,我们可以说,家庭主妇并不完全将她的精力放在衣服创造这一工作上,她还了承担了很多的家务劳动。但一个纺织的生产效率,肯定是非常低的。现代纺织厂的生产能力,一个只有几百人的小厂,她们通过机器纺织出来的布匹,却能够满足上千万人的衣服需求——这种生产效率的提升,解放了多少妇女的生产力?现代工业文明的肇始,很多人认为是瓦特的蒸汽机的发明,其实我更加愿意上溯到人类穿衣这一功能的社会需求解决方案的改变上,即人类通过大规模的集中纺织生产,解放了多少家庭主妇的劳动力?这些被解放的家庭主妇,可以创造出多少新的文化生活方式?可以产生多少更新的有效的个体生活需求?从而引发了社会更丰富的创造形式?这种改变,都与社会创造力的提升有极大的关系……

当然,现代经济生活的主要形式是商中的生产、交易与分配,这是非常复杂的,生产过程如何有效组织,交易怎样进行,分配是怎样在参与生产与社会公共管理中有序进行的——这三个大的领域,都是非常复杂和难于理解的——因为相比于自给自足者而言,他们的生产就是满足自身的需求。而现代社会的生产,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的,而是满足他们的需求,那些满足他人需求的生产者,并非他们自己没有需求,而是通过满足他人需求的方式来获得相应的财富,然后他们利用这些财富来购买他们所需要的商品,从而满足自己的需求,因此,他们的需求的满足,是通过一种间接的方式实现的,这就需要建立起一个社会复杂的合作体系,因这个复杂的合作体系里,我们会发现,人人都为他人而生产或者服务,但人人也都受益于他人的生产与服务,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复杂的现代经济合作机制——这个现代的经济合作机制,被人们称为市场经济……

其实在现代市场经济这个名字出现以前,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商品经济——这其实是市场经济的另一个称呼而已。我们可以对这二个名称进行等价互换——即市场经济即是商品经济。而与市场经济相对的,人类农业文明时代的经济形态,我个人愿意将其称之为管制经济——即通过对社会核心资源的严格控制,而形成的一种人类经济合作的形式,而现代社会产生的另一种管制经济的形式——计划经济,或者说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其实是一种比管制经济的限制更深的经济生活形式,这种经济生活形式,不仅对人类的资源进行强力的社会控制,其控制的强度远远超过传统农业文明时代的管制经济,他们还对人类自身的经济行为进行强力控制——即控制他们参与经济生活的形式与资格,从而使得社会经济行为充满了社会力量的那种强约束性,而这种强约束性,使得社会成员为适应这种社会强力的约束,而无法产生任何新的经济合作形式,因为这些新的经济合作的形式,在强管制的条件下,无法产生丰厚的利益回报,使得这种经济创新是一种为他人作嫁衣裳的行为,因此在这种更强的管制经济的合作形式下,社会合作效率就被窒息了——对计划经济与管制经济形式的批判,现代经济学其实进行了非常深入的理性探索,但这需要建立起对人类经济生活的基本社会认知技术的前提下,这种深入的分析探索才能得到理性的理解,而我们现在,尝试进入现代人类经济生活形式的那种基础的的技术层面——其实,对人类的行为展开的合理性的理解,如果没有能力介入其基础的技术层面,你就无法真正建立起一种有效的文化合理性的阐释,政治行为是如此,法律行为、学习行为、交流行为、生活行为都是如此,经济行为当然也不会有例外……

经济行为是人类社会行为中的一种最基本的形式——离开了人类的经济行为,人类其实就无法获得他们的生存资源,因此经济行为也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求存形式的行为,人类需要经济行为来创造财富,来实现他们的生活目标,这些生活目标,包括基础的衣食住行,也包括更丰富的信仰、文化、艺术、体育、科学、技术、娱乐、休闲……等无数更丰富的精神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都需要使用资源,而资源需要通过创造而来,没有创造,其实人类就没有他们可以实现上述生活目标的资源,因此创造是人类经济生活中的底层。一切经济行为,都是围绕满足人类的生活目标而实现的,而经济行为的展开,首先是创造行为——创造行为,人类在早期其实是通过家庭这样的组织而进行的,这是农业文明时代,人类创造行为的主要体现,当然,人们可能还有另一些的创造行为,如建筑房屋,修建水利,制造铁器,开发盐场——这些行为,也属于创造行为,是工的范畴——而在现代社会里,一切物质财富的生产,都归入创造的类别,先有创造,我们才能谈分配与流通,只有首先创造出了丰富的财富,人们才能将这些财富通过有效的分配与流通手段,到达有需要的社会成员的手中,从而完成财富人分配与运用过程,这是人类完整的经济行为的变化链条,而这个变化链条,人类需要对其建立理性的理解,而这个理性的理解过程,首先是人类经济生活的意义创造问题,即人类如何表征他们的经济行为,并且对他们的经济行为在社会上进行意义的交流的,这样,人类的经济行为的社会合作,才会进入某种有序态……

对人类经济行为的理解——是在对经济行为建立了一个成熟的意义表征体系的前提下产生的。没有对人类经济行为进行的恰当的意义表征体系,人类无法理解他们自身的经济行为——尤其是人类的经济行为,其实是在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变化过程中被有效抽象出来的。就如同人类对自然的理解,需要把自然存在的事物通过相应的意义体系来表征出来一样。当然,自然存在物的复杂性,使得人类需要通过复杂的观念体系把他们对自然的意义理解表达出来,同样,人类也需要把他们对自身复杂的经济行为的意义理解,通过复杂的经济观念来进行有效的表征——我们是无法穷尽人类对他们经济行为的意义表征的观念总数的。但有些非常普遍和对经济行为的一般意义表征观念,我们却需要对其建立深刻的理解——下面我们略举一些人类经济行为里的常见观念……

工作——是人类对他们经济行为观念表达的一个比较普遍的经济行为指称的词语——通常指的是一个社会成员能够在社会合作中获得经济收益的行为。因为人类的经济行为——本质上是通过创造出物质财富,然后将这些物质财富通过特定的方法来分配到那些对此有需要的社会成员的手中——即通过创造、分配与交易的方式完成财富的生产与高效运用的整个过程——这个过程其实是缺一不可的。尤其是现代社会,创造、分配与交易是极端复杂的。而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参与创造、分配与交易的社会成员,他们都在这个过程中获得其相应的经济收入,从而构成了社会合作过程中某个功能实现的责任履行者,并从他们的责任履行中获得收入——这就构成一般意义上的工作行为。但这里所指的工作行为,仅仅指参与了财富创造、分配与流通过程中的那些社会成员——而财富到达最终端的消费者时,消费者的行为不构成工作行为,而是构成生活行为,只有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的那些变化过程中,使得财富的创造、分配与流通得以有效实现的社会成员的行为,才构成经济行为,这些经济行为,在人类的社会认知的观念体系里,就构成工作行为……

但是,人类还有大量的与这里所指称的经济行为并不完全一致的行为,同样被视为工作——如教育工作者,政府管理人员和媒体从业人员,他们的获得经济收入的行为,同样是属于工作的范畴——这是因为,人类要保障其创造、分配与流通的有序,就需要有一个学习的过程,社会公共管理的过程,与相应的信息交流的过程——这些过程中,是人类保障其经济行为有序的必要的前提条件——其实也是保障其社会秩序有序的必要的前提条件,是人类文明秩序运行所必须付出的成本,而的有参与知识传承、社会公共管理与信息传播并且因此而获得经济收入的行为,同样构成人类的工作行为——但这里的工作行为,我们将其归类到政治、法律、学习、交流行为之大类里,而不将其归入经济行为类别里。即经济行为类别里的工作与政治、学习、交流行为类别里的工作,仅仅指其履行责任获得经济收入的意义上而言,是工作行为,但这些行为,因为其在社会功能承担中属于不同的大类,我们又可以将其归类入政治、学习、交流这样的行为类别中。而人类家庭生活中,同样有一种行为——即家庭的日常劳动行为——这些日常劳动行为,因为在家庭生活中并不特别额外付给工资,因此这些就不被视为工作的行为,而仅仅归类为家庭劳动。但假设一个家庭雇用了一个钟点工,专门给他家进行清洁卫生,那么这个钟点工给这个家庭的清洁行为,就属于社会认知里的工作观念的范畴……因此,我们理解人类工作的观念,是与他的行为能够带来相应的经济收入,并且这种经济收入必然会附带相应的社会责任而产生的一种专门指向满足特定社会功能的行为展开……

人类经济行为主要指向财富的创造、分配与流通——这是因为,人类的创造行为,通常并不是个人能够完成的,而是在一种合作的状态下进行的,即某一个特定功能的满足——如建筑一幢房子,通常会有很多人合作,那么这幢房子所生成的利益,就必然在那些所有参与建设者中国进行分配——同时,这幢房子的建筑,需要使用很多的材料,这些材料,本身也不是凭空从自然中产生的,所有的材料,几乎都有主人——当然建筑材料也许有一些天然的石头是躺在河床里的,没有归属,人们愿意就可以随意取用,但这是非常罕见的情形,即在人类社会创造过程中,所有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资料,基本上都需要获得原来主人的许可,通常这种许可是付费——即房屋的整个收益里,就自然会被那些资料拥有者占去一定的份额。但人类社会有一个公共机构,这个公共机构履行公共功能,它需要相应的资源来保障运行,这些资源在现代社会主要通常税收来实现。而税收,就在的有的社会经济行为中需要分担一部分公共开支成本——这样,一幢房屋的利益分配里,就自然地含有税收的部分。即要想让一幢房屋被有效建筑出来,就需要三大类开支——人工开支、材料开支和税收开支,这构成房屋的主要成本——社会认知里被认为是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税收成本。当一幢房屋建成,房屋的收益在哪里呢?就是房屋的购买者会支付房屋出售的价格——这个价格里,就自然地承担了所有的房屋的人工、材料与税收成本——然后二者之间并不完全吻合,即房屋的价格未必与上述三项完全一致。其差额如果有赢余,则由房屋建筑的组织者获得这些赢余,如果房屋出售的价格不足以抵销上述三项成本支出,则建房者承担其中的亏损——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行的一般方法……

这里我们其实谈到了人类社会经济行为中的二个最重要的观念——那就是收益与成本——这二个最重要的观念,构成我们对人类社会经济运行的核心理解。如果离开了对人类经济运行里收益与成本的理解,我们其实就无法真正理解人类的经济行为。只有理解了人类经济行为里收益与成本的观念,我们才能开始对人类的经济行为的理解,步入某种有序的状态……

利益与成本构成对人类经济行为考察的二个基本的维度。即所有的人类经济行为的展开,都是有利益存在的,没有利益存在,人类的经济行为就不会展开。但在经济行为的展开过程中,人们会发现,他们需要为这种利益的追求而付出成本,没有一种利益的获得,是没有成本存在的——这就是经济学里最重要的观念,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即所有的经济行为,都需要负担成本。那么经济行为里的利益在哪里呢?一个有效的经济行为,就是利益减去成本,这构成人类某一经济行为的纯收益——即利润。如何考察人类经济行为的效率呢?就是利润。当一个经济行为,其收益减去成本呈正值时,就是有效率的行为,当收益减去成本是零时,表示该行为没有利润,但也没有亏损。但当收益减去成本呈负数时,表示该经济行为亏损了,入不覆出,这样的行为是没有效率的,不值得追求……

这就构成人类经济行为里一个判断行为展开的重要的效率机制,即一种经济行为,究竟有没有必要展开,有没有动力持续地进行下去,与这个行为展开过程中的利润回报有关。当利润回报越高时,人类的经济行为就是有价值的,值得持续地进行的,这就构成了一种有效率的经济行为。如果人类的经济行为里利润归零,则这种行为的价值,就是可有可无的,因为没有任何利润的回报。但如果人类的经济行为的利润为负,说明这个经济行为的回报,无法抵销其成本的付出,这种经济行为就是无效率的,是不值得做的,不具备持续性,需要理性地放弃——这就是对人类社会对其经济行为进行有效判断的深刻的效率机制……

人类的经济行为——很少通过单独的行为展开而进行,尤其在现代社会,象传统农业文明时代,个体通过在田间劳动而展开的种植行为,在现代社会也渐渐地被大规模的农场或者科技种植的方式所取代。而现代农场与科技种植,其实是有大量直接和间接的合作的。因此现代人类的经济行为里的创造行为,其实是通过大规模的合作行为而进行的,并且也不是一个个单独的行为,而是一系列的行为展开,然后对这一系列的行为展开进行效率考察——如一个流水线上有几百人,他们每人都有不同的工作内容,然后还有其它围绕这一流水线的工作而展开的相关的服务工作——这构成一个规模宏大的生产厂家——需要对这一个集体合作体、无数工作人员的行为集成的整体效率进行评估,我们才知道这一个合作体有没有效率——这其实构成人类经济行为效率评估的一个核心机制——人类通过成熟的薄计术来考察他们大规模直接经济合作的效率——从而理解这一个合作组织究竟是不是有效率的——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阐述了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生成的理性机理,他将主要的视角投向新教里一种新的伦理观念的产生——即重新审视人类对于财富与信仰的关系,来调整圣经里相关的经济视角与现代社会经济合作里那种逐利性的矛盾,从而使得信仰者得以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获得其经济行为的正当性——这当然是极端重要的一种文化观念的重新建构,也是人类文化观念对其经济行为正当性的全新诠释——但马克斯-韦伯同时还指出了,现代大规模的经济组织得以有序进行的一个重要的理性指引就是,现代簿计技术的成熟,其实就是现代会计技术的成熟,使得人类能够对他们大规模的合作的效率进行理性的评估,从而使得效率机制作为现代经济生活的行为激励机制的核心引檠,产生了一个认知上的技术指引——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成熟的对大规模的合作组织的效率的评估技术,人类如何将无数的人行为集合所获得的收益与其所付出的成本之间,建立起理性的效率判断视角?效率机制是判断人类经济行为的核心引檠,是指导人类经济行为方向的一个无可或缺的认知视角……

但是,人类经济行为里的效率视角固然是十分重要的,但并不是人类经济行为展开里唯一的视角,有一个视角,在经济行为的展开中,与效率维度是同等的重要,几乎是不分轩轾——那就是人类的公平维度。即人类的伦理维度是无缝覆盖人类所有的行为之中的,当然不会缺失对人类经济行为的覆盖——而人类经济行为的展开中,一个不可忽略的维度是公平,即所有的经济行为的展开,都必须符合人类的公平原理——而人类经济行为的公平的考察,是通过对责任的承担这样一个维度来有效实现的——即履行经济行为中的责任,是人类追求经济合作效率的基础——人类经济行为的效率追求,必须在责任履行的基础实现,如果没有有效的责任履行,人类经济行为中所实现的效率,就因为对公平的破坏,而需要受到人类伦理规范的制约……

人类经济行为的伦理规范由公平的观念来界定——而理解一个经济行为中有没有实现公平——需要由经济行为中的责任观念来界定。即人类的责任观念是理解社会合作过程中,有没有有效实现公平的一个重要的认知指引。一个人在社会合作过程中,如果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他所获得的利益就符合人类的公平观念,如果他在获得利益的过程中,并没有履行其相应的责任,则其经济行为就不符合人类的公平观念,需要受到社会力量的相应约束——这种绷带,既有组织内部的规则约束,也有社会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的约束……

当我们涉及到对人类责任观念的理解的时候,这构成一个重要的和基础的社会文化观念——我们需要从人类的文化合理性的那种推理的路径中去探索。但从整个人类的责任观念的理念中,我们需要明白的是,人类追求利益当然是一种天性——因为他们发现利益能够带给他们自由。但基于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样的古训,人们会发现,所有的利益都需要通过付出才能实现,没有付出,就没有利益,这是一般的人类经济行为展开时的一个现实的情形……

付出意味着一种主动的行为展开——这种主动的行为展开,是在利益激励的前提下进行的,没有利益激励,人们不会主动付出。当一种利益获得不需要通过付出就能够获得的时候,人们就不会付出。当一种利益获得,其付出越少,而利益同样不会受损时,人们就会趋向于付出越少——这是一种效率机制所决定的。但因为人类社会现实存在的一种合作机制的存在,就自然会产生一种非常普遍而广泛的社会合作现象——即成本的付出与利益的获得的主体的非一致性的问题,这导致了人类社会合作体系里必然存在的责权利不对称的现象——这构成人类社会公平缺失的一个重大的合作困境,而对这个合作困境所造成的合作公平与效率的丧失,与人类因此而调整自身合作模式,以保障合作公平与效率的有效实现,就作为社会认知里,最为重要的方向,理解这个合作过程中责权利对称性的问题,构成人类经济伦理的关键方向……

利益与责任的关系问题——构成人类公平与效率的核心——人类需要通过对利益的权衡来判断经济行为的效率。但这种效率需要在责任得到有效履行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人类的公平追求。但责任的履行问题同样构成一个重大的社会认知困境——即履行责任者与享受利益者不能脱节——这就人类文化观念上的责权利对等。这种对等机制在于,人类愿意为利益而付出,但如果人类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他的付出没有得到正当的回报的话,个体为利益而付出的这种激励就会受到打击,他就会倾向于减少付出——这种倾向于减少付出,会让社会经济运行的引檠因此受损——因为一个主动的行为展开机制受到了影响,当行为主动展开减少时,社会整体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失,利益的蛋糕就缩水了,社会财富受损——这样,社会合作要求行为主动展开的激励引檠需要尽量受到保护,这种保护就是,一个人的行为展开的责任履行过程中,他的利益需要受到保护,这就是社会鼓励利益创造机制生生不息的一个深层的利益激励机制——这个利益激励机制,需要保障责任改造过程中的利益归属,尽量属于那些已经履行责任的人,而在利益创造过程中,未履行责任者,不能在利益分享的蛋糕中受益,否则,就是对责任履行者的不公——这构成人类对社会经济合作过程中,合作公平与效率的深度追求……

当然,在这个合作过程中,我们能够发现人类的责任与利益的那种对称性,也广泛地存在责任与利益的非对称性——这样最容易造成责任与利益的脱节,从而构成社会合作的不公平——这种不公平会导致社会内生冲突的加剧,是社会合作瓦解的原因。但这个机制其实非常深刻,我们需要留待对人类实践机制进行考察时,再深入探索其原理,尤其是当还存在一个广泛的信息不对称的基础的事实存在时,我们对社会合作过程中的那种责权利的分析框架的有效运用,需要与社会制度层面的信息收集、力量运行、自由裁量权的赋予以及文化观念及信息交流机制……这些非常复杂的因素进行总体的考量,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机制,而是一个社会合作的真正核心与关键的机制,对其的理解,决定了一个社会合作的效率与公平程度,也决定了文明的层级,在未来的阐述中,我们会慢慢地展开对这个机制的核心理解……

但是,人类之所以会展开他们复杂的经济行为——这种主动性的激励机制是源自于利益的——没有这种利益的激励存在,人类就不会主动地展开他们的经济行为——无论这种经济行为是为了创造财富,还是将这些财富通过流通的方式到达对其有需求的社会成员的手中,这些都需要利益的激励才会进行。没有利益的激励,人们就不会主动进行创造与财富的流通……这样,人类经济行为展开里,一个主动性的源头就是发现利益——如果没有一个利益的发现过程,人们就不会创造出利益——而不管是创造出可以为人们的生活目标所实现的物质财富,还是将这些物质财富通过流通的方式而到达需求者的手中,并最终实现他们的生活目标——这是一个从财富创造到运用的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了整个变化链条的复杂性——通过合作而形成的工厂组织巧妙地利用现代的技术手段,而产生了物质财富,这些物质财富,并非是这些工厂里的人员自己使用,而是将其流通到社会,为其他的社会成员所使用,这些社会成员使用这些物质资源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自身的生活目标,但也许同样是为了利益,将这些物质财富运用在进一步的物质创造上,但最终,这些物质创造必定会在最后一个环节,成为某一个社会成员最终实现其生活目标的物质财富,并成功到达他的手中,这个整个过程的完成,才构成上述所有的人参与合作之后的目标的实现——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现代经济行为的整个过程。如我们怎样理解一个拖拉机厂的生产与整个社会个体生活目标实现的那种关系?我们假设这种拖拉机是用来在田里进行土地翻耕的,即拖拉机厂的采购人员,采购了很多组装拖拉机所需要的器材,然后通过工人们将其组装成拖拉机,这些用于农耕的拖拉机,就被厂家批发到了拖拉机的经销商,经销商将这些拖拉机发送到一个个的销售点,然后农民买了这些拖拉机,他们开动拖拉机用来翻耕土地,然后播下粮食,他们将这些粮食送往市场,人们将粮食买回家,然后做成食物,最后人们就将这些食物吃悼……这样,一个人所吃下的食物,就有这拖拉机耕地之功,拖拉机最终是通过这个食物到达消费者手中后,其相应的社会变化过程才完整实现——但这仅仅是我们对拖拉机与食物这种关系建立起社会变化链条的完整理解而已——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社会变化链条的完整理解,我们其实就不能理解拖拉机在一个社会中的作用。同样,我们也可以理解一个人之所以在一个工厂的流水线上生产的原因——我们同样需要复原他的在流水线上工作的单个的行为与整个的社会变化链条的完整关系,如他是在一个电脑电源的生产厂家上班,他组装电脑电源,这些电脑电源被卖到电脑组装厂家,生产出电脑,电脑被批发到电脑市场。然后进一步到各个电脑经销店,被消费者所购买,从而电脑就最终成了消费者的个人用品——用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在这个完整的社会变化链条的理解中,我们才能理解某一个个体在电脑电源的生产厂家,每天单调地将一个个元器件插在电路板的某个规定的位置上的意义,没有对这整个社会变化过程的理解,我们就无法真正理解这个社会成员将他的元器件插到电路板上规定位置的意义所在……

我们会发现,当我们考察人类的经济行为的时候,无论你考察哪一个单独的经济行为,要理解这个经济行为之所以能够得到有效实现,其社会合作之所以能够有序进行,都需要建立起这样一们从生产、流通到最终消费者需求得到满足——这样一个完整的社会变化链条。而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有很多人参与了这个合作,并且他们都在这个合作的链条中存在着利益诉求,而这些利益诉求,从社会认知的层面而言,都将是最终的消费者为他们的利益诉求买单,而这些参与财富创造与流通的所有的社会成员,他们在整个过程中的作用,就是生产出相应形式的物质商品,然后通过合适的流通手段,让这些商品到达一个对其有需求的社会成员的手中,而这个商品,在这整个运行过程中的所有的成本与利润,都会附加在其价格上面,而消费者就最终承担了其所有合作过程中的成本与利润,从而在这个合作过程中,所有参与合作的人的利益都得到有效的实现,而消费者在实现了生产与流通者的利益之后,他也获得了这个商品所带给他的收益——即他可以有效地运用这个商品来实现他特定的生活目标……

即人类的整个经济行为的展开,其最终目标,其实都是为了满足人类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当你理解了这个完整的社会变化过程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人类的行为行为,其实是人类经济行为展开的终极目标而已。离开了人类对他们生活目标的追求,人类的经济行为,其实就不会有效地展开……

但是,我们通常只能考察人类一个个孤立的经济组织或者经济行为,如一家贸易公司,一家粮食加工厂,一家批发商……这是一个个的经济组织,这些经济组织,在人类的经济行为的展开过程中,形成了整个经济变化链条中的一个个的环节,这些环节串起来,就成为了人类整个的经济变化的链条,通过这整个经济变化的链条,而成功地实现了所有参与者的利益诉求,从而完成了人类的经济合作过程,而这个经济合作的过程,就构成了人类广泛的经济行为的动态展开……

我们来考察这种复杂而动态的经济行为的展开,我们究竟是怎样去建立起理性的理解的——每一个微观的经济行为,其在整个社会合作中的意义与作用,我们是通过恢复这个经济行为,在整个社会认知中的变化链条的方法来建立理解的,如果不能建立起完整的社会合作的变化链条,你无法理解一个孤立的个体行为的社会意义,当然也就无法理解其经济意义——当一个铁匠挥动着铁锤使劲地高喊打着烧红的铁块时——这是一个孤立的行为,你需要等他把所有打铁的行为完成,发现他打制了一把锄头,然后他把锄头卖给了张三,张三用这把锄头给李四锄地,李四在张三锄好的地上种上庄稼,最后粮食成熟,李四把这些粮食送到市场,市场的贩子批发给零售商,零售商将这些粮食卖给消费者。然后消费者食用这些粮食——从整个社会的变化过程的完整的理解中,我们才能得到那个铁匠行为的真正社会意义。人类所获得的所有的社会意义,都是从这一个个变化的链条中进行有效的把握的。没有对这个社会变化过程的完整理解,你无法理解人类经济行为的那种真正的社会意义……

但是,在所有的社会完整的社会变化的链条中,都有一根主线在让人们对这些行为的动态过程中,形成一种主动的行为展开的激励,这根主线就是人类的利益激励机制——铁匠并不等他的锄头给他人挖完土、并且等到粮食种出并卖悼之后,才会找那个最终的粮食消费者支付他的锄头的利益——他不需要这么复杂,他很简单,谁买走他的锄头,他就问谁要利益——而买锄头者也并不问最后的粮食消费者要利益,而是谁让他锄地,他就问谁要利益。庄稼的种植者也不问最后的消费者要利益,而是他将粮食送给批发商,批发商付给他利益,然后批发商问零售商要利益,最终,零售商从终端的消费者那里得到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利益是一层层的分别给付的,并且随着环节的增加,利益其实是呈现出滚动增加的趋势,而最后,这个被滚动增加的利益,被消费者全部承担——这就构成了人类利益实现的完整的社会变化链条……

人类需要描述他们的经济行为,并且就如对人类十分重要的事物,人们还努力对其进行量化理解一样,人类同样量化了他们的经济行为,并且他们发现,一旦成功实现了对经济行为的量化,他们就非常容易地对经济行为的效率建立起理解,当他们理解了经济行为的效率的时候,他们就产生了对自身经济行为追求的一个简单的方向,即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其实是人类社会互动时,他们如何使自身行为最有效率的一个认知指引——但一定需要有技术层面的实现手段,人们才能建立起他们经济行为的效率视角。没有这样的效率视角,人类其实是无法理性地选择他们经济行为的方向的,即一种成功地量化他们经济行为的技术手段的产生,对人类经济行为的动态指引是十分重要的,离开了经济行为的认知指引,人们在复杂的行为选择面前,可能就会进退失据,无所适从——因此对经济行为的理解,不能仅仅拘限于描述的层面,还需要进一步对其进行精确的量化理解……

人类是通过价格机制来完成对他们复杂的商品的那种量化理解的,这其实已经是人类对商品量化理解的第二层了,第一层的量化理解,其实是物理意义的层面,即商品的大小、数量的多少等等,这一层的量化,与人类理解这个世界的物理意义是一致的,但价格量化,是对商品在社会中的价值呈现的理解,并进一步构成商品在社会中的力量的理解——这种对商品的价格量化,构成人类社会合作量化的核心机制。只有这个核心机制得以在社会合作中,通过内生的力量自动地演化出来,人类进一步的深层合作,才能广泛而自动地形成……

即人们在他们的社会合作过程中,建立了对这个世界所有的商品、服务与经济行为的那种价格的量化理解——这种价格的量化理解,源于人类产生了一种货币机制——这种货币机制,其实是渐渐地覆盖人类几乎所有的经济行为的,而刚开始,之所以产生货币的机制,是为了拓宽他们剩余产品的那种交易渠道,或者让他们生产中的剩余产品能够方便地与其它社会成员的剩余产品进行交易而产生的。这个过程,其实微妙而复杂,但随着人类交易的广泛与频繁,人类的货币机制,渐渐地成为一种社会的心理机制,最终,货币就自然地充当了一个社会所有商品与服务的量化手段,从而使得广泛的异质的商品与服务,得以在社会中通过货币这一单一的计价手段,在社会合作中得以流通无碍,人类的合作体系,就在货币这种技术手段的帮助下,开始有效地建立起来,并最终形成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合作系统……

货币机制,是人类产生的对商品与服务在社会中的那种价值的量化理解,只有产生了货币这种量化理解,人们才能理解无数种异质性的物质存在,怎样通过一种同质的货币来比较其价值,从而为人类的交易提供一个合理的视角,也为人类理解不同的异质物的价值提供一个认知的标准——鱼我所欲也,熊掌,亦吾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孟子在二千多年前曾这样感叹——这是说明,早在孟子那个时代,人们就有了量化这个世界异质商品的技术手估。货币产生的年代其实是非常久远的,最早的货币是贝壳——中国与钱有关的文化,大都是贝字的偏旁部首,说明在人类文字产生以前,贝壳作为货币就已经深入人心了,然后开始产生了铜、铁这样的货币,进一步产生了白银和黄金作为货币——在人类的合作体里,黄金和白银几乎都不约而同地成为了货币。就如马克思所说的,金银天生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生就是金银——就是因为金银具备货币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中的诸多方便的优点,结果人们就自然地选择金银作为货币,并且不管地域与时空,那些大规模的合作体,在最后都以金银作为他们的货币……

只有产生了人类的货币机制,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一堆谷子、一幢房子、一辆马车、一件丝绸衣服、一颗钻石、一块玉、一本书、一张稀世的画作……它们的价值的高低,人们在对这些异质性的存在进行取舍时,才会有一个判断的标准,就如同孟子要在鱼我熊掌间选择的时候,他其实是通过比较二者的价格完成取舍的——弃鱼而取熊掌,因为熊掌的价格比鱼更高,因此他就在二者之间选择了价高的熊掌而非价低的鱼……这是一个人类经济行为里基本的取舍方向——这构成人类一门最重要的学问——经济学……

经济学是人类社会学科里的显学,但究竟什么才构成人类经济学的定义?这是一个问题。虽然大家对人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大体上能够达成一致,即使有分歧,也只是局部和小范围内的,但什么才构成人类经济学这一门学科的比较正式的定义,却是见仁见智。我个人对经济学的定义如下——

经济学——人类量化其行为中的利益维度,并用考察其如何才更有效率,这就是人类的经济学……

人类行为的展开,构成人类社会学科的研究对象——但任何行为,其实都存在一个利益的方向,没有利益的方向,人类的行为展开就不会有激励。但如何形成对利益的有效的认知,在复杂的异质物质面前,人类对利益的判断更多的是出于个体的考量,但个体的考量与其他成员的利益考量是不同的,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那么不同的利益考量就会形成不同的社会变化方向,但社会其实琮需要通过广泛的合作才能形成更高效的创造机制,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一个共性的利益考察方向,这个共性的利益考察方向,需要超脱个体的利益兴趣了取舍,而成为大家一致的判断标准,这个一致的判断标准,其实是一个共识的达成过程,抽象的共识达成过程,在人类合作体里是广泛存在的,就如同我们每年会看到衣服不同的款式的流行一样,其实是有一个抽象的对服装审美的共识的达成机制的,但人类对利益的共识的达成机制,需要超脱个体对异特物质的那种审美个性,而进入一个共通的评价机制,这个共通的评价机制,其实就是人类的价格机制,这个价格机制,是人类对不同的物质需求所形成的价值的巧妙排序,而这种价值排序,本质上就是形成一个动态的价格机制,来让人们对异质的物,在社会上的价值产生一种认知——这种价值的认知,是整个社会的共识性接受,是超越个体的喜好的,所以我们其实需要从共识的形成来理解人类的价格机制……

这个价格机制——是对异质物在一个社会里被接受的程度的一种量化机制——这种量化机制,本身与社会成员对特定商品的接受与喜爱程度相关,当接受与喜爱程度高时,其价格就高,当接受与喜爱程度低时,其价格就相对较低——但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还与这物的供应程度相关,如果其供应相对比较丰富,并且容易获得,那么其价格就会相对较低,如果供应较稀,或者其供应的难度比较大,即其供应的成本较高,那么其价格就较高……这是人类社会合作里,价格机制形成的一般的机理——在这个价格形成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商品的价格与他们在人类社会中所满足生活目标的那种作用,并不会自动形成一种对应关系,即作用越重要,其价格就越高,作用越不重要,其价格就更低——这并不是商品价格在社会流通过程中的一般情形,就如同钻石与水的价格悖论一样,钻石对人类而言,没有什么明显的作用,但其在社会中价格昂贵。水对人类而言,作用极端重要,几乎每天都要使用到它,但其价格却很低——这是因为,水其实是一种非常易得的商品,供应丰富而稳定,但钻石却是一种较为稀缺的商品,供应少而且社会对其争夺得非常厉害,因此其价格就较高,这就形成了现代商品经济社会里,钻石与水的那种价格悖论……

货币构成人类对这个世界上所有对人类有用的商品的价格量化机制——这种价格量化机制的出现,就产生了人类对所有物在这个社会中的价值排序——人们能够方便地根据价格而确定其相应的社会价值。这种物的价值排序,本身是基于一个价格机制而生成的——这样,我们就会发现,对物的价值判断,就可以根据它在社会中的价格而决定,而与物本身的那些物理的属性的关系反而不大——比方说,人们是不根据物的形状、颜色、大小、软硬、气味……这些物的物理特征来判断一个物的价值的,而只根据其价格来判断其价值。但物的价格又是怎样形成的呢?这是一个问题——人们在对所有的物的量化过程中,他们都会发现,一旦量化机制形成,对物的某一维度的量化就可以形成确定性,如重量、体积、长度、宽度……只要将量化的标准确定,这些物的量化就确定了。但人类发现,价格不能被确定,即使人类量化了确定物,如将确定重量的黄金作为量化标准,试图确定某物的价格——但没有用,这个价格不会确定,并且经常流变,即人们发现,他们无法获得一个物在社会上的价格的确定性——人们发现,某一个商品,在社会上的价格确定,与诸多的因素有关,并且人们几乎无法穷尽这些影响价格的因素,如一种商品的数量多少,其供应的稳定性,其生产技术的改进,其功能在社会中的不断被发现,人们对其的喜好程度,社会成员力量的改变,不同的成员对该物信息的掌握程度,社会管理的形式……这些都构成对物的价格的非稳定性,人们从二个层面去理解商品的价格形成机制——供给与需求——这是二个对商品价格形成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其实是将上述诸多的因素,归之于二个方向——供给与需求,任何一个因素的改变,都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但这些改变可能既会是短期的,也会是长期的。而任何商品,其在某一个时间间隔内,会有稳定的供给与需求,这种稳定的供给与需求会在某一个价格上达成一种动态的平衡,而这个动态的平衡点,就是经济学里供给与需求二条曲线的相交点,这构成一般的经济学理论的价格生成机制的理解……

当我们想理解商品的供给与需求所达成的动态平衡这样一个分析框架建立理解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理解的是,货币的社会功能问题。货币对于人类的合作是极端重要的,货币是在人类内生力量的作用下自动地生成的,并非是某一个人专门创造出来的,而是大家在社会合作过程中所达成的自愿的共识机制——这种自愿的共识机制,本质上是一种物与物的互换,而这个互换过程中,一种中间等价物就应运而生,主要的原因是,当一个社会上,人与人就其所愿意供给的商品进行交换的时候,一般需要达成彼此对对方的物都有需求——这才能进行有效的物物交换,如果一方需要对对方手中的商品,但他自己手中的商品却是对方所不需要的——对方就不会同意交换,因为他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这样,社会交易能够满足的条件就很少。如果有一个中间的交易等价物产生,人们就会将他手中用来交换的商品都换成这个等价交换物,再用这个等价交换物来换取他们所需要的任何商品——这样,就能够促使所有的交换都能够动态进行,久而久之,人们就发现,拥有等价交换物的好处,即这个等价交换物,虽然在他满足自己日常需要的任何目标时,都不能发挥作用,但它却可以换来任何自己需要的物品,这样,如果一个人拥有这样的等价交换物,他就可以随时用它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任何商品,进一步,他也可以随时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任何社会成员的服务——这种物就在社会中体现了一种魔力——这种魔力就是,依赖这种特殊的等价交换物,人们可以随意调动所有的社会资源与社会力量——这就构成了人类力量调动的一种单一的凭证——货币——人们发现,他们拥有货币,就可以用来调动一切合作力量,也可以用来调动一切合作成果为自己所有效使用……这是人类货币所承担的一般的社会功能,即力量调动功能。

当我们把货币从一般的社会等价物这样的观念,上升到其对社会力量调动的功能时,我们对货币在人类社会合作中的作用就需要重新评估——通常我们都认为,人类权力是一种有效调动社会力量的手段,一个拥有权力的人,他就能够调动相应的社会力量,并且权力越大,其能够调动的社会力量就越大——但如果我们深入考察人类的权力运行机制,其实依然会发现,其隐藏在权力背后的货币调动社会力量的方式依然在左右着权力的有效运行,即假设没有货币调动社会合作力量的那种方式存在,权力调动社会合作力量的有效性就会受到质疑,其权力的社会基础就失去了——所以权力调动社会力量,其实依然是一种表象,真正深层的内隐的力量存在,依然是货币所行使的调动社会力量的功能——而这种货币所行使的调动社会力量的功能,使得人类社会的力量呈现形式,就与自然状态下的力量呈现形式发生了解改变,自然状态下的力量呈现形式,是暴力的强大、观察的敏锐、奔跑的快捷——这是作为自然力量呈现的一般形式,但在人类社会的合作体里,我们会发现,暴力也好、观察力也好、奔跑的速度也好,他们都会是人类力量呈现的一种形式,但是这种力量在社会合作体中的体现,却需要通过货币这一单一的量化机制,来对其进行评估——如果其通过力量的有效运行,而无法获得更多的货币——人们就不会认可其力量的效率——即人类力量运行所获得的效率,是通过货币获得的数量多少来进行有效评估的,这构成人类社会合作体中,力量有效性的一种动态和即时 的评估系统——人类复杂的行为方式,更丰富的力量呈现形式,最终都需要产生一个单一的评估体系,这个单一的评估体系,就是人类社会合作体中所产生的货币评估机制——这构成对人类力量大小与强弱的有效评估,人类行为展开的效率机制,也就有了一个单一的方向——货币的数量多少……

从货币对商品的价格量化机制来考察,我们观察到的一个表象是,商品是被货币所量化的——但所有的商品,本身都是人类的创造物。人类社会生活中所出现在他们面前的那些有用的商品,通常被人类视为财富,这些财富,只有极少数不需要通过人类的劳动,而绝大部分都需要通过人类的劳动来创造出来。而人类的劳动,本身就是人类力量的有效运行——但并不仅仅是创造出商品凝结了人类的劳动,当人类选择合作的形式而通过分工而进行生产时,他们就必然存在一些将所生产的商品流通到需要的社会成员手中的问题,这就需要进行有效的交易——交易本身是商品供给与需求信息的对接,如果没有这个对接机制,商品交易就无法有效进行,而这个过程,同样需要大量的人类力量的介入,将商品集中,不断地使商品的所有者易主,这些过程,都需要人类力量的有效介入才能持续和动态地进行,这种商品的流通过程,也是人类力量运行的结果——人类需要其力量的有效运行,才能让商品从无到有、并进一步让这种全新创造出来的商品从创造者手中到达需求者手中,并被需求者有效运用来满足其生活目标,这才能完成人类整个的生活目标的实现的过程——人类的自由其实就在这个生活目标的满足过程中得到有效的实现——而这个过程中,所有力量得以被有效调动的力量,其实都是货币——没有货币充当一个有效的力量调动者,人类的合作其实无法有效进行,或者其进行的效率很低——这是我们对货币所承担的社会功能的一种全新的省视——货币起到了调动人类社会合作力量的那种中介的作用……

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货币只是一种一般的等价物,是对异质性的商品形成一个价格的标签,从而使得人们方便进行等价的交换,然后他们就将目光投向了这样一个货币功能,他们努力追求对商品的价格的确定性——他们确定了等价物的大小和品质,期待所有的商品的价格都获得一个稳定而不变的价格,但结果当然是失败,即商品不可能在人类社会形成一个稳定的价格——这是因为人类社会合作体内,社会成员的力量是处于一种时刻而动态的变化过程之中的,而这种力量的动态的变化格局,就必然会体现在需求端上,从而产生了对社会不同资源的调动需求,这些对社会不同资源的调动需求的动态变化,自然就会传递到资源交换的价格端上,从而促使价格发生动态的变化,结果人们希望的社会商品的价格稳定的愿望,是永远也不会实现。同时,人们对充当商品等价物的那些贵金属——黄金与白银等——的物理性性进行深入考察,发现它们的物理性质极端稳定,不易变质,在日常的生活环境中可以说是永恒不变。它们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优点,就是易于分割和加工,这样就能够非常容易地分成不同的大小,便于对其进行交易。同时他们还发现了这些贵金属在审美上的优良特征,有着非常好的金属光泽,并且易于加工成光滑的制品,并且人们也愿意将其作为装饰品而佩戴——这些都是人们认为贵金属之所以成为货币的根本原因——当然,这是非常有道理的,但是,我们真正需要对人类的货币现象建立理解的内在的功能,其实是货币对人类社会合作力量的有序调动——这种有序调动,如果是一种商品,其实是人类力量成果的结晶,如果是人类的服务——则是一种未曾发挥作用的力量,当它被调动时,就可以在人类的创造或者流通领域发挥其作用,从而产生新的财富……

这种货币调动社会合作力量的功能,在微观层面上,其实是给所有的社会成员,当其展开其经济行为时,他有一个方便的运用自身力量的判断方向,因为物的异质性——当其必须在人类社会中的作用大小进行评估时,我们需要一个机制来对其进行有效的价值排序,离开了这种价值排序的技术,你无法理解一块石头与一根木头在人类社会中的作用大小——当然,你可以说,我可以将石头与木棍都同时取用,这当然是非常理想的情形。但你需要考虑的是,你不可能取用所有的物,同时你力量有限,能够取用的物也就有限——在这个过程中,你会发现,你必须在物之间进行取舍,你必须产生一个对物的取舍的优先的视角,这个优先的视角,与物本身的物理特征的关系其实并不大,而唯一的视角,就是人类的价值排序的视角,这种价值排序的视角,决定了人类对物的取舍——物在社会中的价格。所以孟子会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吾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孟子为什么会作出这样清晰的价值取舍呢?无它,就是鱼的价格不如熊掌的价格……这构成一个动态的机制,在这个动态的机制面前,我们会面对面成仓的谷物,一辆汽车,一幢别墅,一幅非常小的凡高的画作,这时候一个懂得人类价值的人,就会知道,成仓的谷物的价值,是比不上一辆汽车的,但一辆豪华的汽车,与一幢别墅比起来,其价值就会显得较低。但一幢非常豪华的别墅,比起凡高的一幅不起眼的画作而言,又逊色不少……人类之所以能够这样非常方便地判断商品价值的大小,是因为存在一个共识的价格机制——这个共识的价格机制,使得人类在他们日常动态的生活中,无数即时的选择能够非常简单和直捷地做出来,而不会产生一种判断的困惑——这就是人类的货币对他们日常生活选择的那种极大的便利性——货币使得人类方便地选择这个世界里繁复而杂多的商品……

我们考察这个世界里,人类创造出来的商品的异质性,能够通过价格机制来非常方便地判断商品的价值大小,便于人类日常动态的选择。同样,人类的力量其实同样呈现出异质性——人类文明走向复杂和繁荣,本身与人类力量得到有效的拓展有关,但人类力量的拓展,并不单纯地体现为一种力量的简单放大——如我以前只能举起五十斤,现在能力举起一百斤了,这是力量的有效拓展,人类力量的拓展,还体现为一种力量形式的多元化——如一个人会打铁,会修鞋,会做报表,做创造诗歌,会唱歌,会表演,会写文章,会会计,会建房,会烹调……这些全部体现人类的新型力量形式——而不再局限于自然的环境下,那些动物所呈现的力量形式,只是观察的敏锐、奔跑的快速、博斗的有力……人类文明的繁荣与他们力量的多元化的呈现形式有关,而这种多元化的呈现形式,就体现了人类力量外在特征的异质化,这种异质化的力量形式,需要得到一种一致的评价方法,我们才能判断这种力量作用在社会中的价值,从而构成一种有效的人类力量的评估机制,这个力量的评估机制,其实也是货币在社会合作中所承担的重要作用——即人们可以通过服务价格来评估一种社会合作力量的价值,从而使得不同的力量呈现形式,其在社会中的作用与其价值就自然地得到一个简单的判断标准,从而通过这个简单的判断标准,来动态地调整人类社会对不同的社会合作力量的需求——当一种力量的形式,在社会合作的评价标准中越来越高时,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力量就会受到追捧,人们就会努力增减这种力量,而当一种力量,当在社会合作中的力量评估中价值越来越低时,人们就不会再对这种力量进行追求,从而使得拥有这种力量的社会成员的数量会减少——这就构成了一种社会合作力量的动态调整机制……

其实考察上面我所举出的人类力量的那些形式,与我们所考察的自然力量的存在形式,是有着非常大的本质的差异的,即自然力量的形式,其实是动物们所天然拥有的——人类其实也拥有动物那样的天然的力量的形式,但人类还拥有更丰富的力量形式,这些更丰富的力量形式,就是自然状态下的动物所不具备的,人类的力量形式与他们的认知背景有关,即是人类的智慧所产生的对变化的认知,指导人们形成全新的与自然到动的形式,从而构成了一种全新的社会合作力量,这种全新的社会合作力量,构成人类社会合作体里的新的力量形式,这些新的力量形式,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自然状态下那种列然的力量形式,人类的力量就得到了有效的拓展。而只有完成了力量的拓展之后,人类的自由才能得到真正的拓展,没有力量作保障的自然,其实是一种伪自由——人类是无法去追求的。人类如果要追求某种自由的实现,他就需要先具备追求那种自由的条件。如人类需要飞翔的自由,但他没有鸟儿的翅膀,结果他就无法自由地飞翔。但人类发明了飞机,他们就能够在天空中飞得比鸟更高,也飞得更远,也飞得更快——这是人类关于飞机制造的那种技术力量带给人类的全新的自由——人类全新的自由是在他们技术力量得到有效拓展之后才实现的,是人类高明的实践能力——而人类高明的实践能力,是他们有效运用知识的结果——即将他们形而上的认知,化为形而下的实践,这需要把认知化为一种可以改变世界的力量——人类的技术力量,而上述我所举出的人类力量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都是人类的技术力量……正是人类的技术力量在实践层面有效地拓展了人类的自由!

人类的创造能力就是把自然存在的物,改造成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那种特定的存在形式——本质上是一个自然的变化过程,但这个自然的变化过程中,介入了人类的力量。为什么需要介入人类的力量呢?就是因为自然之变化是由环境中的力量所决定的,这些环境力量所引导的变化结果,最终未必与人类所期待的物质的最终实现形式相符合——这样,如果人们希望特定变化需要达成物质的特定形式,他们就需要将自身的力量介入其中,甚至作为一种主导的力量,而自然或者环境的力量,仅仅是一种辅助或者额外的力量,这样所生成的变化结果,才是人类所追求的一个理想结果——而人类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需要使用其力量,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变化要求,而使用不同形式的力量——这就是人类力量所呈现的多元形式,在实践中的不同的应用。人类创造力量的多元形式——如怎样做面包,怎样做皮鞋,怎样起房子,怎样造飞机,怎样做纸张……这些都是非常复杂的技术力量,每一个社会成员,其实都只能掌握一种或几种力量,他们是无法掌握人类全部的力量形式的,而一种力量形式,其在有效运用的时候,就是介入一个社会创造过程之中,并且这个社会创造过程中,并不只是用到一种力量形式,而需要运用多种甚至几十上百种的力量形式,而通常个体只掌握一种力量形式,因而无法有效完成一种物质财富的创造,而是通过合作的方式来创造的,而这种合作的过程中,不同的社会成员,运用不同的力量形式,而在一个合作平台上发挥其作用,所有合作平台中的成员,都运用他们独特的力量形式,整个的力量形式,就形成一种有效的合力,这些合力,就能够完成一个完整的物质财富的创造过程——这就是人类社会所存在的广泛的合作与分工——而合作与分工,通常在一个体平台上有序进行——这些平台,就构成人类社会的经济组织……

人类社会有无数的经济组织——这些经济组织,大部分是通过合作与分工而有效实现其合作目标的,其实如果进一步考察,这些不同的经济组织,他们之间也存在着有机的合作关系——他们是通过将其产品投入到市场,以交易的方式而实现彼此的合作——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人类社会合作的二种基本的形式——直接合作与间接合作。即一个经济组织的内部,人们围绕一个直接的生产目标而共同努力,这个生产目标得以实现之后的利益,人们就通过预先协商好的利益分配规则,而共享其收益——这构成一个直接的经济组织。人类的所有的经济组织,本质上都是一种直接的合作。而人们如果通过交易的方式而进行的物与物的交流——其实是以物换成货币,再以货币换成另外不同社会主体所需要的物——这是一间接的合作形式……人类的合作,其实只分为二种,直接的合作,或者间接的合作。当然,人们也可以并不选择合作,即自身创造财富,然后自己享受——这是自然状态下动物的一般行为方式。但因为个体的力量有限,他们的这种拒绝合作的方式,会让他们能够选择的生活目标受到极大的限制——如他肯定无法选择汽车这样的非常方便他出行的工具,因为没有合作,你无法想像汽车能够被创造出来——其实现代社会,人类绝大部分的物质财富,都是通过直接和间接的合作而被创造出来的,例外的情形越来越少,人类的合作越来越走向复杂化,而不是简单化——这是因为人类拥有了越来越多的力量形式,这些力量形式通过合作而不断地介入社会合作创造与流通的过程,从而使得整体的社会合作效率不断地得到提升,人类的生活目标不断地得到创新式的拓展,人类的自由自然地也得到拓展……

人类复杂的创造——只是满足人类日常生活目标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仅仅是完成人类财富的创造还是不够的,因为当人类通过分工和合作而实现了物质的复杂的创造之后,人们就会发现,他们并不是完全为自己的需求而创造的,甚至很多时候,他们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自己完全就不使用,而只是把它通过交易的方式,流通到社会对这种财富有需要的人的手中,这个过程,同样非常复杂,人类现代社会通过市场的方式来有效实现——而这其实是一个创造与需求的有效对接的过程——需要很多的人专门参与这样的活动,才能让创造与需求完成有效的对接——这个过程,通常被称为商品的流通,人类在市场这样一个有机的机制下,完成商品的高效流通……

但是,在整个利益的链条中,无沦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还是商品的流通者,他们都需要有一种激励来参与这些活动,如果在这些物质财富的创造与流通的过程中,有一个社会成员参与其中,但却无法得到有效的回报,他就不会有激励来参与这个过程,因此所有的物质财富的创造与流通,都是通过利益激励机制来有效实现的——所有社会成员,之所以愿意参与这个物质财富的创造与流通通过程,其实是因为他的参与能够得到相应的利益激励,这种相应的利益激励,就会促使他们努力追求物质财富的高效创造与流通,从而使得人类的合作得以有序地进行——这就是人类经济行为的基本的特征……

人类的经济行为,其实是一种付出行为——即并非人们自愿地进行的,而是,如果人类不进行创造,他们为满足其生活目标所需要的物质财富就不会出现。如果这些创造出来的财富,不能被有效的流通到社会所需要的成员的手中,而创造者又不需要使用这么多,那么这些创造出来的多余的物质财富就会浪费,人们就不会再去从事多余的创造,只有财富创造与流通运行无碍,人类才能努力追求他们创造的效率,从而使得其他人可以通过他们的创造来满足其生活目标,而不需要自身的创造——因为他们自身创造来满足这些生活目标,其所付出的成本相比于别人的创造要高——这就构成了人类社会合作效率的提升——即人类之所以需要合作,就是因为一种生活目标的满足,如果自己去创造物质财富来满足,相比于他人的创造来满足,自己去创造所付出的成本更高的话,选择别人创造的产品,就可以有效提升自己的效率——人类整体的合作效率就得到提升了……

这种整体合作效率的提升——在于人类的创造,通过分工而得到了效率的有效提升。人们发现,如果他专注于做某事,这事的效率就通常能够得到很大的提升,即使他通过做这事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还需要通过流通而到达相应的需求者手中,这需要产生成本,但这种创造的成本,加上流通的成本,所构成的总成本,如果和消费者自己创造该物质来满足自身需求所付出的成本,还要低廉得多——即消费者通过购买所获得的收益,要超过自己创造而获得的收益——因为消费者使用该物质财富来满足其生活目标,其收益是一定的,而购买该物质财富付出的成本,要低于自己创造付出的成本,因此消费者获得了更高的收益,从而形成了社会合作的效率——这种效率是通过分工和流通而有效实现的——这是现代人类经济生活的基本地层……

在这个现代合作分工的基本的经济行为展开的地层,我们能够发现,社会成员消费某商品,与他自己创造出该商品来满足自身的需求,其购买的成本更低,因此他选择购买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从而整体上他的生活效率得到了提升——当然,不同的社会成员,他创造某些商品的成本是不同的,因此他可能获得的收益有差别,但更多的社会成员,他可能根本就不会生产某些商品,因为他不具备这样的技术,因此他能够通过购买商品的方式来提升自身的生活质量,这才构成更普遍的社会情形……但还有一些情形,即一个社会成员,他选择某商品的时候,人们会发现,其实他自己去做该商品可能比购买更廉价——如一个资深面包师,他做出一个面包可能只需要五元钱,但他在市场购买却需要花十元,但他依然选择购买,这是不是说明这种合作于他是低效的呢?其实并不如此,因为还存在一种比较成本——即这个面包师,本来是专门制作面包的,但现在他的事业上到了更高的台阶,他从事了高级的管理员工作,当他利用这段时间去制作面包以获得十元的收益的时候,他的这段时间从事管理所获得的收益达到了五十元,所以他就没有必要为这十元的面包制作费用去浪费时间——这就是人类经济生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比较优势……

当然,现代人类经济生活的一般情形是,大部分的社会成员,都只拥有一种或者若干种经济技能,而大部分的人类力量形式,他们都是不会的,这样,社会上流通的几乎绝大部分商品,他都是不会做的,如我家客厅里的几乎所有的商品,我都不会做,也没有做过,都是我通过购买而获得的。但我怎样来购买这些商品呢?我拥有一种技能,通过这种技能而参与社会合作而获得收益,我通过有效运用这些收益而购买了客厅里所有的商品,并且为我日常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服务,这就构成社会合作里的经济行为展开的普通情形——甚至,即使我拥有某种技能,用这种技能在一个产品的创造合作体中发挥我的作用,而获得相应的收益,但这个整体的产品,我只是在其中发挥极小的作用而已,这个产品的整体制造,对我而言,也依然是一团雾水,我只是大量参与这个产品创造的合作者之一罢了……

人类的合作极端复杂,这种合作的极端复杂性,有必要促使我们去重新认识人类的力量形式——人类的创造与流通的力量,构成人类社会经济行为展开的基础的力量,这种力量的展开,构成人类经济生活的基本面貌,也构成人类所有生活目标得以实现的基础——没有人类的经济行为的有效展开,人类追求实现其生活目标所需要的所有物质财富,都不可能出现,因此人类的经济行为,构成一个社会自由实现的基础的保障机制……

但是,人类这种经济力量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力量形式呢?它有什么样的特征可以得到基本的界定?其实人类的经济创造与流通的力量,是人类社会基本的力量形式——智慧力量。这种智慧力量其实是通过认知作为背景,然后化为人类的技术力量,从而在实践层面得到有效的运用,是人类的智慧力量,人类力量的拓展,主要是智慧力量的拓展,而智慧力量的拓展,其实是将人类头脑中的认知化为一种实践层面的技术力量,这就是培根早期所说的一句著名藏族——知识就是力量……

人类的一切经济行为的有效展开,其实都自然地拥有认知的背景,你无法发现,人类经济行为里,不存在认知的背景。正是这种形而上的认知,化为技术的形式,而在实践层面得到生动的运用,从而产生了人类智慧力量的新形式,这些智慧力量的新形式,产生了人类复杂的合作、创造与流通的行为,从而使得人类的创造效率得到极大的提升,这种创造效率的提升,同时也自然地使得人类的自由得到拓展——其体现在,人类有了越来越丰富的生活目标,并且也有了越来越多元的实现其生活目标的技术手段,人类不再局限于简单的那种动物般的生存与繁衍——就如同,人们经常会说,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因为人类有更多和更丰富的生活目标需要他们去鲜活地实现……

但是,当人类产生了新的力量形式——如怎样制造面包、怎样制造皮鞋、怎样制造缝纫机、怎样制造汽车……这样复杂的技术在人类的世界里产生的时候,要让这样的力量得到彰显,我们会发现,很多的时候,个体是无法完整的彰显这种人类力量的新形式的,人类需要通过合作的方式来彰显这种力量,那就是人类的经济组织——即人类经济行为的展开,如果以一种力量的形式而呈现的话,其实就是通过有效的经济组织而产生的,人类社会里大部分的个体力量,其力量呈现的方式,都离不开组织。一旦他离开了特定的组织,你会发现,他曾经的力量呈现形式,就会在社会中无用武之地——如一个会计,他所懂得的技术技能,就是将一个经济组织里的财务运行整理得井井有序,使大家能够通过他的有效的整理,清晰这个组织的运行效率,这就是会计力量的呈现——现在他失业了,离开了这个组织,人们就会发现,这上会计的力量就失去了,他失去了合作的组织,因此其力量就无法有效展现出来……同样,一个流水线上的工作人员,他将若干个元器件装到一块特定的电路板上,这种简单的知识运用,在这个组织里就呈现出一种力量形式,他通过这种力量的有效运用,从而获得其相应的收益,如果他离开了这个组织,他在家里,即使他同样将这些元器件,插地规定的电路板上,但依然无法得到收益——即他失去了力量运用的舞台——经济合作组织……

人类经济行为的展开,其力量运用的形式,需要切入相应的经济组织,离开了这个经济组织的合作支持,他的单独的力量形式,就会无法有效的挥作用,而一旦失去力量发挥作用的经济组织的舞台,那么在组织里不可或缺的那种力量形式,离开了组织的有效支持,就变得毫无力量——这是人类力量形式在社会合作体中的一种独特的特征,这种特征,在自然的状态下其实是不存在的,自然状态下的力量,是一种纯粹的力量形式,与组织合作的支持无关,狮子的力量,无论有没有狮群的支持,其力量总是存在的,狮子奔跑的速度,也不需要狮群的合作支持——自然的力量是一种纯粹的力量,而人类的力量形式,是通过合作而有效实现的,没有广泛的合作支持,人类社会合作体内绝大部分的力量形式,就会立即失去其功用,从而退而为一种完全无用的力量——只有一个有效的合作体的持续的支持,才能支撑起人类广泛力量的有效性,这是人类经济合作体系对其合作体内复杂力量形式的那种支持作用,彰显出人类力量的独特属性……

当然,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合作体内的平台的支持也是不够的——即当一个技师,他的技术力量在这个合作体内是有效的,合作体离不开技师的技术力量,从而有效地创造出这个合作体的产品——这个技术构成了合作体内的一种力量形式。但如果这个产品,在市场上没有销路——即消费者不需要这种产品,这种力量就无法完成其在整个社会合作体系中实现最终对消费者需求满足的终极环节,因此无法得到社会力量的进一步支持,这个合作体内,所有的力量形式的运用就都失效了——即使他们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产品生产的完整的合作链条,但这个完整的合作链条,没有切入整个合作体的功能实现之中,因此这也构成了一种社会合作中的无效力量,这是因为整个组织在合作体中没有呈现出其应有的力量,因此其内部合作所呈现的力量,就都在进一步的社会合作中呈现出力量的无效性——即力量的有效与否,不能仅仅从一个组织的局部来考察,还要进一步延伸到更广泛的社会合作的整体的支持平台,只是组织的合作有效,并且在整个社会的支持平台上也有效,这样的力量呈现形式,才构成人类社会合作的生生不息的有效力量形式……

人类经济行为的展开,形成了直接和间接的合作——这些合作,大部分是以自愿为基础的,并在市场的机制下,自动地形成动态和持续的合作关系——人类有一门社会学科——经济学,就是专门研究这种自愿的经济合作的效率的。经济合作的双赢——意味着某一种商品,其成本比起需要这种商品的社会成员的自我制造的成本要高——当然这种商品的成本是制造和流通成本的总和。即使一种商品的制造本身需要复杂的合作,并且还需要进一步通过流通才能到达需求者的手中,但这种制造与流通的成本的总和,依然会低于需求者自身再去创造该商品的成本——中间存在一个差额,这个差额,在制造者、流通者和需求者之间进行分享——这就构成了人类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共赢。正是这种共赢的现实,导致了人类社会对于合作的依赖——这也意味着,人类通过合作的方式,而有效的拓展了他们的力量,而力量的拓展,就是自由的拓展——我们最终回归到人类经济行为的这种效率机制,与人类自由追求的那种终极的关系——现代社会学思考,我们需要回归到将自由作为人类最高的价值,而人类经济合作行为的展开,正是人类自由得到有效拓展,这是一种正向的激励,人类的经济合作行为,因此得以广泛和深远地在社会的所有层面上都有序地展开了……

那么,在人类经济行为的展开中,如何理解经济行为的效率呢?这需要一个有效的量化机制——这个量化机制,就是货币。当人类产生了货币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对商品的理解就容易多了,因为只要看其价格多少,我们就可以判断一个商品的价值。但同是,我们对服务的价值也容易理解了,那就是服务的价格或者工资的多少……这些量化的机制,是人类能够简易地判断一个微观的经济行为的效率的原因——他们努力通过获得更多的货币回报来追求其行为的效率,这种方式是如此普遍而频繁地存在,以至于人们甚至感觉不到这种效率机制的价值——日用而不知,习焉而不察。其实我们可以从一个菜市场里卖菜的大妈和买菜的家庭主妇那里,就直捷地理解了这种机制的存在——卖菜的大妈总是希望她的菜能够卖出更高的价钱,而买菜的家庭主妇,则总是希望这菜能够更便宜一点。这构成市场里一个最重要的讨价还价机制——这其实主要一个动态价格生成机制。这个机制,在人类的经济行为的展开中,几乎是时刻存在的,这是一个价格的动态生成机制——早期,人类经济学的思想者,他们想让商品获得一个固定不变的价格——就如同人类量化某一事物,当这一事物的量化标准得到统一和固定的时候,人们就会发现, 这一事物的量化值也就固定了。人为的思想者在考察商品的价格的时候,他们也有这样的企图,但他们失败了——因为他们发现,当商品用一个中间等价物进行价值的量化的时候,这个商品是没有办法获得确定价格的——即它与贵金属的兑换比率总是变化的,人们无论怎样确定这种贵金属的物理量,发确定苛贵金属兑换时的重量是一致的,改变的只是数量,但商品用这个固定重量的贵金属进行价格量化时,人们得不到固定的价格——这令早期批济学思想者充满疑惑,因为他们发现,人类价格的量化所产生的对商品的确定的价格,无法获得的,他们搞不清这其中的机理是什么?

我们从菜市场里卖菜的大妈与家庭主妇的讨价还价来理解彼此对其行为效率追求的差别——这其实是一个竞价机制,在这个竞价机制里,有收益和成本二种观念需要得到理解。也许这并不在这二个参与讨价者的大脑里,但却需要在对这种行为建立起社会合作效率考察的思想者的头脑里。卖菜者的成本是她能够向市场提供蔬菜的付出,这些付出需要得到补偿——如果她卖出的菜无法弥补她在种菜时的付出,她可能就没有激励来选择种菜——即使因为沉没成本的原因,我们能够发现,可能依然会在菜市场里获得短期的蔬菜的供应,但这种供应是不会长久的,并且也不会稳定,这一点,我们需要清楚。当卖菜的大妈将她种菜的成本加到蔬菜之上后,其实是将她种菜过程中所使用的种子、化肥、人工、土地使用费、以及她将蔬菜运到菜市场交易的成本……这诸多的成本总和在一起,并且将其分摊在每一份蔬菜的身上,从而形成了蔬菜的价格,但这个价格里包含了成本,并且还有相应的利润——当然,家庭主妇可能并没有这样一个精细的算计过程,她也许并不知道她的蔬菜种植的成本是多少,她只是根据市场上一般的价格行情来出售她的蔬菜——而这里我所作出的分析,仅仅是指这种蔬菜的出售行为里,其价格信息里所一般包含的成本,这是在一个长期的社会互动合作过程中所渐渐地形成的,这种价格只有包含了上述成本之后,蔬菜的供应才能稳定和长期,这才能构成我们日常所看到的那种常态化的菜市场的存在——假设市场日常交易所形成的蔬菜价格,无法覆盖上述蔬菜交易所形成的成本, 我就会发现,蔬菜交易的市场就不会繁荣,人们就没有激励去种植蔬菜,这样供给就会减少,而市场为了鼓励蔬菜的供应,就不得不提高蔬菜交易的价格,从而让蔬菜的种植者的成本得到覆盖,并且还需要有相当的利润空间,只有这样,这一个蔬菜种植的行业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这是从整个行业的发展现状而考察的,而对于个别的蔬菜种植者的赢利情况,可能就千差万别……

但是,这个卖菜的大妈,可能她的内心里,其实是完全没有我在上面所做出的那些思考的内容的,这根本不在她考虑之内,她只是根据这个蔬菜的市场价而在菜市场出售她的蔬菜,然后来了一个买菜的,她就和她在市场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方面微调,而这种微调,就是她努力争取每一桩单一的交易,能够得到更高的回报——因为对她而言,付出已经一定了,整个经济行为的回报,就变为了一个单一的因素,尽量让蔬菜卖出更高的价……

现在我们来考察家庭主妇的买菜行为——我们会发现,她的买菜行为,是她有序地组织家庭生活,以实现家庭成员饮食需求作为目标的,而这个饮食需求,从本质上收益其实是她们的伙食好坏使家人的满意程度——这种满意程度所产生的收益,其实是不可知的,只能依靠家庭个人的成员来动态的体验与把握,因为这是一种未曾被人类的量化机制完成有效的量化理解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因为是个体自我的感觉,不需要进行再进一步的交易,因此量化其实是没有必要的,那么家庭主妇在不同的生活安排所形成的家庭饮食需求的满足里,所获得的这种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的满足感,是一个她不能预测的量,但她却可以从另一个方面来追求其行为的效率——即从满足这种家庭生活需求的资源付出上来追求生活行为的满足效率,即减少在生活上的付出——当然这种减少的付出是不以生活质量的降低为要求的,具体体现就是——当她选择某一种蔬菜时,这种蔬菜带给家庭成员的满足感就是固定的,即收益一定,在这种收益一定的基础上,她只需要通过减少对蔬菜的付出,就能够获得这种蔬菜带给她家庭生活满足感的可见的效率——即从减少付出来获得效率……

即我们可以从人类交易行为的参与者,他们是从二个方面来权衡其经济行为的效率的——交易行为的商品供应方,他们的商品成本已经是一个给定的值,他们参与交易行为,一个简单的效率方向就是,努力让自己的商品卖出更高的价格,这就构成了卖方行为的一般方向。即一个单独的商品,当它的成本固定的时候,人们只需要将其卖出更高的价格,就能够获得其经济行为的更高的效率——但对于买方而言,买方购买某种特定的商品,其所获得的满足感——即使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人们并没有将其完成量化的理解,但同一商品对人们的满足感是一个给定的值,这就是一种常识,如果在满足感是一个给定的值的时候,对这种满足感的实现,如果能够减少付出,那么这种满足感就是更有效率的,因此买方的一般激励,就是对任何商品,他们都倾向于以更低的价格来购买……

当然,现在市场上的商品的价格——其形成的因素其实非常复杂。当二个商品,如果存在某种完全的同质性的时候,如二个土豆,人们购买这不同的土豆,其所获得的满足感是一样的,但如果,我们认为一个土喜是出产于巴西土喜的原产地,而另一个土豆则是出产于本地——这就让二个物理性质上完全一致的土喜,在人类的认知上产生了某种异质性——这种不同土豆产地的异质性,会导致不同的消费者对其产生满足感的差别——商品的异质性,是构成商品价格差别的重要原因之一,品质的异质性是商品交易中最重要的异质性,但文化的异质性,同样构成商品交易价格差别的最重要的异质性——尤其是在文化和艺术品的市场,同样一副画,一幅是原作,一幅是仿制,二者的差别相隔天悬地远,这种差别就是由文化的异质性产生的,因为艺术里,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要素是文化,因此文化的异质性就构成艺术品价格的巨大差别……

我们并不尝试深入挖掘人类价格生成机制——尤其是当人类的文化因素介入商品的价格生成的时候,价格的非理性就更加让人们印象深刻——我们看过太多的天量价格成交的艺术品与文物,它们的价格与通常的市场交易价格里,那种价格与成本的关系,是完全不同的机制生成的,经济学思考里,可能更多的关注价格与成本的关系问题,这构成经济学价格探索的主要方向……

前面我们谈及了人类经济行为中的讨价还价的情形——这构成一种主要的人类价格生成机制,在这个机制中,我们其实发现,商品价格的形成,固然是消费者与生产者互动的结果,但这种互动,其实还是有主动和被动之分的。即在这种供给与需求的社会动态博弈中,供给者是处于主动的地位的,而消费者,从严格意义上而言,他是被动的,因为他是以自身的消费意愿来参与这种动态的价格博弈的,而他对价格生成的重要的基础——成本——是完全没有了解的,或者只有非常有限的了解,但商品的供应者,却拥有自身成本的完全信息,当然这也许并不完全适合于所有的生产者,有些生产者,也并不完全掌握他所有的成本信息,但最少他掌握了大部分的成本信息,这就拥有相应的信息优势,因为在所有的动态博弈过程中,拥有更多信息的一方,总是拥有优势的,并且这种优势,也通常会转化为市场竞争中的收益——这也是非常普遍的情形。但是,消费者很多也掌握了市场上很多的价格信息——因为这些价格信息通常是公开和透明的,不过需要不断的参与交易或者问价过程,消费者才能掌握更多的价格信息,而这些价格信息,对他参与商品的竞价交易是有帮助的,这使得他理解该商品一般的社会交易价格,从而使得他能够理解这个商品成交的价格范围——他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竞价交易——当然,他对商品的需求的强度,是他自身所知道的,而非商品的供应方能够了解——这是他参与商品竞价交易的主要的法砝——最终商品交易的市场均衡价格,是与需求者的需求强度密切相关的,但商品交易的动态调整,供应方的定价策略,是需要通过大额的交易,并且渐渐地理解了这种商品需求的强度之后才进行调整的,而最初,这种消费者对特定商品的需求强度,供应方是并不了解的——这个过程其实非常复杂,供应方能够根据他的成本来首先制定价格策略,这种价格策略,通常是以他所生产的所有商品的利润最大化为基础的——而不是以单个商品的利润最大化作为定价的策略——如果他以单个商品利益最大化作为定价的策略,这面临极大的信息黑洞——即他不可能知道每一个参与交易的人对该商品的信息需求强度,同时他还面临另一个困境,即他并不是唯一的供应方,因此要追求每一个商品的利益最大化,对供应方而言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二种情形存在,即它是唯一的供应方,同时他能够有效地掌握所有消费者对该商品的需求强度的信息,而这二个都不是现实可能存在的情形,因此供应方是不可能根据单一商品利润最大化的方向来定价的,并非他没有这样的愿望,而是现实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更多的社会供应方的参与,注定了他的这种想法是一厢情愿……

通常商品供应方的定价策略,是基于他的成本做出的,所定的商品价格需要能够覆盖成本——只有覆盖了成本的定价策略,才能让商品的供应长期和稳定——这不只是供应方的认识,其实需求端的消费者也认可这种供应价格覆盖成本的原则,只是消费者希望供应方在覆盖成本之后,其溢价要尽量低,即不要高出成本价太多,但供应方可不这样认为,他想的是在价格覆盖成本的同时,怎样才能使其溢价更高——这就必然要求商品供应方需要产生一个定价的技术手段,即设计一个怎样的定价方向,才能让他们的商品出售能够获得最高的收益,即利益最大化——这是一个商品供应方所必然面临的效率追求的问题……

这样,商品的供应方就会发现一个信息——这个信息是消费者所不能发现的,即商品的供应方会发现,不同的价格会产生社会需求数量的不同——而这种趋势通常是,当价格越高的时候,社会对特定商品的需求数量就会越低,而当价格越低的时候,社会对商品数量的需求就会越高,这是一个价格与需求量呈反比的趋势——这个趋势,如果从理性的理解上来看,就是对特定商品的需求强度,与这种商品的供应成本相关,当供应成本较高的时候,本来有的需求就因为供应成本的增加,而被压抑了——因为有一部分人们认为,花过高的成本来满足这种需求是不值得的,如果价格降低下来,对于需求端的人们而言,意味着成本的降低,这时候,他们通过满足其需求而获得的收益就能够覆盖这降低了的成本,这时候,需求就被有效激活了……这是消费者力量在隐形地起作用——而商家就敏锐地发现了这个趋势。但由于商家只是发现这种趋势的存在,却没有办法甄别那些需求强度有差别的消费者,他们只能一视同仁的对待消费者——这并非商家有平等的观念,愿意平等对待消费者,而是商家其实是没有能力将这些需求端的需求强度进行有效的甄别,从而对需求强度高的人卖出更高的价钱,而对需求程度低的人,卖出更低的价格,从而实现其利润最大化——这是商家所希望的,但是其信息的甄别成本限制了商家的这种愿望的有效实现——商家只能通过普遍和无差别的方式,来在市场上出售他们的商品,而不去承担那种高昂的甄别成本,这就构成一般的商品在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

即商家会发现一个情形,就是当他们尝试将商品卖出更高的价格的时候,他们在每一件商品固然能够维持很高的利润,但是因为卖出的数量的受限,结果整体的利润并不高。如果他们因此而适当降低价格,这时候,每一件商品的利润就降低了,但因为卖出商品的数量得到显著的提高,那些多卖出的商品所提供的利润,不仅能够覆盖降价造成的利润损失,还能够有更多的利润回报,在这种情形下,商家就趋向于降低价格。当他再进一步降低价格的时候,发现,销售数量的进一步增加,导致的利润同样能够覆盖第一次降价的损失,还有进一步的利润增加空间——但这个降价的趋势不是无限的,到一定的程度,商家发现,如果他再降价的话,减少的利润损失,与增加的数量所获得的更多的利润就处于平衡,这时候,多卖出了商品,但是利润却没有增加,这时候,商家的降价的热情就缺乏了——因为降价没有给他带来进一步的利润增加,这样,价格就达成了一种稳定态,商家就趋向于在这样的价格向市场供应——因为在这样的价格基础上,商家实现了利润最大化——这是商品供应方基于效率的因素而产生的一个深刻的定价策略,也是市场价格的一般生成机制——当然这个一般的生成机制,是人类经济学家们对商家定价行为的理性机理进行深入挖掘之后发现的,是经济学思想的最重大的贡献之一,这样巧妙的定价机制,构成我们理解人类社会经济合作效率生成的最重要的理性经济人预设……

人类的价格生成机制——其力量的博弈是在离散的社会情境下动态而有序地进行的——这个内隐的力量博弈场景,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够清晰地理解与把握,而只有对离散力量相互作用的那种集聚结果有感性的理解——那就是市场上的商品价格。这种商品的价格本质上是这个社会上供给力量与需求力量相互动态博弈的结果——但这个博弈的结果即使呈现为一种显性的商品价格,但很多人依然并不知道这种价格的自然生成机制,这是现代经济学最伟大的发现之一,它构成对人类经济学理解的一个核心的理解——经济学将其化为二条简单的曲线——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这二条曲线相交,而生成了我们通常所认为的价格——这个价格,就是供给与震求达成了动态平衡的结果……

这些力量的动态博弈,有一个最重要的特征——那就是自愿的交易机制。即人类经济行为的动态展开,是在一个非常广泛的自愿的交易机制下进行的——这个自愿的交易机制,就是个体参与社会所有的经济行为的时候,都是基于其自身的力量与意愿而进行交易的,这种交易,包括创造过程中的资源配置,也包括人们参与合作过程中的薪酬协商,也包括所有的交易过程中的那种自愿和自由的讨价还价的成交过程,这些,全部在一个最重要的前提下进行——那就是没有强迫的自愿交易机制——现代经济学一个最重要的思考起点就是,在个体自由的基础上,进行广泛的自愿交易,这是人类市场经济学推演的前提,离开了自由和自愿的交易机制,就不是人类的市场交易机制,而是强迫交易机制——人类其实只有二个交易机制,那就是自愿交易和强迫交易,除了这二个交易机制外,人类并没有第三种交易机制。市场交易机制是以自愿为基础而形成的广泛的人力与物力的自愿合作系统,而强迫交易机制——则存在对个体自愿行为的广泛而普遍的干涉,因而是与市场经济并不相融的一种经济形式——也许是管制经济,也许是国家主义经济,也许是社会主义经济……这些名目完全不同的形形色色的名词来指称——但其真正的内核其实主要管制经济而已……

但如何理解人类自愿的市场交易机制与管制交易机制的那种效率的优劣问题,这其实关乎人类的文化观念的认知,我们现在暂不对其进行深入探讨,但我们需要在人类的实践层面对其优劣进行比较,因为无论是自愿的市场交易机制,还是管制的交易机制,本质上都是人类规则的差别——而这种规则的差别,在于责权利对等的那种差别而已,这是一个深刻的社会认知问题,也许是我们在理解人类规则合理性的时候,一个需要得到重点解决的理论难点,我们留待以后对规则进行深入阐释的时候,再对此进行理性的探讨……

但是,对于人类经济行为展开,在动态的合作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不同的商品,在社会需求中其实是存在一个需求的上限的,即任何一种商品,其需求都有一个相应的量——这个需求的量,构成这种社会对其需求的力量的极限——当然这个需求的量与社会成员的数量是有关的——同一种商品,在一定的社会成员中,其需求量就自然地存在一个上限,并且这个上限是随着价格而不断的改变的,但当价格无限地下降时,其需求的量最终不会上升,即任何一种商品,即使能够完全免费地供给,其需求依然不是无限的,所有的商品都存在这样一个性质——需求随着成员数量而受限。同时,一种商品,其供给也是有限的,即任何商品的供给都不是无限的,受制于社会的生产能力,并且这种供给与也生产成本有关——即商品的价格不可能无限的下行,而是会因为供给的成本问题,到达商品供给的某个价格极限,一旦商品的供给突破了这个价格的极限,这种商品的供给就不会稳定,会有一些供给趋向于离开,从而减少供给——这是需求与供给的二个极限方向,我们需要对此进行理解……

比方说,粮食对人类而言,是十分重要的。但每个人消耗粮食的量是有限度的,每个人需要的粮食不会超过一定的限度,一旦超过这个限度,人们就不再对粮食有需求,即粮食的需求达到了极限,即使粮食需求是人类极端重要的需求——这时候,市场上多余的粮食供应,就不会被消费者购买,结果粮食地过剩。如果我们考察所有的商品的需求问题,无论是香烟也好,肥皂也好,自行车也好,汽车也好,手机也好,房屋也好……所有社会需求的那些有用的商品,都不存在无限的需求,所有的需求都会有一定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人们就不再对其产生需求,只有在这个限度之内,人们才会对其有需求,这就形成了市场需求的满足……

当然,市场需求的满足是与价格有关的——而价格与供给有关。因为经济学有一句名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即所有的商品都是有成本的,没有不存在成本的商品供给。任何商品的满足,都会受到供给的影响,虽然市场存在着对某种商品的需求,但因为这种商品的供给存在成本,因此所有的需求满足,理论上需要让价格高于商品的成本,否则市场就无法产生持久的商品供应——在特定的商品价格上市场需求得到满足——并不意味着社会需求的全部满足,而是因为有些人对此商品是有需求的,但因为这种需求的成本高于他满足这种需求的意愿,因此他不愿意消费这种商品——这也他的购买力有关,也与他需求的强度有关——当一种商品,其价格降低时,就会不断有消费者增加,这说明这种商品依然没有满足人们的全部需求,只有当一种商品,当其价格降低时,不再有新的消费者增加了,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说,这种商品能够满足的需求达到了极限,即商品完全满足了所有的人需求——当然,也许有人会抬杠,那就是一个完全没有任何力量的消费者,他的购买能力为零——无论你商品降到什么价格,他依然无法购买,但你不能说他对此没有需求。这其实就不再是经济学的问题,而是一个慈善问题了,即当一个社会上出现一个完全没有任何购买力的成员的时候,他的所有需求都无法从市场得到满足,这时候社会应该怎样对待这样的成员,怎样保障那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水准,并将他们的需求标准界定在什么样的水平——这是一个社会合作的保障水准的问题,不在经济学探讨之列,而是人类的文化与社会伦理问题,与公共力量支持的方向问题……

即人类的经济行为的有序展开,是为人类的经济力量的有序运行而产生的一个理性机制,在这个机制里,需要所有参与经济运行的社会成员,都在统一的经济力量的支配下展开其行为,一旦你的行为离开了这个经济力量支配的系统,经济运行就无法为你的需求而提供有效的服务——因为经济力量是经济运行的核心的内核,所有的运行机制都为这个内核而展开,你如果要参与这个经济运行的机制,就需要遵守这个经济的力量运行原理,在经济力量的支配下理解社会需求解决方案的效率机制——而社会上确实是存在一些缺失经济力量而无力参与经济行为的大量的成员,他们在满足其需求的过程中,其获得经济力量的方式,不是参与经济合作而获得力量,而是需要通过社会特定的文化解决方案,来让他们拥有力量并且因此而介入经济运行的过程中,这需要我们对人类经济运行规则之外获得力量的社会解决方案进行考察——而我们在这里考察的是人类经济行为——只是考察人类通过合作所进行的商品的创造与流通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力量运行的一般的机制,这个机制的内核是价格引导社会力量有序的运行,并且理解其效率和社会合作的进步方向……

因为受制于成本的因素——社会商品的供应其实是不可能无限地降价的——当一切商品的供应都存在价格时,那么所有的商品就很难说实现了其满足需求的那种极限供应情形,恰恰相反,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商品,可能都无法达到那种极限供应的情形,从而使得社会的需求得到全部的满足——这种全部的满足,还只是所有参与社会经济行为并且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力量的前提下的满足——经济行为通常只能满足这种情形,离开了这种情形,人类的经济行为就无法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而只能依赖人类的文化力量,提供更深层的资源供应的社会解决方案,我们称之为慈善或者社会保障机制,这并不在我们现在所阐述的经济行为之列……

人类的商品供应,因为存在成本的问题,大部分无法在全部价格下满足全部的需求——因为价格存在受制于成本的下限,在成本下限下的需求意愿,将被人类的经济行为的漠视——这构成了所有商品的一种现实存在——稀缺性。什么是人类经济学意义上的稀缺性呢?就是一种不受任何约束的完全的需求满足所需要的商品数量,在社会的商品供应上,总是无法达到这个数量的,或者即使达到这个数量之后,也因为经济力量不足的问题,会导致这些商品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结果导致一部分人的需求得不到完全的满足——这构成人类经济意义上的稀缺性……

人类的价格形成,与稀缺性导致的竞争有关——即当一种商品,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的时候,就会在需求与供应之间形成一种有序的竞争,从而让需求优先满足那些愿意为这种需求满足付出更高价格的人,因为这种需求意愿的强度,会让供给方因此而产生一个效率的方向,他们更愿意满足那些愿意付更高价格的人,而不愿意付出更高价格的人就会被供给方所漠视——除非供应方觉得满足他们的需求会给自身带来更高的效率——即降低价格能够让他们的整个销售收入得到上升,即利润空间得到提升——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在较低价格下产生的需求意愿才会得到供给方的满足——如果这个前提不存在,则即使社会存在需求意愿,并在这种需求意愿下,供给方是存在利润空间的——但相比于供给方更高价格的利润,这个利润究竟较低,因此供给方就不会降低价格,促使供给方降低价格的机制是供给的竞争——即产生新的供应者,其出现打破了这个供给的垄断机制。这个新的竞争者的出现,将会在给定数量的供给者与社会需求不能够完全满足的前提下,让那些低价格下的需求依然能够得到满足,并且这种低价格的需求下,供应者依然存在利润——只是整体利润会比更高的价格下更薄而已——这种竞争,造成了社会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更多的社会需求被满足了,而供应更充分了,结果一种需求就会在给定的技术条件下,达到社会需求的最大满足——这就是自由市场的自由竞争机制——这个竞争机制的内在的理性机制,我们需要和价格机制一样,进行充分的阐述,其实它与价格机制的生成,有着内在的相辅相承的因果关系,我们需要对其源头进行仔细的梳理……

其实这里我主要想谈的是人类的合作与共赢,以及基于合作与共赢所自然产生的人类分工,对于人类经济行为效率的那种深层意义,这个意义,在一般的经济学分析中都是给定的,并没有进行真正的理性意义上的阐释。人类的分工行为构成人类秩序生成的关键,其实尤其需要得到理性层面的合理性认同——但真正理性探索的文本并不多。我们来谈人类商品经济的一般形式——那就是,一个商品的提供者,他所提供的价格——对于一个社会成员的意义而言,就是这个商品能够满足他的需求——如果他的这种需求是必须的,并且不可或缺,即通常的刚性需求,他有二种选择,一是自己创造这种商品,用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二是他通过购买这种商品,来满足这种需求。在这二个选择中,现代商品经济社会里,人们通常是选择购买这种商品的方式来满足需求,因为其中存在的一个深刻的理性机理就是,购买这种商品所付出的成本,比起自己做这种商品的成本要低——即二者之间存在成本差价——而价格,其实是在需求与供给之间形成一个合适的分享这个收益差价的一个临界点而已——我们会发现,价格其实是商家的成本加以利润的基础上产生的,而需求的满足是在这个价格的成本的基础上,与需求满足的那种自我需求的强度之间存在溢价,即一个购买商品以满足需求的社会成员,其所满足的需求,一般会高于他所接受的商品价格——从需求满足的全部收益头去商品的成本之间,价格是作为一个供应与需求方分享利润差价的临界点,在这个临界点上,供给者与需求者共享其中的收益,这个收益,不可能被供给者全部分享——除非需求者认为他的需求满足的收益刚好在价格这一个节点上,这样,这种需求的满足对他而言就不存在溢价,而是完全为零,这种需求就几乎是可有可无的,需求者购买商品的愿望就很低——而溢价越高,说明需求者购买这种商品的愿望就很强,在与供给者分享溢价时,他所享受的份额就很高——即我们所理解的合作共赢,其实是在产品的成本与需求者满足的收益中的那个差额——这个差额在供给与需求方之间分享,谁也没有能力将其中的所有收益完全享受——即使供给与需求者都有这样强烈的愿望,但事实上他们都做不到。那么社会将产生怎样的机制,来让这种供给成本与需求者收益之间的利益分享达成最佳状态呢?这是一个问题……

对这个供需双方在溢价分享上的利益分配问题,基于自愿的机制,经济学家构建出了若干个动态博弈的模型,主要的模型可能就是垄断博弈、寡头博弈与普遍竞争的博弈模型——我们先来简单理解一下垄断供给情形下,供给与需求的竞争博弈的一般形式,在这种垄断供给的情形下,其实消费者的力量就相对很弱小了,因为所有的需求信息都汇集到了供应方,构成了供应方强大的信息优势,供应方在这种强大的信息优势的前提下,他可以方便地进行定价来与消费者的需求欲望这种力量进行动态博弈,因为消费者其实在这个博弈过程中是被动的,他只能根据给定的信息来进行自身的取舍——当然他是自由的,但这种自由受制于自身需求欲望的强度,当需求欲望越强时,他在给定的价格的前提下,就只能被动选择。只有需求欲望较弱时,他才能在一些价格情形下选择放弃,并且需求方对价格的敏感也受制于其自身的力量强弱,当他的消费能力很强时,他对价格就不太敏感,价格高也无所谓,而当他消费的能力很弱时,他对价格就比较敏感,一点点的价格调整,都会影响他的选择——但这些信息,都通过销售量的形式,被动态地反馈到了垄断的供给方,结果供给方就可以根据这些汇总的消费信息,而制定出完美的价格策略——这个价格策略,当然不是基于社会需求的完美满足来决定的,而是基于供给方的利益最大化来决定的——即他会根据价格的高低与相应的收益的最大化所形成的动态曲线,来制定一个最优价格,这个最优价格,就是商品出售利润最大化——这就形成了垄断价格……

我们能够发现,垄断供应者,并不会以社会需求满足的最大化为他的目标,而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其向社会提供供应的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当垄断生产者实现了其利润的最大化的时候,他就不会再考虑其他的社会需求的满足了——因为这种社会需求的满足,不会再给他带来进一步的利润,反而会拉低他的利润总数,导致了他的经济行为效率的丧失——所以在一种需求满足依赖垄断的供应者的时候,就业一定会存在一定的社会需求,这种社会需求的满足,在一个社会合作中是存在利润空间的,但因为这种利润空间会拉低垄断者的总利润——因为这是通过降价的方式来实现的,这种降价的方式虽然实现了消费者数量的增量,但因为供应者向每个消费者的价格降低了,因此其总的收入反而下降了,结果垄断生产者就不会有激励再向社会降价提供其产品,以满足更低价格下的那些需求者的愿望……在垄断生产和供给的时候,社会需求并没有得到全部满足,只是垄断供应者实现了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而已……

当一种需求在一个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时候,如果只有一个商品的服务提供商,他能够根据社会需求的汇集信息而从容地规划其价格,极到一个适当的价格,当再降低价格时,其购买数量的增加所获得的收益的总量,不再能够覆盖降价的那种差额所减少的收益,这就意味着这一个商品与服务的提供者所获得的收益达到了最大,这样的价格,就自然地成为了垄断价格,其所获得的利润——就是垄断利润。从垄断利润的本质而言,就是一家垄断的商品与服务的提供商,它与消费者在离散的博弈中,由于具备对不同价格与市场离散需求信息进行对应汇总的能力,因此能够方便地获得最大的利益,这个最大的利益是市场经济前提下,商品生产与服务者所能够获得的最大利益——但这个最大利益,会使商品与服务提供者在超出其成本价格较高的基础上为社会进行服务,在销售价与成本价之间的那种较大的差额利润,构成其利益利润最大化,所以这并不是整个社会的利润最大化,而只是单个的商品与服务提供者的利润最大化,而整个社会需求实现的利润最大化并没有得到实现——因为,在成本价格之上和垄断价格之下的许多消费者,会因为这种垄断价格的情形而使他们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而不是生产能力不能满足。当生产能力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并且需求者也愿意提供这种满足所需要的成本,使得成本在销售过程中得以被消费者的支付意愿所覆盖,这说明社会有能力满足这样的需求,但商品与服务提供者,基于其自身垄断利润最大化的激励,而拒绝向社会进一步降价提供商品的生产与服务,这就导致了社会需求满足并没有实现最大化,社会的生产与服务依然存在某种缺憾,社会的生产与服务存在进步的空间——这是人类的文化观念对垄断情形产生抗拒的原因——在很多的时候,社会对那些垄断情形有着自然的抗拒,甚至产生了反垄断法这样的法律来拒绝这种追求垄断价格的情形——当然对垄断的情形其实非常难以确定,尤其在技术层面对一种垄断情形进行界定,并不那么容易,因为很多垄断行为与正常竞争的行为并没有什么差别,因此反垄断法在实践层面的实行情况,并不理想,这是一个法律问题——需要对人类垄断行为的技术特征进行非常严格的界定与了解,以便对这些垄断行为进行适当的限制,但通常反垄断法在实践层面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经常是一些并非垄断的行为,在法律实践中被视为垄断,而一些具备垄断特征的行为,却在法律实践中被人们忽略了——因为这样的难度,因此经济学家们通常对自然竞争所形成的市场垄断持宽容的态度,而只对通过政策与规定限制进入门坎这样的人为的垄断行为进行反对,尤其是反对那些特许经营行为,以及对与经营要求无关的特别的进入门坎问题——这构成反垄断的主要方向——尤其是对公有制企业限制私人商品与服务进入的这种垄断行为,成为目前经济学思想里反对垄断情形的主要方向……

垄断生产者的情形,在现实人类的经济行为中并不多见——因为当一种需求在人类的生活目标中出现的时候,市场经济通常并不会只有一个商品与服务的提供商,只要技术条件许可,这种技术条件下的商品生产与服务的提供商一定会有很多,他们在竞争的条件下,可能会形成若干个商品与服务的提供者,垄断利润固然在一定的社会需求环境下是一定的,但当这种垄断利润一定时,而社会上存在若干个商品与服务的提供者的时候,就会存在一个问题——即若干个商品与服务的提供者,如何分享这种垄断利润问题——因为一种商品与服务在一个合作体里的最大利润空间就是垄断利润——如果有若干个商品与服务提供商分享这种垄断利润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这种最大限度之垄断利润,会在若干个商品与服务的提供者之中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是在市场情形下自动实现的,并非在商品与服务提供商之间进行再分配,而是一种市场的交易机制,将这种利润在商品与服务提供者之间进行自动地分配,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就会发现,垄断利润的数量在分散到各个商品与服务的提供商之间时,各个商品与服务的提供商就会发现,他们还有进一步降价的空间——因为这个垄断价格与他们的成本之间还存在差价,而降价所获得的数量增量带来的收益,能够覆盖前面数量的价格减少导致的利润缩减,所有的商品服务与提供商都面临这样的问题——这样价格就自然从独家垄断的情形下降低了,结果社会就有更多的需求者得到满足,而这种更多的需求满足导致的商品服务与提供者的总体利润却反而降低了——竞争导致了垄断利润被有效消解了,更多的需求被满足,而这种需求的满足是伴随着社会向商家提供了更少的利润——商品生产与服务的提供者的成本却得到了有效的覆盖,只是他们的利润被减少了——但整个社会的需求却得到了更大的满足——这样,最理想的情形就是,一种需求的被满足,是在成本价的基础上,让社会对此价格基础上有需求的所有成员的需求都得到满足——这就形成了社会对一种需求满足的最大能力,当这种最大能力被有效挖掘出来的时候,如果还有需求未被有效满足——如在此价格之下的社会成员的需求满足,我们可能就无法有效实现了——因为当一种需求的满足,无法覆盖其满足这种需求所需要的社会成本的时候,这种需求的提供就无法有效地持续,因此是人类的经济行为中力所不能及的,人类通过市场经济所实现的需求满足,只能是最大限度地将商品的生产与服务的价格不断地接近成本价格来提供,这样社会才能达到社种需求满足的最大效率,这是从整体合作效率而言的,但对于个别的商品生产与服务的提供者,他们其实并不甘于满足于这种状况,而是努力追求在成本得到覆盖的前提下,获得更高的垄断利润——当然这种垄断利润并不是最高的独家垄断利润。在很多的时候,商品的服务与提供者可能不会太多,而是只有有限的商品服务与提供者,即寡头垄断的情形——经济学家们同样重点分析了寡头垄断的情形——即市场上只有几个或者若干个商品与服务的提供商——这时候,他们可能就会产生某种协商的意愿,即通过协商的方式而形成某种垄断价格,而这种垄断价格能够使得他们几家或者若干家生产与服务的提供者,能够获得利益的最大化——但这种利益的最大化并不稳定,因为这种最大化的利益会因为在几家中分享,而使得各家都存在降价以获得更大利益的激励,这种降价以获得更大限度的利益,是在总体利益被降低的情形下实现的,而这种总体利益降低时,其他商品与服务提供商的利益当然就降得更多了,这就会导致协商价格的破裂——结果如果市场上存在寡头垄断的情形时,我们就会发现,他们通过价格协商机制试图保护其高额垄断利益的企图,经常不会成功——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欧佩克石油输出国组织,他们之间企图通过协议来让石油整体利益最大化,然后他们根据各自的生产能力来分享这块石油利益最大化的蛋糕,但因为所有的国家都存在通过降价来获得比他们通过协议机制获得的利益更多的利益激励,结果这些国家都会偷偷地通过降价或者增加产量的方法来获得比协商利益更多的利益,最终是协议无法得到有效的遵守,他们协议的石油高价也就无法实现,结果石油的价格竞争就进入恶性状态,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觉得这种恶性的价格竞争很受伤,于是再一次协商,但协商之后,各个成员国之间又再一次悄悄地增加产量,结果导致价格又降低,这就是石油输出国组织企图通过协商垄断价格之后的一个怪圈——通过协商来垄断价格,在自然竞争的情形下,由于存在降价以获得更高利益的激励,并且这种协商垄断价格的机制又不能得到社会公共强力的正当保护,因此存在天然的不稳定性,寡头垄断者协商价格的企图,经常会破产,结果从企图垄断高价到相互竟相降价,进入恶性降价的怪圈……这是寡头垄断里经常会出现的情形……

当然,经济学里最期待的效率,其实是在一种社会商品与服务所能够创造出来的成本的基础上,向社会提供服务,这样就能够对一特定的社会需求提供最大限度的满足——这种满足是在社会生产与服务能力效率最大化的基础上,让最大限度的社会需求得到满足,而社会为这种需求的满足不再付出额外的垄断利润——这是经济学在追求社会商品的生产与服务以满足社会需求过程中的最大效率,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才是经济学思考里的效率最大化……

当然,这种效率最大化的情形,其实是一种只存在于思考层面的人类社会很难出现的理想情形,即使是某种需求的供给,可能会接近这样的情形,但即使这样,依然会因为存在诸多信息与资源以及人力配置的信息不对称方面的因素,导致这种理想情形无法接近,但接近这种理想的情形,是人类经济合作追求社会合作效率的一个永恒的方向——不过,请记住,这是一个社会合作所追求的整体的效率方向,而不是某一个单一的生产与服务提供者所追求的方向——他们所追求的永远是垄断利润,而非对社会需求的最大限度的满足——他们只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对社会需求的满足,而不会在自身利润下降的情形下追求社会需求的满足——除非这种利润下降的情形是源自于竞争的压力——他们被动地向社会让利,让出其在成本与垄断利润之间的那种差额,将其反馈给社会的消费者,因为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这构成一种向社会合作效率最大化靠拔的社会合作机制——有序的商品服务与提供的社会竞争机制——离开了这个竞争机制的存在,如果社会允许通过限制的方式,来试图让一部分人垄断某种商品的生产与服务,这就会自然地产生垄断利润,社会商品生产与服务的合作效率最大化的目标就会消失——这是经济学家所思考的社会合作效率最主要的方向——我们需要对此有深刻的理解与把握,这里的思考,是人类经济学思考的最基础的地层!

我们再来谈一谈人类经济行为的竞争的机制——我们会发现,当人们通过有序的竞争机制,来努力让社会某一种商品生产与服务的提供者,不断地降低其价格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社会需求时,这是一个在给定的技术生产条件下社会需求得到最大限度满足的有效的效率机制,这种效率机制,是通过离散的商品生产与服务提供商追求最大限度的利益激励的前提出,自动地通过竞争的方式向社会让利,从而使得社会为这种需求和服务的满足减少支出——这样,社会整体上为某种特定的支出减少了付出,如果一定的时期内社会的所有财富是给定的,当他们为某种需求的满足减少了付出的时候,整个社会的财富其实就出现了增加的情形——即他们为一种需求的满足的成本降低了,社会就会有更多的财富来产生新的需求,社会的整体自由度就得到了提升——这是一个有效的竞争机制带给社会的福利,而这个有序的竞争机制,正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我们需要理性地理解这个人类经济运行的核心的市场竞争机制,它让人类力量运行自动地朝向人类社会自由不断拓展有方向,这才是市场机制的真正内在的理性所在……即竞争机制是在一种给定的技术水平的前提下,人类通过自身市场竞争机制的有序运行,使得其社会需求在这种给定的技术水平下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并且这种竞争机制,可能带来的更大的福祉就是,能够促进合作组织的技术与管理的创新,这种创新,是基于这些经济组织追求更高垄断利益的那种激励——他们在一种给定的技术水平下,有效地提升组织的自我合作效率,或者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技术能力,在降低其组织成本,从而使得商品生产与服务的提供商,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来满足社会需求,这种降低的成本,将成为某个组织独特的利润来源,但这种技术与管理的进步,最终将会通过信息的有效传播,而覆盖整个社会其它组织的生产与管理上,从而使得社会商品的生产与服务的提供的成本,在整体上得到降低,最终,商品价格就在这种整体成本降低的前提下,为社会提供商品与服务,结果是那些在原来成本之下的需求,当成本降低的时候,就能够得到满足,社会整体的效率就得到有效的提升——这是人类进行在经济行为上的显著体现——即技术与管理手段的进步,是一个社会进步的重要源头,而这个进步的重要源头,源自于离散的经济组织,面临激烈的经济竞争的过程中,通过追求降低企业技术与合作成本的方式,来降低自身商品生产与服务提供的成本,从而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而这种高额的垄断利润,最终通过信息的传播,而覆盖进整个社会合作体之中,从而使得社会整体的合作效率得到实质性的提升……

技术的进步带给社会的进步可能让人们的印象最为深刻,如现代工业革命的出现,人们都将目光投向蒸汽机——这种动力的革命,使得人类的交通产生了革命,也使得人类传统的生产方式产生了革命,如传统的织布机,需要几乎所有的家庭主妇都参与其中,家庭主妇就会为满足社会的服装需求而被大部分的时间都捆绑在织布机上,从而失去了追求个体生活目标实现的时间,结果现代纺织技术产生之后,衣服生产的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传统的纺织机就被人们抛弃,今天,一个小小的棉纺织厂,就能够满足成百万人、上千万人的衣服需求所需要的布匹——服装生产效率得到大大的提升,当然这种提升,不仅体现在能够织出更多的布来,而是能够织出更丰富的布匹材料,使得人类服装的款式得到大大的丰富,人类的服饰文化因此也得到巨大的飞跃——这些都带来了人类服装文化的革命性的进步,这是技术进步带来的社会巨大飞跃,是人类文明的重大进步,当然也是一种自由的飞跃式的进步……

我们再来考察人类的粮食生产——自从现代的农业生产方式产生以后,人们发现,他们传统的以个人家庭作坊式的农业生产方式,就渐渐地被淘汰了——现代机械化与技术以及大规模资本进入的农业生产方式,能够极大的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结果传统社会里,人们为了解决粮食需求而需要配置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结果社会剩余十分有限,人们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被迫为了满足粮食需求而劳动,一个成年劳动力,只能满足六七个人的粮食需求,但现代西方农业,一个农民的粮食生产能力,能够满足一百五十人的粮食供应,这样,大部分被迫从事粮食生产的社会成员就被有效地解放了,人类的自由得到了极大的拓展——我们看今日美国的粮食生产情形,在美国,农业人口仅有三百万,占全美人口百分之一还不到,但他们生产的粮食却能够满足四亿五千万人的需求,而美国只有三亿多人,结果美国这么少的农业人口,在满足全美需求的同时,却也是全球最大的粮食出口国,这是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社会合作的效率……

如果考察农业之进步,我们能够发现,一个基本的方向是,农业产量的提升,在同样的粮食产量下,人力使用之多少——这构成我们理解农业进步的二个基本的方向。当我们在同样的土地上,能够生产出更多的粮食——我们就会发现,人类种植粮食的技术水平得到了有效的提升——这种技术水平,包括种子的培育、肥料的有效使用,水源的管理,以及农药的使用等,这些都使得人类的农业种植的产量得到大量的提升,但因为 人类自身的力量是有限的,粮食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人们必须满足这种需求,因此它所需要的人力数量,就需要得到满足,如果一个社会,所需要从事粮食生产的人数越多,则从事对其他人类需求满足的人力就会减少——如中国传统的社会里,其实长期处于粮食的匮乏状态,在这样的社会里,产生了这样的箴言——民以食为天。说明这个社会的粮食生产对于其有序和健康的发展极端重要,因此无论是谁,尤其是那些官僚阶层,他们都极端重视农业生产,由于那个时代社会管理技术落后,他们就通过打压其它行业——尤其是商业的健康发展为代价,来保障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力资源的充足——当然这种方法是简单和低效的,对于社会资源的理性配置具有负面的冲击作用,但却长期是作为官僚阶层治理社会的一个基本的政策手段。这其实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传统中国社会一直是处于一种粮食这样的刚性资源匮乏的情形之下的,我们会发现,这个社会秩序的崩溃,通常也是出现在荒年这样的情形下,当出现天灾虫祸的时候,就会导致农业的减产,会让大部分人缺乏基本的生存资源——粮食。而当一个社会粮食匮乏的时候,人们为了争夺生存资源,自然就会不择一切手段,秩序的威压对他们不再起作用,这其实是中国古典时代王朝更替的主要因素……

一个社会的进步,如果从技术层面而言,其实是他们的技术能够能够保障一种创造行为能够更有效率,这种更有效率,就是能够使用更少的人力资源,并且有方法能够调动更丰富的自然资源来为人类所追求的生活目标服务——这构成一个社会进步的基本方向,而在这个基本的方向上,人类技术能力的进步,是他们调动更丰富的自然资源的能力的提升,但仅仅是人类技术资源的进步,并不足以将人类能力拓展的潜力全部挖掘出来——因为围绕技术资源的有效应用,而将不同的社会成员安排在不同的位置,来进行充分合作,并且保障这种合作效率,是社会自我管理技术的进步——只有这二种进步同时发生,人类社会认知的最大潜力才得到充分的发挥——而人类的合作效率,其实是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这同样构成人类社会合作的效率追求方向,关于这种社会合作的有效性,我们就需要考察人类社会分工的生成,以及分工所产生的效率如何有效地在实现人类的生活需求这样的目标得到充分的实现,这是考察人类自我管理效率的重要方向——当然,我们认为市场为这种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技术手段,但人类通过组织而形成的有效合作,却需要在一个合作体中进行人力资源的不同位置的有效安排,这也构成了人类直接合作的效率追求——现在社会里产生的一些人类基本的合作方式,为我们考察人类合作的效率提供了一个印象深刻的理解方向……

我们首先要谈人类社会合作的标准化生产——这种标准化的生产,最初是美国一种步枪的生产而产生的——这种步枪就是来福枪。因为来福枪是由多种零件配置而成,人们在生产来福枪时,需要先将所有的零件都生产出来,然后再将这些零件组装成一枝完整的枪枝,这是整个的生产过程——但在这个生产过程中,我们就会发现,如果一个厂家根据他的尺寸来生产,另一个厂家根据他的尺寸来生产,这样,不同的来福枪的生产厂家就是在不同的零件尺寸的基础上各自生产,他们彼此的零件是不匹配的,这样,当一个厂家生产的来福枪的某一个零件出了问题,就只能由这个厂家专门生产的零件来更换,其它厂家的相关零件无法使用。如果你要生产一个来福枪的零件,你就必须了解不同的来福枪的生产厂家的零件尺寸,才能有效安排生产,并且还只能将这些零件送往专门的厂家——人们发现了这其中的弊端,于是美国开始了一种统一零件与枪枝规格的零件与枪枝生产的标准化运动——那就是,所有的来福枪的零件的规格都是一致的,每一个厂家生产的零件都能够在不同的厂家里得到应用,并且都通过特定的规格标准来统一所有的生产厂家与配件生产者的标准,结果大家在生产来福枪与相应的配件时,他们发现非常简单,不同的零件只需要根据其相应的标准来进行生产,不再需要再去调查所有的枪枝生产厂家的不同尺寸,因为他们都是根据这种标准尺寸来生产的,于是枪枝生产厂家与零件生产厂家都能够非常方便地安排生产,而当枪枝出现问题时,哪个零件坏了,只需要根据这个零件的规格,在市场上随便购买该规格的零件,就可以方便的更换,而不需要专门的生产厂家生产出来的配件——这样,社会合作就不再需要通过频繁的信息交流,大家只需要根据特定产品的标准规格直接生产就行了,然后也不需要与所有的厂家协商,而是直接投放到市场,大家有这样规格的零件与产品的需求,就可以直接从市场购买,然后所有的来福枪与其零件的生产者,就都直接通过市场来实现其需求的有效整合,而不再需要彼此进行复杂的规格与尺寸这样的信息交流——社会合作效率得到极大的提升,而这种合作效率的提升,所带给人们的启示是,人们发现,离散生产的那种标准化,能够极大地方便大家生产所有的产品——如果一种产品与其相应的零部件都实现了规格的标准化之后,人们就不再需要就他们产品及其零件的规格与尺寸而频繁地与所有的生产者与供应商而进行频繁的信息交流了,并且即使这种频繁的信息交流,也未必能够保障他们生产产品所需要的零件能够满足他们全部的规格要求——而现在,他们可以通过一种事先的生产标准,大家就不再需要对这种合作的有效性进行交流,而可以直接组织生产,这样,社会上拥有这样知识的成员,都可以为了社会上的这种需求,而直接组织生产,并将其投放市场,于是市场的合作与竞争的态势就自然形成,整个社会人力与物力资源的配置就能够自然地达到高效——而这种标准化的生产,就成为现代社会创造行业里的一个最基础的行为方式——当一个新兴的产品,当其生产到达一定规模的时候,其标准化可能就会需要启动了,因为规模意味着合作的拓展,意味着更多的人力与物力会介入这个产品的生产之中,从而使得这个产品的规模供应就步入了社会合作的良性轨道之中——因此标准化生产就成为了现代社会创造业的一个基础的技术手段,而这个基础的技术手段,对于人类人力与物力资源的合作的效率,是有极大的帮助的,当然,当这种技术手段被广泛纳入人类的实践的时候,其对社会合作的效率,可能会被很多人所忽视——这就是中庸里所说的,日用而不知、习焉而不察。只有有心人回过头来重新考察这样的合作技术,人们才能发现其所深隐的效率基因,对人类社会进步所起到的居功至伟的作用……

谈了标准化之生产方式之后,我们再来谈人类二十世纪开始的另一个合作的伟大创举——流水生产。这是源自于福特汽车的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源组合而形成的直接合作的生产技术——这种技术是,将汽车生产分解成若干个生产步骤,每一个步骤都有专门的人来从事——而这个生产过程中在一条流水线上自动进行的,即当汽车到达流水线上的规定的工作点时,在该工作点上的员工就需要根据生产要求,而将他应该完成的规定的生产步骤完成,这样,在一条流水线上,就有成百上千的员工完成汽车组装生产的不同的工序,每个人都只负责完成自己的工序——当然他所需要完成的工序,在管理上是非常清晰明了的,他自己也能够从容地完成,但前提是他需要时刻关注流水线上的汽车的位置,到达了自己的工位的时候,他的规定的工作就需要完成,对流水线上的每一个工作的要求都是一样——即未完成的汽车到达他的工位时,他需要及时完成自己的工作,从而在汽车走完整个流水线之后,就从一个简单的框架而形成了一辆完整的汽车,整个组装工作就完成了,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所有的工作都巧妙地分配到了各个工位,结果大家就不需要在工作中进行任何交流,只需要直接完成自己规定的工作量就可以,而这种协作就自动完成了——其效率是减少了因为大规模合作过程中,不同的协作进行时,所需要进行的大量的协商过程——这些协商过程需要就工作的有序推进与各人在这个有序推进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协调——流水线有效的将这种协调给取消了,成百上千的工作岗位,无数的人都自然地承担着不同的工作,并且这些工作性质都十分简单,不需要什么高深的知识,所有的人通过简单的培训就能够直接胜任——现代流水线的生产,将繁复的工厂合作,化为一个个简单的、不需要什么高深知识的普通的知识水平就能够胜任的工作,结果产生了一种极高的协作效率,使得工厂的生产效率得到大大的提升——结果,这种流水线的生产方式一经出现,立即就风靡全球——我们不清楚当下的世界究竟有多少条流水生产线,但人类将他们能够分解成生产线的所有的产品创造都搬到了流水线之上,人们的生产创造,不再是如古典时代的单打独斗,而是很多人聚集在流水线的二边,各自完成自己的简单的工作,然后整个的生产协作就自然地完成了,这种生产的好处是,所有的生产成员,在生产过程中,不需要为生产协作是否有效而进行任何交流,并且所有的成员,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都清晰明了,其责任追究也十分简单,哪一个工序上的工作没有做到位,从产品本身上就能够直接看出来,大大地减少了管理的难度。同时,因为这是一种单调的简单的重复工作,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所有的社会成员,不再需要通过艰深的学习过程,而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培训,就能够直接上岗胜任该工作——这为人类直接的生产合作效率的提升,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人类从此就展开了他们在流水线上进行创造的伟大征程——我们会发现,人类很多的日常生活用品,几乎都是在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这种生产效率对人类合作效率的提升,同样的居高至伟——而福特,这位当初生产线的首创者,他的这一项发明,给人类带来的福祉,远远超过他的汽车生产厂家带给人类的福祉——而他的这一创造发明,比起任何人类最伟大的创造发明,其伟大性都毫不多让……

我们再来谈一谈人类基于信息交流成本减少的那种合作方式的创新——超级市场。人们日常生活中参与交易行为——尤其是当他们进入菜市场购买日常所用的菜肴时,通常是通过与一个个的摊贩进行讨价还价的,其实不仅仅是买菜,传统交易方式上,任何商品的交易都存在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其实是买卖双方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次的商品交易,其实都是需要花费时间来交流商品的品质与协商成交的价格的,这个过程,是人们追求其自身经济行为最大化的一种必然的成本。但是超级市场简化了这个社会合作的成本,为社会交易节省了讨价还价的那个时间成本——而这种节省了的时间成本,并不意味着消费者会因此而为商品承担更高的价格——即消费者在商品购买过程中,虽然没有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但他并不会为商品支付更高的成本,因为当商家将其商品的成交价格作为一种公开的信息,让所有的人都看到时,不仅消费者可以看到,那些与商家进行竞争的人也可以看到,他们可以利用这种优势,而将自身的价格标得更低,从而争取消费者,如果这种方法是可行的,则商品的明码标价者就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从而可能会让他的市场因此流失,结果就会渐渐地失去消费者,但这种情形并没有发生——是因为明码标价的商家,放弃了他与单个的消费者进行讨价还价以获取最大限度利益的这种方式,而将他能够出售的商品,直接以最优的价格出售,从而使得他只在成本上获得一种最低的利润,来保障他的组织的有序运行,这就导致了该商品很难在商家的标价上再降低价格——即当商家直接将他的价格予以明示时,他就已经预见到了竞争对手可能的手段,从而直接将商品的利润降到最低,从而使竞争对手无法通过价格手段与其进行竞争——这是明码标价行为里必须预见到的情形——这样,频繁的买卖双方的那种讨价还价的社会成本,就在这种超级市场的交易方式中被节省下来,但社会并没有因为这种交易协商的减少而让消费者因此承担更高的成本,因为商家放弃了他在与单独的个体消费者进行价格协商的优势,而直接将其自身从商品中可获得的利益降至最低,从而使其价格进行明确标示,让所有的消费者不再需要通过讨价还价的方式来争取他的利益……这种市场销售方式一经产生,立即就在社会上风行,如今,我们到处看到超级市场的出现,价格的信息渐渐地不再为商家自己所单独拥有,而成为一种公共的信息,社会就不再需要再为商品交易的价格进行频繁的协商,从而大量地减少了社会交易成本——这是使得社会合作效率得到极大提升的一种人类信息流通机制的重大改进……

人类技术的进步——这是合作效率得到提升的刚性进步,意味着人类能力拓展。但人类合作效率的提升——通过一种有效的组织方式,或者改进人类的信息交流方式,都是促进人类合作进步的重要的方向,我们谈到了人类的标准化生产、流水线以及超级市场出现的那种重大的创新性,对人类合作效率的提升是居功至伟的,这种创新是人类合作方式与信息交流方式的创新——但最根本的其实依然是信息交流方式的改变——这种信息交流方式的改变,导致了人类不需要为频繁的合作而中断他们的合作进程,从而节省了大量的人力与物力,使得人类的合作效率得到有效的提升,在这里,我们需要阐述人类一个非常重要的合作机制——市场——它究竟是怎样演变过程的,其对人类合作效率的提升,究竟是怎样不断地改变人类的信息交流机制,而使得人类的合作效率得到提升的——这是一个比较晦涩的话题,也是一个对市场机制的理解,与人类最初生涩的市场产生形式与相应的演进过程的那种考察,让我们将视角投向人类最初市场,这种最初的市场——其实今天我们依然能够从那些农村中得到某种发现——集市。这种集市,其实是人类社会供给与需求的一个汇集地,这种供给与需求的汇集,是人类进行广泛与动态交易的场所,而其中其实涉及到人类合作与分工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供给与需求的对接问题。我们需要对这个合作机制进行深度的理解——只有理解了这个合作机制,我们才能对人类合作的效率有真正深刻的理解!

人类的合作,不只存在一个创造效率的问题——创造效率的问题,亚当-斯密在他的传世名著国富论里对缝衣针的生产阐述里,有过精僻的描述,相信的有对经济学有理解的人,都能够熟悉这个例子。这是一个孤立和静止的效率考察——通过鲜活的对比来理解人类制造的效率其实源自于一种深刻的社会分工——如果一个人单独制造缝衣针,看似缝衣针的制造里,所运用的人力资源较少,而通过合作创造缝衣针,我们会发现,需要把缝衣针的制造过程分成十几个步骤,每个步骤都由不同的人来承担——这样,一枚看似非常小的缝衣针,在合作生产中竟然需要十几个人来参与,这就构成了一种社会分工,但我们会发现,这并不会导致人力资源的浪费,反而是节省了人力资源,因为一个人一天也许制不了十枚缝衣针,但通过这种将缝衣针分解成十几个步骤,每个步骤由不同的人来担任的时候,这种分工竟然带来了惊人的效率,他们平均一个人一天制造的缝衣针竟然是单独一个人制造的缝衣针的几十倍——缝衣针的生产效率得到了惊人的提高,关于这个事例的具体说明,大家可以去阅读亚当-斯密国富论里的阐述,我这里记忆并不清晰了,也就不再赘述——我只是告诉大家,一个生动的事实——人类的创造效率本身是通过有效的合作而实现的,而这种创造效率,使得人类的生产效率得到惊人的提升,而这种惊人的生产效率的提升,构成人类社会合作效率提升的最基础的内核……而这个最基础的内核,本质上是通过分工的形式而有效实现的。没有分工就没有合作——分工带来的人类知识的充分运用,是人类合作效率的前提。我们接下来需要进步阐述人类分工过程中的那种知识运用问题,但现在我们先来阐述,人类的创造效率要在社会实践中被有效地运用于人类的需求满足,其实还需要一个最基础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那就是这种创造的效率,怎样通过有效的交易方式,让这些被高效创造出来的商品,有效率地到达社会对此有需求的成员的手中,这是一个怎样的供给与需求的对接机制呢?人类在这种供给与需求的对接过程中,面临怎样的问题,他们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呢?

人类经济生产的开始,其实与动物的追求生存没有什么差别,就是努力通过自己的狩猎或者采集的方式来搜寻食物,来满足自己的生存需求。这是最简单的,但渐渐地,人类能力得到提升之后,他们的生活资源有了剩余——这些剩余,他们就用来交易。所谓剩余,并非这些资源于他们无用,而是这些资源已经满足了他们的需求,还有多余的,这些多余的,他们对其的需求强度就不足了,而这时候,他们发现,会有其他的社会成员对他的剩余资源有需求,而那些成员也有剩余资源,而这些剩余资源却是他所需求的,这就产生了对这些剩余资源进行交换的意愿,人类的交易行为就开始了——即是人类生产过程中的剩余导致了交易行为的进一步产生,而剩余资源对所有人的价值有限,而对交换者却能够产生更大的功效——这是交易得以使双方都有更大满足的前提,这种前提条件,最终促使了人类交易的普遍发生,到后来,人们甚至不再为满足自身的需求而从此生产,而是通过专门满足他人的需求而生产,并将他们创造出来的商品完全投放到市场,从而使得人们的生产纯粹是为了满足社会其他成员的需求,而并非自身对其有需求,但所有生产者,都是通过满足其他社会成员的需求来追求自身需求的满足的,因为他可以通过有效的交易的方式来获得其他社会成员生产出来的能够满足他的需求的资源,而这种不同的资源与需求的有效对接机制,就是市场——而这个市场的产生,需要二个基本的条件,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需要中介交易物——货币的出现,另外一个条件就是,需要供给与需求信息的有效率的聚集,假设供给与需求的信息无法有效地汇集起来,你无法让人类的创造行为得以持续——因此这是二个必须得到基础解决的问题,首先我们来谈谈人类货币机制的产生问题……

人们用来交易的当然是有用的资源,不过是出售资源方,他虽然拥有这资源,但他本身暂时并不需要这些资源,他需要的是另外的资源,这样,是大家都把自身暂是不需要使用的资源,用来兑换他希望获得的资源,这样,交易双方其实存在一个需求对接的问题——即我的需求是指向特定的资源的,这只有二个人的资源与对方的需求都形成有效的对接才可以,比方说,一个人想出售一只山羊,而另一个人想出售十斤苹果,但有山羊的人不需要苹果,他需要的是锄头,而有苹果的人即使想买一只山羊来待客,但他没有拥有山羊者的那个人所需要的锄头,他只有苹果,结果二人无法成交——如果单纯的物物交易,我们对此进行考察,就会发现,这种双方的供给与需求都完美对接的情形,也许十分之一都达不到,这样,这种物物交易所实现的需求与供给的对接,人们就会发现,成交率很低,大部分剩余的资源无法交换到他们自己真正需要的资源,这些剩余资源就无法发挥有效的作用,可能会造成大量的浪费——这时候,中间交易物——贵金属就产生了,这种中间交易物的产生,是因为交易双方的供给与需求不一致导致交易流产这样的情形下产生的,人们会发现,这种低效的交易机制,无法让他们手中的剩余物更大限度地发挥功用,需要一种巧妙的机制,来让剩余物完美地实现其用途,这就需要一个专门用来进行交易的中间产物——货币,人类是基于交易的需求而产生货币的。货币一定会在人类广泛的社会交易过程中自动地产生,不需要什么人来专门的安排或者计划,他是基于人类彼此交换他们产品过程中,所自然出现的一瓶颈——供给与需求的动态不匹配——在这样的机制下,产生了中间等价交易物——货币。

为方便交易而自动地在社会交易中产生的货币,使得人类的交易得以无碍地进行——有一次与朋友进行交流,他就问,人类可不可以取消货币?因为他认为货币是万恶之源。我就说,其实我们应该从货币所承担的社会合作功能上去理解货币,而不应该把人类在欲望驱使下的非理性行为,而归咎于货币这一技术因素。货币是一种纯粹技术层面的存在,是人类面临某一个社会合作困境而产生的高明的解决方案,货币是基于人类交易的需要而自动地产生的,是在一种内生的力量的促使下而生成的,因此,人类是离不开货币的,除非人类选择不再进行交易,一旦人类有交易的需求,那么货币就必然会在这个过程中自动地出现,你无法取消货币,就如同你无法取消交易一样……

但是,我们还需要理解人类交易需要跨越的另一个障碍——那就是供给与需求信息的离散性存在,这种离散性存在,使得供给与需求同样无法有效对接,一个西瓜的种植者,他在乡下种植了大量的西瓜,这些西瓜生长在他的瓜地里,只有经过他的西瓜地的社会成员,才知道这里有西瓜的供应,而远离西瓜地的社会成员,就不知道这西瓜的存在,因此即使他有吃西瓜的需求,但因为他并不知道哪里有瓜农,有西瓜出售,他的愿望也得不到实现,而瓜农也面临一个困境,即他的西瓜成熟之后,只有短暂的保鲜期,在这个期间,他的西瓜必须能够有效地卖出去,让社会的需求得到满足,他同时也从这种社会需求满足中得到回报——如果他不能将他的西瓜卖出去,则这些西瓜就只能供他自己食用,但他食用的量有限,大量的西瓜,可能就会被烂在地里……这就是说,供给的信息也好,需求的信息也好,其实都只在一定的范围内存在,但供给者不知需求的信息,需求者同样也不知供给的信息——这样,当这种信息都处于彼此不知的隔膜状态时,我们就会发现,供给与需求的对接,其实就是一句空话……

这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当剩余资源到了一定规模的时候,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交易需要,而这种交易需求其实是离散地存在于一个个人的单独的头脑中的,即使有人知道,也只是与他们有交集的小范围内的人所知道——并且这些知道信息的人,可能都不是这些资源的需求者,这时候,需要一个需求信息与供给信息的汇总,来完成广泛的社会供给与需求的交易——这样,集市就在这样的供给与需求的促成下而自然地出现了,就如同自然地出现货币一样,人们可能会在一定的时间内汇集于某一个地方,所有有剩余资源出售的人都集中在这里,一旦供给信息被汇集了,那些有需求欲望但基于不知道供给信息的人,就自然地向这个地方集中,来搜寻自己所需要的资源信息,于是集市这种供给与需求信息汇集的地方就出现在人类的社会合作体中……

所以,人类的创造效率虽然得到提升,但如果这种创造效率无法有效地将其成果转化为社会需求的满足,这些创造效率也可能会落空,而这种创造与需求的对接,需要相应的供给与需求信息的对接,由于供给与需求信息本身的离散性存在的特征,使得人们必须创造一种机制,来让这些供给与需求最大限度地对接起来,这个机制,就是人类古老的集市场机制——现代市场机制,其实就是脱胎于这种古老的集市机制而已,只是那个时代的集市机制,是因为剩余有限,需求也大部分由自己的创造来满足,只有小部分的需求需要由他人的创造来实现,因此才产生了人们定期集中于一个地方,就这些额外的剩余与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对接,从而使得需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剩余资源被社会最有需要的成员获得,这自然就间接提高了人类的合作效率……

这个集市机制,后来就演化成现代的市场机制,也产生了专门充当交易的中间人阶层——人类的商人阶层。中国古代的四民里就有士农工商,商人阶层在社会分工中虽然在传统上被认为处于四民之末,但其实其经济地位一直很高,有很多商人的经济地位高于很多士大夫成员,甚至有些商人成员还富超王侯——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这其实是犯忌讳的,他们因此经常是社会打击的对象,并且商人阶层在社会中的作用,人们也并没有认识到,因为那个时代社会对合作的认知还处于某处肤浅的阶段,而商人,仅仅将一种商品从一个人的手中转移到另一个人的手中,就中饱私囊,获得极大的收益,人们对此十分嫉视,认为他们是一种剥削行为——这是对社会合作理解不深而产生的对商人社会作用的无知,是一种认知的缺陷……

商人在社会交易中,充当了某种信息交易的媒介——即他将社会的剩余集中起来,然后统一向社会供应,使得供应与需求形成了有效率的对接——这降低了社会合作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商人也从这种交易成本的降低中自动地获得益处——那就是供应方因为不需要担心其产品的销售,愿意让出一定的利润而让商人获得,他可以专注于商品的制造,从而从这种商品制造的更高的效率中来补偿自己在销售过程中的那种让利,这是生产方与商人的合作双赢。而商人向市场需求进行集中提供时,因为减少了需求方搜寻其所需要资源的成本,因此他也愿意为自身减少了搜寻成本而让渡一定的利益,商人因此也从这里获得利益,这是商人在实现其社会供给与需求对接的过程中,使供求双方都降低了这种对接成本而自然产生的利益,商人因此而获得收益,这是社会对商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的自然回报……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当商品制造与销售渐渐地在社会合作中呈现出越来越清晰的分工态势时,社会合作看似有更多的人力参与其中,对商品进行运输与集中,并且在市场中集中销售——似乎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但从整个社会合作的效果而言,生产方减少了其寻找买主所需要的成本,需求方减少了其搜寻商品所需要的成本,其实是整个社会的合作的效率更高了,这就如同缝衣针的生产一样,看似一枚缝衣针的生产过程中,参与的人力增加了,好像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但从整体社会创造效率而言,缝隙针的合作生产的效率其实是更高的,并且这种效率还是几十倍的提升——因此商人在人类供给与需求的合作过程中,他们对社会合作效率的提升是无形的,我们能够看到社会商品流通的那种的繁荣面貌上,体会到社会合作效率提升的现实——而这个过程中,事实上是离不开商人对商品供给信息的汇总并且自然地高效传递到社会需求端的那种功劳,社会合作效率的提升,离不开商人阶层所作出的杰出贡献……

商人阶层在这个对商品价值实现的过程中,他们经常会不远万里地实现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对接——最著名的事例莫过于中国古典时代的丝绸之路——丝绸,这种原产于中国的商品,被商人们发现了其在万里之遥的罗马帝国,也有大量的需求,于是他们不顾路途的遥远,而冒险将这个东西古国的神奇产品输送到万里之外的另一个庞大帝国,从而实现了二个距离相隔如此悬殊的帝国的文化交流,成就一段人类文明交流的佳话——也让人们知道,二个庞大帝国的存在,这引发了后来大航海时期人们的冒险行为,成为全球化的肇始——其实就是通过丝绸这一古老的商品,而实现了二个遥远帝国的交流与沟通……

商人阶层是有激励不断地拓展需求市场的,同时他们也乐意为任何供应端的产品提供销售服务,他们从市场需求的规模与供给的规模中受益,但这种市场的拓展,于整个社会是有益的,因为新的需求的满足者受益于商人阶层,获得了更优质与廉价的商品,使得他们能够在更大的满足中实现其需求,这是消费者所受的益处,而供应方,因为需求商的被拓展,使得他们产品的市场得到了拓展,他们可以更专注于其创造效率的提升,并且因此而获得更丰厚的回报,因此生产方也受益于商人的市场拓展,同时,商人从不断的供应的充足和市场的拓展中,也获得了自身的回报——这其实形成了一种三赢的局面——即供应者、交易者与需求者都获得回报——当然,我们同时还会发现,由于商人引导的社会商品的广泛的交易行为,使得商品需要不断地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即从生产地运输到需求地,这又会带动社会一个庞大的产业——运输业的产生,而从此运输业的社会成员,当然也从这种商品的繁荣的运输中获得他们的利益,因此商品的流通过程,也是运输业不断地得到繁荣的过程,当然,我们也可以视为这是商品交易过程中一个本能的附件功能而已——我们依然可以只将其视为生产、流通与需求三方受益——商品的运输只是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一个子功能罢了……

当然,我们不能仅仅考察这个过程中的效率存在——我们还需要考察人类商品的生产与交易过程中另一个基本的事实存在——即自愿的机制——我们会发现,人类商品的生产与交易,都是在一个自愿的机制下自动地在社会上离散地实现的,即所有的商品生产与交易,都出于所有参与者自身的意愿而进行的,全部基于一种自愿机制,不存在强制的情形,这是人类社会合作里一个重要的原则——自愿而非强制——人类的文明,我们会发现,一个基本的地层就是所有的社会合作,都需要在自愿的基础之上进行,离开了人与人互动的自愿机制,人们就会发现,他们可能会进入某种强迫的境遇——而强迫,是社会合作机制的大忌。自愿的机制,构成人类社会合作的前提条件,尤其是人类的经济行为,在最广泛的自愿的机制下进行,才构成人类经济行为展开的地层——我们要考察这个自愿机制与人类合作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这是人类经济伦理的核心!

自愿的机制是人类合作的核心——我们会发现,其实人类之所以愿意参与某一种经济合作行为,本身是因为存在利益的激励,离开了利益的激励,他们就不会有动机参与这些合作行为,所以人类即使有自愿的合作行为——尤其是经济行为,本质上是基于利益存在的自愿行为,经济学的思考里,最看重的是自愿的行为——当一种行为是基于自愿的动机时,其就具备某种当然的合理性,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自动地认可人类自愿的合作行为——因为还存在这些自愿行为所形成的变化的复杂方向——这些变化的复杂方向可能对第三方形成了某种伤害,这样的自愿合作行为,就形成了负向合作,人类需要适当地限制这些负向合作,因此即使人们愿意承认自愿所存在的那种天然的合理性,但当涉及到负向合作的时候,人们依然会对自愿的行为说不——但是自愿合作所形成的经济行为,对他人的影响——这需要超过一定的程度,并非对他人有任何负面影响的自愿的合作行为,都构成社会限制的原因,有些自愿的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并且这种行为相对比较普遍,是基于人类某种必须的生活目标而展开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可能就会在人类容忍之列——这之中的边界,我们确实需要对其边界进行某种程度的界定——比方说,吸烟是有害健康的。这渐渐地成为了一种社会的共识——则向社会提供香烟的服务,就会对他人造成某种程度的伤害,但社会依然会容忍这样的经济行为——这是因为吸烟是一种自愿行为,香烟的提供者并没有对吸烟者进行强制,是吸烟者的自愿行为,并且这种对身体有害的行为——在最初的时候,人们也许并没有感觉到这种危害的存在,因此他们就养成了一种吸烟的习惯,当这个时间延续了很久之后,人们才渐渐地发现了这种吸烟对人体的危害,这时候,吸烟者本身对香烟形成了一种依赖,而社会为满足这种服务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围绕香烟的生产与供应,产生了一个庞大的产业大军,当香烟生产完全被禁止的时候,这一个群体的重新转型就会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并且人们发现,香烟对人类的危害,也并非十分严重,似乎是一种缓慢的积累,并且有些体质较好的人,还对这处危害具备某种免疫力,他们长期吸烟,但依然能够身体健康并且长久……这样人们就面临在允许吸烟和禁烟之间的艰难选择——渐渐地,社会就形成一种共识——允许香烟生产者向那些愿意吸烟者提供香烟,但限制他们的推广方式,并且也对吸烟者作出一些年龄与场地的限制——这是社会规则体系对吸烟行为的规则约束……我们会发现,人类其实是通过规则来约束人类的行为的,一切需要受到约束的行为,都通过适当的规则来实施——当规则被上升到一些公开的条文的时候,我们就称之为制度——这是另一个需要深度解构的问题……

但相比于另一个上瘾的问题——如毒品——这同样是对人们的身体构成危害的,但因为毒品对人体的危害比香烟要大得多,并且其对人体的上瘾性也强得多——在这样的情形下,社会文化观念就反对吸食毒品——因为人们会发现,一个人一旦毒品吸食上瘾之后,即使他知道毒品对自己的强烈危害,但因为其强烈的上瘾性,他也无法控制自己吸毒的欲望,结果导致无法戒毒成功,身体很快就衰落了,因此人们就从源头上进行禁绝,禁止一切形式的毒品自愿的交易行为,进一步包括毒品的自愿生产行为——这是因为毒品对人体的危害远远超过香烟,而其上瘾性也远远超过香烟,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因此禁毒就成为社会共识,几乎在所有的社会里,都是反对毒品生产、贩买与销售的——但因为历史的原因,瘾君子无法完全根绝,这个社会总是存在毒品成瘾者,而一旦存在这样的瘾君子,就自然地会产生毒品的交易,这就会自然地产生毒品的生产——但因为社会对毒品的严厉禁止,因此毒品生产与销售就都转入地下,从而成为一种标准的负向合作模式,在人类社会里长期存在,并且警察打击毒品贩卖与销售的行为,也成为他们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我们来谈人类的卖淫行为——这是人类最古老的一种经济行为,即女性将其与异性发性性关系作为交易的资本——这种行为与人类追求性关系的和谐有序自然地存在冲突——但是在自然的状态下并不存在卖淫行为。性是一种人类最根深蒂固的欲望,是人类种族延续的必要的技术手段,没有人类的性行为,人类的种族就无法延续,人类这个生命的种群就面临灭绝的危险——因此自然产生了一个机制,即让二性之间相互吸引,能够通过身体的交合而彼此产生愉悦感,这就形成了人类对性行为的追逐——但当人类进入社会秩序的时候,我们会发现,男性主导了这个社会秩序——而当男性主导这个社会秩序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这个社会秩序本身是一种等级制的秩序结构,而在这个等级制的秩序结构里,并非所有的男性都能够主导这个社会秩序的规则,而只有极少数等级制的顶端者,才能决定人类社会秩序的规则运行——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机理,但在这个人类的社会秩序的生成过程中,女性被作为一种处于依附地位的社会成员,他们是等级制秩序里的被支配者——并且她们本身也是作为一种资源而被这个社会里强势的男人们所分配的对象——这当然是最初的情形,如人类在部落竞争时代,一个部落被征服的时候,部落里的成年男人通常就会被杀戮,而年轻貌美的女性,就会作为一种估良的资源,而被对方的男性所占有——她们主要是作为性资源而被分配的,在这样的社会秩序下,女性主要是作为一种性对象而被社会所认可的,这样,女性因为能够满足男性,而被成为社会争夺的对象,于是就需要生成对女性分配的秩序——这种秩序通过人类婚姻这样的形式而被渐渐地确定下来——这样,既然女性是作为一种性资源而被社会进行分配的,而其分配的方式又由复杂的社会规则所决定——则女性性交的对象,就渐渐地由社会规则来决定——并且这种决定,同时也决定了男性性交的对象——并因此而产生了人类的血缘与血亲——当人类社会秩序需要一种稳定的更替机制时,血缘与血亲就作为一个显性的要素,而决定了一个人在社会中的代际存在,这样,性就作为了忠贞的代表——尤其是女性作为忠贞里外显之对象,被社会作出了非常严格的限制性规定——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社会性资源分配的不公是一种长期的存在——这种性资源的分配不公,并不是在于女性是作为显性的性资源的分配对象,而通过社会的某种方式来进行不公的分配的,而是,女性在这种自身未来的选择过程中缺乏自我的发言权,而其父母与丈夫在对与她的幸福有关的重大问题上更有支配权上,决定了女性的弱者地位——但人类的任何制度约束,其实都无法动态地约束每一个人的每一个行动时刻,当女性意识到她的性资源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争夺资源的时候,而社会生活中,资源的分配与需求是密切相关的时候,她们就自然地会利用自身的性资源的优势,而进行某种资源的交换,从而产生了人类的卖淫行为——将性纳入社会秩序之中的主要文化考察,我们留待对家庭这一个基础的社会合作组织的文化合理性上再去考察,但对于性的交易行为——当然这是一种显性的交易行为,其实人类社会的一切性行为,都存在交易的性质,只是一般的婚姻与恋爱里,其交易行为是隐含的,但卖淫是一种简单和清晰的交易行为,是人类古老的经济形式之一。在这个行为里,女性出售其性资源,而男性则通过花钱来买欢——这是对社会性秩序的一种冲击。在传统的社会里,对这种行为的存在,文化观念上一直是严厉抗拒的,但现实生活中,其实是允许一定程度的卖淫行为的存在的,并且青楼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当然,也许这在很多文化人的眼里,可能是一种灰色的文化形式,但这绝对是人类文化中非常值得挖掘的部分——但究竟要不要限制社会上的性交易,尤其是公共力量的介入——这可能长期存在争议,现在的中国社会,其实对性的交易是严厉禁止的,并且由公权力介入,但其效果显然是不尽如人意,我们会发现,公权力利用这种权力,而对卖淫行为暗中进行庇护,结果公权力因此而从对卖淫行为的禁止中分得一杯羹——并且这杯羹显然还不小,因此他有非常强大的激励要保障这种权力的有效性,即他努力强调卖淫行为在文化合理性阐述上的非正当性存在,但却不愿意提及自身在履行这种公共职务的过程中,通过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而从这种权力中牟取利益的行为——这个暂不深谈了。但对于人类自愿行为的禁止,其实在社会合作中的效果,有很多并不明显,并且需要付出极大的成本,如前面的贩毒,后面所说的卖淫——当然,当我们承认毒品对人们身体的巨大危害的时候,即使禁毒效果并不显著,并且毒品泛滥的行为也并未得到有效的根绝,但人们依然不会对禁毒所付出的成本产生怨言,但当一种自愿的行为,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有限的,但当我们授权公权力对此进行禁止的时候,公权力不仅没有尽到禁止的责任,反而利用这种权力的授予而牟利,人们可能就会对此侧目而视了——因此现代社会越来越有对卖淫行为的治理,公权力不再禁止,而只对卖淫行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公共卫生问题——如可能导致性病泛滥与漫延的问题,进行公共卫生的管理,从而使得卖淫行为合法化,或者最少非罪化——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方向……

当然,前面所谈的其实是人类经济行为里的文化多元里,关天人类生活目标的合理性,以及社会规则体系介入的程度问题,但对人类自愿的经济行为的考察,我们还涉及到一个认知的问题——并且从这种认知的层面而渐渐地理解对人类经济行为的那种合理性的问题,这种合理性的问题,包括自愿的合理性,与社会力量介入而对经济行为进行限制的合理性——即人类规则与制度在经济行为里的那种合理性的理解问题——而首要的问题,当然是对人类经济行为的认知问题,究竟是怎样有效地建立起来的?

我们会发现,人类的经济行为——其实是人类获得财富的问题。而人类的财富,其实只存在二个问题,一是财富的创造,二是财富的分配——而这二个问题,其实又同时存在,即创造的时候,其实是存在财富的分配的,同时,创造出来的财富,又会在社会中进行广泛的流通,这样,就存在一个财富的流转的问题——这些其实都构成财富的分配问题——   我们需要理解,人类究竟是如何建立起他们的财富观念,并且产生财富人创造与分配的认知的?

财富是对人类生活目标实现有用的物质存在——这构成人类财富的一般观念。在进一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会发现,能够让人们获得财富的那些行为的展开范围,就构成了人类一般的权利存在。我们先不推人类的权利观念,而来谈人类的财富量化问题——当一个事物对人类而言是十分重要的话,人类就会对这个事物进行深入的理解,如时间和空间对人类理解这个世界很重要,因此人类就产生了丰富的技术手段,来理解时间和空间——他们所使用的语言里,有很多对时间和空间描述的词语,同时他们也完成了对时间和空间的精确的量化——其实财富也是一样的,人类的财富观念,在一个动态的合作过程中,可能会被描述成一种利益存在,也可能被描述成资源——但仅仅是对财富的这种不同的描述,其实还不足以理解财富在人类世界的那种存在——人类和量化理解他们这个世界上所有事物一样,他们量化了他们的财富——这种量化,当然也需要量化工具,这种量化工具,就是人类的货币工具——最终,人们会发现,在他们的世界里有用的事物,几乎都能够交易,而之所以能够交易,就是因为这些有用的事物或者资源,都被人们有效的量化了——假设你没有对人类的财富或者有用的资源进行量化的时候,你可能无法对它们进行交易,或者即使偶尔存在交易,也可能会是一种认知的混沌之中进行的,并不能对这些交易进行清晰的认知层面的解构,但人类的财富的创造与流通,是与他们产生了对财富的有效的量化手段之后才进行的,这些行为充满了人类深刻的理性——而这种深刻的人类经济行为的理性,其实就是追求其经济行为的利益最大化——这就是理性经济人的预设,当很多人反对这个预设的时候,其实是他们并没有真正理解人类行为展开里的那种效率机制以及人类发明的效率的那种明确的方向性存在——当行为的效率可以朝向某一个明确的方向而展开效率的清晰理解的时候,你会发现,人们就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朝向这个方向展开他们的行为——但是,如果你说,人们如果不朝向这个方向行动,难道不可以吗?难道这不也是一种自由吗?其实我只是想说,当人类有一个理性的清晰的认知方向的时候,他们是拒绝那种混沌与糊涂的——当人类通过货币而量化他们的行为——尤其是经济行为的时候,他们就会发现,整个合作的效率都依赖向这个明确而清晰的方向展开其行为,一旦离开了这个方向而行为,你会发现,他人不会跟进,同时你自身也存在被淘汰的风险——因为一旦当你朝与效率相反的方向而展开你的行为时,你会发现,你的经济效率的降低,意味着你牟利的能力的降低,同时意味着你自由的受限——即你会朝反自由的方向而行为——这时候,人类内心自由的天性就会自然的抗拒这样的行为……

这样我们看中国古典文献里有一个关于君子国的记载,这个记载是饶有趣味的,即交易双方努力让对方获得更多的回报,而让自身获得的回报更低——即当在讨价还价的时候,君子国的行为与普通人的行为是反其道而行之的,即君子国的人不断地降低自己的成交价,让对方获得更多的利益,但对方不肯,他需要努力让出售者获得更高的价格,这样他才愿意成交——但是,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向相反的方向进行价格协商的机制,就会发现,不存在一个双方都合意的相交点,因为各自的竞价,会离彼此相合的成交点越来越远,最后,你发现无法成交——而一般的成交规则是,出售者的价格较高,而需求者的价格更低,当双方都妥协的时候,就会自然地存在一个相交的点——但现在是,出售者的叫价更低,而需求者的叫价更高——而双方都朝相反的方向竞价,这样出价者更低,要价者更高,双方找不到价格相交的点,结果是无法成交——因此君子国的这种价格协商机制其实是现实层面上行不通的,因为没有相交点,还是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的讨价还价更靠谱——因为这种相互妥协的机制是朝一个中间的成交价靠近的,最终会达成一个价格成交点,而不象君子国,彼此朝相反的方向竞价,怎么可能产生成交价呢?

我们不谈君子国了,这只是人类对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国的一种想象,并不存在现实层面的那种可实行的技术手段——当我们对社会认知处于一种混沌的状态时,最容易产生这样的人类社会合作的理想情形,甚至都想不到这种情形在人类社会合作体中实行的不可行性。人类的经济效率的问题,首先是需要解决一个利益的激励机制问题,这是因为人类的创造与流通问题——其实是一种付出的问题,是一种社会合作的成本——当一个人需要为某种财富的创造而付出的时候,他需要理解,这种付出于自身的意义所在,这就需要考察人类行为展开的整个机制问题——人类生活目标的实现,与实现生活目标的那些资源的产生的问题——这是人类经济行为展开的根……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是经济学的名言。人类作为一种生命,需要与这个世界进行复杂的物质和能源的互动——但只有特定的物质才能被人类吸收、并为人们所使用,从而使得人类的生命目标得以实现——而这些特定的物质,对人类而言,就是有用的资源。在圣经开篇里有一个章节,就是指亚当与夏娃——人类最早的先祖,他们是生活在伊甸园中的。在伊甸园中,他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资源,都是伊甸园中自动产生的,亚当与夏娃不需要花费任何的时间与精力去生产他们所需要的资源,饿了,直接摘树上的果子吃就行,渴了,直接饮园中的清水就可以了。冷了——不需要担心,伊甸园一年四季温暖,根本不会觉得寒冷——衣服都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此在伊甸园中,亚当与夏娃是没有服装需求的,他们象那些自然存在的生命一样,赤裸而快乐地生活在伊甸园中,无忧无虑,快乐幸福……

我相信亚当与夏娃是无忧无虑的——因为忧虑很多是源自生活资源的匮乏。但他们是否快乐与幸福?这就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因为亚当与夏娃可能根本就没有快乐与幸福的观念——因为他们其实是不需要思想的,他们只需要在那个园子里惬意地生活和娱乐就行了……这样生命的意义究竟何在,是我所无法理解的。我能够理解的是离开了伊甸园的人类,因为他们才是我考察的对象——我所思考的人类社会是远离了伊甸园的,即使他们始终在梦想希望能够得到上帝的宽恕,重回伊甸园——但是,人类究竟会不会回到伊甸园?人类最初究竟是不是生活在伊甸园中?还是这仅仅只是一个人类自身的美好想象——并且这种美好的想象未必高明……这都是一个问题。我们需要正视的是现实生活中,人类资源匮乏的问题……

当人类所有的生活目标实现所需要的资源,都需要通过他们自身的创造才能获得的时候,人类就需要通过劳动来创造他们的资源——如果他们希望这种劳动有效率,他们就需要通过广泛的分工来让个体的某种劳动创造超越他人,从而这就产生了分工与合作的问题,这有效地提升了人类的效率——而效率的提升,本质上是人类创造资源的能力得到加强,这样,人类就可以使用更多和更丰富的资源来满足他们自身的生活目标,他们自然就能够实现更多的目标——人类的自由就得到拓展,这是我们理解人类行为的一般方式——在这里,人类是被动地展开他们的经济行为的——而在人类经济行为的展开里,一个重要的激励机制是利益的诉求——因为利益可以实现他们的生活目标。所以如果将利益的诉求视为人类经济行为的激励的话,我们就会发现,更深的利益激励机制是人类追求生活目标的实现,只是,人类将他们追求利益的行为与满足生活目标的行为分解为一个连续变化链条的不同的阶段——他们需要通过有效地运用他们追求到的利益来实现他们自身的生活目标——这样,当我们在考察人类的经济行为的时候,我们就可能不再将他们主要的视角投向人类生活目标的实现,而是重点考察人类的利益激励机制问题……

人类的经济行为,是人类的被动的付出——人类为了追求其生命目标的有效实现,他们不得不付出相应的经济行动,以实现他们的生命目标。这个过程中,所有参与经济行为展开的社会成员,他们都是为了追求一个单纯的目标——利益的有效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如何来认知人类经济行为的效率机制呢?其实是通过二个方面的认知维度来考察——收益与成本……

收益与成本——是人们认识他们经济行为效率的二个最重要的方向。收益是从一种经济行为中所获得的资源的多少,而成本,是一种经济行为中的付出——这样,所获得的收益多少减去经济行为中的付出,这形成了一个差额,这个差额,就形成了一个经济行为中效率高低的考察对象——这个差额越大,说明一个经济行为中的收益就越高,差额越少,说明这个经济行为中的效率就越低。当一个经济行为中的收益无法抵销其付出的成本的时候,这个经济行为就是入不覆出的,是没有效率的——但这种效率的考察,需要对人类的经济行为完成了有效的量化之后才能建立认知,如果对经济行为的异质性,无法在一个统一的技术手段完成量化认知,人们通常是无法非常有效地判断一种行为的效率的,但人们可以从另一种量化手段中来获得他们的某种直观的量化——如单纯从产量来量化他们行为的效率,与通过货币来量化他们行为的效率,他们其实并不能完全达成一致的认知,这一点,我们可以举一个事例来说明……

一个农民,如何考察他一年收成的效率呢?他通常会从他收入谷物的多少来判断其一年收成的效率——通常会可能会用比较的方法来判断其种植行为的效率。如他同样种植十亩水田,在这十亩水田里,他一年花费在上面的种子、农药、化肥等等差不多,他一年里除草、管理水资源……所花费的工夫也差不多——这些成本是没有多大差别的,差别在于收成——如果去年他收入了二万斤谷子,而今年,他收入了二万二千斤谷子,那么就可以说,他一年的种植效率提高了百分之十。现在,我们来考察他们的另一种量化机制的效率——那就是将所有的异质资源都通过价格这一单纯的量化机制来考察,并判断资源的价值与效率,如果去年的粮食价格是二元一斤,今年因为谷物丰收的原因,市场供应增多,结果价格下跌,谷物的价格跌到了一块六,结果去年他的收成折合成货币是四万,而今年他的收成结合成货币却只有三万五千二,结果他的总收入虽然提升了——这似乎是有效率了,但他的货币收入却降低了——比去年减少了四千八百元——其实他今年种植的效率是降低的……

其实,我们知道人类社会合作效率的判断机制,最重要的其实是价格判断机制——这个判断机制才是一个社会合作体中真正的效率体现——这种效率机制的体现,是人们将不同质的物质和社会成员的劳动付出都通过一个简单的价格机制而完成了其在社会合作体中的力量量化——物是以价格的形式而体现的,而人们的劳动与服务,则是以薪水的方式来体现的——这样,我们其实就可以发现,农业种植行为里,农民的效率其实还可以使用他们劳动的市场价格来量化,这样就可以理解他们一年花在谷物种植上的时间的价值——而在传统上,农民其实是并不花费时间和精力来考察这个的效率的,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生活被限定在土地上,他们是没有机会选择不同的服务于社会的方式的——即一个农民,当他一年花在种植上的时间假设是一千个小时,因为毕竟他还有很多的时间并不在种植上,还会做其他的事,这些事情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就不能算在为种植的付出上。这一千个小时的收益,就是他种植的谷物扣除他花在上面的种子、化肥、农药……这些必要的开支,然后所获得的净收入,就构成他一年种植里行为里,工资的收入——假设是十亩地,这些资源的付出是二万八千元,如果谷价是二元,则他一年种植行为的劳动所得应该为一万二千元——但如果他在一个工厂里工作,他的月薪是三千元,一天工作八个小时,一周工作五天,一个月工作时间是一百八十个小时,一千个小时,是他差不多六个月的工作量——则他纯粹通过工作可以获得一万八千元的收入——相比于他在家里的种植行为,他打工就更有效率——当然,我们假设农民在家里从事种植行为时,即使他同时也从事其它有收入的行业,如养猪、种蔬菜、摘野果、打野味……但这些的效率都不如种植谷物的效率更高——而他在家庭从事最有效率的种植事业,都不如他在工厂里打工的工资收入更有效率——这时候,这个农民离开种植行业就是理性的选择——这是一个清晰的效率机制给人们的行为选择提供的判断——即从事什么样的经济行业更有效率——当现代大潮兴起的时候,我们其实也清晰地看到了这样的一个方向,即大量的社会成员,从他们日常的农业种植行为中纷纷转行,走向工厂里的流水线,开始了他们参与社会更广泛的合作分工的大军之中……社会合作体系得以有序地生成了……

人类的这种效率激励机制——其实是一种常识的激励机制。但在这个常识的激励机制面前,人类其实面临一个困境,这个困境在于,人类对自身的价格机制的理解,是存在缺失的,就如前面我们所举的一个事例一样,一个农民,他辛辛苦苦地劳动了一年,获得了更高的收成——从常识上看,他似乎更应该高兴,因为粮食产量打多了——社会当然也更趋于理想的状态,因为拥有了更多的粮食资源,但是,这个农民本身却沮丧了,因为即使他的粮食更多了,但他的收入反而降低了——更高的粮食产量,却意味着更低的收入,这是人类社会合作体里所经常出现的情形——我们在高中时曾读过一篇叶圣陶先生的文章,题目叫做多收了三五斗——指的是那一年风调雨顺,谷物丰收,农民们都非常高兴,因为每一亩农田里的产量都比平时高出了三五斗,这是一个难得的丰收年景,所有的农民们都在这个丰收的年景里滋生了更多的希望——他们产生了更多的生活目标,是因为他们认为今年自己有能力实现这些目标了,因为粮食产多了,根据通常的粮食价格来计算,他们就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这更多的收入,自然能够购买更多的资源,于是他们就一大早就将粮食装到船里,赶到集市上去出售,然后好好的逛一逛街市,把他们希望购买的东西都买回去,享受一下丰年的喜悦——但结果他们失望了,因为当他们将一船船的粮食赶到集市的时候,他们发现,粮食价格大跌,他们的收入还赶不上平常的年景,丰收的年景里,他们的收入更低了——于是他们大失所望,很多的生活目标就不得不在这种新的收入面前进行调整,降低他们的生活目标,很多本来想买的东西,因为钱囊羞涩,只好不买了……其实在中国传统社会,就一直存在这样的情形,那就是,谷贵伤工,谷贱伤农——这就是价格机制在不断地调整一种资源在社会中的需求强度,从而调动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但在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现实效果是,当农民向社会上提供的粮食资源过多的时候,因为需求是有限度的,结果多余的资源卖不出去,为了让这些资源能够发挥用途,资源所有者只好降价出售,结果导致粮食价格跌落,那些种植粮食的人就都受伤了。如果粮食供应不足,结果大家都需要粮食,不得不抬高价格来购买粮食,结果导致米价大涨,结果那些从事工商业的人,他们的收入并没有改变,但他们用于购买生活必须品的粮食时,却需要花费更多的价格,这就降低了他们的生活质量……这就是谷贱伤农、谷贵伤工的内在机理……

通过价格之一个有效的量化机制,人们得以在异质性的资源中完成了对其效率的统一的理解,从而使得人类能够对他们的经济行为的效率方向建立一致性的理解——这种理解,对所有的社会成员而言,都是一样的,大家能够在没任何协商的前提下,自然地围绕着一个统一的效率方向而行使他们的力量,从而有效引导整个社会合作体力量的效率,这是一种高明的合作技术,这种合作技术,其实是通过人类对资源的货币量化,从而理解这种货币量化后的资源价值,从而完成对资源的追求与创造的力量运行的,这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微妙的过程,整个社会就在这个复杂而微妙的合作过程中,使他们的力量向一个统一的方向行使——所以我们需要理解人类货币机制对于他们自身合作效率的高效指引,这才是货币对人类合作的核心的作用——其重要性,与人类的语言和文字以及数学这样基础的社会认知与表达工具,完全是处于同一的等级的,即货币是人类合作效率得以达成的最强大的认知工具……

那么,人类经济行为里的整体效率问题里,我们如何去理解这种谷浅伤农、谷贵伤工这样的机理呢?这其实是一个问题。即当一种需求——如粮食需求,我们社会是需要的,但这种需要,究竟在什么水平上?其实我们是很难了解的——也许人们认为,每个人的粮食需求是有一定限度的,而社会上成员的数量是给定的,把每个人的粮食需求与成员人数相乘,我们就能够得到社会需求的粮食的极限的——但是,问题还在于,人们所需要的粮食并非单一的,有些喜欢面食,有些喜欢大米,有人偏爱小米——我们又如何在这个粮食需求的总量中去配置大米、小米与小麦呢?更何况还有其它的粮食供应——如土豆、玉米、红豆……这些的配置量又是多少呢?这其实是一个伪问题。社会其实是无法事先就将某种需求得到完全的统计并且可以据此进行清晰的供应的——这是因为广泛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还在于,社会需求的产生是一个最基础的自由问题,这个最基础的自由问题,是无法被有效计划的,需求的变化也是动态的,一个昨天喜欢吃大米的人,也许过一段时间他就喜欢吃小米了,人类无法通过事先的完美统计来获得需求的确定数量,然后再来安排他们的生产,他们只能不断的被动地迁就这种需求的变迁——供应需要迁就需求的动态变化,而不是需求必须为供应让路——这就必然进入计划经济之域,而一旦进入计划经济之域,人类的自由受限就必然成为一种方向,那就偏离了人类经济行为的根本目标——为社会的需求满足而服务——这才构成人类真正的市场经济的本质——如果一种经济形式,是通过规划人类的需求来满足其生产方式的,这样的经济安排,本身就是反自由的,是我们对人类社会合作思考中首先需要摒弃的一种行为方式——无论在思考层面还是实践层面,这都是不可取的……

那么,怎样理解这种谷贱伤农呢?如果我们从另外一种机理上去考察,就会发现,当谷物价格过低导致农业和农民很受伤的时候,另一个方面 ,这种谷物价格的较低,也会使得社会更多的成员为了粮食资源的需求,付出了更少的成本,他们受益了,即大部分的社会成员,他们能够通过减少的粮食资源的付出,而节省出更多的金钱,用来满足其他的生活目标——这其实是整个社会自由度得到了拓展,而这种拓展,其实是农民的收入降低而实现的——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即一个社会,一种需求的满足的资源配置问题,在市场机制里是如何体现其效率的呢?我们再来回到人类的垄断机制来考察——即一种需求的满足,只有一个供应者,这个供应者通过对其价格的动态调整,而实现了其利益的最大化——这个垄断者,其实是无法将所有社会成员对这种需求的满足的那种剩余全部剥夺的——因为他无法获得所有需求强度的信息,更无法获得每一个单独的需求者的特定的需求强度——并且即使知道这种需求强度,他也没有办法进行单独的交易来追求这种需求强度产生的必要的超额利润——这存在交易成本。他只能够通过一个统一的价格机制,来与所有的社会成员进行统一交易,然后考察这个价格机制带给自己的最高利润,从而确定其社会的市场价格——这是独家垄断者利益最大化的一般情形。但当有另一个垄断者进来的时候,这个市场垄断的最大利润就会被打破,这时候,这个最大的垄断利润就会被打破了,结果价格降低,所有参与市场的那些供应者的利润都降低了——他们相比于垄断的利润而言,可以说是受伤的,但整个社会所获得的利益却更多了,有更多的社会成员,通过这种更低的商品价格而获得了需求的满足,社会合作效率提升了——而这种整体合作效率的提升,是伴随着供应者利润的降低而同步发生的……

实际上我们会发现一种趋势——那就是社会经济合作整体效率的上升,与供应者利润的降低是有关的——但这种利润的降低,并非是通过社会某一种强迫机制实现的,而是在一种自愿的机制下自动地进行的,并且这种自动的机制过程中,所有的参与者对社会力量的运行并不完全了解,而是在一种离散力量的作用下,各人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这种方向而产生一个行为方向,并且这个行为方向的指引下自愿地展开行为,结果所有人在给定的力量格局下都实现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整个社会的合作,也在给定的力量格局下实现了利益最大化——但这是一个自动合作前提下的社会力量竞争的机制产生的,但这种力量竞争的机制,还只在有限的供应者之间形成的一种利益格局,但并不是社会合作效率最大化的方向,因为寡头竞争相比于独家垄断而言,供应者在其供应的成本与市场所形成的寡头垄断的价格之间依然有一个差价,这个差价形成了垄断者的超额利润,这个超额利润,当然比起独家垄断者的超额利润相对而言更低一点——这是因为相比于独家垄断,寡头垄断者们在相互分享独家垄断的利润过程中,他们会发现,还存在一个降价空间,使得自己能够通过销售数量的增加而覆盖以前所售数量的那种更高价格的损失之后,还有赢余——这是寡头垄断者在垄断价格的前提下降价的激励,原因是这种独家垄断的利润,在寡头垄断时,是由不同的寡头垄断者分享的,并非一家,他们都有使自身利益更大化的激励,因此垄断价格无法保持一种利益最大化下的稳定性,这是竞争带给消费者的好处——当然,当竞争者不只是寡头垄断,而是有无数的供应者参与其中时,我们就会发现,价格存在继续下降的趋势,并且将不断地接近社会供应的成本价,并最终达到所有的供应者的会计利润为零的状态——这种会计利润为零的状态就是,所有的需求的满足,其市场价格会覆盖所有的成本,而更高的利润却不再存在——即超额利润消失——除非一个供应者能够在比市场平均成本更低的成本进行生产,才能获得超额利润。否则,超额利润为零——这就进入了经济学家心目中的社会合作的最有效率的状态——没有超额利润,或者只有少数更有效率的公司能够获得超额利润——而最大的供应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只能够在成本得到覆盖的前提下维持其持续的商品供应能力,从而使得一种需求的满足,达到目前社会合作下的均衡状态……

当然这种最理想的均衡是所有的生产供应商的成本都趋一致,市场竞争机制产生的成交价格刚好与成本价持平,结果所有的供应商都归于会计利润为零的状态——这种会计利润归零的状态,其实是人力资源与生产过程中所有的原材料资源以及资本资源都得到合理的社会平均收益——这种合理的平均收益,是资源在社会自动交易过程中能够获得其相应的收益,人力资本也能够在其比较收益最高的前提下发挥其作用的前提下,这些成本都得到覆盖时,所产生的超额利润消失的情形——因为社会是没有办法让一种商品的供应,在低于成本价的前提下依然能够持续保持供应的稳定的——我们能够发现一些供应可能在成本价之下产生,但这是因为商品供应方的生产成本高于市场价格,但当他发现这种情形的时候,他已经无法稳定和持续地向市场进行商品供应,因为这将最终耗尽它的资源——但他在向市场供应商品的过程中,已经产生了沉没成本,并且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能力,这些生产能力,如果不通过低价出售其商品,将遭受更大的损失,在这样的情形下,他们可能被动地向成交价低于他们生产成本的市场供应一定数量的商品,一旦这些沉没成本得到一定程度的回收,他们就不再向市场投入更多的资源,这样,他们就只能短期内向市场提供商品,最终他们将退出市场……

但在这个竞争机制中,我们就会发现——在一个社会给定的生产能力下,一种需求就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满足——并且这种满足是这些需求满足者仅仅向供应方提供了其覆盖生成成本的资源,而没有向他们提供更多的资源——这种更多的资源就构成了生产者的超额利润。这是一种经济学研究者视野中的社会合作最有效率的状态,这种最有效率的状态,是在离散的社会供给与需求力量,在相互自愿协商的机制下达成的一种社会合作的最优状态,但是这种相互的自愿的协商机制,依然是有限制的——即不允许供应者——尤其是寡头垄断的供应者进行垄断性质的价格协商——因为这种垄断性质的价格协商,将使那些寡头垄断者获得更高的超额利润,虽然市场机制本身,各个寡头垄断者存在一种自我利益最大化的激励来保障这种协商机制很难达成稳定性——短期内的稳定是存在的,但很难长期稳定地存在——社会依然不对这种基于价格垄断的协商机制提供保护,并且不仅不保护,还要打击这种价格协商的机制——即不允许供应方基于其对超额利润的追求而协商和垄断价格——这样的协商和垄断价格的行为是无效的,寡头垄断者无法通过这样的合约来寻求社会公共强力的保护,。相反,他们需要将这些协商合约秘而不宣,因为一旦社会获悉他们有价格协商和垄断行为,将受到公共强力的反垄断法的调查——但是,寡头垄断者为了避免他们所进行的价格协商机制因为利益主体的不同而产生的非稳定性,他们产生了一种新的行为方式,即大型的寡头垄断者联合起来,形成一舯托拉斯一样的庞大的经济合作组织,将以前不同的寡头垄断者的利益主体统一起来,从而使得他们不需要通过价格协商来形成统一价格,而是将这些公司都统一到一家超大型的公司之下,形成一致的利益体,这样就非常容易形成独家垄断——但这种自愿的经济合作组织也受到反垄断法的阻止,当一家公司,其市场占有率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这个规模通常认为一家达到百分之七十或者更高以上的时候,就会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查,很多公司面对这样的调查,将不得不被动地分拆成若干个不同利益主体的公司,从而使得这种垄断的态势无法持续下去,更高的超额利润的追求不能成功——这是社会合作对特定的可能使得市场趋向垄断的自愿的行为方式进行限制——以阻止整个社会合作效率的降低——这种合作效率的降低并非是寡头垄断的利润降低,恰恰是垄断组织通过提高价格而获得更高的超额利润,而社会需求在满足将在更高的价格下才能得到,结果社会成本价下的需求满足却失去了——并且这种失去是因为垄断者的存在而造成的,社会因此对这种垄断行为说不……

我们会发现,人类经济行为展开的效率,与自愿机制有深刻的关系——但依然不是所有的自愿的经济行为,都会自然地得到社会的支持的,如寡头垄断者价格协商的行为——这是一种自愿行为,但这种自愿行为因为减少了社会需求满足的那种普遍性,即使有限的经济组织因此而获得了其更高的合作效率,但整体社会合作效率却因此降低了,因此这种合作可以称之为负向合作,因此社会需要限制这种负向合作的产生——即一旦一种自愿的合作机制产生了对社会合作更深层的效率追求的损失,社会将因此而对这种自愿行为进行适当的限制。但是人类经济行为里,通过广泛的自愿而达成了一种会计利润归零的理想的效率状态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社会生产供应的成本与其所获得的资源收益刚好相等,社会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达到了最理想的合作效率——但当社会需要更追求更高的效率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还有一个进步的方向,即降低社会合作的成本——这种降低成本的方法,就是社会技术的进步与管理的优化,但同时,我们还会发现,一个降低社会合作成本的方向——即减少社会对经济行为的管制,这其实是一个社会为了一种制度管制而产生的成本,这成为经济学探索的一个重要的方向——即如何理解社会制度约束给人类的经济行为带来的成本,人类如何从减少这种制度约束中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率,而这种更高的经济效率究竟是如何有效实现的,这是人类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的方向……

人类经济行为的效率追求,技术的进步是最容易理解的。如人们用大型积布机取代那些家庭用的纺织机——这种进行的巨大性,是工业革命期间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所有的家庭主妇都从家庭纺织中被解脱出来——即她们不再需要从事繁荣的家庭纺织劳动,而整个社会服饰需求的满足,只需要少部分大型的纺织工厂的生产即可以实现,并且布匹的质量更好,花色更丰富,品种更多元,人类服装文化因此而迈入一个新纪元,今天形形色色的时装款式,可以说令人目不暇接——即人类服饰文化更丰富的同时,人类在服装上所花费的人力更少了——当然,人类因为追求服饰的复杂与多元,并且不断地追求新的款式的服装形式,因此他们在服饰满足上所使用的资源反而大大地增多了,但这种服饰资源使用的增多,并不是以降低人们的生活品质为前提的,而是人类生产能力的极大提升而有效实现的,这是人类服饰生产的技术进步产生的。同样的道理,人类以前曾经将大量的人力与物力投入粮食生产之中,因为人类生产粮食的效率不高,并且需要繁重的体力,而长期以来,粮食生产就以消耗体力而让人们备感畏惧,人们都不愿意从事粮食生产这一行业,并且在社会层级的认同中,基本上认为从事粮食生产的人是处于社会的底层的,即使不是最底层,但其社会受尊重度其实是很低的,很多人就以脱离农业生产为目标——其实我个人就出生于农村,如果按正常的社会更替机制来看,我可能就是一个标准的农民,但我不甘于作为一个农民而终其一生,并且最终离开了农业这个行业,其实就是农业生产本身并没有什么真正的社会地位,即使这种资源的生产与供应是一个社会合作体得以稳定的核心与地层,但人们依然对农业生产不存任何奢望——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只要能够离开农业生产,他就有激励不从事农业——这是人类农业文明的尴尬情形——可惜的是,社会所提供的上升通道有限,大部分人为了基本的生存,而不得不被动地困在农业生产领域,而从事艰苦的农业种植——这是人类农业文明的现实。

但是,人类其实是需要最终在农业生产效率得到有效提升的基础上,来拓展他们的自由的——如果一个社会,绝大部分的成员,都被动地困在粮食生产这一刚性需求之上,为了满足基本的温饱问题,而在大部分的时间内不得不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处于艰苦的农业生产之中的时候,我们很难说这个文明有什么实质性的进步,文明的真正的进步,并不在于工业的那种技术能力的进步,而在于农业生产技术的真正进步——尤其是需要将人力资源从土地种植这样的刚性束缚中解脱出来——大量地减少人类在满足粮食生产需求的过程中的人力需求,即使这种人力需求的减少,可能需要伴随着其它资源需求的增加为代价——但这依然是值得的,当大部分的人不再需要为了粮食供应而不断地在土地上辛勤劳动时,人类真正进步的步伐才能渐次地迈开——这是一个刚性的前提与门坎……

那么从整个社会合作的效率上而言,如何进行整体的理解呢?其实可以从一个简单的方向来理解人类农业生产的效率——即当一个从事农业种植的人口,他能够满足多少人的粮食需求——这构成对一个社会农业生产的效率评价标准——目前中国农业生产的效率相对是比较低的,通常一个农民从事粮食生产,能够满足八到十个人的粮食需求,而西方发达国家,如以色列与日本,他们一个农民种植粮食,能够满足一百三十个人的需求,而当今农业生产的最强国美国,他们一个农民所生产的粮食,能够满足一百五十个人的粮食需求——这就构成了一种强大的粮食生产效率。当然,我们会发现,这种强大的粮食生产效率是伴随着一种资源与技术的能力的不断强化而产生的,即美国一个农民,他可能拥有数千英亩的土地,大型的粮食机械,宽敞的道路与交通设施,以及相应的资本供应……这些都为农业生产的效率提升提供了社会合作的保障——但从一种孤立的人力创造效率的角度来考察,是我们能够对其效率提升看得更清楚的方向……

我们从人类经济行为的效率考察方向来看——当然这个方向是从社会合作的整体效率考察而言的,脱离了个体在一个社会合作体中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这个考察方向——这是一个微观考察的方向。而整体社会考察效率的考察方向,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宏观效率的考察方向——每一个社会需求的满足,都需要在成本价格的基础上努力让所有的需求都得到满足,这是一个效率的方向。同时一个行业,其在社会合作过程中,所使用的人力资源是最少的,并且这种最少的人力资源的减少,其所节省出来的人力,可以让人们去追求更丰富的生活目标,这是整个社会自由度得到了有效的拓展,同时这里被节省出来的人力,也可以到其它领域去从事他们的创造,为社会产生更多的财富,从而让人类得到更丰富的资源,这样,同样构成人类自由的有效拓展——这是人类自由拓展的二个基本的方向……

对人类经济行为的效率理解,确实是非常艰难的——当然我们仅仅是从追求经济行为的效率角度来考察——但公平角度对人类经济合作的效率的影响,在通常的经济学的思想中,其实是涉入并不深的,经济学家可能更多的从社会约束的有无必要性上去考察社会合作的经济效率,而很少从伦理的角度去理解人类的经济行为——而伦理的角度,其实是一种约束的合理性的问题,这其实涉及到人类规则的复杂运用——这种规则的复杂运用与人类经济的关系问题,经济学思考里通常通过制度经济学来进行考察——这也许就进入了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我们会尝试在对人类政治行为的理解中对此进行某种程度的阐述,就不再在经济行为中展开了——因为这其实同样是一个非常宏大的领域,对这个领域的理解,涉及到对人类社会秩序的核心理解,因为人类其实是通过规则来调整他们的社会力量的运行的,而这种规则对社会合作力量的调整,主要的力量在于人类政治力量的运行,而长期以来,人类政治力量的运行,对社会公平的破坏其实比起他维护社会公平所起到的作用而言,是更大的——即政治力量是一种更大的破坏社会公平的力量,而人类在文化观念的建构中,是将政治力量作为一种社会公平维护的主要和核心的力量,结果这种力量与人类最初的目标背道而驰了,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机理所导致的呢?这是一个需要得到深度解构的社会认知问题,我们会在政治观念上进行系统的展开并深入阐释……

人类经济行为的效率,是人类自由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没有经济行为的效率,人类的自由就会受限——但人类经济行为的效率,还存在一个这种效率与受益者的那种对应问题——即可能一种经济行为是有效率的,但其受益者与经济效率的创造者存在一种非对称的关系,即创造者与受益者产生了不对应的情形,这构成了一种人类伦理上的冲突——即存在经济效率的剥夺者,并且人们会发现,这种经济效率的剥夺,最终会影响到经济行为本身可以达到的效率——即会导致经济行为的效率的降低,这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其实既是经济问题,也是伦理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我们将其放到人类政治的视野中进行深入的考察……

4-4政治行为

要真正谈人类的政治,其实就需要谈政治所实现的社会功能。当然,这是现代社会认知进入某种理性阶段之后,我们才产生的对人类政治的社会功能的理性思考,在此以前,人们对政治的思考,仅仅是因为,个体社会行为的展开中那种自利的因素对他人所造成的伤害,这样的行为需要进行约束——人们认为需要一种公共的力量来限制个体的为所欲为——但是哪些行为是需要约束的,哪些行为是不必要约束的——这个界线,在人类的常识中可能模糊地存在,但从来就不曾在人类的理性探索中得到清晰的界定,这其实是一个大问题……

人类社会是存在二个域的——公域与私域。但这二个域究竟应该怎样进行理性的边界界定,这其实是一个在认知上模糊的问题。人类为什么需要有公域呢?这是基于合作的需要——任何一个合作体,其合作秩序的生成,都自然地存在公域的力量。当然这种公域的力量,通常是由暴力与神性力量来型塑的——如果往更深里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其实神性力量更多的在塑造人类行为的合理性,而暴力,则是维护这种合理性的力量支持。神性力量的合理性——是从对社会变化的终极的因果关系而获得的——它们上溯到人类社会合作力量之外,而找到了一种额外的支持力量——神性力量,并且通过复杂的仪式与禁忌来让这种神性力量获得社会共识,并最终上升到一种实质性的合作力量,其实无论是东方也好,西方也好,这种神性力量的隐形存在,一直是约束人类行为展开的一种重要力量,只是西方最终将这种神性力量上升到一种信仰,并且因此而塑造了他们的信仰传统——而这种信仰传统,在伊斯兰教的国家,甚至成为一种支配一切的力量,这样的国家里,是政教合一的,通过政治力量的暴力,来决定神性文化所追求的秩序,并且深度地切入人类的所有世俗生活,从而使得世俗生活不得不为神性力量所塑造的秩序让步,这就构成一般意义上的政教合一的国家……

政教合一,其实是神性力量与组织暴力相互结合而生成的一种秩序,神性力量为秩序提供文化的合理性,而组织暴力为这种秩序提供力量支持,从而深度地建构起一种合作秩序——这样的合作秩序,从伊斯兰崛起到现在,其实已经超过了一千三百年,这种秩序的稳定性无与伦比。而印度的种姓制度——其实从某种程度上依然是神性力量决定了社会层级,只是这种社会层级还界入了人类社会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即血缘传承——这构成了种姓制度的基本的特征——人的社会等级不由个体自由选择,而由其父母的血缘进行传承,结果当这种制度产生的时候所固定的社会等级,竟然在几千年后依然成为一个人的社会等级认同的身份的符号——在神性力量左右社会秩序的社会,这其实是具备充分的正当性的,但当人类社会渐渐地跨入智慧主导的社会秩序的时候,这种基于先天的血缘等级,就与贵族等级一样令人侧目,被认为是荒谬不经的——当然这需要一套全新的文化体系来重新阐释社会层级结构,并取代印度传统种姓制度的那种合理性阐释——这是另一个问题。我这里想说的其实是,印度的种姓制度,与伊斯兰的政教合一的信仰制度,从本质上其实是一种神性力量来诠释文化合理性的标本——只是伊斯兰以信仰为根,而印度种姓制度则是以血缘为根而已——这是二者的区别……

我们回到中国传统对他们深刻秩序观念的阐释,有一个重要的观念,对于理解传统的人,就不会陌生——天人合一。但究竟什么是天人合一呢?这其实是一个问题,我相信绝大部分对传统文化有理解的人,其实并没有真正理解天人合一在人类文化合理性思考上的那种作用。因为中国传统社会上,信仰的力量并不强烈——我们更接近一个世俗的国家,对日常世俗生活的喜怒哀乐可能更加牵挂,而对彼岸世界的关注也许并不怎么看重——注重现实生活的那种品质,是中国社会的一种传统,我们是一个更具备世俗情怀的国家——中国没有信仰,这是很多思想者对我们的传统进行诟病的原因,也正因为没有信仰他们就将很多中国的社会问题,自然地归结为信仰的缺失,认为我们只需要补上信仰这一环,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很好了——但其实他们却对有信仰的伊斯兰政教合一的国家其实是很不感冒的,对印度这种通过种姓来决定社会层级的文化观念也自然地贬低——其实种姓制度就是贵族制度的一种变种而已,我们离贵族制度已经很远了,当然不会对那些对贵族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文化观念有什么真正的理解,但我们其实一直是生活在等级制的阴影之中的,但我们却只是对等级制表示愤怒,却并不清楚我们等级制在社会合作体中是怎样深度的影响我们的创造效率、创新生成与社会公平以及由此产生的内生冲突的,这是一个社会认知的问题——我这里就不展开阐述了,而是来说一说我们传统社会里,秩序观念里那种天人合一理念的本质——其实是一种半神性的自然神理论来最终决定我们社会合作的文化合理性而已,因此神性力量其实同样的界入了我们的文化生活,并且影响我们的思考方式,只是这种神性力量的存在——与传统信仰社会的那种神性力量是有差别的,因为传统信仰社会的神性力量,是有一个明确具备意志的至高无上的神的存在的——上帝或者阿拉——他们是一个具备个人意志的神灵。但中国传统社会的天——是一个自然的神,并不完全具备意志,但同时在中国的传统思考里,仿佛也具备意志。即天这个自然神的意志是否存在,其实是并不清晰的,其实在很多的时候,我们还是倾向于其具备某种意志的……

自然神意志的非明显性,其实是中国天人合一这种自然神论的某种模糊性,但这种决定社会秩序的最终力量并非源自于人类社会自身,而是源自于人类社会合作体以外的某一个神秘的天道或者天意,这是中国传统思维的一个核心——而这一个天道与天意,既然源自于人类社会合作体之外,我们就需要有一个天道或者天意的代理人——这个代理人其实也很好找,那就是王或者皇帝——中国传统秩序生成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人类的社会秩序,是自然秩序的一个自然的组成部分,而这个自然的秩序中,最终决定秩序的力量其实源自于天道或者天意,人类的秩序需要与天道与天意相符或者相通——这就构成一般意义上的天人合一的理念。这个理论是中国传统文化里的核心,所以很重要。但在传统文化的观念里,我们会发现,人们的行为是不会主动与天道或者天意相符合的,因为有一种东西的出现,败坏了人类的品性——这种东西就是利益,或者私利。在中国,私利或者利益就简直的罪恶的代名词。在现实的情境中,人们因为利益的争夺而频繁地产生冲突,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实,所以中国传统一般认为,人们一旦通过自治的方式而来产生秩序,就会因为私利的争夺而不可抑止,结果就会秩序大乱——因此人们不可以自治,需要上天通过专门的代理人来管理人们——这个代理人就是上天为之置天子与三公以及相应的官僚阶层,他们是上天用来管理人们的——当然,这个管理人类社会的官僚阶层是有等级的,最高的等级是王,或者皇帝,他的身份地位最为特殊,是这个社会里最尊贵的人,他才是上天的真正和唯一的代理人,是天之子——通常简称为天子。天子决定人类社会合作体最终的规则秩序——他就是秩序的的制定者,他的话就是规则,即传统所谓的口含天宪……

其实在传统文化观念的思考中,我们会发现,他们认为人们会普遍和自然地违背天道——但是,传统观念里并没有说,我们生活于这个星球上的无数的动物与植物,它们会不会违背天道——似乎它们从来就是遵守天道而生活的。这种遵守天道而生活的原因,就是动物只是遵循一个简单的生活法则而生存,即饥则食,渴则饮,发情则交配,入夜即眠,天明即起——它们是在一种简单的自然法则的驱动下而追求生存和繁衍的,它们似乎并没有什么过多的欲望——但人类其实不同,他们发现,人类的欲望远远的强过动物的欲望,即存在一种追求欲望永不满足的那种贪婪性,这构成传统思考里对人性贪婪的一种深刻批判——在中国传统思想者的视野里,这种贪婪是一种堕落。其实宋人朱喜就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这样的箴言。但这是一个让很多人感觉到有些刺耳的箴言。为什么呢?一个灭字,说明这种文化观念对人类欲望的限制,简直是充满野蛮与血腥——尤其是宋人所针对的人欲里,最重要的是性欲——他们通过贞操观念的强调,来深度的约束女性的欲望,从而使得一方得到限制之后,另一方的欲望自然也就得不到展开——但最终的结果并不理想,因为当性的另一方男性,其具备某种支配的力量的时候,他的性的欲望不仅不会得到有效的抑制,反而会不断地得到强化,最终导致了一个禁欲的社会里,那些强势人物却可以随意的放纵他们性的欲望——这是宋之理学带给一个禁欲社会的那种冲突的情境……

其实我们还需要说的是,当一个社会通过禁欲的方式来限制人类的行为方式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欲望其实是一种社会行为展开的需求源头,为社会创造的活力展开一个明确而清晰的方向——但禁欲却让这个社会创造与服务展开的方向呈现在灰色地带里,结果自然地让创造与服务领域也进入灰色之域,这是一个令人尴尬的社会现实,同时,当社会对人的欲望进行文化禁止的时候,人的欲望其实是一种自然地生成的过程,在这个自然的生成过程中,人们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欲望——最普遍的形式是通过信息不对称的方式来既满足自身的欲望,同时又让社会不能得到其满足欲望的信息,结果导致了人性虚伪面貌的大放异彩,这是程朱理学带给社会的显著困境……

所以重新调整社会对欲望的认知——解放人性——其实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尤其是在一个世俗的社会里,其实是一个努力张扬人性的社会,因为追求世俗生活的人们,他们绝大部分需求的展开,其实都源自于根深蒂固的人性——离开了人性这一需求产生的源头,我们可能就会发现,需求本身也会自然地萎缩。而人性本身得到张扬与发挥,可以视为自由得到实现的过程——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引导人性的文化因素需要充分理解人性需求的同时,适度地对基于人性而展开的行为进行有限的约束与引导,从而使得人性与人类文明的方向更大的契合,这才构成一种理性的社会力量的引导,这是人类文化合理性思考的一个重要地层,我们会在对文化理解的过程中进行深度阐释,而在此就不再累赘了……

即我们传统思考里的一个错位之处就在于,我们对人类在社会中展开他们行为力量的逐利方向的否定,而这种逐利方向,本质上是为了追求个体欲望的实现的,而这种欲望的实现,是基于欲望的产生所形成的那种驱动力,于是思想者追根溯源,认为要使人们的逐利激励得到有效的抑制,就需要限制人们的欲望,而这种欲望是基于人性而产生的,于是就自然地提出了灭人性的这种思维方向——但这种社会约束的方向,因为注定是对社会广泛力量的展开是基于内在的人性的,从而使得社会约束的力量与人性展开的力量就处于对抗状态,而当人性展开的力量在社会文化观念中处于一种非合理的状态时,人们就自然地通过他们自身所拥有的信息优势,而对社会封锁其满足人性欲望的信息——结果虚伪就成为一个社会普遍的行为方式,这是朱喜存天理、灭人性这样的社会文化解决方案,所自然衍生的社会后果,我们需要对此进行深度的反思……

政治本身与人类的规则密切相关——前面我们谈到了人类的二个域——公域与私域。但在接下来的展开过程中,我们并没有有效的切入。但在展开对人类规则的适当理解以前,我们再回到公域与私域这二个观念,来理解人类社会,这二个域的存在,其现实生活中的一般对照究竟是什么?这种理解其实是十分重要的,即使这其实是在常识层面的一种理解,但公域与私域,其实是人类社会认知里最基础的层面,只是对宏观的把握上,公私之域会存在淆乱,而在微观与具体而微的行为展开中,公域与私域二者间的界线,其实是非常清晰和简单的……

我们其实很难理解先哲们思考视域里的公域与私域观念。我们只从现代理念上去简单诠释一下公域与私域,这是一种基于现代平等理念所产生的公域与私域观念,是现代社会思考里所必然拥有的认知观念,我在这里先简单的为私域和公域下一下定义:

私域——个体追求自己生活目标的实现、或者满足其他社会成员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这个就是人类社会的私域。

公域——人类在追求其私域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过程中,需要进行合作,而在合作过程中就自然地产生公平与效率的追求——而为了保障社会合作的公平与效率得以有效实现,需要通过聚集资源而形成一种公共的合作强力,来保障公平与效率的实现,这就构成人类社会合作体里的公域存在。

从现代文明理念的考察中,我们能够发现,公域是基于私域的需求而产生的——其实人类社会的合作,本身是基于私域生活目标的广泛实现而自然地生成的,当然这同样是现代平等合作的文化理念。而公域,则是为了保障私域生活目标的更好实现,而让合作体的秩序能够持续和稳定地存在——这需要合作体的公平与效率——其实这种公平与效率,与社会合作力量的运行有序有关——既然是一种合作,合作的力量自然就需要有序,而这种有序,是社会合作体间成员对自然运用其力量,同时也对社会其他成员运用其力量,这些力量的运行都需要纳入一种有序态,这种有序态,人类通过对行为的考察,理解其公平与效率,从而产生对力量运行有序的某种方向性的认知,从而通过一种公共的强力,来保障这种力量运行的特定的效率与公平的方向性得到有效的实现,这就构成人类社会公域的一般存在,但这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公域力量的存在——人类的公域,是为了保障社会合作的公平与效率的,离开了这个观念,我们其实就很难将人类社会的公域力量纳入一种文化观念上的有序态——并且在长期的人类社会实践中,我们也发现,公域力量是人类社会最给控制的力量,即使在认知层面,我们对公域力量运行的社会作用,其实也是处于某种混沌态的,其实你可以考察中国传统的公域力量的一般理解,就是民无法自治——因为会争,则公域力量本质上是一种止争的力量,是一种约束社会私域力量进行无序争夺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如何止争呢?其实是通过强力的约束,是一种实质性的暴力,而这种暴力在止争的过程中,其是否受到约束或者限制?如何约束或者限制?这在传统文化的思考中是缺位的,即看到了这种公域力量的社会作用,但却无法理解公域力量的运行,是否需要在一种受到适当约束的状态,并且如何去约束这种公域力量?这更是一个刚性的不足……

当私域与公域的观念得到厘清的时候,我们才能渐渐地进入对人类政治力量的理解——这种理解在于,人类社会发现,当他们在自然的状态下的时候,他们并不存在对自身力量约束的观念,也没有一种对自身力量进行约束的必要——因为那时候人类的力量其实是有限的,他们的合作也有限,力量的运行主要是针对自然的环境,而一旦约束与自然互动的力量,其实就是对人类本身力量的约束,人类的很多的目标实现就会受限,这样人类的自由就会受限——因此,人类在自然的状态下,其实并没有产生对自身力量约束的一种必要性,只有在社会合作的过程中,人们才会发现,对自身力量的约束是一种必要的存在——因为需要引导人类力量向效率与公平的方向迈进,这二个伟大的人类文化目标,是人类文明创造的内在的保障,我们需要理解人类公平与效率这二个观念对引领人类文明前进的步伐,为什么是如此的重要和不可或缺……

但是,人类的公平与效率观念,并非在人类文明一产生就出现在人类的思考里——这需要一个社会合作合理性的漫长的探索与理解过程,直到人类对社会认知到达相当的高度的时候,人们才渐渐地理解到社会合作公平与效率这样观念的重要性。效率行为的出现,主要是对人类经济行为的考察过程中发现的——这种经济的效率,首先是创造的效率,然后是流通的效率——创造效率就是单个社会成员创造出的资源的数量的多少,越多越有效率。而流通,则是让这种被高效地创造出来的资源,能够被社会最有需要的成员获得,这同样构成一种效率——假设一种资源的需求,被社会里那些并不需要这些资源的人获得,这些资源就会形成浪费,无法成为满足社会成员需求的有效资源,这样,即使在创造环节再有效率,依然会使得人类整体的合作效率降低,因为并没有被成为人类拓展自由的有用的资源,创造就无用了——而同样的道理,当资源被需求强度更低的人获得,而需求强度更高的人却无法获得这些资源的时候,社会通常也会认为这些资源并没有实现其最有效率的用途,从而形成了一种资源的浪费——当然,我们在社会的合作体现中,资源需求的强度与资源购买的能力并不匹配——即一些具备强大需求欲望的人,他的购买能力可能有限,无法对这些资源进行竞价追逐,结果资源被更有能力、但需求强度不如他的人获得了——这是不是形成了一种资源的浪费呢?这并非一种浪费,而是资源的创造者本身的一种意愿——因为它即使没有被资源最需求的社会成员获得,但被资源购买能力最强的人、以最高的价格获得——就可以使创造者得到更多的回报,从而使得他的自由得到最大的拓展,这对那些购买能力较低的社会成员而言,这种更强的需求欲望,应该成为他追求创造利益的激励,使得他努力去参与社会合作,提升自身的购买力——这是一种社会促进其成员努力创造的机制,如果没有这种机制——对社会合作可能会造成某种源自于源头的创造力丧失——即如果仅仅因为需求强度就满足他的要求,而不管资源创造本身的效率,则人类从事资源创造者就会失去激励的机制,从而导致资源创造的效率丧失——而这正是形成社会进步的动力引檠,我们需要努力保护这个动力引檠——而这个保护的机制,就是努力让更有购买力的人来竞价获得相应的资源,而不是让需求更强烈的人自动地获得这些资源,这构成一个生生不息的创造效率的激励机制……

在对这个机制的理解过程中,其实我们会发现一种责权利的对等机制——那就是需要创造者在资源的创造过程中,努力履行其责任,然后从这种责任的履行中得到相应的回报——这种回报当然就是利益,即当一个人努力履行其创造的责任的时候,其实是为了在这种责任的履行中得到利益的回报,没有利益的回报,创造的责任就不会有人履行——这种责权利的对等,我们会发现,通常会出现在所有的社会合作过程中,并且通常通过人类的组织形式而整体的呈现,这是我们未来对人类组织进行考察时所必须主要建立的观察视角。责任其实与成本有关——即经济学认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切资源的创造,都是有成本的,并且低于成本的社会供应,就无法持久,除非偶尔有一些决策的失败者,当他无法在一个行业立足时,他已通过创造产生了一些资源,为了退出,他可能以低出成本价来供应这些商品,结果使得社会确实可能出现一种低于成本而出售商品的情形,但这并不稳定。当然,在人类的经济合作中,还存在一种低价的倾销行为,即为了占有市场,商品生产者通过降低价格来扩大消费群体,一些生产者就将价格降到他的成本价以下,结果导致其市场占有率大大提升,其它生产者因此而失去市场——这样,当这个低价销售商品者成功占有市场的时候,因为一些生产者退出了市场,而他们重新回到市场是有成本的,结果就造成了市场的供应成为这个竞争胜利者独家垄断的情形,这时候,他就可以利用这种优势,来提高市场价格,从而将先前的低价销售所损失的成本弥被回来——这样的竞争策略,在经济学中被称为倾销——市场竞争反对这样的行为,因此对有意的将销售价格降到成本价以下的这种倾销行为,通常会进行处罚——但现实经济行为中,要认定一种倾销行为,其实十分困难——因为倾销需要认定其市场销售价低于成本价,这个成本价并非是其它商家的一般的成本价,而是销售者本身的成本价——这个市场通常无法掌握,而是商家自身掌握的,如果这个商家的成本低于大部分生产厂家,当他以更低的价格销售时,其它厂家没有利润,而他依然有利润存在,这是一个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这是社会合作所应该鼓励的行为,而社会公共机构是很难真正掌握一个具体的商家的真正的成本价的,因此对其倾销行为的认定,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是十分艰难的——当然现代国际之间的商品交易,经常有反倾销调查——主要是根据一些非市场经济的国家里,存在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干预,或者对出品的补助,这样的行为,导致出口企业能够以更低的价格来销售他们的商品,从而形成了一种国际竞争力——这种国际竞争力的形成,被认为不是通过部家自身的有效管理提升合作效率获得的,而是通过政府的补助而获得的额外的力量才形成,这也被认为是一种倾销行为,而非市场行为……

效率是一种最重要的人类经济行为所追求的方向,但是单纯的效率行为还不足以完整理解人类的经济行为,因为公平同样是与效率目标一样重要的追求——人类的经济行为,如果离开了公平目标的实现,你就很难说追求到了真正的合作效率,并且即使这种行为被认为是有效率的,人类可能也不得不被动放弃,而作为公平实现的社会成本,这是人类为了他们特定文化目标的追求与实现时,所经常必须面临的二难选择——在大部分的情形下,人们可能会是单一的选择,即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没有效率,也就没有公平。但在极少数的情形下,人们可能会面对一些情形——当有效率的时候,你会发现,公平会缺失,当你追求公平的时候,效率就没有了——这时候,你究竟是追求公平还是效率呢?这是一个问题——当然,这个我们需要面对一个个具体的事例时,才能考察。如我发现一些经济学家们,他们在考察美国早期南方农场主利用奴隶进行大规模的甘蔗与棉花种植的时候,是非常有效率的——但是,显然,农场主利用奴隶进行强迫劳动,却是明显欠缺公平的——在这二者之间,我们究竟应该怎样选择?其实在现实中,是选择了效率——美国的农场里的奴隶强迫劳动,直到美国内战结束之后才终结,在此以前,美国的南部农场主要是黑人奴隶的强迫劳动——当然这种效率也只是这个经济学家们的某种观点而已,究竟是不是真的有效率,这可能是经济学家比较争论的一个话题,但这种大规模使用黑人奴隶的情形,在公平性上显然是存在问题的,这不存在争议——现在,如果我们认为通过奴隶劳动的方式依然能够形成某种效率的话,我们可能依然不会选择放弃公平的观念而选择经济上的这种效率行为——就如同,前不久的黑奴砖窑问题,当黑心的窑主选择那些弱智者来强迫他们从事强体力劳动,并且以极低的价格奴役他们时,这些黑砖窑主是获得了自己的效率,但这个效率对公平的冲击是十分严重的,而且对所有那些被强迫劳动的奴隶,他们的效率却丧失了,这不是一种完整的效率视角——完整的效率视角,是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够以自己的意志参与经济合作,而不存在强迫的情形,这样的效率才是值得我们追求的,否则,就是公平的缺失,当公平缺失时,我们不能认为这种合作效率是值得追求的……

我们再来从马克思对早期资本主义的评价,来考察马克思视野下,早期资本主义经济合作模式的公平与效率问题。显然,马克思曾经说过,说资本主义一百年所创造的人类财富,比起以前几千年人类所创造的财富总和还要多——这一论述,说明马克思其实是认可资本主义的生产效率的,当社会合作进入资本主义的生产形式时,其效率得到极大的提升,以至于一百年的生产能力,超过了以往几千年生产能力的总和——这是一种怎样的不可思议的人类创造效率的提升呢?所以资本主义的生产效率,在马克思的视野里,其实是得到充分的认可的,这应该没有争议。但是另一个方面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所形成的社会公平性而言,他又是怎样评价的呢?其实这同样令人印象深刻——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获得的那些利润,每一个铜板都充满了血胜!这说明马克思认为资本家获得其利润的方式是野蛮的,是充满血腥的,因此自然也是不公平的——当然,马克思笔下的这种资本主义聚敛财富的充满血腥,其实指的是资本家与工人在进行资源分配的过程中,因为工人阶级的议价权明显低于资本家,资本家一个工作岗位,会有十个甚至几十个工人来竞争,结果导致工人们相互压低薪水,提高工作时间,结果早期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工人们所获得的薪水很低,而工作时间非常长,有些甚至达到一天十八个小时,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正是在这种工人回报极低的情形下实现的,因此马克思认为这是导致资本家的利润充满血腥的原因——并且马克思认为,资本家仅仅是利用了资源,然后通过工作的劳动创造了新的社会资源,这些新的资源,是通过工人的劳动创造的,并非是资源本身能够自动地形成新资源,这些资源只是其存在形态得到改变而已,无法产生价值的提升,真正价值的提升,是工人的劳动,因此,马克思认为,是劳动创造了价值,而这些通过工人劳动创造出来的价值,工人所得到的只是极少的部分,而大部分落到了资本家的口袋中,结果就导致了马克思产生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观念——这个观念的产生,对人类社会合作产生的冲击极大,导致了大量的社会冲突,并且因此而使得一种全新的社会资源组织方式,在社会中横空出世——那就是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但这其实带给了人类无穷无尽的灾难,这是马克思思想的不足之处,我们需要对此慎重理解。但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初其,资方利用其优势的议价力量,强迫工人接受恶劣的工作环境、超长的工作时间、低廉的回报的不公平,其实是一种对社会公平的准确把握与认知——即资本主义初期,其经济合作形式存在着显著的不公平存在——后来这种不公平渐渐地得到了调整,这种调整,是通过社会支持工会并提程式工人与资方的议价能力而实现的——并非通过打破这种资方与工人的合作方式,而进入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合作方式而实现的——这样,工作的待遇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这一点,马克思可能没有看到。但他的剥削理念与社会主义的观念,渐渐地成为一些落后国家的实践,并且带来更深远的悲剧,这些同样不可能为马克思所预见……

其实资本主义早期的那种混乱,是人类生产能力突然得到提升之后,资源的重新配置所必然面临的一种全新组合过程中的乱象,这种乱象只是一种短暂的现象,并且随着社会渐渐地发现这些乱象,然后诞生不同的解决方案,这些乱象因此就得到纠正,从而社会就渐渐地走上一条稳定和健康合作的道路——社会合作,通常是一种危机与错误纠错机制——当人们进入一种合作模式时,他们通常只看到这种合作模式的益处,他们围绕这种益处而组织其有效的合作方式,从而构成一种利益激励——这种利益激励所形成的新的合作形式,可能会产生一些变化,沉淀为一种力量,这种力量会影响到其他相关的社会成员或者环境条件,结果形成了一种负面影响,人们发现他们需要规避这种负面影响,于是就重新调整他们的行为,从而使得这种曾经的合作的负外部性得到纠正——这是人类合作的一般方式,通常情形下,人们在选择某种合作形式时,他们的认知是有限的,并无法完全预测合作可能带来的额外的负面性,只有在负面性得到现实层面的冲击之后,人们才会正视这样的问题,并且产生出一种相应的解决方案,并且努力保障先前的合作利益的激励不受到太大的影响,从而使得人类的合作不断的走向理性——只是资本主义生产初期,社会处于剧烈的大变动时期,那种虽然基于原始自愿的合作形式,但因为社会力量必然存在的强烈的差别性,各个利益主体的议价能力的差别,导致了一种新型合作模式里,经济利益的分配存在显著的不平等,这导致了社会公平的缺失,这是社会合作所必然产生的问题——而人类面对这样的问题的时候,通常是需要通过互动的各方,重新进行某种讨价还价的方式来重新界定利益边界,而当认识到工人个体力量在议价能力上存在天然的不足的时候,为了让工人们在这种全新的合作模式中得到更高的收益,就通过工会组织的形式,有效地赋予了工人们更强大的议价能力,从而使得资方不得不被动地让利,使得社会合作的利益分配走向理性,社会实现持久的繁荣,同时基于利益分配的冲突也显著的减少,整个社会就呈现出一派繁荣的面貌,这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带给我们的显著印象……

其实资本主义早期那种效率与公平所造成的冲突,在我们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到现在的社会大转型时同样出现过,并且几乎是资本主义早期那种现象的完全重演,当我们在不懈地批判资本主义早期那种剥削的罪恶时,当真实的情形在我们面前上演时,我们却无视,相反却兴高采烈地称之为低人权的优势——这其实是我们对社会认知处于混沌状态时所产生的一种认知错位,我们需要提升的是对社会的认知能力——对于中国最近时期的社会大转型,毫无疑问,我们是以一种充满赞扬的语气来进行描述的,我们认为我们创造了人类历史上没有过的经济奇迹——这种经济奇迹,甚至超过了资本主义早期的那种经济繁荣——但究竟是否超过了早期资本主义带给社会的财富的突出飞猛进的改变,这其实是值得商榷的——马克思就说,资本主义百年带来的财富创造,是超过人类历史上几千年财富创造的总和的。而这四十年,我们当然努力实现了财富的迅速增长,使得我们从勉强温饱的状态下转向物质的某种丰裕性,这些成就当然无法忽视——但是在这些成就取得的同时,我们却对这些成就取得时,那些农民工在流水线上漫长而艰辛的劳动付出,与他们在工地上的那种艰苦劳作,其所获得的回报却微乎其微,我们不再认为是一种公平的缺失,反而认为这是一种优势,是我们得以和西方企业得以竞争的一种优势所在,并且我们竟然将这种优势,总结为低人权优势——将一种不公平的现实视为一种社会竞争的优势——我认为我们的社会认知其实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而这个问题恰恰在于,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等级社会里,那些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在社会合作中缺失基本的发言权,也无法保障自己的基本权利,这样,他们为了生存,就不得不被动地以更大强度的付出,来创造财富,而在这个财富创造过程中,他们的更多的付出,却被社会其他阶层所巧取豪夺而去,使得社会财富的分配呈现出一种非理性的极化行为,而我们对此却完全无视,反而为这些在不公平的合作情境下取得的所谓成就而欢呼,认为是一种低人权的优势而获得的社会合作效率,而当人们渐渐地争取他们的权利,在期在社会合作中争取更多的蛋糕时,我们就对这种趋势忧心忡忡,认为我们与国际社会的竞争优势因此失去了,我们可能无法在更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获得更多的资源,而感到一种失落——这是一种无视社会合作公平、而仅仅追求财富创造效率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其实是无法持久地保持社会合作的那种有序性的,内生的冲突注定会将这种合作的秩序打断,因此我们其实需要努力理解,人类为什么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来追求效率,而不是单纯为效率而追求效率,这种效率注定是不长久的,或者带给社会更多的内生冲突,导致秩序的不稳定性,这是我们在探索人类的政治行为时,主要关注的方向……

其实我们在对中国成就取得的那种通常认为的“低人权优势”进行某种反思的时候,我们需要理解人类社会的公平与效率追求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文化观念,以及通过什么样的技术手段实现的问题。我们需要将这些观念向更深的层次推进,才能真正理解人类对社会合作的文化合理性探索——人类的政治本身与他们合作体的有序运行,所必须的公共强力有关——但这公共强力究竟是如何在社会中渐渐地产生的?如果我们对一些小规模的部落合作体进行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公共强力在某些意义上是存在的,但这种强度很弱,如一个部落的酋长可能对其成员只有有限的权力,并没有我们所想像的那样的威权——但是在非洲,一些部落酋长的权力却非常大——当然人类历史上的合作体,要说权力最大的,当首推中国的皇帝——他是在一个合作体里拥有对所有成员生杀予夺与对所有资源进行任意配置的最具威权的人物——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权力的拥有者,都不会有中国皇帝这样的个体威权——为什么一个社会里会出现这样至尊的人物?人类的社会合作秩序究竟是如何生成的?我们能够发现人类社会复杂的层级现象——这种层级现象,其实只是一种社会特征的差别,但因为人类社会是对一切事物都有价值判断的,这些事物本身的差别特征,因为 人们会自然地对这些差别而进行价值判断,尤其是当人类产生了对事物的量化认知的手段,得以对物与行为都进行有效的量化的时候,他们产生了一个以货币价值为单一方向的统一的量化技术,这样,这种不同的社会特征的差别特征,就自然地被人们通过价值排序而形成了社会的层级现象——这种层级现象——大部分是通过社会自然的经济行为的展开而渐次地形成的,因为人类的经济合作,通过市场所形成的创造和广泛的自愿交易系统,从而形成了一种不同的社会成员拥有不同的财富的差等的利益格局,这种差等的利益格局,是通过社会的某种经济激励而形成的,因此也就生成了一种基于自愿合作的社会层级——这是人类合作体系所自然产生的层级现象。但人类并不仅仅只有通过自愿的经济行为的展开而产生的差等的经济利益的格局,人类需要通过相应规则来约束自身的行为,这种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具备某种强制力——有些强制的被约束,是一个人在社会中自愿地接受的,如他进入某一个经济组织,接受某一个经济组织的合作方式,从而基于其在这个经济组织里的利益诉求,而受到这个经济组织的约束,从而产生一个有效的经济合作体系,这样,他就需要在这个组织里接受约束——这种约束具备强制性,但他可以拒绝接受这种经济组织的约束,即不承认这种强制力的有效性,但前提产不参与这个经济组织——这就构成了自愿接受的约束。但是,一个社会,不仅仅只有自愿的约束,还存在强制的约束——这种强制的约束,是为了保障整体合作体的平台的有序的运行,而产生的对所有成员的那种制度约束——这种制度约束,通常是指一些行为,在人类的漫长实践中,发现这些行为的展开,虽然存在一种利益激励,但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构成了损害,因此而需要被有效地约束——如我们禁止抢劫,禁止杀人,禁止偷窃……其实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诸多的对人的行为的限制,不论这个人是谁,都需要受到这些规则的约束,这不存在自愿或者不自愿的问题——当然你也有选择,那就是退出这个合作体所形成的平台——这个平台,通常是指一个国家——但是,你会发现,这个星球上,并没有一个不受任何公共约束的土地存在,除非你退出人类的生活环境,而选择在自然的环境下生存,如鲁宾逊一样,在一个孤岛上单独生存,或者如一个隐士一样,一个人生活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这是极少的情形。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你需要受到国家公共强力的约束,这种公共强力的约束——是对人的一些行为展开的限制,是对所有的社会成员都有效的——没有一个人能够离开这种公共约束而生存——就如卢梭所说的,我们渴望自由,但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这就是对人类现实困境的生动描摹……

人类其实是在一种现实公共约束下来追求他们的自由的——而这种现实的公共约束——本身源自于对于人类公共力量在社会互动中的作用——人类产生了他们的公共合作强力,这种公共合作强力,形成了他们的政治行为——政治行为,通常是认为为了维护一个合作体的公共秩序而形成的一种对所有成员的制度约束——但这种约束其实并不是一致的,即人类在一个合作体内所受到的约束,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不同的社会成员,所受到的约束其实是有差别的——这构成了一种约束程度的差等格局——这种差等格局,其实在任何社会中都是存在的,但是,当这种约束被抽象为一种政治权利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政治权利的高低,就构成一个社会里,不同的社会成员受到社会约束程度高低的等级体系——即人们会发现,受到约束越高的社会成员,在社会中的等级就越低,而受到约束程度越高的人,在社会上的等级就越高——最后,这样的等级制里,人们会发现,受到约束最少的社会成员,其在社会中就处于等级的最顶端——这个人通常被称为国王,或者皇帝——皇帝是中国的最高等级的拥有者,有人说,在中国,每个人都有一个皇帝梦!

但是,现代的理念其实是不同的,那就是社会合作体里所有的成员,都是基于相同的公共约束而形成一个统一的社会合作体,这样的合作体的特征是社会的平等——法国大革命时代,提出了三个最著名的理念——自然、平等、博爱——这三个理念其实是深入人心的,现代社会依然是传承这三个至高无上的理论而有效地形成他们的合作体。这里,我们产生了人类社会的又一个重要的二分领域——平等与等级——这是一个社会合作体形成的主要和基础的特征,对人类的政治形态的理解,需要基于这样的社会合作的基于 特征来进行考察,只有真正理解了人类平等与等级的理念,我们才能理解人类社会合作的公平与效率的观念——即平等或者等级这样的社会合作的基本形态,是奠定一个社会合作效率与公平的更高层面的基石……

汤因比是一位在中国享有大名的历史学家,他以对人类文明的不同形态特征进行分类而著称,在他的文明特征的分类下,产生了文明的若干种不同的形态,似乎多达七种之多——这种根据文明的不同的外显特征而归之于不同的文明形态的方法,当然有其可以参考之处。但我个人对人类文明的形态的划分,其实只有二个——那就是等级制与平等制——即文化要么是等级制的,要么是平等制的——等级制其实是在公共的政治领域,对不同的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利进行差等授予,这种差等授予,将使得其在特定的利益格局面前呈现出差等格局,同时也在社会公共保护上呈现出差等之处,并进一步对社会规则运行的自由裁量权,存在差等之处——并且这种自由裁量权的差别,还在于,当低等级的冲突产生而需要仲裁的时候,是不断地由更高等级的社会成员来招待仲裁并使用其自由裁量权的——这构成人类社会等级制的基本特征。而在平等的社会里,公共的政治权利其实是一样的,那大家享有同样的公共政治权利,社会对其权利的保护是平等的,差别只在社会成员在履行其社会职务时,由于职务的特殊需求而产生的对特定领域行为的那种差别授权,并因此而生成不同的利益格局,其行为的被特殊授权是基于其履行职务功能的需要,而与其在社会所处的社会层级无关——这构成平等社会的一般理念——当然,这些差别,我们需要在人类的文化合理性上进行深度解构……

人类需要通过规则来调整他们的社会合作力量——他们不能如自然状态下的生命一样,自由自在地运行他们的力量,需要受到适当的约束——这种约束的合理性,我们需要考察。通常这种约束,就是一种力量的运行,必须其他社会成员不受到影响——最少,其受到的影响需要在一定的限度以内,对其他社会成员造成不利影响并超过相应限度的行为,是需要受到约束的——当然,人们会发现,他们的行为其实一定会形成相应的外部性的,而这种外部性,在很多的时候,其实是负外部性,即对其他社会成员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但并非一切对其他社会成员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都是需要受到约束的,如人们在燃烧柴火的时候,会发出黑色的烟雾,这种烟雾会对其他社会成员造成不好的影响,但因为燃烧柴火的行为,是人们日常饮食生活所必须的,人们无法避免,因此这种产生烟雾的负外部性,人们就必须容忍。人类行为的负外部性,几乎是一种普遍的存在,但在人类漫长的生活实践中,只有当这种负外部性超过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才能对其进行某种程度的公共强力的约束——这构成人类的政治行为。人类的政治行为本质上是对人们追求某种社会需求满足的一种限制,或者对人们追求某种社会利益的限制——这从一定意义上而言,是约束了人们的自由——当人类在社会合作体系中是基于追求自由这样的终极目标的时候,我们就会自然地产生这样的理念——要努力减少人们对其自愿行为展开的约束——除非这种行为,真的对其他行为的利益构成了实质性的影响——在人类的政治实践中,我们会发现,人们对人的行为的约束,经常超过必要的限度,结果导致了人们的自由受到限制,而这种自由的限制,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人类的经济学的考察中,经常会发现一些行为——这些行为是对经类经济行为中的一些逐利行为进行限制的——但这种限制,并不能合理性,或者从深层的角度而言,这种基于给他人所形成的负外部性并不存在,但依然会对这样的行为进行约束——这就实质性地导致了社会自由的受限,这是经济学对人类自身约束限制自由的一般考察,这种考察,是人类从自我管理中拓展自由的一般方向——当然,这首先需要从经济理论上对这种行为的效率进行深度挖掘,再切入到对制度约束的不同选择方向,从而有效拓展人类的自由——经济学在这个方面的比较有名的探索是对价格管制的那种一般的资源配置技术手段的考察,人们会发现,价格管制并不能让社会资源获得更高的效率,同时,价格管制希望的受益方,并没有从这种管制中获益,结果价格管制就纯粹成了对社会资源自由配置的限制,其提升社会效率的目标并没有实现,期待给弱势方的力量倾斜也没有实现,就成了一种多余的约束力量,导致了社会合作资源配置自由的受限,当然也就导致了社会自由的受限,但因为在价格管制过程中,权力的拥有者却因此而从中受益——而这处受益,并没有有效提升社会的自由,反而降低了社会自由选择的域度,这样的权力赋予,就是人类对自由的自我设限——因为这些权力拥有者,当他们无法通过对资源的自由配置设限时,社会的自由更高了,而他们也可以通过重新介入社会的合作,使得社会的力量得到了提升,社会的自由是双重的拓展——因此,对人类规则约束人类自由的那种合理性的探索,是人类自由拓展的一个最重要的方向——而这种探索的主要方向,是理解人类政治约束对人类行为的那种必要性,一旦理解了这种政治约束的非必要性,并解除这种约束,对社会自由的拓展其实是双重的获得益,因此这个思考方向是十分重要的……

规则本身诞生于人类自愿的合作实践,但在这个过程中,其实人们依然会面临诸多的困境,因为自愿的合作本身,在大部分的情形下是能够在社会中自然的演绎,并且创造和流通财富,从而构成社会日常生产和生活的动态运行的,但依然会产生冲突,那就是我们并不能保证我们所有的合作都能够顺利进行,即使人类理解了诸多的自然与社会变化,并在这种理解的基础上形成自愿的合作实践,但依然可能会产生很多合作的失败,或者在合作过程中,基于利益分配而产生的矛盾冲突,这些都需要社会公共力量的介入——最初的时候,人们可能并不希望介入这种双方的冲突,而是依赖社会内部各自的力量来进行协商解决,或者干脆通过各自的暴力力量进行解决——如人类早期的血亲复仇,其实就是合作体内产生的冲突,通过自我的力量来追求正义,并没有一种统一的公共强力来对这种社会合作产生的冲突进行调解——但随着人类社会合作渐渐地进入复杂化,人们会发现,这种血亲复仇,会不断地绵延下去,甚至成为世代的血仇,这就会导致社会合作内时刻存在一种瓦解合作的力量,是社会合作秩序不稳定的因素,于是就渐渐地产生了一种社会公共强力来介入这种冲突的解决,这样,社会就需要产生一个支持的方向,即社会的公共强力究竟应该支持哪一方?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这样就需要产生一个人类最重要的权利观念——即冲突双方的行为展开过程中,谁是拥有权利的,谁的行为展开没有权利作为基础——社会就在权利的归属上产生一种有序的公共强力的支持方向——这构成了人类的法律行为,而这种法律行为,其实最初是人类的政治行为的一个渐渐产生出来的公共强力行使的方向——即政治与法律,在人类的历史上其实是很久以来并不分家的,只有在现代社会里,人们会发现,政治承担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多,政治本身也存在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当政治力量与社会其它力量进行动态互动时,也存在一个社会公共强力支持谁的问题——如果法律是政治力量的一个附庸的话,那么政治力量就会永远在社会运行中得到法律的支持,这会对其它社会力量产生不公,因此渐渐地人类就产生了司法独立的观念——而政治就退为一种纯粹的社会功能的履行者,他需要在一种社会公共功能的履行过程中获得其合理性与正当性,这样,法律就成为人类行为里单独和最重要的承担社会冲突解决功能的行为——在人类的政治行为里被单独列出来,这成为现代人类文化最重要的观念——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都需要得到独立,只有在独立地履行其社会功能的时候,我们才能发现人类力量的运行真正进入现代的那种有序态……

即现代政治,其实渐渐地在人类的社会合作体中渐渐地退却,成为一种单纯承担公共功能的行政权力,这种行政权力,需要通过立法机构的授权,政府只能在这种授权的基础之上行使其行政权力,并且还需要进一步接受监督——并且,政治权利与社会其他权利主体的权利是平等的,这构成现代平等理念的核心,从而保障政治权力是在履行一种必要的社会功能,并且其行使权力是受到相应的限制的,这种相应的限制,体现在现代政治权力的运行,需要有三个政治性,这三个政治性,就是目标正当、程序正当和手段正当,这成为现代政治理念里,行政权力运行的核心观念,我们需要仔细考察这三个政治理念的正当性的理性所在……但在考察目标正当、程序正当和手段正当以前,我们其实还需要考察人类历史上一般的政治实践的那种复杂的演变过程,以及政治组织何以会如此膨胀为人类社会合作体中最强大的力量,人类长期对其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政治力量其实很久以来,都是人类社会一种无序的力量,因为传统政治力量其实是很难受到人类文化合理性的有效约束,这是人类政治实践的现实情形……

人类的政治权力不受约束的情形,是人类历史的传承——就象人类的经济行为,从来就受到社会内生力量的制约一样——那也是历史的传承——因为经济力量通过交易的方式而切入社会,会受到社会需求强度的约束。当经济力量的供应超过了需求的强度的时候,经济力量就到了社会需求的边缘,这样,经济力量就受到制约了——即相互作用的力量,都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而决定在哪一种生活目标面前花费多大的力量——从而构成一种力量相互的作用。但人类的政治力量,其实是从暴力中衍生而来——这个过程,源自于人类的政治力量,在最初的时候,并非如现代文明所思考的,是为了某种社会合作的公平与效率,而是基于现实层面的强大的压力而产生了人类的组织暴力,这种组织暴力,无论是源自于合作体的内部,还是来自于外部的征服者,他们在一个合作体中,都是强大力量的拥有者——假设这个力量是源自于外部的征服者,则被征服者就不具备与征服者反制的力量,那么征服者于被征服者就可以予取予求——当然,这种予取予求是有一个限度的,那就是被征服者的创造能力,当其创造能力达到了极限,征服者就无法再从那里获得更多的资源——并且征服者发现,这种被征服者资源创造的极限,与他们自身所获得的收益有关,渐渐地他们就减少这种掠夺的强度——这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等级制结构——我们会发现,印度早期其实是征服者决定了社会的种姓秩序,伊斯兰的大部分制度——其实也是一种征服者决定的秩序,古典时代的希腊秩序,大部分是由征服者决定的,著名的如斯巴达城邦——其实无论是人类最早的波斯帝国,还是接下来的罗马帝国,中华帝国,我们会发现,这种古老的人类帝国秩序的生成,都源自于暴力——没有暴力,就没有秩序。或者说秩序就是在暴力的征服下而生成的,因此,人类文明最初的秩序生成,其实就是暴力在型塑。尤其是早期的农业文明——暴力的特征是十分明显的,并且这种暴力决定社会秩序的观念是如此深入人心,到今天人们依然认为,没有暴力,就很难谈人类的秩序问题——这其实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中国早期的周文明——通常认为是我们传统社会真正农耕社会化的开始,并且这种社会化,一个最重要的外显的文化标志就是礼仪的成熟,以礼治国成为周文化的一个非常显著的外在形态。但其实周秩序的生成,本质上是一个城邦国家——以坚固的城市武装为依托,征收附近从事定耕农业种植者的税收,从而生成一种城邦国家合作形式——当这种形式不断地拓展和扩大时,就成为了古老的农业帝国……

要考察人类的政治行为,其实就离不开对暴力的理解——但认为一切都是暴力说了算,暴力是最后的规则决定者——这未必就对文明的理解处于某种肤浅的层面——我们知道,人类其实早期都产生了贵族制度,即自然地在人类自身的成员之中,产生出一种高下贵贱的区别——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区别呢?这是基于一种新型的社会秩序里,产生了对社会成员的约束力量,这些约束力量需要有行使者与被行使的对象——因为人类的约束,其实只是对人自身行为的约束,我们不可能将我们的约束力量自然的递延到自然状态下的生命,它们是不受人类规则的约束的——如我在谈政治的时候,讲过一个笑话,就是一个警察,当他退休之后就选择打猎娱乐,当潜伏在草原,当看到大量的动物在悠闲地吃草最,他举着手枪冲了出来,然后朝天开了一枪,厉声顺道——不许动!我是警察!这之所以是一个笑话,是因为我们将人类的自我约束的社会规则,递延到社会层面,就会发现行不通。但人类通过规则来约束自身的行为,那些约束他人的人,在最早的时候,他们就是以贵族的身份而出现的——而为什么会产生贵族呢?这与人类对军队这种组织暴力的渐渐的控制有关……

人类的暴力——从社会发展的演变趋势来看,当一个部落还只有少数成员的时候,个体的暴力是有优势的,在部落里具备强大的力量,因此就容易受到尊崇——如荷马史诗里的英雄人物,其实都是个体勇力的强大者,他们是备受尊敬的,也在战争胜利后拥有特权,即优先选择战利品,甚至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如最漂亮的女战俘归谁所有之类……这是人类个体勇力的高光时刻。但渐渐地,随着人类规模的扩大,人类之间的对抗,就不再局限于有限的个体成员,而是二个拥有成千上万成员的组织对抗——这时候,个体勇力的强弱对于战争胜利格局的决定性功能就显现不出来了,相反,一个组织的有序性就更能够决定冲突双方谁能胜利——人类的暴力组织产生了,在这个暴力组织产生的过程中,最初当然可能依然是那些个体力量最强者在组织里更有支配性,但渐渐地发现,这种对暴力组织的支配性,其实与个体是不是有强大的勇力无关,而是他另外的一种能力——组织与指挥能力,这样,就渐渐地涌现出对暴力组织更具备控制能力的组织与指挥能力的优胜者,他们渐渐地取代了勇力的强大者,成为暴力组织的权威,暴力组织渐渐地就在他们的支配下而展开有序的行动,这样,控制人类暴力组织的那些具备权力的个体产生了——这产生了人类最初的权力——这个最初的权力,是在一个组织里,对其成员具备支配能力的,而所有组织的成员,都接受这种权力的支配——人类政治形态里最核心的一种对社会成员产生支配性的力量产生了——权力就在军队这样一个组织暴力里,渐渐地生成了……

当然,人类权力究竟是不是在军队这个组织暴力里最初生成的,这可能是一个永远见仁见智的问题——在小规模的部落合作体里,部落酋长是不是拥有权力?或者只有权力的雏形?这都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并且我们确实已经在历史记忆中忘记了人类最初权力诞生时的情形,因为那个时候,当人们基于某一特定合作目标的实现,需要社会成员间形成一种彼此支配与被支配的这种新的合作形态的时候,人们并不知道,这就是未来决定人类秩序走向的最重要的权力形式,它从人类的合作体中破壳而生了……

而我将权力的最初诞生赋予人类军队这个组织暴力,当然有我个人对人类秩序最终生成的那种决定性力量——组织暴力的某种基于社会合作意义的理解,通过对组织暴力的理解,来将人类个体勇力决定社会地位的时代,渐渐地走向在一个组织中的地位来决定社会地位的时代的过渡,这个过渡的时间可能非常漫长,但人类也许就在一种无声无息中就在社会合作秩序中,自然地生成了这种全新的基于权力来支配社会成员的时代,但这种支配,一定是社会成员完成对组织暴力的有效支配才能完成——因为没有这种权力对组织暴力的支配性的作用,我们无法确定任何一个个体成员,有能力深入社会合作的局部,并且使用一种力量来调整社会成员的行为——正是组织暴力作为一种依托,社会成员在其他层面的力量运行才会受制于这种力量的制约,从而使得整个社会秩序在组织暴力的威慑下,而渐渐地形成一种全新的人类社会秩序……

人类组织暴力的形成,是基于一种强大的社会生存竞争的压力。因为当人类产生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如农业种植的方式,他们就可以免于不断的迁徙的痛苦,而能够过上稳定的定居生活,而这种稳定的定居生活者,他们之所以选择农业种植,是因为这种种植行为本身具备高收益,能够让他们的自由得到更大的拓展——这就是每一个从事农业生产的成员,他们其实都是有剩余的,这种剩余足以使他们满足基本的生存与繁衍需求之外,他们能够追求更多的精神目标,从而使得他们渐渐地脱离那种自然的野性,而开始迈入文明之域——但是这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些聚集起来从事农业种植的农民,他们会发现,有无数的野蛮人会破坏他们这种生活方式——因为将这些农业种植者的剩余进行有效的剥夺,就能够维持一种舒适的生存——而他们发现,这些农业种植者,现在除了从事农业种植外,他们无法回到其他的生活方式中去了,再也无法去从事采集与狩猎的生活方式了,他们必须被动地依托于土地,通过繁重的体力劳动而从事农业生产,从而从土地中获得收成以养活自己——当农民们被动地被土地束缚的时候,那些武装的集团就从中发现了剥夺他们生产剩余的方法——古老的人类城邦国家开始诞生了——人类农业文明的帝国时代拉开了宏大的序幕……

对人类农业文明时代帝国政治秩序的本质考察是有意义的——这实质上是人类农业文明时代政治秩序之本质——离开了对这个本质秩序的考察,我们就无法认识清楚人类真正政治秩序的根源——我们离人类的部落时代已经太久远了,对人类部落时代的政治秩序的理解,我们可能已经记忆模糊,或者只有一些有限的部落生活方式,因为空间格局的原因,在现代社会依然有限地保存在那里,如太平洋一些封闭小岛上的生存方式——但究竟这种生存方式与古典时代人类的部落政治秩序是不是一致,其实我们是无法得到有效的证明的——我们只能通过现在的部落生存方式,来模糊地理解人类古典时代的部落政治生活方式——但是关于人类农业帝国时代留下的文献就太多了,但对这种政治秩序的本质的理解,人们一直就停留在隔靴搔痒的阶段,从来没有真正触及过这种政治秩序的真正本质——那就是对农业种植者剩余的强力剥夺,这构成人类农业文明秩序的内核!

这种剥夺是通过武力的方式来实现的——而这种武力,本身并非是一种个体的暴力,而是组织的暴力。而这种组织的暴力是通过很多的社会成员的有序组织而形成的——这构成人类社会合作体内最强大的力量,这种最强大的力量,无论是源自于文明体的内部,还是外部,但其作为一个合作体内最强大的组织,不受合作体内其它力量的有效控制,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虽然这样,这个组织依然需要具备控制者,否则其将自然地失去力量,而无法通过一种组织形式而将其力量完整地发挥出来,一旦一个组织失去力量,其在社会合作体中所呈现的那种获得的能力,也就自然地丧失——因此,即使是一个暴力的组织,即使其呈现出一个社会里最有力量的特征,它依然需要通过有序的组织方式来确保这种力量的有效实现,而这种力量的有效实现,是通过组织的层级支配与被支配这样的方式来实现的……

但是,我们会发现,当一个组织的成员超过一定的人数的时候,当组织需要围绕一定的意志而展现其力量的时候,依赖一个单一的首领就存在一个意志贯彻的问题——即一个首领,只能将他的意志向有限的个体传播——而整个组织的成员远远超过这个数,这样就需要一个层级的组织来传递首领的意志信息,让首领在意志得到贯彻——因为实践的成功证明,这种整个组织朝单一首领的意志行动对于组织是有益的,组织才能呈现出力量,并实现其目标——假设组织成员众多,没有一种方法将这种多人的意志统一起来,结果大家各行其是,组织本身就会处于无序状态,其力量就会显著降低,组织的目标就不会成功——尤其是当处于与敌对者强烈的对抗时期,一旦组织失败,是对整个合作体的严重伤害——因为合作体其实面临生死存亡的边缘,失败意味着所有的合作体成员将面临被永远奴役的悲剧命运,因此保障这个暴力组织的战斗力,就需要所有成员遵守一个单一的意志而行动,而当这些成员数量众多的时候,就需要将这个单一意志的传播,通过层级的方式来层层传递并贯通,从而使得当组织成员超过一定数量的时候,就需要一个有效的层级机构来将组织有效的凝聚成一种单一的力量,这样,组织的层级管理就成为一种必要和必须——当战争获得胜利的时候,这种通过层级制对一个组织成员的有效支配就成为了一种大家都认可的必要性——组织秩序在这种战争的胜利中就得到了强化——而这些组织里通过层级制度而建构起来的成员之间彼此相互支配与被支配的秩序,就自然地形成了,并且这种秩序的形成,也成为了一个组织力量呈现的保障,当其在与敌对部落的冲突中不断地通过胜利来固化这种秩序时,这种层级秩序本身也得到了固化——人类通过层级而实现的对一个组织的有效管理的技术手段,就在合作体内落地生根了,而这种层级制里,少数成员对多数成员的那种支配性,就成为一种权力存在,为了追求战争胜利的目标而形成,但在日常动态的互动中,这种权力的支配性也就自然地落地生根,人类最神秘的权力支配系统,从此就成为人类合作体内,一种强大的力量存在,他支配着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向,从而也就进一步型塑了人类的文明秩序……

我们需要承认,人类的权力系统的产生,源自于人类组织运行力量保障的需要,同时也是源自于一个合作体所面临的外部强大的生存压力的需要——当人类进入农业文明的时候起,农民们种植的剩余就一直是其他社会成员觊觎的对象——其实这与这个成员是否来自于合作体之内,还是合作体之外无关——主要是怎样获得这种剩余——人类所公认的理性交易方式是交易,但是暴力掠夺却是最初人类最容易想到的方式,于是征服与被征服就成为人类文明一个永恒的主题,战争也成为人类文明的常态,而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合作体都需要有暴力存在,并且这种暴力是不断的征服与反征服过程中接受实践的严峻考验——而在这个过程中,暴力的强大者不断地进行土地的扩张,从而形成庞大的人类帝国时代——无论是波斯帝国、罗马帝国、中华帝国、伊斯兰帝国,其实都是通过组织暴力而生成的人类秩序,并且通过这种暴力来决定人类社会的利益格局,这构成人类古典文明时代的基本特征……

当然,我们知道,人类的组织暴力固然在决定秩序方面具备决定性的作用,但其只在非常时期发挥作用——那就是面对外力的入侵时,这个组织暴力才能被作为一种力量形态而被正式显现出来,在和平时期,这种力量就是隐形的,仿佛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因为当一种秩序生成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不同的社会组织,会在不同的社会情境的互动中呈现出其功能,并且展开其行动-组织暴力固然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但这种强大的力量其实是被这个暴力组织的极少数人所控制的,一旦这种秩序生成,这极少数的社会成员就成为这个组织暴力的支配者,其它成员——无论是组织暴力内部还是外部成员,其实都是受其支配的——因为组织暴力是最强大的力量,那些组织暴力的控制者,事实上就既不受本组织暴力约束,也不受组织暴力之外的其他社会成员的约束,结果他们就成为了合作体内最强大的力量的拥有者,他们的意志,就不再单纯体现在这个组织暴力在战争展开时的实现,而在非战争时期,他们的意志也是独一无二,不受约束的——而这个非战争时代的组织暴力的意志,其实是呈现出对利益的追求这样一个单一的方向的——即使它是一个合作体内有效地抵抗外在的侵略者这样的功能的,但其实现这个功能是需要资源的支持的,而这个资源的支持,却是内部的合作体所提供的——这样,当合作体日常动态互动时,这个暴力组织其实依然呈现出对利益追逐最大化的激励——这种激励,构成了以暴力为依插的组织与以创造为依插的组织之间的利益格局的争夺——这种争夺,表面上是和平的,但其实同样充满着威胁与强迫,成为农业文明时代,一个合作体内生冲突的主要源泉……

现在,我们就来理解暴力组织与人类合作体内一般的创造组织之间,那种利益争夺的一般形式……

战争与和平几乎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战争深刻地塑造了人类社会的秩序——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通过战争,人类诞生了他们合作体内最强大的组织——暴力组织。这个最强大的暴力组织即是一个合作体与外部合作体进行对抗的力量,同时,也是一个合作体内最强大的力量——这个力量,从合作体本身却是不可控的!因为合作体内没有一种力量,其能够与暴力组织这种力量进行匹敌——所以在人类历史的漫长演变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这个暴力组织其实在内部是失控的——而唯一控制它的方式其实是收买——利益的收买。但这种收买其实是被动的,因为这个组织在合作体内能够决定社会合作体的规则体系——这是人类力量调整的一般技术手段,而当暴力组织本身来决定一个合作体内的规则体系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这种规则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暴力组织的利益讲求的……

其实人类的暴力组织,在完成对一个合作体的征服之后,他们首先是把这个合作体的成员都作为一种资源而重新分配——那些成年男人通常都是杀悼,而老年和孩子因为无用,也被处死。年轻漂亮的女人是最被亲睐的资源,于是在征服者之间根据权力和地位进行分配,这是早期的情形——但渐渐地人们会发现,那些成年男人其实也是有用的,因为他们可以用来种植粮食——这些粮食,除了养活种植者本人之外,还有大量的剩余可供征服者享用——这样,被征服者就沦落为奴隶——这是一种只在人类世界里存在的独特的种群内关系,我们其实在动物世界中看不到人类之间的这种奴役现象,奴役是人类认知进步而不断社会化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人与人的新型关系——这种关系最初也许只出现在对合作体外部的成员,而对本合作体,则并不奴役现象——但随着奴隶形式作为一种制度存在,本合作体的成员,在很多的情况下也出现了相互奴役的现象——古典时代的城邦国家,本质上是一种奴隶制国家,就是一部分人掠夺另一部分人的农业剩余,而被奴隶的人,不仅需要为奴隶主贡献他们的生产剩余,他们还需要为奴隶主的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这是人类社会化之后的情形。

但是战争其实并非人类社会日常生活的主题——人类日常生活的主题是享受生活和从事生产——我们会发现,在人类的奴隶社会,享受生活的群体和从事生产的群体是分离的,即奴隶通常是专业从事生产的群体,无论他们是从事种植,还是从事工商,或者是专为奴隶主的日常生活服务——他们其实是奴隶主日常享受生活的资源创造者与提供者,也是服务的提供者,而奴隶主则是生活的享受者——这种生活的享受,其实是依赖组织暴力作为支持的——没有了组织暴力的存在,奴隶主的日常生活享受可以说一天也进行不下去。但这种组织暴力的存在,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明显,人们是知道暴力的存在的,但是日常动态的生产与生活才构成社会秩序的主流,在这个过程中,渐渐地形成了人类社会的秩序——等级制秩序,这种等级制秩序的演变过程中,我们就会渐渐地发现,奴隶作为一种主要的创造力量,其实其奠定了社会生活的质量——其创造的效率与生活的质量密切相关。奴隶主们发现,奴隶的创造激情,是需要通过某种利益激励来引导的,没有利益激励的时候,奴隶们的创造效率就会大打折扣,于是奴隶主就通过某种特殊的让利的方式——如让奴隶拥有一部分他们所创造出来的剩余资源,让奴隶拥有自己的财富——这样的激励方式,奴隶主们发现,他们所拥有的财富反而增加了,而奴隶们也拥有了自己相对不多的剩余——这样,社会渐渐地对奴隶们的剥夺减轻了,这个过程,其实最终会演变到奴隶们的完全自由为止——因为在从奴隶到自由的过程中,自由才是奴隶最终需要实现的目标——而这个过程,奴隶与奴隶主间的不平等到他们之间的完全平等——构成人类发展演变过程的一条根本的主线……

即人与人的关系——其实是从一个不平等向平等的演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能够发现,征服者最初是可以任意处置被征服者的,但基于利益的激励,他们会发现,让这些被征服者从事生产性劳动,掠夺他们劳动的剩余是一种有利可图的事——于是人类的奴隶劳动开始了,这本质上是将人的劳动剩余进行剥夺。但渐渐地人们会发现,当你完全剥夺奴隶的劳动剩余的时候,这些劳动剩余就会很少,因为奴隶是没有劳动的激励的——所有的剩余都与他无关,他为什么要辛勤劳动呢?于是奴隶主就在这些剩余中进行重新分配,允许奴隶保留一部分剩余,而他自己获得剩余的大部分,并且这个过程也是渐渐地向一个方向演变,即奴隶主在这个过程中,他获得的剩余不断地减少,并在最后达到一个稳定态——即他所获得的剩余不再增加,奴隶的生产激情被完全激发出来……但是这其实依然是一种不稳定的社会关系,因为奴隶是不甘于被奴役的,于是社会继续向着反抗奴役的方向前进……

这个过程其实从人类等级制的形成,然后就可以渐渐地看到其清晰的演进路径。平等制成为今天人类社会合作体里当然的理念,没有人会反对平等制——人们只是反对在追求平等的过程中,那种绝对平均的思想而已——因为差别的存在,既是自然的特征,也是社会的特征,当人类社会合作体的力量,最终超越等级制,通过社会自愿的形式进行广泛的创造与交易的时候,人类的平等制就可以最终实现,而这种平等制的最终实现,并没有形成人类社会合作体内财富均等的格局,依然是一种财富的集聚状态——即少部分人拥有大量的财富,而大部分人的财富都是有限的——但人们倾向于认为,一个社会,拥有财富最多的人与拥有财富非常少的人,是社会成员的二端,这二端都是极少数,而中间,拥有财富的中产阶级,这构成一个社会合作体的主流,人们认为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社会财富结构——即橄榄型的社会结构……

当然,人类等级制的生成与组织暴力在合作体中不受制的力量存在有关——任何一个合作体,如果被征服之后,当然就无法在社会合作的规则制定过程中起到作用,只有征服者才能决定社会合作的规则——我们知道,社会运行是在规则作用下进行的,而规则是人类日常行为展开的合理性的基础。即使是合作体的内部,其实这种力量本身依然在起作用——假设一个合作体本身的组织暴力非常强大,但这个强大的暴力组织在抵抗外在的侵略过程中,同样是需要消耗资源的,这种资源的消耗,并不由合作体本身说了算,而由这个组织暴力说了算——这样,我们就会发现,即使一个合作体,其拥有自身的组织暴力,他会依然对这个组织暴力无法进行有效控制——这种有效控制,在于这个合作体内,无法象通常与社会其他利益主体那样通过利益协商的方式来分享社会利益蛋糕——而是这个组织暴力来决定利益蛋糕的分享格局——而这个利益的分享格局,其实是通过组织暴力本身,以税收的方式来呈现的——这种税收的方式,因为需要一种方便的控制手段——其实组织暴力所最早呈现的形式——城邦国家,其实就是通过有效地控制这个城邦国家周围的农业种植者无法进行自由迁徙而完成的——我们会发现,农业文明时代,农民是通过农耕种植来获得他们主要的生存资源的,但他们一旦选择种植作为主要的生存资源的获得手段,他们就无法从土地上离开,而被动地被土地所束缚了——这样的行为格局,就被那些暴力组织所发现,他们在大量土地种植者周围建起一个城市,通过暴力来威胁这些土地种植者,强迫他们贡献粮食,否则就对他们进行暴力征服——假设农民可以通过放弃种植的行为来追求他们的生存资源,城邦国家就不可能出现——但农民受制于他们生存方式的限制,他们不得不向城邦国家缴纳粮食——这在后来演变成人类的税收形式。其实不要说希腊时代的城邦制,中国最早的国家形态——周朝,本身也是一个城邦国家——这种城邦国家,生成社会秩序,是通过武力征服而形成的,当地的土著里人被迫向征服者周人贡献粮食——而这种粮食供应的方式,据中国古典文献记载,最早的是井田制——即将一块九百亩的地,划分井字,这九个格里,中间的一百亩就是周人贵族的土地,其余八家每家有一百亩土地,他们除了种植自己的土地外,还义务种植中间一百亩土地,其收入归贵族所有——这就是井田制。据说这井田制是商鞅变法时被废除的,这值得商榷。因为从历史中商鞅变法的记载中,并没有看到废除井田的记载。倒是左传里有一个非常清晰的记载——初税亩——这是指征税方式的改变,由以前的公田收入归公家,私田收入归私人的方式,改为按所有的田亩数来征收一定数额的谷物——这应该是废除井田的明确记载——如果公田制的形式真的是井田制的话。这与激励机制有关——可能贵族们发现,他们公田里的谷物,其长势总是赶不上那些私人的田——私田更容易丰收,而公田的产量总是比不上私田,于是他们就改变征税方式,对每一亩田都根据一定比例征收谷物——也许最后演变成,每一备田都征收一定数量的谷物——不管你是否丰收还是歉收,都需要缴纳规定数量的谷物作为税收……

在传统的思考中,我们其实常常将这种方式视为一种社会的分工——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其实是并不错的。但这种社会分工,是源自于一种暴力的强迫,其实又是勿庸置疑的——而作为一般的社会分工,我们会发现,通过创造和交易而实现的这种合作状态下的分工,其实是存在一种协商机制的,这种协商机制,还存在一种自愿与放弃,这构成社会合作分工的力量博弈的基本形式——这种力量的博弈,就意味着所有的社会合作力量,都存在受制于合作者自身的意愿,因此其使用力量的强度是受限的——但是,这种通过暴力而形成的强制,其与社会进行利益的分配格局时,却存在其中一种力量明显地处于强势——这种力量是组织暴力,而与之博弈的另一种力量则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这种力量是社会中创造与服务的力量,当这二种力量在博弈过程中不对等,而又不是通过一种自愿的博弈方式实现力量的均衡时,我们就会发现,组织暴力会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结果是创造与服务的力量就受到挤压,他们的利益被组织暴力所掠夺,从而使得他们得不到辛苦付出的应有的回报——这构成一个基本的不公平的社会现实——这是人类社会等级制的基本情形……

这种等级制的情形——究竟如何最终在人类社会中生成呢?我们会发现,暴力组织不受控是其以整体的组织形式呈现与社会互动的情形,但其本身依然是受制的——即这个暴力组织要作为一种有效的力量呈现,他就需要使成员力量呈现出某种方式性,而这种方向性的力量呈现,才能体现出暴力组织的力量,而这种方向性,如果听任每一个成员自行其事,当然就不可能出现一种力量朝特定方向呈现的现象,而是一盘散沙——而一个暴力组织一呈呈现出一般散沙的形态,其立即就失动力量,其控制社会的能力与就不复存在,也不可能与外部的敌人进行正面的高强度的对抗——因为这会立即处于失败的窘境。因此暴力组织是需要受制的——这种受控就是这个暴力组织需要首领,通过首领的意志来让一个暴力组织得到有效的控制,从而使得其力量能够朝单一方向呈现,从而才能形成人类社会合作体内最强大的力量组织——这样,就需要这个组织的成员日常行为中接受首领意志的支配,从而产生了人类组织里神秘的权力系统——而一旦这种权力系统得以形成,我们就会发现,这个暴力组织其实就受制于其最高的权力系统——暴力组织的首领——他事实上就控制了这个暴力组织,能够指挥这个组织朝他认为的某种合理的方向行使力量——而这个组织的强大的力量,就归这一个首领在支配——当然首领个人是无法完全控制一个人员众多的暴力组织的,他需要通过一个有效的层级系统,通过层层的意志传递,从而形成对一个组织的有效控制——这样,一个人数众多的暴力组织,我们就会发现,其成员是层层受制的,最底层的士兵,只需要接受他上级的指挥,而其上级,又需要接受上级的指挥,层层传递到最高的军事首领,于是这个军事首领就通过这种有效的层级指挥系统,而以一个人的力量有效地控制了一个人数众多的庞大暴力组织——人类以少控多的社会秩序就这样最先在军队这个组织里生成了……

当军队这个人类的暴力组织最终生成的时候,那些组织的首领,我们就会发现,他们未必是暴力最强者——因为随着军队规模的扩大,组织地协调与指挥功能的重要性日渐呈现,而即使这是一个暴力组织,但因为其需要通过众人的力量集中才真正显现出力量,个体力量的强大,反而并不重要,而协调性与指挥性的重要,是人类社会组织技术的一种重要的认知能力——与个体的暴力与关,我们就会发现,人类暴力组织的拥有者,其本身可能完全没有暴力——如诸葛亮,平时就是羽扇关巾——完全不是一个力量强大者的象征,反而是一个书生形象。象章子牙,他作为周朝军队的军师,却是一个年过八旬的老者,日常生活还需要人照顾,更不用说能够持枪上阵杀敌了——即我们会发现,人类社会最强大的暴力组织的支配者,本身却经常是非暴力的形象——象孙殡——更是一个残疾人,但却能够指挥千军万马。因此人类社会暴力组织的拥有者与控制者,其实本身并非暴力的拥有者,相反,通常都是智慧的拥有者……

即人类暴力组织的控制者,通常是通过另外一种能力来控制他们的暴力组织的,并非其本身拥有什么强大的力量。这是人类秩序的一个基础的特征——而那些拥有强大的勇力的社会成员,反而在这个暴力组织里,地位低下,只能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或者充当那些拥有权力的高等级者的保护者……而这个过程,其实是对人类在社会行为中的某种成功转向而生成的,这种成功的转向,与人类日常秩序的生成有关,与人类对这些行为的文化合理性有关——这是一个成功的社会化过程,在人类的社会化过程中,人类的行为方式,与自然的行为方式,发生了一个根本的转型,人类力量并不如自然状态下那样展开,而是需要基于一种特定的社会秩序而运行其力量,否则,这种如自然一样运行其力量的行为方式,会受到社会成员的反制!如一个勇士,他在自然的状态下,一个老者当然是无法支配他的,他一拳就可以将这个老者击倒!但在社会合作体系中,他却受到老者的支配,需要听从他的指挥,如果他象自然状态下一样展开行为,对老者挥拳相向,则社会合作的力量就会对他施加在惩罚,迫使他认识到社会规则力量的存在,遵守人类的社会秩序——这是人类社会秩序所呈现的与自然秩序完全不相同的一面——这一面,我们从人类暴力组织的运行方式中就可以窥到其与自然力量运行完全不一样的特征……

社会秩序与自然秩序的不同,是基于社会合作的需要,这种需要必须沿着人类所追求的特定的目标实现而让所有的成员力量行使受到社会的约束——假设这种约束不存在,即社会所追求的特定的行为方向,就可能因为成员的不受约束的行为而被破坏,则社会秩序就无法生成,结果引导社会秩序生成的社会化的全新力量就无法有效展开其行为,因此这种对社会成员的有效的约束,是社会秩序生成的基础,我们需要在对社会秩序建立理解的基础上,来重新理解人类社会合作体的力量形式——当然也包括对组织暴力的全新理解!

那么如何理解社会秩序一般的运行方向呢?其实从人类经济行为展开的利益激励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对利益的正当追求是社会秩序生成的最重要的方向——而这种对正当利益追求的保护,也就自然地成为社会公共力量的主要行使方向——而一个社会成员对正当利益的追求,在现代的社会合作体的观念体系里,被视为一种权利观念——而公共强力的最重要的功能,也就是首要的功能——就是对权利的保护!

所以一个社会公共强力的运行——就是通常我们观念体系里的政治行为——而政治行为所追求实现的最重要的社会功能是保护权利。当然,安全性的保护是对社会成员权利的一种重要保护——尤其是当社会不同的合作体之间经常存在暴力冲突与武装征服的时候,一个合作体里保持适当的组织暴力,在抵抗外部合作体的暴力侵犯,其实这构成对一个社会权利保护的一个重要的方向。但作为合作体,内部成员之间的权利侵犯可能更普遍,也更频繁,是政治这种公共力量需要承担的比保护合作体整体安全更重要的社会功能。当然,公共强力其实还承担更多的社会功能——这些社会功能,就是人们认为通过社会内生的自愿力量来自动地满足某些社会需求的时候,我们认为这些需求的解决可能效率不高,或者说,这些需求无法得到完全的解决——如现代合作体所产生的社会养老观念,传统社会的养老问题,都是通过血缘传承的方式而在家庭内部解决的,就如同传统社会的知识传承,也是通过家庭这样的社会组织来有效解决的。当然老年的医院问题,也在家庭这样一个组织里得到解决——这就会自然地产生一个问题,由于不同的家庭成员获得利益的能力的不同,导致家庭经济能力有高有低,当他们面临同样的学习、养老和医院的问题的时候,就必然会存在一些经济状况不佳的家庭里,他们无法有效地让家庭成员接受系统的学习教育,或者得到很好的养老资源,或者一些老人在有病之后,因为一些家庭的经济能力无力承担高昂的医院费用,结果就导致了一些小孩得不到很好的教育,一些老人老了之后晚景凄凉,或者一些病人患了重病之后得不到及时的治疗……这会产生很多的社会问题——这其实与很多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一样,人类社会其实无法找到一个完全达成他们理想的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任何一个社会解决方案的产生,都会自然地伴随着他的其它问题——就如经济学所思考的那些基于自愿合作的社会需求的满足方案的产生,都会出现一些在人类文化观念里的某种不合意性——如供应商的目标总是追求超额的利润——他并不会自动地在成本的基础上来满足全部社会成员的需求,他也没有这个义务来满足这个需求,他只想追求自身合作体的利益最大化。当更高的价格上所获得的利益更高的时候,他就会在更高的价格上向社会提供产品,而愿意在更低价格上满足这种需求、并且这种更低的价格能够覆盖供应者的成本——但供应者依然没有降价的意愿——除非有其它的供应者与它竞争,率先降价——为了避免市场的流失,他不得不被动地降价……这是社会需求满足过程中,合作体通过一种自愿的竞争机制,而在社会中产生了一个成功的解决方案——即使这样,我们依然会发现,有一些在更低价格下才有能力满足需求的社会成员,他们的需求就不会得到满足,他们的生活中就会存在缺失——那么我们就只能要求这些人,通过工作的付出,来获得更多的利益,以提升自己追求需求满足的那种经济能力,即当社会的一些需求满足,无法再在更低的社会合作成本的基础上提供的时候,那些在这些更低价格下才会产生的需求,就无法得到满足了。但是,我们会发现,养老、学习与治病需求——这是一种刚性的需求,当一个人在老年时他无法再通过自己的工作来获得经济收入的时候,他是有刚性的需求的,这些刚性的需求,构成养老的必然成本,但是,如果一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无法达到这样的一条成本线,基于家庭的自愿养老系统,就会在养老上存在缺憾——我们就会发现,贫困家庭的老人的生活现状十分堪忧——人们觉得这样的养老状况是一个社会不应该允许出现的,社会必须产生一个全新的方案来弥补基于社会自愿合作的传统家庭养老方式里,这种情形得到改进——于是现代社会就产生了社会养老的观念——当然,对现代养老观念的产生,及其所因应的全新的现代社会养老方案的出现——这其实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会面对一种深度的复杂性——我们就不再考察了。我们只是说,现代社会里,渐渐地产生了传统养老观念的变迁——这种变迁,也就由家庭养老的传统方式,一变为社会国家养老的全新模式。同样,学习也是这样,传统社会里的学习成本,通常都是由家庭来承担的,但随着社会合作越来越复杂化,人类知识体系越来越庞大,学习的成本就越来越高昂——我们就会发现,现代社会由公共资源来承担了相当一部分的学习成本——如我们的义务制教育——就由公共财政来承担,并且很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也会有很多社会扶助的资金来帮助他们学习——即由社会共同体来承担部分教育成本。这种教育成本承担的份额的差别,也由不能的国情来决定。有些国家对教育舍得投入,结果大部分的教育开支都由公共财政承担。有些国家相对在教育的投入上较低,因此教育的成本大部分依然由家庭来承担——这也是传统教育成本承担的重要方式,这种方式其实是社会自动产生的。而对疾病的成本的承担——其实现在全民免费医院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这是因为,随着医疗成本越来越高昂,很多的普通家庭渐渐地无力承担高昂的医院费用,一个普通家庭,本来一切顺利,生活正常,但一个成员的一场大病,可能就会将他们平静的生活彻底打乱,为了给一个患病的家庭成员治病,他们就会花尽所有的积蓄,从而让本来安逸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随着这样的情形越来越普遍,人们渐渐认识到,医疗成本由社会来统一承担,会给整个社会的幸福感得到实质性的提升——当然,中国社会里,医疗成本大部分还是由家庭承担的,只有极少数拥有特殊权利的社会成员,才拥有免费医疗——但这其实是一个拥有力量来承担这些成本的群体,大部分没有力量承担医疗成本的社会成员,却需要自己来承担他们大病的医疗成本,这也构成了一个广泛的社会问题——在此我就不累赘了……

我们需要努力阐述现代社会的政治理念——而现代社会的政治理念,有三种最重要的权力——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这三种权力,构成人类社会政治权力的基础——这是一个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石。我们来理解这三种权力的本质。首先我们来谈政治领域里的立法权……

人类社会的运行机制需要规则——规则是基于社会关系而对人的行为的一种引导或者约束——即允许一些行为展开,而限制一些行为的展开——假设没有规则来调整人类的行为,我们就不会看到具备鲜明社会特征的文明秩序——而只会看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或者弱肉强食的自然秩序,人类社会秩序是从否定自然秩序的合理性开始的,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人类社会的秩序里,可能会继承一定的自然秩序里的行为规则,但有很多的自然力量的运行方式,在社会秩序中被抛弃了——如自然秩序中狮子可以随意使用其力量来伤害同类与异类,但在人类社会中,你就会发现,人类社会中力量强大者,是不能随意运用其力量来伤害其同类的,包括异类也不能随意伤害——如他不可能在社会中随便伤害一只狗——因为这只狗可能有主人,这是一种社会秩序才有的规则体现,这种规则体系,自然地约束了人们在社会中行为方式的展开——而对人类规则理性的认知,并形成人类社会合作体内的终极规则——就是人类的立法行为……

立法行为,是对所有社会成员,在某一个领域里的行为边界展开一种规则的设定——当然,这种行为的边界,在明确而清晰的立法产生以前,这个行为依然是有边界的——社会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运行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力量的博弈会产生双方的行为边界——只有当社会双方相互的力量博弈产生的行为边界,产生了冲突的时候,社会才会界入其中,对其冲突进行解决——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冲突的解决需要对社会运行规则的理解——这些规则,在社会内生力量的相互作用下自然地形成一种社会秩序,并且成为社会成员一般的认知,这些认知被称为习惯或者惯例——但是,当一个社会其他成员需要对这些冲突进行调整,或者决定冲突双方的是非曲直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需要理解这些行为的规则的合理性——而这些行为的合理性,本身其实是存在于离散的社会成员的大脑中,成为社会运行的内生认知——但当一个对特定行业或者规则体系陌生的社会成员,他就需要对这些规则的存在进行了解,并且通过对这些规则存在的合理性进行某种程度的解构,尤其是立法机构——这就构成现代社会的立法行为——立法行为是对行为规则的一种公共约束——是广泛的社会规则自然生成体系的一条界线——社会规则体系需要在这条界线内展开,而不能逾越这条界线——这构成一个社会里所有成员行为展开的最后的边界——即一切社会成员,都需要在法律的边界内展开其行为,在法律边界内展开的形形色色的社会规则体系,就构成社会成员互动地日常动态认知基础……

现代社会的法律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体系——是在宪法作为最高法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对社会各行各业的行为展开的最终的规则体系——而这种规则体系,主要是约束社会力量互动过程中,对成员的权利的侵犯——即法律是保障权利的——而立法,就是决定各种各样的行为方式,什么样的行为构成清晰的权利侵犯,然后社会再根据这种权利侵犯的轻重情形的差别,而对权利侵犯者进行差别的约束与惩罚,从而保障一个社会成员,能够在权利限度内,自由地展开他的日常工作与生活行为,并由此而生成广泛的社会秩序……这个体系是如此地庞大,因此我在此也就不再深入了——但是,我主要想阐述一下人类的宪法存在——本质上是确定公私权利的边界的——这种公利权利的边界,确定了公共权力力量行使的范围,从而使得在这个力量行使范围之外的权利,让给私人力量去行使,从而构成对私人权利边界的确定,这样就自然地通过这种私人权利的有效运用,而生成我们所见的文明秩序……

人类的立法过程——通常是成文法的过程,在人类成文法产生以前,人类的规则依然是存在的,并且这些规则是作为一种社会互动的常识,而为在部分的普通人所熟知——其实社会没有规则,就无法互动,而规则的产生,是基于人与人互动的那种稳定性的预期目标的。从人类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人们会发现,他们其实是与变化互动的,与变化的互动,就自然要求人们理解变化——即对变化形成确定性的理解,这其实是人类对自然力量的运行有某种确定性的理解,这才能产生人类与自然变化的那种确定性的互动。既然我们希望理解自然变化的确定性,其实进一步,如果人类力量的运行不存在确定性,人们就会发现,他们其实就很难通过合作而形成对社会变化的稳定的预期,这就产生了对人类自身行为的确定性的预期——而这种确定性的预期,是通过规则来实现的。人类长期的互动过程中,就会发现,规则对人类社会互动的那种确定性的理解非常重要——只有人类自身行为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得到了确定性,整个社会运行的确定性才能自然地生成——而这种确定性,就会让所有的社会成员产生了对其自身行为展开的边界的确定性与利益获得的确定性的理解——假设这种确定性不存在,尤其是社会成员的不确定性存在——我们就会发现,其他社会成员也就无法形成有效的确定性——因为只有自身的确定性是不够的,还需要其他社会成员的确定性的相应默契,才能构成一种行为展开的确定性——而为了让所有的成员的行为展开,在其他社会成员之间都形成确定性的理解,以指导社会成员行为的有序展开,规则就在人类社会合作体中自然地产生了——这就构成规则对调整人类社会合作力量行使的那种稳定性的预期,这是极端重要的,是社会合作的基础——而规则,就在这广泛的社会互动的要求下,自然地生成了,成为社会成员互动的基础……

人类规则的产生,源自内生力量的互动——这种互动,大部分是基于自愿的机制的,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基于非自愿——如奴隶。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不是他自己能够作主决定的,而是由这个社会的规则制度者。当然奴隶在这种不平等规则的约束下,他可以通过力量的自愿行使,让社会体现到他追求平等的那种压力——即他没有追求行为效率的那种激励,这也构成一种内生力量。但更多的时候,规则本身会呈现出一种逐级向上的趋势——即最终的规则决定者,是任何一个合作体都必须产生的——古典时代里,规则的最终决定者是等级制里的最高成员,如国王、教主或者皇帝——中国的皇帝是规则的最终决定者,通常认为他是口含天宪的——他的话就是圣旨,而圣旨,理论上是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应该遵守的。这是一种非常草率的规则产生体系——这种基于个体意志的规则制定,会给社会成员的行为展开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社会的不公,最大程度来自于这种最高等级者意志的随意性,这构成人类古典时代不公的最大来源。现代社会有专门的立法机构,这个立法机构通常是由议员来决定一个社会的法律,然后所有的社会成员、行政部门和司法机构都遵守这一法律,并在这一法律的权威下展开他们的行为边界……而在西方,还有一个法律体系——即判例法——我们就会发现,这个社会,规则的最后确定者是法官,尤其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他们通过对一个个具体的案件的审理,来决定社会对相应行为的最终规则体系,从而产生了由一个个具体判断而生成规则体系的海洋法体系——因为这种法律实践源自于英国、荷兰和美国这些传统的海洋国家,因此而被称为海洋法体系,而另一个产生成文法并由社会普遍遵守的法律体系,是源自于德国、法国这些传统的大陆国家,因此这一体系通常被称为大陆法体系——中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从形式上而言,不沿袭了西方的大陆法系国家的那种方式,但从其本质而言,依然是中国古典时代皇帝口含天宪的时代的一种延续和变迁……

海洋法体系与大陆法体系——其实其社会产生过程本身并不什么本质的区别——即使从形式上而言,我们会发现,海洋法体系是依赖一个个的具体判例来决定一个社会的规则边界,而大陆法体系,是首先有成文法,然后社会成员根据这些成文法来决定其规则边界——似乎是有森严不同的壁垒的——但如果我们考察法律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的生成技术,本质上就会发现,其基于对社会公平与效率的追求的本质是没有差别的,只是海洋法体系,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的社会冲突的案例,复原社会冲突的事实过程,根据这个事实过程,来理解社会在这样的力量互动的博弈过程中,所应该追求的一般社会正义原则,来决定追求什么样的平等与效率,从而界定这一行为的边界——而社会成员需要从这一行为的社会特征中理解法律对人的约束边界,从而建立对法律的尊重与理解……这是自然法或者海洋法体系。但大陆法体系是不同的,因为严谨的立法过程,需要对社会互动过程中这些事实与相应的规则体系有充分的理解,然后在这样的理解的基础上,产生相应的法律原则与法律条文,然后再在这同一类的行为中,将这些法律原则与条文纳入实践应用,由法官在一个个的案例判决中,实践这些法律理念与条文,从而使得公平与效率能在社会实践中得到普遍的实现……

人类的立法行为——本质上是基于社会合作的需要,而通过规则来调整人类的力量运行——而规则本身,虽然源自于社会自愿的过程,但这个自愿的过程,会因为互动双方就特定目标实现过程中,通过特定的技术方式而形成的合作,会自然地形成信息不对称、力量不对等、利益分配不一致、责任履行主体不同以及合作目标实现与否等诸多的差别情形,在这些差别行为里,我们就会发现,不同的主体之间就双方互动进行规则协商时,其力量是不同的——由于这些规则诞生于非常少的互动双方的那种自愿行为——有些还是强迫行为——如政治决策者在决定与社会其他主体的行为规则与利益分配时,他们通常直接就做出了决定——如古典时代中国的皇帝就口含天宪,他并不需要与人商量如何产生他的行为目标、如何去实现这个行为目标以及如何获得这个行为目标的资源支持——即使他的日常决策里,可能会涉及到他与组织里的重要决策人物的那种协商过程,但一个强势的皇帝,本质上是不需要获得他们的同意的,这种商量,仅仅是告诉他们自己所要执行的目标,然后他们负责去实现这个目标——如果他们认为组织目前暂时没有能力去实现这个目标,他们可能就会被免去职务,或者还会受到更大的伤害——甚至生命危险。并且那些重要的决策人物如果出现了对皇帝组织目标实现的不同的技术手段,最终的拍板者其实也是皇帝,而这些重要的决策者在与皇帝合作过程中的好与坏,通常也是皇帝说了算……这是一般的情形。当然,中国古典时代也出现过一些权臣,他们能够否定皇帝的意志,而根据自身的意志而决定组织目标与实施方法和手段——这样的情形确实很普遍,但这不过是皇帝这个决策者的角色易位而已,与皇帝本身决策所形成的那种个体意志的任性没有差别……

皇帝时代是人类的专制时代,在这个时代,立法就是皇帝意志的一种体现,或者皇帝本身就是法律——当某一个冲突,到达皇帝的眼前时,如何决定冲突双方的是非曲直,就是皇帝的意志决定冲突双方最后的权利归属。如果是一个规则的拍板,皇帝的意志就能够直接决定这个规则是不是在社会中成为一种普遍的约束——还有,当皇帝产徨了某种意志的时候,他直接就颁发圣旨,于是就成为了规则——整个社会都必须遵守这个规则,否则就是违背圣旨,是大不敬的罪孽!这其实就是中国古典时代的立法行为——这是非常粗糙的一种立法形式,并且我们会发现,皇帝经常会前后矛盾,会在不同的时间内发布不同的法律,这些法律都充满冲突,于是这就给下面执行皇帝旨意的人产生了上下其手的空间——因为他们可以随意利用冲突的法律条文为自己牟利——而皇帝本人可能根本就忘记他曾经发布过的这些矛盾的圣旨了——这个是专制时代非常普遍的情形……

中国古典时代的这种立法方式,其立法者本身其实就是皇帝——他被称为专制者或者独裁者——其实就是他具备对一个社会规则的最终拍板权,这种权力——我们称之为威权。在现代社会,这种威权,在理论上其实就不应该出现——但现实的情形是威权的魔影一直在社会中挥之不去。尤其是在我们的国家,一个长期生活在威权国度里的人,还没有形成一种理性权威有序的生成方法——现代社会的立法,本质上是为了实践层面的权威树立,是建立起一种实践的权威,即为社会运行合理性规则的最终产生过程——任何一个社会的运行,都必须依赖规则来调整社会合作力量,社会合作力量,必然存在一种规则的最终权威的建立过程——这个最终权威的建立过程,就是人类立法过程,而立法本质上构成人类的实践权威——而实践权威需要有对规则合理性的一种普遍的共识性认知,这依赖一个社会公共领域里,对规则合理性进行广泛的社会认知探索,这依赖一个社会公共学术平台上的那种理论的探讨——这构成人类社会合作理性权威的公共建立过程——因为仅仅依赖人与人的动态互动过程中所达成的那种自愿机制所形成的社会互动的行为规则体系,当然在大部分的情形下可能是合理的——即一个社会的惯性与习俗其实是存在非常大的合理性的,但基于那些互动成员本身的认知之局限,以及互动双方的力量的差别以及信息不对称与利益激励等多方面的原因,其实通过社会自愿合作而形成的那些行为规则,是有很多方面需要通过人类的理性机制进行甄别的——必然存在相当多的不合理的成份,这就是说,一个社会运行过程中,很多惯性与习俗,可能会是一种陋习——并不足以成为制约所有社会成员的普遍的法律规则体系,一旦这种规则体系需要上升到成文法的程度,就需要对这些社会自愿过程中所形成的习惯与惯例进行某种理性的甄别过程,从而形成对其合理性的一种全新理解与认知,这是一个立法过程所必然存在的,也是一个社会公共学术平台上对其进行理性探索的重要内容——而立法过程中的那种对习俗与习惯的合理性的认知,其实也源自公共的学术平台对这些习俗与习惯合理性认知的那种理论阐述——所有立法的参与者,本质上都是社会独立的个体——这些独立的个体,其行为是受到社会认知的指引的,他们既会受到社会习俗与习惯的影响,也会受到社会理论权威的那种合理性阐述的影响——当然,他们也有个人的取舍——在一切社会实践过程中,无论你想实现个人目标也好,实现公共目标也好,你都会发现,实现这些目标的,都是形形色色的社会成员——都是一个个具体的个体,你无法回避个人意志的存在——这样当我们在公共的立法领域,需要依赖一个个具体的个人的意志的时候,我们就只能通过对这个立法过程中对习俗、习惯的合理性的一种充分讨论过程,来决定性其是否作为一种法律而普遍地融入社会实践过程中,成为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的一种规则体系——这是人类立法所必须跨过的门坎……

人类的立法行为,涉及到公共理性权威的建立过程——这个公共理性权威的建立过程,其实是人类社会认知里,对自身行为合理性探索里,在公共领域里大家所达成的一般的共识——这个公共理性平台本质上是一个公共的学术交流的平台,我们需要从人类学术交流自由这样的角度来理解人类公共学术平台的建立,人类需要在这个公共的学术平台上去形成他们对社会行为与规则约束合理性的那种深度的理解——通过这种深度的理解,形成对规则约束合理性的共识性认知,因此而将这些共识性的认知,进一步通过社会成员的自愿选择,而进入合作领域——当然一些更重要的规则约束就通过立法的形式而进入人类的法律条文里,从而成为对所有人都有效的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个过程,公共学术平台的自由交流至关重要,并且所有在公共学术平台上的交流都通过文本而在整个社会传播,形成社会公共知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有的人,如果需要进入对这个公共的学术平台的讨论,就需要学习这些公共知识,大家都能够对此有所了解——了解其内容与思考方法,并因此而形成对社会行为约束规则体系的合理性理解,如果需要介入这种讨论,就需要理解这种思维方法,并且在这样的思维方法的基础上,参与整个学术探讨的过程,从而形成一个公共的学术讨论平台,所有的人都在这个平台上表达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能够自然的发表与传播,大家在这个过程中,渐渐地达成某种共识,承认一些理论家的阐述更具备合理性,并且他的思考也不断地被社会成员——尤其是学术共同体成员所引用,结果就成为了人类的理论权威,这些理论权威在立法过程中,会自然地影响到那些立法者的选择,甚至这些理论权威,因为其在理论上的影响力,而被人们推举为立法者——当然在现代社会,这可能需要一个理论阐述者参与社会政治实践的行为——如他主动参与选举等。当然,即使他不参与这样的政治实践,而那些立法者,他们可能会通过听众会或者听取专家意见这样的方式,来聆听这些理论权威对特定领域的合理性的阐述,从而对法律的制定产生重大的影响……

当然,人类的立法过程是非常复杂的,需要考虑合作体的现实情形与文化合理性、以及特定目标的追求所付出的社会成本等,这些复杂的考量,都是立法者所面临的考验——当然,更多的时候,人们会因此而诟病立法者所怀有的私意——所有的立法者都是一个个具体的社会个体,这些社会个体是无法剥离其个体的自由意志的,这也常常成为对立法者私人意志的一种非议——人类法律的不如意之处,有多少是源自于这种立法者个体意志,而有多少是源自于人类自身认知的那种局限呢?当然,专制社会里,归咎于立法者本身的那种个体意志可能是更具有合理性的,而当现代社会,当通过一个广泛的社会团队,由他们来甄别社会合理性里那些具备理性成份的规则体系,并由此而将其上升到法律的地位,成为对所有成员都具备约束力的规则体系,其中个体意志的影响,其实就在社会决策层面上被最大限度地限制了,因此现代社会的立法,本身即使依然无法回避个人意志的问题,我们依然认为其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学术权威的那种共识……

立法权是非常复杂的社会实践——不同的国家,其立法的程序都不同,其对社会理论权威的选择上也千差万别——我们只是阐述现代社会立法产生的一般技术手段,和其所面临的困境与相应的解决方案。立法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宪法的制定,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就非常具备特色——它与以前所有其它国家的法律制定都不同,是通过专门的立宪会议而实现的——并且所有参与立宪者,都是各个州的民选代表,他们通过几个月的反复讨论,对每一条宪法条文都反复推敲,最终达成共识,然后将宪法公开发表,很多参与立宪的代表都在各州撰文宣传宪法宗旨,然后通过各州投票表决,从而成为了美国的立国之本——所以从理论上而言,美国其实是一个通过立宪这样的顶层设计而形成的一个人类共同体——今天,他是这个星球上最具创新活力的最强大的国家,这和他们当初的立宪成功是有直接的关系的,可以说,没有美国的宪法,就不可能有今天强大的美利坚合众国……

我们来谈行政权——行政权其实是所有政治权力的核心——是通过行政法规而切入社会合作的方方面面,决定社会总体利益格局的——即行政权是决定一个社会一切合作行为展开的一种有效的约束权力,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公共功能的有效实现过程来完成对社会合作体里不同的利益主体的行为调整的——这就构成一种社会合作体系里公共力量的有效行使——这是我们在发现,一切社会内生力量的运行——本质上是社会各个利益主体,基于其自身的利益与所获得的信息而互动,从而达成某种社会目标的实现——而这个过程中,人们会发现,内生力量的运行一定需要社会公共力量的某种介入,即使公共力量并没有在这个过程中明显地参与协商过程,但依然作为一种隐形的威慑而存在,限制各个利益主体与社会其他成员进行互动时的权利边界,防止他们的权利越界——这就需要将公共力量分解成一个个不同的公共目标,然后在追求这一个个分立的公共目标的实现的过程中,他们被授予相应的权力,分配给相应的人力与资源,通过特定的行为方法来履行他们的公共功能,而这些都构成一个个具体的行政权力,这就构成人类社会的行政权……

现代社会的行政权,通常是通过立法的授权来决定的,一切行政功能的实现,都由具体的行政立法来决定,并且不仅决定其追求实现的公共目标,还决定行政权履行权力的程序与力量运行的方式,以及相应的资源的分配与对其行使权力的监督——这构成现代行政权力运行的基础——没有法律有授权,行政权力就不会产生,而法律的授权,并不只是对其追求某一特定公共功能的实现,还规定了行政权力履行职务的形式——即行政权力的限度,行政权力履行职务的程序以及行政权力接受监督的方式——这构成现代社会行政权力运行的一般技术手段……

再就是司法权——司法权其实早期是人类行政权力的一个分支,就是解决社会内生力量所产生的冲突的问题——这些冲突,本身是社会合作过程中所自然产生的,而在最初的自然形态下,人与人的冲突,并不会有其他人会介入,通常依赖冲突的双方各自的力量来决定冲突的结果,无论什么冲突结果,自然状态下都是正常的——但当社会进入合作态的时候,人们就会发现,这种冲突会导致社会合作的瓦解,因此公共强力就开始介入对社会合作的冲突解决,从而产生了人类公平与正义的情感——即当一个社会需要介入二个成员之间的冲突时,他们就会发现,需要产生一个支持的方向——即如何决定冲突双方的是非曲直?这就产生了对人类行为合理性的那种理解——没有冲突,人们是不会产生对行为展开的那种合理性的认知的,因为你不需要对冲突双方的行为选择介入嘛,听任他们自身的力量来决定冲突的后果——这本质上是一种自然的竞争形态,就如同狮子与羚羊的生存竞争,雄性动物之间争夺配偶的竞争——这是一种自然的竞争形态,不需要额外的第三方介入——但人类社会的冲突解决机制,是由第三方介入来决定冲突双方的是非曲直的——最早的时候,这个第三方是由人类的血亲来承担——即部落里最初只是血亲复仇——但这种血情复仇,就不存在什么是非曲直与合理性的理解,反正是血亲者只会帮助与自身有血亲关系的人,来对付不是自己血亲的其他社会成员——至今谁对谁错,这就不会成为问题——自然状态下不会产生对与错的问题,只有人类社会的合作体,才会产生对与错的问题,而血亲复仇,本质上是一种自然状态下朴素的合作的延续而已——所在血亲复仇是不存在冲突双方的那种合理性理解的,只是你冒犯了与我有血亲关系的人,我就要为他复仇,不存在对与错的问题——人们就会发现,这种血亲复仇,其实会带给合作体致命的伤害——那就是会不断地循环下去,直到血亲一方的成员全部消失为止,才会停止这种血亲复仇的行动——血亲复仇时代的世仇其实是一种寻常的行为——当合作体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们发现,不能允许这种血亲复仇的行为漫延,这会导致合作体的瓦解——因此就由社会第三方介入——通常是由主导社会秩序的组织暴力的拥有者,他们介入了冲突的双方之间,从而形成一种共体体内部的第三方对冲突双方的矛盾解决——而一旦有第三方介入冲突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这第三方就需要产生一个支持的方向——即在冲突的双方中,第三方究竟应该支持哪一方呢?支持合理的一方——这就成为人类合作体内合理性产生的内生基础……

人类社会行为展开的合理性产生,其实是基于社会合作中必然产生的那种冲突——我们如果要让合作体保持某种持续性与稳定性,就需要约束冲突对合作体破坏的程度——不能允许冲突无休无止地存在于合作体之内,从而让合作体处于一种持续瓦解的压力之下,这就需要阻止冲突的漫延——而一旦需要阻止冲突的漫延,在介入冲突的时候,就会产生了个社会公共强力选择的方向——这个选择的方向,就是合理性的一边——这构成人类社会文化合理性产生的深层的社会需求——没有合理性认知的产生,人类是不可能产生冲突的社会解决方案的,而冲突是社会合作体内由多种多样的原因而导致的,是一个社会里不可能消失的社会情境,因此解决社会冲突就成为一切合作体所必然面临的问题——当一个合作体的规模越大,冲突解决方案就越不可或缺……

冲突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人类从他们迈入文明的门坎之后,他们就面临着冲突之存在——其实即使人类处于野蛮时代,或者更早的野兽时代,他们依然处于冲突之中——只是那个时代,人类还没有产生文明时代的那些冲突解决方案而已,他们只能听任自然的力量来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冲突问题——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这是自然环境中的冲突解决方案——这也是自然理性的一般行事方式——但人类拒绝这种自然理性,他们迈入了社会理性的门坎——开始对人类社会合作体内所有成员运用其力量来追求自身利益与生命目标实现的合理性进行文化建构、并且约束其力量运行需要在一种合理性的范围之内,一旦超出这种合理性的范围,就会受到人类社会公共强力的制约,同时也会受到社会内生压力的不认同的反对——这构成了所有人类合作体自然产生的公共力量——这些公共力量的存在,将调整人类社会合作体内力量的运行,使其进入文明的理性状态,从而有效引导社会合作体的力量运行秩序……

冲突本身其实是基于一个社会合作体内成员互动过程中的一种彼此伤害——有时候,这种伤害是一种肉体的伤害——这是人类社会最早禁止的,即所有的合作体成员,都不得对成员进行肉体的伤害。如刘邦在进入咸阳时,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资抵罪。这里三条法律的禁令,有二条就是关于合作体内成员间的肉体伤害的,杀死共同体成员是最严重的罪行,会被公共强力直接处死。伤害共同体成员同样不被允许,会根据伤害程度处以相应的处罚——谓之抵罪。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以后还手、以眼还眼。即伤害人的手,就斩手,伤害人的眼,就刺瞎他的眼——这是一种对等的处罚。这些处罚本身是基于一种合作体的文化信念——我们会发现,其实东西方在产生社会规则方面,本身都没有太大的差别——因为这是基于一种社会合作体秩序稳定性的需求——这些稳定性的需求里,如刘邦的约法三章里,有盗是被禁止的——而西方,同样有对社会成员财产权的保护——这是一种古老的权利——从人类社会化开始就产生了——人们一般认为这是人类力量得到拓展,开始出现了剩余财产之后,所必然演生出来的社会规则——假设这一条规则不能出现,人们依然如同他们在自然环境中那样听任自然的力量来彼此掠夺,则社会财富是不可能得到积累的,人们的创造行为也不会产生和持续地进行,因为当财富无法得到有效的社会保障的时候,人们知道,他们辛辛苦苦付出的劳动,有可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这时候,谁会去辛苦地从事那些创造性的劳动呢?还不如等着别人去创造,然后直接把人家的创造成果抢过来就是——这样的风气一旦漫延,整个社会就会弥散着戾气,人们就会变得懒惰——因为创造所积累起来的财富,不会为自己所有,而抢劫反而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人类的财富剩余就不会出现,人类社会就会永远处于匮乏的边缘,听任自然环境中自生自长的资源来勉强维持自己的温饱,社会不可能得到发展——因此保护私有财产,其实是人类非常早就产生了的一种规则,这种规则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很多的谚训都生动地诠释了这种规则的合理性,也成为几乎所有有认可的社会信条,如——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诸如此类……

人类社会内生冲突——当然有关于对财产的侵犯和肉体的伤害这样的冲突的发生,这也是古典时代尤其是更早的人类部落时代的一种常态化的存在,其实我们对那些久远时代的某种怀念,是基于对那个时代社会运行信息的不了解而产生的,中国传统文化里,对远古时代充满怀念,认为那样的时代充满人文关怀——在一个资源匮乏、大部分的人食不裹腹的时代,人类的人文关怀的圭壤是如此贫瘠,是不可能产生我们传统文化所认为的那种尧舜禹这样的理想时代的——除非那是非人类。人类在部落时代的野蛮,其实是远远超过他们的古典时代——而古典时代,其实是人类人文精神慢慢地衍生的时代,但在这样的时代,由于等级制的出现,社会创造能力有限,资源相对而言同样是匮乏的,这样的时代,其实也不利于人类人文精神的产生,这是基于人性逐利现实的考量——即使我们从历史文献上看到,人类确实存在大量的那些人与人之间相互的温暖与友爱的情形——但那是人类弥足珍贵的稀有情境,并不是一种社会普遍的情境——古典时代社会合作体的真实的情形是,为了利益的争夺,人们尔虞我诈、内生冲突是不断发生的——这种内生冲突的主要方向,并不在于对社会成员肉体的伤害与对他们财产的觊觎与盗窃——而是在动态的利益创造与分配的格局中,通过不公平的社会规则来掠夺创造者的剩余,或者通过广泛的信息不对称而形成大量的社会负向合作,从而使得社会财富向高等级与力量强势者集中——而这个财富集中的过程中,公共强力无法有效地阻止社会负向合作的产生和践行,并且在某种程度上还充当了这种负向合作的保护神——这成为人类社会古典文明时代冲突的主线——而这一条基于利益创造而产生的利益分配格局,长期不在人类思想者探索之列——这成为古典文明时代认知的最大误区……

如何理解人类行为的合理性问题——当冲突一旦产生,并且社会公共力量需要介入冲突之中,并且选择支持冲突双方中的一方的时候,人们就会发现,他们需要建构起对人类行为文化合理性的理解,并且选择支持其中的一方——通常他的行为具备文化合理性方面的那种正当性,而反对另一方——人们认为他的行为不具备文化合理性方面的正当性,是非正当的——这样,我们就需要理解,一个社会成员在日常动态的行为展开过程中,其一般的行为边界的确定——这构成他有序地安排自身的创造与生活的必要的认知前提,而这种社会允许的确定性——在现代社会观念里,被称之为权利——所以当一个社会进行一种广泛的社会互动过程时,我们需要赋予所有的社会成员以行为的确定性——这种确定性通过权利来决定。而人类的政治本身,其实是确定一个社会的权力的边界的——但当这种权力的边界得到确定的时候,我们依然能够发现,社会日常互动过程中,人们依然会遇上大量的对社会成员的权利侵犯问题——而当这种权利侵犯,当只有轻微地发生时,通常社会公共强力并不介入,而听任社会内生力量进行自我的调整——首先是权利所有者对权利侵犯者的反对与抗议——因为这种行为是能够获得社会支持的,因此权利拥有者就会理直气壮,而权利侵犯者就会胆怯心虚、不敢公然行为,而只敢悄悄地进行——因此权利的保护,绝大部分是由权利拥有者自我进行的。当然,一种权利的侵犯行为,有时可能是轻微的——如一个人在公共场合吐痰,他对公共的环境卫生造成了一种轻微的破坏,这样的行为,公共强力通常是不会介入的,而吐痰者周围的旁观者,可能会对吐痰者施之以白眼——这构成一种内生压力,这样,吐痰者就会有所顾忌,因此就会减少在公共场合吐痰的行为,这构成一种内生压力对权利侵犯的调整——当然,内生压力是一种权利轻微侵犯时社会调整成员行为的一般方法,而当对权利侵犯达到一定的程度,尤其是对个体权利的侵犯到了一定的程度,权利被侵犯者无法通过侵犯者通过协商来保障他的权利时,他就可以主张公共强力的介入——如诉诸司法诉状,从而成功地让法律力量介入他们之间的权利冲突之中,寻求公共强力的保护——这是现代社会法律的一个最基本的功能……

一旦我们进入法律这一人类冲突的解决机制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当法官开始介入冲突双方的争夺的时候,他就会发现,其实只是决定他们所争夺的利益的正当性的问题——即冲突双方谁拥有其所争夺的利益的正当性——当一方拥有正当性的时候,意味着其就拥有行为展开的权利,而当另一方不具备利益的正当性的时候,就意味着其不具有行为展开的权利——这就构成了一种权利侵犯。所以这就需要一个充分的对双方权利归属的辩析过程——这个辩析过程,本质上是法庭上的一个说理过程——但整个说理过程,其实是需要基于一些基本的事实作为依据——这个基本的事实其实是一个社会变化的过程,这个变化过程介入了冲突双方的行为互动,这种行为互动,一定是基于冲突双方的利益诉求,离开了利益诉求,社会无法为冲突双方的合理性找到一个共同支持的依据——但是我们在阐释人类社会信息不对称的情形时,就发现了一个困境,这些事实都已经消失。当法官面对冲突的双方时,他们各自主张的事实未必完全一致,可能是一些完全相反的事实,或者即使他们的事实不是完全相反的,但依然无法达成完全的一致——即在一个事实无法得到清晰厘清的时候,法官就无法依赖他对社会运行合理性的理解来裁决他们之间的冲突——因为这些事实只有当事者清楚,一旦他们对事实的描述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法官无法判断谁的事实是真实的,谁的事实是伪造的,或者双方的事实都只有部分真实、部分伪造,真实的事实已经消失在时间的长河中……法律无法在冲突双方的事实描述中,复原事实的真实信息,他的法理阐述就找不到事实的依托——这是人类第三方的司法仲裁介入社会冲突中所必然面临的困境——复原事实的困境……

当然,我们可以说当事人故意谎报事实,但也可能是当事人遗忘了一些事实,或者一些事实本身当事人也可能并不清楚……其实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会导致人们无法复原事实,但我们也得承认,在复杂的利益激励面前,当事人也有充分的激励来隐瞒事实、或者虚报事实。复原事实成为法官仲裁一切冲突所面临的第一个困境——也是人类社会合作体里冲突解决机制里所面临的永恒困境——但有一些事实可能就会持久保存,而非常容易被人们所认可——那就是契约或者合同——即当冲突双方因为利益原因而产生争夺的时候,他们在事前没有产生冲突的时候,因为合作的需要而就特定事项展开、并通过协商而写下了一份契约或者合同——现在双方产生了冲突了,于是法官就可以根据双方的契约或者合同条款,来复原冲突双方互动过程中彼此应该履行的责任,以及相应的利益边界的确定——这样就可以通过契约或者合同来确定双方的利益正当性边界,以及相应的责任条款——这样,就为司法仲裁提供了非常好的证据,从而保障社会仲裁能够完美地保护双方的权利,并且努力追究这种合作过程未履行责任者的责任——所以,契约本身其实是基于事实易逝性而产生的一种对合作过程中双方责权利的一种约定——并且这种约定,可以为大家所认可,从而使得社会非常容易对冲突双方找到一个合理的仲裁方案……这是契约带给社会的好处——这样,当契约订立者在面对对方的违约责任时,他可以理直气壮的追究,因为他知道社会公共强力会支持他的权利主张。而侵权者就会存在顾忌,因为这些权利和责任是通过契约确定的,社会对这些权利是保护的,逃避责任是要受到追究的,这样,契约订立者就会努力履行责任,并且自身的利益也不容易受到侵犯,这就能够使得社会合作走向理性……

当我们进入对人类司法实践的考察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进入对人类实践权威的考察——同时我们也要考察人类理性权威的建立过程。其实人类的立法过程,是大量地依赖了人类的理性权威的——现代社会是存在一个公共知识分子阶层的,他们对存在于社会合作公共领域的行为,展开了在公共领域的合理性的探索,这些合理性的探索,是在公共的学术空间里进行的,也在公共的学术空间里渐渐地达成共识,而这些被达成共识的一些观念的主张者,他们是通过在公共的学术空间里,通过撰写文章而让大家知道他的思考的,这些文章,既可能是学术论文,也可能是理论专著,也可能是公共媒体上发表的文章,大家对这些文章的说理性表达赞赏,传播很广,很多人在说理的过程中引用他们的思考,从而影响到大众的思考方式,形成一种理论权威。而一旦这些观点在社会传播越来越广,人们觉得他们的日常生活实践可以践履这些理论的时候,就有可能在立法的时候,被那些受到这些理论的立法者所主张,从而将这些理论引入到法律条文之中,通过约束人们的行为方式,来实践这些理论——而这些理论的主张者,在学术界里拥有名声,从而成为理论权威——这其实是人类传统的理论权威产生的一般路径——东西方都没有什么差别。而实践权威呢——就是当一个人在认知上产生了这样的合理性的认知的时候,他就在实践中自动地应用这些认知理念,从而使得理论与实践和谐地保持一致,就如同中国古典先哲王阳明所主张的,知行合一。即有大量的这样的理论权威的观念,会被自动地引入到个体的日常实践中,从而构成了人类的生活实践——但在人类的公共领域,一些与公共合作观念相关的理念,当其最初在社会中诞生的时候,也许只是少数思想者的主张,而在实践层面并未得到人类的实践,但随着这些主张不断地影响到社会成员的观念,从而改变了这些成员的思考和行事方式——如我们传统社会里,男女是不平等的,在社会中就自然地存在大量的关于男女不平等的实践,人们也就习以为常,如一夫多妻制这样的制度,就是男女不平等的显著实践,并且古典的中国,一味的强调女子的贞操,而对男子的风流行为,却并不制止,反而被某种意义上被人所追捧,这也是男女不平等的实践——但随着男女平等理念渐渐地深入人心,一夫多妻制的观念,就被人们抛弃了。虽然对男子风流的行为,人们在道德上其实还一定程度上接受,但对女子贞操观念,人们也渐渐地放开了,这是男女平等理念对社会的影响,并且越发展到后面,为了保障男女平等观念在实践层面的落实,甚至还产生了专门的妇女和儿童权益保障法——这其实也是基于男女平等理念而产生的全新的法律实践……

我们需要关注的是人类公共领域里,公共权威产生的重要性——在法律方面,当然是法理学的那种深入的探讨——因为法律是约束人类的行为的,而这种约束需要获得正当性——这种正当性其实是通过充分的法理的辩析而获得的,这构成对人类法律行为文化正当性的一种充分理解——而公共学术平台上对法理学的充分阐释和探讨,就成为人类法律的理论权威的建立过程——这种法律的理论权威的建立过程,需要是公共的学术平台的充分的开放讨论,并且这种讨论需要渐渐地完整对人类法律行为全过程的理解,并在这种理解过程中阐述法律对社会成员约束的正当与合理性,从而使得法律的约束成为社会的共识——只有这个共识建立的过程充分的理性,整个社会的合作才能真正走向理性,因为公共生活关乎每一个人的利益,也关乎整个社会合作体的合作公平与效率,是一个社会文明是否繁荣倡盛的保障,因为公共的学术平台上对于法理学的阐述是非常重要的——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其中,对法律建立起充分的合理性理解,而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的理论权威也就渐渐地建立起来,从而成为人类社会公共约束合理性的理论依据……

法理的思考——其实主要是思考冲突双方的权利归属问题——当然,这种权利的归属问题,需要一个思考的方向,这个思考的方向就是冲突双方行为的展开,其所追求的利益的正当性——通常社会合作体内的冲突一定是基于利益之争的。如果没有利益之争,社会就很少会发生冲突——或者几乎不会有什么冲突。如果有冲突,那就说明一定存在双方的利益之争——谁的利益主张具备正当性?谁的利益主张不具备正当性?这种正当性当然是社会正当性,因为在自然的环境下,不存在什么利益的正当性与否的问题,只存在力量的强弱问题。而社会合作体,需要考察利益的正当性问题——其最主要的考察方向是,一种行为的展开,对其他社会成员所构成的利益损害以及这种利益损害所达到的程度——我们会发现,社会共同体之间成员之间的行为展开,很多会对其他社会成员形成一定的利益损害,但并非所有的利益损害形成,受损者都可以主张权利侵犯——因为人们行为展开的负外部性是普遍存在的,而这种普遍存在,如果人们想完全规避这种负外部性的存在,就会发现,几乎无法完全展开行为了。因此其实社会到动成员之间,其行为展开需要接受一定程度的负外部性——只有当这种负外部性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社会公共强力才会介入。并且有些负外部性可能是社会成员的一种日常动态的行为方式,人们通常只能接受——如放鞭炮是中国的一种传统,但这种行为会构成对其他社会成员日常生活的一种干扰,如这种燥音会使人们感觉不舒服,这种行为会导致人们一些交流行为无法有效展开,这些行为会让人们无法好好地休息——这些都构成了放鞭炮行为的负外部性,但人们通常会选择容忍这样的行为——因为这构成人们的一种文化生活,是人们在特定情形下表达特定喜悦与悲伤意义的社会情感表达的行为,是人类文化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构成一种文化特征或者风景……因此自从有了火药以来,中国就有放鞭炮来表达他们情感的传统,并且成为一种文化生活方式——但随着时代的演变,到现代社会,由于普遍的环境污染——人们发现,这种行为方式所寄托的情感,未必是一种真正值得提倡的社会风俗,而其所形成的污染,越来越不被人们所接受——反而并不是鞭炮这种燥音所构成的对人们日常行为的一种扰乱使人们排斥它,而是鞭炮本身所构成的对空气和土壤构成的污染,使得人们觉得有必要放弃这种习俗——人们称之为陋习。于是放鞭炮的行为,就渐渐地在城乡里消失了——现在逢年过节,我们渐渐地习惯没有炮竹响声的节日了……

权利的归属问题非常复杂——有一些非常简单的归属是容易判断的,如对一个人的财产的侵犯,主要是偷窃行为——这就构成一种基本的权利侵犯。因为一种财产本来属于张三,但李四却偷偷地把它据为己有,于是就形成了一种偷窃行为——这是需要受到禁止的,并且几乎在所有的社会里都被禁止——这个历史其实已经非常悠久了。但是,即使是偷窃行为是在所有的社会里都明令禁止的——如果需要法律来追究——那就必须是偷窃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造成失主的财产损失到了某一条比较高的界线的时候,公共强力才会界入。日常动态的社会生活里,一般的偷鸡摸狗行为,其实只是受到内生压力的调整,大家发现了,也只是对行窃者埋怨几句,并不会真正有什么强烈的惩罚行为——有些偷窃行为,甚至还成为一些趣事被当事人自己提及——我就听到张召忠将军在电视访谈时谈到自己年轻时偷西瓜的趣事,而我小时候也很玩皮,会经常去大队的园艺场偷成熟的桃子与梨子——并且即使后来我读初中了,离家乡园艺场比较远,还在午休时带着班上的同学,专门跑回园艺场去偷梨子——因为我知道那个时候园艺场的守梨人这个时候正在午休呢,是偷梨子的好时机——这样轻微的偷窃行为,其实平时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是一种平常的存在,尤其是象我们这样玩皮的小孩子——大人们对此其实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并不怎么当真——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见不得人的丑事,反而大家都把其当成一种趣事来传播……

所以权利侵犯——其实只在超过一定程度之后,当权利侵犯者不能忍受并且其强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时,才会启动公共强力对这样的权利侵犯行为进行追究——这是一个现实的情形,但一旦进入法律仲裁的领域,人们就会发现,利益的正当性与权利的归属,其实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艰深的认知问题——同时,公共强力在复原事件信息时也存在非常大的困境——尤其是在公诉案件时,这种复原事实的艰难就让法律仲裁的成本非常高昂——而普通的民事案件,有一个好处就是说谁主张谁举证——即主张权利侵犯者需要自己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来维护自己的主张,法官只根据冲突双方所提供的事实来判断权利归属,他并不需要进行繁琐的事实复原工作——只需要根据冲突双方所提供的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来判断事实的真伪,然后根据这些事实的真伪性,而来复原那些事件过程,一旦事件过程得到有效的复原,则可以对他们的权利归属构成一种比较清晰的判断——但公诉案件存在一个问题,因为有公权力介入了,而公权力一旦介入,其实就存在四方了——这四方就是受害方、损害方、公诉方与仲裁方——而公诉方通常会由二方构成——即复原事件的专门机构——刑侦系统,负责起诉的专门机构——起诉系统,这二者所负责的方面是不同的。刑侦系统是负责刑事案件的侦破的——需要复原整个案件的发生过程。而起诉方则根据刑事方所提供的案件发生的过程,来决定给损害方以什么样的刑罚并向法院提出起诉——这个过程中,人们会发现,公诉方的权力过份强大,尤其是他们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经常会使用不正当的手段,如刑讯逼供,结果导致案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与侦破方所提供的案件发生的过程的描述,是不一致的,这就非常容易产生冤假错案——即法律里所判定的犯罪事实的实施者,与真实的犯罪者,常常不是一个人,而是真正的犯罪者逃避夭夭,而一个无辜者却蒙冤入狱——这导致了大量冤假错案的发生——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发现,需要限制刑事侦破过程中,侦破人员的权力运用——即不能使用有罪推定来对他们认定的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而需要通过正当的手段,获得充分的事实依据来证明嫌疑人确实犯了罪——这就产生了犯罪猜疑人的沉默权的司法实践——这种司法实践,本质上是对人类追求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的过程中,其复原事实的手段,必须正当,而不能使用非正当的手段来复原事实,结果人们就会发现,非正当的手段的运用,不仅没有复原事实过程,反而让真正的事实从此在法律里消失,而一个错误的事实,却成为了法律判断的根据——结果人类的司法实践就产生了普遍的冤假错案——这样大量的司法实践,使得人们开始约束刑事侦破过程中的力量运行,禁止他们对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从而保障嫌疑人在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中的权利——这是人类追求法律正义所迈出的极为重要的一步——这一步的迈出,有效地限制了公权力的滥用,对嫌疑人的权利是一种重大的保护,是人类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进步……

人类司法实践的主要的难点其实在于事实的复原——因为一旦冲突发生之后被置于法律仲裁时,这些事实基本上都已经逝去了,很多当事人只能根据自己的记忆来复原事实的过程,而当事人对事实的复原,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而只会提供与自己有利的事实证据,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证据,通常会否认或者以不记得相搪塞。这样,法官就必然面临叙事双方的矛盾叙述——而他需要从这种矛盾叙述中复原事实的过程,从而构成他判断的基础——但是当一个完全矛盾的事实摆在法官面前的时候,他是无法在其中作出理性的取舍的,这样他就无法形成有效的判断——而契约本身就提供了非常强大的事实基础,因为基于这些契约而形成的一个合作事实,就会留下合作过程中双方应该履行的责任的相关信息,以及双方对其利益的分享的信息,就就构成了有利的法律判断的事实——因此契约与合同就会成为法律上优先采用的事实依据,也会自然地构成利益正当性边界的依据——从而为法官判案提供了非常有利的证据材料——因此我们通常称西方为契约社会——当然,我们主要认为西方人是信守契约的。但同时,因为法官是根据契约所约定的责权利的边界来决定法律的支持方向的,一个违背契约的人,当他面对法院的判断时,他通常就会失败,结果就会受到法律强力的制约,他不得不履行契约里的责任,这是一种严重的社会后果——因此西方司法实践里的那种对契约的证明力的重视,与法律判断的不含糊,其实是形成西方人重契约、守信用的精神。即公共强力需要对这种契约所形成的责权利边界进行有力的保护,人们才会相信契约,遵守契约——如果依据契约而形成的法律冲突,在司法判断里,那些违背契约的人经常得不到法律的惩罚,则西方人是否还会信守契约,这就会成为一个问题……

其实西方人为什么重契约,与他们在复杂的社会互动过程中,这些契约为那种动态的社会合作,保留了其事实信息与相应的责权利的信息,而社会公共强力——尤其是司法实践是尊重这种社会自动形成的责权利的边界的,并且承认通过契约所形成的责权利边界具备正当性,并且实质性地通过法律的判断来承认契约的效力,结果人们就会发现,契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与责权利的边界是得到社会公共强力的支持的,于是在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尤其是当这些经济活动涉及到诸多可变的因素,为了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争议,人们就会通过契约来约束双方特定的合作行为,大家就都主动根据契约来展开他们的行为,最终人们会发现,这样的行为可以带来大家共赢的结果,这形成了一种正向的激励,而法律也尊重这种社会自愿形成的合作形式,从而使得社会内生力量得以在法律的保驾护航下顺利地展开广泛的社会合作实践,结果就形成了他们丰富的契约文化——我们会发现,西方社会的经济活动,几乎都是在契约的约束下自动地展开的,并且契约不仅切入了他们的经济生活,他们的很多的社会生活中,契约行为也越来越普遍——并且由于日常生活中那种自觉遵守契约的行为很普遍,他们也就渐渐地形成了一种尊重契约的传统,很多的行为展开,即使没有形成有效的契约,他们也会信守口头的承诺,而形成一种诚信的文化——这对于整个社会运行的高效是非常有利的,因此我们需要主张一个社会的契约精神与诚信文化,当然中国传统其实也是存在诚信的精神的,但是我们的契约文化并不足——因为我们可能过份地强调了重然诺的传统,认为订立契约是一种不相信对方的行为,因此我们传统社会合作过程中,订立契约并非是一种普遍的行为,反而是经常拍着胸脯起折誓,社会上的口头承诺是非常普遍与频繁的,但一旦经济行为失败,这些口头承诺就会因为缺乏明确的证据,结果无法获得公共强力的支持——因为证明力不够。但当然,另一个情形是,我们的公共强力对社会自愿形成的责权利边界的那种支持程度,其实是不够的——经常是社会合作中强势的一方强迫弱势的一方让步,结果导致了这些契约所形成的责权利得不到有效的履行,也得不到法律的有效的支持,这样就导致了我们的契约文化无法有效地在社会中生根——当然,今天,我们渐渐地感觉到这种契约文化的重要性,人们在他们的日常经济生活中,越来越普遍地重视契约这种固定合作各方责权利的证据作用,这是我们社会渐渐地进步的一种显著趋势……

我们谈到了人类的契约精神——这其实是一种社会实践形式,本质上是固定社会合作各方的责权利,从而为双方的行为展开提供明确的认知指引,当然一旦进入冲突的仲裁领域,这些契约也就为法律判断提供了非常清晰而明确的证据,从而可以判断冲突双方就责权利的边界进行清晰的判断——但是社会合作过程中,并非所有的事实都会通过契约来固定下来——这其实是一种高额的成本——通常只在比较复杂与存在较多利益的经济合作中,人们才会倾向于采用契约或者合同的形式,来规定合作各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从而明确指导合作各从未来的行为展开。并且这也是自愿的——如果大家彼此充分相信,其实不订契约也是正当的——这当然需要冒未来合作失败、对簿公堂时证据缺失的风险,但日常社会成员在其经济生活中不立契约的行为,依然是非常普遍的。但现代社会里,因为平等的理念,公共权力的行使,与私人力量的行使——其实是作为一种平等的力量在社会中运行的,这样,就会产生公共权力的行使与私人利益主体的广泛互动,这个互动过程——因为公权力其实切入了几乎社会生活中的几乎所有的方面,因此与社会成员的互动其实是十分频繁的,自然这种频繁的互动,也会经常产生冲突,而这些冲突,一旦进入仲裁,我们就会发现,现代全新的平等理念里,公权力在法律面前并没有什么特权,他们只是一个社会的权利主体而已——这个权利主体,依然存在其行为的合理性的问题——只是这个行为的主体所履行的是公共功能而已,而平等社会的理念是,公共功能的实现并不必然优先于私人功能的实现——二者是平等的。私人利益的实现,也并不必须为公共功能的实现而让路——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形下,这种让路的行为才会存在,这其实也是一个深奥的法理学问题,我们就不累赘了。那么当公共力量在日常动态的职能履行过程中,其与社会私人权利主体的互动所形成的冲突,当需要法律介入的时候,事实的复原就会同样面临私人主体间的冲突一样的困境——通常当法律介入私人冲突的时候,其事实依赖私人的主体对事件的描述,以及相关利害人与见证人对事件的描述——法官通过这些事件的描述者所描述出来的事实,根据他的理性和生活常识,来判断事实的真伪性——优先选择那些较真的事实,而对争议事实则存疑或者根据自己的自由裁量权来选择某一方的事实作为依据——这必然会对事实的真实性带来争议,这是一个法律判断无法回避的困境——但人类的公共力量的行使过程中,采取了一种程序的方式,来回避这样的事实复原的困境——即所有的公共权力的行使,其行使的过程以及与私人主体的互动,都需要通过程序的方式而详细记载下来,从而使得公共力量的日常运行过程中,其大部分的事实都会通过程序而被有效地固定下来,一旦公共力量的运行过程产生了与私人主体的那种冲突,而诉诸于法律仲裁时,就只需要通过调阅这些双方互动过程中的程序记载,就能够基本复原事实过程,从而理解公共力量在行使过程中究竟是否符合行政法对他们履行职务的那种授权——即他们力量行使是否符合公共力量行使的合理性授权——只有符合合理性授权的公共强力的行使,才能得到法律合理性的认可——在这个基础上来判断行政力量运行的合理性,这是现代社会对公共强力进行有效约束的一个基本的技术手段——这样的行为方式,本质上是固定公共强力日常运行过程中那些基本的事实信息,社会再根据这些基本的事实信息,来判断公共力量运行的恰当性与合理性……

人类所面临的事实发生即消失的困境——这是导致人们对他们的社会认知无法与真实事实完全保持一致的原因——因为人类的公平、效率与正义这样的观念——都与事实本身密切相关,离开了对事实真实性的把握,人们其实就很难真正理解与把握他们行为展开的效率、公平与正义——现在我们来谈人类法律的正义观念——法律是追求正义的——但什么是人类法律的正义呢?其实人类只能追求到法律的规则正义——因为法律是冲突之后,权利侵犯者或者社会公共强力介入之后,对权利受侵犯者的一种事后保护——这种事后保护,通常意味着权利侵犯者已经受损,然后法律通过对侵犯者的惩戒、对被侵犯者的赔偿这样的行为,来努力保障被侵犯者的权利,并使他的损失得到一定的赔偿——法律是没有办法恢复权利受侵犯前的那种状态的——因为一种侵犯已经发生,人类的力量不可能对其进行物理的复原——尤其是一些伤害,如人身伤害或者导致当事人死亡的伤害,是无法恢复到事件发生前的情景的。法律只能通过对权利侵犯者进行惩罚,对受损者进行赔偿来寻求相应的社会正义——所以正义从某种意义上只是一种惩罚的实施与赔偿而已……但如何确定社会的正义,是法理学深入探讨的问题——当社会互通动过程中,各个社会成员依据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行事时,会自然地产生很多的利益交集,在这些利益交集里,因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就存在大量的利益侵犯的行为,很多轻微的利益侵犯——在自然的形态下其实并不存在侵犯状态,而在人类的合作体里是存在利益的侵犯的——如一个人到树上摘一颗果子吃了,这在自然状态下是一种最正常不过的情形,但在社会状态下,就可能存在利益侵犯——因为这个摘果子的人可能不是这果子的主人,这棵果树有其所有权的归属,这个摘果子吃的人如果没有得到果树主人的许可,他就产生了利益侵犯——但在通常的情形下,这种利益侵犯可能就会被人们一笑而过,只是当成一种好玩而已,因为这是一种微小的利益侵犯——但有时也可能会发现严重的社会事件——这些社会事件的发生,是因为贫穷导致对非常微小的利益侵犯都不被容忍——权利受损者太看重他的财产了,因为他的财产太少了,一点侵犯都不能够容忍——我的记忆里,有一个姑姑就因为一件非常小的事而轻生——那还是在文革时期,她在大队的园艺场偷摘了一种果子——我也不知它的学名叫什么,是一种非常小的紫红色果子,乡下俗称山窝尖——通常是用来做中药的,味道有些酸苦,我的姑姑偷吃了一把,结果被看守园艺场的那个瘸子发现并逮住了,被罚了五毛钱——那时一个生产队的成年人在队里出工一天,能够得到的报酬在八分到四毛之间,一斤猪肉的价钱是七毛六分,一颗糖果的价钱是二分。五毛的罚款使满奶奶非常伤心,因此在家里不断的骂姑姑——那时姑姑快二十岁了,结果受不到满奶奶的罹骂,一下想不宽竟然跳到了水库里自杀了——有时候我想贫穷其实是一种罪恶!姑姑的死带给儿时的我极大的震憾!我开始体验到生命死亡的残酷!这事其实过去了快五十年了——我都记不得那时有没有上学——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我一到黑暗的环境中,就想到姑姑之死,我的内心就产生莫名的恐惧!我发挥离题了——打住吧。

正义是人类所追求的——但人类社会所追求的其实是社会正义,而非自然正义——自然正义其实就是没有正义——只是一种自然力量的自然发挥——然后弱肉强食而已。但人类社会不能这样,他们需要一个人的社会成员在运用力量来追求他目标的实现的过程中,需要受到复杂社会关系的约束——从而遵守相应的社会规则体系,对一些逐利行为进行限制——这些逐利行为,意味着其离开了人们认可的利益的正当性——并且这种利益的正当性超过了社会公共强力对其进行约束的程度,从而引发了公共强力对其的制约并且因此而对其进行惩罚——这样的行为,在人类社会被称为正义——其实是一种社会合作所追求的正义——我们称之为社会正义——而对社会正义的追求,其实正是人类法律所追求的目标——而如何理解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正义,需要从权利受害者的确定与损害者对权利侵犯的程度来确定,而这些都是由复杂的社会规则所决定的——如一个人偷窃某人的财物,当其达到了某种数量的时候,社会公共强力就会介入。而当其偷窃的数量没有达到社会规则所约定的数量的时候,公共强力就不会介入,而只会听任社会内生压力对行窃者进行道德判断。当然,也自然地存在很多的行为,其追求非正当的利益,其实是远远超过了社会公共强力所应该启动的数量的,但因为其事实不为社会所知,因此他的行为并未受到社会的追究——因为当一种事实不为社会所知的时候,即使他事实上是形成了一种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侵犯,但社会公共强力依然不会启动——因为一种利益的侵犯,是权利被侵犯者不主张的时候,社会的公共强力是不会启动的,这就是所谓传统观念里的民不告、官不究——因为主张法律正义的社会成员,并不知道哪些社会成员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只有权利被侵犯者本人才能清晰其权利受损的情形——并且当他想维护自己的利益的时候,他还需要有社会其他成员方便理解并且能够使人确信无疑的证据——否则,人们就会发现,他所主张的权利受损的事实证据无法被其他社会成员所有效采信——因为事实已经消失,人们无法确定他所描述的是不是曾经发生过的事实,还是只是他虚构的事实?所以在社会动态的合作过程中,权利被侵犯其实是一种常态,而公共强力对权利受侵犯的保护,其实是一种偶然,并且需要付出极高的复原事实真像的成本——因此,人类追求法律的正义,本身是一种高成本的社会实践,在很多的时候,一些轻微的权利受损的事件,很多权利当事人其实就选择了容忍——当然更多的权利受损事件的发生,源自于权利受损者本人也不清楚,因为社会互动过程中,有大量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发生——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就是事件的发生,一个人知道,而另一个人不知道,这个知道事件发生信息的人,就可能对另一个不知道事件发生信息的人进行隐瞒——这就非常容易导致不知事件发生信息的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如我们知道,上市公司是有很多的小股东的,他们名义上拥有对上市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权,但他们对上市公司的决策与运营是没有权力参与的,当然他们是有权利知道上市公司运营的信息的,但因为这些信息的公布需要成本,所以他们是不可能动态地了解上市公司运营的一切信息的,只能通过规定的时间内,由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向他们公布其经营信息——而上市公司的经营者掌握了公司运营的大部分关键信息,他们在向股东公布信息时,其实公布的信息不及他们掌握的信息的万分之一,但就是这万分之一的信息,他们通常也不会是真实的,而是将很多与他们涉及到股东关键利益的信息进行隐瞒,从而导致了上市公司公布虚假信息的情形——这可能是特色国里上市公司的寻常的情形——这样,大量的小股东的利益就会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受损——这在理论上是需要证监会进行监督并且对虚报信息的行为进行惩罚的——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证监会的这种监督只是名义上存在,真实的监督作用并没有起到,结果导致上市公司虚报信息以欺骗股东的情形是一种普遍的存在——前不久,中国一家经营咖啡连锁店的公司,在美国上市,也运用国内一般的虚报经营业绩的方法来欺骗市场与股东,结果被美国发现,导致其股价大跌,并且受到退市的严厉处罚——这是证监会应起的作用,这样,上市公司一旦面临虚报信息的严重惩罚,他们就会向股东公布真实的信息,股东就能够有效掌握上市公司的运营情况,从而理性决定自己的投资。如果上市公司虚报信息,本来是亏损的公司,因为这种虚报,结果大家都认为这家公司经营良好,纷纷购买其股票,导致其股价上涨,使得上市公司就存在一种虚报业绩的激励——这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

所以人类社会的法律,在追求社会正义的时候,会面临非常艰难的信息不对称的困境,这也是导致我们无法有效获得事件真实信息的重要原因——社会合作要求诚信——最上层的要求就是一个人与社会互动时,需要讲真话——即对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真实的描述,而不是说出虚假的信息——这是诚信的基础——但在社会合作过程中,这种说真话的情形,在很多社会里,甚至会成为一种非常艰难的挑战,一些人说真话甚至会受到严厉的打击——因为这些真话涉及到了一些人的利益蛋糕,结果他们就会运用社会合作的力量,主要是公权力的力量对这些人进行打击,从而导致人们不敢说真话,而一个社会,一旦人们不敢说真话,那就立即面临社会运行的事实有很多是虚假的,导致了利益分配就自然地存在大量的不公,而这种不公,因为事实被隐瞒,社会无法对那些非正当利益的追求者进行追责,就会导致社会利益分配格局走向普遍的不公平——这会进一步导致社会合作效率的降低——这是一个非理性社会合作里的寻常情形——正义就会被普遍的失去——而在这样的社会里,我们会发现,追求法律的正义其实不是一种必然,而是一种奢求……

4-5学习行为

我们来谈人类的学习行为——学习行为与教育行为本身是一体二面,有学习者,就必有教育者,尤其是现代社会,一个人基本上需要通过一个漫长的专门学习的过程,才能最终迈入社会。但人类的学习行为,其实并不限于他们在学校里的学习过程,在他们进入学校以前,其实一个人早就展开了他的学习行为——从他开始呀呀学语的那天开始,他一生中不间断的学习行为其实就开始了。其实人类的学习行为,最初是从他们学习人类的语言开始的——假设不掌握人类的语言,其实一个人是无法开始他们的学习之旅的——其实一切学习行为的展开,都是从语言的交流开始的。并且学习行为也不只是局限于在学校的学习,也并不局限于小时候从父母和社会其他成员那里学习语言,也不局限于从师傅那里学到技术……其实,一切对他们不曾获得的未知的信息的接触,从本质上都是一种学习行为——人类日常生活里的一切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都可以归之为一种学习行为……所以有人说,一个人是活到老、学到老,见识永远学不尽,知识永远学不完——只是在很多的情形下,人们对他们所掌握的一些新信息,并不再将其明确地归于学习行为之列,而是将其归入了生活、经济、政治或者交流行为,而仅仅将他们在学校或者从小与父母习得语言的那些行为,归类为一种学习行为,最多,将自己专门学习某些知识的看书的行为——视为学习行为……当然,这只是狭义上的学习,我们如果从广义上去拓展人类的学习行为的话,其实人类日常生活里与人的一切交流与聆听——都可以视为一种广义上的学习行为……

人类产生学校其实是社会化进展开相当程度之后的事,早期人类其实是通过语言的学习,在社会上进行动态的学习行为的展开的,早期的人类并没有什么专门的学校——但一些部落,可能会对他们的未成年人集中在一个地点进行专门的社会规则的教育——这也许可以视为一种早期专门学校的雏形——但早期人类其实主要是通过日常的语言习得来进行学习的,这种日常的语言习得,包括二大类的知识,一大类就是对自然的认知,另一大类就是对社会的认知。而对自然的认知,让人类产生了相应的技术手段——这些技术手段,会有专门的知识,这些专门的知识,在农业文明时代,当然主要是谷物的种植知识,这些知识,他们通常在日常的劳动中渐渐地习得,所以在人类的农业文明时代,种植谷物的知识,可以说成为了一种社会常识,是几乎人人都懂的知识技能……当然,还有一些知识——这些知识,就并不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技能,如一些工匠的手艺,这些手艺,在一个社会中只有一少部分人掌握,要学习这些学艺,就需要向工匠们专门拜师习艺——这是传统社会的一般情形,即通过师傅与徒弟的专门传承,来习得这些知识——传统社会,并没有象现代社会这样专门的学校来传承这些知识的,并且这些知识,也很少通过书本来记载下来,通常是通过师徒的传承来实现知识的有效传承的——而这种知识的有效传承,一般是师傅与徒弟有比较密切的关系,传统社会很多的时候,这些知识的传承都是父子相传的,人们通常并不愿意将自己谋生的技能教给不相干的陌生人——很多手艺都是世代相传的,甚至有些比较独特的手艺,还有传子不传女的祖规——为的是女子嫁到夫家之后,就会将这门手艺带到夫家,从此就会导致技术外传——这是传统社会技术传承的一般情形。当然,复杂的社会关系,一定会导致一些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的密切程度可能超过父子——这样的情形并不普遍,但一定存在,这样就可能在手艺的传承上向社会渐渐地推广,当然很多人也有带徒弟的习惯——毕竟家庭成员有限,而一个人的手艺如果在社会上需要比较广,一些人就会愿意花大价钱向师傅学习手艺,这样,师傅也就乐于带徒弟——传统社会的技术传承,通常主要通过师徒来实现有效的传承的……

当然,有些知识——它们并不是一些专门的技术技能,而是一种社会关系——当我们需要建立起一个理想的社会合作体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一个社会里存在很多的成员,这些成员其实是有着复杂的关系的,这些复杂的关系,并不是一种物理关系,而是一种社会连结,而这些社会连结,有时候是基于一些客观的物理事实而决定的,如血缘关系,如地域关系,有时候是基于一些特定的社会关系而决定的,如上下级关系,交易关系……这些复杂的社会关系,构成了人类的社会关系——而这些社会关系,是需要通过对一个社会成员的适当的行为方式来展现出来的——我们就会发现,这些社会关系,会构成一种社会认知,人们需要理解这些社会认知,他们才能理解相应的社会关系,从而在社会互动中,基于这些认知,而形成一种恰当的行为方式,只有特定的行为方式,才能被其他社会成员所接受,如果换一种行为方式,人们要么不理解这种方式的意义,要么不接受这种方式所形成的社会利益格局——这构成人类的社会认知——这些社会认知,其实是离散地存在于社会成员的头脑之中的,即使你是一个社会的成员,但如果没有理解这种社会关系,你可能就无法理解这些行为,当然也就不会产生让其他社会成员认为合适的行为方式——这时候,你就会发现,在社会行为的展开中,因为意义的混沌、或者利益格局不能够让其他成员所接受,你会发现,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你会处处受制,结果就无法进入理想的社会互动状态之中——从而构成了一种对社会运行的陌生感与疏离感——你可能会被社会成员所边缘化,无法与他们展开具备相应社会意义的互动——这些其实就形成人类社会认知的一般情形……

人类的理性本质上是一个生命在与环境互动的过程中所生成的对自身目标实现的行为选择的恰当性——这种理性可以称之为生命理性,或者自然理性——而在人类社会化的过程中,渐渐地形成了复杂的社会关系,以及基于这些社会关系而产生的人类规则与文化体系——而在这样的规则与文化体系之中,自然地就会产生个体与社会情境互动的那种恰当的方式——这种恰当的方式,是有利于个体生命目标在社会环境中充分实现的,这就形成一种不同于自然理性的人类新的理性形态——这种理性,我们称之为社会理性——而社会理性其实在人类的实践的广泛展开中,又同时形成了分化,有了不同的理性形式,这些不同的理性形式,基于个体在社会中力量运行的不同方向,从而产生了个体理性、公共理性、知识理性与实践理性——这些理性的特征其实都是有着社会特征的不同分野,我们需要对此建立起一种清晰的理解,才能真正切入对人类理性的认知之域——公共理性是人类通过合作追求共同目标的实现过程——而在这个目标实现的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的社会成员的不同的责任与利益的差异格局——同时也存在不同的社会成员参与这些合作过程的那个广泛的协商过程,这样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共识所认可的恰当的合作体及其相应的利益枯格局与责任承担主体——这构成一种公共理性的一般情形。而个体理性则是,个体与社会互动过程中,其所追求的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一般情形——这种自身利益最大化,其实会在动态的社会合作过程中,与公共理性所追求的适当的不同社会成员适当的利益边界会构成广泛的利益边界的重叠,从而构成社会冲突产生的主要根源——即个体理性与公共理性的不一致,其实是社会合作产生冲突的主要源泉……

再来谈人类的知识理性与实践理性——知识理性是人们理解自然与社会变化的重要工具理性——即当人类与自然与社会互动时,其实他们是与变化进行互动,与自然的互动,主要是基于自然的变化的特定方向性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而与社会的互动,其实是与自然互动的一种深化,即当人类建立起了对自然变化的认知的时候,他们知道特定的变化方向是他们与自然互动所追求实现的目标,而这个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需要不同的社会成员介入其中,运用其力量,有效地引导自然变化朝向他们所追求的特定方向发展——但不同的社会成员介入这个变化过程的时候,他们会在不同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中展开其力量,调整自然的环境与他们所构成的认知变化方向一致——这个过程,是社会成员履行责任的过程,而这个履行责任,与这些社会成员在合作过程中的利益获得有关——当一个社会成员在这样的过程中,他需要充分地履行责任,才能获得其相应的利益——但如果他的利益不受影响,同时他又可以逃避责任的时候,这样的情形就导致了社会成员对责任的规避,从而实现他的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这种责任的规避,可能导致变化目标的落空——但这种落空可能是整个社会变化过程中,某一个社会成员会承担他这种责任逃避所造成的损失,这构成了社会的冲突源泉……我们在对社会合作考察的过程中,这种个体成员有交加逃避责任的行为,就构成了对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的阻碍——这是因为,个体在其利益实现的过程中,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只有这种相应的社会责任得到实现,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才能同时实现——因为他们也参与了这个合作行为,也需要实现其相应的利益——所以我们把这种个体逃避责任的行为,视为一种对其他成员利益的侵犯——是一种权利侵犯行为,是社会内生压力与公共强力需要追究的——当然,首先对其进行追究的是因为责任损失而导致利益受损的社会成员——他可以主张自身的利益受损,并且对这个逃避责任的社会成员进行追责,而这样的追责行为一旦被上升到公共强办履行责任的空间,公共强力就必须对这样的行为予以支持,而惩罚逃避责任的社会成员……这是人类的实践理性——即实践理性就是人类的广泛的社会互动过程中,人类自身力量的有效运用以及相应的公共强力为了这种力量的有效运用而提供的一般支持——我们在文化层面上对这种人类的理性机制再进行深入的挖掘,理解什么构成人类真正的理性机制……

但这些,都是人类社会合作基础所自然形成的社会认知——这些社会认知,会引导社会成员朝向特定的方向行使其力量,这种力量的行使就会构成一种利益格局——但这种利益格局,本质上是会产生人类深刻的的文化合理性的认知的,同时也会产生人们与社会互动的那种适当形式——人类的行为因此而改变,不再如自然一样不受约束,而是在社会合作中处处受制于规则与文化理念——而这些规则与文化理论的认知,是源自于一种社会认知,一个社会成员,需要对这些社会认知形成理解,才能成功地与所有的社会成员进行互动——否则他与社会的互动就会陷于某种混沌之中——而这些社会认知,并非人类所先天拥有,而是后天通过学习才知道的——这个学习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成人的过程——即通过从小跟着父母与家人进行语言的习得,与社会关系的不断认知,以及在生产实践中的渐渐地切入,就形成了对复杂社会关系的理解,到了一定的年纪,通常人们就能够成功地与其他社会成员互动了——即使没有完全掌握相应的社会知识,但因为人们其实是无法完成对社会知识的全部学习之后再与社会互动的,因此其实还有大量的知识需要继续学习,但人们承认他是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可以在责权利对称的基础上融入社会合作实践之中,被人们视为成年人——古典时代很多社会都有专门的成人仪式,这个成人仪式意味着社会接纳一个新成员,可以以自己独立的意志参与社会合作,履行合作责任,获得合作利益——而这个学习过程。其实是从生下来就开始的,绝大部分社会知识,并非通过学校,而是通过社会合作过程中与人的那种广泛交流过程中习得的——尤其是语言学习过程,本身就承载了大量的人类知识体系——尤其是社会知识体系……语言即是人类交流的工具,也是人类知识承载的工具,人类通过语言的习得,就自然地习得了很多人类的知识体系——包括自然的知识体系,也包括社会的知识体系……

现代社会渐渐地进入了更深度的复杂性——这种更深度的复杂性,与人类知识越来越丰富、合作的越来越深化有关——而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会发现,技术的复杂性越来越无法通过日常语言的学习而习得,因此渐渐地产生了很多的专门学样,来学习他们的科学与技术,但同时,社会认知也进入了复杂性——即使人类的社会运行,社会关系依然依赖他们日常的语言系统承载的大量的社会认知,来指导社会成员的日常动态互动,但对社会认知的合理性的探索,却渐渐地进入了专门化——人类开始产生了更复杂的社会知识体系——最早的是哲学体系,然后是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开始对他们的合作行为建立理解,当然这种理解似乎还早于他们对于科学技术的理解,早期人类对科学技术的理解,只是停留在经验的层面,但随着人类对科学认知范式的突破,他们对自然的理解越来越深入,这种深入也带来了人类改变自然的技术力量的进步——这样,科学与技术这些后发的认知因素,渐渐地在人类实践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其发展也越来越广泛与深入,人类的个体渐渐地无法对这些知识进行全景的掌握,而只能进入某一个分支的学科,而基于科学的技术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于是科学与技术不越来越分化,也发展迅猛,大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活福祉,越来越成为社会运行的主要力量……

但人类最早产生的哲学与神学的思考——本质上是对人类的社会合作建立起认知的,这些认知,其实并未对人类基于经验而产生的那些科学与技术因素进行深度结合——而是通过人类简单的思辨理性而对整个宇宙与自然建立起了一种统一和一致的理解——这种理解,本质上是基于人类对这个物理世界演变的终极溯源而产生的,无论是基于哲学的朴素思辩,还是基于神学的那种对创世力量的想象,但其终极的目标,其实是建立起对这个世界的整体理解——而这个最妆的整体理解,并未完全将人类社会里其它人们习惯的认知整合进来,如人们在实践层面的广泛的种植行为,人们的创造行为,人们日常的经济行为——这些行为的重要性本身一直构成社会运行的基石,但在古典时代,他们似乎是不值一提的,这是因为在等级制社会里,这些最重要的社会支撑的力量,那些成员恰恰是社会之底层,他们所运用的知识的重要性被忽视,而高等级社会的成员,既然不屑于做他们的行为,自然不会对他们行为于社会的重要性建立起理性的理解与认知,他们引入了一些近似玄学的形而上的力量,或者神性的力量,来对社会合作体的合理性进行解释——从而进入了人类等级制社会对社会行为的一般解释——这构成人类社会文化合理性解释的肇始——当然这种合理性解释很重要,最让人类社会受益非浅的,当然是轴心时代的那些思想家,他们开始建构起对人类合作整体合理性理解的宏大解释体系,并且这个解释体系也渐渐地征服了大部分社会成员,他们形成了人类轴心时代的经典,并且引导人们一代代地沿着他们思考的路径前进,从而形成了人类对这个社会合作体的基于神性与自然思辩的二种解释方向——这就是人类的哲学解释方向与神学解释方向——而这构成人类行为合理性建立的二个基础的源头……

当然,神性思考与哲学思考,二者其实有着很多相似的地方——即他们其实都生成了对宇宙与自然演变的某个从源头开始进行的完整的路径——即他们都努力追溯到了这个世界演变的源头——然后开始建构一种神秘的力量,来从源头开始演变到他们所观察到的当下的社会,然后他们建立起了对这个世界的整体的完整一致的理解——这是人类智慧发展过程中,他们对大量离散的自然与社会变化建立了直观的理解之后,开始对这些离散变化纳入一种统一理解的努力的认知实践——就如同今天人类的物理学在努力建构起物理学大一统计理论一样,其实这样的实践,在几千年前人类的神学思考与哲学思考就已经在开始努力,并且这种努力还取得了异乎寻常的成功——并最终引导了人类的文化合理性探索的路径,而且事实上征服了人类自身——这种文化合理性的思考,是我们传统对宇宙、自然与社会思考的核心——唯一遗憾的是,这种思考并没有完全将人类对自然认知的那些知识完整的整合进去——尤其是人类社会在合作体里的那种深度的利益追求——这通常在人类的思考中是一种需要被有效约束的欲望——即使他们可能也在某种程度上承认这种利益追求是无法完全扼杀的,但并非他们没有这样的完全扼杀人类利益追求的激励——当然,他们可能永远会面临实践层面的强大阻力——因为利益诉求其实是基于所有社会成员最深度的自由追求而产生的内生需求,是所有成员必然存在的需求,人类必然追求利益,人类的公共理性仅仅是努力约束这种利益在一个合理的格局中而已……

人类的哲学和神学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哲学最终拓展到人类对自然的认知、对伦理的认知、对人类自身知识结构的反思,以及对人类一切行为的反思——其实其覆盖面相当广泛——几乎切入人类认知的一切领域。但同时,神学的发展可能更令人惊异——因为他渐渐地展开了人类的信仰实践——并且最终深度的将这种信仰的追求上升到生命的最高目标,而且在整个社会中围绕着信仰目标而安排他们的社会生活——即信仰实践深度地介入了社会行为的合理性的终极判断之中,并且成功地使很多社会围绕着信仰的追求而安排他们的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与文明生活的形式——这就是现代社会一般认为的政教合一的国度——今天的中国,通常人们会诟病其信仰的缺乏,而认为是一种有缺陷的文明——他们认为,正因为国人是没有信仰的,所以他们在世俗生活中就没有顾忌,就会为所欲为,这就是今日中国道德败坏的根本原因——其实人类的道德败坏,在很大程度是是一个社会合作体内部力量运用的那种错位,与信仰本身关系并不大。而信仰带给人类的福祉,与其带给人类的灾难,我其实是很难对此做出比较的……

但随着人类哲学、神学的发展和演绎,进入越来越复杂化之后,其实人类社会合作的认知体系也在现代科学与技术的迅猛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发展——社会复杂性的增加,单纯的哲学与神学思考,并不足以对社会合作体的那种复杂性形成有效的认知,于是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文化学、人类学、心理学、货币学、管理学、营销学……人类社会认知的学科体系越来越丰富化,这样的知识都会自然地指导社会成员在某一个特定的行为领域里展开其理性的思考,从而构成一种有效的社会认知,当然,人类的科学也随着现代科学范式的产生,而越来越主宰传统哲学对自然的思考,最终,传统哲学对自然认知所形成的本体论思考,渐渐地边缘化,而被科学的探索所取代,而科学的进步,必然伴随着人类技术的进步,科学与技术的携手前进,同时又极大的拓展了人类合作的力量,人类文明迈入了现代的丰裕时代——而在这个文明越来越进步的今天,我们会发现,人类的认知也就进入极端复杂化的时代,这时候,个体就再也没有能力来穷尽人类认知的面貌,人类进入知识分化的时代,而这种知识的分化,使得人类开始产生了专门的学样,开始了广泛的知识传承……

其实我们知道,当人类进入文明的生活方式之后,他们的行为方式就产生了与自然形态下的行为方式的根本改变——即人类的一切行为的展开,其实都是以认知为背景的,离开了认知的背景,人们会发现,他们在社会合作体的行为展开中,就会处处受制——当他们的行为处于某种失败的境地时,他们其实就通过继续学习,来提升自己的认知,然后再展开他们的行为——因此,学习行为是人类行为的一种基础的方式——离开了人类的学习行为,人类就无法获得他们前人所所创造的知识体系,而没有知识体系作为他们的认知指引,人们在社会中就无法展开行为——而知识传承,是通过学习来有效实现的。任何人类的知识,如果只是停留在书本上,它永远也不可能在人类的实践中发挥作用,只有将书本上的知识,通过有效的学习,被社会成员的大脑吸收和理解,这些知识,才能成为真正有用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知识,无法指导人类的社会实践——这是一个基础的社会事实……

人类知识的传承,是一个需要有效实现的社会功能——如果一个社会,无法实现知识的有效传承,这个社会就无法有效地运转,或者其运转效率必然大打折扣——而所有的社会成员,当其从呀呀学语开始,其实他就进入了一个知识的学习过程——他必须学习,这是他成功融入社会的门坎——并且,我们会发现,他掌握的知识越丰富,他在社会中成功的概率就越高,而他掌握的知识越单薄,他在社会中与其他成员的互动的成功率就越低——因此,学习本身就自然构成一个成员追求在社会成功的前提条件……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知识大厦越来越丰富,知识分化得越来越厉害,个体成员越来越难以掌握人类社会所有的知识——甚至这些知识的万分之一都无法掌握,最终,就如同社会的分工一样,知识的传承也渐渐地实现了专业化与阶梯化——于是不同层级的学校开始在人类社会中出现,不同专业的知识在不同的学校中进行传承——人类知识传承的成本越来越高,而对个体而言,学习知识所付出的成本也越来越高——随着社会复杂化的增多,人们不得不努力掌握更多的知识,对知识传承所付出的成本也越来越高,不仅有资金的成本,还有时间的成本——今天,一个社会成员,需要在知识传承上花费的时间,短则有十二年,长则达到二十多年,一个人生命的黄金时间,有相当一部分需要花费在人类知识的传承上,并且如果只接受较短的十二年的义务制教育,我们能够发现,其所掌握的知识,仅仅能够从事一些技术含量非常低的工作,在社会经济行为的展开中,得到的回报不高。只有努力接受更多的教育,在学校呆更长的时间,才能掌握更高端的人类知识类别,才能在社会的经济合作中找到回报更高的位置,从而使得个体有激励努力去追求更多的知识,通过这种经济的有效激励,来鼓励社会的成员努力习得人类复杂的知识体系,从而有效地实现知识的传承——这需要一个理性的知识传承机制——在人类的知识还不够复杂的时候,其实知识的传承很多是在社会成员的日常互动与生产实践中自动地实现传承的。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的农业种植的大国,但从来就没有产生一个专门传递农业种植知识的学校,所有的农业种植知识,都是直接在农业种植过程中,通过社会成员直接的语言与行为教育而实现农业种植知识的传承,这样一个农业种植的大国,甚至一些有效的农业种植的书籍都很少产生。技术方面的书籍产生得也非常少,大部分的技术通过师徒传承的方式来实现知识的有效传递——这主要是因为,在传统的中国,从事农业与一般的手工技术的社会成员,通常是社会的底层,他们很多并不识字,因此自然不会著书立说,将其掌握的农业知识以著书的方式来传播,同时,他们自身是通过师傅的言传身教而得到知识的传承的,当然也会很自然地通过这种方法来将自身的知识传承下去。相比于中国历史、经典这样的书籍,我们相关的技术方面的书可能就非常有限。但现代社会,这样的书籍其实就越来越多,主要是现代农业技术也越来越专业化,其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各种各样的农业研究也越来越深入,使得农业的产出越来越高,农业方面的人力投入越来越少,而资金方面的投入却越来越多——现代农业已经不再象传统农业那样,单纯依赖人力的努力,而是资本与技术密集型的新产业——与传统的小农经济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当然,现代学校的产生,尤其是等级制教育的产生,渐渐地使得人类的知识传承的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传统通过语言而实现的日常人与人互动的知识体系——本身并没有得到什么大的改观——因为语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技能,人们日常动态的互动,其实就是通过语言来实现的,而这种语言本身,同样携带了人与人互动的那种社会规则体系——这些社会规则体系,是日常人与人互动的一些基本的行为习惯,决定了社会上人与人的互动方式与利益边界,而人类在科学和技术方面即使突飞猛进,但他们对自身社会合作体系的认知,依然还处在一种混沌的状态,因此他们的日常社会合作还处在通过语言所习得传统社会习惯之下进行的,这构成一个社会的行为惯性——即使这种行为惯性里,有大量的现代科学技术的成份介入人们日常生活过程中,那也只是根据技术的要求而实现的行为的调整,而人们根据习惯的社会规则来建立起相应的社会利益格局的那些行为惯性,依然深度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如中国传统的社会在等级制下所形成的人与人的互动方式,印度传统在种姓的制度下对人们行为方式的影响,伊斯兰信仰社会里,信仰对人们日常行为方式的影响,都是有着上千年历史文化传承的行为方式,这些行为方式,是通过日常语言的传承大量地成为社会成员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影响着一个人在社会行为展开中的合理性认同,从而构成一种习惯的行为方式,这些习惯地行为方式,就必然会将西方科学与技术文明所带来的对行为方式的要求,与他们传统的行为方式进行某种形式的调整与互动,从而形成这种基于传统与现代进行综合调适的新的行为方式,这些行为方式,我们可能会发现,他会努力让现代科学技术带来的更丰富的利益,用来服务于他们传统的利益格局,从而使得科学技术所带来的进步,并不能用来回馈那些科学技术进步的社会成员,而会将更多的利益回馈到那些传统社会认为的高等级者——这导致这些社会的科学技术无法有效地进步,只能依赖外围的技术输入,而其本身依然处在一种深刻的传统生活方式之中,来型塑他们的社会秩序,也形成他们与这种社会秩序更相适应的社会利益格局——这种现代科学技术无法有效改变他们的社会合作模式,现代学术界将其称之为路径依赖——本质上就是他们通过传统的知识传承方式所习得的那些认知,在社会日常动态互动中成为大部分成员的自觉的选择,而科学和技术所要求的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的改变与新的利益激励机制,无法有效地在这样的社会中生根,从而使得他们的科学技术的创新就无法实现,只能被动地依赖那些具备创新能力的国家的技术输入,从而使得他们的财富创造能力得到提升,但这些财富创造阶层,未必会在这种财富创造的效率提升中得到实质性的回报,因此社会的精英阶层依然不会对这样的新的知识传承具备激情,他们依然对传统社会中那种更能带给他们利益与社会地位的知识进行努力学习,于是传统与现代的冲突在这样的合作体中就会持续的产生冲突,这阻止了这些社会向全新的现代合作体的转型,这就是我们通常认为的有着悠久历史传承的社会里的转型困境——学术上将这种现象视为路径依赖……

现代科学技术的知识传承,主要依赖通过书本上的知识进行的,而这些知识传承的地点主要在学校——你无法通过社会日常的语言系统来习得人类的化学知识,也无法真正通过日常人与人的交流,理解牛顿的物理知识,以及现代经济学的那些思考。而传统社会合作所形成的那些社会认知,其实大部分并不通过学校传统,而主要通过社会日常语言系统实现其有效的知识传承,并且这些知识传承,也自动地型塑了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从而构成他在社会合作体中的那些行为选择,这样的知识体系——由于现代社会学科里,对社会的理解与认知,通常也是源自于这些日常的行为的意义建立与其相应的社会变化的连续的理解——但这些知识体系本身与日常社会成员展开的那些离散的行为的联系并不紧密,很多人无法理解,人类的社会知识体系与他们的日常行为体系的那种挂钩究竟是如何有效实现的——这个抽象的过程,不要说普通的社会成员无法理解,其实即使是社会学里那些专门的研究人员,其对人类日常行为的展开与他们所展开研究探索的社会学认知体系的衔接渠道,也是非常模糊的——因为就目前人类的社会学认知大厦而言,他们对社会学的研究,只是基于传统的学术研究方法而进行的,而这些传统的学术研究方法,究竟是怎样产生的,是对现实情形怎样的抽象,以及对社会力量运行怎样的理解,这需要在哲学认识论上进行深度反思,但在现代社会学认知里,这些反思并不深入和彻底,结果导致了社会学的理论与人类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实践,无法有效对接,导致理论与实践之间无法形成一种紧密的联系,结果社会学认知体系对人类实践的指导作用,就常常无法为人所理解,甚至很多社会学认知体系,可能给人类带来一种错位的认知指引,这是目前人类社会学科里经常存在的情形,我们确实需要反思,但其机理就是,我们并不没有完全理解人类的社会学科的形成机理,这样,当然也就无法完全将其与人类现实生活里的实践行为进行完美的对接——这是人类社会学科目前所面临的根本困境……

4-6交流行为

我们来谈人类的交流行为——这是人类日常行为展开中一种最基础的行为——人类需要依赖动态的交流行为,来完成与人们日常的意义互动——所有的互动,都需要建立在人类行为的意义之上,如果没有交流行为,单纯通过行为本身所展示的物理意义,我们当然也可能能够让人们理解其行为的意义——如我们在观察动物的行为展开的时候,我们就只能通过这些动物本身的行为来理解其意义,并且是通过赋予他们特定行为在不同的意义,而来理解动物行为展开的那些意义的,并且通过语言的描述来向人们传递动物行为展开之意义体系。但人与人的互动,却无法完全通过行为的展开来进行意义的彰显——他们需要更广泛与更深入的交流行为,才能形成日常生活里高效的互动,人类的一切行为——无论是生活行为也好,经济行为也好,政治行为也好,学习行为也好,都需要基础的交流行为的有序展开才能进行,没有交流行为的有序进行,人类的几乎所有的行为,可能都无法完全展开——当然,当人类没有产生语言的时候,他们可能依然有行为展开,但这是一种自然状态下的行为展开,人类的行为方式与自然生命的行为方式并没有二致——而当人类迈入他们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时候,他们所进行的社会行为方式,就无比依赖他们日常生活中的那种动态的交流……

人类日常交流行为展开的工具就是语言——除了借助一些肢体语言之外,人类日常动态的交流活动几乎全部依赖他们的语言——文字是无法承担动态的日常交流活动的,因为借助文字交流当然可以完成意义的互动,但其成本相对较高,除非非常特殊的情形,于彼此对对方的方言不懂,但却有共同的文字——这样,人们才不得不被动地借助文字进行交流,但这一般是社会互动中交流行为中较为罕见的情形,人类的日常交流活动,大部分是通过语言而完成的。人类的交流行为,是他们社会生活得以广泛展开的一种最基础的行为……

人类的五种行为方式里,只有交流行为是一种基础的行为——它切入所有的行为方式之中,是人类生活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与学习行为得以展开的地层——我们需要从一个个具体的交流行为的场景中来理解这些交流行为,究竟应该归类于人类的生活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还是学习行为之中,因此对人类交流行为的理解,其实是对上述四大类人类行为理解的一种继续,或者交流行为是理解上述行为展开的一个意义的地层。因为当人类需要展开他们的生活行为的时候,如果这个生活行为的展开,是需要与其他社会成员的互动来进行的——这时候,我们就将基于这种满足生活目标的行为,归类为生活行为——如一个人到菜市场买菜,他与菜贩的交流行为,就是生活行为的一种。但是菜贩与买菜者的交流行为,就会被归类为经济行为——即这里,我们会发现了人类生活行为与经济行为的那条对接的通道——人类的经济行为,最终是为了满足人类的生活目标的,而在菜市场里,这种人类经济行为与生活行为的衔接渠道,就有效实现了——而这种有效实现的方式,就是通过人类的交流行为而实现的——这是我在将人类行为进行归类时,对人类基于其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而形成的经济行为、政治行为与学习行为的那种分类理解,从而完成对人类所有行为的综合理解——而在这个对人类行为的理解过程中,交流行为本质上是作为一种地层而存在,是人类一切行为得以有序完成的基石——但我们可能并不深入挖掘人类交流行为的一般形式,而只在对生活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与学习行为的理解中,把交流行为作为一种对各种行为的意义建立理解的一种地层行为,也是指导社会成员各种行为有序展开的一个基础的支持平台,这构成我们对人类交流行为的基础理解……

交流行为是人类语言产生之后才可能出现的——当然,我们其实也能够发现动物之间其实也存在交流行为,动物通过声音与身体的语言来表达某些特定的意义,在动物特定的行为展开过程中,我们能够发现他们之间的一些有限的交流行为——但相比于人类的交流行为而言,动物之间的交流行为其实非常有限,并且大部分是通过肢体语言而实现的,真正如人类一样,通过声音来完成意义的交流的动物语言,其实并不多见,当然也是存在的,人类学家对动物语言做过一些深入的研究,发现了动物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语言形式,但这些语言形式其实是非常简单的,也许仅仅只能是人类的一些语言词汇而已,而人类的语言的复杂性,远远超过这种单纯的词汇的展示,人类可以通过对语言词汇的复杂组成,而形成非常复杂的意义体系,这个非常复杂的意义体系,使得人类不仅可以描述他们经验感觉里的物理世界,也可以描述一个完全不存在的想象的世界,也可以描述他们经验感觉完全感觉不到的物理世界——这是人类语言能力所体现的一种魅力,也是人类能力的一种有效的拓展——有人类学家与历史学家将人类产生了语言之后,能够对这个世界进行意义的动态交流,视为人类的一种革命——语言的革命!他们认为,人类的能力的实质性的提升,正是依赖这场语言的革命——没有语言的革命,人类的合作体系其实就无法有效建立起来,当然这里的合作体系是人类基于意义交流而形成的那种深度合作,而不是一种日常简单的直接合作关系——这些即使不借助语言,人类其实在他们与自然的互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合作,但人类的社会合作的深度,如果没有语言这一意义交流的工具,其实是永远也不可能出现的,就如同我们所观察到的动物世界一样,他们的合作永远不浅层的、直接的,并且简单,如果人类不能形成他们有效的合作体系,人类其实是无法迈越他们在这个星球上所处的食物链的位置——他们不仅不可能成为智慧的生命,成为这个星球的主宰,他们甚至还可能是食物里的被食者,是食物链次端的一种生命存在——那些更强大的肉食动物,将是人类的噩梦!

交流行为奠定了人类合作的基础——人类的所有合作行为,都需要依赖交流行为来进行,离开了交流行为,人类的行为展开将处处受制,他们的合作也就无法有效地进行——因此我们需要理解人类交流行为对于他们合作的那种奠基性的存在——也理解借助语言而完成的交流行为,语言本身在这个过程中自然居功至伟,而语言的发明,确实是人类社会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将语言的产生,视为人类智慧的一次颠覆性的革命,这样的观点其实是真正具备卓见的——语言这一工具,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无论我们怎样对其褒扬都不过份……语言是人类所有智慧创造中最伟大的创新——这是勿庸置疑的……

贺道圆 Daoyuan He

贺道圆,总体哲学网站的发起人和维护者。承担父亲贺君山在海内外思想著作的发表责任,并主持“什么是文明”和“人类文明研究”等栏目,系统阐述以自由、公平、责任和协商为核心的文明观。希望通过哲学、制度和政治的结合,推动人类文明未来的反思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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