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类文明的理性理解,最基础的层面其实是对秩序的理解问题。离开了对秩序的理解,我们很难谈对文明的理解问题。但遗憾的时,我们能够发现,人们对秩序的理解,其实经常出现问题……
我将对秩序的理解问题,分为三个层面——对物质变化的秩序的理解,对生命变化的秩序的理解,对人类文明秩序的理解——这三种秩序,本质上是一个向复杂性演变的秩序观念的递进的价值判断问题,即秩序的演进,从价值层面上判断,就是生命秩序是对物质秩序的一种进步,而文明秩序是对生命秩序的一种进步——我们需要确定这一个价值的演进序列。如果我们认为文明秩序相对于生命的秩序是一种退步——那对所有的人类行为进行考察就失去了意义,除了建立起批判的靶的以外——所以我们需要确定,对于人类的文明秩序而言,是我们可见的宇宙秩序中的一种高级秩序——当然,在人类的思考中,还长期存在一种更高级的秩序,这就是远远高于人类文明秩序的神明秩序,人类在他们的信仰层面上,对这种神明的秩序备极推崇,并将自己能够进入那种神明秩序之中而进行不懈努力,视为生命的终极意义,而将人类文明的秩序视为一种低级的秩序而弃如弊屣——对于一个虔诚的信仰者而言,这自是一种应有的态度。但对于一个对文明的意义进行思考与探索的思想者,我并不想将那种未曾经历过我们考察的神明秩序就视为人类理所当然地应该追求的秩序,而对我们可以进行某种程度的改进的现存的文明秩序置之不理——这不是思想者所应该持有的态度……
当然,相对物质秩序——也可以说是宇宙秩序,生命秩序或者自然秩序,是在物质秩序或者宇宙秩序上所演绎出来的一种高级秩序。这种高级秩序,是离不开宇宙秩序或者物质秩序的支持的。同样,人类的社会秩序,或者说文明秩序,是从生命秩序或者自然秩序中演绎而出的,同样离不开自然秩序的底层支持,当然更离不开物质秩序的更基础的支撑——即一种更高级的秩序,是离不开它生发的底层秩序的那种有效的支持的。自然秩序是物质秩序的一种升华版,社会秩序,又是自然秩序的更高的演绎……
但我们需要考察秩序观念——变化的特定方向性谓之秩序。这是我们对某种微观秩序的认知。在对人类宏观与微观这二种能力的理解上,我们会发现,人们其实只能够理解某种微观秩序,而人类观念里的宏观秩序,是在对微观秩序建立理解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升华——但是我们需要理性地看待人类对宏观秩序的那种升华——如我们在宏观层面所理解的自然秩序,究竟与我们对自然变化的微观理解的关系问题,需要进行仔细的探讨,才能得到真正理性的把握……
我们就尝试来理解人类宏观意义上的自然秩序与微观层面上的自然秩序的那种关系……
我们在宏观层面上所看到的自然秩序,就是日落日出、黑白交替、植物茂盛、万物生长……即自然所存在的万物,在我们的眼里所呈现的那种熟悉而生机勃勃的景象——这构成我们对自然秩序的某种宏观理解——但这种宏观理解,其实只是无数自然变化所集体呈现的一种景象——而这无数的自然变化,才构成自然演变的真正的场景——而这自然演变的真正的场景,其实就是我们所理解的微观变化。即是自然的环境里,无数的微观变化在人类的视觉里集体呈现,从而构成我们一般意义上的宏观秩序——宏观秩序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只是一种人类感觉层面的假象,真正能够被人类的理性所把握的,其实只是那一个个具体的微观的自然变化而已……
比方说,我们面对一座植被茂密地覆盖的青山,我们看到的是一片欣欣向荣的绿色——但当我们的目光投向一棵棵绿树或者花卉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每一棵绿树,都必然是一粒种子发芽的结果,没有种子的出现,这一棵绿树就没有机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生机。每一朵花卉,都是一粒花苞的绽放——如果没有花苞的最先出现,我们怎么也看不到那些灿烂的鲜花所呈现的万般美丽……
即微观的秩序才构成这个世界运行的真正的本质——宏观的秩序,在人类对秩序的理解上,本质上构成一种错觉——并没有一种什么宏观的力量在作用于自然所存在的万物,从而让万物呈现出一种宏观的秩序——而是,人类的感觉器官同时感受到纷繁复杂的外在世界里的多元存在,那种多元存在是由无数的微观变化演绎而来,从而使得这个世界里无数的微观秩序在人类的感觉里集中呈现,从而构成人类对这个世界的某种宏观景象——而这种宏观景象,在抽离了对微观层面的考察之后,就被人类误读为一种宏观秩序,并进一步产生某种错觉,认为有一种什么力量在宏观层面上支配着万物,从而生成我们眼见的生机勃勃的自然的宏观秩序……
即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宏观层面的自然秩序,其实只是我们对扑面而来的无数的自然秩序所集中呈现的繁荣与生机勃勃的景象的一种误读——这种误读可能进一步误导人类的很多思想家,认为自然里存在一种宏观层面的力量,在引导着这种秩序的生成——但本质上这是一种对自然秩序的误解,自然的秩序,其实是由自然存在的无数真实的生命在运用其力量与环境互动时,所呈现的那种综合景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很多的生命实现了它们的目标,而很多的生命,在与自然的互动中,其力量不足以与即时的环境力量对抗,从而使其所追求的目标落空,从而成为其他生命繁荣的奠基石——如我们能够看到自然里无数的植被存在,但比起植被更多的是种子——所有的植被都是种子的最终结果,但种子却未必都能够发育成植被——因为种子本身是富含营养的,这会让很多对种子觊觎的动物吞食种子,从而使得种子成为了其它动物的粮食——人类的主食就是以植物的种子为食的,人类之所以培育种子,并非为了这种植物能够繁荣生长,而是为了让它们生长出更多的粮食。但种子不仅仅是成为其它动物的粮食,它还需要适宜的土壤与气候以及阳光条件,才能顺利的发芽和生长成一株植物——如果种子在悼落的时候,被悼落在沙漠地带或者石板上,或者那里的土壤不适合它的生长,或者在阳光被严重遮蔽的地带……这些都将会使得植物的种子最终枯萎而无法生长发育成我们眼见的植被……这样,我们可见的那些繁荣的植被,其实是更多的种子被牺牲之后的景象——如果这个星球上所有的种子都能够发育成植被,我们就会发现,这个星球上将是绿色植物的海洋,或者说植物发育成灾……
我们所谈及的自然秩序——本质上是一种生命的秩序——就是生命运用其力量而与其周围的环境有效互动而生成的秩序。这种秩序是由生命微观力量的有效运用而生成的,当我们观察到无数的生命与环境互动而所形成的一种宏观层面的景象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因此而忽略其在微观层面的那种真实的互动——并且这种真实的互动,如果不做对具体生命变化的考察,我们就很容易忽略这种微观层面力量的运行,而误认为似乎有一种宏观层面的力量在引导着整个生命秩序的生成,如同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着自然的宏观秩序的生成——但如果我们足够理性,我们可能就会对这种自然秩序的伪宏观性进行理性层面的批判——自然秩序的生成,其实是基于微观变化的大量演绎,而在人类感性层面的一种集中呈现——人类在这种自然的环境中,由于长期与之进行互动,从而产生一种亲切感,并且不由自主地对其进行整体的把握与理解,从而产生了有一种宏观力量在引导这种自然秩序的错觉,因此而生成了人类一般意义上的对自然宏观秩序的错位认知——其实真正人类认知层面的自然的宏观秩序,应该是无数微观的自然变化在人类感觉里的一种集成、而未经过理性的深入考察而产生的某种错觉,这一点,我们需要进行深刻的反思……
我们再来谈对另一个更基础秩序的理解——即人类所理解的物质秩序,或者说宇宙秩序。人类作为一种生命体,本质上是一个智慧生命,而生命本身,是一种高级的物质存在——普通的物质存在,是没有意识的,而生命体是一种有意识的物质存在。即生命体与物质的差别在于意识,而不在于其物质的构成,生命本身依然是由物质而构成的。所在物质生成的秩序,就构成人类一般意义上所理解的宇宙秩序。宇宙秩序依然是一种微观秩序——我们看到的宇宙中的一切物质,其运行的法则,与物质间的那种相互作用是相关的,任何一种物质,都是由微粒构成的,而微粒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我们知道,在构成宇宙的物质中,分若干种微粒,人类对微粒间的作用机制虽然还没有完全理解清楚,但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宇宙间有几种基本的作用力,其中分强力与电荷力——强力就是原子核里中子与质子之间结合在一起的力。电荷力是电子与质子之间的吸引力——这些力的作用,都是在微观层面上起作用的。物质在这些力的作用下而呈现出不同的结构与外在的形态——这些本质上都是微粒间的相互作用力在微观层面上起作用而呈现的一种结果,离开了这些微观层面的力的相互作用,我们就不能看到物质所存在的各种丰富的形态,也就看不到不同的原子与分子存在,人类所看到的物质秩序也就并不存在——其实即使造物主是存在的,我们也会发现,造物主在构造物质秩序的时候,他也是赋予不同的粒子在微观层面的那种相互作用力,从而生成我们所见的宏观的物质秩序的……
人类所见到的宇宙秩序,其实也是无数的物质粒子间的相互作用而生成的天文数字的变化的一种集中呈现——是一种物质微观变化的集成结果,并非真的有一种什么宏观力量在引导着这个世界物质秩序的生成——但是,从现代物理学的观点来看,有一种力——引力,它是确实在对所有的物质之间起着作用的,即任何物质与物质之间,都存在着一种作用,那就是引力作用,这种引力作用,难道不是宇宙秩序存在着一个宏观层面的作用力的明证吗?确实,引力构成人类所见的宏大的宇宙秩序生成的某种终极的力量——但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当物质在无限的究竟进行演变的时候,造物主可能会面临一个困境,即这些物质的演变可能会因为只有微观力量的存在,而会在整体上进入混沌或者无序的状态,需要在宏观层面上对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建立起一个约束的框架——这就产生了今天物理学上所认为的引力的存在,这构成我们认为的宇宙秩序演变的力量,即引力是宇宙宏观秩序生成的力量,我们所观察到的太阳与地球的关系、银河系这样宏大的物质体系的整体秩序的呈现,整个宇宙恒星与无数的行星及卫星的关系问题,都是由引力而起作用的,当物质的质量大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引力就不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力量存在,而是能够将整个宇宙在一个秩序的框架内将物质纳入特定的有序的运行架构中,从而构成整体宇宙的有序性——这是上帝或者造物主在建构宏大秩序时候所必须引入的力量——引力……
即上帝在创造秩序的时候,他引入了二种力量,一种力量是生成微观秩序,即微观粒子间的作用力,另一种力量是物质间作为一种整体的相互作用力——即引力,这作为构成大尺度物质相互作用并生成宏观秩序的力量——人类本身就是在这种引力的作用下,而被地球所吸引,从而被固定在这个星球上,而无法脱离——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是被引力所吸引而在这里休养生息,并最终生成我们所见的自然秩序。当然,人类还在这个星球上创造了他们辉煌的文明秩序……
今天,人类已经有了一种能力,能够解脱地球引力对他们的束缚,而来到更广袤的太空,但太空的环境条件,却并不适合人类生存——除非在另一个星球上还有人类宜居的条件,所以人类即使能够脱离地球的引力,他们还将在可见的时间内依然在这个星球上生存和发展,并进一步创造出他们更辉煌的文明,而离开这个星球,开拓更新的世界,暂时离人类的选择还很遥远……
所以这里我们需要先将人类所理解的宏观秩序的观念与微观秩序的观念作一个清晰的界定,只有在一种明确而清晰的力量作用下所生成的秩序,才构成理性的秩序观念——如果只是对某种宏观景象的一种解读,而脱离了对生成这种宏观景象的力量的准确把握,那么其秩序观念,可能只是一种集中呈现的景象的误读,而并非真实力量所生成的理性的秩序——这一点,是我们理解秩序观念的时候,需要最先把握的,也是对先哲们所理解的那种秩序观念的一种去谬——在接下来我们对人类哲学这一学科的产生与思考的进一步理解中,这里的秩序观念的阐述,可能还会进一步发挥——从而理解人类传统的哲学思考,其实只是在这种秩序观念的误区里没有走出来而已……
任何秩序,都是力量生成的一种结果的呈现——我们真正理解秩序,需要理解其力量的相互作用的过程——而这个力量的相互作用过程,其实就是变化的过程而已。如同植物力量的作用,就是在自然的环境下,植物的根系在地下与其环境中的物质的交换,然后将这些物质通过植物本身的系统而运行到植物的各个部位,从而满足植物生长的需要,这个过程,本质上都是一种微观层面的力量的相互作用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有序性,与力量传递的有序性有关——我们可能需要比较传统的机械秩序与有机体的生命秩序以及人类社会合作的秩序的那种差别——这构成不同的秩序观念的核心——力量传递。没有力量传递,秩序就无法生成,上帝可能也会面对秩序无法生成的混沌态。混沌态可能是认知不到时对变化的不理解,也可能是没有力量相互作用时物质之间所自然生成的整体状态——当然这种混沌态在人类所面对的世界是不存在的,只有上帝才可能面对这种意义层面的混沌态,然后上帝就创造不同的力量来打破这种混沌态——而人类面临的混沌态,其实是一种对事物演变力量真实作用的无知而产生的变化结果无知之间状态——这种层面的混沌态是低层次的混沌态,与上帝所面临的混沌态,是完全不同的境界……而人类对事物演变的混沌态的打破,需要通过对变化的更深入的探索与解构,从而形成对变化不同方向性演变的理性的认知,这是人类打破对环境理解的混沌态的一般方法——但是,人类可能还存在一种在静态层面的打破对混沌态的技术——即人类可能并没有在理性层面真正理解事物的变化,但他们依然可能打破对这个世界的混沌态的认知,那就是他们可能建立起对事物不同性质的静态层面的分野,从而使得不同的事物在演变过程中的性质差别的不同呈现,被这种分类的方法而纳入静态的理解,这就构成人类对变化的静态把握——当人们在非变化层面来理解变化,并且打破其在人类认知之域的混沌态时,人类的认知可能就进入了一种深层的误区,从而使得人类无法从这种误区中摆脱出来,而进入行为的非理性态——但人们可能拒绝承认这是非理性的,而误认为这是一种对这个世界的高级的秩序理解——这是人类古典认知的最困惑之处,中国传统认知里的对立统一规律与阴阳观念的产生,就是这样一种在静态层面打破混沌态而将我们的认知引入误区的一个非常标准的标本——这是一个需要进行系统解构的标本——这种标本,在老子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一切秩序的生成,皆有力量的原因——宇宙之变化,是以微观物质变化作为基础而生成秩序,而物质之间就存在相互之作用。原子核里,质子与质子之间的强作用力,质子与电子之间的吸引力,拥有质量的物质之间的引力……这些构成物质相互作用的微观的力量形式,这些微观的力量形式,产生我们所看到的物质存在的丰富性、宇宙秩序之有序性——这是物质之间相互作用的力量所构成的物质秩序,也就是我们认为的宇宙秩序……
自然秩序也是物质秩序之一种——只是我们会发现,自然秩序中引入了一种新的变量——生命,生命本身是一种特殊之物质存在——即生命会努力朝着生存和繁衍这二个变化方向而努力。而生命实现生存与繁衍这二个特定的生命变化方向需要有力量来保障——这就是生命感觉环境的能力以及与环境互动的能力,以及统筹这二种能力的生命的意识能力——生命就是使用它自身所拥有的能力与自然的环境进行互动——追求其生命目标的有效实现。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能够发现,有些生命实现了其目标,但有些生命则因为其力量与环境互动中陷入失败的窘境,因此而丧失了生命……这就构成我们所观察到的宏大的自然秩序——在这个宏大的自然秩序中,我们能够看到的那些直观的景象,其实都是追求生命目标的成功者所整体彰显的风景,而那些在与环境互动中没有实现其目标的生命,就永远消失在人们观察的视野中,成为这些靓丽风景的幕后奠基石……
当然,无论自然的秩序,还是宇宙的秩序——如果我们并未介入其中,这种秩序的存在,只是人类的一种对变化的认知而已。当人们观察到某一个变化的特定的方向不断地重复出现的时候,人们就将其视为一种宇宙和自然的秩序——如人们观察到太阳的东升西落,月亮的阴晴圆缺,四季的有序更替,水的不懈的下流……这些不断重复的变化方向,使得人们认为到宇宙中的秩序面貌,这些秩序的存在,并非因为人类的力量在起作用——人类无法改变这些事物变化的方向,它们年复一年、月复一月、日复一日地重复着这种变化的方向,从而使得人类产生非常深刻的印象,将其视为一种宇宙或者自然的当然的秩序——
人类认识到了这种宇宙与自然变化的特定的方向性,并将其视为一种秩序的存在——即使人们并没有任何的力量介入其中,而是宇宙或者自然的环境条件本身所构成了一个稳定的变化方向,而这个变化方向,被人类通过漫长的观察而敏锐地发现其规律性,甚至人类进一步发现了这些变化所产生的更进一步的机理——这构成人类对宇宙与自然秩序的某种深刻理解,这是人类智慧对变化世界的理解的深入,并且这种理解的深入,也最终产生了人类与实践的那种互动形式,而人类力量一旦介入了变化过程中,并成为人类追求特定目标实现的实践形式,人类对特定变化的秩序方向就自然地生成了——这就构成了人类所追求的宇宙与自然变化的秩序——这种秩序,只是宇宙与自然变化里的一个可能的方向,但因为与人类所追求的目标息息相关,因为就成为人类在实践层面所追求的特定的秩序——这种人类力量介入物质与生命变化的过程,从而使得人类所努力追求的特定变化目标的实现,就自然地成为人类的实践秩序……
人类的实践秩序——本质上是一种微观秩序。这就如同一只狮子,当它在草原上漫步的时候,它时刻地希望能够捕捉到羚羊或者野牛——草原上固然有成群的羚羊与野牛,但未必都是狮子的口中食。狮子需要巧妙地运用它的力量才能得到这些具有反抗能力的动物。如果一只狮子漫无目的地在草原上奔跑,它可能就无法捕捉到猎物,因为羚羊与野牛都能够远远地就观察到它的存在,从而躲避它的企图,结果狮子可能累得半死,结果会一无所获——狮子即使力量强过羚羊或者野牛,但它依然需要有序运用其力量,比方它首先需要通过一定的隐藏技巧,偷偷地到达猎物一定的距离,而这个一定的距离,不一定就是它发力追赶的距离,因为当距离越近的时候,羚羊或者野牛发现它的概率就越大,而这个距离,在羚羊或者野牛来看,还在安全范围之内,如果狮子在这时候发力追它,它们能够通过奔跑而让狮子追之不及。因此狮子还需要悄悄地掩近到更近的距离才能发动突然袭击,使它的猎物来不及逃跑,或者即使勉强逃跑,它也能够追上——甚至狮子还需要通过几个狮子的合作一起才能成功合围其猎物——这些构成动物力量的微观运用,而人类的实践,本质上与这种动物力量的微观运用是一致的——而无数的动物的力量的这种微观运用,捕猎或者反捕猎,就最终构成了无数的微观变化——狮子成功捕食到一只野牛,或者一只羚羊成功地逃避了狮子的捕食……而这无数个微观变化的结果,就呈现出我们所观察到的宏大的自然秩序——这是动物力量运用的实践秩序……
人类所观察到的自然秩序——其实就是自然存在的那些生命,在不停地单独运用它们的力量追求生命目标实现的过程中而自然地呈现的,这些生命,在追求生命目标的实现过程中,或成功,或失败,但在整体上我们能够观察到那些成功者所呈现出来的欣欣向荣的繁华面貌——孔子就曾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育焉……对于造物主而言,这种自然的秩序,并非他时时刻刻地指示着这些生命应该怎样做——而是,造物主或者上帝,只是赋予生命以特定的能力,他让生命自然地运用其能力而与这个环境进行互动,在这个过程中,造物主无法指使哪一个个体的生命的具体行动,因为同是他的创造物,他应该更亲睐谁呢?是狮子还是羚羊?也许造物主也无法选择——他无法在狮子吃羚羊、与羚羊逃避狮子的捕猎这二个不同的目标之间进行取舍——造物主需要平等地对待他的创造物——老子就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即在造物主的眼里,万物与刍狗,其实是一样的,造物主不会对任何生命与物质都特别的亲睐,当然也不对它们有特别的垂青——但是造物主依然会对生命怀有特殊的情感,因为他赋予生命不同于物质的感受外部世界的能力、与外部环境互动的能力,以及统筹和协调的意识能力——这是生命高于物质的地方,当造物主赋予生命以这些特别的能力的时候,生命就自然拥有了充分运用其能力的许可——但是造物主并没有赋予任何生命以超凡入圣的能力,即所有的生命,都只是一种有限的能力,而这种有限的能力,也就注定了,生命在这个星球上,只能追求有限的目标,而生命在这个星球上充分运用其能力而追求有限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就自然地生成了目前我们所看到的生机勃勃的自然秩序……
我们需要清晰的是,一切自然秩序,本质上都是在微观层面,生命充分运用其力量而形成的——我们所看到的是无数微观秩序生成之后的一种综合秩序——在这个过程中,有无数的悲喜剧在时刻地上演着——狮子吞吃悼一只羚羊,对狮子而言,是一次成功的捕食目标的实现,而对羚羊而言,则是其运用力量追求生存的失败——从此之后,在草原上我们就只能看到那只狮子的漫步了,而那只羚羊,就永远地消失在人类视野中,它是一个失败的生命。无数的成功与失败,就构成了大自然里日日夜夜上演的悲喜剧,就成为自然秩序生成里数不胜数的微观变化——而这些变化的不同的方向,与生命运用力量的成功与失败有关,而与人类力量的运用无关……
即没有人类力量的介入,也会生成人类认知上的秩序观念——在这个没有人类力量介入的秩序观念里,当一些变化呈现出某种特定的方向时,就被人类解读为一种秩序——就如同水往下流,太阳的东升西落,月亮的阴晴圆缺,四季的循环更替……人类认识到这些变化的特殊性,同时另一种秩序——就是生命的更替机制,以及生命在自然的环境里的那种残酷的生存竞争……总之,物质与生命在人类的观察视野里所呈现的那种特定的变化的方向性与相应的特征,就被人类成功地解读为一种秩序方向——这就构成人类对宇宙与自然变化的秩序的理解——当然,随着人类认知的深入,人类会越来越对这个秩序的变化有更深入的理解,如现代人类科学对宇宙与自然演变以及生命演变的那种深刻理解,就是我们的先人们所远远不及的,甚至当先人们观察到的那些事物的演变,即使他们身临其境,他们对这些变化机理的理解,还远远不及当下的我们对其片断信息的那种深刻解读——这是人类认知推进所得到的对变化的深刻理解所致……
但是,我们还需要理解另一种秩序——那就是人类力量介入的秩序。这种秩序——当然也是一种变化的特定方向性理解。但当人类力量介入的时候,意味着人类展开了其相应的实践行为——人类相应的实践行为,就构成人类力量介入之后的一种全新的实践秩序——这种全新的实践秩序,其实是人类运用其力量而追求其相应目标的有效实现——这种人类力量的运用问题,如果再叠加上人类的合作,就构成了一种比宇宙秩序与自然秩序都完全不同的、被赋予全新的内涵的人类的社会秩序——人类的社会秩序,其实是人类所追求的特定目标的有效实现过程中,人类力量运行所引导的变化方向,这是人类与变化互动的一般形式,而这种与变化互动的一般形式,构成了人类社会合作的特定秩序——我们需要解构这种秩序,即当人类力量介入而成为一种人类的实践活动的时候,其秩序的特征与我们所理解的自然秩序与宇宙秩序的那种差别性,究竟是如何在认知层面体现出来,其复杂性又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毫无疑问,人类的社会秩序,是人类力量的介入而生成的秩序,这种秩序与生命力量介入而生成的自然秩序当然是不同的,原因是人类的力量远远地超过了生命的力量,其对环境的影响更大,其变化的复杂性也更深刻——同时,动物本身依赖其自身的力量强弱而决定资源的归属——但人类社会却根据合作的不同形式,而决定了不同的资源归属,而在动物层面起决定作用的纯粹的力量强弱,在人类社会里,其作用却被淡化——人类社会成员里的力量强弱,会从另一个方面呈现,如社会的位置、阶层、地位、智力、资源的拥有……这些都构成人类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复杂性……
社会秩序本身依然是一种微观秩序的集成——人类所观察到的社会秩序,虽然有宏观的视角,比方说,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社会中,人来人往,田野被开劈,房屋被有序地建起来,犬牙交错的道路,各种各样的工具,丰富的创造成果……这些表象的物质存在,通常被视为一个社会繁华的表征,但我们知道,构成这些繁华表征的物质存在,是一个个微观的人类实践行为的展开而获得的成果——离开了人类实践行为的展开,这些物质成就就会大大的缩水——而人类实践行为的展开,我们会发现,有复杂的规则体系、伦理体系、文化体系、利益体系在其中起作用,我们无法真正厘清不同的体系在这些可见的物质成就的取得里面的贡献,甚至我们无法就不同的规则、伦理、利益格局以及文化体系的差别性进行有效的比较——因为当一种规则体系起作用而生成了相应的物质成就的时候,另一种规则体系的成就就只能在人类的想象中呈现——而这种想象中所呈现的结果,与现实的成就的比较,显然就存在着认知上的千差万别,更何况,想象中的成就是否会在现实中真实的出现,又是一个问题——所以对引导人类行为展开的那些形而上的规则、伦理、利益格局、文化合理性……的探索,以及追求更高效率的社会认知的生成,就成为人类认知里一个十分艰难的领域,即使当人类社会发展开今天,我们科学与技术上的成就是如此的辉煌和夺目,但在对社会合作的认知层面,我们依然处在认知的混沌之中……
对社会秩序的合理性理解,是一个认知问题,也是一个认知困境。当然,我们首先需要理解的是,社会秩序,依然是一种微观秩序的基础所生成的,离开了对社会力量运行的微观秩序的理解,我们也很难说真正理解什么是社会秩序——在宏观层面的那种人类文明成果的丰富性与繁华的面貌,并不必然就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秩序的合理性,如果没有一种有效的切入微观社会秩序的合理性的视角,我们就无法对人类所追求的社会秩序的理性建立真正的理解——即我们需要建立对社会秩序的微观合理性的理解,就如同我们理解变化,就需要建立对变化的微观认知范式,而对社会认知的合理性的理解,主要是对社会力量在微观层面运用的合理性——而不是通过对一种力量生成的后果——即我们眼见的人类文明的那些成就,就自动地认可人类文明秩序的合理性——这显然是存在问题的。即我们需要在微观层面的人类力量运行的合理性的基础上,去理解人类秩序的合理性,而不是通过某一个结果所呈现的那种似乎辉煌的成就,就自动地将力量运行的那种合理性背书——这是我们首先需要在认知层面确定下来的。即当我们看到长城的壮观与宏伟时,我们并不能立即就自动地赞叹其伟大,而要看这个壮观而宏大的城墙,究竟是通过怎样调动人类力量的方式来实现的,如果是无数的人通过自愿的合作而建造了这一条漫长的长城,我们确实就可以赞美它。但如果这条城墙,是通过暴力,使用鞭子,强迫无数的普通人辛勤劳动,甚至付出了大量的生命,而成就了这一条人类宏伟的工程,我们就需要对此成就进行谴责!人类的秩序需要建构在合理性的基础上,而强迫,是与人类追求自愿的合作背道而驰的,因此,一切强迫行为需要被人们所抛弃,而由强迫所取得的一切文明成就,就不应该成为我们赞美的对象,相反我们需要对这种强制的合作说不!
当生命与其环境互动时,造物主对此并不干涉——造物主赋予生命以能力时,他就允许生命充分运用其能力,并不对生命运用能力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调整——造物主只需要限定生命能力的强弱,就自然地限制了生命自由的大小。当造物主不干涉生命运用力量的自由时,自然我们就没有理由认为,造物主会干涉人类运用其力量的自由——人类是能够自由地运用其力量的。但当我们将这个预设加之于人类的合作体时,那些信仰的推崇者就立即产生了这种担忧,即当人类不受造物主对其力量运用的干涉时,人类就岂不可以为所欲为?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人类是永远也不会为所欲为的,首先是因为人类力量是有限的,即使人类力量得到了极大的拓展,远远地超过了这个星球上的普通生命,但依然只有有限的力量。同时,人类也受制于他们个体力量远远逊于合作力量的现实情形,而当人类需要通过合作的形式来拓展他们的力量的时候,他们发现了一个必须限制自己为所欲为的力量行使方向,那就是尊重他们的合作者——如果你不尊重你的合作者,你会发现,你希望通过合作而拓展力量以追求更高的自由的目标就会落空——因此,我们需要理解,当人类在追求自由的拓展时,合作是他们必须做出的选择,而基于合作的选择,使得他们在力量运行时,就受到了个力量行使方向的限制——即需要尊重他们的合作者,这就为人类力量的有效运用,产生了一个需要深度解构的合作方向,这构成了对人类社会秩序理解的一个基础的方向……
社会秩序是人类力量运行的秩序——只有力量运行有序了,才能说人类的社会运行有序。人类力量的运行——无非是实现人类所追求的生活目标——但在实现人类所人类所追求的生活目标的过程中,人类需要创造出他们满足生活目标所需要的那些物质财富,并将物质财富有序地分配到那些有需要者的手中——这就构成人类的经济行为,生成人类社会的经济秩序。人类的经济行为,主要是履行经济创造与流通过程中的责任,同时也获得这种责任履行过程中相应的利益,从而使得社会成员能够从这种利益中去有序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实现其所追求的生活目标。人类广泛的经济行为构成人类活力创造的源头,如果离开了人类经济行为的有序,就很难有人类文明的繁荣与发达。因此人类的经济行为,本质上构成一个社会发展的引檠与发动机。考察一个社会是否发达和繁荣,主要考察其核心的经济指标——现在考察一个国家的主要的经济指标是它的GDP,或者GNP。GDP指的是一个国家内所有人在一年内所创造的财富与提供的服务的总量。而GNP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国民——在本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内——所创造的财富与提供的服务的总量。这二个指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者其国民在一个时间阶段——通常是一年——所创造的财富与提供的服务的总量,来衡量其经济发展的程度,并以平均GDP的数量来看其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贫困阶段、中等发达阶段、富裕阶段……
经济发展的数量指标是很重要的。但一个国家内的经济数量的统计指标,仅仅是衡量其发展水平的一个指标而已。经济发展还有很多其他的指标需要考察,如创造出来的财富的分配的公平程度,构成经济秩序里的一个核心指标——这个指标通常是指基尼系数,什么是基尼系数呢?大家可以通过网络搜索去查找,我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其实主要指一个国家内经济发展过程中,财富分配的公平程度。基尼系数越高,说明财富分配越不公平,最富有的一小部分人所占有的财富,在整个社会大蛋糕中所占的比例过高,结果大部分贫困人口在整个收入蛋糕的占比中就越低,结果就是中国古代的所谓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或者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种财富分配的极度不公的状况,是传统中国社会常见的情形——这种经济秩序的不公平是由什么因素导致的呢?其实是由权力运行的无序导致的。人类社会的经济秩序的失序——通常就是财富分配的不公——大部分是由权力运行的无序导致的。但当权力运行有序时,人类社会依然会产生财富分配的极化现象——我将其视为财富的集聚现象——从某种意义而言,这是一种个体与组织追求效率而导致的社会与其进行广泛的合作与交易而产生的,这并不构成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不公平现实,反而是一种值得鼓励的经济合作的高效——与权力失序运行所形成的财富分配的不公相比较,这种因为社会广泛合作而形成的财富集化现象,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常态,是对追求组织合作效率的一种良性激励,是人类主要的经济激励形式,需要对过确定的权利保护,来对这种自动地由社会广泛自愿合作而生成的经济效率行为进行鼓励,从而努力使得人类合作进入高效态……
经济秩序构成社会秩序的基本面——但是政治秩序却隐形地决定人类经济合作秩序的效率与公平——因为人类的政治力量,长期左右着人类的经济合作效率,如果深入考察人类的政治力量的运行,我们会发现,政治力量总是企图深度地介入人类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并通过对经济运行的控制与干预,从而获得其在经济控制中最大的利益份额——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人类的政治行为,对经济行为具备强大的影响力,并且在很多的时候窒息了人类经济的有序发展——这一点,从社会主义的经济实践中就可以窥见一般。但这种政治行为对经济行为的控制和影响,究竟是如何生成的呢?政治秩序怎样才是有序的呢?我们需要从人类政治行为的社会功能上去考察,理解怎样的政治力量的运行才是理性和有序的,才能解构人类政治力量对于经济秩序的影响,并进一步理解,人类的政治秩序对于整个文明秩序的那种深层影响力——因为人类在发展过程中,随着其力量的不断拓展,必然会使得其需要一种适当的公域力量来节制所有社会成员力量的有序运行——从而保障整个社会合作平台运行的有序,这是关于公域的,同时,社会成员之间的内生的互动,也必然会产生冲突——这些冲突主要由权利的侵犯而生成,这就需要对权利进行某种确定性的保护,而对权利侵犯者进行制止或者惩罚,只有这样才能生成理性的人类社会的文明秩序——当然这种公域力量的出现,是不可能在人类社会的合作体中缺位的,只要人类进入合作状态,人类就会自动地由内生力量衍生出公域的力量——人类现在的政治制度,最初其实就是由合作体平台保障的需要而产生的,如果你深入考察人类合作演变的过程,就知道,人类的公域的产生,是基于合作平台有序运行的需要,但最初的公域力量的公平性与力量行使的合理性与否,这是另一个问题。人类力量行使的合理性,都是在社会广泛的互动中渐渐地产生的,对这种力量运行的合理性的认知,也是随着人类社会认知的深入而不断地调整他们的文化合理性观念,从而使得社会得到进步,人类的文明秩序得以不断地升华——不过,我们也能够发现,基于广泛的利益激励,一些非理性的人类秩序,也可能在一个社会里长期存在,而很难从他们的合作机体里消除——这是社会合作的内生力量的那种非理性的运行而导致的,而社会合作没有一种力量来对这种非理性的力量进行制约,从而导致这种秩序长期运行下去——有时候这种非理性秩序的固化,也与对文明认知的低水平有关,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认知问题,我们暂不深入探讨……
人类政治秩序的非理性,长期困扰人类的合作——它事实上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一个主要的力量——但政治其实是一个国家为保障社会成员权利、以及基于社会文化目标而实现普遍的公共福利而组织起一个强大的政府组织来履行这些功能,当然这些组织本身也需要社会资源的提供才能有序运行,而政治在长期运行过程中,还有一个强大的武装组织——这个武装组织的功能是保护整个合作体不受其他合作体的侵犯——这个强大的武装组织,其实是人类政治组织生成的最初的力量——但人类却对这个最初生成政治秩序的武装力量失去了控制,结果就由这个组织在某种程度上转过来控制了整个社会合作,并且社会合作的秩序也在这个组织的威压下生成——这其实构成一种威压秩序——或者说军事秩序。现代文明的本质,其实是对这种军事秩序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即一个国家内最强大的组织——军事组织,也在有序控制之下,这才能真正生成现代的社会秩序。人类对政治组织的控制,主要是对组织暴力——军事力量进行有序的控制,离开了对军事组织的有序控制,我们就很难让现代的政治秩序进入理性状态……
我们将来当然主要需要对人类的经济秩序与政治秩序进行深度解构。现在我们转向对人类生活秩序的一般理解——人类的生活秩序,从一般意义上而言,其实才构成人类一切行为展开里的一种最核心的秩序,但由于其生活秩序实现过程中,主要的资源已经通过政治秩序与经济秩序的生成而自动地流转到了个体或者家庭之中,从而使得个体或者家庭能够通过高效地使用那些分配到他们的资源来实现其生活目标,这样,人类在追求生活秩序的实现过程中,就很少有冲突,并且即使有冲突,也是人们认为的小冲突,诸如家庭谁洗碗的问题,或者洗好的衣服忘收了,到超市买的馒头味道不够好……这些构成人类低烈度的冲突,通常由社会互动的成员的相互妥协而解决,并不构成人类社会运行的主要困境——当然由于人类的生活行为通常需要广泛地使用资源,而这些资源是通过交易的方式而从那些从事经济行为的社会成员中购买,这样,就存在提供产品与服务的经济领域的社会成员的责任履行的问题——而购买者不存在责任履行的问题,他的购买行为意味着他履行了交易行为中的全部责任,但商品与服务的提供者,却存在责任履行的完全问题——这样的冲突,是人类的经济行为自然地延伸到生活行为中所产生的,本身构成经济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需要从对人类经济行为的有序性与合理性上考察,构成人类经济秩序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放在对生活秩序的考察层面。
人类的生活秩序,主要是他们使用在经济行为中所获得的资源,进行进一步的安排,从而实现他们的生活目标,这主要通过家庭来对这些资源进行进一步合理的分配,这种资源的分配,主要是资源的合理和高效的使用——这种资源的合理与高效的使用,主要是根据家庭成员的需要而进行按需分配的,而不会考虑家庭成员在消费这些资源的时候,对家庭作出过什么贡献。一个小孩子,在家里什么贡献都没有作出过,但通常家里好吃好喝的,反而会优先满足他。而一个老人,什么也不能做了,却能够在家庭里得到最好的照顾。人类通过他们的经济行为而创造出来的资源,如何才能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率,是通过家庭对这些资源的有效应用而完成的,家庭是社会创造出来的资源效率最大化的主要使用场所,而家庭秩序就构成人类社会秩序中主要的秩序,也构成社会成员生活幸福的主要的场所——家庭幸福是一个社会成员幸福的最重要的标志……
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家庭秩序,当然也会产生冲突——其实这是一种社会低烈度的冲突,通常会被认为是社会琐事,但这种冲突其实在日常动态的社会互动过程中,会经常出现。因为在家庭生活的有序追求中,存在很多的家务劳动——这构成人类生活目标最终实现而必须履行的责任,但这种责任通常在家庭中并未明确规定归谁承担,而是在家庭中由其成员自愿地履行,很多的时候,社会分工过程中,通常有男主外、女主内的这种分工,这样,这种个体生活目标最终实现的责任,就由家庭主妇在承担了——男的负责将家庭需要的那些商品的主要的责任承担下来,将这些商品与服务购买回家里,然后将这些商品最终整合成生活目标实现的状况,并且在生活目标实现之后,再将家庭里因为实现这些目标而限入的混乱状态收拾整齐——这些都构成了家庭主妇的日常工作。但当现代社会,男女二人都有工作的时候,家庭劳动就成为很多小家庭里的一个争议的问题,这是很多小家庭因此而产生不睦的原因——但从整个社会冲突的烈度而言,这都只构成家庭琐事而已,通常家庭内会自动找到解决方案,或者再进一步,让双方的家长出面协调,很少有将这些矛盾再上交到社会邻居层面的,这是生活秩序的一般情形……
人类行为展开中,都存在认知背景,就就需要相应的知识才能让这些行为进行理性层面,这就存在一个学习传承的有序性的问题。任何社会合作体,都需要进行知识的有序传承,只有实现了知识的有序传承,人们才能形成理性的社会秩序——在人类的早期,都有一个相应的成人仪式,这个成人仪式,意味着这个人能够理解社会规则体系,并与他人在社会规则体系内互动,并掌握了相应的知识,能够与自然进行理性的互动,如果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则其就不被接受为一个成年人。因此成人仪式,本质上是社会其他成员对其的接纳,说明他从此就能够懂得社会一般的规则体系,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这才能让理性的社会秩序得以生成——而这个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学习之旅——通常不同的社会,对成年的标准是不同的,但一般以某一个特定的年龄段为界,如有些社会的成年标准是十六岁,有些是十五岁,有些是二十岁。而现代中国成年的标准年龄是满十八岁——到了十八岁,无论你有没有掌握相应的社会知识,社会都视你为一个成年人,从此就以成年人的标准要求你,你就必须履行一个成年人所必须履行的责任与义务——而一个人要达到成年人的标准,是有大量的知识需要学习的,因为人类先天的遗传里,并不包含相应的对自然与社会的认知,而如果没有这些认知,则一个人就不懂得如何与自然互动,也不知道如何与社会互动——但这些知识如何被一个未成年人有效掌握,即社会知识传承体系如何有效建立起来,如何才构成理性的人类知识传承秩序,这是一个社会必须解决的问题——即需要通过有效的社会知识传承体系,来实现人类知识的有序的延续——通常社会知识的传承,是通过语言的学习而习得的,一个社会成员,当他从小开始哇哇学语的时候,他就开始接触人类的知识体系了,而语言的学习,最妆的启蒙,当然是通常孩子的父母与亲人,然后当他渐渐地长大,懂得了一些语言的基础之后,他就也会在社会中与其他的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进行交流,而这个交流的过程,也是一个语言的有效的学习过程,人类社会的早期,其知识主要通过语言的学习而习得。当然,由于那时社会合作相对简单,很多的社会实践,也是孩子学习的场所,即孩子通过观察或者有限地参与大人的劳动实践,而习得了相应的农耕种植技术或者其它的家庭技能,这种通过实践中的学习,也是一种有效的知识传承。现代社会,因为知识变得极度复杂与丰富,通过简单的语言学习与社会里实践的观察与有限的参与,已经不足以完成人类知识的有序传承,因此就产生了大量的学校,并且这些学校还是分层级的,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还有进一步的研究生与博士的教育,这些复杂的知识传承形式,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知识呈井喷式的增长,相对于个体吸收知识的能力而言,人类整个的知识大厦,已经象海洋一样庞大与浩瀚,需要通过专门的学校教育与漫长的专业学习,才能掌握相应的知识,而整个人类的知识传承,学校教育就承担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样,通过日常语言交流与实践观察所完成的知识传承功能,反而越来越被人们忽略,当学校不断地发展,规模不断地扩大,不同的学校与专业不断地分化,人们对通常学校所进行的知识传承功能的重要性越来越认可,而通过社会日常语言交流与人类自身实践观察所完成的知识传承的作用,人们就渐渐地忽略了,到最后,可能都不再认为其存在重要性了——但是,我们需要理解的是,当人类的知识传承看似越来越依赖学校进行专门化与系统化的教育的时候,我们依然不能忘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通过语言的动态交流、以及人们在实践层面的那种直观观察所完成的知识传承功能,依然是人类知识有序传承的一个极端重要的方面,而人类从小所学习语言的那种形式,依然构成人们对社会建立理性理解的最重要的一种知识传承方式,我们需要对它们在知识传承方面的重要作用,不再忽视,而要对其进行理性与深入的考察……
任何宏观秩序,本身都是微观秩序的集成——即若干个微观变化在感性中的集中呈现而已。离开了微观秩序的有序性,就不能谈宏观秩序的有序。物质世界的有序也好,生命世界的有序也是。社会运行的有序也离不开对微观秩序的考察——但如何考察社会秩序的有序性——这是一个问题。即建立什么样的维度来考察人类社会运行的有序呢?从微观层面而言,人类的一切社会秩序,都是人们力量运行的有序——但人类的生活秩序、经济秩序、政治秩序、学习秩序、交流秩序——其有序的认知范式如何生成呢?
首先考察人类的生活秩序——我们知道,生活秩序是人类通过有效地使用他们创造出来的资源来满足他们的生活目标——这样,生活资源的效率问题,就与社会成员所追求的生活目标的价值有关。一个生活目标,在每一个成员里的价值,就决定了他使用这些资源的效率。因为相对于这些资源的使用价值,资源的成本对于社会成员而言是可以认知的——通常人类所使用的资源是有价的。很多的资源是他通过市场的购买而获得的,这样,他就能够通过价格上来知道这资源的价值。当他在追求特定目标的实现的过程中,使用什么样的资源来实现他的目标,他自己可以自动地匹配其价值。只要他觉得使用这资源来实现他所追求的生活目标是物有所值的,那么这个行为就是有效率的。即个体可以自由地评价他所追求的生活目标之价值——这是自由的最重要的内涵。每一个人都可以评价他所追求的一切生活目标之价值,也可以评价别人所追求的生活目标之价值——但当个体自由支配 其资源来实现其价值时,却是不容别人干涉的,他有自由支配其所拥有的资源来实现他认为有意义的生活目标——当然,可能别人认为这样的生活目标是没有价值的,但仅仅限于对其进行评价而已,他是不能强制他人改变他的生活目标去实现自己认为的价值目标的——即张三对李四的影响,只限于他说服李四,自觉地认同他认为的某目标,而没有权利强制要求李四放弃某一生活目标,而去追求另一生活目标,因为对自己生活目标价值的确定,是社会成员个体自由的选择,是别人无权干涉的……
即人类的生活秩序的有序生成,在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确定他所追求的生活目标,并且有序地安排他自己所拥有的资源去追求其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这是个体自由的最重要的范畴。如果离开了这样的自由选择,我们就无法说这个人的自由是造物主所赋予的,而是在社会广泛的合作中,有人通过某种强力而剥夺悼了他的一些自由的选择。如一个人可以通过某种强制来让其他社会成员选择某个生活目标,一旦这个社会成员拒绝选择,就对他施加某种强制——限制他的自由行动、限制他的经济权利、限制他的政治权利、甚至威胁其人身安全——如果一个人被其他的社会组织、成员所胁迫而被动地选择某一个非他自愿选择的目标,作为他生活目标里的必选项——这就是对个体自由的干涉,这就构成人类生活行为的非理性的社会压力,是在人类社会合作中需要首先规避的……
人类生活行为的有序性——就是个体的社会成员有序地使用自身所拥有的资源来追求其生活目标的最大限度的实现,从而既使得个体自由得以实现最大化,也使得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最大化。通常这种资源的有序的使用,在一般的情形是,是通过家庭而有序实现的。即家庭是很多合作体实现其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的基本形式,也是个体自由最大化的实现形式。我们还需要对人类的家庭这一基础的社会构成要素进行考察,理解人类家庭所承担的最重要的基础的社会功能。其中就包括对社会所创造出来的资源的使用的效率最大化——这是通过家庭而有序实现的。即当人类在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他们就有激励最大限度地从与自然的互动过程中获得最多有用的资源,这是人类与自然互动的追求。但人类实现了与自然互动的资源获得最大化之后,他们同样需要实现资源使用的效率最大化,而这种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主要就是通过家庭对资源的有序使用而实现的。家庭作为一个基础的社会组织,其所承担的核心的社会功能,使其在人类社会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所以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单独的考察……
当然,人类最重要的是经济行为之秩序——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在一种社会动态的互动过程中所自动地实现的。但这种动态的社会经济互动,却存在非常多的非理性行为,我们需要仔细考察人类经济行为中的理性与非理性因素,理解人类经济行为中的秩序观念中所隐含的文化内涵,并进一步理解,人类在运用自身力量——尤其是公共支持力量——来对人类的经济行为进行约束的时候,其所造成的那种深层的影响,究竟有没有偏离人类所追求的那种文化目标。如果人类所使用的力量,在现实的运行过程中,偏离了人类文化观念里的经济秩序,而构成了另一种利益格局——而这另一种利益格局,构成了我们文化观念里的非理性的经济秩序——我们就需要理解,这种内生力量所导致的利益格局的偏离,究竟是文化目标本身的问题,还是社会全力力量运用的无序?这是一个深刻的认知问题。在这个认知问题上,我们需要理解社会合作力量,在追求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如何规避社会公共强力的约束,而追求自身目标的有效实现?而社会公共强力本身,又是如何使用其约束力量的?这种约束力量究竟如何使社会内生的逐利的力量产生了怎样的偏离?这些相互的影响,决定了社会经济秩序的有序性与非序性的文化观念的认知,也决定性了政治力量运行的有序性及无序性的认知……但这会导致我们在认知上进入一种混沌态即无法确定某一种秩序态的正当性——我们就无法理解这种政治力量与社会力量的互动的正当性的源头……所以我们需要理解,人类公共目标文化正当性究竟应该如何有效地生成——然后才能进一步理解,人类社会合作体的内生力量与政治力量如何根据这个目标的正当性与公共力量的授权方式而互动,所以我们其实需要最初确定人类文化目标的正当性,才能构成对人类经济秩序正当性与政治秩序正当性的那种理解……
人类的经济秩序,是社会秩序的真正核心——因为人类生活目标的有效实现,是离不开经济利益的支持的,如果没有经济利益的有效支持,人们的一切生活目标就都会落空。但经济利益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人类通过创造与交易而在社会广泛的自愿合作体系中实现的,而这个广泛的创造与交易的社会合作体系,就构成我们现在一般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秩序——通常我们认为市场经济秩序是有效率的,人类其实在他们的历史上实行过很多种不同的经济秩序,最终发现,自由市场的经济秩序是最有效率的,也是得到几乎人类理性思想者一致认同与推崇的。但是反自由市场经济的学者依然认为,市场即使是能够使社会合作在大部分情形下有效率,但市场其实不是万能的,对市场的适当的管制、或者通过人类理性的计划,能够使得市场经济的某种盲目性得到纠偏,因此有计划的市场经济才能使人类的合作达到最优——因此诞生了人类对经济的宏观调控的思想。但是,市场经济,从其最深远的本质而言,其实是非盲目的,但由于人类理性能力的有限性,有时候,个体的非盲目性与方向的清晰性,使得其作出的选择,在整体的合作结果而言,却呈现出某种盲目的特性,这是人类的思想者对自由经济进行诟病的有力的理由——人类的思想者或者政治家就尝试通过计划的形式,想对这种个体理性与整体合作的非理性进行纠偏——但是,最终发现,人类反而限入了非理性之中,这是因为,人类一旦需要对个体自由的选择进行某种约束,以实现其整体运行的理性目标的时候,他会发现,这种整体的理性目标却无法有效地抽象出来,而对个体自由的约束却是明显的,这导致了个体在这种约束力量的影响下的反动,这种反动,通常会让计划所希望实现的目标,在其实现过程中出现了额外的变量——这种变化就是个体在实现这个公共目标过程中,与他的自我利益的冲突所产生的其他可能的行为方向,从而导致计划经济成本的增加,与计划目标实现之落空——这些复杂的社会互动,导致人类计划经济的破产——这需要从对个体与社会互动的基本技术上去考察——个体在有序支配自身资源的时候,他会面临社会变化的非确定性。这种非确定性会导致个体行为的非确定性,这种相向的非确定性,会导致社会特定变化目标追求的落空——无论是个体目标也好,公共目标也好——但是,如果是个体自愿的决策,我们就会发现,个体在这个过程中会体现出更高的理性,努力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但如果是对公共资源的计划,我们就会发现,那些计划者并不需要承担其决策失误的损失,因此他们并不会有激励使这个计划目标落空的事实下损失最小化,而是听任其目标的落空,或者追加更多的资源来实现其目标,从而使得计划经济事实上长期处于某种低效的合作状态中——这是我们所看到的人类计划经济的一般情形,相比于市场经济里个体决策失败的那种降低损失的激励机制,在计划经济中通常并不存在,因此计划经济常常需要到资源被耗尽、无以为继的情形下才会被动地中止——这是计划经济的低效之处……
什么构成人类经济秩序的理性与非理性,是我们需要重点考察的认知方向。人类经济的运行,是人类文明秩序演变的核心方向,经济秩序进行非理性轨道,会使社会内生的冲突不断地加剧,因此考察人类经济合作过程中的理性与非理性,理解人类产生理性经济秩序的一般技术与其优劣,是对人类社会认知建立真正深刻理解的方向。如果你想理解一个社会运行的理性,却不能清晰这个社会经济秩序运行的理性,那你对社会的理解,就会停留在肤浅的层面,因此对人类经济秩序的理解,构成我们对社会秩序理解的最核心的层面……
如何理解人类的经济秩序——人类经济秩序的理性与非理性,在文化层面上是怎样生成的,其原始的推演路径如何去有效地构建——这成为我将要在这个思想系列里着手解决的问题。即我希望能够对人类经济合作层面的社会文化合理性产生建立起一般的方法,从而使得人类能够理解一般的人类经济秩序的理性究竟是怎样有序地生成的,我们在认知层面应该如何去解构——其实离开了对方法论的理解,我们是无法真正理解人类的文化合理性的,所以建构起理性的对人类经济行为认知的方法论,是至关重要的……
政治秩序同样是人类社会秩序里的核心。政治秩序深度地介入了人类的经济秩序之中,成为人类经济运行过程中的重要成本,也构成人类经济秩序非理性的最主要的力量源泉——即人类的政治力量,长期使得人类的经济秩序陷入了非理性秩序之中而无法自拔。当人类理解他们的经济秩序的时候,如果不理解人类政治力量运行的理性,其实他就无法真正理解什么是人类理性的经济秩序,人类的政治秩序,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人类经济的利益格局,离开了对政治力量的理解,就无法对人类的经济行为进行真正的效率与公平的考察——如果要让人类的经济行为真正有效率,也真正有公平,那就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政治行为有效率并且能够保障公平——离开了对政治行为的效率与公平的考察,就无法确定人类经济行为的理性与非理性——所以我们需要深度考察人类的政治秩序。
政治秩序是人类社会秩序的核心——曾几何时,政治成为主宰与支配社会一切行为的主要的力量,一切社会力量的运行,都需要与政治秩序的要求相呼应——如果一种社会力量的运行,胆敢偏离力量运行的方向,我们就会发现,这种社会力量的运行就立即会受到政治力量的强制打压——但是,越是在政治力量这样占有主导地位的国度,我们就越能发现,社会力量的运行,是不是偏离了政治力量的方向,并不是由政治力量在公开的层面所声称的认知来决定的,而是由政治高层的决策人物来决定的,而这种政治高层的决策人员,最终会发现,只是某一个具体一社会成员的个人意志而已——这种政治秩序,通常在人类社会被称为独裁秩序——独裁秩序其实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一种非理性秩序,但这种秩序,却主宰了人类历史的运行数千年,并且这种秩序的运行还会继续下去,在很多的国度,这种政治的独裁秩序具备强大的生命力,人们即使普遍认识到这种秩序的非理性,但这种秩序却根深蒂固地运行着,无法打破,很多对这种秩序持反对意见的社会成员,却纷纷被这种秩序的力量所打败,无法撼动这种秩序在社会的有效运行——即使民主的机制在当今世界成为了某种主流的意识形态,但我们依然发现,这种独裁式的非理性的社会秩序,依然在这个星球上大行其道,成为人类社会秩序里一道另类的风景——而曾几何时,它们是一道普遍认为具备深度合理性的社会秩序的标准样本……
人类政治力量运行的非理性,会导致政治秩序的非理性——而政治秩序的非理性,会进一步导致经济秩序的非理性,生活秩序、知识传承秩序与交流秩序的非理性——而这种非理性秩序生成的源头,就源自于政治秩序的非理性。所以一个社会,如果要确定其秩序的理性与否,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其政治力量运行的理性与否——当其政治力量运行是非理性的,我们就会发现,其整个的社会秩序就必然陷入非理性的陷阱之中而无法自拔——而政治秩序如果是理性的,则经济秩序、生活秩序、知识传承秩序、交流秩序即使会有非理性的成份,但是这种非理性会受到其他社会理性力量的反动,从而无法持久。但如果政治秩序是非理性的,其他社会秩序的非理性力量,就自然地会与政治力量结盟,从而使得其非量性的力量得到了政治这一强大的公共力量的支持,结果导致其他社会理性力量的反制无效,或者这些反制力量会遭到政治力量的压制,从而使得其它社会秩序里的非理性力量无法得到有效的反制,这就会主导社会非理性秩序的长期运行——如中国在社会各个层面长期存在的潜规则,本身就是一种非理性的社会秩序,但这种潜规则,由于得到公共力量——即政治力量的有意无意的纵容与支持,因此潜规则长期大行其道,无法从我们合作的土壤里得到纠正,因此就一直在我们的合作体里根深蒂固地运行着,导致了我们合作体里经济运行的高昂成本——这是我们需要对人类政治力量运行的理性与否进行仔细考察的原因,只有理解了人类政治力量对整个社会合作的效率与公平的那种深度影响之后,我们才能真正切入到对人类政治力量的那种理性层面,对其建立真正理性的认知……
政治秩序的文化合理性的推演路径与政治理性认知范式的产生,是认知上一个非常艰难的地方——我会在接下来的推演中,努力建立起人类政治运行的恰当的认知范式,从而使得我们对人类政治力量的有序运行,能进行清晰而理性的解构——这是我个人思考尤其着力的地方,也是我对人类文明进行深度探索的一个基础方向……
我们来聊一聊人类之学习秩序——从对人类行为之考察而言,我们是无法离开对这个变化世界的认知而展开其行为的。人类的任何行为的展开,都基于其对变化世界之认知。人类对变化世界之认知,既有对自然的认知,也有对社会的认知——尤其是人类的社会认知,是基于其合作体系而重新建构起来的,是与人类的自然认知完全不同的知识领域——如果人类不建立起有效的社会认知,你就无法想象社会秩序有可能被建立起来。离开了社会认知,人类就只能在自然的秩序态下生存和发展,也就无法奢谈什么文明。当然,无论是古典文明,不是现代文明,其实都是在社会认知的基础上有序演绎的——并且社会认知也是在人类的合作过程中自然地产生与演绎的——因为人类离不开合作体系。而合作就必然存在人与人恰当互动的方式,这些恰当互动的方式就会沉淀为人类在同类行为展开时的某种借鉴,并最终成为一个合作体里的共识——我们就会发现,无论什么样的人类合作体,都会自然地生成相应的规则体系——而当规则体系得到一定的发展,人们就会寻求这些规则体系的合理性认知——这就进入了人类的文化建构的确层面,即人类的文化合理性本身就会随着人类规则体系的自然的产生而跟进——上帝并不告诉人们应该如何行为,人类需要自己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合理性——这就是人类文化产生的根源……
无论是人类对自然的认知也好,对社会的认知也好,其实都是一种后天的认知——后天的认知,意味着无法通过先天的遗传而自动地让人们获得——所有的社会成员,当他带着哇哇的啼哭而来到这个世界之上的时候,他对人类的一切知识体系——本质上是无知的。就象早期英国哲人们所持的白纸说——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就是一张白纸,需要我们在这张白纸上输入人类的知识体系,才能构成人们的认知——如果没有人类的认知,则这个人可能就无法在社会中与他人进行有效的互动。所以对人类知识的有效传承,是每一个社会都必须解决的问题——知识传承的有序,是社会秩序里的一个基础的秩序。一个人所受到的知识,构成他与社会互动的形式,因为是认知在指导他的行为展开。任何的社会成员,离开了认知的指引,他就会在社会到动中陷入某种混沌状态之中,你就会发现,他在社会活动中寸步难行——所以只有拥有了适当的认知的个体,才能与社会进行有效的互动,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古典时代的成人仪式,本质上就是社会对那些掌握了适当的社会知识体系的成员的一种接纳,承认他的社会成员的资格,从此后社会成员与其的互动,就是成人之间的那种责权利对称的互动,而不再将他视为一个孩子——如果一个人被人视为孩子,其实是一种贬义,那就意味着他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还没有充分掌握社会互动的规则,无法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也就不会在社会利益的分配过程中,享受与成人同样的权利……这些,只有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才有资格享受。人类的知识传承,在传统的社会里,主要是通过家庭的教育来进行,而家庭教育的主要部分,其实首先是通过语言的学习进行的,一切幼儿都从学习语言开始。而语言本身就自动地携带了人类的知识,在不断的语言的学习过程中,幼儿不仅掌握了与人交流的必要的语言工具,也自然地习得了语言中所携带的自然与社会认知,当然这些自然与社会认知,还需要在日常动态的互动过程中,通过实践的形式得到确认——孩子会在日常与父母的互动中,经常被父母纠正他通过语言习得的知识的那些错误,而在这个不断的错误的纠正过程中,孩子渐渐地理解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互动的那些知识……这些知识,也构成日常人类社会互动的重要的知识形式……
传统社会里的知识传承的有序,主要通过家庭与社会的那种语言学习与日常动态的互动来完成。当然也有很多专门的知识,需要通过长期和专业的训练才能充分的掌握——如中国古代的四书五经——其实是我们传统的文字书写体系,主要是依赖传统的经史子集的传承,而这是需要大量的专门学习的,这是中国社会最重要的阶层——士阶层的主要的知识体系,他们的知识体系与日常人们吃穿住行的那种平常的生活需求是不同的,他们的知识体系是对社会文化合理性建立理解的重要的知识类别,这类知识体系,是为了构建社会运行的合理性而思考的,是人类最重要的伦理学知识,是中国传统社会顶尖的知识精英才掌握的知识——但这套知识体系,与人们的日常的生活常识是有区别的,他主要为了建构有效的社会秩序而思考,是人类的伦理学体系——而任何社会还有另一类知识体系——即技术传承,也是一个社会合作所需要的知识体系,这些知识体系,中国很少有专门的学校进行传承,他们通常是通过学徒的方式,以师傅教弟子的专门的路径进行传承的,这一类知识体系,同样与人们日常生活需求的满足密切相关,在传统认知里是形而下的知识体系——这种对中国传统社会知识传承的考察,其实是很有趣的。我们会发现,中国士大夫阶层所掌握的,主要是社会运行的伦理学知识,他们依赖这种伦理学的知识体系,来建构社会合作规则体系的合理性,从而产生了社会运行的最重要的调整合作力量的规则体系的调整技术——这与现代现代规则体系的产生和调整是有着很大的不同的,我们留待在对人类规则体系的生成路径上去进行探索……
现代社会对知识体系的传承,相比与古典时代有了很大的差别,那就是人类知识体系变得极端复杂,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而古典时代甚至自然与社会的特征的分别都没有有效建立起来——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天人合一,从这个观点的产生,就说明我们古典时代的认知里,对自然的演变与社会的演变其实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特征分别的,就如同中国五行生克的理论一样,中国传统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的理论,本来是一种自然演变的理论,这种自然演变的理论,从直观层面上有着简单的合理性,但我们将其视为一种自然演变的最终极的理论,并且将这种理论引入社会发展的过程之中,将一些自然的变化特征与社会特征建立对应,从而建立起社会演变的五行相生相克的循环演变路径,这就是对自然变化与社会变化在认知上的淆乱,当然这样的认知,肯定无法将人类社会的认知纳入理性之域……
现代社会产生了大量的学校来进行有序的知识传承,并且学校还分不同的等级,每一个人从不同等级的学校毕业,所获得的学历资质都有差别——这样,我们就可以对一个社会成员通过学校这样的知识传承路径所获得的人类知识进行某种程度的量化理解。如一个人是小学生毕业,我们就知道他接受了六年的专门的学校教育,而如果一个人是博士毕业,我们就知道他接受的专门的学校教育长达二十二年……这种量化使得我们能够对不同的社会成员的教育水平建立直观的认知,比起古典时代,人类的知识传承是通过语言来习得的,不同的社会成员所生活的环境的差别,其所掌握的知识体系就无法量化,人们就很难掌握一个人的知识水准——但是,现代社会的学校教育,使得我们能够看到他通过学校所获得知识的一般内容,却无法理解他通过社会语言学习与日常动态交流所获得的知识的内容——而这依然是人类知识传承的最重要的内容,尤其是这些内容大部分与人类的社会运行规则密切相关——我们如果分析学校教育的知识内容,就会发现,很少有关于社会合作的规则体系的那些知识,我们在学校获得的,要么是纯粹的技术,要么是人类曾经的历史知识,或者人类的一些文化建构的内容——通常与伦理规则密切相关,而对人类现实生活中的那些规则体系,我们其实基本无法从学校的知识体系里获得,而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接触——人类对规则体系的认知,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其实还处于混沌阶段……
最后我们来谈人类的日常交流秩序——人类一切行为的展开,尤其是合作行为,都需要一个基础的行为——那就是人类的交流行为。即人类的交流行为构成人类所有行为展开的基础。离开了人类的交流行为,人类是无法进行有效的合作的。当然,人类的行为展开,有认知的背景,而一切的认知都是通过学习来获得的,而学习行为,如果没有有效的交流行为,就无法完成。而人类对社会建立合理性的理解,需要有事实基础,以及基于事实基础上的对变化的认知——而这些事实的获得,绝大部分需要通过交流才能实现。人类的阅读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交流行为,即书写者与阅读者的间接交流——这些交流,既有事实的交流,也有认知的交流。所以交流行为,其实构成人类合作的最基础层面的行为——是人类一切文明成就取得的基石。所以人类交流行为的有序,就构成人类社会秩序的基础与地层。如果人类没有有效的交流行为,你将无法进行有效的合作,也无法获得充分的事实,当然就不能产生理性的认知,同时,没有有效的交流行为,人类的知识就无法传承,人类就会在无知中盲动,而无法使其行为进入理性态——交流的有序,是人类社会合作的一种基础的秩序,如何理解人类社会交流的有序呢?我们需要从交流所实现的不同的功能去考察,无论人类的生活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与学习行为,都是在交流有序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流的无序,你无法理解人类政治行为、经济行为、生活行为、学习行为的那种有序,因为,当基础层面是无序的,在基础层面之上的秩序,就当然无法进入正常的秩序态……
当然,人类所有的秩序态——都不是完全自然的演变方向,而是自然的力量与人类力量所形成的某一个变化的特定方向——但这个变化的特定方向,还与人类力量的某一个规则确定态有关。我们会发现,社会秩序还可能走向人类力量偏离规则而形成的特定方向,如果从与自然秩序的不同特征考察,这依然可以认为是一种社会秩序,因为它介入了人类的合作力量,但却不是人类规则所期待的方向的那种秩序——这样,在人类的社会秩序中,就产生了二种秩序——理性秩序与非理性秩序,而这二种秩序的特征,我们又应该如何去考察呢?因为无论是理性的秩序也好,非理性的秩序也好,其实都与人类的文化合理性的认知有关。一种文化合理性认知里的秩序,可能是一种理性秩序,但当切入另一种文化合理性认知之域时,我们就会发现,它同时就会被认为是一种非理性的秩序——这样,我们对秩序的理解,就与人类的文化合理性的理解密切相关——那么,如何理解人类的文化合理性呢?这就需要进入对人类的文化创造的理解。而人类的文化创造又怎样确定人类行为的合理性呢?我们需要从人类对自由的追求谈起……
这是一个复杂的追溯路径——人类需要自我创造其行为之合理性,这说明人类的文化合理性建构,从本质上是由人类所建构起来的,那么,如何才能获得人类文化合理性的那种正当性的共识呢?这需要一个认知路径的艰难探索……我们也许需要将视角投入人类的文化创造之中……但在此之前,我们需要继续理解人类的秩序观念,即什么是人类的理性秩序与非理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