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人类个体在面对利益冲突进行行为选择时最主要的是依赖个体理性,但直觉有时候对人的理性的助益是十分重要的。我常常借助直觉和常识来寻找思维理性的适当路径。而直觉更多的来源于人类的感性。

感性对个体的生存质量而言是十分关键的。人类的幸福感有多少源自感性的成分呢?这是一个无法量化的问题。我们现在有一个非常时髦的词汇叫文化多元,我并不清楚有多少人能够对文化多元的社会实践有清晰的理解。而在我个人的字典里,文化多元化正是人类社会理性对个体感性千差万别的一种宽容应对,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征。

通俗而言,所谓的感性就是个体基于自身情感、自我审美观点甚至是没有理由的爱。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就是文明体对个体独特喜好的通俗认可。喜欢游泳、热衷于登山、爱看文艺片、乐于收集千奇百怪的石头、做一个奇特的发型、和几个好朋友划拳喝酒、用玫瑰色的窗帘、迈步于林间小径……人类的个体爱好千千万万,可以说每个人的喜好都不是完全相同的,允许这样的差别的存在,即允许文明体里的个体有自由追求自己幸福感觉的权利!

当然,人类无法把自身行为的感性与理性截然分开,二者是互相杂揉的,理性行为里隐含着感性的因子,感性选择里不可能没有理性的元素。也许我们只能这样判断,某种行为里感性多于理性,而另一种行为里个体更多的受制于理性的因素而不能放任自己的感性需求。

社会无法通过理性来规范人类的感性行为,或者这样的行为成本极高,尤其是涉及到个体关于感性的独特的幸福体验,是文明体其他个体所无法理解也无法体验的。但是人类文明体出于合作的需要,必然对人类的一切行为进行恰当的规范!社会规范是通过激励和压力双重因素来起作用的。激励机制是对社会认可的符合社会理性的行为的正向引导,而压力是对社会有消极影响行为的抑制机制。那么在对个体行为指引上,社会必然提供一整套的文化解决方案,即通过复杂的价值排序以让个体认识到某一类的行为是好的、值得提倡的,而另一种行为是不好的、应该放弃的。通过大众对这样的文化判断形成社会共识,从而在面对一个个复杂的个体行为时,社会可以方便地形成一种普遍的认同或压力并传递到行为者本身,使个体产生调整自己行为的激励与压力,以期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普遍的社会规范!

这种社会文化解决方案的源头是社会理性。社会对个体的感性行为其实是借助于社会理性来进行规范的,但是必须借助个体自身的理性力量。道德的激励与压力即是一切文明体里存在的普遍的社会文化规范。这种规范在古典社会里是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其深层的社会根源是古典社会文明体自身的管理十分薄弱,对个体行为信息的收集能力受到限制,古典社会本质上是资源匮乏的社会,无法匀出有限的资源来进行更多的社会管理,并且同样受制于信息传播手段的低效,这样期待对个体理性进行规范以符合社会理性的管制行为,会由于管理阶层群体的自利的激励,导致更广泛的个体理性与社会理性的分离,即古典文明里的社会管理不仅不能达成它的目标,反而会和他希望的初衷背道而驰!这是我们在一切古典文明体系里可以轻易发现的显著表征!

对于古典文明时代的知识分子而言,他们面临的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毫无疑问,他们肩负着使文明体健康、有序、稳定、长期发展的艰难使命!他们所期待的理想的社会是,匮乏的年代大家能够和衷共济,共度时艰。和平的时代大家能够和谐相处,其乐融融。他们由衷地希望提升文明体的整体合作效率,使有限的资源恰当地配置到更适当的位置,使文明体里个体生老病死的每一个生命阶段都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是他们最为担心的问题,因为事实上他们期待达成他们目标的有效手段受到古典文明体里人类的认知、技术、组织等多重落后因素的强大限制。

他们首先想到借助的力量是个体理性的自觉行为。大家可以想象,个体理性的自觉行为如果得到充分利用的话,我们人类社会面对的不确定性就只有自然了。那么人类的思想者确实可以长长的吁一口气了!有一句歌词:如果人人充满爱,世界将会更美好。其实岂止是美好而已,这世界简直是完美了。看看我们的先哲们对这种人类自觉理性的期待吧。大同社会里就有这样的精彩阐述:“物恶其弃于地也,不必出于己。”孔子云:仁难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墨子主张人要“兼爱”,说人之患在不“兼爱”……我们不必再多推演,古典文明里对人的道德要求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

贺道圆 Daoyuan He

贺道圆,总体哲学网站的发起人和维护者。承担父亲贺君山在海内外思想著作的发表责任,并主持“什么是文明”和“人类文明研究”等栏目,系统阐述以自由、公平、责任和协商为核心的文明观。希望通过哲学、制度和政治的结合,推动人类文明未来的反思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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