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自愿的达成需要运用一种广泛的智识力量:个体的理性。
在上面所列举的一些事例中,我们会发现也许农民的知识含量是较低的,但是他也必须明白,什么时候该整理田畴,清除杂草,什么时候该下种,如何下种,什么时候该插秧,插下的秧苗如何成活率才高,什么时候该除虫,该卖什么牌子的杀虫剂,什么时候是收获的季节……其实即使是人类文明体里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工作,需要调动的知识量也是猴子或其它动物永远也无法企及的。更不用说,老师、政府官员、医师、科学家所需要调动的复杂知识,所需要面对的复杂局面,所需要利用的复杂理性……
但是人类社会的个体在文明体里的行为仅仅只需要运用这些具体的技术知识吗?这是远远不够的,一个文明体里的个体需要运用到的知识比这里所提及的单纯的技术知识要多得多。仅仅掌握技术知识永远无法在人类社会里自如地生存下去。
我们在前面已经简单地推演了人类语言的产生,那里我假想了一个人类合作狩猎的场景。当然即使是早期的人类文明体,他们可能的场景也远比狩猎场景要多得多……人类文明体的本质是一个庞大的合作体系。那么这种合作体系建立的前提条件是文明体里的个体必须有一种相互交流的方式,彼此之间的意图表达必须要相互理解,这是人类社会语言产生的先决条件,当然这也是人类社会语言产生的社会条件,即大家天天生活在一起,彼此相濡以沫,相濡以共,渐渐的彼此理解程度增加,对声音、手势、动作的意义在彼此协调的过程中慢慢的取得共识,对于活跃在文明体周边的共同事物的指引,通过慢长的社会实践,终于取得文明体的共识,语言在这样缓慢与艰难的进化中破壳而出,而语言一旦产生,即拥有它自身的力量,这是个体新增的表达的力量,无数的个体的自我欲望为语言的发展添砖加瓦,语言终于取得它在人类社会的独特地位!语言成为人类社会最重要、不可或缺的知识载体!
人类通过语言这种新兴的形而上的工具,传达意义,表达意愿,相互沟通,建立对自然的简单而相通的理解,也建立对人类合作关系所需要的最基本的规则体系,这一切,都慢慢的成为共同体里公认的规范,成为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循的规范,这样共同体里每一个个体由于规范的存在,他的行为的可预期性就增加了,人们可以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行动,不确定性减少,同时,如果他的行为不符合预期,意味着他脱离了共同体约定俗成的规定,如此他会受到共同体里其他成员的谴责,有强大的压力存在要求违背共同体规则体系的个体改变他的行为方式,以符合大家共同的预期。社会整体变得理性和有序。于是文明体的日常生活走上秩序的轨道。社会习俗与规范在这种慢长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不仅成为共同体的公共意识,也成为个体的知识规范与日常生活的行为指引。
天长日久,人类文明体的秩序模式得以建立。人类的文明艰难地破壳而出。
实际上我们已经无法复原远古时代的人类文明。它是否象霍布斯笔下所描绘的那样充满了野蛮与暴力,还是象中国想象的那样,充满了秩序与理性?或者在二者之中,即既有暴力的阴影,也有理性的制约?对于开始脱离愚昧与野蛮时代、草创人类文明的初期,我们的先人们是在一种怎样的生存状态下一步步地艰难走过?除了想象,我们其实没有第二条道路。那些先人们留下的遗物,只能让我们对他们的技术能力的理解比较有把握,而无法清楚他们的社会关系是天然的简单还是也已经象我们今天这样极端复杂到几乎不可认知?即使我们发掘出一具七千年前的十七岁少女的尸体,可怜的她遭受十数种残酷酷刑而亡,我们也不可以草率断定,这究竟是先人们本身残酷的野性,还是在艰难与恐怖之中人性的偶然扭曲?这一些,也许只能在我们的想象之中,成为人类文明史肇始阶段永远也解不开的千古谜团!
包括社会规范在内的人类知识体系是在艰难的摸索之中诞生的。人类并不能保证自己的知识体系在这种摸索过程中就自然符合他们的观察对象,也不能保证这样建立起来的规范体系就理所当然地符合人们所渴望的公正原理。但是建立这样的认识是必要的:不公正的规则比没有规则对人类文明体的伤害更小,对文明体的有序发展作用更大。我们并不能因此苛求我们的先人,他们必须有一个对理想文明体合作模式的探索过程,这个过程将是慢长的,并且随着合作体过程的稳定建立,这种对合理规则的探索因为合作体里现有规范的获益阶层的阻力而进展缓慢。并且人类最早的思想过程也并不能马上认识到,这种对文明体自身合作基础构成危害的文化冲突,其本身可以通过规范的调整与人类合作时信息交流的方式得到改进与提高。他们一开始就将目光瞄准了个体:实行人类规则体系的群体,将这种文化冲突的错位归咎于这些文明体里个体的道德不自律。
这个过程是慢长的,今天我们依然有太多的人保持这种漫延了数千年的成熟的思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