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暂时撇开了公平、正义与效率这样的对人类文明体进行理性考察时的顶级观念。当然最早的文明体的建立,其解决方案的确定当然符合当时文明体里绝大部分人对公平、正义与效率这样的知识认同的。伴随着文明体里实践活动的逐渐展开,各种实践后果的渐次呈现,人类活动本身的知识积累导致了对先前公平、正义与效率的重新评估,于是产生了对这三个观念的新的认知,这种新的认知自然提供了一种知识的力量,为人类文明体的演进提供了知识的指引。当然这一切我们留待后面去展开。
这里我们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国王与人类文明体里高阶层的人士并不是文明体里个体力量最大的,但是为什么一个大力士会跟在弱不禁风的国王的后面,充当他的保镖呢?这在狮群与猴群里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在人类文明体里却是平常的常识。
这是人类文明体里的独特现象,即国王并不会因为他体力的弱小而失去他在文明体里当然的高贵地位。奴隶不会因为他的孔武有力就可以取代主人在文明体里的位置。人类文明体里秩序的建立为个体在文明体里恰当的位置提供了一种新型力量源泉:以知识背景为指导的合作体里每一个个体的共同认同,是一个文明体里复杂秩序得以有效维持与运行的基础。
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过去现在所有的人类文明体里各种复杂关系得以维持、社会高低贵贱的地位得以存续、各种复杂的资源分配方式得以认可、各种各样的人类生存资源的归属不至于错乱、每个人的位置与行事方式不会随意淆乱和不定而是保持相当的稳定延续性……社会秩序是内生的,在每一个个体自身复杂的知识背景的指导下,大家有序行动,忙而不乱……这种秩序性是我们构成对一个文明体得以理解的先决条件。
每一个文明体里的个体,除了尚需要教育的小孩、神经病患者与白痴,其他所有人对于自己的角色定位是很清楚的,每一个太阳升起的早晨,他们开始新的一天的生活。他们井然有序地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在文明体这个大的秩序规整之下,他们自身的小秩序也得到有效的遵从与守护。如果奴隶企图逃跑,主人既可以自己追,也可以大声声称奴隶的非法行为,于是整个社会里便会有许多自觉行动的个体一起帮助主人来逮住这个不安分的奴隶,交给主人执行他应得的处分。一种强大的社会合作力量限制了生存在其中的个体企图超越自己在合作体里本分的行为。每一个人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来就如此,当然今天也不会例外。中国法家里有法、术、势,那种势,本质就是合作体里所有个体所共同认可的个体适当行为规范。这种强大的全体认同的力量,是秩序得以有效运转的内生的力量,是文明体里最强大的存在,一切试图挑战这种存在的个体,本质都是想混乱合作体里的每一个个体与生俱来的合理认知架构,遭到社会的集体反对是理所当然的。
仔细考察一切的文明体,便会发现文明体里对生存于他内部的每一个个体都有适当的行为规则的限制,也有生存资源获得的明确解决方案,这二者是缺一不可的。一个奴隶,他的日常行为由主人支配,那么他的生存所需要的资源当然也由主人提供。巫师有他的社会作用:治病、预言、文化观念的判断、对正义进行裁判……当然不同的文明体里每一个个体和每一种职业的生存资源的来源都不尽相同,但是满足最低限度的生存资源是必须的,否则这一个个体将无法得到存活下去的基本条件。当然更多的是比生存资源更多的社会柔性需求的满足,这种满足程度的高低与多少,就决定了个体在文明体里的地位。可以想象,奴隶所得的资源是最少的,也许勉强维持生命的存续,要想有奢侈品的享受几乎不可能(也许希腊与罗马有些奴隶是一个例外),而国王是一个文明体里有权享受最多奢侈品的个体。这在人类大多的文明体里似乎是一种大家约定俗成的认知,没有多少人会觉得奇怪。即使在今天自由平等与博爱观念普遍进入每一个个体知识储存的时候,英国王室的大婚依然成为世界上数十亿人瞩目的盛事。这既是一种历史的传承,同时也是人类对自身文明演变过程曾经普遍存在于人类观念里的知识认同的习惯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