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明之考察(59)——确定性(六)

土地对于一个文明体本身来说,太重要了。因为它是保证文明体健康有序和长期发展的一种核心资源、基础资源。所以每一个文明体对于土地资源分配的解决方案都是复杂的,关于土地争夺的情形也是相当多的,对这种争夺的解决是每一个文明体必须面对的重要的社会问题,不可能回避。

对于土地分配方案,由个体与集体来行使,都很难保证长久的稳定和实质的公平。因为制度的设计永远由一个相对静态的时代来做出,而这样的时代土地、人力以及相关的土地利用技术与土地分配观念,都不会是一成不变的,但人类在考虑这种制度的设计时,是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来为未来的变化留有余地,以便为将来的冲突提供解决的模式的。即使有这样的意愿,但后人愿不愿意遵守他们预留的解决方案也成问题:毕竟时代与观念的变化,后来的人对于先人基于他们价值认同而预留的解决方案一定会与后人的理解相歧异,这是人类社会普遍的情形。

假设由集体来行使分配的权力,如果我们考察中国这种文明体里有明确记载的北魏均田令,我们就知道这种土地公有的分配制度是社会大动荡之后的一种社会资源重组。这实际上既是一种分田制度,但其本质更是一种社会大混乱之后的有效组织,只是其中分配田地是核心的内容。那么不同地域里生活的人们必然面临一个分界问题。这种分界在当时是较为容易的,因为大混乱之后人少地多的情形,通常会根据自然的地理界限来做。一旦土地人均分配量定下来之后,每一个个体都得到了相应的土地,剩余土地当然为集体所有,一般的情形应是租赁给个人,以便在分给新成员时可以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但是社会生产的恢复,人口的增长,会导致土地剩余减少,最终完全消除。新增成员的土地分配立即成为这种制度的重大问题。解决方案有二个:在还有剩余土地分配的地方,把没有土地分配的人口迁徙过去。但这将面临一种极大的阻力:接收方有强大的激励将这土地预留给自己小集体成员里未出生的个体,而对试图加入的外地人持排斥态度。这是可以想见的。而进入方既能侦知到这种当地人的仇视心态,对未来生活的安全性怀有忧虑,更加上离开亲人的扶持,在一个陌生而有敌意的地方开始不确定的新生活,也存在疑虑,这都是一些基本的人性,即使政府通过强大的压力来行使这样的从狭乡往宽乡的迁徙方案,往往都面临着当事双方软硬兼施的强大阻力。那么另一条道路就是垦荒,这也是大部分聚居地人们当面临土地资源穷尽之时的自然选择,但如果是实行土地分配制度的时候,谁垦荒谁耕种先期的肥沃土地其实会导致显著的社会不公。虽然可以根据先来先到的原则,但依然不能将这种社会油然而生的不公平感觉的暗流消弥于无形,这是一种人类天生的情感:既定的制度一定会产生相应的文化观念,而这种现实的无奈的情形为荒地使用者个人自然地溢出命运不公的抱怨。导致社会积怨增加的最艰难的情形还是连荒地都垦殖完毕之后的情形:唐朝均田制的终结就是这样。那么社会将没有能力来解决这样的社会内生的冲突:制度的缺陷无可弥补,社会只能靠重新分配土地、降低人均土地占有之法来解决,这种大规模的社会资源重组,所面临的阻力可想而知,而新的分配方案会因为社会既有土地者对土地使用方法的千差万别、投入资源的各不相同而变得极度复杂,社会协商过程既艰难也漫长……甚至不能阻止暴力冲突的发生。

那么可不可以把土地一次性分配给社会里存在的个体,从此之后由这些单个的个体来行使分配权力,社会从此把这未来的烫手的山芋早早抛开呢?如果从社会传承角度来看,这似乎有一定的合理性:社会土地一定是由这个文明体里的单个个体来行使权力的,其产生的资源也一定由这些个体来分享。每一个新增个体一定会与社会里现有的某个个体有某种关系。那么由现有个体进行分别传承就容易得到一种文化观念的认同。但是同样的变化的因素会导致未来新的个体资源配置的严重不公:个体家庭繁衍数量的不同,个体对土地经营技巧的不同,个体对于土地这种资源的处置方法的不同,都会导致接下来社会的广泛不平等。土地集中是私有化的一种普遍现象。不同的个体,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放弃土地,卖与他人:个体懒惰、个体破产、个体面临社会压力、个体对自己未来设计导致土地出售……各种各样的原因会导致土地分配的不均。当然即使是上述情形都不存在,也可能因为个体后代数目的不同而导致土地人均占有的多少的不同。总之这种土地私有的弊端是最容易被我们所发现的,大量土地的集中,导致大量无地的人基本生存资源的被剥夺,这在一个以农业为根基、以粮食为最核心生存资源的社会里,无地即意味着基本生存权利受到严重侵犯,社会稳定面临严重挑战!而对于一个农业社会而言,这种稳定性的欠缺给社会所带来的强大伤害,是每一个人都心有余悸的。所以谴责土地私有的文化观念在我们这样的传统的以农业立国的文明体里,是十分根深蒂固的观念。

对于每一个文明体而言,土地资源的配置是必须面对的第一难题。人类至今没有找到一个理想的土地解决模式。即使在今天,平均占有一席之地土地的理念依然深入人心。土地归国所有的文化观念是中国人传承数千年的土地分配模式的固有基础。他们害怕土地私有所带来的普遍社会不公。对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社会不公的现实的刻骨记忆已铭入这个民族的骨髓。即使在今天新的农业生产技术已对土地的大规模使用迫在眉睫,但对于土地的集中使用的普遍为社会认同的文化解决方案依然付诸阙如。

我们该使用什么样的智慧来应对中国这一个数千年传统所导致的土地国有与人均公平占有的古老观念呢?文化的观念与知识的创生都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如何使合作体的整体互动合作效率的提高所沉淀于土地上的升值收益,通过一种什么样的清晰的制度设计公平地分配到这一块土地上的每一个人呢?我个人将致力于将这种土地因为合作规模与集中而导致的升值以公平合理与提升合作体效率这双重目标为指引的人类利益再分配机制的创新,而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哲学层面的思辨与文化观念的达成。这样艰难的思想创新,还需要等相关的社会经济的平等文化观念先行得到认知之后才能开始。但是我已经为下一步的深入思考预留了一个重大课题。

贺道圆 Daoyuan He

贺道圆,总体哲学网站的发起人和维护者。承担父亲贺君山在海内外思想著作的发表责任,并主持“什么是文明”和“人类文明研究”等栏目,系统阐述以自由、公平、责任和协商为核心的文明观。希望通过哲学、制度和政治的结合,推动人类文明未来的反思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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