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的无所不在是我们通常能够看到的社会情形。许多的社会解决方案,当我们深究时会发现它的目标是将这种竞争消融于无形,因为如果不消融这些竞争,社会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将会处于无序和低效状态,消融社会成员的活力,降低社会合作效率。这种对于可能存在的竞争的无形消解,是合作体系构成的又一个先决条件。

我们来尝试理解因为个体死亡而产生的社会继替复杂解决方案的形成与合理性探索,其中消解了哪些可能的竞争。

社会是由一个个的个体组成的,社会必须在它有限的生存资源范围内为所有生存于其中的个体提供资源配置的解决方案,以保证个体在文明体内基本的生存需要和履行其社会职能的需要。这个生存资源分配方案的存在是文明体存在的必然条件。当然这个分配方案的公平与否以及效率高低的省察是另外的问题。即使这样的考察,这种方案的存在也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既然社会存在这样的方案,那么社会里的一切个体都必须有生存资源的某种来源,这种生存资源的来源同时又与个体相应的社会职能相关,因为生存资源不会从天而降,必然由社会成员进行创造,一旦一个成员进行某种生存资源的创造,那么他对于他所创造出的资源的分配权就有了某种先天的权利,因为如果他不拥有对这种资源的一定程度的分配权,那么他就将没有激励来行动。当然这也是十分复杂的社会情形,因为奴隶不存在这种分配权,但他必须进行生产创造。这是另一个问题,留待以后社会生产分配规则体系公平与效率考察时进行深入探讨。

每一个个体因为社会规则体系所规定的复杂分配方案而保有一定的属于他的资源,他依靠这些资源维持基本的生存与适当的社会活动,社会自然承认这些资源的归属。同样作为社会创造生存资源的成员,他又融入某一社会机构,承担一定的社会职能,他所获得的生存资源的多少与这种社会职能有关系,一般来说,这样的社会职能越重要,他获得的资源会相应较多,反之就会较少。所以个体在文明体的复杂社会身份的二个基本维度是他的资源占有者身份和社会职能履行者身份。如果个体一旦死亡,那么他的资源的占有者付之阙如,同时他所行使的社会职能也得不到履行,这二个方面的缺位,前者会导致个体所占有的财富有被争夺的可能,后者会导致个体的社会职能得不到履行,他行使这一职能所达到的社会功能就会得不到满足。

由于个体在文明体里的地位与生活舒适度与他占有的资源多少呈正比,因此一旦个体死亡导致的资源占有者缺位,其他个体就有冲动来争夺这些已经没有占有者存在的资源,为消解这种可能出现的竞争,社会一定必须产生这种资源归属的大家共同认可的规则体系,这样的规则体系使个体死亡后他生前所占有的资源有大家共同认可的获益人,资源自动归到他的名下,或通过复杂的资源分割技术将之分配到多位获益人的名下,这种社会共识的达成,是一切文明体里不可或缺的制度解决方案。在再古老的原始部落里,这样的方案也是存在的,并且得到部落里几乎所有的成熟个体的认可。

个体的死亡同样导致他所行使的社会职能的缺位,一种社会职能的产生一定是社会存在这样的需求,这种职能行使群体里一个个体的缺位,必然导致职能行使效率降低,如果这恰恰是一个关键的位置,比如国王,那么国家将陷入混乱,所谓天下不可一日无君。那么个体的死亡所留下的位置的继替问题同样是社会必须面对的需要妥善解决的重大问题。现代社会里这样的因个体死亡而导致的社会职能继替的解决方案已大大推进到个体死亡之前,其复杂性超过许多人的认知能力,我们这里简单分析一下古典中国社会职能继替解决方案的一些技术问题。

中国古典文明是把文明体作为一个整体合作体系来考虑,其解决方案当然是基于社会整体需求而产生的。士农工商是最基本的社会分工认知。由于不同的分工涉及到不同的知识体系,这种社会继替方案里隐含的知识传承是必须对这种社会解决方案进行考察时充分认识到的。

首先聊聊农工商,这是社会被管理的庞大底层,每一个阶层都有其相应的知识技能,由于古代社会学校欠发达,或者根本就没有专门的学校来传播农工商的基本技术,并且绝大部分的农工商的从业者根本就是文盲,所以即使有这样的学校存在,也不会有他们去就读。所以他们的技术基本上是通过家庭的模式进行传承的,因为血缘是一切社会组织过程中最容易被认知到的一种显性的社会关系,并且家庭也是社会个体生存与更替的一个最重要的机构。既然家庭承担了这种个体生存与更替的职能,同时承担这种知识传承的职能也就顺义成章。古典时代的知识比较简单,社会合作体系虽然从某种程度上建立起来,但分工并不复杂,社会交流也不多,整个文明体处于一种技术进展缓慢,变化相对较少的静态时期,这种社会职能以及相关的技术知识与社会生存资源的通过血缘脉络实现有序的代际传承,几乎是一种自然的社会选择。大家也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合理的。印度因此产生了高级的种性文化制度来对这种长期社会继替的稳定性提供系统的理论指导,这也是印度与中国这样的古典文明长期可以稳定递延的社会文化观念基础:对一种社会解决方案的文化合理性解释的文明体集体认同。虽然其冲突不少,但这种冲突产生的原因并没有被文明体里的共识归咎为文化解决方案的低效,而是被归咎于文明体里的个体的贪婪与道德的不自律。所以这样的文明体长期致力于合作体里道德水准的普遍提高。这种努力虽然不断遭受挫折,但他们都持之以恒地实践着,几千年不变。当然在中国古代工商继替里还普遍存在一种学徒制,这为农、工、商之间的有序与有限的交流提供了技术传承的社会解决方案,为农业阶层的个体在人力资源过剩时进入其他社会阶层,求得一种更好的生存状态提供了一种替补选择,这也是社会资源进行更合理配置的一种必然的层级之间的流通。中国农工商之间或者四个主要的社会阶层之间的流通其实并没有显著的社会文化观念的壁垒,并且文化观念甚至为农工商阶层进入士阶层提供了诸多的激励,以鼓励其中的佼佼者进入士绅阶层。但其核心壁垒其实是资源与技术:进入士阶层的资源耗费与技术限制,其成本并非一般农工商阶层可以承受。其中特别之处是商人阶层,在许多朝代的社会地位相对较低,远远不能与他们所掌握的社会财富相匹配:因为中国传统就有重农抑商的悠久文化观念的传承。

中国社会管理职位的更替就比农工商这样的社会职能个体的更替复杂得多。原因当然在于,这种社会管理职位的设置,既是履行社会正常运转的功能,同时这种职位的行使者在文明体的社会地位上处于高端,受人羡慕,同时当然就易被人觊觎。那么最早的解决方案与农工商一样,是父死子继,并且由于其承担了相应的社会管理职能,所以他的承担组织功能的土地不再分割,而是作为整体由唯一的继承人享受,其职位也同时传给他。这样的传承产生了二种社会后果:继承人的缓慢堕落,这是一种无法逆转的深刻人性导致的。另一个社会后果是:社会产生大量不甘自己社会地位降至农工商阶层的衍生的士阶层,他们没有得到合适的社会位置,他们的生存资源配置没有得到相应的社会解决方案的覆盖。这样,世袭的阶层与社会解决方案里没有权利世袭的士阶层混杂在了一起,士阶层首先通过与世袭阶层合作,或为他们提供专业知识服务以谋得生存地位,但慢慢地他们在社会实践中实际掌握了社会管理的职权,这种社会演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世袭贵族被慢慢边缘化,最终水到渠成地被士阶层踢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中国管理阶层的传承由此产生了一种比世袭更复杂的制度,这种制度在汉开始之后不断演变,最终成熟地演变成科举制度,这是中华文明的一个伟大社会实践。他从最广泛的层面解决了一个社会管理职位更替的公平性问题。虽然这个制度的效率高低依然值得商榷,但对于古典文明时代的中国来说,已是一项值得骄傲的杰出的社会创新,是中国社会管理手段里鲜有的成功典范。在这里值得提出赞扬。

贺道圆 Daoyuan He

贺道圆,总体哲学网站的发起人和维护者。承担父亲贺君山在海内外思想著作的发表责任,并主持“什么是文明”和“人类文明研究”等栏目,系统阐述以自由、公平、责任和协商为核心的文明观。希望通过哲学、制度和政治的结合,推动人类文明未来的反思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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