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明之考察(135)——合作(三十)

资源通过生产过程实现增值,并不是一种必然的结果,而是一种充满不确定性的风险与收益同时存在的过程,这样的过程本质上是对变化世界的一种动态的把握与理解,是一种知识的社会实践过程。资本家或者企业股东提供资源以进行相应的经营活动,隐含着对资源使用与改造以及社会需求的知识,这样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对变化世界的应用的过程,是对大量变化的知识的一个追求过程,而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将资源提供出来的事实,只有将资本家在将某些资源进行复杂的社会配置与加工之前大脑所预知的对未来过程的某种判断进行通盘考虑,才能理解资本家的那些复杂的投资活动。这是一个知识的综合运用过程,是一个通过人力、资源以及相关的时间间隔所产生的后果的可能收益的前瞻性判断这样的复杂的信息汇总之后,个体所作出的行为决策。这样的过程构成文明体里一个小范围的合作模式,这样的合作模式依赖于投资个体对这种合作可能的后果的预判,而这种预判所带来的收益将决定这些资源的投入,而资源的投入将同时决定人力资源的投入并且形成有效的合作体系。而资本家所得到的剩余价值——如果说我们一定需要这样的观念来指称合作过程中似乎是多出来的财富部分的话——其实就是基于对这种预判所获得的回报。

这样的合作体系的构建需要用到的知识十分多元而庞杂,对于投资者的知识技能之要求当然超过通常的个体,并且对于构建复杂合作体系所运用到的协调能力、可能变化的应变能力、未来风险预判的能力、社会需求变化的风险性、社会新的技术演变的可能性等等,都是一种严重的挑战。当然投资者应对这一切复杂的现实状况,根本目的是追求一种资源的高效配置并求得最高的收益与回报。但是这种回报将因为可能的变化情形而产生复杂的变数,因为谁也不能保证企业的这种投入可以得到稳定的收益,投资的风险时刻是股东所无法回避的问题,并且他们必须承担这样的风险。这就是投资者在高额收益的可能性的同时,所面临的高额风险的问题,这似乎是一枚硬币的二面:单纯看到成功企业辉煌的一面其实是对投资者的一种诱惑,事实上有大量的投资面临血本无归的困境,而当企业面对这样的境遇时,事实上是这样的合作体系的效率被社会大合作体系的庞大构建过程中亮起红灯!一个合作体系必须保证其资源的配置达到有效和增值的目标,而这样的目标的达成并不能通过暴力与人为的分配这样的简单过程,而同样是通过广泛的社会合作过程来认证不同企业的合作效率,文明体其他个体对企业产品的需求与自愿购买是对这个企业合作体的一个简单投票过程:购买即是一个对企业合作产品的认可过程,如果文明体其他个体拒绝购买,说明这个企业的合作成果得不到社会的有效认可,那么这个合作体的成果只能束之高阁,其相应投入将得不到他们自身所期待的回报,这样的合作体除了解除合作关系,进行人力与资源的重新配置外,别无它途。

马克思的资本论里对这种合作所构成的风险是轻描淡写的,他的视角大量的瞄准了那些赚得杯满盘满的资本家,而对那些在激烈竞争情形下黯然地刹羽而归的投资者避而不谈。当然马克思最大的失误是他只看到了资本家个人将资源投入的外显的情形,而没有由此读出这样的人类投资过程所暗含的对人类规则体系的认知、对于人类合作可能后果的认知、对于合作过程可能收益的认知以及对人性需求相对稳定性的判断与技术相对稳定性的判断等无数复杂的人类知识背景,而正是这样的知识背景的存在导致了资本家群体对于构建这种复杂的人类新型合作模式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这样的知识背景是人类开辟新的合作世界的发动机,是进步的引檠,是高效的人类合作模式的广泛探索与文明演进的最初的探险。

即使隐去这种新型合作模式的复杂的知识背景与对人类文明体高效合作模式的探索所导致的社会进步事实,单纯对于投资风险的承担就可以有力地推出这一个群体对于可能的合作高收益享受的合理性。这是人类文明体规则创制的原生的合理性:即责权利的一致性。所以由投资者来支配投入资源并且有效组织进入这样一个合作体里的人力资源具备当然的社会合理性,也是由投资者本身的知识背景所决定的:被投资人招聘进来的其他文明体的个体在合作体里的位置事先即已被确定,而这种确定本质上是这种合作模式与生产方式是资本家在组织这样一个企业时就预先了解的,并且对这样的合作效率有着一定的理解与预判。否则这样的工作岗位将不可能产生,这样的合作体系也不可能建立。

社会对于分配到各个个体的资源进行消费或重新配置的文化观念一般是要求这种资源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与更高效率。但是如何使资源发挥作用与高效率,事实也是一种知识技能,即怎样使个体所拥有的资源高效,社会其他群体并不能进行干预,即使个体随便将这些资源扔悼也属于他对于这种资源的处置权力。即使社会介意这样的个体对资源的低效处置手段,依然会让个体进行自由处置,并且大家会发现,这样的随便处置资源以造成浪费的现象并不多见,虽然不可能完全排除,但大部分个体是有能力高效地处置属于他们自己名下的社会资源的。如果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名义而使社会力量介入个体对他自身资源的处理,结果极有可能是资源利用效率未必会有效提高,但其负面作用将立即凸显出来:个体将会因为这种社会力量的介入而怀有莫大的抗拒心理,视为对他个人权利的一种严重侵犯,社会冲突将会严重加剧。比方说,谁都会认识到一部电视机摆在客厅里被一家人看的效率肯定不会比摆在大厅广众之中被更多的个体看的效率为高,但并没有人试图去将某家的电视机搬出来放到广场以求得电视机使用的高效率。并且人类文化价值的多元——尤其是涉及到个体独特需求的多元时,社会对某种需求的价值认知未必就与个体的价值认知完全一致,这样的价值认知的错位同时是对资源效率认知错位的前提条件,如果社会强求这样的价值一致,将会使个体幸福感受到严重挫败,社会为此而付出的隐形成本将会直线上升,社会文明体的合作裂痕将会增大,合作阻力相应增加,整个文明体得不偿失。所以允许个体自由支配归于他名下的资源并且包涵他出于个体喜好而处置资源时与社会某些共识的违背的非合理性是社会宽容与幸福的基础,是自由社会里每一个个体对自我价值独特认知的一种社会包容,这样的社会氛围的构建是现代文明进步的重要标竿,也是现在时髦的流行词汇——文化多元的一个核心维度。

既然个体处置归于他名下的资源即使与社会共识相违背也应该被包容——这样的包容当然包含某种合理的前提——即不对社会其他个体构成实质性的权利侵犯,那么进一步推演,这样的共识就不难达成:个体处置他的资源导致的收益归于他的名下是当然之义。因为这种使自己资源增值的处置之法,一定隐含某种知识前提,而这种知识前提是被个体自身所掌握的,个体在自己知识背景下运用归自身所有的资源,并且承担其相应的社会后果——如资源投入的可能损失,社会因此将这种资源处置的可能收益归于相应个体所有,这是大部分文明体追求资源高效配置的当然文化观念与财富分配模式。这样的模式存在同时还隐含一种文明进步的动力:个体对知识进行积极的探索的动力,因为没有利益的存在,个体将不会有动力对知识进行主动的追求,而将资源配置的收益归于个体正是这种利益的有效激励机制,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之下,个体有冲动去努力追求新的知识来求得自身资源的高效与增值,社会整体财富因此而同步增加,这种增加是文明体里个体知识的增加与财富增加同步进行的,是一种多赢的结局。

对于社会来说,知识的拓展是社会进步的前提条件,因为知识指引着个体的行为,而社会个体知识的丰富同时是社会整体知识的丰富,而要使社会知识变得丰富起来,唯一的条件是生活在其中的个体努力追求新的知识,而追求新知识的动力就是对于财富与社会地位的追求,社会将个体资源处置所增加的收益归于个体自身名下,就解决了离散的情形下,各个个体自觉追求与自身知识体系相关的更高与更新的知识,从而努力提高自身对知识的运用能力,并且恰当地配置属于自身的资源,以获得相应收益并且同时与合作者实现双赢乃至多赢的结局。这样的社会结果的发生与允许个体追求自我利益是同步的,是开放的。社会必须达成这样的共识:个体的利益不必然与文明体的整体利益相冲突,相反,很多情形下个体利益本身就是社会利益。只有在社会认知得到确定的共识基础上——即某些行为里个体的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了歧异,并且如果社会管理不介入的话将会导致更严重的冲突发生时,对个体行为的社会管理才是必要的。这是一个十分艰难的社会认知,因为在人类相当漫长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发现个体利益被挤压与掠夺本质上并不是个体真正对社会利益构成了威胁,而是社会利益本身的认知错位或者干脆被小部分人所垄断,这是人类社会实践的普遍情形。中国文革的社会实践中,所谓的社会利益常常就是一种文明体里的个体对于公共利益的个人解读,而不是通过广泛的社会信息对流而产生的真正公共利益观念。我们必须努力避免这样的认知错位,小心翼翼地保护个体的利益不受到伪装的公共利益的侵犯,因为公共利益的存在本质上需要文明体里大量的个体运用自身知识进行创造才能达成,而这种引导个体运用知识创造新财富的动力恰恰是个体自身的利益。将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进行显著对立是一种认知错位,是社会普遍贫穷的根源,是社会文化冲突不断加剧的根源,也是人类文明体被内部小群体进行了利益绑架的外显原因,而这外显的原因导致的社会结果是小集团获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而大部分其他个体得不到他们应得的劳动份额。要避免这样的消极的社会结果的发生,首先必须对社会公共利益有准确认知,同时要努力厘清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共生共享的关系——即如何有效地组织社会合作,使个体与公共利益实现真正的双赢。这是对人类文明体进行高效合作的认知前提。我们将努力去探索这样的合作模式。

贺道圆 Daoyuan He

贺道圆,总体哲学网站的发起人和维护者。承担父亲贺君山在海内外思想著作的发表责任,并主持“什么是文明”和“人类文明研究”等栏目,系统阐述以自由、公平、责任和协商为核心的文明观。希望通过哲学、制度和政治的结合,推动人类文明未来的反思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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