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努力阐发人类资源的处置模式的优劣。从广义的角度而言,人类社会只存在二种资源处置模式:处置属于自身的资源、处置不属于自身的资源。而一切资源——尤其在合作过程之中,要想实现其对人类的用途与增值,都离不开人类个体对资源的处置。这种处置的方法无非是食用、使用和改变资源的外显形态。资源归属于谁与资源归谁处置,是人类社会规则体系里不可或缺的。资源只有可能属于一个人所有或一部分人所有。资源的处置只有归资源所有人处置或非资源所有人处置。
资源归个体所有,这是人类社会普遍的情形,比方说张三的衣服、李四的房子、王五的汽车、赵六的球拍……这些属于个体所有的资源其实对于每一个现代文明体里的个体都是不陌生的。这是人类大量的资源归属情形,也为所有的文明体规则体系所确认。即使是主张狂热的集体所有制的毛泽东,也曾在一次与人的半抱怨试的谈话中提及:不能说我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大意是这样的话,说明他在一定程度上是认同财产的私有制的。当然公有制的东西也是不能随便拿的,但是这种我的和别人的表述明确地认定了一种财物归属是个体性质的,属于私有财产。人类对自己财产的珍惜与对别人财产的珍惜的态度不会一样,有这样一个笑话:二人合买一双雨鞋,一人出门机会较多,另一人愤愤不平,只好利用晚上的机会穿着雨鞋在房子里瞎逛。雨鞋因此很快坏了,当合买人商量再买一双时,他说,我还想晚上多睡一会呢。这说明一种深刻的人性:个体对于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自己有部分所有权的东西的利用是不同的。一双自己只有一半所有权的鞋子,当另外一半的所有者使用超过他的时候,他会产生某种程度的内心的不平,好象自己的份额被人挤悼了,以致于为了保持内心的公平,在不需要使用时也努力去使用,结果财物的使用效率降低了……
第二种资源所有是一部分人共同拥有某种资源的所有权。比方说,道路这种资源是大家共有的,大家都可以自由的使用它,不会受到限制。但是人们并不会因此对那些自己有所有权的道路没有得到自己使用而愤愤不平,比方说,一条甘肃的高速公路原则上是国家所有,而我是这个国家的成员,但我或许永远也不会有机会去使用这条道路,除非我某一天机缘凑巧到了甘肃……在人类社会一切必须通过智才能得到的有用资源都会有二种制度维度,一种是资源所有的制度归属,另一种是资源使用的制度归属。人类社会一切对共同体有用的资源的使用与归属都由文明体的规则体系来界定:社会主义社会就是一种制度层面上生产资料归文明体内部所有人所有的制度设计。当然这种所有人所有还是有一些具体情况上的区别,比方说,全体国民都拥有所有权、部分国民拥有所有权以及个人拥有所有权这三种方式。哪些归全民所有,哪些归集体所有,哪些归个体所有,这些都在这个文明体内部有详细的规则界定,并且许多还有明确的信息记载以保证这样的所有权能被大家认知。
对资源的所有权的不同会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这一点已被人类社会引为共识。但具体所有权导致的行为方式的差异却是千奇百怪的,并且也与每一个个体的知识背景以及相关的对人类社会规则体系的尊重程度的不同而不同,这是一种非常复杂的人性心理。丰富的人类社会实践表明了个体对属于自己的资源的重视程度超过对于其他个体资源的重视,即使是一些资源归一部分人所拥有,而这一部分人同时也包括他自己在内,依然不能保证这样的个体能够对这种所有权性质的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持一种理性的社会处置方法以达到最高的增值,特别是当这样的处置与个体自身的利益不能保持一致时,个体总是将资源处置高效的天平倾向于自身所属的资源而对集体或他人的资源效率的重要性放到次要甚至是漠不关心的地位……
任何一种资源都必须在人使用它时才体现出价值,古希腊哲学家所说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当然最主要的是包括对于资源的价值判断,离开了这种人类的价值判断,资源与河床里的石头一样,永远默默无闻地在这个星球上孤独地存在,寂寞地花开花落,不会在人类的世界产生任何涟漪,更不会产生价值判断。所以对资源的使用权是一种关乎资源的核心权力,是人类规则体系必须进行重点考察的地方。那么人类的资源使用有多种方式,这与资源本身的性质有关,比方说,一种资源的使用同时可以容纳许多人,如道路这种资源,一个人在上面行走并不妨碍其他人对他的使用,当然即使这样的情形之下,人们依然会发现这种相容会因为人类的制度而变得不相容,如帝王出行的清道行为,如秦始皇的驰道的专属使用权……诸如此类。据说毛出行喜坐火车,当他睡觉时立即停车,整个铁路线因此不能容许任何车通行,也是个体对道路的使用导致的其他人使用道路的受限制,但这种限制无关乎道路本身,而关乎人类规则体系对于某种个体特殊权力彰显的方式。
我们要着重谈谈集体资源的使用权,比方说,故宫博物院原则上是属于国家所有,但是里面的文物每一个个体都不能拿走,只能存在于故宫里面,但是这并不绝对的,因为故宫里面的工作人员有权力决定里面的藏品是否短期拿到某一个地点参展,这属于制度层面里授予的故宫管理阶层的权力,而这种权力必须在某种合理性的名义下使用,并且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这在一切社会管理里都是存在的制度设计,否则社会运作就无法进行,个体对自己行为的恰当方式就得不到认知,日常的社会生活就会陷入混乱之中。这种对社会有用资源的使用与配置的权力的制度层面的设计,并且考察其合理性,是对一个共同体制度文明认知的重要途径。
我们先聊聊资源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并且只具有使用权而且通常情况下一个个体使用时其他个体就不能再使用的资源的利用规则。比方说公用小汽车,这是一种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资源,这种资源一般情况下只能归一个个体使用,并且当某一个个体在使用时其他个体就不能再使用。这样的公有制的汽车其实在每一个文明体里都存在,美国、法国有公有汽车,香港、首尔也有公有汽车,中国当然也有大量的公有汽车,这些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有汽车的购置与运行经费的来源都是相同的,即有相应文明体里的国民的税收费用负担,这一点中外没有不同的地方。使用这样的公有汽车有相应的规则来界定,即美国的国民不是谁说要坐这公有汽车就能坐的,这和中国的国民的选择也一样,谁能拥有这些汽车的使用权,都由相应的规则来决定,这一点美国与中国同样一致,可能有的差别只是规则上的不同而已。这似乎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接下来的省察就可以看出中国公车使用与国外或中国香港地区的公车使用的区别了。中国的公车私用是普遍的情形,国民已经见怪不怪了,好象是一种天真地义的事情,但是在法国,拥有公车使用权的个体同时还受到用车时个体行为性质的限制,即个体必须在履行他的职务行为时才能使用公车,如果他的行为是关于个体的私人事务的,那么他如果擅用公车就将受到相关的追究,比方说香港一位高官曾经在上班途中携带孙女上学,因为小女孩与他上班路途一致,所以顺便捎带,但这样的行为被媒体侦知并曝光,此高官为此向公众致歉。这样一件小事在中国绝对是平常不过的正常的行为,国人一定会以为媒体在大惊小怪的。当然我们的公车数量是惊人的,比方说广州市财政局的公车就多达一百七十多辆,不知是否属实或者我记忆有误,总之我某一次看到一篇网文,好象汉城市政局的公车仅有四辆,这对我是不可思议的,甚至现在我还并不相信,希望有达人指点,或者警车不算在市政车辆之内……
行政管理资源使用的效率其实关系到政治管理的文明程度,也关系到社会公平以及社会管理技术的高低。需要对这样的资源配置的必要性与使用的有效性进行严格的控制与管理。但是如果我们仔细考察我们的社会制度设计,我们就会发现这样的控制与管理的规则是不缺位的,并且还相当细致入微,但是公车私用是如此普遍,公车消费金额是如此高企,远远超过我们这个国度里对于教育资源的投入……这多少有点使人产生啼笑皆非的感觉。当然社会管理是一种具体的技术,而社会管理者需要调动什么样的资源来保证这种管理的到位,同时也使管理阶层能够有相应的个体激励来努力工作,并且保证这样的阶层成员的知识储备足够履行他们的工作,不至于社会管理目标的无法达到……这些都是必须进行相当复杂的社会认知才能清楚的。